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1068雨潤食品高管行權套現和新授股證的猜想 歲寒知松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7a300f0102dt3i.html

1068雨潤食品的3名董事在17多塊行權了1020萬股認股權證,拋售套現了730萬股(尚有290萬股行權未拋售,也可能非董事無需披露),套現近8000萬元,後來在9月份初又發了8340萬份認股權證,行權價18.04元。這個事我是這麼看的:

一、行權肯定是代表他們不看好股價的,至少是中短期不看好,但也不排除祝義材本人與其它高管對此事看法有分歧;


二、祝義材本人在22塊增持了1030萬股,正好與高管行權的1020萬股抵銷了,由於行權白賺了8000萬,相當於每股賺了8元,那麼祝義材和高管整體結合後,祝的增持成本可以視為14元,也就是說,在17塊多行權時,他們合起來還是賺的;


三、18.04元新授8340萬股認股權證,是一箭三雕。一方面可以平衡一下行權的利空影響;另一方面可以在未來股價重新上升時,留下行權再獲利的機會;還有一方面,就是管理層的持股相當於增加了4%,對維護祝的股權控制有幫助,畢竟祝自己才26%的股權,有點危險。


四、中報時,祝應該還是想挽回股價的,從公告及用詞我們也能看出來,所以1068的中報, 有可能虛增了收入及利潤,這對下半年的收入利潤有抽水作用,加上目前上游收豬困難,下游漲價困難,以及雙匯恢復元氣後的擠壓,所以1068下半年業績確實 可能不太樂觀,但我不認為下半年會下降太多,至於3季度,這個純粹是個虛的東西,因為它今年不會公告3季度的業績,去年也沒公告過,誰知道實際情況如何 呢?


五、在大盤猛跌及大行繼續做空的決心下,1068的股價形成了第二波大跌,這個時候祝和管 理層的態度應該已經完全改為看空和不做為了,股價也已經跌破了祝及管理層14塊的增持成本。在內憂外困的環境下,我估計祝將策略做了重大調整,於是有了後 來的業績預警公告。即一次把問題全暴露光,並且再踩上一腳,既可以滿足做空大行的意願,也可能打亂他們的節奏,並且為自己和利益一致人可能的低價抄底提供 時間和空間。祝本人在1068上市後,先後在高位增發時結合減持原始股近3億股,套現近50億元,這些錢應該都砸進了房地產,以如今房地產的資金流形勢, 祝義材短期未必能拿出多少錢出來抄底,當然也有可能他根本就不想抄底增持,實際結果如何,現在還難以預料,不過,目前離年報批露還有半年時間,足夠長。

 

六、有沒有可能確實是以前收入利潤作假了,現在藉機調整回來呢?我還是覺得可能性極 小,因為1068過去10年的利潤複合增長達到了54%,相當之高,並且增速一直很穩定,波動極小。如果它的利潤增長率有假,比如虛增了10個百分點的 話,那麼10年複利下來,利潤總和將減少60%,這個複利的影響相當大,僅10個百分點,就必須虛增50億以上的資產,報表是很容易看出問題來的。這50 億太大了,用半個年度甚至一二個年度,根本就調整不回來的。非要調,那等於自己承認以前和現在作假賬,後果會如何?如果虛增20個百分點的話,即利潤復合 增率34%,那差不多整個固定資產都快變成0了,做為一家國內公認的有資源有渠道有品牌的龍頭企業,這怎麼可能的事?更何況這個34%的複合增長率,都仍 然是相當高的呢。如果一個企業不作假,都有34%的複合增長率,那這麼好的數據,犯得著作假?

 

順便補一句,這幾天00682超大現代停牌,被香港政府起訴其內幕交易財報作假,超大的做法是把可能虛構的利潤,增加到經營現金流入,再同時增加固定資產 投資流出,等於把利潤全轉到了固定資產。表面上,雨潤確實也有這種可能性,但兩者最大的不同是,超大圈的地很難界定,它的渠道和產品我們知之甚少。但雨潤 的財政補貼實實在在,收購肉聯廠和圈地也是事實,否則媒體就不會質疑它圈地不殺豬,騙財政補貼了。並且,雨潤的渠道遍佈全國,品牌也是人盡皆知,這些都是 真實存在的,雨潤與雙匯、金鑼同為中國豬肉第一陣營這是事實。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037

中小企業私募債爆違約風險 12藍博難按期行權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3946

安徽藍博旺機械集團發行的“12藍博01”和“12藍博02”債合計1.5億元,前者定於今日行權。因發行人爆出主要債務逾期、現金流較為緊張、資產受限及涉訴、擔保人失信等問題,兩只債券違約幾成定局。持債者援引發行人的表態向《第一財經日報》表示:“只要行權,我們就沒錢還。”

本文來源:一財網,文章作者覃蓀。授權華爾街見聞轉載。

即將於2月4日行權的“12藍博01”債很有可能違約。

2月3日下午,該債券主承首創證券作為召集人通知“12藍博01”和“12藍博02”債券持有人於2月11日舉行債權人持有會議,就上述兩只債券可能存在的違約問題進行溝通,並授權首創證券作為受托人行使相關職責。

“12藍博01”和“12藍博02”的發行資料顯示,發行人為安徽藍博旺機械集團,分別於2013年2月4日和2013年4月3日起息,兩只債券發行規模總計1.5億元,期限均為3年,但采用“2+1”的設計,行權日分別為2015年2月4日和2015年4月3日。

眼下,兩期債券的行權日均已逼近,但發行人似乎並沒有準備好本息兌付。“‘12藍博01’基本可以斷定要違約了,2月4日即是該債券的行權日,從目前與發行人的溝通情況來看,資金到位的可能性很低。”一位持有“12藍博01”債的機構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爆料。

上述機構人士與發行人進行過反複溝通,該人士援引發行人的表態向本報記者稱:“只要行權,我們就沒錢還。”

“但我們肯定還是要行權的,行權是有利於保障投資者利益的,至少現在行權就算違約了,通過法律程序,我們可以來處置資產,要不然拖到最後,一旦公司出現問題,資產說不定就沒了。”據了解,該人士所在機構持有了大量“12藍博01”和“12藍博02”債券。

所謂“2+1”結構及上述機構人士所言的“行權”,即是賦予了債券持有人在2年期期末時提前終止債權關系,要求發行人提前兌付前兩年的本息。因為兩只債券均是“2+1”結構,行權日期均已逼近,但發行人方面則爆出主要債務逾期、現金流較為緊張、資產受限及涉訴、擔保人失信等問題,兩只債券違約風險幾成定局。

首創證券2月3日晚間發布的公告已經明確表示:“結合聯合發行人及其控股股東藍博旺集團存在的主要債務逾期、現金流較為緊張、資產受限及涉訴、擔保人失信等問題,以及未能足額提取償債保障金的實際情況,受托管理人認為‘12藍博01’和‘12藍博02’面臨到期不能償還本息的兌付風險。”

首創證券稱:“目前仍在督促聯合發行人通過各種外部渠道籌集還本付息資金,同時要求藍博旺集團及聯合發行人積極配合當地政府部門牽頭開展的相關工作,爭取盡快提出方案以有效推動債務重組。”

(更多精彩財經資訊,點擊這里下載華爾街見聞App)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30592

證監會:近期在滬粵湘開展“持股行權試點”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6/02/4751770.html

證監會:近期在滬粵湘開展“持股行權試點”

一財網 一財網綜合 2016-02-19 16:23:00

19日,證監會發言人鄧舸主持召開證監會新年第一場發布會。證監會宣布近期開展“持股行權試點”,根據方案,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在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開展試點。

2016年2月19日,證監會發言人鄧舸主持召開證監會新年第一場發布會。證監會宣布近期開展“持股行權試點”,根據方案,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在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開展試點。

證監會宣布近期開展“持股行權試點”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19日在例行新聞發布會指出,近日證監會批準了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報送的《持股行權試點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投資者服務中心將在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區域開展持股行權試點,依法購買持有試點區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A股股票,持有後原則上不再進行買賣,以普通股東身份依法行使權利,通過示範效應提升中小投資者股權意識,引導中小投資者積極行權、依法維權,督促上市公司規範運作。

試點階段,投資者服務中心將主要在中小投資者投票機制、利潤分配決策機制、公開承諾及履行、自願性簡明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使知情權、建議權等無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東權利。在積極經驗的基礎上,逐步豐富行權事項和行權手段。

投資者服務中心開展持股行權試點,將堅持普通股東的地位,確保所有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規範,符合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不行使監管或自律職責,不代表證券監管機構的立場。

同時,為有效防範內幕交易、利益沖突等風險,投資者服務中心將通過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內幕信息管理、工作回避、廉潔自律等配套制度,完善內部監管約束,強化流程管理,在線索搜集、方案制定等環節,嚴控知情範圍,審慎行權避免引起市場誤解,建立行權信息公開和輿情預警機制等措施,落實工作責任,推動持股行權試點工作順利開展。

證監會再出5張罰單 亞太實業信披違法長達5年

證監會周五再宣布處罰5宗違法案件,其中包括1宗信息披露違法案、1宗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案和3宗內幕交易案。

其中,信息披露違法主體為上市公司亞太實業,該公司連續信息披露違法5年。

三宗內幕交易案件涉及被交易股票包括亞太實業、惠而浦、佐力藥業。值得註意的是,亞太實業同時卷入信披違法和內幕交易兩大類違法行為當中。

證監會回應QDII“叫停”傳聞:未要求暫緩申報 目前正常發行

此前,我們註意到部分媒體報道了監管層要求基金公司暫緩申報及發行QDII產品的傳聞,這些報道與事實不符。我會未要求暫緩申報及發行新的QDII產品,目前QDII產品仍按照相關法規正常註冊及發行。 

 

相關閱讀:

證監會宣布試點持股行權 投服中心即將開啟“定點掃貨

證監會:50%信披違法案遭從重、頂格處罰

編輯:余佳瑩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86441

持股行權在滬湘粵試點 帶動小股東“發聲”積極性

A股市場醞釀多年的持股行權,在今年2月份正式啟動試點。作為持股行權的實施主體,投資者服務中心在過去的4個月中,針對166家上市公司在中小股東投票機制和利潤分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發送股東建議函,提出建議363條。持股行權試點初見成效。

6月24日,證監會召開持股行權試點工作座談會,總結交流前期持股行權試點工作經驗,研究部署下一步試點工作。持股行權試點實施主體為投資者服務中心,持股行權試點地區上海、湖南和廣東的證監局,證監會會機關投保局、法律部、稽查局等部門以及滬深交易所、投保基金公司相關負責人出席會議,證監會主席助理黃煒出席會議。

據證監會介紹,投資者服務中心對166家上市公司提出建議,其中110家公司回函表示采納建議,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同時,投資者服務中心分別參與了三個轄區三家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或現場行權,積極行使質詢權、建議權、表決權等股東權利,市場反映正面積極。

投資者服務中心是中國證監會直接管理的一家證券金融類機構,主要職責是為中小投資者自主維權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術等服務,受中小投資者委托,提供調解、和解服務。為了成為試點省市上市公司的股東,投資者服務中心按照試點計劃,在上海、廣東、湖南三個區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一手(100股)A股股票。

那麽到底何為持股行權?根據持股行權的試點方案,投資者服務中心依法購買持有試點區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一手A股股票,持有後,原則上不再進行買賣。投資者服務中心以普通股股東身份依法行使權利,通過示範效益提升中小投資者的股權意識,引導中小投資者依法維權,督促上市公司規範運作。

試點階段,投資者服務中心主要在中小投資者投票機制、利潤分配決策機制、公開承諾及履行、自願性簡明化信息披露等方面,行使知情權、建議權等無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的股東權利。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會逐步豐富行權事項和行權手段。

“投資者服務中心以普通股東身份參加股東大會,用專業的方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僅對上市公司觸動很大,而且對普通投資者參與公司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鑒。”證監會周五表示,很多中小投資者通過郵件、評論、留言等方式對投資者服務中心持股行權的做法給予肯定,並表示以後也要積極“參會”,表達訴求。

下一步,證監會要求把握好四個方面繼續推進持股行權試點。

首先,是要堅持股東定位。投資者服務中心持股行權應立足於公司普通股東地位,淡化行政色彩,嚴格根據法律賦予的股東權利,用好法律賦予的手段,反映公司中小股東的利益訴求。

實際上,作為證監會下轄單位,投資者服務中心的身份略顯尷尬。不過,證監會早已公開明確,投資者服務中心不代表證券監管機構的立場。

“投資者服務中心開展持股行權試點,將堅持普通股東的地位,確保所有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規範,符合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證監會發言人鄧舸此前曾表示,投資者服務中心不行使監管或自律職責,不代表證券監管機構的立場。

第二,要突出問題導向。證監會要求,持股行權工作涉及面廣,試點階段要確定一些重點領域,抓住市場關註的熱點問題,特別是上市公司分紅、承諾履行、重大交易公允性等事關投資者利益的重點、熱點問題,做足功課,找準方向,尋求工作突破,實現最佳市場效果,爭取投資者的認同和支持。

第三,要創新工作方式。持股行權是新事物,沒有現成的經驗和路徑可以借鑒,需要積極實踐,大膽創新。基本的工作邏輯是圍繞知情權、參與權、收益權和救濟權等權利內容,綜合運用查詢、建議、表決、訴訟等權利行使方式。重點在查閱公司文件、提出質詢建議、征集投票授權、開展股東訴訟等方面實踐探索,形成切實可行的行權工作方式。

第四,要強化示範導向。證監會要求,要加強持股行權宣傳推廣工作,一方面要抓住具有典型意義的重大個案,形成示範效應;另一方面要及時總結歸納行權工作經驗,分類形成行權工作指引,為投資者積極行使股東權利提供指導和參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2795

持股行權試點擴至全國 投服中心將持全市場股票行權

證監會4月14日宣布,已於近日批準擴大持股行權試點的方案,將試點區域從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地區擴展至全國。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4月16日回應稱,中心已根據證監會的部署和工作安排,采取多種多種措施應對試點擴容;包括持有全市場上市公司股票、探索創新行權方式等。

通過公益性的持有一手上市公司股票而履行股東權利,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下稱“投服中心”)不僅示範和增強股東權利意識、引導中小投資者積極維權,還督促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如此運作的持股行權工作,在去年2月開展試點以來效果顯著。

持股行權啟動全國範圍試點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在4月14日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宣布了持股行權試點擴圍的消息。對市場各方而言,持股行權目前仍在逐步普及和熟悉的過程中。但在試點開展後的一年多里,投服中心的身影已頻頻出現在市場多個重大事件中,以普通股東身份行使權力,對上市公司規範運作起到有效督促作用。

持股行權,是證監會立足我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和運用市場化方式、加強中小投資者保護和服務的創新舉措。持股行權的實施,主要是指投服中心通過公益性持有上市公司股票(通常為每家一手股票),履行公司法、證券法賦予的股東權利,進而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增強股東權利意識、引導中小投資者積極行權和依法維權,並督促上市公司規範運作。

如,去年7月“寶萬之爭”風波中的萬科A複牌在即,投服中心就“寶能系”資金來源、董監事罷免等關鍵問題就涉事各方進行發問。同月,投服中心還對一汽轎車大股東不履行承諾的行為公開發聲,要求公司就違約事實對中小股東進行道歉,並拿出切實可行的應對措施。今年1月初,ST慧球以“1001項議案”擾亂資本市場的運行發展,投服中心隨即舉辦ST慧球中小投資者座談會,就董事會的義務和操守、監事會監督職責等提出質詢。今年3月,投服中心發起第三起證券支持訴訟,公開征集因上海綠新虛假陳述而受損的中小投資者,通過委派證券公益律師等方式支持投資者索賠。

除在類似上述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事件中公開發聲外,據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中心已向181家上市公司發送股東建議函,對《公司章程》中存在的不足之處共提出388條建議,內容涉及投票機制、分紅制度和反收購條款。投服中心還以現場查閱、參加股東大會的形式,對17家公司進行現場行權,重點針對高送轉配套股東減持、不當反收購限制條款、投票機制及分紅制度、公司治理規範性等事項提出問詢和意見建議。此外,中心還累計參加了13場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媒體說明會和1場投資者說明會,對重組不確定性、估值合理性、經營可持續性、業績承諾可實現性等方面提出問題,維護廣大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

基於上述試點工作成果,證監會已在近日宣布,將擴大持股行權工作試點範圍。

“根據持股行權試點工作評估情況和投資者調查,試點工作效果顯著,市場各方反應積極,也得到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充分肯定。”張曉軍介紹,證監會批準了投資者服務中心報送的《擴大持股行權試點方案》,將持股行權試點區域從上海、廣東(不含深圳)、湖南三個地區擴展至全國。

試點擴圍後,投服中心將對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有明確要求,但上市公司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從而涉嫌侵害中小股東知情權、參與權、收益權和救濟權等權益的事項,積極行使建議權、質詢權、訴訟權等無持股比例和時間限制的權利,探索通過征集投票權的方式,行使提案權、股東派生訴訟權等有持股比例和時間限制的權利。

證監會也對投服中心以及持股行權工作,提出明確的規範要求。投服中心擴大持股行權試點,將堅持普通股東定位,確保所有行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符合公司治理規範,符合監管規定和自律規則,不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和營利為目的,不行使監管或自律職責,不代表證券監管機構的立場。

證監會同時強調,為有效防範工作風險,投服中心將嚴格按照《擴大持股行權試點方案》要求,不斷完善工作流程,健全內部、外部工作制度,明確各項工作程序和標準;強化信息保密、內幕信息管理等配套措施,嚴控知情範圍,審慎選擇行權事項,推動持股行權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投服中心持全市場股票應對擴容

投服中心相關負責人4月16日回應稱,在下一步工作中,投服中心將繼續堅持普通股東地位,突出問題導向,完善行權工作信息披露等行權工作規範,嚴格履行法律賦予的股東權利,切實保護好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從具體措施上來看,投服中心將按照相關規定和交易規則,購買三個試點轄區外的所有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每家一手(100股)A股股票,原則上持有股票後不再進行交易,持股情況會及時通過媒體等形式進行公告。

同時,投服中心還將繼續探索創新行權方式。除通過發函、參加股東大會、現場查閱、現場問詢、公開發聲、提起訴訟等方式來行使股東查權利外,還將積極探索通過公開征集的方式,行使提案權、股東派生訴訟權等有持股比例和時間限制的權利。

此外,投服中心還將繼續健全和完善持股行權業務工作規則和實施流程,保證公開、科學、規範,同時強化制度約束,建立健全信息保密、行權信息公開、輿情預警等風險防範機制。

該負責人稱,持股行權工作仍將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為宗旨,以投資者權益維護中的難點、熱點問題為重點,對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有明確要求,但上市公司未落實或落實不到位,從而涉嫌侵害中小股東知情權、參與權、收益權、救濟權等權益的事項,示範行使法律賦予股東的各項權利。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4561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