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財經,海南省住建廳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穩定房地產市場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市縣政府要切實擔負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國家和海南省政府有關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政策措施。根據最新政策,今年3月30日後在海南購買的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5年內禁止轉讓。之前,海南僅有海口、三亞、萬寧和陵水四個市縣住房限制轉讓年限被提高到了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