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改革步伐將進一步加快。
2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在中國稅務報撰文稱,2017年將加快個人所得稅制改革,提升納稅人獲得感。
劉寶柱在《銳意進取 註重集成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文中表示,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將進一步深入研究、積極推進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積極做好個人所得稅制改革配套工作,推動建立適應個人所得稅改革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提前研究、籌劃適應稅制轉換的各項征管制度、辦法和表證單書,研究提出配套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的相關管理辦法。
財政部前部長樓繼偉曾在2016年全國兩會上公開表示,個稅改革方案已經提交國務院,計劃將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對於今年個稅改革方案是否公布,各方意見不一。
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部教授馮俏彬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2017年個稅改革方案應該會向社會公布。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也認為,從改革邏輯來看,個稅改革和增值稅改革將是2017年重點。
不過第一財經從相關渠道了解到,個稅改革方案今年是否披露並未有明確消息。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社會對個稅改革呼聲很高。一大原因是2011年個稅起征點提到3500元,5年過去大家的收入水平提高,現在這個標準有些滯後,降低稅負的呼聲比較高。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強調,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個稅改革也被列入此輪財稅改革。這體現在當前的個稅改革上,就是降低中低收入者個稅稅負。
個稅改革是這一輪財稅改革的重頭戲,但發力點並非在加稅上,改革目標的定調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
第一財經記者此前從一位熟悉個稅改革方案的人士處了解到,個稅改革總的想法就是進一步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稅收調節力度。未來針對中低收入者的減稅方案主要是在現有基本扣除的基礎上,考慮增加專項扣除項目,比如子女教育項目、住房貸款項目等,而且是以整個家庭為單位。
樓繼偉也曾公開強調,簡單提高個稅起征點並不公平,也不是個稅改革的方向,並提出未來將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在綜合部分稅目基礎上實行專項扣除。
“比如說個人職業發展、再教育的扣除,基本生活住宅的按揭貸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說撫養一個孩子,處於什麽樣的階段,是義務教育階段,還是高中,還是大學階段,要給予扣除。現在放開‘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標準,真正的費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樣。不能說大城市就多點,小城市就少點,稅法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需要健全的個人收入和財產的信息系統,需要相應地修改相關法律。”樓繼偉在去年全國兩會上表示。
現行個稅制度是分類所得稅制,具體被分為11類,分別是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未來個稅改革將對現行11項分類所得中的勞動所得進行適當歸並為綜合所得,比如對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具有勞動報酬性質的收入,納入到綜合課稅的範圍中。
利息、股息、紅利,屬於投資所得,財產租賃屬於讓渡使用權所得,財產轉讓屬於所有權變動所得,可考慮仍按照現行的分類方式計征。
這就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對於綜合所得,未來將逐步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的稅前扣除制度,這也是新一輪個稅改革中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的關鍵環節。
此次個稅改革順利推進一大前提是自然人稅收征管體系的建立。
這包括劉寶柱所提的推動建立適應個人所得稅改革的自然人稅收管理體系,提前研究、籌劃適應稅制轉換的各項征管制度、辦法和表證單書,研究提出配套個人所得稅制改革的相關管理辦法。
國務院已經提出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在確保信息安全和規範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層級歸集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的收入、財產等相關信息,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創新收入監測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監測水平。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2015年底發布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2018年將實現征管數據向稅務總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統,並實現與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稅務咨詢合夥人張健菁曾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稅務總局推廣的金稅三期就是收集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很好的平臺。
去年,金稅三期工程已經推廣至全國。金稅工程是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家級電子政務工程,是國家電子政務“十二金”工程之一,是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工程的總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