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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海外發債熱度不減,監管嚴防外債風險

隨著美債收益率的不斷走高,中國企業海外發債的成本優勢有所降低,而非金融企業美元債的發行熱度仍然不減。

在海外發債成為中國企業重要融資途徑的同時,一些違規現象也引起了相關監管部門的重視。國家發改委5月18日公告稱,對於發行外債未按照2044號文有關規定履行事前備案登記手續的8家企業及承銷商、律所等中介機構進行了工作約談。

近日,發改委、財政部還聯合下發了《關於完善市場約束機制嚴格防範外債風險和地方債務風險的通知》,要求企業依托自身資信狀況制定外債本息償付計劃,嚴禁與政府信用掛鉤的誤導性宣傳,對涉及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和擔保的企業、承銷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主體及其主要負責人,將加大懲處問責力度。

海外發債熱度不減

2015年9月,發改委發布《關於推進企業發行外債備案登記制管理改革的通知》(發改外資[2015]2044號,下稱“2044號文”),企業境外發行債券制度正式從審批制變更為備案登記制。此後,中資美元債市場在2016年到2017年經歷了一輪持續的擴容。根據第一財經記者統計,彭博數據顯示,2017年共有2157只中資美元債完成發行,融資總額高達3139億美元。

中國債市長端利率走升背景下海外發債的成本優勢、人民幣的企穩回升等,都成為美元債在2017年進一步放量的重要原因。

不過,2018年以來,隨著美債收益率的走升和中國國債收益率的回落,中美利差正在不斷縮窄,10年期國債利差已經從年初的140個基點收窄至目前的64個基點。同時,近期美元持續走強,人民幣匯率小幅回調。

“由於海外發債成本不低,我們接觸到的一些融資渠道順暢的企業海外發債的意願不那麽強了,而另一些存在剛性融資需求的企業仍會繼續在海外發債。”一位券商投行業務人士對記者介紹。

記者註意到,2018年1~4月美元債發行總量同比微增,去年美元債的最大發行人——銀行,今年前四個月發行量有所回落;而非金融企業的融資規模卻在攀升,以房地產行業為例,1~4月美元債發行規模達到了189億美元,同比增加超過六成。

中資美元債發行量(數據來源:彭博)

國際評級機構穆迪表示,由於再融資需求較大,今年內中國房地產開發商的境外債券發行量將保持強勁。在穆迪助理副總裁楊昱穎看來,境外債券發行強勁的部分原因是境內信貸環境趨緊,在此情況下,開發商轉向境外為業務發展提供資金並對其部分境內債務進行再融資。

再融資需求也進一步提高了海外債發行量。穆迪高級副總裁梁鎮邦表示,穆迪評級的開發商在未來12個月里將有約172億美元的到期或可回售境外債券,以及約431億美元的到期或可回售境內債券,這拉動了2018年內較高的再融資需求。

強調事前備案

在海外發債成為越來越多的企業重要融資途徑的同時,一些違規現象也引起了相關監管部門的重視。

近日,發改委外資司對8家企業及有關承銷商、律所等中介機構進行了工作約談,聽取了企業和中介機構關於企業基本情況和外債發行情況的說明,並指出企業發行外債存在的違規之處,要求企業和中介機構各負其責,遵守2044號文事前備案登記要求及境外發債的相關規定,切實做好外債發行相關工作。

據了解,發改委在2044號文中規定,企業發行外債須事前向發改委申請辦理備案登記手續,並在每期發行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向發改委報送發行信息。

投行人士稱,發改委提到未提前備案的情況主要是針對部分企業境外子公司在海外發債融資的情況。在2044號文中,發改委明確規定,境內企業及其控制的境外企業或分支機構向境外舉借的、以本幣或外幣計價、按約定還本付息的1年期以上債務工具,包括境外發行債券、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等,都需向發改委進行備案登記。

發改委還表示,未來將繼續加強對企業發行外債的監管,建立健全責任主體信用記錄。

具體措施包括,對於發行外債不履行事前備案登記手續或存在其他違規行為的相關企業和有關中介機構,發改委將加大問責力度,視嚴重程度納入相關領域黑名單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時公開通報,並限制相關責任主體新申請或參與外債備案登記工作。

外債、地方債風險受重視

除了強調事前備案,外債風險、地方債務風險的防控也成為關註重點。據業內人士介紹稱,早在2017年開始有關部門就已經加強了地方債務風險的防控。

據了解,不少城投公司於2016年進入美元債市場發債融資,城投美元債一度成為美元債市場發行熱點。而進入2017年後,隨著有關部門加強地方債務管理、城投公司發債監管趨嚴,城投公司2017年美元債發行金額同比明顯銳減。

發改委網站5月17日顯示,近日,發改委、財政部下發了《關於完善市場約束機制嚴格防範外債風險和地方債務風險的通知》(發改外資〔2018〕706號,下稱“706號文”),進一步加強對於地方債務風險的防控,要求企業依托自身資信狀況制定外債本息償付計劃,嚴禁與政府信用掛鉤的誤導性宣傳。

首先,企業要實現實體化運營,依托自身資信狀況制定外債本息償付計劃,落實償債保障措施。嚴禁企業以各種名義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及其所屬部門為其市場化融資行為提供擔保或承擔償債責任,切實做到“誰用誰借、誰借誰還、審慎決策、風險自擔”。

706號文進一步強調,擬舉借中長期外債企業要規範信息披露。在債券募集說明書等文件中,不得披露所在地區財政收支、政府債務數據等可能存在政府信用支持的信息,嚴禁與政府信用掛鉤的誤導性宣傳;有關信用評級機構不得將企業信用與地方政府信用掛鉤;申報企業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負責。

第二,擬舉借中長期外債企業要統籌考慮匯率、利率、幣種及企業資產負債結構等因素,靈活運用金融產品,穩妥選擇融資工具,合理持有外匯頭寸,密切關註匯率變動,有效防控外債風險。

第三,發展改革部門要切實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加強對外債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後續建設運營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財政部門對依法合規承接政府投資項目的企業,應當按規定和批準的預算及時撥付資金,不得拖欠。

第四,建立健全責任主體信用記錄,對涉及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和擔保的企業、承銷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主體及其主要負責人,加大懲處問責力度,納入相關領域黑名單和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共享,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及時公開通報,並限制相關責任主體新申請或參與外債備案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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