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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對手,無人不知。但當4月28日,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華為)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提起對中興通訊(000063.SZ/00763.HK,下稱中興)的專利和商標侵權訴訟時,仍令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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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和華為公司總部均位於深圳,雙方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與碰撞無處不在。上圖為深圳中興通訊生產車間。(張勇/CFP)下圖為深圳華為總部。(Forbes Conrad/Bloomberg/CFP) |
他們都來自中國,是兩家最領先的通信設備商,幾乎在所有業務領域直接對抗。由於有主管部門協調,此次訴訟前,華為和中興並未發生過公開衝突。
而這場「中華大戰」爆發的時機微妙。4月1日,全球最大的電信設備製造商愛立信宣佈在英國、意大利和德國發起對中興的專利訴訟。
中興隨即回擊。除了積極在歐洲應訴,還在中國提出了對愛立信的專利侵權反訴。
未想四日後,同城對手華為即出手。當晚,中興公關總經理王建平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華為此次預謀已久,是想借愛立信起訴中興之機,使中興腹背受敵,阻止其在歐洲的發展。他直接指責華為的做法是「別有用心的小人之舉」。焦灼之情溢於言表。
一日後,身為國企的中興展開反擊,在國內反訴華為,指控華為侵犯其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若干重要專利。
不過,目前均積極進軍國際市場的中興和華為,不會為宿怨而妄動。這場看似針鋒相對的「中華大戰」,正凸顯了走向國際的中國企業面臨的新挑戰。生存之道將有別於國門之內,虛虛實實的「中華大戰」遲早都將爆發。
專利纏鬥
華為在宣佈起訴中興的公開聲明中稱,中興在數據卡產品上使用了與華為的「旋轉頭」專利相同的設計;中興還將華為在歐盟註冊的一個商標印在了自己的產品中。
在與財新《新世紀》記者的討論中,多位業內人士都表示,華為所指稱的專利和商標侵權,並不涉及到產品的核心競爭力。其中,商標權一事更屬細枝末節。
被指侵權的商標是華為在一項歐盟認證RoHS的標識基礎上,另加簡單的圖形設計而成,表達的意義依然是產品符合RoHS認證。中興出於何種目的刻意盜用此商標令人費解,因為其中並無多少商業利益。
在被訴之後,中興直接向歐盟提請撤銷華為的此項商標註冊,中興在申請材料中還認為,自己早在2008年底即使用了此標識,當時華為尚未註冊此商標。而在華為2009年7月提出商標權主張之後,中興已經另行啟用標識。
針對「旋轉頭」專利,中興一方面向歐洲法院提出華為專利無效訴訟,一方面在中國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了華為的「旋轉頭」同族專利(在多國申請的基於同一技術內容的專利)無效程序。在起訴材料中,中興稱自己的「旋轉頭」專利申請早於華為約一年。
相比於同華為在非核心專利上的訴訟糾纏,中興與愛立信的訴訟對公司的影響可能更為直接。愛立信的指控包括中興在GSM和WCDMA(分別為2G 和3G通信技術)上的專利侵權,一旦訴訟失利,中興的產品,特別是其著力發展的手機終端將在歐洲市場遇到麻煩,近期的良好發展勢頭可能被遏制。
愛立信首席知識產權官卡希姆-阿法拉赫(Kasim Alfalahi)對英國《金融時報》表示,該公司和中興通訊就簽訂一項專利許可協議的商談至少已進行了四年,但中興拒絕簽字。一位愛立信中國區高管也曾 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透露,提起訴訟是因為與中興的談判實在無法進行下去:「這方面我們比較欣賞華為,按規則辦事,用專利就付錢。」
華為媒體負責人在提起訴訟後也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就訴訟涉及的問題,之前已與中興談了很久,選擇起訴「是反覆斟酌之後才決定的」。
中興則否認自己拒絕與愛立信簽署協議。在對兩樁訴訟的回應中,中興均表達了同樣的態度:各大通信設備企業在專利領域均需謀求交叉授權,專利競爭不應成為主要的競爭手段。
事實上,作為中國科技公司的代表,華為和中興都已越來越多地彰顯自己在專利領域的實力。不論在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國際新專利申請統計中,還是中國國內新專利數量上,這兩家公司都已連續多年排在最前列。
但華為、中興以及愛立信在行業核心專利上均非領先者。以LTE領域的基本專利為例,根據歐洲電信標準研究所(ETSI)的專利和知識產權數據, 截至2010年11月30日,愛立信和華為分別佔有LTE基本專利的8%份額,中興則手握7%,三家公司與諾基亞和三星一起居於第二陣營。
在專利份額較為平均的形勢下,廠商間圍繞專利的合作與糾紛不可避免,由專利的交叉授權問題引發多宗訴訟,亦在情理之中。
碰撞無處不在
「訴訟說明雙方在歐洲市場的利益邊界開始交叉並產生衝突了。」牛津大學技術管理與發展中心主任傅曉嵐在接受財新《新世紀》記者採訪時說。她分析 稱,走向國際市場的中國公司更有可能在一個細分市場中競爭,且定位同質化現象嚴重。「這些企業技術發展的階段,文化背景以及思路十分類似。」
對於這兩家總部同樣位於深圳的公司來說,「同城對手」是雙方高管在公開場合一直避諱的話題。但在實際業務中,雙方的碰撞隨處可見。只是在國內外市場,結果不盡相同。
在中國市場上,分屬國企的中興和民企華為,在和數家國際設備商的競爭中獲得成長。如近年來在3G設備競標中,雙方在價格和技術上競相出招,最直接的結果卻是壓縮了其他競爭對手的份額,雙方均獲利匪淺。
海外市場則有所不同。一位不願具名的分析師向財新《新世紀》記者分析稱,在發展中國家市場如非洲、印度和拉美,由於歐美對手缺位或者與中國企業存在明顯差異化,華為和中興在產品和公司特質上的相似之處體現得更為明顯,往往可以相互取代,形成一對一的競爭態勢。
華為和中興數位曾駐海外的員工,分別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講述過雙方數年來的激烈競爭,他們的描述基本相同:許多條件較為艱苦的市場基本只有華為和中興在爭奪,如果一方在某國的大訂單競爭中獲勝,另一方的整個負責團隊就會在內部被申斥,很多情況下會被調離甚至降職。
「但在大多數海外市場,華為做得早一些,中興大多採取跟隨戰略。」Gartner電信運營商首席分析師田穎說。在一些市場,華為打開局面後,中興即可憑藉相似的競爭優勢殺入。對於海外起步晚、實力相對較弱的中興,這可謂合乎規則地利用對手。
此次捲入訴訟的數據卡,正是華為受困於中興跟隨戰略的一個例子。華為數據卡產品在歐洲僅用一年的時間就迅速做大,直至佔據約70%的市場。但隨 後,中興數據卡產品以低端戰略進入歐洲市場,迅速取得發展,並大大加速了產品價格的下跌。市場份額和價格的齊齊慘跌迫使比利時廠商Option於2010 年向歐盟提起對中國廠商的反傾銷調查。該調查在華為與Option合作並收購其子公司後撤銷,中興則坐享其成。
「華為已從市場侵入者變為市場佔有者,而中興卻是未來潛在的侵入者。」長江證券分析師靳雪翔在5月3日發佈的一份報告中這樣解釋華為對中興的起訴,他認為,曾當過「侵入者」的華為,對中興的警惕性比之前尤甚。
一位華為核心高管曾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在核心網領域,中興還談不上與華為競爭,但在終端業務上,「華為做得還不如中興」。兩家公司均對終端業務寄予厚望,並且大力建設自有品牌,品牌的主要定位也都是中低端智能手機,雙方的競爭仍在加溫。
在這樣的競爭壓力下,雙方都極易催生敵對意識。「他們一直鬥得很厲害。」一位曾任中國聯通海外機構高管多年的人士向財新《新世紀》記者回憶說,雙方的員工在各自的客戶面前「都會說對方的壞話」,有時甚至是捕風捉影地指控。
在華為發起訴訟之後,中興發佈新聞稿,稱公司「不會畏懼任何來自背面的尋釁,惟有反擊迎戰。」先發制人的華為則沉默以對。
形象之戰
《南方都市報》5月4日報導稱,工信部在華為起訴前和起訴後都曾約見華為高層,試圖協調解決雙方糾紛,但華為起訴的決心相當堅定。
「通過法務渠道解決問題也是國際通行做法。」一位華為媒體負責人如此回覆財新《新世紀》記者對華為態度的詢問。
截至記者發稿時,深圳市政府和中央相關部門都沒有對事件發佈任何正式表態,這場訴訟很有可能依程序一直進行下去。
傅曉嵐認為,此次訴訟從另一個層面表明,向全球化轉型的中國企業在成長到一定階段開始脫離「國籍」概念,用商業利益考慮問題。「這至少是一個成熟的標誌。」
與訴訟本身相比,這更接近「中華大戰」發起方華為的預想。華為的另一位媒體負責人語藏玄機:「你看看國外媒體怎麼報導的就明白了。」
易觀國際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於揚認為,華為此次訴訟正是意在美國市場。他表示,訴訟可以透出兩個信號,其一,中國通信設備企業並非政府主導下的「鐵板一塊」;其二,華為這樣的企業越來越強調對知識產權和專利的尊重和保護,並依法行事。
這兩點無疑能為華為爭取美國監管者的信任加碼。他指出,華為在歐美仍然存在進入困難的問題,反對聲主要來自政治層面。華為在下一步發展必須解決好這個問題。
另一方面,華為似乎也想借訴訟和中興劃清界限。在近年業界和輿論的語境中,無論是美國市場遇阻還是印度市場遭禁,華為和中興依然是被捆綁在一起的「中國廠商」,並被國際市場貼上「政府支持企業」,「低成本」「低價格」「技術跟隨者」的標籤。
華為很可能在期待,對中興的訴訟能成為自己鬆綁的契機,以更明確地傳遞企業個性化的形象。「說實話,我接觸下來,這兩家企業的區別還是不小 的。」一位不願具名的中興通訊股票分析師對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華為在現代企業管理和適應國際市場方面已經非常成熟了,中興在這方面還有差距。說直 接點,華為比較『洋』,中興比較『土』。」
不過,如果中興在這場訴訟中有好的表現,也將為自己的國際企業形象加分,有利於在國際市場的進一步拓展。
實際上,進入美國和歐洲市場時遭遇非商業阻力,在這點上,中興和華為堪稱難兄難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