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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收入疑虛增事項發酵 太化股份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太化股份公告稱,公司於10月11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同時公司決定終止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據公告披露,該調查的內容即為2014年公司貿易收入疑虛增事項。同日太化股份公告稱,公司原擬籌劃重大資產重組事項,擬收購標的資產為文化旅遊行業,公司決定終止此次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公司決定於10月13日通過網絡互動的方式召開投資者說明會。

今年1月底太化股份公告稱,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晉國資評價函(2016)48號通知中有涉及公司貿易收入疑存虛增事項。而據後續披露的補充內容,顯示公司虛擬貿易虛增收入金額高達11.47億元。巨額虛增收入的處理進展讓監管層極為關註,5月19日上交所年報問詢函中首個問題就聚焦於此。

5月30日太化股份回複年報問詢函時表示,就財政部專員辦報告所反映的 2014 年報有關貿易收入 11.47 億元,公司認為不存在虛增收入的行為,上述貿易收入存在交易合同、相關交易單證和結算情況,貿易收入真實存在。

太化股份2015年報業績大幅下滑。2015年太化股份實現營業收入23.06億元,同比下降31.59%;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虧損1.77億元,同比下降1027.64%。年報披露,貿易業務是公司主要的收入來源,2015 年實現貿易收入 20.8 億元,占營業收入比重 90%。

今年1月底,太化股份先後公告,根據財政部專員辦《關於對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虛擬經濟貿易收入的專題報告》反映,公司出於完成上級考核指標等目的,2014 年通過虛擬貿易虛增收入達 11.47 億元。公司審計事務所致同會計事務所未對虛增業務收入、影響會計信息真實性的行為予以披露,違反了《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對此,太化股份在年報問詢函的回複中表示,公司針對財政部專員辦報告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自查核實,發現鐵運分公司在貿易業務開展的過程中,存在業務流程、業務單據不規範等情形,但不存在所述的虛增收入問題。

此前,上交所也曾通報批評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楊培武、總經理張瑞紅、財務總監趙敏、獨立董事兼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周崇武、董事會秘書賈曉亮。

太化股份披露的2015年年報顯示,太化股份2015年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1.78億元,較上年同期由盈轉虧。公司同時披露稱,導致2015年凈利潤虧損的主要原因是對部分搬遷停產資產計提了約1.96億元的資產減值準備。但是,太化股份未按規定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披露2015年度業績預虧公告,此後在年報披露前也未再發布業績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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