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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P2P會在什麽時候兜底?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1226/148594.html

i黑馬註: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的P2P行業更像是一種舶來品。P2P網絡借貸平臺起源於英國,英國P2P鼻祖Zopa宣稱:“摒棄銀行,每個人都有更好的交易來源。”這一理念也從側面反映出P2P網代模式可以兼顧銀行和民間網代的雙重優勢,對社會發展的進步意義無可厚非。可是,P2P這種積極效應需要政府、行業自身雙重努力才能得以保證。P2P會在什麽時候兜底?

\來源:黑問專欄
作者:於斌


近期,就“P2P平臺應不應該兜底”的問題,許多人開展了話題討論。一時間,業內外人士頻頻曬出獨到見解。作為一名自媒體人,我倒是想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討論P2P。我關心的則是:P2P會在什麽時候兜底?從目前國內P2P平臺發展的現狀來看,恐怕能給出答案的人唯有政府。為何這樣說,大家姑且聽聽鄙人的拙見。

在闡述觀點之前,首先我要強調一下鄙人理解的“兜底”。我所說的這種“兜底”並非目前國內眾多P2P平臺向投資人所承諾的“兜底”,而是P2P行業真正意義上的“兜底”。具體來說,這種“兜底”是對投資人、貸款人、第三方擔保機構切身利益的必要保障,更是促使整個國內P2P行業持續發展的科學機制。

P2P主流形態有待政府界定

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國的P2P行業更像是一種舶來品。P2P網絡借貸平臺起源於英國,英國P2P鼻祖Zopa宣稱:“摒棄銀行,每個人都有更好的交易來源。”這一理念也從側面反映出P2P網代模式可以兼顧銀行和民間網代的雙重優勢,對社會發展的進步意義無可厚非。可是,P2P這種積極效應需要政府、行業自身雙重努力才能得以保證。就拿Zopa來說,它之所以被成為P2P行業內部的典範,其中最為關鍵的就是其風控亮點--- safeguard安全基金。當然,安全基金的出現也是在行業自身不斷實踐、修正、完善過程中做出的一項決策。從這點來說,我國P2P行業尚屬萌芽階段,P2P的主流形態都沒有得到官方界定,如何談風控機制呢?

目前,國內第三方專家論調認為我國的P2P形態主要分為兩種:一類是純中介平臺性質;一類則是類金融理財性質。

按照非官方的論斷,純中介P2P平臺只做發布有關信息交易信息,主要涉及借款需求、借款者個人信息、借款者的信用風險評級等關鍵信息。它的特色是信息中介,不承擔兜底風險損失、不承諾兌付借本息。一旦出現發生逾期或壞賬,這種純中介平臺性質的P2P網代交易平臺是不用為出借人收益受損承擔責任的。換句話說,中介性質平臺不存在“兜底”的顧慮,何時兜底也就不用其操心啦,自然也就一身輕松。但是,中介性質P2P網代交易平臺最大的弊端就是詐騙和跑路,這就會失去投資人的信任,最終導致整個中介性質P2P的滅亡。從P2P行業長遠發展來看,中介性質P2P網代交易平臺最終還是要考慮“何時兜底”的問題。

接下來,我們再來說說類金融理財性質的P2P平臺。該平臺在中介性質平臺的基礎上,還對出借人進行一定程度的收益承諾,對出借利率承諾兌付,同時對出現的逾期或壞賬情況進行兜底。鑒於此,這類性質的P2P平臺受到國內各界人士的青睞。在這里,我要反問一句:“這類性質平臺做出的兜底承諾如假包換嗎?”事實上,現在隨意打開一家P2P平臺網站,其網站首頁或者安全保障頁面內,全部都標註著“100%本息保障或本金保障”的字樣。如果當真如此,也就不會出現“貸幫千萬逾期借款羅生門事件了”!從目前的發展形勢來看,類金融理財性質P2P平臺才是被質問“何時會兜底”的首要對象。當然了,這種“兜底”是一種真正意義上兜底,不是為了吸引投資者所做的廣告宣傳!

分析到這里,也許很多人會問我,兩種性質的P2P平臺會在什麽時候兜底呢?我的答案是去問政府吧。前提我已經說了,這是第三方專家對國內P2P平臺主流形態的歸類,並非政府官網論調。目前,歐美等國家的P2P行業已經形成氣候。然而,我國政府尚未對P2P形態做出明確劃分和規定。形態性質都沒有界定清楚,如何對癥下藥做到“兜底”呢,“何時會兜底”也就遙遙無期了!

P2P監管部門有待政府指定

縱觀國內P2P市場,我們可以用百家爭鳴來形容。表面看似繁榮,實則是魚龍混雜,甚至有點刀口上甜血的意味。與國外P2P平臺相比,我國政府還沒有制定由哪個機構專門實施全面監管。這一現狀,也就造成了我國大多數P2P網貸平臺無法回答何時會兜底的問題。

在這里,想和大家陳述一個客觀事實。在美國,對P2P平臺實行監管的部門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接受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監管的所有P2P平臺都必須按照規矩運營,即必須詳細披露貸款相關的具體條款,每天至少一次或者多次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報告,每天務必準時提交貸款列表。與之相比,我國政府配套政策遠遠滯後國內P2P平臺的發展。目前,我國政府不僅沒有指定專門機構監管P2P平臺,甚至還在為銀監會和央行誰來監管之間取舍而苦惱。說的好聽一點是認真定奪,說的難聽一點就是腦袋進水。國內P2P行業的諸多問題已經暴露無遺,當下最為要緊的是需要權威部門的監管,這種監管必須嚴厲的、苛刻的。相比銀監會和央行,證券會無疑更加合適。如果從銀監會和央行選擇其一擔此監管重任,就如隔靴搔癢、治標不治本,國內P2P行業發展中亟待解決的問題仍無法得到根治。

其實,P2P平臺在剛剛傳入我國之時並沒有“兜底”這一說。但是,隨著P2P平臺的迅速崛起,迫於競爭壓力,這才有了如今的“兜底”一說。從本質上講,P2P和股票、基金一樣,都是一種投資行為。既然是投資行為,那麽投資人也就必須接受P2P平臺潛在的投資風險。在鄙人看來,P2P平臺應不應該兜底,什麽時候會兜底?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盡快建立、完善國內P2P平臺發展的科學機制,充分發揮P2P平臺的積極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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