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東豪:「港交所唔保證上市公司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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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05-03 23:12:20http://www.sharpdaily.hk/article/fin/20120503/85568
「港交所唔保證上市公司質素。」
夏佳理
剛卸任港交所(388)主席說這句話,嚴格上沒錯,投資者應為自己的決定負責。證券監管光譜上兩端是披露為本(Disclosure-based)和評審為本(Merit-based),香港監管作風一直在光譜中間。
港人懂靈活走位,大部份問題的答案是「看情況」,監管作風糅合兩種監管模式,這是成功之道,問題在「對稱」。
門口守得嚴,閒人進不到場,進場後的法律追索權可較鬆,因個案不多,關鍵在守好門口。
港式監管的門口時嚴時鬆,成功進場的閒人甚多,但投資者輸了錢,投訴無門,更被贈句:你買之前應想清楚。
監管定要對稱,門口守得不嚴,監管機構應嚴懲犯事者,投資者須有法律追索權。集體訴訟談了多年,沒寸進,這是對稱問題。
蔡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