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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恐龍法條 讓數位產業倒退嚕

2011-7-11  TCW




一封來自Google總部,寄給 全球Android手機應用程式(App)開發者的電子郵件,讓台灣瞬間引來全球App開發者、彭博(Bloomberg),以及法國網路媒體 FrAndroid的注目。在目光之下,黑羊、白羊過獨木橋的劇碼正在上演:台北市政府對上Google。

雙方的爭議點在於,在Google平台上購買App後,消費者享有的退貨期是Google所堅持的十五分鐘,還是台北市政府堅持的七天?這兩個差距有六百七十一倍的期限,哪一個才會真正對消費者有利?

Google在六月二十八日,一封「An Important Change to Paid Apps in Taiwan」(對台灣付費應用程式的重大改變)為題的電子郵件中,向全球App開發者表態:十五分鐘的退費時限,符合線上下載後,幾分鐘內就可做出退費 決策的特性;而Google的退費政策不但讓消費者能做出有知識基礎的決定,也確保了App開發者的營利來源。

「國外廠商遵守本地市場的法律,是天經地義的事!」台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葉慶元回應,北市府堅決執行《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要求Google 在七月十四日前提出方案,符合郵購買賣商品七日內可無條件退費的規定。「如果消費者申訴,因為Google停止了(付費下載)服務而造成使用、更新困難, 那也可以提出訴訟!」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室新聞聯絡人郭庭光補充。

如果遇到奧客……書和音樂能每週免費換新

據與會人士指出,六月三十日會談中,Google總部代表卡特(Kenneth Carter)再三強調全球政策統一的重要,並表示要為台灣市場而修改下載後十五分鐘的退費期限,相當困難。

一方揮舞著消費者權益和執法大旗,一方則堅持全球政策統一性,逼使雙方走上獨木橋的,是台灣一九九四年頒行的消保法第十九條。

消保法第十九條頒行那年,正是台灣網際網路開放商業應用元年,隨著電子商務發展,消保會也在二○○三年對此法做出函釋:透過網路購買的實體和數位化商品,必須提供合理的提前檢視,否則皆適用七天內無條件退貨的規定。

對此,電子商務業者往往加註「商品一旦拆封不可退貨」字樣,為自己解套,但葉慶元卻否定了其效用。PChome曾對此提出訴訟,希望能將電子商務排除在第十九條外,但最近也以敗訴告結。「我們未來會加強取締(網路購物業者)。」葉慶元再次強調。

這樣的函釋,沒有對「合理的提前檢視」做出定義,爭議性由此而起。

未來,對於未提供「合理的提前檢視」商品,消費者不用付費也能享用。舉例來說,如果真的遇到「奧客」,他可以在線上購物,包括電影DVD、音樂CD、書籍 都能在欣賞完七天內退回,每個星期都能挑選新片單,而不用花到一毛錢;衣服恐怕也因摸不到質料而成為沒有「合理的提前檢視」商品,每週換品牌、風格,再退 回給店家,不花錢卻永遠跟得上時尚的趨勢。

如果下載停擺……程式開發商什麼都賺不到

「(政府)這樣是變相鼓勵盜版。」國內知名網站Mobile01主編林宛樺指出,消費者可能在退費前就將數位產品複製,未來還可能將內容提供給他人,「這 在Google還是二十四小時(退費期限)就發生過了!」她回憶。正努力向數位化發展的貓頭鷹出版社社長陳穎青也表示,產業要在供需兩端平衡的情況下才能 發展,如果法律向其中一方傾斜,「那產業可能就會消失,」他沉重的說。

面對業者疑慮,葉慶元反駁:「你看博客來,沒人看完(書)拿去退啊!台灣人沒那麼糟啦!」App開發商也透露,目前台灣退貨的比率在一%左右,以此比率計 算,北市府未來如果真的將消保法第十九條套用至所有電子商務商品,以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MIC)預估,今年台灣電子商務市場四千三百億元規模來算,退 費金額可能高達四十三億元,加上數位內容複製後對正版銷售影響、退貨處理成本等,對於以小型團隊為主的網購商家、數位開發團隊,都是一大負擔。

針對在地市場所開發的App,是開發商獲利最高的產品,爭議若繼續、Android Market付費軟體下載持續停擺,影響最大的就是台灣App開發者和Android手機用戶,「蒙恬名片王(一種中文辨識名片的App)一次(下載)二 百八十八元,現在它什麼都賺不到了!」行動廣告公司Vpon產品經理鄭凱富說。

根據移動分析公司Distimo表示,台灣Android Market付費下載平均金額為亞洲最低,此次爭議對Google影響不大,且葉慶元指出,Google與App開發者的合約中,本就要求開發業者提供四 十八小時的退費時限,十美元以下的消費在款項尚未轉入開發者帳戶前,須接受退費申請,「他們其實做得到,」葉慶元認為Google有退讓的空間。

這次北市府強硬的態度,主因之一是蘋果(Apple)的配合。自從市政府堅持這個底線以來,蘋果雖尚未提出具體方案,但從六月二十四日至今皆表達配合意願,Google失去同為業者陣營的支持,將更難回答類似「蘋果能、為什麼Google不能」這樣的質疑。

短期的爭議總有落幕的一天,但掀開的卻是台灣政府力推數位內容、電子商務產業時,法源所帶來的矛盾;獨木橋上的對槓, Google和北市府恐怕不是最後一樁。

【延伸閱讀】蘋果願讓步,Google仍不妥協—App消費者退貨期爭議大事紀

2011.6.3蘋果的App「手機號碼追蹤器」功效遭市議員應曉薇向北市府申訴,引發App退費機制討論

2011.6.8北市府發改正函至蘋果、Google,兩方皆不願改變現有制度

2011.6.24蘋果表達配合意願,Google要求延長時限

2011.6.26Google告知北市府,Android Market已於24日暫停台灣付費應用程式服務

2011.6.27北市府以超過改正期限為由,對Google開罰100萬元

2011.6.30Google總部代表來台協商,承諾7月14日推出具體方案,蘋果則承諾7月8日提出具體方案

資料來源:北市府法規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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