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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基金 可代替買樓收租

1 : GS(14)@2014-10-24 09:20:10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1024/news/ec_ecv1.htm




【明報專訊】由於數年前沈先生投資失利,欠下多筆私人貸款,上月趁樓市暢旺,將手持的出租物業沽售,清還所有貸款後,尚餘100萬元(表1)。他表示,父母有經濟能力,所以不用付家用,並且可與他們同住。由於女朋友已自置物業,兩人計劃4年後結婚,並以該物業作新婚居所,所以沈先生不用為居住煩惱。


父母女友均有物業 無家庭負擔

首先,沈先生年紀輕輕,之前已涉足投資,從投資理財角度看,他算是一個有經歷的人。沈先生最大的有利條件是他和父母同住,而且他父母有經濟能力,不用負擔父母的生活,而且女友亦已置業,這一切都並非人人能擁有。

儘管表面上沈先生因投資失利而賣樓,但其實今時今日香港樓價居高下,賣了也沒有壞處,反正結婚用的自住單位在,我覺得如果真想結婚,也不用等4年後,隨時可結,既然條件成熟,何需再等?結婚是人生大事!投資的事情長遠做,不必等這等那,反正用作結婚的20萬元小數目,沈先生隨時拿得出,現在將那100萬元也好,80萬元也好,開始投資,應該沒有問題。

投資失利賣樓 塞翁失馬

我認為沈先生現在把屋賣了,並非壞事,4年後再買樓,很可能樓價已下跌了。當然,是不是4年後樓價最低,這個說不準。其實沈先生的如意算盤是買一層新樓作投資用,像他以前,這個觀點沒有錯,人人如此想,此乃香港人的慣性思維,其實買樓求什麼?求升值?求租金?還會升嗎?至於租金,不外是一種收入罷了!難道就沒有別的方式代替?我們就循沈先生思路去為他策劃理財,100萬元可投資基金(表2),並建議投資金融及科技板塊(表3)。

黃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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