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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同股同權 爭議未了 陳茂峰

1 : GS(14)@2014-05-05 18:38:10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505/news/ec_ecq1.htm

【明報專訊】阿里巴巴已經決定到美國上市,但它提出的同股不同權安排,餘波未了。香港各持份者的立場,有擁護同股不同權的特殊處理,也有堅持股權平等。前者來自港交所和賣方的券商,後者是政府和監管機構,以及買方的機構投資者。

今天重提同股同權問題,有點開歷史倒車的味兒。曾幾何時,香港有多家老牌英資公司發行A、B股,B股面值是A股的n分之一(通常n=5或10),但投票權一樣。公司大股東通過大量持有B股,便控制了整家公司。這明顯是大股東欺負小股東的不平等安排。好不容易,香港聯合交易所在1989年12月修例,禁止上市公司發行新B股。今天市場上只剩太古有A、B股,成了歷史見證。


李小加挑戰同股同權 政府證監反對

據報章報道,港交所決定在6月就「股權結構改革」諮詢,收集公眾意見,爭取在今年內總結結果。如此姿態,擺明要挑戰同股同權,為新經濟企業上市開路。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在4月7日的「小加網誌」撰文「我們問對問題了嗎?——關於香港市場核心價值的思考」,洋洋3000多字,提出「同股同權非普世價值」,質疑大眾對同股同權的執著。李小加的信息很明顯,就是香港應該為新經濟企業開綠燈,放棄同股同權。李小加不是孤軍作戰,不少香港證券從業員都支持李小加的主張。特區政府在今次事件,不是和港交所站在同一陣線。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多次強調,不會因為爭新股而拖低監管準則。證監會主席唐家成表示,同股同權原則一向在港很重要,若為搶生意而給個別公司改變規矩,結果都是不好。

去年12月,亞洲公司治理協會(Asian Corporate Governance Association)向會員發問卷,了解他們對同股不同權安排的意見。亞洲公司治理協會會員是機構投資者,回答問卷的54個會員來自世界各地,都有環球投資經驗,多在香港設辦公室,所管理的資金共達14萬億美元,實力不可小覷,其意見舉足輕重。這個調查的資料和發現,意義重大。

調查:倘容許特權 港股估值打折

在回答問卷的54家公司,沒有一家同意控股股東投票權有特權,所有公司都認為市場公平對待所有股東是非常重要,也沒有公司認同任何同股不同權的安排。85%回答問卷公司認為香港沒有需要更改上市守則來遷就不同股權安排,只有1家公司認為可以改例,7家沒有意見。如果阿里巴巴以特殊股權結構在香港上市,這些機構投資者認為阿里巴巴估值需要打折,平均折扣19%。如果香港股市容許上市公司股權有雙層結構或其他非常規結構安排,這些機構投資者認為香港市場整體估值需要打折,平均要求折扣13%。

港交所是上市公司,又兼有部分監管上市公司的職責,要擴大業務,又要保障投資者利益,兩個角色不易平衡。今次事件,港交所明顯傾向業務發展。亞洲公司治理協會的會員,是機構投資者,代表小股東利益。港交所和券商都非小股東代表。在同股同權問題上,小股東難以認同港交所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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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峰理財董事總經理

CFA,CFPCM

[陳茂峰博士 峰哥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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