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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宁醋出售漩涡:中粮指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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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政府招商引资,让央企中粮集团卷入到保宁醋并购案漩涡之中。

2010年12月底,有消息称,中粮出价4亿元收购四川保宁醋有限公司(简称“保宁醋”),但该公司大股东陈福生不愿出售。保宁醋品牌持有人为陈福生,其持有保宁醋97%股份。

2010年10月22日,阆中市人民政府与中粮集团旗下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在成都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主体正是保宁醋,涉及收购资金4亿元人民币。按照协议,2010年12月31日是保宁醋最后签署出售协议的日期,但是截止之日已过,协议仍未签署。

1月5日,阆中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何凯对本报记者称,“政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不可能强迫企业出售。陈福生(保宁醋董事长)已经发布两点声明:一是指出媒体报道失实;二是政府从未强迫他出售。”

保宁醋出售风波

中粮收购保宁醋由来已久,两年前,双方就已经接触。

何 凯告诉记者,“中粮收购保宁醋最后还没达成协议,两家还在谈。现在结果没出来,有价格上的原因,双方各有各的心理价位,双方(的条件)很接近。”根据战略 合作协议,双方约定中粮集团在2010年12月31日前并购四川的目标企业后,将在三年内,向目标企业投资8亿元,而其将从整体并购保宁醋为发端。

保宁醋经历了从国企到民营转变的诸多体制变迁,如果中粮成功收购,其将再次披上“国企”马甲。

2010年保宁醋销售额2.1亿元,利润为3200万元。目前,公司净资产超过3亿元,品牌价值达到13.4亿元。

阆中市人民政府招商信息网2010年10月15日发布的“保宁醋公司整体对外招商方案”显示,“为做大做强我市食品工业,提升品牌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经四川保宁醋有限公司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商”。

而 对于招商对象,要求入选企业“必须是全国知名食品加工领域龙头企业,上市公司及世界五百强企业优先。”转让条件有四,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受让方必须做出 近、远期发展规划,与转让方签订战略性合作协议。从受让之日起两年内,在阆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亿元做大做强保宁醋品牌,重点发展调味品、厨房食品、休 闲食品等业务。

有消息称,“中粮方只肯出3亿,而陈福生则坚持不能低于5亿”。最终收购方案为:中粮集团出资4亿整体收购保宁醋,其中中粮旗下中国食品出资3亿,另1亿由阆中政府支付,而当地政府以100亩土地作为偿付。

针对此,中粮在2010年12月31日发布澄清公告称:本公司在商业活动中一向遵循市场原则和公平交易惯例,尊重交易对方,并基于平等互利进行商业交易。

对于支付1亿元报道,何凯表示,“不属实”。

被迫出售?

2010年12月31日,四川保宁醋公司董事长陈福生表示:媒体有关报道失实,当地政府并未强迫其将保宁醋公司出售给中粮集团,保宁醋与中粮集团的并购还在洽谈中,未达成最后协议。

阆 中市政府制定了“时间表”。阆中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10月29日发布的简报透露,“阆中市政府将协助中国食品2010年12月31日 前并购目标企业。并购完成后,中国食品与关联公司3年内在阆中陆续投入资金8亿元(含目标企业并购资金),并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仓储物流等方面给予中粮 集团优惠。”

对此,何凯表示,“政府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在企业招商引资过程中进行协调工作,不可能干预企业的运作。”何凯也解释说,“政府 强迫保宁醋出售的说法,是保宁醋销售公司的几个管理人员说出来的.中粮集团如果成功收购保宁醋,很可能对销售方面进行调整。他们出于本身利益说法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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