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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流失,助理也流失 留住法官助理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1094

深圳市鹽田區法院,法官助理何家緯的辦公室里堆滿了厚厚的案卷。法官助理要為法官承擔一系列繁瑣的工作,任務重、壓力大。 (鹽田法院供圖/圖)

“沒辦法,這份工作性價比太低,晉升空間又非常有限,所以能走的都走了。”

招聘並善待法官助理,實際是為法官分擔辦案壓力。“只有助理數量充足、專業過硬,法官才能從事無巨細的事務性、程序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在審案、判案中投入更多精力。”

王夏是北京某法院的法官助理。開庭時,法官、書記員、原被告和律師都有專屬席位,但她沒有。

本來,王夏可以搬把椅子坐到法官和書記員中間,但那里沒有電腦,沒有寫著“法官助理”的小牌,連桌子也沒有。“而且開庭時法官提問、書記員記錄,助理完全不知道該幹啥。坐在上面傻傻的,太尷尬了。”

除了開庭時的席位,法官助理們的地位和前途更加讓人尷尬。

盡管最高人民法院早在1999年的第一個五年改革綱要中就提出“可以對法官配備法官助理……進行試點”,5年後又出臺了《關於在部分地方人民法院開展法官助理試點工作的意見》。但時至今日,全國仍然沒有關於法官助理權責、待遇、晉升路徑的統一規範,以致各地法院各自為政,甚至一個法院的各審判庭間也是各行其是。

“尤其現在控制法官員額,不僅助理升成法官更難了,一部分法官還得重新回去做助理,這讓很多人心里沒底。”一位年輕的北京法官告訴南方周末記者,他不知道這輪司改過後自己能否保住法官身份,更不知道萬一回到助理的起點將要何去何從。

“現在,所有的事情都不確定。”

壓力暴漲“能走的都走了”

兩個月前,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代院長萬選才公開表示,該院法官助理嚴重短缺,導致司法改革進程受阻,希望盡快完善頂層設計解決這一問題。與此同時,同屬佛山的禪城區人民法院也因為人員流失過快,陷入法官助理名存實亡的被動境地。

“沒辦法,這份工作性價比太低,晉升空間又非常有限,所以能走的都走了。”禪城法院民事審判庭的法官助理陳婧說。

與北京不同,佛山六七年前便將書記員和法官的部分工作拆分重組,形成了全新職位法官助理。2009年,禪城法院從書記員內公開選拔,以確保新職位能者居之。法學本科畢業、擁有5年書記員經驗且通過了司法考試的陳婧,在選拔中脫穎而出,成為第一批二十余名法官助理之一。

最初的一年多里,陳婧從起訴書送達、制作庭審筆錄、案卷歸檔之類的純事務性工作中解放出來,全身心投入到庭前閱卷、證據交換、保全、調解、調查等一系列審判輔助性工作中,偶爾還能草擬一兩份簡單的裁定或判決。當時,禪城法院的法官、助理、書記員配比是1:1:1,所以“工作不太累,事情又比較專業”,讓她覺得度過了一段崗位“蜜月期”。

與佛山相似,深圳的法官助理也是與書記員全然不同的獨立職位,只是工作內容中多了一項起訴書送達。

在深圳鹽田法院法官助理楊曼麗看來,送達在所有工作中最辛苦,幾乎耗費了50%的精力。“有的案子有十幾個被告,有的被告有戶籍地、住所地、居住地等六七個地址,很可能每一個地址你都要跑上一遍。”更可怕的是,跑遍所有地址後依然不見人影。“這時你就得找鄰居、房東、物業、居委會、派出所等一切你能找到的人,讓他們幫你簽字證明,這個地址里被告確實不存在。”

鹽田法院的另一名法官助理何家緯笑著說,“當然,不是每個人都願配合我們的工作。有時,這就像證明上帝不存在一樣困難。”

在一些民事案件中,法官助理還要幫忙維持庭審或調解秩序,甚至幫著法官拉偏架。在調解一宗離婚案時,夫妻雙方為了爭奪撫養權都拉著孩子死命往懷里拽。調解室里孩子哭大人叫,瞬間亂成一團。“當時身邊沒有法警,何家緯就得往上沖啊,不然孩子會被傷到。”法官孫小玲說,那次的混亂中,不知哪一方的當事人還踹了何家緯兩腳。

與鹽田相比,禪城的民事案件可謂數量巨大,法官助理們的壓力也因此暴漲。特別是2011年以後,禪城法院的法官助理、書記員每年都會走上幾個甚至十幾個,想要達到1:1:1配比根本不可能。從那時起,陳婧不得不填補書記員的空缺,把制作庭審筆錄、案卷歸檔等工作也一起頂了下來。

“去年年底,一個書記員——還是個男孩兒——年終結案後痛哭一場,然後辭職去做律師了。不為別的,就是案子太多,太忙太累了。”禪城法院法官田媛說,像陳婧這樣的助理,肩上的擔子比書記員沈得多。

沒有編制可能當一輩子助理

與繁重瑣碎的工作相對應的,是難如人意的薪金和福利。

在深圳、佛山等地,絕大部分法官助理屬於非在編的合同制聘用人員,楊曼麗就是其中之一。2011年4月初到鹽田時,三千多元的工資是她的全部收入,“大概還沒院里的司機、食堂的大媽拿得多”。三年里,楊曼麗的工資雖然漲過一次,但稅前三四百的漲幅基本可以忽略不計。

而在禪城,陳婧已是工作了11年的老資格,每月工資依然不到4000,只比普通書記員多出160塊錢的崗位津貼。一年到頭獎金、過節費等加在一起,仍不足10萬。

“關鍵問題是,只要你沒有編制、沒有公務員身份,就不可能變成法官。即使你在這里幹一輩子,也只是個助理而已。”楊曼麗說。

陳婧至今記得2011年休完產假回來上班時的情形,身邊的助理在幾個月里走了一片。“那幾天聽到的,都是又有同事離職的消息。”

也正是從那時起,禪城法院里來自佛山大學等本地高校的新人越來越多,而從中山大學、華南師範大學、西南政法大學遠道而來的同事越來越少。陳婧說,那些好學校里能力強的學生多,來到禪城幹一陣子就走的也多,“反而是本地畢業生,很多人家在這里,後期流失的相對少”。

對於聘用制法官助理來說,獲得長久而穩定的公務員身份是最主要的出路,大部分人都把每年的國考、地方公務員考試當作工作之外的生活重心。

1981年出生的陳婧,大學畢業後就不斷參加公務員考試,即將考到35歲的年齡上限,卻依然沒有放棄。這兩年,法官田媛一直鼓勵陳婧複習,甚至在考試前招聘實習生為其分擔工作。

其實,田媛和陳婧是同時進入禪城法院成為書記員的,但前者在2006年獲得了公務員資格,如今已是民一庭的審判長。而後者卻依然在助理的位置上沒動,拿著最少的錢,幹著最苦最累的活。“能力方面,陳婧甚至比庭里的一些助理審判員還要強。但她就輸在一個編制上,很虧。”田媛說。

鹽田的楊曼麗也把希望寄托在各種公務員考試上。她先後參加過深圳法院、檢察院的考試,還去廣州參加過國考。“但競爭太激烈了,有時一個崗位就有兩百多人報名,希望非常渺茫。”如果讓楊曼麗說出現實工作和預期的差距,那就是她本以為可以一邊工作一邊複習,用不了兩年就能考上公務員。“但現在,我已經離讀書越來越遠了,靜不下心來複習。”

依據田媛觀察,肯留在法院做助理的絕大部分是80後,也有個別70後,“因為心里相對踏實”。而與女生相比,男生更不甘於既看不到前途,也看不到“錢途”的現狀,總是想方設法也要離開。

而在北京,隨時可能重返助理崗位的年輕法官更是心慌不已,有人甚至因此辭職轉行。對此,王夏很能理解,“如果他們以後不能審案了,判決書上也不再有自己的名字,確實挺沒存在感。落差很大。”

《南方周末》2014年7月報道“四五”綱要,當時不少法官擔心降為法官助理後的前途。 (南方周末資料圖/圖)

善待助理:漲工資、加人手

為了留住人,鹽田在2014年10月實施了聘用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大幅度提高法官助理待遇。

鹽田法院研究室主任張明軍向南方周末記者介紹:“我們把法官助理、書記員、行政文秘、工勤服務等多個崗位區分開,為法官助理等單獨制定了工資待遇標準和晉升通道。”其中,聘用制法官助理被分為五級,崗位人員每工作一至三年可晉升一級,每年按照80%的人數比例擇優晉級。

工資方面,法官助理三千多的起薪瞬間提高到五千多,且每個級別都有增加,最高可以超過一萬。楊曼麗過去每月到手三千五六,現在一下變成了6300多元。“反正有了這個待遇,吃飯、買衣服就想著不要太節省了。”楊曼麗說。

而今年7月,廣州中院也出臺了《審判輔助人員管理改革方案及六個配套辦法》,廣州市委、市政府同意為廣州中院增加143名法官助理,工資福利待遇按8.84萬元/人/年核定,並納入市財政保障範圍。消息一出,廣州各基層法院紛紛仿效,迅速改革審判輔助人員管理辦法。今年的校園招聘中,除廣州中院招錄45名法官助理外,白雲區法院、天河區法院分別招錄了133名、178名審判輔助人員。

張明軍說,招聘並善待法官助理,實際是為法官分擔辦案壓力。“只有助理數量充足、專業過硬,法官才能從事無巨細的事務性、程序性工作中解脫出來,在審案、判案中投入更多精力。”

2012年,廣州中院院長劉年夫做過一項調研,結果顯示,該院審結一起普通案件通常涉及六七十個環節。像訴前調解、接訪答疑、草擬文書、綜合材料等耗費大量時間的工作,超過了全部辦案時長的40%,完全可由輔助人員完成。否則,法官平均一年辦案120件至150件已是極限。

與廣州法官相比,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法官不足200人,2014年受理案件54988件,年人均處理案件近300件。對此,廣州中院民一庭庭長張堅雄表示,如果沒有大量審判輔助人員的參與,美國的法官也無法完成龐大的工作量。

田媛認為,作為法官助理,最重要的素質是“責任心”。“因為在現有的制度里,法官是案件的第一責任主體,如果助理責任心不強、出了紕漏,最終還是法官擔責。”

禪城法院就曾經發生過這樣的例子:一名法官助理填寫判決模板時,寫錯了審判員的名字,被當事人到處投訴。最後,該案主審法官因為難以承受巨大壓力,引咎辭職。“其實就是落款寫錯了而已,如果當事人不鬧,出個補正裁定就可以。可是問題一旦被放大,風險就不可控了。”田媛說。

北京的一位法官也與田媛有著類似的擔憂。盡管手下有一名法官助理,但絕大多數事情他仍要親力親為,“真的不敢把活放出去,怕出問題”。

擁有公務員資格的何家緯,入職不過一年多,已經開始草擬簡單的判決、裁定。法官孫小玲說他進步很快,屬於有責任心、愛思考又機靈的那種。對於未來,何家緯暫時沒有長遠規劃,他認為自己的能力遠不足以勝任法官。“而且司改沒完,將來是什麽樣的情況還不知道。即便以後有機會做法官了,也會先考察現在的本職工作有沒有做好。”何家緯說。

(應受訪者要求,王夏、陳婧為化名。)

背景參考

法官助理是什麽

法院“四五”改革綱要提出要建立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法官將會“少而精”,為他們配備必要數量且能幹的審判輔助人員就非常有必要。

從一些試點省份方案來看,書記員會逐步由文職人員取代。法官助理將是法官最重要的助手,他們承擔大部分事務性的工作,讓法官得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坐庭審案上。

法官助理制度目前仍在探索中,從相關試點法院情況看,以下兩個問題較為突出。

一是,法官助理的職權範圍。法官助理與法官的職責要做到“無縫對接”,並非易事。所謂的事務性工作,到底哪些交給法官助理去做?送達、庭前閱卷、調查取證、草擬法律文書等等,也不是跑跑腿那麽簡單。比如庭前閱卷,如果法官助理歸納得不準確,庭審就會出問題。法官能放心交給他們去做嗎?

二是,法官助理的職業保障。實行員額制以後,許多人晉升為法官的年限要拉長,怎麽讓他們等得起?怎麽讓那些未能“入額”的原法官仍保有積極性?此外,很多地方的法官助理不屬於政法編制,在工資、待遇等方面的回報與付出相差太遠,留不住人才。這帶出另一個問題,將來上級法院的法官一般從下級法院遴選,基層法院初選法官的主要來源,是法官助理。如果法官助理的隊伍不穩定,怎麽儲備法官人才?

(蘇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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