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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回應信托違約事件,旗下無此公司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中青旅實業旗下子公司觸雷,北京黃金5億信托貸款違約。中青旅5月22日發布聲明稱,公司並無“中青旅實業”或類似名稱的分子公司,該文所涉公司及其所屬公司與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權關系。

以下為聲明全文:

5月21日,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司”)註意到由自然人註冊的銀川網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運營的公眾號“債市觀察”發表題為《獨家|中青旅實業爆雷!旗下子公司5億信托實質違約!》的微信文,文中將所涉公司簡稱為“中青旅實業”,並在文章結尾描述“中青旅實業母公司之一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國旅行社業首家A 股上市公司。上市後,中青旅憑借在旅遊行業的優勢地位不斷拓寬業務範圍,現有業務主要包括旅行社業務、整合營銷業務、景區業務、酒店業務和策略性投資五大類。最為人熟知的是其坐擁烏鎮和古北水鎮南北雙鎮兩景區。2018 年初,公司第一大股東變更為光大集團,未來有望協同中旅遊(此處名稱為原文書寫問題)的戰略布局加速上市公司發展。”

該文引發新浪財經、和訊網、用益信托網及個人主辦的“不可靠消息”等公共媒體和自媒體的轉載,為保障投資者和消費者權益,我司在此鄭重聲明如下:

1、我司並無“中青旅實業”或類似名稱的分子公司,該文所涉公司及其所屬公司與我司不存在任何股權關系。

2、該文內容將上述公司違約行為誘導並張冠李戴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所為,侵犯我司合法權益,混淆投資者和消費者視聽,對我司商譽造成損害,請上述媒體盡快消除影響。

3、“中青旅“商標系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的中國“馳名商標”,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擁有“中青旅”商標的全部權益,作為中國馳名商標和北京市著名商標,“中青旅”依法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保護權益。

4、我司提醒消費者和投資者及相關權利人,註意核實本公司正式公告,防範風險,防止受騙上當。

5、我司將通過法律證據保全措施,並保留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包括但不限於刑事責任、民事責任等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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