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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百貨回應:公司董事會不認可崔軍罷免董事提案

陷入董事會席位之爭的新華百貨,4月16日晚就“崔軍旗下上海寶銀等提交要求罷免全部董事的提案”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對罷免董事提案的依據及其與事實不符的情況,持不予認可的保留意見。

公司現任董事不存在應當解除職務的情形;該提案不利於公司穩定和股東利益;上海寶銀作為私募基金管理方,大比例買入公司股份達32%,是否符合全體基金份額實際投資者的真實意願?公司提請各方予以重點關註。

公告稱,上海寶銀及上海兆贏提出罷免公司第七屆董事會 正常履職的六名董事的提案,對於公司及除上海寶銀及上海兆贏以外其他股東的利益具有重大不利影響,公司對此有如下特別聲明:

1、公司歡迎一切認同新華百貨發展方向和經營理念的投資者,尊重股東權利, 希望股東提出有利於公司穩定和發展的意見和建議;

2、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自合法選舉成立以來,全體董事勤勉盡責全力維護股東及公司的利益,均履行了作為董事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未被任何司法機關認定違反董 事責任或義務,或被認定為嚴重損害或侵害了公司和公司股東的利益,不存在公司 應當解除其職務的情形,更不存在相關股東在缺乏事實依據和調查了解的情況下主 觀對公司董事履職的不實認定,公司特別提示《公司章程》第九十六條明確規定:”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能無故解除”;

3、上海寶銀及上海兆贏自成為公司股東以來多次提出不利於公司治理和穩定的提案,其提出的提案或被公司股東大會予以否決,或因提案本身違規被取消表決; 但本次仍提出不利於公司穩定和股東利益的提案,最終將實質損害包括中小股東在 內的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提請市場各方對此情況予以重點關註;

4、上海寶銀及上海兆贏僅作為私募基金管理方,通過管理的四個基金賬戶,大比例合計買入單一上市公司股份達32%的投資行為,是否符合全體基金份額實際投資者的真實意願和利益?並依此不斷對上市公司業已形成的穩定實體主業經營和規範治理現狀進行非理性的主觀改變,是否符合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和穩定需要?公司 對此更有責任提請市場各參與方予以重點關註;

5、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基於對股東提出的罷免董事會董事提案的依據及其與事實 不符的實際情況,持不予認可的保留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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