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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管局跨年夜發聲,新年想要換美元的人要註意了!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1-01/1066406.html

新的一年,去年用掉5萬美元外匯額度的人,如今又可以換匯了。不過,新年新氣象,今年換匯的時候,大家需要格外重視一件事情——在2016年結束前的最後幾小時,人民銀行旗下國家外管局發布要求,改進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對真實性提出更高要求(敲黑板),即:

對於有外匯需求的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要求個人辦理購匯業務時應認真閱讀並如實、完整申報,作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承諾。外匯管理部門對個人申報進行事中事後抽查並加大懲處力度。

若出現虛假申報等違法違規行為,將被列入“關註名單”。在未來一定時期內限制或者禁止購匯,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對違規銀行依法予以通報批評、罰款、暫停結售匯業務、責令停業整頓以及責任人員紀律處分、罰款的處理。

▲圖片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截圖

不過外管局同時強調,這不涉及個人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沒有變化,依然是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

“螞蟻搬家”將列入關註名單

外管局相關負責人在2016年12月31日答記者問時表示,過去,我國國際收支個人購匯中存在一些漏洞,致使部分違規、欺詐、洗錢等行為時有發生,包括利用經常項目從事資本項目交易(比如海外購房和投資等),還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地下錢莊等違法行為,這擾亂了正常交易秩序,也對廣大遵守個人購匯規定的居民形成了利益侵蝕。

本次改進強調了個人購付匯應遵循的規則和相應的法律責任,要求個人辦理購匯業務時應認真閱讀並如實、完整申報,作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的承諾。

隨著對外開放程度的不斷提高,目前我國每年出境人次已達1.2億,個人用匯明顯增多。上述負責人表示,相應的國際收支個人購匯統計仍沿用過去較為簡化的模式,這與國際組織提出進一步細化和提高國際收支統計的要求有較大差距。

▲圖片來源:dreamtime

在改進個人購匯事項申報統計後,外匯管理部門可據此加強事後核查,對有關違規違法行為加強管理和處置。

根據G20和國際協作有關原則,各國需在反洗錢、反恐怖融資等方面加強合作配合,需要進一步增強金融交易的透明度。

央行在2016年12月底發布了修訂版的《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6〕3號),其中要求:

將大額現金交易的人民幣報告標準由“20萬元”調整為“5萬元”。自然人和非自然人的大額現金交易,境內和跨境的報告標準均為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其中包括現金繳存、現金支取、現金結售匯、現鈔兌換等。

本次改進的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對銀行在審核真實性上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對於存在誤導個人購付匯、真實性審核不嚴、協助個人違規購付匯、未按規定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等行為,監管部門將對銀行依法予以處理。新的報告規定將於2017年7月1日正式執行。

值得註意的是,外匯局篩查發現,部分個人通過分拆方式,利用他人的年度用匯額度進行資金的違規跨境流動,這俗稱為“螞蟻搬家”。對涉及此種違規行為的個人,外匯局會將其列入“關註名單”。

列入“關註名單”的對象主要包括在購匯換匯中出現虛假申報、騙匯、欺詐、違規使用和非法轉移外匯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個人,這類人在未來一定時期內被限制或者禁止購匯,依法納入個人信用記錄、予以行政處罰、進行反洗錢調查、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

個人年換匯額度依然是5萬美元

隨著春節臨近,在出境旅遊、購物需求帶動下,居民購匯意願增強,同時美聯儲加息也讓人民幣近期面臨資金流出壓力,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記者了解到,在此背景下,有建議稱減少或者暫緩5萬美元個人購匯額度。

▲中國外匯儲備(億美元) 數據來源:國家外匯管理局

上述相關負責人強調,本次個人外匯信息申報管理不涉及個人外匯管理政策調整,個人購匯政策沒有變化。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依然是每人每年等值5萬美元。這一額度規定於2007年以來施行的《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他進一步表示,在便利化額度內購匯,按規定進行完整、真實的信息申報;超過便利化額度的,提供本人因私護照及有效簽證、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學費證明或生活費用證明就可以購匯;出境旅遊,可以在便利化額度內按需購匯,也可在境外使用銀行卡消費,用匯不受影響。

不過上述負責人強調,在新的一年里,外匯管理部門將強化外匯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外匯違規違法行為,堅決維護外匯市場健康穩定。加大對個人購付匯申報事項的事後抽查和檢查力度,提高對個人申報信息和交易數據的監測、分析、篩選、審查頻率。加強對銀行辦理個人購付匯業務真實性合規性檢查。

他表示,新的一年,外匯管理部門將加大懲處強度,提高違規違法行為成本。對虛假申報、騙匯、欺詐、洗錢、違規使用和非法轉移外匯資金的個人列入“關註名單”,在未來一定時期內限制或者禁止購匯,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對違規銀行依法予以通報批評、罰款、暫停結售匯業務、責令停業整頓以及責任人員紀律處分、罰款的處理。根據《外匯管理條例》進行行政處罰;涉嫌洗錢的,根據《反洗錢法》協同國家反洗錢部門進行反洗錢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每經編輯 杜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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