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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譴責恒豐及其負責人員並罰款共250萬元指恒豐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

1 : GS(14)@2010-06-17 22:42:30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0PR66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恒豐證券有限公司(恒豐證券)、恒豐期貨有限公司(恒豐期貨)(統稱恒豐)及其各自的負責人員作出譴責並罰款共250萬元,指恒豐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

證監會就上述內部監控不足向恒豐證券及恒豐期貨分別罰款1,200,000元及700,000元,其各自的負責人員吳金城(男)及周元彤(男)則分別罰款300,000元(註1)。

證監會調查2007年8月至2008年7月期間有關本案的事宜後,發現恒豐投資顧問(深圳)有限公司(恒豐深圳)曾在內地為恒豐提供市場推廣服務。恒豐深圳的總部設於深圳,是恒豐的聯屬公司。

證監會發現,恒豐深圳為內地投資者提供開戶表格,協助他們在恒豐開戶,並在處理這批內地個人客戶的開戶程序時:

  * 恒豐沒有對有關內地客戶執行充分的"認識你的客戶"的程序;
  * 恒豐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逐一確立這些內地客戶的全部身分及詳細地址,以致未能確立這些資料是否準確無誤;
  * 在這批內地客戶當中,22名恒豐證券客戶及44名恒豐期貨客戶獲恒豐容許,以恒豐深圳辦事處的地址為通訊地址;此外,上述內地客戶中,有51名恒豐證券客戶獲准許使用恒豐其中一名客戶的地址作為通訊地址;
  * 恒豐容許恒豐證券約1,000名個人客戶授權當中一人代為操作他們各人的帳戶;
  * 縱使每一宗轉帳都有相關客戶的書面授權轉帳指示,恒豐長期沒有採取足夠步驟檢查源自恒豐深圳的兩個帳戶的運作情況,以致容許這兩個帳戶被用以轉帳資金,協助內地客戶經恒豐帳戶執行的交易進行交收;及
  * 恒豐容許上述情況發生,顯示恒豐沒有採取足夠步驟,處理客戶紀錄不全及妥善保管現金客戶資產方面由之而起可能產生的監管事宜。


吳及周分別是恒豐證券及恒豐期貨的負責人員,因此須就證監會調查發現的內部監控缺失承擔責任。

證監會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以下因素︰

  * 恒豐在經營業務活動時以真誠行事,並無證據顯示恒豐或其高級管理層當時有不誠實行為;
  * 恒豐表現合作,願意就上述違規事項承擔責任;
  * 恒豐同意委聘獨立核數師,檢討內部監控制度的相關範疇及開戶程序;核數師同時會查證自證監會發現有關不足之處後,恒豐有否採取任何補救措施;
  * 恒豐亦承諾,恒豐證券將:(i) 不再接受內地個人客戶的帳戶操作指示,只接受有關客戶的沽盤指示並向該等客戶退回證券和戶口餘額;及 (ii) 不再為恒豐深圳或其他內地人士或法?所轉介,或經恒豐深圳或其他內地人士或法團轉介的內地個人客戶開戶,除非有關做法符合內地適用法規;及
  * 恒豐期貨、吳及周過往從未被證監會紀律處分。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不論客戶是否在香港,香港持牌人為客戶開戶時,必須全面遵從香港在這方面的規定。"

施衛民先生續說:"本案帶出的訊息十分明確:持牌人應清楚知道,為境外客戶提供服務時,證監會要求持牌人遵從適用於香港客戶的同樣嚴格標準。在香港境外經營業務的證監會持牌人,亦須同時遵從當地的適用法規。"(註2)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69901

中南証券及負責人員處理電訊盈科股份交易違規遭譴責及罰款共130萬元

1 : GS(14)@2010-08-29 18:23:13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rvlet?docno=10PR100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中南証券有限公司(中南)及其負責人員鄭惠忠(男)及吳貴初(男)(註1)作出讉責,指中南、鄭及吳在處理有關電訊盈科有限公司(電訊盈科)股份的客戶指示時,沒有遵守證監會的《操守準則》(註2)及《內部監控指引》(註3)的規定。

證監會同時向中南罰款800,000元,鄭及吳則分別被罰款250,000元。

電訊盈科按法院頒令於2009年2月舉行股東大會;本案所涉及的客戶指示,均在緊接該大會前的一段期間內接獲。

證監會發現,2009年1月13日至16日期間,中南分別從132名客戶接獲合共132個電訊盈科股份的單一手買盤,但中南收到上述各買盤後並沒有逐一盡快執行,反而將當中123個買盤集合成為多個較大額買盤後才執行(註4)。

此外,中南沒有妥為記錄客戶的買賣指示,因而無從確定該123個買盤的次序,致令買盤無法盡快及公平地分配入有關客戶帳戶內(註5)。具體來說,證監會發現:
[ul][li]大部分相關盤紙上蓋有兩個相同時間印章,以致未能辨別買盤的接盤時間和執行時間;及[/li][li]就2008年12月30日至2009年2月3日期間所接獲的電訊盈科股份買盤而言,中南沒有備存客戶與客戶主任及客戶主任與交易人員之間的電話談話的錄音紀錄(註6)。[/li][/ul]
中南沒有制定和維持適當的政策及程序,以確保備有清晰全面的紀錄作審計用途、客戶的買賣盤以公平和公正的方式處理,以及在所有情況下,中南都符合有關處理買賣盤的規定(註7)。

鄭及吳當時負責監督中南的交易運作,因此應就中南的缺失直接承擔責任。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備存買賣盤的紀錄及盡快執行客戶指示這兩項基本規定,都是為著保障客戶及整體市場的利益而設立。整體來看,中南的有關缺失顯示其行為取向遠低於香港經紀行的應有水平。"

證監會在決定罰則時,考慮到中南自證監會展開調查後,並未採取任何補救行動加強內部監控系統,此外,證監會亦考慮到中南以往曾就內部監控缺失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註8)。

中南、鄭及吳在獲知證監會擬作出的紀律處分決定後,向證券及期貨事務上訴審裁處(上訴審裁處)就證監會的紀律處分決定提出覆核申請,但申請在訂明限期過後一天才提交。

上訴審裁處今天駁回中南、鄭及吳要求將提出覆核申請的限期延展的申請,故此,中南、鄭及吳就證監會的紀律處分決定所提出的覆核申請因逾期提交即告無效,證監會施加的懲罰亦因此全面有效(註9)。




備註:[ol][li]中南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受規管活動。鄭及吳均獲發牌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li][li]《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li][li]《適用於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註冊人或持牌人的管理、監督及內部監控指引》[/li][li]《操守準則》第3.1段規定,持牌人應盡快依照客戶的指示執行客戶的交易指示,第3.5段則規定,不可以方便為理由暫緩執行客戶的交易指示。[/li][li]《操守準則》第3.3段規定,持牌人或註冊人應確保其代表客戶執行的交易,能夠盡快和公平地分配入有關客戶的帳戶內。[/li][li]中南的電話錄音系統以人手操作,職員可選擇是否將某次電話談話錄音。此外,中南的交易運作程序亦無規定必須將客戶主任與客戶之間的電話談話錄音。中南沒有備存有關電話談話的錄音紀錄,違反了證監會《操守準則》第3.9段,以及證監會2004年11月25日就電話錄音規定致持牌法團的通函所載述的要求。[/li][li]中南違反了《內部監控指引》第Vll章第6及8項指引。[/li][li]中南曾被證監會罰款700,000元,理由是中南未有設立適當或足夠的系統來保障客戶資產,也沒有制訂有效的程序,確保客戶的證券不會被挪用。詳情請參閱證監會2008年11月12日的新聞稿。[/li][li]上訴審裁處的裁定載於其網站(http://www.sfat.gov.hk/english/determination/AN-6-2010-Determination.pdf)。[/li][/ol]
2 : GS(14)@2010-08-29 18:23:28

http://www.sfat.gov.hk/english/d ... 0-Determination.pdf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517

政改雙雄出獄大踢爆 指控懲教人員包庇開賭

1 : GS(14)@2010-10-04 22:49:46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516461
改革監獄,先由伙食談起。今年初出獄的陳健森,曾在赤柱、喜靈洲服刑,聽到許多在囚人士投訴膳食不足。
車衫造鞋 培訓要改革在囚人士的早餐是一塊白烚的肉類,「嚿肉浸咗成晚水同鬆肉粉,肉質似梅菜,冇晒營養,份量又唔夠」。炸魚「咬開又腥又臭,啲腸仲喺裏面」。陳健森說,獄中一定吃不飽,但又餓不死,「總之半夜一定會餓醒」。他曾作投訴,結果被單獨囚禁 10天。陳健森和協助在囚人士的社區組織協會均曾書面向懲教署索取在囚人士膳食的營養資料,署方一直不理。
懲教署的價值觀包括「恪守法治,重視秩序」,但在陳健森眼中,監獄是一所由懲教人員與犯人擔任導師的「罪犯學堂」,職員只會不斷教唆犯人「走精面」,逃避警察追捕。「好似打劫咁,佢哋會話你千祈咪搭的士、小巴,仲話點解自己唔安排部車」。耳濡目染,陳健森形容監獄根本是個製造犯罪者的地方。與陳健森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相識的蔡全新爆踢,職員一直「隻眼開隻眼閉」讓犯人開賭。他入稟挑戰懲教署後,職員就不讓他和同一工場的犯人賭博,令他受壓。
在囚人士要在獄中工作,但蔡全新說,大部份犯人只能車衫、造鞋,「香港仲有幾多製造業」、「出到嚟都唔知點更生」。 47歲的蔡全新曾想報讀廚師、髮型課程,但因年逾 40歲無望受訓。
釋囚被歧視 更生空談陳健森修畢時裝設計副學士先修課程,再自修中醫學位課程三年,但因不能實習被迫放棄。他曾報讀化學、生物、物理課程,卻不能外出應考實驗試,「對有心改過嘅人,懲教署冇乜幫助,仲要阻撓」。社協幹事吳衞東指, 08年有 9,103名釋囚,僅 8.2%曾接受職業培訓。他指逾八成人士的刑期少於兩年,較需要一些像園藝之類的短期培訓課程。
懲教署的口號是「支持更生,共建安穩社群」,蔡全新卻未能體會。他上月初出獄時只剩約 1,000元現金,綜援要等 35天才能批出。他曾露宿三天,一時找不到工作。「好多人都係咁焗住鋌而走險」。蔡全新說,釋囚出獄首個月的再犯率約 5%,犯人坐監每月成本約 1.7萬元,若加快批准綜援,每月只要 1,830元。陳健森出獄後曾找到廚房工作,但同事看到福利官探訪,揭發他有案底被炒。吳衞東表示,澳洲等地都有相關反歧視條例協助更生人士重投社會,港府應該參考。
懲教署發言人回應稱,對在囚人士司法覆核投票權一直持開放態度,政府修例後亦積極配合。至於有釋囚稱因提出司法覆核而受針對,署方強調每個在囚人士均清楚自己享有投訴權利。
懲教署:建議報警查辦發言人更不忘表示,「有關釋囚聲稱有職員在獄中教唆他犯罪,本署建議他立即報警查辦」。署方又強調,絕不容忍獄中任何不法行為(包括賭博),如有發現,定必嚴厲處理。培訓方面,剩餘刑期少於兩年的本地成年在囚人士可自由參與市場導向的職業訓練,署方今年將為 1,247人提供訓練,約佔合乎資格的本地在囚人士總數四成。
監獄問題重重問題:再犯事率偏高
社協/釋囚批評:釋囚三年內重犯事率逾四成,與出獄後首個月得不到經濟援助、就業不受反歧視法保障等因素有關
懲教署回應:再犯率受多種獨立但又複雜的個人、社會、經濟因素影響

問題:獄中培訓不足
社協/釋囚批評: 08年逾 9,000人獲釋,僅得 8.2%獲釋前就業培訓,名額不足
懲教署回應:剩餘刑期少於兩年的成人在囚人士可自由參與課程, 2010年有四成合資格人士獲訓練

問題:單獨囚禁設限
社協/釋囚批評:單獨囚禁刑期沒法定上限,懲教署監督權力過大,長期單獨囚禁犯人違反人權
懲教署回應: 07至 09年共有 1,925人曾被中止與其他囚犯交往,是根據《監獄規則》賦權執行以維持監獄秩序和紀律

問題:不准使用電腦
社協/釋囚批評:瑞士、美國部份地方等監獄都讓犯人使用互聯網,以免犯人脫節,但香港監獄一般禁止犯人上網
懲教署回應:基於保安理由,不容在囚人士上網。但有提供相關課程

資料來源:社協、懲教署

為搵奶粉錢 炸彈劫銀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731&art_id=14516462

家人似心死  10年不往來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516463
2 : GS(14)@2010-10-04 22:50:28

爭在囚投票 被調倉加監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516464
【本報訊】要在監獄裏爭取公義,先得面對無盡黑暗。監獄裏,平均每三個月選舉一次「大佬」,但陳健森、蔡全新 08年就在囚人士投票權提出司法覆核,隨即被懲教署以保安理由調倉中斷兩人來往。蔡全新更稱被懲教「老屈」藏有蚊香等違禁品,遭加監報復。
地下民主選大佬

坐監無自由,卻有「地下民主」。蔡全新說,監房一般以工場做單位,囚犯傳紙仔投票,選出代表協助維持地下秩序。陳健森透露,經民主投票產生的包括「大佬」、「財政」、「班長執屎(執事)」等,大佬負責跟職員、各「字頭」講數;財政負責夾錢買食物,幫補剛入冊在夜半餓醒的「新仔」;班長工作是維持獄中和諧,不要讓犯人打架,否則招來懲教職員「鎮壓」。
陳健森認為投票是在囚人士參與、融入社會的重要一環,蔡全新也認為這是基本人權,遂透過社協入稟打官司。「有人笑我哋儍,有犯人傳口訊叫我哋唔好搞事」。蔡全新後來被調到大嶼山麻埔坪、陳健森被調到喜靈洲,他出獄前想考地盤平安卡,懲教署也不肯協助。
官司勝訴後,「儍佬」蔡全新在獄中參與了五區公投,投了黃毓民一票,獄中有近千人投了票,投票率高達 43%。談及政制,陳健森說功能組別是政府欽點,作用是隔絕市民的申訴,早應該廢除。新政改方案只是「派糖」,未能真正協助基層市民。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012

六名前上市公司人員涉詐騙被判入獄-泰興光學

1 : GS(14)@2010-12-03 13:12:29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012/02/P201012020270.htm

      五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年齡介乎二十九至六十六歲,日前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被裁定包括「串謀詐騙」、「公司董事等人串謀作出虛假陳述」及「串謀偽造虛假文書」等罪名成立,今日(十二月二日)分別被判入獄四個月至十二年。

  案情透露,六名被告是一間前上市公司的高級人員。該上市公司於二○○三年偽造超過六億一千六百萬港元的虛假借款,訛稱向七名與該公司有長期生意往來的人士提供貸款,以隱瞞該公司有問題的會計帳目。此外,該公司利用該批偽造的私人借款資料向核數師作出虛假陳述,將其二○○三年的營業額誇大三億三千七百萬港元至十二億三千八百萬港元,以欺騙公司股東及債權銀行。

  該公司於二○○四年三月至二○○五年五月期間利用多間空殼公司假扮供應商,向銀行訛稱購買該批供應商的貨物,以騙取約四億六千六百萬港元的入口信貸。該公司亦偽造虛假的銷售單據,向銀行虛報其出口營業額,再騙取約二億二千四百萬港元的出口信貸。該公司其後利用駐內地職員所開設的公司清洗騙取得來超過二億港元的貸款。案件所牽涉有問題的款項超過十八億港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二○○五年接手調查案件,經深入調查後,於二○○五至○七年期間拘捕六名被告。他們其後被控以「串謀詐騙」、「公司董事等人串謀作出虛假陳述」及「串謀偽造虛假文書」等罪行。

  六名被告被裁定罪名成立,並於今日判刑。

  警方歡迎法院的裁決。此宗案件是警方近年成功檢控的其中一宗重大上市公司詐騙案件。警方會繼續竭力打擊各類形式的商業詐騙行為,以維護香港的穩定營商環境及廉潔形象。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十七號
    
          完

     2010年12月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2時17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881

證監會申請對科浪國際(2336)控股前高層人員發出取消資格令

1 : GS(14)@2011-01-22 17:44:51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Servlet?docno=11PR6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向涉嫌行為失當的科浪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科浪)前主席兼執行董事王樹永(男)及科浪前財務總監李澤滔(男)作出取消資格令,以撤銷他們出任公司董事的資格(註1及2)。

證監會指王及李:
[ul][li]未能以應有的技能、謹慎勤勉的態度及勝任能力管理科浪,並不符合他人對具備相同知識及經驗,並承擔科浪董事職務及職能的人士的合理期望;及[/li][/ul][ul][li]未有確保科浪遵從香港聯合交易所(聯交所)《上市規則》的信息披露要求。[/li][/ul]
證監會指王及李的違規行為主要涉及2008年10月及11月多宗與科浪財務狀況有關的重要事件,證監會認為科浪理應向公司成員、廣大投資者及聯交所披露這些重要事件。

該等事件包括:
[ul][li]多家銀行曾屢次要求科浪及其附屬公司償還貸款,並警告會向有關公司展開法律程序追討欠款;[/li][/ul][ul][li]一家供應商指科浪未能償還拖欠的貿易債項,並提出將科浪清盤的呈請;[/li][/ul][ul][li]客戶因科浪的產品出現問題而拒絕清付購貨款項,導致科浪嚴重周轉不靈;[/li][/ul][ul][li]科浪內地廠房員工罷工,因此糾正產品技術缺陷的運作陷於停頓;及[/li][/ul][ul][li]委任獨立財務顧問協助重組債務。[/li][/ul]
高等法院今天首次聆訊證監會的申請。證監會網站(www.sfc.hk)載有上述重要事件的撮要及證監會所提出的指控。






備註:

1.  科浪於2003年3月在聯交所主板上市,主要從事半導體、汽車追蹤及監察系統的終端設備及配件、工業無線通訊模組及裝置的銷售業務,其股份自2008年12月2日起暫停買賣。

2.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4條,若法庭認為某公司的事務曾以涉及對該公司或其成員作出虧空、欺詐或其他失當行為的方式處理,而某人須為此負全部或部分責任的話,則法庭可命令取消該人擔任公司董事的資格,或飭令該人在不超過15年的期間內,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任何法團的管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2679

利豐(0494)高級採購經理及兩間成衣供應商的兩名高層人員涉貪被捕

1 : GS(14)@2011-04-30 15:15:18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60.html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180

證監會譴責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員並罰款共130萬元指華富嘉洛證券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華富國際(0952)

1 : GS(14)@2011-05-22 12:57:54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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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5月 19日

證監會譴責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及其負責人員並罰款共130萬元指華富嘉洛證券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華富嘉洛證券有限公司(華富嘉洛證券)及其負責人員趙進傑(趙)作出譴責,並分別罰款1,000,000元及300,000元,指華富嘉洛證券處理內地客戶帳戶時出現內部監控不足(註1及2)。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華富嘉洛證券在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間,處理於內地的代理人所轉介的279名內地客戶的證券帳戶時,內部系統及監控措施有不足之處。

以下是證監會調查發現的事項:
華富嘉洛證券的職員為若干內地客戶簽署開戶文件,但事實上他們從未見過有關客戶;
華富嘉洛證券未有偵察到,有11名內地客戶以一名未領有牌照的內地代理人的辦事處地址作為通訊地址;及
華富嘉洛證券准許內地客戶將款項存入華富嘉洛證券一名僱員在內地開立的個人銀行帳戶內,以便將款項從內地轉帳至有關客戶在香港於華富嘉洛證券開立的帳戶。

因此,華富嘉洛證券不僅沒有遵從證監會的《操守準則》訂明的"認識你的客戶"程序,而且沒有訂立《操守準則》所規定的適當措施保障客戶資產(註3)。

由於趙在關鍵時間是華富嘉洛證券內地業務運作的負責人,並且負責執行相關程序,趙須為證監會調查所發現的上述內部監控不足,承擔主要的責任。

證監會決定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以下因素︰
華富嘉洛證券及趙表現合作,願意就上述違規事項承擔責任;
並無證據顯示華富嘉洛證券或其高級管理層在業務活動中有不誠實行為;
華富嘉洛證券同意委聘獨立核數師,檢討內部監控制度及開戶程序;
華富嘉洛證券亦承諾不再接受有關內地客戶的帳戶操作指示,只接受有關客戶的沽盤指示及╱或華富嘉洛證券只可將證券和帳戶餘額轉撥予有關客戶;及
華富嘉洛證券及趙以往並無遭受紀律處分的紀錄。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先生(Mr Mark Steward)表示:"證監會已清楚表明,不論客戶居於何地,香港持牌人為客戶開戶時,必須全面遵從香港在這方面的規定。"



備註:
1.  華富嘉洛證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從事第1類(證券交易)、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第4類(就證券提供意見)及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受規管活動。
2.  趙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發牌進行第1類(證券交易)及第2類(期貨合約交易)受規管活動。趙是華富嘉洛證券的董事及隸屬華富嘉洛證券的負責人員。
3.  請同時參閱證監會在2010年4月1日發出的通函。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446

坪洲鄉委會副主席誤導廉署人員罪成被判刑

1 : GS(14)@2011-06-18 14:19:43

http://www.icac.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73.html
坪洲鄉事委員會(「坪洲鄉委會」)的一名副主席,就「坪洲鄉委會」一個物業的租金收據提供虛假資料,藉以誤導廉政公署人員,被廉署起訴。被告今日(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三個月,緩刑十二個月。
黃開榆,八十三歲,今日被裁定一項明知而誤導廉署人員罪名成立,違反《廉政公署條例》第13(B)(b)條。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時稱,所有控方證人在審訊時作出的證供誠實可信,故裁定被告罪成。
裁判官續稱,考慮到多項因素,包括被告年紀老邁及其背景,因此判處緩刑。
案情透露,廉署於二○○九年就一宗案件展開調查,案件涉及一名區議員涉嫌使用「坪洲鄉委會」位於坪洲永安街一個物業的虛假租金收據,向離島區議會詐騙津貼。
廉署調查顯示,該名區議員於二○○三年三月至二○○七年三月期間,向離島區議會遞交四十九份發還物業租金申請表,而每份申請表均附有由被告以「坪洲鄉委會」執行委員身份簽署的收據。有關物業是該名區議員租用作為其區議員辦事處。
案情透露,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廉署人員接觸被告,並向他出示四十七張涉案收據的印影本,要求被告進行確認。被告其後在證人供詞上簽名,表示他從來沒有在有關租金收據上簽名。
廉署其後的調查則發現三名證人曾多次目睹被告在有關租金收據上簽名。證人包括當時「坪洲鄉委會」一名秘書,以及兩名議員助理。
政府化驗所的鑑證確定,涉案收據上的四十九個簽名中,四十八個屬被告的簽名。
控方今日由高級檢控官馬游龍代表出庭,並由廉署人員鄧培思協助。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907

屋署查僭建 助查人員多失憶 唐太遷半山舊居避追訪

1 : GS(14)@2012-02-25 15:58:05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6101897
【本報訊】唐英年約道 7號大屋疑入假圖則僭建地庫,屋宇署已展開調查,昨約見曾參與工程的建築師、工程師及承建商等工程人員錄取口供,據悉多名工程人員表現不合作,部份人更「失憶」,以工程竣工多年為由不願提供資料,而大宅業主唐太郭妤淺未有到屋宇署助查,署方或要派員到其辦公室或寓所索取資料。
記者:譚靜雯 袁慧妍
2 : Sunny^_^(11601)@2012-02-25 16:15:49

而家都升左唔少喇,恨死人囉
3 : honey(6546)@2012-02-25 17:32:17

如果唔失忆,就要失踪,更大件事
4 : GS(14)@2012-02-25 17:43:50

3樓提及
如果唔失忆,就要失踪,更大件事


我寧願失憶了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7954

內地負責調查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調查人員

1 : GS(14)@2012-12-08 21:33:48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page=26&tid=6001
《泰晤士報》引述消息人指,內地負責調查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調查人員,於11月下旬曾到澳門突擊調查,並扣留6人,懷疑涉及1名前內地高級官員的貪腐案。據報導,被扣留的6人是中介人,相信是協助該名官員洗黑錢。
《華爾街日報》消息指,澳門賭場3大中介人,近日成為警方調查對象,3大中介人相關人士近數星期先後遭內地及澳門警方扣留,暫未悉原因。
另一方面,澳門正檢討反洗黑錢條例,最近亦諮詢賭場營運商的意見。
仆街了,斷米路
2 : GS(14)@2012-12-08 21:34:39

http://cn.wsj.com/gb/20121204/bch134749.asp

國政府開始加強對澳門蓬勃發展的博彩業以及為高端賭客提供資金支持的博彩中介的監督,這是中國新一屆領導人發表更大力度言論後打擊腐敗的首個跡象。

知情人士透露,最近幾週中國內地和澳門警方拘捕了澳門至少三大博彩中介公司的員工。這些中介向超級賭客提供貸款,然後到中國內地收債。上述知情人士說,部分人在中國內地被拘,其他被拘者現已轉移到了內地。

賭場高管人士和其他人說,澳門賭場運營商也注意到涉及中國內地資金的跨境資金流動有了更多限制,並且它們在最近收到了來自澳門警方提出的交代其酒店所住客人信息的要求。這些人說,這類要求並非前所未聞,但考慮到發生的其它事件,確實令人擔心。

澳門目前也在重審其洗錢規定,且在前不久要求賭場運營商對擬調整的規則給出反饋。

由於中國警方一般不公佈這類事項,所以現在還不清楚那些人被拘的具體原因,也不瞭解他們當前的狀況。博彩中介、個人或賭場目前還沒有受到不法行為的指控。

賭場澳門十六浦度假村酒店(Ponte 16)的行政副總裁馬浩文說,中國政府試圖通過近期的拘捕行動告訴賭市上的人們要守規矩,特別是在秘密轉移資金方面。

隨著中國內地賭客蜂擁至這個曾為葡萄牙殖民地的賭城,澳門近年來蓬勃發展,其博彩業收入是美國拉斯維加斯大道的五倍多。國際相關機構(包括總部位於美國的機構)擔心,中國富豪利用賭場清洗腐敗所得,這樣做可將錢財非法轉移出中國內地。

中國居民每年轉出境外的資金不得超過5萬美元,包括澳門。與香港一樣,澳門是中國的一部分,但擁有自己的金融制度和法律體系。受限於這一規定,部分豪賭客不得不依賴博彩中介來規避內地法規,獲得更多資金。

前往澳門賭博的中國富豪與日俱增,像這樣的炫富行為是中國政府目前所關注的,因為中共前高官薄熙來倒台後,中國民眾對官員腐敗更為憤怒。薄熙來於今年春被免除黨內職務,其妻因殺害英國商人今年8月被判謀殺罪名成立。

上月開始接過中共掌控權的習近平在作為該黨領導人的首次講話中就強調了腐敗問題。

美國的執法官員及外交官員長期以來一直懷疑博彩中介從事洗錢的活動,並懷疑他們與黑幫團夥三合會有關。

知情人士說,上個月在永利澳門(Wynn Macau),警方逮捕了澳門主要博彩中介人組織之一的一名合夥人,此人與已下台的中國官員薄熙來有牽連。這些人士說,這名合夥人叫龐宇峰(音),他和包括其司機在內的其他一些相關人員在中國當局的要求下被帶到中國內地。

據知情人士和David Star的公司網站說,龐宇峰是博彩中介組織David Star的四名合夥人之一,David Star進駐了澳門全部六家賭場,包括由美國永利度假(Wynn Resorts Ltd.)和拉斯維加斯金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Las Vegas Sands Corp.)開設的賭場。記者無法聯繫到龐宇峰置評。

據澳門的企業檔案和《華爾街日報》閱讀過的金沙集團內部文件顯示,龐宇峰也是David Star附屬公司Zhong Ying Sociedade Unipessoal Lda.的董事,該公司在金沙旗下澳門威尼斯人度假村酒店(Venetian Macau)內運營。

永利度假的首席法律顧問西納特拉(Kim Sinatra)拒絕置評。金沙的發言人瑞斯(Ron Reese)同樣拒絕置評。

知情人士說,中國警方還在內地拘捕了至少四個在澳門從事經營活動的博彩中介組織的一些人。這些人被指從事了非法地下錢莊活動。

這些知情人士說,David Star的另一名合夥人秦思新(音)是在內地遭到拘捕的幾個人之一。秦思新來自中國內地,他的名字出現在拉斯維加斯金沙公司的會計賬目上。《華爾街日報》閱讀了這份記載著該公司內部澳門和拉斯維加斯之間往來交易情況的賬目。賬目顯示,2009年9月,秦思新在拉斯維加斯的「威尼斯人」賭場(The Venetian)收到了來自澳門一個博彩中介的165萬美元。目前還不清楚這筆錢的用途,但是沒有證據顯示秦思新的交易違反了法律。記者無法聯繫到秦思新置評。

通過賭場賬戶進行的跨境轉賬引起了賭場高管和美國政府的擔憂,他們擔心客戶會利用博彩公司的內部賬戶進行洗錢。

在有關方面實施這場打擊行動之際,澳門政府正對其反洗錢規定進行重要評估。熟悉洗錢交易的人士說,香港今年四月收緊了其反洗錢規定,這促使一些賭資貸款業務流向了澳門。

澳門警方沒有回覆置評請求。記者無法獲得中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官員的置評。

有證據顯示,博彩中介服務的大賭客們正在縮小其下注規模。今年第三季度,澳門VIP博彩業務的營收同比下降了1.1%,這是2009年以來的首次下降。相比之下,老虎機和大眾賭桌的營收則增長了27%。

Kate O'keeffe

(更新完成)
3 : GS(14)@2012-12-08 21:35:32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page=26&tid=6001
清埋d餘黨,無事的

http://www.thetimes.co.uk/tto/news/world/asia/article3618292.ece

http://www.thepalmbeachtimes.com/forum/viewtopic.php?f=3&t=418252

http://china.dwnews.com/big5/news/2012-12-03/58998409.html

【多維新聞】12月3日,英國媒體《泰晤士報》刊登文章爆料稱,中國負責調查前中共高官薄熙來的人員正在蒐集薄熙來是否曾利用澳門賭場進行非法洗錢的證據。文章透露,目前中國政府派遣的調查員已經在澳門秘密訊問了6名涉嫌參與洗錢活動的代理商。

這篇題為《薄熙來案調查員蒐集其涉洗錢證據》(Bo Xilai investigators examine link with casino money laundering)的文章稱,據與澳門警方關係密切的消息來源透露,中國調查人員正在調查他們6人是否與薄熙來腐敗案有聯繫。

從薄熙來案件初露端倪至今,中國黨內圍繞薄熙來案的分歧很大。因此有法律專家分析認為,中共需要足夠的證據來審理薄熙來案件。目前檢控人員仍然在收集證據,加之此次英媒的爆料,有觀察人士稱,此舉被認為是中共希望能在明年3月前收集好證據,以便審判薄熙來。

報導援引中共內部消息人士的話稱,中國調查人員11月底在澳門最有名的賭場之一的貴賓室裡審問了這6名人員,而這或許與之前薄熙來參與賭場洗錢等問題有關。

早在今年3月份,美國刊物「經濟觀察(Economic Monitor)」上一份報告就表示,中共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的下台,可能已牽扯到他與澳門領導人的關係。報告還特別指出2月23日赴重慶的港澳代表團的人員。

經回顧發現,2月23日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市長黃奇帆2月23日會見了中國政協副主席、原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率領的港澳代表團。而值得注意的是,這個「重量級」港澳代表團還包括了澳門「賭後」何超瓊、其弟何猷龍等人。當時,《重慶日報》的文字報導並未提及何超瓊和何猷龍,但所配的圖片上她們卻赫然在列。

2月24日《重慶日報》薄熙來會何厚鏵所配圖片的放大版。

另據瞭解,澳門賭業2011年一年的官方收入為330億美元,遠遠超過美國拉斯維加斯賭場50億美元的收入。而這還只是官方收入,而實際上經手澳門賭場的錢還遠不止這些。因此金錢的流通過於龐大,也因此,澳門被視為中國腐敗官員洗錢的一個主要渠道。

消息透露,在接受中國調查員審訊的6名人員都是公費旅遊的代理商,而公費旅遊對澳門的經濟來說可以說是至關重要,犯罪專家說這些人是在「法律的真空中運作」。

甚至有猜測認為,許多公費旅遊機構都與黑社會三合會有瓜葛,他們為賭博業提供中間服務。他們為賭場找到中國的富裕賭家,安排邊注等,通過一個非常複雜而精密的運營結構在澳門和中國大陸之間進行洗錢活動。

目前,薄熙來已被免除一切職務並被開除黨籍。中國國家媒體報導說,薄熙來所受到的指控包括濫用職權、收取賄賂以及與他妻子谷開來謀殺英國商人海伍德一事有關聯。
4 : GS(14)@2012-12-08 21:35:41

http://www.macaubusiness.com/new ... une-in-macau/20045/

Bo Xilai, the former Communist Party chief in Chongqing, is being investigated for laundering an illicit fortune through Macau, The Times has reported.

Chinese prosecutors from mainland China are believed to have secretly rounded up a group of six men involved in the junket business late last month, according to a source with close links to the Macau police.

The source was quoted as saying the men were being interrogated about a corruption case involving 「a former senior Chinese official」.

It is believed the move comes amid speculation that Mr Bo will face trial before March.

The former Chinese leader was ejected from the Communist Party and China's parliament and has not been seen in public since March.

State media have reported that he was investigated within the party for alleged crimes including abuse of power, bribe-taking and involvement in his wife's murder of the British businessman Neil Heywood, who died in Chongqing in November last year.
5 : GS(14)@2012-12-08 21:36:05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21208/News/ec_ecd1.htm


【明報專訊】澳門及內地拘捕多名貴賓廳博彩中介人,就前中共高層薄熙來一案調查的消息曝光,震撼港股市場。外國爆料網站Caesars-Insider.com爆出,其中有被捕的中介人,原來與在澳門從事博彩的中介人,以及在美國經常獲內地富豪光顧的賭場內經營之中介人,早於2009年建立錢銀往來關係,涉及轉移資金多達165萬美元。

有關外國爆料網站衝覑全球最大博彩股之一的凱撒娛樂(Caesars Entertainment)而來,同一批爆料人士,亦是今年初成立Casino-leaks.com的始作俑者。今次Caesars-Insider.com引述消息指出,被《華爾街日報》爆出與薄熙來關係密切,因而被扣留的澳門大衛星貴賓會合伙人之一的秦思心,原來於2009年9月份,獲一名在凱撒娛樂旗下11個賭場的獨立代理吳海軍安排資金從澳門的賭場,轉移165萬美元至拉斯維加斯一家賭場給秦思心本人。

有關網站亦指出,吳海軍目前在凱撒娛樂旗下11個賭場,包括凱撒皇宮,為內地的高注碼客提供獨立代理服務。澳門賭監局的資料顯示,與吳海軍同一名字的人,亦剛於今年初開始,成為當地自然人博彩中介。

賭監局回覆本報時,引述經濟財政司長譚伯源向媒體指出,他們在博監範疇並無關於博彩中介被拘留的任何信息。凱撒娛樂則稱,他們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的賭場,與澳門的賭場並沒有關係,他們沒有在澳門設立賭場,亦無掌握個別人士轉錢活動的信息。


Casino Leaks 幾時開番呀,我想要資料,太陽系
6 : GS(14)@2012-12-08 21:39:14

http://caesars-insider.com/12-5-2012.html
December 5, 2012
An Independent Agent in Nevada working for Caesars
Entertainment had business dealings with a Macau junket operator
reportedly detained by Chinese state security forces over "alleged
illegal underground banking activities."
According to casino industry sources, the Caesars
Independent Agent, named Wu Haijun (吳海軍), transferred U.S. $1.65 million
in September 2009 from a Macau casino to an individual named Qin Si Xin
at a sister casino in Las Vegas.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yesterday reported
that Mr. Qin was recently "detained in China" as part of a crackdown
over junkets linked to former political leader Bo Xilai (薄熙来). Qin was
one of several operators linked to a larger junket group reportedly
under scrutiny by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u Haijun was not identified
in the story, although his money transaction was.
Recap on Wu Haijun
Last month, Caesars-Insider.com posted a write-up on Wu Haijun (sometimes written as Wu Hai Jun). According to the December 2012 list
of registered Independent Agents provided by the Nevada Gaming Control
Board (NGCB), Wu works with 11 properties affiliated with Caesars
Entertainment Corp., including Caesars Palace – the company's hub for
Chinese higher rollers.
An Independent Agent is effectively Nevada's
equivalent to a Macau junket. And, indeed, Wu Haijun is also a licensed
junket promoter in the Chines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He first
appeared on the Macau Gaming Inspection and Coordination Bureau's
(DICJ) licensed junket list in January 2012. He runs a "sole proprietorship" junket operation.



Caesars relies on international high rollers
Even though Caesars Entertainment missed the boat on
Macau, the company is still clearly working with agents from the Macau
gaming scene to attract Chinese high rollers to its Las Vegas
properties. A story yesterday from the Las Vegas Sun
noted that "even as visitation fell slightly," at Caesars properties,
"visitors spent 7.8 percent more this year than a year ago. That's
thanks in large part to high-end international visitors, many of whom
play baccarat at Caesars Palace." Baccarat, of course, is the gaming of
choice for Chinese high rollers.
The other day Caesars-Insider.com identified one of
those "high-end international visitors" at Caesars Palace: Hui Ka Yan
(許家印), who, according to insider information, gambled many millions during a recent stay at the Las Vegas hotel.
The emphasis on attracting international high
rollers, particularly those from China, has raised "red flags" from
federal regulators, according to a September 20 story in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China allows residents to take only $50,000 in currency
abroad a year," the Journal reported, which begs the question how high
rollers like Mr. Hui, whose wealth appears largely tied up in Mainland
China real estate, can gamble millions upon mill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Journal continued by disclosing that some Chinese VIP
players "rely on foreign tour operators, known as 'junkets,' to provide
access to far greater sums." Junket operators like Wu Haijun.
Wu Haijun from Shanghai
A an earlier report on Independent Agents generated
by the NGCB, dated November 29, 2011, disclosed that Wu Haijun is
himself a mainlander from Shanghai, China (see the image excerpt below).
We are working to better flesh out Wu's relationship with the junket
network at the center of the Bo Xilai controversy, which has had other
ties to Shanghai businessmen.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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