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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自動捐器官到底work唔work?

1 : GS(14)@2015-10-19 07:24:16

19歲少女勞美蘭苦候屍肺不果,上周三不幸離世,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早前提出研究自動捐贈器官機制(Opt-out system),即生前不反對,死後所有市民將自動捐出器官,以提高捐贈率。全球捐贈率最高的國家西班牙,正是採用此機制,其捐贈率比香港高6倍有多。不過這機制不是萬試萬靈,亦有推行此做法的國家,捐贈率比香港還要低。到底「自願」還是「自動」捐贈機制會更有效呢?



全民自動捐器官 西班牙新加坡差天共地

西班牙去年每一百萬人有36人捐出器官,是全球之冠,比香港的5.4個高6.6倍。早在1979年當地已通過《器官捐獻法》,除非市民生前表明不願意,或死者家人拒絕捐贈,否則所有國民離世後將自動捐出器官。歐洲不少捐贈率高的國家均採用此模式,其中克羅地亞去年的捐贈率為每百萬中有35人,僅次於西班牙,法國及比利時每年平均亦有超過20名捐贈者。然而,自動捐贈機制不一定能確保高捐贈率。新加坡在2009年年底全面推行《人體器官移植法令》,年滿21歲或以上心智健全的公民,都會被自動納入捐贈機制,如不主動退出,死後其家屬亦不反對,離世後將自動捐出腎、心臟、肝及眼角膜作移植用途;選擇退出的話,如日後需要進行器官移植,他在輪候名單中將被排到較後的位置。當局同時推出主動登記機制,年滿18歲以上的人士可登記在死後捐出任何器官或組織供醫療教育及研究之用。不過,當地2010年的捐贈率,每百萬只有5.1人,相比2005年法令推行前的5.9人還要低,有報道指因當地發生過醫生在未得到死者家屬同意,「強摘」死者器官,令不少市民對機制失去信心。



自願登記 捐贈率可媲美自動捐贈

其實不少如香港般推行自願捐贈機制(Opt-in system)的地方,其捐贈率亦能達至高水平,例如美國去年每百萬有27.02名捐贈者,英國亦有20.4人。各地亦推行不同措施方便市民登記及鼓勵捐贈,例如美國加州要求駕駛者在申請或延續駕駛執照時,需在表格上填寫器官捐贈意向;台灣亦在去年年底實行「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如市民曾捐贈器官,其家人日後如需等候移植,其輪候次序將會被提前。



移植學會:不應強迫

香港移植學會會長翟偉良表示,外國研究顯示,整體而言自動捐贈機制可提升捐贈率,但該做法亦需配合其他措施,才可令機制發揮作用,例如西班牙每間醫院均有一名器官聯絡主任,向離世者家屬解釋器官捐贈的事宜及意義,令過程更為順利,而香港只有9名器官捐贈主任,他質疑未必足夠,如增加人手或可提高捐贈率。他認為香港社會重視民權、自主等價值,而器官捐贈亦是無私及偉大的行為,「唔想用行政或立法手段強迫人捐器官」,相信現行的自願捐贈機制會較適合。



醫管局:捐贈率低因懶登記

醫管局聯網服務總監張偉麟認為,現時社會普遍認同器官捐贈的意義,捐贈率低只因為市民甚少就此問題表態;家人不知離世者意向,不敢下決定,以致近四至五成家屬拒絕捐贈,「如果死者生前表達過(願意捐贈),百分之九十九嘅家屬都唔會唔捐,因為大部分人都係尊重死者意願」。他引述衛生署2013年一項調查,指近六成半受訪者願意死後捐出器官,但當中已登記捐贈的遠低於這個數字,相信是因為現時市民欠缺主動性去登記,「既然大家都咁有善心同大愛,點解唔去做咗嗰幾個步驟?」他認為,如果能在更廣層面方便市民接觸相關資訊,相信可以提高捐贈率。衛生署中央捐贈登記名冊:https://www.codr.gov.hk/codr/CInternet.do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1018/19338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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