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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找」做鋼貿生意的同學

http://www.21cbh.com/HTML/2012-6-6/1NNDEzXzQ0ODU1Nw.html

身在福州的福安生意人李發東,幾個月來都在尋找其高中同學陸建曦。後者近年來在江蘇省崑山市的兩家鋼材市場從事鋼貿生意,但在向李發東陸續借款達總額440萬元後,開始無法取得聯繫。

「2011年6月,他以經商投資缺乏資金為理由向我借了30萬,約定3%的月利息。」李發東告訴記者,在2011年6月29日,他通過中國建設銀行向陸建曦開立在中國農業銀行崑山城北支行的賬戶匯入這筆款項。

至2011年10月19日,陸建曦以同樣理由向李發東借款150萬,並於2011年12月20日、2011年12月28日出具上述兩筆款項的兩張借條,約定一個月的還款期限及月利息為3%-3.5%。

2011年11月8日,李發東又借出90萬元給陸建曦,後者於2011年12月18日出具借條,約定一個月的還款期限及月利息為4%。

2011年11月28日,陸建曦再向李東發借款50萬元,繼而於12月20日最後一次向其借款120萬,並於2012年1月28日出具借條,約定一個月的還款期限及月利息為3%

從2011年6月到12月,這半年內,隨著時間跨度拉長的,顯然還有借款數額以及月息的增加。「我之前從沒借款給從事鋼貿行業的朋友過,第一筆30萬是懷著沒了也能承受風險的心理準備借出的。」

但對於後續的高達410萬的款項,李發東向記者坦言,「後來繼續借給他,一方面對這個行業的風險不瞭解,另一方面也是最初第一筆款項的利息他一直按時給到10月份,我就放心地陸續多借。我承認這是人性的弱點。」

在最後兩筆合計170萬的款項借出同時,李發東開始擔心能否收回資金,便以年底自身公司需要資金回款為由,暗示陸建曦是否能按時還款,這才有了上述與陸建曦「補簽」的借條——其中最早6月的借款據借條簽署時間已過近半年。

「我現在很後悔跟他要了借條,因為如果這是一個成熟安排的有意的騙局,那麼我手裡的借條反而成為現在我追責的最大障礙。」出人意料,李發東向記者這樣表示。

在還款期限到了、又過了之後,李發東此前的擔心成為現實,陸建曦拒不償還借款及利息。「春節期間見到他,問得急了,他就說他的錢也借給別人了。說你去告我吧,反正我沒錢。」

李發東說,但他並不相信再借款外借這番說辭,尤其是節後媒體上出現不少鋼貿商「騙貸」、「跑路」、「炒期貨」等惡性事件後,李發東開始傾向認為,他借給陸建曦的錢或許也一樣被當作投機使用。

在向公安機關舉報自己可能受騙時,又由於其手中的多張借條,公安經偵、刑偵人員皆告訴他,雙方屬於自願的民間借貸,並不能以詐騙嫌疑予以立案。

其後,李發東轉而向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起訴。後者於2012年4月16日立案受理後,於5月23日判決兩被告陸建曦、游麗真(夫婦),在判決生效之日起5日內連帶返還李發東所有上述借款,以及按月利率2%的標準支付利息。但經傳票傳喚,兩位被告未到庭參加訴訟。

據資料顯示,陸建曦夫婦在崑山市東澳鋼材市場註冊有智興材物資有限公司,在另一家江南鋼市註冊經營陸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但據記者的瞭解,兩家公司目前已停止營業,處於關閉狀態。

6 月6日,陸豐金屬所在的江南鋼市投資管理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並不清楚陸建曦目前狀態,「人不在市場,但私人的認識的來電還是會接」。其銀行融資目前還有 200萬並未到期,此前到期的150萬已由市場作為擔保進行了墊付,銀行壓力尚可。「而且他自身如建築工程方面的應收款也蠻多的。」

上述負責人向記者表示,「我不清楚他的民間借貸數額有多少,也不清楚在鋼材貿易生意之外,有無別的投資,即使有傳言也並沒有被證實。」而對陸建曦本人的說法,記者亦多次聯繫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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