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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開辦耗時再縮減!上海立法規範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

為了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上海針對行政審批中的告知承諾制度,推出了全國首個創制性地方法規。

4月26日,上海市發布了即將於5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這是在總結上海實施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告知承諾制度進行規範的首個創制性地方法規。

近年來,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我國陸續推出了“先證後照”、“先照後證”,到“證照分離”以及“照後減證”等簡政放權的舉措。告知承諾制度正是加大“證照分離”的舉措之一。實施告知承諾,意味著企業承諾符合審批條件並提交有關材料後,就可以當場辦理相關行政許可事項。

上海市編辦副主任金躍明表示,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在國外是一種比較常見的管理方式,廣泛適用於商業許可、建設項目審批和市場監管等領域。上海作為國內最早實行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的城市,早在1999年,就在對美國、香港、新加坡等部分發達國家(地區)的審批方式進行調查研究和經驗借鑒的基礎上,率先開展了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度的改革試點,在部分行政審批事項中實施了告知承諾的審批方式。

為規範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度,上海在試點的基礎上,於2004年、2009年、2012年、2017年先後出臺了一系列規範性文件。

借助於在上海率先試點的“證照分離”改革,近三年來,行政審批告知承諾制度更是加大了推進力度,共有42項行政審批事項開展告知承諾改革試點。

為著力緩解辦證難,激發“雙創”活力,國務院決定在浦東新區開展“證照分離”試點。自2016年4月起,這項改革試點選擇了116項行政許可事項先行開展試驗。其中道路普通貨運經營許可(貨運出租、搬場運輸除外)、公共場所衛生許可、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機構設立審批等26項行政審批事項開展告知承諾改革試點。

而在2018年1月,《國務院關於上海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批複》又明確,對乙級、丙級建設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審批、人民防空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下資質審批、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等16項行政審批事項開展告知承諾改革試點。

“全市已先後對165項行政審批事項實施了告知承諾,近三年每年通過告知承諾實現當場發證40萬~50萬件。”金躍明說。

上海紅地毯電影院有限公司就是這次改革試點的直接受益者。2016年5月,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鄭平在浦東新區市民中心提交材料並填寫告知承諾書後,當天就拿到了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而按照原來的流程,拿到這張許可證需要20個工作日。

不過,上海市政府法制辦主任茆榮華表示,在此前的立法調研中也反映了一些具體問題,包括:告知承諾在重點改革領域的推進力度還有待加強,告知承諾的適用領域和事項範圍還需要進一步擴展,對違反承諾的被審批人缺乏明確有效的懲戒手段,事中事後監管缺乏依據和抓手等。

為此,《辦法》明確了告知承諾的事項範圍: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態環境保護和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行政審批事項以及依法應當當場作出行政審批決定的行政審批事項外,對審批條件難以事先核實、能夠通過事中事後監管糾正且風險可控的行政審批事項,審批機關可以實行告知承諾。

同時,茆榮華說,《辦法》對告知承諾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作了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確保放開準入與嚴格監管相結合,真正實現審批更簡、監管更強、服務更優的改革精神。

比如,作出準予行政審批決定後,被審批人在約定期限內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行政審批機關在後續檢查中發現被審批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要求其整改但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後仍不符合條件的,行政審批機關應當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

行政審批機關按照辦法規定實施後續監管時,對違反承諾的被審批人可以給予警告;對違反承諾且造成危害後果的,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違反承諾且造成嚴重危害後果的,可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放管服的改革還在繼續深入。

為進一步破解“準入不準營”問題,國務院關於上海市進一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批複提出,通過加大制度創新和政府職能轉變力度,有效區分“證”與“照”的各自功能,大力推進“照後減證”,盡可能減少審批發證。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月1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擴大“證照分離”改革試點事項探索形成可複制經驗,進一步改善營商環境。此前在浦東新區形成的“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經驗,已於2017年9月6日,經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全國其他10個自貿試驗區和具備條件的國家級自主創新示範區等近400個地區,複制推廣。

不斷降低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在鼓勵更多社會主體投身創新創業,助力新動能成長。

在2017年12月舉行的發布會上,浦東新區區委組織部副部長、區編辦(審改辦)副主任金莎曾表示,“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實施一年多來,企業“辦證難”問題得到緩解。

根據第三方評估機構開展的企業滿意度調查,認為“證照分離”改革後企業辦證便利化程度高、較高的,分別占到87%、85%。與此同時,市場主體活力有效激發。

金躍明說,實施告知承諾審批方式,改變了“重審批、輕監管”和“重管理、輕服務”的情況。而且使申請人更加清晰了解審批程序和審批條件要求,使審批更具有可操作性、可預見性,使得行政審批更加公開透明,有利於推進廉政建設。

工商總局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9月,全國實有企業總量2907.23萬戶,註冊資本(金)總額274.31萬億元,相比2012年9月底的1342.80萬戶和80.15萬億元,分別增長116.5%和242.3%。十八大以來,全國實有企業數量和註冊資本(金)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16.7%和27.9%,尤其是2014年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同比增速邁上新臺階,企業數量每年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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