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廉署起訴兩名警員及十一名當舖僱員涉嫌貪污

1 : GS(14)@2010-11-19 21:33:15

http://www.icac.org.hk/tc/news_and_events/pr2/index_uid_1106.html

兩名高級警員及十一名當舖僱員,涉嫌在農曆新年時分別收受和提供「利是」作為節日禮物,被廉政公署起訴。各被告分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在首宗案件,被告謝劍雄,四十七歲,及盧家偉,五十四歲,同為高級警員,各被控十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條。

裁判官郭啟安今日(星期三)批准兩人提堂時毋須答辯,並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三十日答辯。

在另外四宗案件,被告潘國強,七十一歲;勞汝錦,六十六歲;馬勇強,六十九歲;區志江,四十九歲,分別為四間當舖的僱員,各被控兩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

另外七間當舖的七名僱員亦被廉署起訴。他們各被控兩項相類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8(1)條,並於昨日(星期二)在同一法庭分七宗案件提堂。

被告為潘耀駒,七十七歲;羅國彬,四十歲;張泉英,五十三歲;凌允鐘,五十八歲;謝景窩,五十八歲;何程樂,三十三歲;及李家標,六十二歲。

裁判官將上述十一宗涉及當舖僱員的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十一日進行預審。

兩名高級警員於案發時隸屬九龍城區區情報組(當舖組),負責每日聯繫區內的當舖。

二人涉嫌於本年二月十八日,未經行政長官一般或特別許可,從該等當舖僱員收受「利是」。

該等當舖僱員則涉嫌在與警方進行事務往來時,於同日向該兩名高級警員提供「利是」,每次由二十元至五百元不等。

有關當舖僱員涉嫌提供而由兩名高級警員收受的「利是」,總計逾三千元。

兩名警員各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但被命令不得騷擾控方證人。其餘十一名當舖僱員各獲准以現金三千元保釋。

警方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發言人提醒市民,節日將至,私營或公營機構的僱員在提供及收受禮物和「利是」時要特別留心,避免獨犯《防止賄賂條例》。

上述案件的控方由廉署人員許翔宇代表出庭。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652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