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中國公司4億換來一場空?荷蘭人變卦,中國又失去了《好聲音》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11-14/1161354.html

每經影視記者 白蕓

每經編輯 杜蔚

“你的夢想是什麽?”

這是《中國好聲音》(現《中國新歌聲》)中的導師們最愛問的一句話。《中國好聲音》是由浙江衛視聯合星空傳媒旗下燦星制作打造的大型勵誌專業音樂評論節目,也是中國最近幾年來最最成功的綜藝節目之一。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但和中國很多綜藝節目一樣,《中國好聲音》也遇到了版權問題。播出了四季之後,燦星和荷蘭Talpa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Talpa”)發生了好聲音”版權之爭。隨後,唐德影視與“好聲音”版權公司Talpa簽署了協議,獲得五年內在中國使用“好聲音”節目相關知識產權的獨家授權。

對於知名度如此高的節目,拿到了版權,就像拿到了搖錢樹。可是,盼星星盼月亮,兩年來,沒盼來唐德版好聲音節目的播出,卻盼來了授權方的一紙終止協議。花了近4億元,最終卻是一場空。

近4億元打了水漂,中國又失去了《好聲音》

11月13日早間,唐德影視(300426,SZ)發布公告稱,公司於11月9日收到《“……好聲音”協議》相對方Talpa Media B.V.發來的解約通知函,《中國好聲音》節目或將無法繼續制作。

▲相關公告截圖

Talpa在解約通知函中稱,唐德影視未能如期支付許可費,違反了協議第17條有關付款和擔保的約定,自10月24日Talpa發出違約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唐德影視未能提供相應的支付款項和付款計劃,故單方面提出解約,並稱協議終止後,唐德影視仍需向其支付剩余的4125萬美元許可費。唐德影視提示稱,協議可能被裁定終止,公司存在無法繼續制作《中國好聲音》節目的風險。

早在去年1月,唐德影視就與Talpa簽署許可協議,向Talpa分批支付60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3.98億元)授權許可費,獲得五年內在中國區域使用“好聲音”節目相關知識產權的獨家授權。目前,唐德影視已向Talpa支付1875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24億元)許可費。

昨日(11月13日)午間,每經影視(微信號:meijingyingshi)記者旁聽唐德影視重大合同進展溝通會議,在該會議中,唐德影視董秘李蘭天表示:在過去兩天里我們一直在跟代表公司的律師溝通,不認為這個協議可以單方面終止,但考慮到極端條件下協議終止了,公司支付的1875萬美元,可能會存在無法收回的風險。

對此,唐德影視董事長吳宏亮多次在電話會議中表示,不認可Talpa單方面解約的行為,仍將“堅定不移地推進‘好聲音’”。吳宏亮亦在公告中承諾,如果公司被裁定需支付剩余4125萬美元(約合2.73億元人民幣)許可費,將由其個人承擔支付義務。

上述公告發布後,唐德影視股價昨日(11月13日)跌停,報21.56元。交易數據顯示,五家機構昨日聯手賣出公司股份超7200萬元,拋售金額占昨日成交金額的30.47%。

今早(11月14日),截至上午11點30分收盤,唐德影視股價報21.10元,下跌2.13%。

“左手忙制作,右手打官司”

實際上,唐德影視與Talpa就“好聲音”相關事宜簽訂協議之後的一年多內,不僅始終未能嘗到甜頭,而且麻煩不斷,並陷入多起訴訟之中,吳宏亮亦在電話會議中形象稱之為:“左手忙制作,右手打官司”。

據吳宏亮介紹,唐德影視已經在“好聲音”的商業制作和營銷方面展開布局,“從團隊布局到現在,已經做了1200多個歌手的篩選,廣告商也跟我們簽訂了意向書”。不過,他也表示,“這塊目前投入比例還非常低,可以忽略不計”。

2016年2月,Talpa就與星空傳媒有限責任公司、夢響強音文化傳播(上海)有限公司《模式許可協議》及補充協議項下權利糾紛一案向香港國際仲裁中心仲裁庭提起仲裁,並於今年2月在所有關鍵法律爭端上均取得仲裁庭的支持。

2016年6月,唐德影視在拿下第5至8季“好聲音”節目授權5個月後,開始向“好聲音”的“原主人”燦星公司與世紀麗亮公司發起訴訟,隨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裁定燦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賽選秀節目中使用包含“中國好聲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樣的註冊商標。今年5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對本案進行審理,截至目前尚未宣判。

今年4月,浙江廣播電視集團、浙江藍巨星國際傳媒有限公司,以唐德影視及其子公司北京唐德國際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侵害《中國好聲音》電視欄目名稱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為由提起訴訟,並索賠經濟損失人民幣1.2億元及合理費用支出50萬元。

這一訴訟,亦成為此次Talpa終止“好聲音”合同協議的導火索。公告顯示,自該訴訟起,唐德影視暫緩向Talpa支付後續許可費用。截至目前,該案尚未作出裁定。

其實,“好聲音”版權這場糾紛並非只給唐德影視帶來麻煩。早在此前,燦星就因《好聲音》版權問題受到一系列的影響和改變。

2016年年初,燦星收到來自《The voice of...》版權方荷蘭公司Tapla的臨時禁制令,自此失去《中國好聲音》這一最具價值的綜藝品牌。

在這近兩年的時間里,雖然沒人可以準確估算其對燦星的具體影響,但“後遺癥”多少是有的。

正如自媒體《三聲》所說的:燦星開始在公開場合更強調模式原創和產權自有,“謹慎引進甚至幹脆不引進”,“做原創就是把命運掌握在自己手里”。

燦星文化副總裁、宣傳總監陸偉在接受《三聲》采訪時也談到:“我不排斥國際合作,但是這個模式本身知識產權必須百分之百是屬於我們的。”

如今,唐德影視會不會最終也“竹籃打水一場空”?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59125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