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針對當前校外培訓機構存在的有安全隱患、證照不全、超前培訓、超標培訓等突出問題,提出了一系列規範措施。
我們註意到,上周在港股上市的內地教育板塊出現集體重挫,多只個股跌幅逾30%。市場分析認為與近日司法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有關,該送審稿對營利性學校和非營利性學校進行分類管理,並對非營利性學校的並購重組、變相營利、關聯交易等問題做出明確的監管要求,由此,包括校外培訓在內的一些機構的盈利模式將受到制約。
早在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門就曾聯合印發《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要求嚴令禁止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嚴令禁止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嚴令禁止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等行為。
可見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給校外培訓機構降溫,是今年教育領域的一個重要工作。
一段時間以來,我國的校外培訓機構規模日益膨脹。中國教育學會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中小學課外輔導行業市場規模超過8000億元,參加學生規模超過1.37億人次,輔導機構教師規模達700萬至850萬人。業界預計,2018年市場化運作的培訓市場規模約為9000億元,行業保持著30%以上的高增長。而上述數字並不包含正規學校的教師私自開辦的“補習班”。
校外培訓機構,尤其是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的原有之義,應是作為校內教育的補充,是為了滿足中小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培育發展興趣特長、拓展綜合素質。但近年來許多校外培訓機構顯然違背了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一味開展以“應試”為導向的培訓,以此為招攬,造成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同時也增加了家庭經濟負擔。
許多做家長的都深有感觸,一個“一對一”輔導的課時動輒幾百元,一個暑假下來,家庭甚至會為此支出數萬元。有第三方機構調查數據顯示,城市家庭平均每年在子女教育方面的支出,占家庭子女總支出的78.3%,占家庭總支出的36.5%。81.4%的家庭對於課外培訓或輔導的選擇在於語文、數學、外語等學科類輔導。可見,校外教培的支出,已經成為家庭的沈重負擔。
同時,校外培訓機構一味追求“應試”效果,一味超前學、超標學,也嚴重影響到了學校教育的健康發展,影響到了我國的人才培養。因此為矯正校外培訓的方向,《意見》提出,要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重點規範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同時,既要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又同步改進中小學教育教學,提高學校教育質量和課後服務能力,強化學校育人主體地位,積極推動家長轉變教育觀念。
的確,學校需要強化育人主體地位,需要提高學校教育質量。如果廣大中小學生在學校就能學得很好,那家長們又何必花那麽多錢、讓孩子花那麽多時間精力去上課外輔導?
據悉,今年上半年各省已出臺專項治理實施方案,截至8月20日,全國已摸排培訓機構38.2萬家,其中發現問題25.9萬家,按照邊摸排邊治理的原則已經整改4.5萬家。這開了一個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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