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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拐點將至

2014-08-11  NCW
 
 

 

銀監會內部會議通報信託公司風險;監管部門已經要求將700億元風險資產分類,希望信託公司釐清風險資產的性質和責任◎ 財新記者 劉卓哲 張宇哲 文liuzhuozhe.blog.caixin.com|zhangyuzhe.blog.caixin.com 11萬億元資產規模,700億元風險資產,這樣的風險預警被金融業內認為,程度太輕。

中國信託業在近年的高歌猛進後,潛在風險再次引發監管層的關注。

7月中旬,銀監會非銀部要求20多家信託公司高管(董事長、總經理級別)開會,要求上報風險項目情況,並提出化解風險的建議和意見。

業內知情人士告訴財新記者,這次會議的起因是社會各界、包括其他監管機構,在上報國務院關於信託風險的報告中提出,信託行業存在潛在系統性風險。因此,國務院要求銀監會出具調研報告,匯報信託業目前的風險狀況和應對策略。

7月末銀監會召開內部會議,通報了彙總情況。結果顯示,43家信託公司上報的風險資產超過700億元,其中高風險資產超過500億元,並通報11家信託公司風險較大,其中3家風險嚴重。

「信託業前幾年風險項目應該就有500億元了,這次報出700億元,一點也不多。 」有業內人士認為,銀行的不良資產都超過1% 了,而信託業的風險資產佔總資產的比例只有6?,而且風險項目本身還有資產,有價值,不會顆粒無收。

7月8日,在《中國信託業發展報告(2013-2014) 》 (下稱《報告》 )的發佈會上,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綜合研究室主任陳道富回答財新記者提問時說,信託業目前雖不會發生系統性風險,但個別地區行業結構單一,行業風險存在傳導為區域性風險的可能性。

一位中部地區的信託公司高管透露,與以往要求上報風險項目情況不同的是,此次監管層還對風險項目進行分級監管,即分為高、中、低三類,目的是「對症下藥」 ,希望信託公司釐清風險資產的性質和責任,如果是低風險資產的銀行通道業務,需在與銀行的合同裡申明,並提前著手考慮如何解決風險項目的退出。

業內人士坦言,信託公司不可能再野蠻生長了, 「真正的拐點恐怕到了。

下一步將面臨行業的大洗牌」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信託管理資管規模今年將不僅僅是增幅放緩,在消化一定存量後,規模可能會出現萎縮。

11家公司被點名

前述銀監會內部會議通報了11家信託公司風險較大,風險較為嚴重的3家信託公司分別為中信信託、華融信託和新華信託,短期時點上出現了風險資產高於淨資產的現象。其中,新華信託高風險資產規模超過100億元。

據銀行間市場披露的信託公司業績快報,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信信託淨資產排名第二,為138.39億元 ;華融信託和新華信託淨資產分別是36.02億和27.71億元。

風險資產是各家公司上報的有問題 的信託計劃規模。需要釐清的是,風險資本和風險資產不等於不良資產,而是可能出現風險的項目,包括未到期項目。

「信託項目到期後,很多項目可以通過重組和資產處置,消化掉大部分風險。 」一位信託業內資深人士說。

這次43家信託公司上報的是風險資產的數據,與之簡單對照是淨資產數據。

一位信託公司風控部人士說,通常銀監會要求信託公司按照寬口徑上報風險資產,否則會追責。所謂寬口徑,就是需要把潛在風險估計得更足一些。

信託業監管一般遵循淨資本的管理辦法。按照《信託業淨資本管理辦法》的定義,信託公司的淨資本等於淨資產 扣減資產和負債的風險扣除項。信託公司的淨資本最少2億元,且不得低於淨資產的40%。風險資本指信託公司按照一定標準計算並配置給某項業務用於應對潛在風險的資本。信託公司的淨資本需要大於風險資本。

以中信信託為例,截至2013年末,中信信託淨資本為68.54億元,各項業務風險資本之和為37.62億元,淨資本 / 各項業務風險資本之和的比率為182%,淨資本 / 淨資產的比率為53%,均符合前述監管要求。

這是今年銀監會第二次直接摸底信託公司風險存量。今年1月,銀監會突然直接通知各信託公司,要求上報存續期內的風險項目。這一通知沒有經過地方銀監局逐級下發,為近年來罕見。

「年初的上報結果顯示,90% 的信託項目風險集中於房地產、地方平台、礦產能源、藝術品和紅酒信託。最近一次上報則顯示,風險集中在能源和地產。

看來這半年,這兩個領域的風險並沒有得到化解。 」一家大型信託公司高管告訴財新記者。

7月中旬,銀監會要求各家信託公司如實上報風險項目的數據,如果此後出問題的項目在名單之外,要求公司一把手要負責,立即到銀監會親自解釋,「這令不少信託公司在這次上報風險項目時頗為緊張。 」有信託公司高管透露。

在這次內部通報會上被監管點名的信託公司有11家,除了前述3家,還有金穀信託、安信信託、中原信託、長安信託、陝國投、中泰信託、中江信託和五礦信託,其中7家信託公司的風險資產超過淨資產的50%。風險資產以能源和礦產類項目居多。

「如果全要剛性兌付,上述名單中有些公司的問題會比較大,日子會比較難過。但資產價值應該還可以。 」一位信託公司高管說。

「確實存在風險項目,但還不至於出現行業性危機。 」一位信託公司風控總經理認為,現在偏寬鬆的貨幣政策對市場的心理層面有較積極的影響,業內認為政府不會坐視系統性風險爆發和蔓延。近期出問題的多是小型地產開發商,也有個人涉案引起的。未來信託公司對民營背景的地產開發商會比較謹慎。

風險資產分類

一位中部地區的信託公司高管透露,與過去不同的是,監管層今年更加深入地分析行業問題,此次要求信託公司上報風險資產,並劃分為高中低三類。 「這是以前從未有過的,對所有風險資產建立台賬,是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上任後才開始提出的新監管要求,以前沒有風險資產這一概念。 」對於風險資產的分類,監管部門確定的劃分標準是 :低風險資產是有風險的通道類業務,但風險責任已與銀行在合同協議中明確,信託公司不承擔責任;高風險資產則屬於已暴露風險的非通道類資產,須由信託公司自己承擔責任,但項目抵押物不能覆蓋本金及利息或抵押物不易處置,後者往往取決於地方政府的意願或處置進度 ;其餘的屬於中等風險資產。

「判斷是否為高風險資產的惟一標準,就是能否按期清算兌付。 」前述中部地區信託高管說。

低風險的通道類業務,涉及信託公司與銀行的博弈。今年4月,銀監會下發《關於調整信託公司淨資本計算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至各信託公司,首次通過正式文件定義信託公司「通道類」業務,並要求各方對所需承擔責任予以說明。在此文件中銀監會指出,受託人僅負責賬戶管理、清算分配及提供或出具必要文件以配合委託人管理信託財產等事務,不承擔積極主動管理職責。

雖然監管部門要求釐清通道類業務的風險責任,信託公司必須在與銀行簽訂的合同中明確不承擔責任,即「合同避險」 。但在實際操作中,銀行比較強勢,不願意調整合同。信託公司要麼放棄這項業務,要麼遷就銀行放棄合同中的自我保護,如今年初中誠信託30億元的中誠信託誠至金開1號。

此次監管部門希望更深入地瞭解最終有多少個信託項目、多少金額可能出現問題,以評估對信託公司的淨資產可能造成多大實質性影響,即可能會出現多少損失。

把風險資產劃分為高、中、低三類後,監管部門可據此把信託公司分為沒 有任何損失、可能有損失、損失較大的三類。如果最終高風險資產形成的損失可能超過了該公司的淨資產,有利於監管部門提前著手考慮如何解決風險項目的退出,並防範信託公司的風險,比如督促股東增加註冊資本,保證信託公司的正常運營。 「這就和今年銀監會下發的99號文(即《關於信託公司風險監管的指導意見》 )結合起來了。 」不過,業內人士也坦承,99號文要求的設立生前遺囑和以股東增資處置風險資產的機制,對股東來說是很困難的事, 「因為涉及紅利回撥等,與公司治理產生衝突」 。

業內人士預計,可能成為問題信託公司的情況有兩類: 一類是公司規模小,淨資產少,可以拿出來解決問題的資源少 ;另一類是,風險資產規模比較大,「一旦風險資產規模太大,信託公司撐不住了,就很棘手」 。

風控壓力增大

7月8日中國信託業協會發佈的《報告》指出,2012年開始,中國經濟開始處於下行週期,信託公司較多涉及的政信合作業務、房地產信託業務和礦產信託業務面臨風險暴露問題。

陳道富認為,行業性風險的出現,屬於正常的經濟結構調整。有的是正常的行業萎縮,那麼順應結構調整即可 ;有的可能存在產能過剩,那麼舊的行業被打破,新的行業重新建立,也是化解行業風險的過程。

在《報告》發佈會現場,北京某信託公司研發部總經理告訴財新記者,山西等地的礦產類信託風險事件頻發,已可稱之為區域性風險, 「有些能源項目,有價無市,讓接盤者望而卻步。 」2013 年以來,青島凱悅、舒斯貝爾、山西福裕能源、山西振富能源等違約事件不斷爆發,反映出信託產品市場風險積聚比較多,加大了市場對信託產品非常態退出問題的關注。雖然信託產品「安全兌付」的「紅線」尚未被打破,但業內普遍感到信託產品兌付壓力增加。

針對信託業存在的風險,監管部門採取了多種防範處理措施。

CMYCMMYCYCMY K《報告》指出,首先,就是逐級、逐筆明確風險防控責任,穩妥處置風險事件。 「要求信託公司對未來到期的所有項目建立台賬,實時監測項目風險,逐筆明確責任人,並制定風險化解預案。 」前述信託公司風控人士表示。

其次是緊盯風險變化,嚴控重點領域,對房地產、融資平台、礦產等風險隱患進行重點監測。 「房地產領域的風險主要集中於非一線城市,特別是中小開放商的項目上。今年以來,公司接地產項目非常謹慎,以消化存量為主。 」上海某信託公司房地產事業部人士告訴財新記者。

三是加強風險項目問責。2013年以來,銀監會對5家信託公司的23筆風險項目啟動問責程序,對相關責任人員和業務團隊給予經濟處罰、行政處罰和展業限制等處罰措施。

四是加強潛在風險防控。要求信託公司所有信託產品在入市前逐筆向監管部門報告,及時叫停存在風險隱患的信託產品。

中融信託相關人士告訴財新記者,今年以來,公司風控更加嚴格。以前是上報公司內部風控會就能過會,現在是能不上報就不上報。 」隨著今年以來山西聯盛重組所導致的吉林信託等多家信託公司項目延期,以及中誠信託誠至金開2號的延期,打破「剛性兌付」再次成為繞不開的話題。

業內一直對打破剛性兌付存在預期,陳道富認為,剛性兌付是超越信託合同內容的,間接性融資體系中,信託項目存在一定隱性擔保,在各主體風險責任不清晰的情況下,剛性兌付就成了行業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無奈。

中央財經大學區域經濟與金融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軼認為,剛性兌付並不符合公平交易規則,對於信託產品的投資人門檻應堅持合格投資者的原則,提高投資者金融決策能力,在賣者有責的基礎上,進一步強調買者自負。

不過,在信託業人士看來,雖然監管部門希望可以打破剛性兌付, 「但剛性兌付更多是信託公司自己的需求,是為了維護信託公司的自身聲譽, 」他強調說, 「這也取決於信託公司是否具有剛性兌付的能力。 」

誰接最後一棒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信託業整體風險並不如外界想像的那麼嚴重。 「去年全行業淨利潤約500億元。即便500億元高風險資產全部無法兌付,淨利潤也可以全部化解。 」前述信託業人士稱。

中國信託業協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68家信託公司淨資產規模是2548.58億元,實現利潤總額568.61億元,與上年利潤總額同比增加28.82%。

在業內人士看來,與信託公司的超常發展相比,更值得關注的是這兩年迅猛發展的券商子公司、基金子公司。證監會數據顯示,短短兩年,券商、基金類子公司的規模已經迅猛增長到約6萬億元,遠遠超過信託業的發展速度。 「比信託公司猛多了。 」多位信託人士自嘆不如。

2013年商業銀行、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悉數參與資管計劃,直接導致中國資產管理進入全面混戰的時代。

這些剛成立不久的券商、基金子公司為迅速搶佔市場份額,接手的往往是信託公司不願意做的項目。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些子公司發行的資管項目大多是明年到期,因此,下一輪風險集中爆發的可能就是基金子公司、券商子公司的資管計劃。

與平均淨資產48億元的信託公司相比,這些券商子公司、基金子公司的淨資本只有幾千萬元,但對應的資產規模已經膨脹至幾億元。 「一旦出風險,想兜底也兜不住,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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