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強大的監聽機構是美國國家安全局,這里是美國政府情報大數據的核心。(東方IC/圖)
(本文首發於2017年4月6日《南方周末》)
現代技術手段將情報監聽監視的範圍涵蓋到了公眾與私人生活的幾乎每一個角落。閉路電視日夜監視都市的每一個角落,覆蓋全球的電子網絡記錄著每個人的電話、電子郵件、社交媒體的各種通訊。“墻外有耳”、“墻上有眼”再也不是象征性的成語。
世界上最強大的監聽機構是美國國家安全局。這個位於華盛頓近郊的龐然大物,負責保護美國政府的通訊機密,同時也搜集美國國內與世界各地的通訊資料。在互聯網和反恐時代,這個原本在情報部門里並不占太重要地位的機構,通過技術手段的更新,地位不斷躥升,如今的重要性已經不亞於著名的中央情報局。這里是美國政府情報大數據的核心。
2013年,前合同工斯諾登在逃離美國後披露出了大量國家安全局內部的秘密文件。這些文件顯示,美國國家安全局在世界上監聽超過10億人的電話,搜集並分析了天文數字的信息。
美國憲法規定,在沒有法庭許可的前提下,政府不得對公民的住所和財物進行搜查。監聽私人通話顯然屬於侵犯個人隱私的搜查範圍。法律特別規定,如果沒有得到特別法庭的許可,政府部門不能對公民的電話與電子郵件進行監聽監控。如果要得到法庭的許可,政府方面必須提出過硬的證據。
負責批準情報部門申請的是外國情報監控法庭,簡稱FISA或者FISC。為保護國家安全起見,FISA的法官身份不對外公開,法庭聽證也不開放。目前的情況是,大約99%的申請都會得到批準。2016年6月對特朗普大廈監聽的申請沒有被批準,屬於另外那1%。在緊急狀況下,政府部門也能夠沒有獲得批準先進行監聽,不過事後馬上要向法庭補交申請。
情報機構對外國機構和外國人的監聽監控就不需要經過法庭批準的程序。在美國的外國機構特別是外交部門,總是在被監控的狀態中,這也是各國政府行動的慣例。特別是像俄羅斯這樣的大國,駐華盛頓的大使的舉手投足都會落入美國情報部門的記錄之中。
問題是,這些外國人的電話被監聽,如果通話的對象是沒有得到法庭許可被監聽的美國人又該怎麽辦?那是否侵犯了美國公民的個人隱私?是否屬於非法搜查?在白宮只待了24天的前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弗林的情況就是個典型的例子。
在特朗普上臺之前,弗林已經被當選總統提名為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在沒有就職之前,他的身份雖然特殊,但是從法律上來說,他仍然是個普通公民。與俄羅斯大使通話,按照法律規定,在記錄中弗林的身份就必須隱去。只有情報部門和政府最高層的人才能看到通話的全部記錄。但是,特朗普剛剛上任,弗林的名字以及他與俄羅斯大使通話的一些記錄就被透露給《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等大媒體,由此引發了最終導致弗林辭職的風波。
誰是媒體的消息來源?根據美國國安局長羅傑斯在國會的證詞,大約只有20個人能夠看到弗林的名字。如果其中有人將國安局監聽的內容和對象透露給外界,那屬於嚴重違法行為。聯邦調查局長科米在聽證中解釋說,他看到的監聽記錄和情報中,往往以“第一位美國人”、“第二位美國人”、“第三位美國人”這樣的稱呼來代替具體的名字。
誰屬於那20個能夠看到名字的人?國會情報委員會中來自南卡羅萊納的共和黨籍議員特雷·高迪在聽證期間與科米有這樣一段對話:
高迪:你認為(國會情報委員會)克拉珀主任知道在《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上透露出來的那位美國公民的名字嗎?
科米:我在這里沒法說,因為我不想證實報紙上的那些消息是否國家機密。
高迪:他有權看到那些被隱藏起來的名字嗎?
科米:在某些情況下他可以看到。他是國會情報委員會主任。不過,我這里並沒有具體指哪件事。
高迪:(中情局)局長布倫南能夠看到那個被隱藏的名字嗎?
科米:在某些情況下可以。
高迪:國家安全事務顧問蘇珊·萊斯能夠看到那個被隱藏的名字嗎?
科米:我認為是的。我覺得,任何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在日常工作中都能看到。
高迪:前白宮助理本·羅斯能夠看到那個被隱藏的名字嗎?
科米:我無法回答。
高迪:前司法部長洛雷塔·林奇能夠看到那個被隱藏的名字嗎?
科米:總體上說,是的。任何現任司法部長都能看到。
高迪:司法部副部長莎莉·葉茲呢?
科米:同樣。
高迪:你本人是否向奧巴馬總統就弗林的電話進行了匯報?
科米:我不會就這件事或者其它的事情來討論我與總統之間的談話。我不能回答。
這里有個詭異的情況。在奧巴馬離任前不到兩個星期,白宮對情報機構做出了一次重大的改變。在過去,國家安全局通過監聽搜集到的資料必須在將一些與個人隱私有關的資料(包括美國公民的名字)隱藏起來之後才能分發到其它情報單位。奧巴馬總統下令改變這個規矩,從2017年1月3日起將原汁原味的材料散發給國安局之外的16個情報部門。也就是說,能夠看到監聽資料上美國公民的名字的人數大大增加。
熱衷於陰謀論的人這下子可算有談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