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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擔資金黑洞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3-09/100366097_all.html

 今年1月中旬,中擔投資信用擔保有限公司(下稱中擔)客戶經理王某找到昔日大學同學、 現為招行信貸員的徐某,從招行擔保貸款了1000萬元給一家安防工程企業。但徐某沒想到這是他們之間的最後一筆業務,他告訴財新記者,「王某不久後便人間 蒸發。此前,他還為另一家關聯企業擔保,從招行貸款1000萬元。」

  與此同時,位於北京凱晨世貿中心中座3層的中擔陷入了流動性危機,公司實際控制人陳奕標出走等說法,春節前即開始在坊間流傳。

  目前彙總各方麵線索後可確認,中擔幫助中小企業貸款後說服企業拿出部分貸款資金投資所謂的「理財項目」,實際資金投向龐雜,終因資金鏈斷裂,誘發代償風險。

  早在2011年7月,首創旗下擔保公司一位風險控制人員曾告訴財新記者,一些擔保公司佔用資金情況比較嚴重,中擔已經在監管部門掛了號。

  「企業為獲得貸款,輕信了中擔的理財承諾,現在自嘗苦果;如此高風險的資金運作長達數年,監管機構卻無任何風險揭示;理應監督擔保機構的銀行也不警醒,顯然都有責任。」某擔保行業相關人士這樣說。

緩兵之計

  據北京信用擔保業協會網站披露, 2012年1月30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稱北京金融局)、北京信用擔保業協會、北京中小企業再擔保公司、北京市金屬商會相關人員,會同18家同中擔有合作關係銀行負責人,與中擔公司高管舉行了一次溝通交流會。

  在交流會上,中擔總經理劉輝公開闢謠稱,陳奕標並沒有跑路,他是因心臟病去香港治療;不過他也承認,目前中擔的流動性存在問題。

  像其他銀行一樣,前述徐某在得知中擔事發後,開始催促這家做安防工程的企業提前還款。這顯然加劇了中擔資金鏈斷裂的風險。

  2012年3月1日,在北京金融局的316會議室,北京金融局副局長栗志綱、金融穩定處處長董亮向近20名中擔客戶代表公佈了「中擔事件應急工作組」的初步解決方案。這份通報已經於週四晚間通過傳真、郵件等方式分發至與「中擔事件」相關聯銀行。

  董亮對財新記者表示,該通告於3月2日開始執行,各關聯銀行已派出專人進行該方案的對接、傳達及協調等工作,若再出現銀行對正常還貸客戶催債情況,中擔客戶可直接聯繫負責人。

  「起訴中擔公司已非個案。」北京市東城區法院給委託律師的回覆中說道,「現在起訴中擔的案子很多,法院正在研究統一方案,可能要作為刑事案件移交公安系統處理。」

  「現在首要的是要摸清這個窟窿到底有多大,如果沒有新的投資人,沒有新的流動性補充,是不可能還錢的。」北京金融局副局長栗志綱在協調會上說道。

  「之前有報導說(窟窿)是5.5億元,我感覺遠遠不止這個數字。但也沒有坊間傳言30億元那麼多,這個數字大概加上了陳奕標控制的華鼎擔保。」 前述招行信貸員徐某告訴財新記者。他仍很擔憂,因為前述協調方案並沒有解決任何實質性問題,只是暫時壓住了危機。所謂的協商解決,就是緩兵之計。

錢哪裡去了

  中擔的客戶經理曾有著高於同行業水平的薪酬。然而此時,他們不得不在「危機重重」的擔保行業裡尋覓新的工作。

  中擔的一位客戶經理對財新記者表示,他們已經不在凱晨世貿中心裡正常辦公了。從今年2月初開始,他開始找工作,目前已經在一家政策性擔保公司面試了一輪。

  「我一開始也只知道他們收高額保證金自己投資,沒想到根本不是這個概念,他們擴大客戶借款額,多貸出款後自己直接用,這不出事才怪呢,風險失控嘛。」一位擔保業人士稱。

  知情人士透露,中擔公司的盈利模式是,為企業客戶向銀行擔保,幫助企業貸款,然後以第三方委託理財的形式把部分貸款款項截留,並向貸款企業宣揚未來以高收益作為回報。

  就在半年前,對財新記者談及自己所在的公司,上述中擔的客戶經理底氣十足,「公司有很多合理的手段來拿到資金,沒必要像其他擔保公司一樣違規。集團下業務眾多,中擔擔保業務就做擔保,典當就做短期資金拆借,小額貸款公司都快轉成村鎮銀行了,村鎮銀行可以吸存。」

  中擔實際控制人陳奕標在廣東省還有另外兩家擔保公司——華鼎和創富。不僅如此,陳奕標還通過投資參股的方式控制多家融資企業,包括北京龍盛源小 額貸款、北京凱龍創業投資基金、北京銀橋典當、廣州華御典當、廣東怡安投資諮詢等多家公司。陳奕標還曾在美國投資了一家名為「亞瑟爾資本」的公司。此外, 據港交所資料,陳奕標於2010年底耗資1.9億港元收購了香港上市公司嘉禹國際(已更名為中國投融資集團)和泰潤國際。

  這些廣泛的投資部分印證了中擔佔用巨資的去向。但被中擔內部寄予厚望的小額貸款公司,並沒有如願轉成村鎮銀行。銀監會2009年6月發佈的《小 額貸款公司改制設立村鎮銀行暫行規定》,明確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改製為村鎮銀行主發起人、最大股東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亞瑟爾這家投行性質的公司又生不逢 時,趕上了2011年的中概股全軍覆沒,業務受阻。

  財新記者獲悉,中擔的客戶貸款多數將在近期陸續到期,有的已經逾期;華鼎、創富的擔保客戶貸款到期也多集中在2月、3月和4月。

  「中擔拿走我們企業一部分錢,但是還不了。我從銀行貸了3000萬元,中擔拿走我1000萬元,我是銀行第一債務人,我老老實實要給銀行還錢, 但是中擔拿走我那部分錢,什麼時候給我?這才是問題的關鍵。近300家企業幾乎都是這種情況,中擔卻只剩500萬元可用資金,拿什麼還債?」一位紡織業的 企業主無奈說道。

「借殼」遊戲

  對於中擔前述一些旗下公司,知情人士透露,基本做兩塊業務,一是普通的融資業務;一是作為中擔的「殼公司」,幫助其進行資金騰挪交易。

  中擔總經理劉輝曾表示,截至1月底,北京中擔在保戶數300多戶,在保餘額33億元。另據受牽連企業瞭解的情況顯示,華鼎在保餘額28億多元;創富擔保在保餘額19.66億元,牽涉企業達450家。據此粗略統計,三家擔保公司在保餘額共計達80多億元。

  據財新記者從中擔相關人士獲得的數據,目前中擔總資產為12.2億元,表外擔保和或有負債為11.66億元,存入銀行保證金餘額為2.1億元,可用資金500萬元。此外,該公司長期股權投資餘額為3.3億元,應收代償金額為3267萬元,關聯方應收賬款6.43億元。

  「中擔公司都是以其關聯方(殼公司)的名義來和客戶簽訂合同,把客戶的保證金誘騙後騰挪,變成自己的資金,然後自己再到處去投資、理財或挪作他用。」某接近北京金融局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陳奕標甚至都未直接出任中擔的法人代表。

  據某建材行業的企業主向財新記者出示的借款協議顯示:企業或個人作為甲方——出借方;中擔下屬的殼公司作為乙方——借款方。

  另一位方姓企業主告訴財新記者,幾乎99%的客戶都參與了中擔的第三方理財業務,客戶將從銀行獲得的全部(或部分)銀行貸款再「借」給中擔,而中擔承諾將返還客戶年利率為12%—18%理財收益。具體投資什麼業務,客戶基本都不清楚。只不過,借款方是中擔的殼公司。

  前述建材行業企業主向財新記者透露,「為了儘量減少企業貸款的不真實性,銀行要求對所貸款項的流向進行監控,中擔就幫助出具了虛假合同,作為『借款方』的乙方是中擔的關聯公司,是中擔自己註冊的貿易公司,我們的很多貸款,都給他們用了。」

  「我們專門去工商局查過,之前打款的兩家貿易公司(中擔殼公司)已經註銷了。中擔把很多殼公司都註銷了。但是,註銷的那兩家公司和中擔旗下銀橋 通寄賣有限公司的法人是同一個,他們自以為天衣無縫。現在很多企業讓他們出具直接的借款證明(把之前通過殼公司簽的借款證明,直接改為是中擔公司向客戶的 借款),但是他們拖著不願意寫。」該企業主說道。

  一位相關銀行分支機構負責人透露,大部分銀行自己都清楚,企業一般出具的這種合同都是虛假的。

  「現在銀行說企業有責任,也屬於是騙貸行為,銀行堅決不承認他們知道這些是假合同。」一位聲稱自己通過中擔在多家銀行有貸款的企業負責人稱,「我之前和擔保公司做業務時也瞭解過,其實好多銀行是知情的。」


銀行「受騙」?

  像其他銀行職員一樣,徐某在得知中擔事發後,開始催促貸款的這家做安防工程的企業提前還款。「企業特別不配合。提前收貸就說沒錢,不肯追加法人連帶責任。那會兒就懷疑企業是不是把借款錢貸給擔保公司了。」徐某對財新記者稱。

  這家安防工程企業則告訴財新記者,他們並沒有拿到貸款,1000萬元全部都交給了中擔。本來他們是2012年2月支付貨款時才需要貸款,但擔保公司死磨硬泡讓提前貸款出來給他們,利息豐厚。不過,企業方面不願透露細節,也不肯出示與擔保公司的合同。

   徐某對財新記者稱,招行對貸款的管控一直比較嚴格,無論是擔保貸款還是信用貸款,都要求走受託支付。這是貸款資金的一種支付方式,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 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手,目的是為了減小貸款被挪用的風險。受託支付目前適用 的情況是:貸款資金單筆金額超過項目總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銀行此舉就是為防止資金挪作他用,貸款資金直接留給該公司上游企業。這也是很多銀行貸款通行的做法。但財新記者獲悉,實際上,這兩筆貸款輕易繞開了受託支付的限制,並沒有流入供貨方。

  中擔客戶經理王某承認,當時出示的貿易合同系偽造。貸款流入所謂的「上游企業」後,幾經輾轉,最終流回中擔。

  徐某告訴財新記者,招行北京分行上下都很緊張,「如此緊張的重要原因是,去年7月,王某還從我這裡辦理了另一筆1000萬元的擔保貸款給另外一家企業,尚未償還。而這兩家企業是相關聯的,也就是貸款的是同一撥人。」

  徐某告訴財新記者,根據招行對擔保公司准入的規定,中擔須繳納10%保證金,但不足額。也就是說,即便足額繳納,還有1800萬元的資金缺口。由於兩家企業是關聯企業,又並非企業自用,這兩筆業務成為招行北京分行目前風險最大的兩筆貸款。

   據權威人士透露,從2012年3月8日開始,北京金融局牽頭的「中擔事件」應急工作組召集涉案企業將齊聚中擔,共同討論中擔的債務問題。這將有助於統計中擔涉及的資金窟窿到底有多大。

  「現在想想,當時真是大意了。現在想想還是有好多蛛絲馬跡說明是有問題的。」徐某對財新記者稱,「不過,慶幸的是,當時走了受託支付,銀行的責任能小一些。」

  銀監會2010年2月發佈了《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並稱「三個辦法一個指引」。 意義在於,規範商業銀行貸款支付行為,確保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防止借款人資金被挪用,防範和杜絕貸款用途的虛構和欺詐,以規範和強化貸款風險管控。

  一位資深業內人士稱,此次中擔事件所暴露出來的銀擔合作問題,證明受託支付制度在現實中很難被真正執行。但銀行還是有很多辦法來發現擔保公司是否正常。

  王某去年7月曾針對彼時「擔保行業亂象」對財新記者指出,其實如果銀行想查擔保公司,方法很簡單,多跑兩趟,查得細點,一般不合規的都是能察覺的。「為什麼沒查出來?是查不出來還是沒查?」


誰來埋單?

  「銀行的營銷夥伴、企業融資的盟友、金融創新的基地、職員發展的平台。」這句標語是中擔貼在公司牆上的企業理念。

  「從遊戲規則上講,我們這些企業既然願意和中擔建立合作,我們就願賭服輸,我該還銀行的錢,一分不差保證還,但是中擔那部分我們也該替他們還嗎?我們一開始也不認識他們,都是銀行和政府介紹的,現在出問題了,該誰管?誰負責?」上述紡織業企業主說。

  應南北兩地諸多受牽連企業方的要求,2012年2月29日,北京金融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銀監局等監管機構成立了「中擔事件應急工作 組」,並於3月7日起,與北京市工作組指定的財務人員、律師以及相關銀行代表進場核查中擔資產負債情況,同時要求該公司各相關部門配合。

  北京市工作組、北京金融局將對中擔的集團債權進一步梳理,並追查廣東省關聯資產,要求中擔公司按客戶貸款逾期、到期的緊急程度排序,逐個展開四方洽談,制定解決方案。此外,要和再擔保形成總方案報市政府。

  一位中擔內部負責人表示,客戶的賬戶信息已於2月底梳理完畢,中擔公司會根據客戶的還款時間的先後順序來優先解決。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中擔正與十多家合作銀行進行協商,希望能盡快將公司存在銀行的2.1億元質押擔保保證金取出以應急,並且北京銀行方面已經基本同意,而其他銀行的問題不大。

  相關人士介紹,目前擔保公司跟銀行做企業擔保業務時,保證金繳存存在較大的差異,按擔保公司類型分為:民營擔保公司和國營擔保公司。國營擔保公 司做這塊業務時不需要交保證金,但民營的擔保公司需要(往往繳存金額較大,繳存比例也不同),而且中擔這筆保證金會統一存在一個指定的賬戶裡。

  比如,中擔跟北京銀行做企業擔保業務,該銀行需收12.5%的保證金,企業貸款1000萬元,要按照這個比例存入該賬戶125萬元。

  「原則上這筆保證金應該是中擔來拿,但是中擔和企業去談,把企業這筆125萬元保證金給扣了,將剩餘的875萬元交給客戶,實際上這筆保證金是企業掏的,現在企業自己把貸款還給銀行,可是保證金還是不退還給企業。」上述人士稱。

  自從出現「中擔事件」,銀行的保證金賬戶一直處於封存狀態。北京金融局3月1日曾與各家銀行協商,並給出了四方面的解決方案:各銀行將依法合規 嚴格履行借款合同,對正常貸款不予催收;各銀行結合各企業客戶信貸合同的具體情況妥善處置保證金;各銀行對於信用記錄良好,經營狀況正常的借款人,按照各 銀行正常流程辦理續貸業務;各銀行將指派專人與應急工作組及監管部門對接,進一步摸清中擔實際情況,共同化解風險。

  「我們力爭做到統一管理,統一步伐,到時會有具體的方案,避免發生極端擠兌、提前收取或寅吃卯糧(將後面客戶的保證金拿來還前面的客戶)。」北京金融局金融穩定處處長董亮說。

  一位關聯銀行人士表示,銀行肯定不會「埋單」,不可能替中擔承擔損失,會通過各種方法把這筆錢追繳回來。現在銀行的做法就是起訴中擔,查封其資產,將其資產拍賣,但這是「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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