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美國的”雙M“計劃
Medicare和Medicaid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全國性的醫療福利措施,也是醫療制度發展史上的一個歷史性事件,對整個醫療行業有相當深遠的影響。此法案極大地釋放了民眾醫療保健的需求:國民保健支出從1965年的420億美元上漲2008年的23400億美元,上漲近60倍,其占GDP的比例從5%上漲到15%。其中,值得特別關註的是醫療服務業得到了極大地發展,醫院保健支出從1965年的50億美元上漲到2008年的8170億美元,上漲163倍。法案頒布僅僅兩年,國民保健中的醫院消費占比就從11%上漲到23%,隨後30年不斷走高達到35%。 醫療照顧(Medicare)計劃,即《社會保障法》第 18 條修正案,屬於聯邦管理,由聯邦健康保障和人道服務部(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Care and HumanService )負責主管,健康保健財政管理局( The
Health Care
FinancingAdministration)是其執行機構,具體實施大多交由“雙藍”計劃(藍十字和藍盾)和其他私人保險公司負責。它針對
65 歲以上老年人與應受社會保障的傷殘者,為他們支付大部分住院和醫療費用,分為 A、B 兩部分:A
部分(PartA)又稱住院保險(Hospital Insurance),屬於強制性保險,包括 4
個服務項目,即住院服務、康複服務、家庭保健服務和臨終救濟服務。A
部分設有起付線(deductible)和共付保險(co-insurance),意味著受益者必須直接支付部分費用才可以享受上述服務。A
部分的資金主要來源於聯邦政府向雇主和雇員征收的工薪稅(payroll tax),1998 年比例總計為
2.9%,聯邦政府為此還專門設置了“聯邦醫院保險信托基金”(Federal Hospital Insurance Trust
Fund)。B 部分(Part B)又稱補充醫療保險(Supplemental Medical
Insurance),為自願性質的,免費參加 A 部分的人只要自願繳納比普通醫療保險低廉的保費即可參加。其內容相對 A
部分更加廣泛,主要有急診服務和理療服務等等。B 部分的資金來自於參保者繳納的保費和聯邦政府通過征收普通稅(general
tax)得到的補助,2000年兩者比例為 25% : 75%。 醫療援助(Medicaid)計劃,即《社會保障法》第 19
條修正案是由聯邦和各州政府共同負擔的社會保障項目,旨在解決低收入者和特定弱勢群體因貧困而無力支付醫療費用的問題,其實質是一個福利計劃。該計劃由聯邦政府參與制定主導方針,通過配套基金(Matching
Fund)進行管理,其主管部門和執行機構與醫療照顧計劃相同,不同之處在於委托各州通過州醫療管理公署(TheState
Government Medical
Office)具體實施。各州政府依據自己的經濟發展條件確定貧困線,對低收入人群、失業人群和殘疾人群等提供程度不等的、部分免費的醫療保險服務。該計劃的基金來源於所得稅(income
tax),由預算確定支出數額。該項基金由聯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負擔,政府配套基金依據各州貧困線情況而定,貧困線越低,配套補助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