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份業績,不得不佩服簡先生的威力,根據業績公告,他有一項4.09億的特殊利潤是靠出售附屬的。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6/0330/LTN201603301578_C.pdf
買賣證券
本集團透過銘華進行其買賣香港證券業務,多年來保持良好及穩定的回報率。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八日,本公司與若干買方訂立買賣協議,據此,本公司已同意出售本集團全資附屬公司銘華部分已發行股本。出售所得款項擬用於發展本集團的液化天然氣業務、本集團未來潛在投資及一般營運資金。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本集團已完成出售銘華合共277,054,799股股份,佔銘華已發行股本700,000,000港元約39.58%,總代價為809,000,000港元,而出售收益為409,600,000港元。
但附屬公司資產10.06億中,有8.15億為現金,扣除現金的估值為1.91億,以8.09億出售39.58%的股權,該資產估值為20.43億,扣除現金為12.28億,賣出帳面值增值超過5倍,實在是神技呢。如果不計此項收益,實際公司是虧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