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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評論:犯規者硬撼證監會

1 : GS(14)@2017-02-09 23:43:32

兩宗涉股權太集中的創業板IPO煞停,顯示監管機構相當「有為」。中介人、上市公司抱怨管得太嚴的話,不妨勤跑法庭,事關近月有兩宗證監會涉越權的官司,或者對雞蛋們有啟示,尤其漢能(566)這顆充氣雞蛋。先說簡單易明的一案。匯創控股(8202)本為電子物業管理公司,眾董事被指在公司「不務正業」買金礦、酒店時,沒確保交易公平合理,致公司蝕逾1.25億元,2015年證監會入稟要求一干人等須賠償公司損失,和褫奪董事資格。去年底,法庭要求證監會須公開所有調查所得的資料,包括有可能對他們不利的部份。理由很簡單,證監會既有強大調查權,反而受查的董事不乏已離職,無法取得公司文件為自己辯護,所以證監會更應公平行事。當然,證監會很可能就此判決上訴(否則可不得了),但此案帶出長久以來的問題,某部份對受查人有利、而只有證監會能取得的證據,從不曝光,這與「公平合理」似乎有點距離。另一案比較技術性。總部位於香港的日資對沖基金,被日本證監會控告操縱市場。日資基金在港入稟,指自己被起訴的理據,必定是來自香港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81條)協助日方調查時所得。日資基金指第181條違憲,違反了受查人提供的證供,不會被用作刑事起訴他本人(Privilege against self-incrimination)的原則。證監會對交易生疑,可根據第181條,要求中介人須提供交易資料,包括最終客戶身分的資料、交易詳情及指示。去年根據第181條提出的查訊達286次,發出函件7,997份,不少基金券商都抱怨,單是回覆證監會查訊已經非常煩惱,如果日本對沖基金今役打勝仗,可謂剪去證監會的翅膀。除此之外,日資基金亦指控,香港證監會疏忽,沒有保證日本證監會遵守保密規定,令該日本對沖基金的名字出現在日本證監會的執法消息新聞稿上,令基金蒙受名譽損失。香港證監會代表大律師引述往來書信,指香港證監會對於日方公開案情事前一無所知,事後寫信向對方追究,亦不獲回覆。現時案件尚未判決,但若日資基金得直,將動搖香港與各地證監會資料交換制度。在巴拿馬文件等爆出後,不論是跨境操縱股市、反洗黑錢等範疇,全球監管機構互相協助調查日增,萬一判決指香港現有的資料交換制度並不合法,在可見的將來,跨境合作調查甚至執法,就會困難重重。IOSCO是全球證監會論壇,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正是現任主席(即是歐達禮現時是全球證監會主席的主席),若判決指香港犯錯,亦會相當尷尬。最受惠的,會不會是正在利用各地監管灰色地帶跨境搵食的人?5月底將會上演證監會要求漢能大股東償還債務的戲碼,漢能曾表示會循法律途徑挑戰證監會勒令其停牌的決定,雖然最新劇情顯示,漢能不會抗辯,但不妨期待屆時會否有出人意表的一着。記者:黃翹恩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209/19922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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