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空運輸協會發布了第五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17名旅客上榜,為該名單發布以來人數最多的一批。記錄中首次出現外籍旅客,包括該外籍旅客在內的15名旅客被依法行政拘留,根據《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他們的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也均為兩年。
據了解,6月26日,外籍旅客拉某在首都機場三號航站樓購物時,拖拽商店員工,打砸商店設施,後前往E20登機口追逐、撕扯、辱罵機場員工和旅客,並破壞登機口相關設施,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拉某後被行政拘留15日。
《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自2016年2月1日起開始實施以來,目前已經發布了五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共有59人因其不文明行為被記錄。
據了解,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是指因擾亂航空運輸秩序且已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民航規章應予以處罰的行為。主要分為十類,即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櫃臺、安檢通道及登機口(通道)的;違反規定進入機坪、跑道和滑行道的;強行登(占)、攔截航空器的;對民航工作人員實施人身攻擊或威脅實施此類攻擊的;強行沖擊駕駛艙、擅自打開應急艙門的;故意損壞機場、航空器內設施設備的;違反客艙安全規定,拒不執行機組人員指令的;在機場、航空器內打架鬥毆、尋釁滋事的;編造、故意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的;妨礙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或者煽動旅客妨礙民航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以及其它擾亂航空運輸秩序、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民航規章應予以處罰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