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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國資統一監管再下一城 上海金融國資收歸市國資委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5094.html

地方推進國資統一監管的改革再下一城。日前,上海改變了此前對市屬金融企業的委托監管,將企業國有資產監管關系從上海市金融辦,調整到了上海市國資委。

來自上海市國資委網站的消息稱,6月2日上午,上海市屬金融企業統一監管工作會議召開。會議明確,對上海市屬金融企業終止委托監管,黨組織關系、領導班子管理方式相應劃轉或調整。由此,上海對市屬金融企業正式實施統一監管。

對於此次終止委托監管,上海市常務副市長屠光紹在此次會議上表示,是加快上海市屬經營性國有資本統一監管、加快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融合發展、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共同需要。

黨中央、國務院在日前印發的《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要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以管資本為主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以管資本為主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以管資本為主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

在上海之前,重慶、湖北早已實現了將金融國資納入地方國資委的統一監管中,其中湖北省更是將文化類國資一並納入到地方國資委,實現了對地方國有資產一體化管理。

除此之外,江西、內蒙、山東等地都已經召開了推進經營性國有資產統一監管的會議,並在2016年大力推進該項工作。

第一財經記者查閱上海市金融辦官網的信息顯示,上海市屬金融企業共13家,分布在銀行、證券、保險、綜合金融服務等行業。其中商業銀行3家(浦發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商行)、證券公司3家(海通證券、國泰君安、東方證券)、基金管理公司2家(華安基金、富國基金)、保險公司3家(太保、安信農保、長江養老)、綜合類企業2家(上海國際集團、愛建股份)。

官方數據顯示,上海市屬金融企業2014年底總資產為7.5萬億元,比上年末同比增長19%;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960億元,同比增長26%。

據了解,上海市屬金融企業的委托監管,始自2010年1月。此前的2009年4月《國務院關於推進上海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建設國際金融中心和國際航運中心的意見》中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具有國際競爭力和行業影響力金融機構為主體、各類金融機構共同發展的金融機構體系”。隨後,上海隨後於2009年8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上海金融國資和市屬金融企業改革發展的若幹意見》,稱充分考慮金融行業“高門檻、高杠桿、高風險”的特殊性,以及上海市國有金融股權出資主體比較分散的特點,提出由上海市國資委委托上海市金融辦對國家出資的市屬金融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

其中上海市金融辦根據相關法規和委托監管職責,負責研究制定金融國資監管的具體辦法,實施對金融國資的具體監管,同時從戰略管理、風險控制、法人治理結構、收入分配政策等方面加強對市屬金融企業的協調管理。

在這之後,開放性重組等一系列金融國資改革啟動。2015年,上海上市金融國有企業由4家增至6家,市屬金融國資證券化率提升至71%。

而此次調整,除了強調上海市屬經營性國有資本的統一監管,屠光紹還提及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的融合發展。張江高科總經理葛培健則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此舉有利於深化國企改革,調整資產結構,優化國資布局。

屠光紹表示,此次調整要堅持黨政同步,整體移交;有序銜接,平穩過渡。在提高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提高服務金融市場能力水平和提高企業活力和核心競爭力方面下功夫。

上海市副市長周波說,上海市管金融企業資產管理關系調整後,上海市國資委要主動作為。學習掌握專業知識,進一步了解市管金融企業在金融中心、科創中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熟悉金融企業領導幹部情況。

同時要主動服務。深入金融企業調查研究,全面熟悉掌握情況,傾聽企業呼聲和要求。三要分類監管。要認識把握金融行業的特殊性、重要性。

調整完成後,上海市國資委方面表示,將履行好出資人職責,完善國資監管方式,努力從管企業為主向管資本為主轉變。

同時堅持尊重企業主體地位,主動服務金融企業改革發展,充分發揮統一監管產融結合優勢,通過“實體經濟(產業)+虛擬經濟(金融)+技術經濟(互聯網)”的多層次融合,打造一批核心主業突出、創新能力持久、服務和效益良好,在國際國內有影響力競爭力的現代金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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