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國家外匯管理局局長潘功勝接受第一財經專訪時表示,近年來,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持續穩步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外資參與中國境內證券市場的便利化水平大幅提高。以下為專訪實錄:
第一財經:前些年,我國資本流入壓力較大。最近一兩年,情況發生變化,流入壓力緩解,流出壓力增加。換個角度看,當前是否為推進流入端改革的時間窗口?
潘功勝:我們將基於戰略的角度繼續推動中國金融市場的改革開放,應該說目前是流入端政策改革比較好的時機。我們的舉措既要有利於眼前,更要有利於長遠,既要推動中國金融市場對外開放,又要有利於當下外匯市場供求關系的平衡。改革需要尋找時機和推動的窗口,找不準時機,會在政策層面和社會層面都遇到較大阻力。從各方面的情況看,現在確是推動流入端外匯政策改革的重要時間窗口。
事實上,2016年以來,人民銀行、外匯局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全面向境外機構投資者開放;深化QFII外匯管理改革;進一步便利企業資本項下結匯,等等。
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幹措施的通知》,提出重點放寬銀行類金融機構、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外資準入限制。
第一財經:我國債券市場最近幾年規模迅速增加。2016年,債券市場發行各類債券規模達36.1萬億元,年末債券市場托管余額高達63.7萬億元。但與發達國家債市相比,開放程度卻仍有一定差距。債券市場下一步加大對外開放的措施有哪些?
潘功勝:近年來,中國債券市場借鑒國際經驗並結合中國實際,堅持市場化的改革方向,取得了較好的發展成績,已成為全球第三大債券市場,具有多元化的投資者結構、多樣性的債券產品、較為完善的債券市場基礎設施。在中國經濟金融深度融入全球化的背景下,繼續推進債券市場對外開放是我國構建市場化、開放型金融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在經濟新常態下推動經濟提質增效和轉型升級的必然選擇。
與發達市場相比,我國債券市場的開放程度還有較大差距。境外發行人在境內市場發行債券還處於試點階段,境外投資人持有境內債券的余額占比尚不到2%,市場開放的深度依然有限。
中國債券市場將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推動創新,提高境外機構在境內債券市場發行和交易的便利性。一是在總結現有經驗基礎上,研究適合境外發行人的信息披露、信用評級等制度,為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境外機構在境內發行債券提供便利。二是順應境外投資者的需求,為其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提供資金匯兌、風險對沖等方面的便利,實行更加市場友好的管理措施。三是根據境外投資者的交易和結算習慣,探索境內外交易平臺、清算結算機構等基礎設施合作,研究中國現有的中央托管制度與國際廣泛采用的多級托管制度之間的銜接。四是推進自律機制、自律組織、自律規則在對外開放中的運用和完善。
近期,彭博宣布了新設兩項包含中國債券市場的指數,邁出了將中國債券市場納入國際主要債券指數的第一步,其他的國際主要債券指數供應商(花旗銀行、摩根大通)也正在積極的研究評估之中。隨著中國債券市場的持續發展,以及基於國際規則的對外開放的深入推進,相信中國債券市場終會被納入國際主要債券指數。這無疑有利於吸引更多境外資金投資中國債市,推動中國債券市場的進一步對外開放。
第一財經:資本市場雙向開放是資本項目開放中重要且關鍵的一環。你對現階段外資參與國內證券市場的現狀如何評價?
潘功勝:近年來,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持續穩步推進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外資參與中國境內證券市場的便利化水平大幅提高。
2016年以來,先後實施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外匯管理改革,取消單家機構投資額度上限,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可依據其資產規模的一定比例自動獲得投資額度,基礎額度內額度申請無需審批;取消機構投資資金匯入期限要求,允許開放式基金按日申購、贖回,並將鎖定期從一年縮短為三個月,進一步便利資金匯出。同時,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對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不設額度限制,無鎖定期要求。此外,開通深港通,取消滬港通、深港通總規模限制等。
自2016年6月至12月底,新增數十家QFII、RQFII機構投資境內證券市場,投資額度超過100億美元,其中既有主權類機構、共同基金,也包括各類商業性機構。
第一財經:2016年,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在全國範圍內實施,2017年初央行又發文對這一政策進行升級。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的要點有哪些?
潘功勝: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核心是簡政放權,通過優化外匯管理和服務,提升市場主體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質量和效率。主要的政策考慮就包括實施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打造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升級版”;允許中資企業外債結匯,統一中、外資企業外債待遇;審慎有序推進跨境融資管理改革;人民銀行和外匯局取消事前審批,允許企業在統一規則下,自主決定借用本外幣外債的規模和時機;加強全口徑外債和跨境融資統計監測,完善宏觀審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