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ic/圖)
醞釀已久的存款保險制度終於要正式推出了。據《新京報》消息,央行正在部署有關存款保險制度的實施工作,預計在明年1月份正式對外發布。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多渠道獲悉,存款保險制度將由央行、銀監會、保監會、財政部、發改委等多個部門協調制定,“很有可能根據監管評級制度實施差別化費率,賠付額度上限可能是50萬元,並且會成立專門的存款保險托管機構。”
目前,央行尚未對此消息作出正式回應。
存款保險,是指為儲戶的存款提供的一種支付保障,銀行繳納一定額度的保費,為特定範圍存款賬戶購買保險。一旦銀行面臨破產倒閉,將由存款保險機構向存款者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這樣能迅速、有效地處置問題銀行,降低處置成本。
據《南方周末》早前報道,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的統計顯示,目前已有111個國家(地區)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而金融穩定理事會的24個成員國(地區)中,絕大多數都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缺席者是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國。
“(而中國)之所以遲遲未能推出,主要受阻於三方面爭議。”中投公司副總經理謝平在《中國金融改革思路:2013-2020》一書中寫道,其中之一即是,人民銀行、銀監會和財政部都想成為存款保險的主管部門,“這既有認識分歧,也有一定程度的‘部門權力之爭’”。
而另兩項爭議,則是存款保險機構與銀監會的監管功能、人民銀行的金融穩定機制的協調與銜接問題。
據前述《新京報》消息,央行人士曾透露,存款保險機構可能實行限額保險制,央行計劃為98%的儲戶提供全額保險。有專家分析,由於目前50萬元以下存款戶占比為98%以上。這意味著,儲戶在銀行的存款,最大賠付額度可能是50萬元,超過這一限額的存款部分將得不到賠償。假如儲戶在一銀行的存款不高於50萬元,萬一銀行破產倒閉,儲戶將獲得與實際存款金額相等的全額賠償。
“但實際上,只有銀行破產倒閉才能觸發賠償的條件,對儲戶日常的金融活動而言沒有實質性作用,並且如果存款保險制度落地,很可能會改變當前投資者的資產配置方式,更多的人會選擇投資股市等高收益市場。”知情人士向前述《經濟參考報》介紹。
此外,基於50萬的賠償上限,理財專家提醒,最好把“雞蛋”放在不同的籃子里,“混搭”理財降低風險的同時或許還能增加收益。如果把大量資金都存在一個戶頭,一旦出現銀行倒閉等風險,將損失很多。
《華爾街日報》稱,此舉將成為習近平兩年前執掌中共以來推出的最重要的經濟改革,也是更廣泛的中國經濟政策自由化的一部分。經濟政策自由化的內容包括讓人民幣匯率更多由市場決定以及允許海外投資者增加在中國的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