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9日,財新網爆出摩根大通中國投資銀行首席執行官方方被調查的消息。
為什麼是方方?或者說,為什麼從方方開始?
從北京的CBD、金融街,再到香港維多利亞港兩岸,過去兩個月裡,在漿洗至不見一絲褶皺的襯衫領子之上,那些每年至少標價幾百萬美元的大腦,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而上週末,曾經糾結的漣漪終於演變成巨浪。因為,有傳聞稱,方方已然開口,而且是「和盤托出」。
方方,中國安徽蕪湖人氏,1989年畢業於清華大學資訊系統管理工程專業,赴美深造後,從美林公司起步介入中國國企的資本國際化進程。2001年方氏進入摩根大通公司,至2009年正式出任這家著名老牌投行的中國投資銀行部首席執行官,並掛銜公司亞洲投行業務副主席。而那時在職務二選一角力中落敗的李小加,則因此成為港交所二十年來首位內地籍執行總裁。
以實力計,摩根大通或稍遜於摩根士丹利與高盛,但在和花旗、瑞銀、瑞信、美銀美林及德意志銀行等「老八家」其餘兄弟們的競逐中,卻從不落下風。作為小摩在華拿生意的領軍者,方方給外界留下的印象是「做派儒雅」、「酷愛讀書」。
轉折點出現在美國東部時間2013年8月17日。據這一天的《紐約時報》披露,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執行部正式對該公司展開調查,以查明其有否通過僱用「官二代」繼而獲得在華相關業務。很顯然,《紐約時報》得到了來自SEC的明確線報,所以,它點出了兩位小摩中國僱員的名字——唐曉寧和張曦曦,而他們的父親均為中國政商界知名人士。至此,作為中國區的一把手,方再難辯白。
來自大摩和高盛的持續報復?這是華爾街的第一反應!要知道傑米·戴蒙,昔日跟隨桑迪·威爾的花旗小子,今朝已貴為奧巴馬口中「美國最傑出的銀行家」。正是此兄的堅持,其執掌的摩根大通在2008年金融危機前規避了次級債券的有毒糕點,成為唯一未受衝擊的美資銀行。2011年,當同行們還掙扎於扭虧的泥淖並咬牙砍掉以億元計的年終花紅時,小摩的淨利還同比上升9%至190億美元。不過,對於這個一度風傳有望接班財政部長的要角,還有一個耐人琢磨的故事值得一說——危機期間,某位人士找到高盛最高領導人要求限時兌現一張1500萬美元支票,後者立刻簽字,因為稍有遲疑和轉圜託辭,只消15分鐘投資者將會擠爆高盛大門。據稱,有關高盛和大摩沒錢的訊息,正是傑米·戴蒙放出的口風。
雷曼兄弟為何會倒閉?華爾街的解釋與眾不同——因為他不合群不合作,所以沒人願意施救。在講究叢林法則的投資銀行業,道德從來不是魔鬼為之退縮的那杯聖水,贏並且大贏的信條,才是催動金錢永動機運轉的潤滑劑。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並不只是香港黑幫才會面對的殘酷現實。2012年,摩根大通便因倫敦鯨事件付出了巨大代價。除了風險敞口上顯見的60億美元損失,還有來自SEC高達10億美元的罰款。但一般相信,SEC執行部力推的「告密者」制度才是關鍵,而彈藥的輸送者只能是等量級又虎視眈眈隨時等待反擊的兄弟玩家。
還記得僅僅十年前的「任克英事件」嗎,一度幫助花旗一連拿下中國人壽、中國網通、建行和民生銀行四筆IPO大單的金融女王,只是因為優先分派人壽股份予指定用戶,被主要競爭對手舉報至SEC而被迫去職,此後花旗中國業務迅即掉出前十名位列。而任的「官二代背景」在業內從來不是秘密,甚至,連對手亦贊其「在政治智慧方面有極高天才」。事實上,能否延攬特殊背景又有海外留學經歷人士加盟,往往也是考核國際投行亞太區主管的工作職責之一,任誰手中都有一兩個大小王。隨著中國金融、能源、通訊企業十年來紛紛開拔國際資本市場,數百億美元融資行為背後,這些英文抬頭的紅色背影決定了誰才能多賺到那8%的手續費。
不存在丈八燭台只照別人不照自己的景象,和光同塵共同發財才是政商旋轉門內歡喜的妙事,雖然搶單之時冷箭暗槍一刻也未消停,但那只是「重量級業務」才會引發的戰爭,桌面上外人嗅不到一絲硝煙。就像一位國際投行人士去年對小摩被曝光後的點評:「為啥是他,可能是倒霉吧,比他厲害的有的是。」
隨著摩根大通2013年末退出光大銀行涉資30億美元的H股上市保薦工作,外界認為事態已經得到有效控制。
可在2014年3月24日晚,一切幻想被打破。方方宣佈退休,只是48歲即需陪伴家人的外交辭令怎會讓人信服?適逢成立40年大慶的ICAC——香港廉政總署介入,位於中環30層渣打大廈的20萬平方英呎最大業主,迎來了查抄資料的主兒。再至5月下旬,方方說,他願意成為「污點證人」。
從2002年開始的招募紅色子女計劃,方方心知肚明,更何況,他還留下了電郵,「你們都知道我一直是『子女計劃』的擁護者,這幾乎與能否贏得中國企業顧問合約直接有關」,學習資訊管理工程的方方幾乎為自己挖下了一個難以洗白的大坑。
與此期間,從瑞銀到德銀,曾經取得大單的敲門磚現在都成了麥格芬炸彈。雖說現在動輒一次IPO都會用十數家乃至三十家主輔承銷商以避嫌,但關鍵風口上,誰能說連前香港特首曾蔭權都不敢碰的ICAC,不會從中捉到更大的貓膩?更何況,身後還有與其簽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美利堅合眾國)令》的美國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