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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及時處置風險點 防止風險由“點”成“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近日就維護國家金融安全進行第四十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就維護金融安全提出6項任務,其中之一就是采取措施處置風險點。

千里之堤潰於蟻穴,維護金融安全不能忽視一個風險,不能放過一個隱患。盡管我國金融形勢總體良好,金融風險可控。但在國際國內不確定性因素綜合影響下,我國金融發展仍然面臨不少風險和挑戰。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決心處置一批風險點。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對不良資產、債券違約、影子銀行、互聯網金融等累積風險要高度警惕。可見,處置風險點的任務仍然艱巨。

維護金融安全首先要處置存量風險,防止風險由“點”擴散成“面”,釀成重大風險問題。這要求監管部門對現存的風險點要做到胸中有數。

在一季度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上,銀監會已將房地產融資、交叉金融業務、理財銷售、網絡借貸平臺等作為風險防控的重點領域。證監會今年專項執法行動將繼續打擊虛假陳述、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傳統違法違規行為。保監會也在資本不實、公司治理亂象、資金運用亂象等八個方面部署了專項整治工作。

比起後期處置,前期風險防範更為重要。不論金融機構還是監管部門都要未雨綢繆,控制增量風險。一方面,監管機構要全面排查風險,列出清單,逐一整改;另一方面,各金融機構要嚴格開展風險自查及“上對下”抽查,對於查出的問題和責任人要嚴肅處理。金融市場的風險排查往往內容上有交叉,對象上有重合,因此監管部門需做好統籌謀劃,落實責任,形成合力。

防控金融風險要規範金融創新。在金融機構紛紛“觸網”、互聯網機構對金融“躍躍欲試”的背景下,不能放松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摸排和查處。隨著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工作穩步推進,行業發展正逐漸回歸理性,但仍需要進一步明確業務邊界、監管規則,建立風險監測系統和長效機制,嚴厲打擊互聯網金融領域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防範化解風險的根本途徑是積極主動地推進改革。在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的同時,要加快金融領域尤其是金融監管體制機制改革。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才能有效破除風險和困難背後的體制根源,通過金融改革創造一個穩定、安全的金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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