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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家終和解:蘋果、三星同意庭外調解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71510

北京時間1月9日早間消息 據路透社報道,蘋果和三星原計劃在今年三月繼續展開手機專利訴訟,但現在他們都改變了主意,同意進行庭外調解,日期定於2月19號或更早時候。 根據本周三曝光的法庭文件,蘋果CEO蒂姆•庫克(Tim Cook)和三星CEO權五鉉(Oh-Hyun Kwon)將在只有公司內部律師的陪同下出席調解會議。根據這份法律文件,蘋果和三星的法律團隊定於1月6號會面,“討論和解的機會”。 兩家公司均未對媒體有關詢問發表評論。 蘋果和三星圍繞智能手機專利問題在多個國家展開對攻,這也折射了雙方為爭奪移動設備市場在全球範圍展開的激烈競爭。 蘋果和三星的專利案從2011年4月開始,持續兩年多的訴訟波及了至少10個國家和地區。2012年,美國聖何塞陪審團認為三星的手機和平板侵犯了蘋果滑動變焦、外觀設計等多項專利,並因此作出裁定,要求三星支付蘋果約9.3億美元賠償。去年11月,聖何塞地方法庭陪審團又做出最新裁決,判定三星的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涉嫌專利侵犯,需要向蘋果支付2.9億美元賠償。 但事實上,這場擴日持久的訴訟讓兩家公司都蒙受巨額損失。去年12月,蘋果在一份法庭文件中表示,在與三星的專利案中,他們已經向律師公司支付了大約6000萬美元的律師費用。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88161

上市公司主席 認遲報減持股份罪 施展望庭外被淋油

1 : GS(14)@2010-12-10 13:38:3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4751624
【本報訊】上市公司百營環球資源( 761)主席施展望,連同其所控制的兩間公司,被指減持百營環球股份時違反披露責任,未有依時向聯交所及公司申報,遭證監會發出 48張傳票。施等三名被告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連同偵查費用合共被罰款 89,838元。施展望離開法庭時被人淋紅油,其代表律師及座駕亦遭殃。 記者:楊家樂

現年 54歲的施展望昨晨認罪後,在其外籍律師莊智宇( Mark Johnson)等人陪同下離開法院,並在庭外與律師閒聊數分鐘。惟不久施展望便遭人淋紅油。
現場所見,施的座駕車門上遺下淺紅色油迹,施的頸部及西裝背部亦留有淡紅油漆。他事後一度呆坐車上等候警員到場調查,見記者不斷拍攝其座駕,即開門急步走下車說:「影吖,影夠佢吖!」
警方發言人稱,昨晨 10時 40分接報,指姓施及姓 Johnson的兩名男子在東區裁判法院門外登車時,被人淋潑油漆,施的座駕及停泊現場的另一部私家車遭波及。案件暫列作刑事毀壞案處理,交由東區刑事調查第五隊跟進,未拘捕任何人。
施展望與其所持公司百營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銳龍有限公司,被控於 08年 1月 8日至 3月 13日間,分八次減持合共 9,750萬股的百營環球股份,卻未有準時在三日內向聯交所及百營環球披露,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
去年遭股東追債

辯方求情指,案件涉及可換股債券權益,被告本應在轉移權益後三日內申報,但他一時誤會,在債券正式轉換成股份後三日內才披露。
施展望生於福建, 78年創立百營集團,經營礦業、成衣等多種業務。 96年當選十大傑青, 99年任保良局主席, 00年任太平紳士,有多項公職。他去年遭一間公司入稟申請破產及遭公司前主要股東入稟追債,破產案已撤銷。
案件編號: ESS37304-51/10
2 : GS(14)@2010-12-10 13:40:54

http://realblog.zkiz.com/greatsoup38/19973
福建幫炒礦辣傷

http://realforum.zkiz.com/thread.php?tid=10456&page=0#footer
施展望
3 : 龍生(798)@2010-12-10 14:48:09

我個人很喜歡這案例
說明了做莊了的風險,
最大的風險不在太多老散跟風, 不在慨念唔夠真,
而是在大市崩盤, 他滿手貨還未炒起...散不了貨
埋不了單...哎哎呀....
4 : GS(14)@2010-12-10 15:23:22

都算有心做...最慘是出不了貨
5 : 龍生(798)@2010-12-10 15:35:00

係呀, 遇到礦熱潮, 照計都食到水尾
可惜可惜

間接講明, 金勞詹的殼唔要好過要
條件大辣, 無肉食的
6 : GS(14)@2010-12-10 15:36:46

5樓提及
係呀, 遇到礦熱潮, 照計都食到水尾
可惜可惜

間接講明, 金勞詹的殼唔要好過要
條件大辣, 無肉食的


老詹咁玩有贏無輸,輸的都是飲飲食食
咁辣,即是被D人去同D老散搶錢補洞....
7 : 龍生(798)@2010-12-10 15:51:26

咁今次做咩會俾人淋? 湯兄猜到嗎?
8 : GS(14)@2010-12-10 15:58:38

7樓提及
咁今次做咩會俾人淋? 湯兄猜到嗎?


應該都是爭人錢,這是最普遍的手段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1962

揭政府機密囚5年 庭外遭伏擊土國報章主編險中槍

1 : GS(14)@2016-05-08 14:44:42

土耳其反對派傳媒《共和報》(Cumhuriyet)主編丁達爾(Can Dundar)及安卡拉分社主管居爾(Erdem Gul),因報道政府向敍利亞反對派輸出武器,前日在伊斯坦堡法院被裁定洩露國家機密罪成,分別被判監5年10個月及5年。丁達爾更法院門外險遭槍擊。


槍擊案在判罪前的休庭時間發生,站在庭外的丁達爾,被一名男子向他連開兩至三槍,並辱罵道:「你是叛國者,要付出代價。」丁達爾沒有中槍,但一名電視台記者被流彈擦過腿部受輕傷。電視畫面顯示,丁達爾的妻子一手扼住槍手的頸項,將他交予警方。



斥當局煽動槍手

丁達爾表示不認識槍手,但指摘總統埃爾多安及親政府媒體煽動人仇恨他,「我很清楚誰鼓勵他把我視為(暗殺)目標」。40歲無業槍手稱只想教訓丁達爾,無意殺死他。丁達爾被定罪後,在庭上表示:「我們在兩小時內兩次遭人企圖謀殺:一次是用槍,另一次是用司法制度。」他批評有人想用牢獄和子彈對付他,目的是把所有人滅聲,呼籲民眾要鼓起勇氣捍衞新聞和資訊自由。居爾認為判罪意在打壓傳媒,對此不可接受。有民眾高叫「新聞自由不可被噤」等口號。至於兩人的間諜及意圖推翻政府控罪,則判不成立。案件有待上訴法庭審理,兩人毋須即時入獄,另外還要面對一宗協助恐怖組織罪官司。丁達爾表明他們會堅持履行新聞工作者職責。法新社/德新社/英國《衞報》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0508/1960239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0065

蘇紹聰指庭外示威挑戰法治

1 : GS(14)@2016-07-12 03:15:14

【本報訊】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曾指有內地官員對本港司法制度說三道四,質疑侵犯一國兩制。律師會會長蘇紹聰認為,任何人發表言論都不應干預本港的司法獨立;對於近年許多有關佔領行動的檢控被視為政治檢控,蘇指檢控和能否定罪是兩回事,至於有當事人在法院判決後在庭外示威或侮辱法官,而非透過機制上訴,他認為是挑戰法治的行為,他指法庭聽過雙方答辯後判被告無罪,才能彰顯司法獨立。近年京官不時評論香港法律和司法體制,如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批評銅鑼灣書店店主林榮基賣禁書是破壞一國兩制。蘇紹聰昨於無綫節目《講清講楚》時指,香港政府、內地政府與市民,都不應以任何行為干預司法獨立和法庭審理案件,享有言論自由時要考慮會否干預司法獨立。



不認為司法覆核遭濫用

特區官員曾批評有人濫用司法覆核,蘇卻不認為有濫用情況,反指申請數字增加可反映更多人對法治有信心。問及律師會是否支持《基本法》23條立法,蘇稱有待政府諮詢市民,尋求共識。■記者鍾雅宜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0711/19689873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03215

樂易玲欠款案庭外和解

1 : GS(14)@2016-10-15 12:12:23

無綫高層樂易玲(小圖)與老公陳君毅持有的萬樂有限公司(BC&A Hong Kong Limited)昨在勞資審裁處,被兩名前員工追討出差使費及交通費用共四千餘元,兩夫婦派項目經理黃先生代表,最終庭外和解。前員工梁先生及葉小姐斥老闆經常遲出糧,梁先生謂:「辭職後仲一日發三、四封警告信。」黃先生(圖)被問公司是否財困?他掩面匆匆離去,樂易玲夫婦截稿前仍未回覆。申索書編號:LBTC3023/2016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entertainment/art/20161015/19801207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12155

曾蔭權瀆職案明日開審 庭外大堂直播 旁聽須領籌

1 : GS(14)@2017-01-02 11:22:09

【本報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污案明日在高院開審,曾是歷來被控最高級官員,共被控3罪,包括首次被引用的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及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一旦定罪,各罪最高刑罰為監禁7年,其中行政長官接受利益可罰款50萬元。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明天沒有陪審員遴選,故曾蔭權案明天將不會抽選陪審員。記者:黃幗慧



案件明早9時半在高院5樓科技法庭審訊,庭外大堂將直播庭內情況,料審訊20天。由於案件預計吸引本地及國際傳媒關注,公眾人士亦會旁聽,故司法機構會作出如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審訊安排,預留30個庭內及32個庭外座位給傳媒,另有座位予公眾人士,司法機構每天在法院大樓外派籌。



鉛水聆訊法官審理


案件由法官陳慶偉審理,陳官為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主席,負責鉛水聆訊。曾蔭權律師團隊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萬江儀)、本地資深大律師鄧樂勤、大律師陳政龍。控方除律政司人員外,另外聘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及本地資深大律師郭棟明、大律師黃佩琪。早於許仕仁案時兩位御用大狀已碰頭,Montgomery代表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Perry則代表控方。Montgomery曾協助瑞典政府引渡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回國受審。現年72歲的曾蔭權與妻子鮑笑薇育有兩子,曾1967年加入政府,1971年成為政務官後官運亨通,2001年接替辭職的陳方安生成為政務司司長,2005年接替腳痛落台的董建華成為特首,2012年卸任。2015年10月,廉署突然落案起訴曾,並即日提堂。曾最初被控兩項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指他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在任特首期間,參與決定雄濤廣播有限公司(後改名香港數碼廣播有限公司、DBC)數碼電台牌照申請時,向行會隱瞞他與DBC主要股東黃楚標就深圳東海花園三層式住宅物業進行商議;建議提名何周禮授勳,但涉向行政長官辦公室常秘、發展局及遴選委員會隱瞞何為曾蔭權深圳物業進行室內設計,而授勳是回饋何的工程,及工程費是由東海聯合(集團)有限公司支付。去年10月案件再提訊時,控方加控第一控罪、即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指他接受深圳大宅整修及裝修工程,作為考慮及決定DBC提交數項申請的報酬,包括在行會上以行政長官會同行會的身份,原則上批准DBC牌照申請、交還AM電台牌照申請、批准李國章以公司董事及主席身份對公司作出控制的申請。案件編號:HCCC484/15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102/1988397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1003

羅冠聰遇襲案提堂 20人庭外播紅歌

1 : GS(14)@2017-07-09 02:45:55

【本報訊】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今年1月到台灣,參加當地政黨「時代力量」座談會後回港,在機場遭一群「愛國」滋事者打傷及淋潑液體。5名男女被控非法集結及襲擊羅,其中一名退休漢早前率先提堂,昨在西九龍法院與其餘被告的案件合併處理。兩名無律師代表的退休漢不認罪,其餘被告申請押後答辯。各人繼續保釋待下月18日預審。3男2女被告分別是印尼籍送貨工人高傑飛(53歲)、退休漢唐發祥(72歲)和劉必泉(71歲),以及家庭主婦林錦嫦(68歲)和鄺桂嬋(67歲)。他們面對同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另除劉外,其餘4人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各人於今年1月18日犯案。


兩漢否認控罪


無聘用辯護律師的唐及劉否認控罪。其餘3人透過律師指需時索取法律意見。法庭繙譯問明不明白控罪時,劉謂「我冇罪」及「明白,但唔承認」,並稱:「我冇襲擊佢呀!點認罪!」裁判官問有否反對合併案件時,劉搶答「我反對!我單嘢同佢哋冇關係㗎!」另外,20多人到庭聲援揮舞五星紅旗及並播愛國歌。案件編號:WKCC3358/17■記者伍嘉豪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708/20082761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8411

羅冠聰庭外自白:對得住公義

1 : GS(14)@2017-08-18 07:53:02

■2014年9月26日,市民響應雙學號召衝入公民廣場。



【本報訊】「無論今日嘅結果係點,我哋內心都係自由嘅。我哋做嘅所有事情,都係對得住我哋相信嘅公義,對得住我哋相信嘅價值。所以我哋三個,面對未來因為雨傘運動,中共要清算我哋,所有嘅壓力,所有嘅司法暴力,我哋都會坦然面對」。羅冠聰昨進入法庭前,這樣公開自白。羅冠聰在判刑前夕也在facebook發表陳情書:「無論高牆多麼的高,無論它遮擋陽光的陰影多麼廣闊,我始終相信它那背後通往公義的路,照耀和滋長生命的太陽,依然長存世上。我雖然看不到,但它們肯定存在。」


籲戰友繼續抗爭

羅冠聰對所有參與、聲援過雨傘運動的朋友說:「牢獄是為所有人而坐,也是為公義而坐。你要抱有的不是歉意,而是前進的動力和決心。當我心存自由的腦袋在牢籠內,我希望與我分享同一信念和價值的人,能夠更好的生活和抗爭。」「你可以鎖起我,你可以折磨我,你甚至可以摧毀這個身軀,但你永遠不能禁錮我的思想」。(You can chain me, you can torture me, you can even destroy this body, but you will never imprison my mind.)羅冠聰引述了印度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的名句,表示即使面對制度的瘋狂打壓,他對追求變革的思想,都不會被牢禁。羅冠聰早前接受網媒100毛的訪問時承認,參與政治活動而令自己負上刑責,覺得自己不孝,「可能對屋企人我係最自私,唔知行緊乜嘢可以回報家人嘅路,但係呢個係我成長同經歷話畀我聽正確嘅事」。「不是看見希望才堅持,而是堅持才看見希望,這是我們在雨傘學來的,不是嗎?」他在陳情書的結尾再度勉勵港人說:「絕望之為虛妄,正與希望相同。假如你因香港的頹勢而感到氣餒,我希望你想到在監獄面對政治打壓的朋友時,可以為這個城市,為你的內心,找到一些希望。身陷囹圄,希望日後出來時,會是更美好的香港。」《蘋果》記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818/2012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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