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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上市公司金山能源(00663.HK)3月8日發佈公告稱,由於趙明及朱利平涉嫌挪用Puda(山西普大煤業)資產,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起訴,從而使金山能源引起市場疑慮,對此,金山能源董事會強調,趙朱二人均非金山能源董事或員工,因此金山能源與該訴訟並無牽涉。
而金山能源投資總監葉永威則表示,根據最新股東名冊,趙明在公司持股已下降至低於1%,訴訟事件對金山無任何影響。
「趙明曾是金山能源大股東,現在退出幕前,很可能是不得以已而為之。」一位投行人士說。
上述人士所指「不得以」之事,便是來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訴訟。
美國證交會今年2月22日在曼哈頓聯邦法院對趙明及朱利平二人提起訴訟。SEC訴求法院勒令趙平及朱利平二人交還涉嫌以不法手段取得的收益,並處以罰款、限制出任上市公司高級職員或董事,以及永久禁止上述二人今後再次觸犯證券法例及規例。
普大煤業應訴
針對來自美國證交會的指控,普大煤業行政總裁盧建中表示,目前已經委託美國當地律師團積極應訴。此外,山西普大煤業集團與中信信託已召開董事會議,雙方將全力配合,爭取早日解決事件。
盧建中解釋稱,在去年美國資本市場開始做空中國概念股後,公司便開始著手私有化。但由於公司股東對公司提出的要約收購價格始終無法達成一致。因此,部分希望獲得更高價格的股東以該公司股權問題為由向SEC投訴,最終才導致公司被告上法庭。
「私有化過程中討價還價是很正常的,不排除有些股東想通過訴訟把收購價格抬得更高,」 盧建中稱, 「我們聘請的美國律師已按照美國法律程序應訴,希望達到一個更合理的價格。」
SEC此次調查源於一篇美國投資者的做空文章。
去年4月8日,中國概念股「打假專業戶」美國投資機構Alfred Little發表了一篇質疑普大煤業的文章。隨後普大煤業的股價便一瀉千里。
去年4月11日,普大煤業股票被美交所正式停牌。8月4日,美國證券交易所向普大煤業發出退市通知。隨後,普大煤業發出私有化要約。
資料顯示,山西普大創建於1995年6月,是以煤炭開採、加工、發運及煤化工產品開發為主營業務的一家中國民營企業。
以提供洗精煤為主要業務的普大煤業,於2005年7月通過收購美國佛羅里達州公司Purezza在OTCBB(美國場外櫃檯交易系統)掛牌交易,交易代碼為PUDC.OB.。
2009年9月22日,普大煤業轉板到面向中小企業的美國上市平台AMEX(美國證券交易所),交易代碼為PUDA。
SEC 披露的文件稱,普大煤業董事長趙明在2009年9月暗中將該公司間接持有的山西普大煤業集團有限公司90%的股權秘密轉至自己名下,此後於2010年7 月,趙明又將山西普大49%的股權(價值2.45億元人民幣)轉讓給了中信信託,股權轉讓對價為12.12億份中信信託「聚信匯金煤炭資源產業投資基金Ⅰ 號集合信託計劃」一般級收益權。
2010年7月19日,趙明和張衛又將山西煤業剩餘的51%股權抵押給中信信託,換取3年期金額25億元的貸款,利率14.5%。該貸款後來增加到35億元人民幣。
截至2011年1月26日,此3年貸款協議未償還的本金、利息和費用共計50.225億元。年利息和各種費用加起來達到5.16億元(合7690萬美元),超過了普大煤業2010年年報顯示的3400萬美元的稅前利潤的兩倍。
而上述所有交易都未在SEC要求的定期報告中進行披露,且普大煤業還在2010年進行了兩次增發。
此外,SEC還指出,除了侵吞上市公司資產外,趙明還涉嫌虛假陳述。
2011年6月31日趙明委託律師遞交給SEC一封「從中信信託董事長處獲得」的信件,「根據貸款協議上,中信信託及其附屬機構並未預付資金給山西煤業;中信信託及其附屬機構在過去、未來均不會宣稱在山西煤業資產的所有權。」
但中信信託代表律師卻表示該信並非出自中信信託。與此同時,趙明在隨後的多項定期報告和信息披露均涉嫌虛假陳述。
趙明告別金山能源
上述公告所提之金山能源,前身為南嶺化工。2010年2月18日,南嶺化工更名為金山能源。
作為趙明手中除普大煤業之外的另一個上市平台,金山能源的主要業務焦炭生產貿易及煤炭相關配套業務。其在內蒙古自治區的業務比重最高,其次是山西省。主產地位於鄂爾多斯和山西朔州。
就在金山能源更名之後一月,便宣佈引入建銀國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建銀國際)作為戰略投資人,持股8.34%。
2011 年4月,金山能源宣佈為了配合公司的迅速發展,公司將與中信信託及山西礦業以基金管理公司模式成立合資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後,預期在能源投資基金的第 一階段,中信信託將透過引入銀行或信託基金的方式籌資約人民幣20億用於中國山西省、貴州省及內蒙古地區高質量煤礦的收購項目。
就在金山能源打算大手筆收購之際,普大煤業美國違反信息披露被揭發,並引發股價暴跌。
隨後,趙明開始籌劃大筆減倉金山能源。
據港交所披露,趙明2011年4月底在場外以每股平均價0.183元,減持7.2億股,套現1.32億元,持股比例由47.16%減至45.04%。
5月份,趙明繼續大筆出售其持有的可換股債券,至5月20日,趙明僅持有金山能源51.51億股,持股比例降至15.21%。
與此同時,金山能源主席王大勇則大比例增持股份, 持股量由7.6%增加至18.2%,成為第一大股東。
至此,趙明至少在表面上淡出金山能源。
2011年12月13日消息,天行國際(00993.HK)發佈公告稱,將以總代價約2.89億元收購金山可換股票據,合共可兌換約2.31億股金山股份,佔股本約13.94%,其賣方主要來自於此次遭遇訴訟的普大煤業兩位負責人趙明及朱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