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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置安心」計劃發表後,各界紛紛表達意見,當中毀譽參半,一些人認為計劃十分合理,但更多人認為計劃有很多漏洞,以及質疑為何不復建居屋,硬要拿一個大家都不清楚的計劃作為代替?
筆者早幾期 已指出香港住宅供應有兩座大山:土地使用價值爭逐將樓價推高、供應 有限但發展壓力被高估。土地有價而要使用者付出代價時,他們又是否真有如此龐大的需求?尤其是那些希望上車者,或自命無殼蝸牛,或認為要買到間屋才可以成 家立室,到真正要他們科水買樓,半賣半送他們未必供不起,不過又會說用二十年供樓,令到自己二十年都不能轉工,或者認為自己被層樓綁住,未能實踐人生理想 或降低生活水準。說穿了,他們不想面對置業問題的本質──選擇與機會成本。
人生充滿選 擇,置業只是其一,最理想當然是付出最少代價而得到最好待遇,但我 們知道理想往往在現實中不存在,結果唯有在現存的選項中取捨。結婚可以選擇「是否與家人一起住」;「結婚一定要買樓」換一個角度是「不與家人一起住」,可 以是租可以是買;偏生有些人認為,一定要自置物業;結果又要面對買甚麼樓,以及儲蓄首期及其後供款的問題。
有選擇就有機會成本,租樓住可以不用出首期,但期間樓價上升就不能享有增值,同時要面臨被加租及經常要搬遷的問題;如置業不去租樓,又要面對樓價下跌的風險,數以十萬計的首期被凍結不能作其他用途,還要長年期供樓,更要負責支付管理費、差餉、地租等費用。
若能從這務 實的角度看待,「置安心」可以視為解決個人置業問題的新增選擇── 將租或買的決策推遲幾年,所交租金是凍結五年的市值租金,而租金的一半可提出作為首期。不參與「置安心」而租樓的,交的仍然是市值租金,只不過要面對加租 的可能,以及業主不會大發慈悲將收到的租金退還一半。
若人們能平 常心看這個計劃,不失為鎖定參與者未來幾年的租金支出,即使最終決 定不置業而拿不到一半的租金津貼,並不能算是金錢上的損失,因為到市場租樓,也要支付全數的租金吧!參與者損失的只是機會成本,自行放棄政府津貼的置業機 會,而不應理解為「迫人買樓」。至於當事人為甚麼甘心放棄,人家怎樣計數,已超出旁人的能力範圍。
筆走至此, 本應收筆,但一名前恆生商學會學生會主席,現在就讀中文大學一年級 的王同學說:「我女朋友話,買唔到樓我唔嫁你!」其實王同學今年才入大學,如無意外畢業時應該已經有「置安心」單位可供申請,如到時王同學成功入圍,租五 年後可以提一半的租金做首期,剛剛好切入其「廿八歲才儲夠首期買樓」的計劃。
至於王同學認為要求「增加置安心計劃的數量供應及資助」,入學只有個多月的王同學應該在「國際貿易及中國企業課程」中學習經濟學的兩大原理:”Limited Resources, Unlimited Wants”及”Opportunity Cost is the value of best alternative foreg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