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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先審批 反壟斷法恐阻收購

2008-09-04 AppleDaily

可口可樂天價收購滙源果汁(1886),獲小股東通過不難,最怕有人要做程咬金,以中國8月1日實施的《反壟斷法》阻撓有關交易。交易通告亦特別提到,交易完成的先決條件是要取得任何政府或監管機構同意或批准,包括反壟斷審批。

中國上月正式實施《反壟斷法》,即有維權律師董正偉建議當局對全球電腦軟件業一哥微軟進行反壟斷調查,指微軟憑70%市場佔有率壟斷產品價格,中國商務部亦已經受理。

觀 乎滙源在中國的果汁市場佔有率達40%,可口可樂又是全球化飲料公司,除了汽水,近年在中國推出非汽水飲料包括果粒橙。市場就擔心,有人利用《反壟斷法》 反對可口可樂收購滙源。若當局一旦受理,審理案件需時,過程可能長達數年,這將為交易增添不明朗因素。市場人士亦指出,這亦解釋為何滙源股價昨日最多見 11.28元,與收購價相差近1元,亦沒有投資者套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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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反壟斷法》意外讓宏碁撿到便宜? 宏碁併方正兩個「不能說的祕密」

2010-8-16 TWM




為了補上中國市場這最後一塊拼圖,又要規避中國《反壟斷法》的牽制,宏碁董事長王振堂用最聰明的方式「娶」了方正,併進宏碁最缺乏的中國PC銷售團隊。但堪稱美事一樁的「婚事」,宏碁卻不敢太過張揚,只因有兩個不能說的祕密。

撰文‧賴筱凡

兩個月前,宏碁在北京舉辦了一場全球記者會,宣布與中國第二大本土電腦品牌方正簽訂了合作意向書。

沒有事先預告、更沒有半點消息透露,就連合作內容都讓在場的各國媒體摸不著頭緒,當時宏碁董事長王振堂只留下了一句,「我們希望兩邊政府對於這個合作案,能夠支持。」為今日的合作案埋下伏筆。

兩 個月後,謎底揭曉。宏碁發布新聞稿,說是要與方正科技「加強合作」,用六千九百萬美元(約新台幣二十二億元)向方正集團「租」下「Founder PC」的七年品牌使用權。沒有過多的解釋,整篇新聞稿延續北京記者會風格,一樣讓人搞不清楚宏碁的葫蘆裡在賣什麼藥。宏碁發言系統更猶如在與媒體玩躲貓 貓,沒有任何人能回答問題,甚至宏碁財務長杜哲民也上演失蹤記,使出「不在、開會、關機」三大躲媒體絕招。

宏碁與方正的合作,有什麼難言之隱,讓向來資訊透明、公開的宏碁,變得遮遮掩掩?

祕 密一:台灣「購併」中國不能說,怕傷及民族情感其實說穿了,「這就是一樁合併案,是宏碁整併了方正科技的PC銷售部門,而且是用很聰明的方式。」摩根大通 證券亞太區下游硬體製造產業首席分析師郭彥麟分析。而不能說的祕密,就在於宏碁是台灣公司,不能購併大陸國營企業,於是,想出了這套只併部門、不併公司的 絕佳購併計畫,而這兩個不能說的祕密背後,所欲掩蓋的事實,就是方正退出PC市場,全面結束手上的PC業務。

明明就是一樁購併案(類似二○○四年中國聯想購併IBM個人電腦部門),在宏碁新聞稿裡,卻從頭到尾未見「購併」二字,就連在宏碁與方正簽署的合約裡頭,也隻字未提「購併」。

原 因很簡單,因為方正科技是一家國營企業,是一九八六年由北京大學所投資創辦的北大方正集團旗下子公司,更是掛牌大陸A股的紅籌股,按照大陸《反壟斷法》, 外資不能購併國營企業,即使宏碁只購併了方正科技的一個部門,對外也不能說是購併,就怕傷及民族情感,這完全迥異於宏碁過去的作風。

近年來,宏碁採用多品牌行銷,○七年一舉購併Gateway、Packard Bell與e-Machine,奠定宏碁的全球品牌策略,坐上全球NB品牌的老二地位。但對岸的中國市場,宏碁卻是屢攻不下,只拿下三.二%的市占率,遠不及惠普、戴爾,還有死對頭華碩。

為了擠下惠普成為全球NB龍頭,宏碁必須把大陸最後這塊拼圖拼上,所以勢必得從本土品牌下手,而方正就成了宏碁相中的絕佳獵物。

「其實,這幾年方正集團一直在轉型,他們對PC製造已經沒有興趣。」郭彥麟觀察,每年NB出貨僅三十萬台、桌上型電腦(DT)只有三百萬台的方正,對於經營大陸PC市場,是越來越沒興趣,倒是在經營品牌與通路上,比較有心得。

於是,尋求轉型的方正,遇上在大陸尋找獵物的宏碁,兩方一拍即合,擦出了這次合作的火花。方正科技不僅將陣中最有力的大將藍燁讓給了宏碁,更把方正科技最核心的PC銷售團隊也一併賣給宏碁,幾乎等於將方正科技整個PC業務讓了出來。

祕密二:金額不能說,高買、賤賣都估不出來表面上看來,宏碁受限法令而無法吃下整個方正科技,但其實,這反而讓宏碁在這項購併案中撿到便宜,暗中竊喜。

只 購併方正單一部門的解套方法,讓宏碁繞過大陸法規,也讓宏碁只需整併進它最需要、最有價值的PC銷售部門,等於是補進宏碁在中國最缺乏的一環。方正科技總 裁藍燁,也因為這項合併案,得以從方正科技轉職到宏碁旗下,未來將擔任PC品牌事業部總經理,方正科技的PC銷售部門也因而成為宏碁旗下的「方正PC事業 群」。

其次,方正科技旗下的工廠,完全不在這次的合併案之中,這樣一來,宏碁既不用負擔方正科技的硬體資產,又可以買到宏碁最缺乏的行銷人 才。加上北大方正集團進一步授權給宏碁,在未來七年中,只有宏碁能夠使用「Founder PC」品牌,也就是說,方正科技將不再生產PC,就算生產PC,也不能用方正的品牌,或只得選擇替宏碁代工,全面結束PC業務。

意思也就是 說,未來七年裡,你在中國看到貼有「Founder PC」品牌的電腦,都將出自宏碁之手,而方正科技雖然將最核心的PC銷售團隊賣給宏碁,但方正科技在中國四至六級城市,仍握有龐大的通路資源,未來不做 PC後,將成為更單純的通路商,甚至方正科技最擅長的政府標案等市場,也依舊握在方正手中,只是方正僅為標案代理商,實際要賣掛有「Founder PC」品牌的電腦,還是得向宏碁買。

而二十二億元只是宏碁向北大方正集團租用品牌的權利金,在進一步簽約後,方正科技PC銷售部門的整併,勢必還會有另一筆花費,究竟金額多高,目前宏碁仍無法透露,只說兩邊尚未簽約前,還在估算。

在 「宏方配」發展至今,雖因大陸《反壟斷法》讓整個合作案顯得綁手綁腳,卻反而讓宏碁意外撿到寶,不僅拿到方正品牌使用權,還能補足中國PC市場的銷售人 才,且不用負擔方正的代工廠,成了最有利的購併解套方案。至於方正科技雖然等同結束PC業務,未來轉向通路服務發展,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也難怪外資聽到「宏方配」的合作方式,都說是雙贏,未來就看宏碁吃下方正這顆大補丸後,能否在中國市場再下一城,邁向全球PC霸主寶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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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反壟斷審查延期百勝尚未「吃下」小肥羊

http://epaper.nbd.com.cn/shtml/mrjjxw/20111027/2416370.shtml

  內蒙古小肥羊餐飲連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小肥羊)昨日(26日)發公告稱,公司私有化收購方百勝餐飲集團已接到商務部反壟斷局的通知,將相關收購的反壟斷申報審查期延長60天。這意味著百勝以每股6.5港元的價格私有化小肥羊的前提條件尚未達成。
對於審查延期的具體原因,小肥羊新聞發言人李麗嬋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具體的原因不好說。一切以公告為準。」
前東方艾格行業分析師陳靜告訴記者,「外資併購反壟斷審查時,被延期的情況很少。」她同時表示,2008年可口可樂收購匯源的案例遇到過反壟斷審查延期 的情況,「因為匯源在國內飲料業中影響巨大,商務部是考慮到這項併購對於整個行業的負面影響,在延期審查後否了這項併購。」陳靜也表示,目前百勝收購小肥 羊的審查延期的原因難以預測。
「延期審查可能是政府一種謹慎的態度。」中國烹飪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馮恩援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說,「因為這兩家企業在中國市場上都有較大影響力,但是他們的營業總額還形不成『壟斷』的概念。」
馮恩援表示,目前小肥羊在民族品牌中經營水平較高,百勝對小肥羊的併購可以讓一些民族企業不斷地接受先進的管理理念、方式,有利於這些民族企業的長效發展。
百勝餐飲集團2009年收購了小肥羊20%的股份,去年又增持其股份至27.2%。今年4月份,百勝餐飲集團首次公佈對小肥羊的收購計劃,將以超過 8.60億美元把小肥羊私有化。5月份,百勝餐飲集團正式提出收購小肥羊的具體建議稱,百勝餐飲集團將通過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向小肥羊股東提出每股6.5港 元的現金收購。此價格較小肥羊4月21日的收市價溢價約30%。
截至2010年底,小肥羊在中國共有458家直營店或加盟店,在海外則有22家。百勝餐飲集團是全球餐廳網絡最大的餐飲集團,在中國有近4000家肯德基、必勝客等連鎖分店,是跨國企業在中國經營最成功的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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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壟斷審查延期 小肥羊「外嫁」遇挫

http://www.infzm.com/content/64273

10月26日,內蒙古小肥羊餐飲連鎖有限公司(00968.HK,簡稱「小肥羊」)發公告稱,公司私有化收購方百勝餐飲集團已接到商務部反壟斷局的通知,將相關收購的反壟斷申報審查期延長60天至2011年12月24日。

小肥羊欲當外國羊

今年5月13日,肯德基母公司百勝集團和小肥羊聯合對外公佈公告稱,百勝集團將通過協議私有化小肥羊,註銷價格為每股6.5港元。收購總價為45.6億港元。收購方百勝此後向商務部提交反壟斷申報,申報已於今年6月27日獲得商務部正式接受。

根據小肥羊10月26日的公告透露,商務部在6月27日正式接受百勝提交的反壟斷申報後,第一階段審查於7月26日結束,第二階段則於10月25日結束,但商務部決定將第二階段審查再延長60個日曆日,延長期由10月26日開始,將於12月24日屆滿。

對於審查延期的原因,小肥羊新聞發言人李麗嬋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時則表示,「具體的原因不好說。一切以公告為準。」

消息導致小肥羊股價大跌。26日當天,小肥羊以5.34港元/股收盤,跌12.46%。

「這有什麼壟斷的?」

同樣是外資品牌收購本土知名品牌,《中國企業家》雜誌此前曾以《小肥羊:匯源第二?》為題,用2008年可口可樂收購匯源未遂的案例與此次百勝購小肥羊相比。

2008年9月,可口可樂宣佈以24億美元收購匯源果汁全部股份。消息曾引起民間的「外國資本控制中國食品市場」等質疑。據當時本網綜合報導,新浪其時發起的一項調查顯示,80%網友反對可口可樂收購匯源。不少網友認為,出於國家經濟安全需要,國家應該加強對民族品牌的保護。

最終該項收購案被商務部以「此項集中將對競爭產生不利影響」為由否決。商務部稱,這是根據《反壟斷法》有關規定作出的客觀裁決,表示可口可樂「可能利用其在碳痠軟飲料市場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綁銷售果汁飲料……導致消費者被迫接受更高價格、更少種類的產品」。但不少輿論則解讀為保護民族品牌的需要。

對於此次商務部延長百勝收購小肥羊的審查期,也有業內人士稱,政府是出於保護民族品牌的考慮。財經網消息引用中國烹飪協會秘書長馮恩援表示,「小肥羊是國內火鍋的第一品牌,現在要被百勝私有化,政府難以做出決定的原因在於擔心這種現象會挫傷中國民族餐飲品牌建設的步伐,或是會形成一種餐飲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就紛紛投奔國際行業巨頭的導向。」

馮恩援稱,百勝收購小肥羊不涉及壟斷一說,國內餐飲業收入預計能達2萬億,而小肥羊和百勝餐飲加起來接近400億,比重並大。而因為形不成壟斷,政府沒有可以否定的合適法律依據,而又想保護民族品牌,這對政府來說確實是兩難的事。

21世紀經濟報導》則援引商務部跨國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樂表示,「這並不是否決了百勝收購小肥羊,說明還在審查中,應該可能是要求補充材料吧。」

 根據中國反壟斷法第26條,在經營者同意延長審查期限,經營者提交的文件、資料不準確,需要進一步核實,或申報後有關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反壟斷機構可延長審查期限。

小肥羊被購案能否通過尚未可知,但輿論反映與當年匯源被購時相比則略為平淡。微博上新浪財經的一則相關消息引起的評論中,儘管也有網友反對小肥羊變「外國羊」,但並沒有如匯源被購時一面倒的情形出現,不少網友對此很「淡定」,「這有什麼壟斷的?國內沒別的火鍋店啦?」有網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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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業風起反壟斷

http://www.eeo.com.cn/2011/1112/215612.shtml

經濟觀察報 記者 於華鵬 沈建緣 張向東 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這回是真的有些慌了。

11月10日,這兩家電信巨頭的相關負責人電話相關部委官員,詢問「我們要怎麼辦?」「事情被央視報導後,聯通和電信企業的人電話我們,表示股價下 跌嚴重,發改委還表示要罰款數億到數十億,國資委那邊也在問。」一位官員表示,「對此,我們的態度是,材料如實上報,包括企業自查的情況以及具體的情況進 展和公司受到的影響、股價下跌造成的影響等等。」

這位官員所說的事情是指此前一天由中央電視台播出的一條新聞:國家發改委已對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展開價格反壟斷調查,如果事實成立,兩家公司將被處 以巨額罰款。這是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第一次針對中國國企的調查,也是發改委價格監督檢察與反壟斷局今年7月成立以來處理的第一 起反壟斷調查。

本報獲知,此次調查始於今年5月,緣於部分企業機構的舉報。

過去的6個月中,即便多次配合了發改委的調查,現在,這個「第一」或許還是讓兩大電信巨頭和他們的監管者感到意外。

11月11日,《人民郵電報》在頭版發表署名文章駁斥央視報導與事實嚴重不符,同日,《通信產業報》也發表了類似的文章。《人民郵電報》和《通信產業報》均是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主管的報紙。

按照職能分工,對電信與信息服務實行監管是工信部的職責之一。

意外之餘,更多電信業內人士注意到,按照發改委價格監督檢察與反壟斷局副局長李青的說法,發改委這次對電信和聯通涉嫌價格壟斷案調查的主要內容是兩 者在寬帶接入及網間結算領域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場支配地位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市場等行為。事實上,調查所涉及的方向一直都是三網融合中廣電和電信博 弈的焦點。如果上述業務的壟斷事實認定,廣電的有線和中移動的鐵通都將是最大受益者。

壟斷誰說了算?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不是天涯和海角,而是電信和聯通。這是網友此前對於聯通和電信難以互聯互通,互相設置門檻的反諷。

不過,現在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面前是一個共同的門檻——壟斷。

目前,國家反壟斷機構主要下設在商務部、發改委和工商總局三個部委。其中,涉及併購的案例歸商務部管轄,涉及價格的歸發改委負責,不涉及價格的歸屬工商總局。「當前國內對於壟斷的分類主要有壟斷協議、市場支配地位和經營者集中三種。」商務部一位官員告訴本報。

李青在接受央視採訪時表示,在互聯網接入這個市場上,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合在一起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市場份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正是利用這種市場 支配地位,兩家企業對於跟自己有競爭關係的競爭對手,給予高價,而對於沒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則給出優惠一些的價格,這個在反壟斷法上叫做價格歧視。同時, 發改委界定兩家企業對與企業有競爭關係的競爭對手,在互聯網接入方面給予高價,而對於沒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則給予優惠,這形成壟斷協議。

李青稱,如果調查事實認定,兩家公司將被處以上一年度營業額的1%-10%的罰款。

針對可能遭受罰款一事,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資產監管者國資委並未發表公開看法。不過,國資委在2008年第四次電信改革重組後曾針對電信企業是否 「壟斷」進行過相關界定。國資委認為,這些帶有自然壟斷或行政壟斷性質的行業不可能完全放開,即使在這些行業中,國有企業也不存在通過壟斷地位獲取利潤的 壟斷行為。電信行業的基礎運營業務就屬於自然壟斷,這些行業存在網絡性、規模經濟和存在大量沉澱成本等特點,壟斷性經營效率更高,而競爭往往是不穩定的和 破壞性的。

按照2003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所附的《電信業務分類目錄》,本次發改委調查涉及的電信業務位列基礎電信業務類別中。

與國資委一樣,負責監管電信運營商的工信部也未公開發表看法。相關官員在接受本報採訪時只是表示,他是通過看央視新聞知道此事。

都是斷網惹的禍?

據本報瞭解,對於聯通和電信的調查早在上半年就已經開始,發改委價格監督檢察與反壟斷局當時接到了部分企業機構對2010年下半年「斷網事件」的大量舉報。

一位業內人士對本報表示,「斷網事件」緣於中國電信當時下達的一份內部文件,要求公司內部各省公司對高帶寬和專線接入進行清理,除骨幹核心正常互聯互通點外,清理所有其他運營商和互聯單位等的穿透流量接入。

所謂穿透流量接入,就是其他運營商不通過電信和聯通交易購買互聯網接入的流量,而是通過向第三方購買。

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中國電信和聯通的「歧視性」規定。按照工信部規定,網絡運營商的用戶只要上網產生網間流量,都要向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進行單向結算,即鐵通、長城寬帶、歌華有線等其他寬帶接入商在與電信、聯通的網絡發生互聯互通時,都需要向電信、聯通付費。

有數據顯示,中國電信對不同客戶的待遇差異巨大,以45M以上的互聯網專線接入為例,中國電信劃分了兩類用戶,一類是聯通、鐵通、移動3家基礎運營 商,以及教育網、長城寬帶兩家全國性單位,必須由中國電信集團直接受理業務,同時中信網絡和廣電機構所屬單位這兩家地域性單位,也必須由中國電信集團審批 後才可受理協議。除了上述用戶外的其他用戶屬於第二類,中國電信省級公司可直接受理業務,但也要進行價格管控,避免為第一類用戶提供轉接。

具體地,第一類用戶的結算價格為100萬元/G/月以上,第二類用戶的結算價格則只有25萬-42萬元/G/月。而中國聯通的分類結算也同樣差距明顯。

「這是工信部為補償在第四次電信業改革時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骨幹網投資而給予的優惠。」上述業內人士表示,由於這種價格差異,導致很多寬帶接入運 營商避過電信和聯通而直接和第二類用戶直接進行交易,二次倒手後的價格比直接從電信和聯通處購買的價格還要便宜,而這就是導致電信全面清理第三方「穿透流 量」並大面積斷網的原因。

至於南北網絡不能互聯互通,三網融合研究專家吳純勇稱,「電信的盤子較大,互聯互通後對聯通能更有利,所以電信對此熱情並不大。更重要的是,兩者互聯互通後二級運營商將直接受益,而這又會撼動兩者的壟斷,所以南北互聯互通一直沒有進展,而且演變到了互相斷網的局面。」

據工信部統計,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之間直連寬帶為261.5G,僅佔兩公司擁有國際出口寬帶1078G的24.3%,而且,兩公司2011年1至9 月骨幹網互聯時延為87.7至131.3毫秒,丟包率為0.2至1.9%,均不符合十年前原信息產業部《互聯網骨幹網兼互聯網服務暫行規定》時延不得高於 85毫秒、丟包率不超過1%的要求,也就是說,十年來,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不僅沒有實現充分互聯互通,而且十年前的標準都未達到。

聯通信息化部總經理柳博亮曾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今年年底前,中國聯通將籌劃推出新的服務模式。」並將在2012年上半年有所展現。據本報瞭 解,聯通有可能設立一個統轄移動和固話業務的網絡公司,負責所有網絡的建設和運維工作,同時進行機構改革,但該消息並未得到聯通官方證實。

第三方

黃亮是某地方廣電網絡公司的總經理,在他看來,聯通和電信在寬帶領域的體系性壟斷帶動整個產業鏈都處於壟斷狀態,「這種體系性壟斷不破除,所有用現 有寬帶體制機制經營和運營的寬帶業務的價格都不會降低下來,即使廣電、移動和其他想用市場價格機制的運營商們要降價也做不到,因為聯通和電信兩家企業牢牢 把控著互聯網的接入和網間結算,所有運營商都要掏錢買他們的寬帶出口。」

他舉了個例子,「像華南地區,無論是廣電還是電信,寬帶平均的價格都在45-50元之間,但對廣電而言,其中30-40元要作為互聯網接入的費用直 接繳給電信,如此一來,我們的利潤空間就只有10-20元,但這些錢還不是純利潤,還要包括寬帶網絡改造的成本、運營成本和維護成本,一扣除我們基本就沒 利潤了,所以很多企業一進入,都是虧損的。」

事實上,在本次反壟斷的調查事件中,業務關鍵詞主要有三個,分別為網間結算、寬帶接入和互聯網數據中心(IDC),這些涉嫌壟斷的業務,其實也是三網融合廣電和電信博弈的焦點。

廣電一直在三網融合雙向進入推進過程中釋放出強烈的介入慾望,並推出打造下一代廣播電視網(NGB)的設想。

多位地方有線公司負責人和廣電系人士都對本報表示,其已開始陸續推出IDC建設方案,建立以廣電為主的互聯網數據中心,避開電信的網絡接口和網間結算。

與此同時,此次調查內容包括:主要調查聯通和電信是否利用自身具有的市場支配地位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市場等行為。

而其他經營者,能具備和聯通、電信構成競爭的,不外乎廣電和中國移動。目前,廣電系正抓緊成立國家級有線電視網絡公司,該公司一旦建立,將無疑躋身四大電信運營商之列。根據三網融合雙向進入的要求,將可開展部分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

2008年併入中國移動的鐵通也在上述「其他經營者」之列,目前鐵通雖然具有全國範圍內的固網業務,但網間結算和互聯網接入也必須通過聯通和電信購買。

不僅如此,有分析人士還對本報表示,上述「斷網事件」發生的時間恰為三網融合試點城市上報方案階段,「那時正是多方博弈和拉攏用戶的階段,大規模的斷網和丟包,將直接打擊對手的市場份額。」

一位不願具名的地方有線公司負責人對本報表示,去年8月份的斷網後,其所轄寬帶用戶銳減三分之二以上,「此外,電信方經常會進行寬帶帶寬設限並延遲,最終導致用戶上網的速率變慢。」

「這些地方電信公司礙於電信總部KPI(關鍵績效指標)的對客戶數量的考核,才沒有出現斷網,而只是延遲和設限。」該負責人同時表示。

不僅如此,「據我所知,廣電目前還沒有一家拿到固定電話的經營執照。

根據CNNIC公佈的最新數據,我國有線固網用戶中寬帶普及率高達98.3%,但全國平均互聯網平均連接速度僅為100.9 KB/s,遠低於全球平均230.4 KB/s的連接速度。

「解決方案之一是必須真正引進非電信系的運營商,使這個非電信系的運營商能夠真正發揮作用並產生鯰魚效應,也許這條鯰魚很小,但可以起到起碼的牽製 作用。」吳純勇表示,打破壟斷應將中國中國電信、中國聯通、中國移動互聯網、中國科技網等通訊網絡運營商全部納入進去,才能起到真正的牽製作用,骨幹網絡 國際出口格局和市場才有望被打破,固網寬帶用戶才能在諸如資費、速率、服務等方面從中受益。

而黃亮也認為,要解決目前的壟斷,只有將出口統一,有一家國家級的機構或者公共部門來統一來管理這個互聯網端口,聯通和電信的壟斷優勢上收到國家控 制,就不會出現因互相對立而阻礙南北互聯互通的問題,同時也避免了各運營商電信設施重複建設的問題,「把源頭卡住,第三大、第四大甚至艾普寬帶、長城寬帶 等更多的電信運營商進入市場,就會形成良性的競爭。競爭,真的還未開始。」

(本報記者康怡、張斌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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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帶反壟斷陽謀

http://magazine.caixin.cn/2011-11-18/100328928_all.html

 「不是中國移動,不是廣電!這件事沒有那麼複雜的背景。」

  在接受財新《新世紀》採訪時,一位接近調查的業內權威人士反覆強調。

  但這很難讓人相信。

  11月9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李青在中央電視台午間「新聞30分」透露,國家發改委正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在互聯網接入市場的壟斷行為展開調查。如調查屬實,兩家大型國企或面臨數十億元的罰款。

  消息令人震驚。自2008年《反壟斷法》實施以來,這是執法機構第一次針對大型壟斷國企展開調查。疑惑和猜測隨即產生。

  大型壟斷央企掌握國民經濟命脈和戰略性行業,一向被視為天之驕子。人們很難相信,政府會向壟斷央企開刀。為什麼是電信,而不是石油、鐵路這些更 壟斷的行業?為什麼國家發改委通過央視而不是新華社來發佈這個消息?誰是背後的推手,廣電還是中移動?此事背後是否還有其他更深的含義?

  對壘陣營很快形成。兩天後,工信部下屬的《人民郵電報》刊發「混淆視聽 誤導公眾 駁央視對電信、聯通涉嫌價格壟斷的報導」一文,以情緒化的語言指責央視報導「片面,與事實嚴重不符」。幾天後,央視官網——中國網絡電視台隨即通過專題系 列報導「電信聯通遭反壟斷調查」來回擊《人民郵電報》。期間,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等重量級官媒亦就這是不是一場「神仙戰」針鋒相對。廣電和電信系統內人 士更在微博上短兵相接,大打口水戰。

  一時間,硝煙四起。廣電系統人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紛紛撇清干係。中移動董事長王建宙亦在財新峰會上向財新《新世紀》記者連連擺手,「這事和中移動沒關係。」前述接近調查人士則透露,此次反壟斷調查的起點,是基於今年2月專業研究人士的實名舉報。

  財新《新世紀》記者這一週多的調查顯示,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這次針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發起反壟斷調查,看起來確實是由一群在互 聯網行業浸淫已久的民間從業者精心策劃的陽謀,目的是借《反壟斷法》這一武器來打破互聯網接入壟斷和由此導致的價格居高不下,改變網間結算政策和架構,為 民營企業爭取生存和發展的空間。他們還有更長遠的目標——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推動電信改革。

  不過,這場由民間業者發起的行動暗中廣電和中移動下懷,作為聯通和電信的競爭對手,他們早已有意進入寬帶領域,此次反壟斷讓他們看到機會。來自這兩大利益集團或明或暗的呼應與推動,將此次反壟斷調查逐漸推向高潮。

「穿透流量」接入清理

  事情要從2010年7月29日說起。這一天,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向各省級分公司、股份公司下發了一份「關於加大清理違規高帶寬接入工作力度的通 知」,稱「近年來,違規高帶寬接入在部分省級公司屢有發生,給不法網絡運營商、電信服務商、網絡廣告代理商提供了可乘之機,嚴重影響國家對掃黃打非的高壓 態勢」。

  文件要求,原則上除骨幹核心正常互聯互通點外的任何網絡節點,不得有其他運營商和互聯單位的穿透流量接入。所謂「穿透流量」接入,是指運營商轉租給第三方增值服務商的低價帶寬與骨幹網互聯的方式。

  中國電信將高帶寬接入用戶(45M以上)分為兩類:一類是聯通、鐵通、移動三家基礎運營商,以及教育網、長城寬帶兩家全國性單位,由中國電信集 團直接受理業務。其中合併了網通的聯通根據《互聯網骨幹網間互聯管理暫行規定》和中國電信免費互聯互通。中信網絡和各級廣電機構,則必須由中國電信集團審 批後,其省級公司才可受理業務。

  除了上述用戶的其他用戶屬於第二類。中國電信省級公司可直接受理業務,但也要進行價格管控,避免為第一類用戶提供轉接。

  對於這兩類不同用戶,中國電信予以差別定價。其中,第一類用戶的結算價格一般都高達100萬元/G/月。第二類用戶的結算價格則一般只有25萬 -42萬元/G/月。第二類用戶中,針對ISP、IDC、CDN等公司,一般為50萬-100萬元/G/月;針對內容提供商,即ICP用戶,一般為10萬 -30萬元/G/月,在一些地區,這類客戶向中國電信購買帶寬的價格甚至低至3萬元/G/月;針對大企業專線用戶,一般為10萬-100萬元/G/月。 100萬元是由原信息產業部確定的互聯互通結算價格的上限。

  中國電信的這一做法被,普遍認為是為增加競爭對手的帶寬接入成本。這使得其他弱勢國有運營商,如鐵通、廣電等選擇通過轉租第二類用戶便宜得多的帶寬來降低運營成本,是為「穿透流量」接入。第二類用戶多為民營企業。

  中國電信打著「掃黃打非」旗號清理「穿透流量」接入,業內人士對其真實目的心知肚明。2010年1月國務院三網融合方案出台後,電信的危機感加 劇。不僅和廣電矛盾加深,和一些增值服務商,如ISP、IDC、CDN等的矛盾也始終存在。部分增值服務商其實是靠著向鐵通或廣電轉售「穿透流量」生存。 一旦中國電信清理,他們的生計將遭到威脅。

  清理從2010年8月開始,至9月結束。據電信專家侯自強透露,中國電信此次清理並未動廣電。原因是「不敢得罪廣電」。但清理行動對其他運營商 和增值服務商的打擊巨大,尤其是被中移動收購的鐵通。鐵通的帶寬出口在兩個月內中斷40多G,有1000多萬用戶上網出現困難。僅廣東鐵通就出現數萬用戶 投訴、退網。後來鐵通不得不向電信和聯通購買直連帶寬,據稱為此多付出逾10億元的流量費。據財新《新世紀》記者瞭解,鐵通為此曾多次向工信部上訴。

  這次清理,構成了這次反壟斷的一個大背景,但導火索還另有其事。

一個民營運營商的訴求

  2010年中秋節前,一家民營互聯網運營商找到中國社會科學院的一位反壟斷專家,希望他幫著出謀劃策,解決中國電信接入壟斷的問題。這位反壟斷 專家曾參加電信法的起草工作。在他看來,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反壟斷問題,而是「更深層次的問題,既有機制層面的問題,也有體制層面的問題。要靠頂層設計,需 要政府高度技巧性的智慧」。

  而技術層面,能否將這種區別定價行為認定為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妨礙競爭,這位專家也並無把握。在他看來,「之所以搞區別定價,是區分競爭對手的不 同。這恰恰是一種市場經濟行為。在市場經濟有競爭對手的環境下,競爭對手會帶來額外的成本,就是機會成本。企業不可能不考慮機會成本,你讓一個企業進來, 肯定要蠶食已有企業的業務。」雖然沒有繼續參與此事,但他還是給對方出了幾個主意,包括通過反壟斷渠道反映。

  後來,這位民營運營商找到了社科院信息化發展研究中心秘書長姜奇平。

  姜奇平是推動互聯網在中國起步最早的啟蒙者之一,出版過「網絡文化叢書」,曾被美國《硅谷時代》評為「帶領我們走向數字時代的20位中國人之一」。1998年,他參與創辦《互聯網週刊》並出任主編至今。

  姜奇平應允下來。姜的朋友中不乏在互聯網行業摸爬滾打的創業者。他們對民營企業的困境感同身受。策劃小組就此成立,成員多為互聯網業者,核心成員之一是高紅冰。

  上世紀60年代中期出生於云南省彌勒縣的高紅冰,說起話來更像北方人。他在政府部門幹了十年,先後在電子工業部政策研究室、國務院信息化工作領 導小組辦公室政策法規組,以及信息產業部信息化推進司任職,參與過多部法律法規的起草。2000年4月,他正式下海,創辦北京互聯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並任 總裁,做互聯網數據中心(IDC)和VPN網絡服務商業務。這家公司未能上市。2006年,他轉而創辦螞蟻互動,做網絡呼叫廣告。2010年,他出任互聯 網實驗室CEO。

  高紅冰對民營企業在互聯網接入上受到擠壓深有同感。他和中國最早做互聯網接入的瀛海威創始人張樹新是多年好友。他曾說張樹新「超前了一步」,所 以結局慘烈——張樹新最終被迫出局。當高紅冰下海時,市場環境比張創業時好了很多,但小企業仍然舉步維艱。高紅冰認為癥結便在於網間結算。

  2001年,原信息產業部出台《互聯網骨幹網間互聯管理暫行規定》,各運營商間主要採用骨幹網絡直連,或通過全國性互聯網交換中心(通常稱為 NAP)互聯兩種方式實現互聯互通。其中骨幹直連為主要方式,其流量佔總互聯流量的90%以上,三處全國性互聯網交換中心(上海、北京、廣州)分擔的流量 很少。互聯網交換中心的結算價為政府指導價,取上限100萬元/G/月。直連價則由運營商根據市場定價。

  而網絡互聯具體結算方式為:中國電信與中國聯通(以前的網通)之間的流量對流免費,對他們兩家之外的寬帶運營商實行流入\流出雙向收費。比如,鐵通寬帶用戶訪問電信網絡或電信寬帶用戶訪問鐵通網絡,都是鐵通出錢。

  高紅冰認為這種結算方式「使網間結算從一開始就確定了吸血者身份」,而由於中國的互聯網數據中心(IDC)資源以及國際出口帶寬絕大部分集中在中國電信與中國聯通兩家運營商手中,他們可以利用自身強大的實力來影響市場格局,眾多弱勢運營商有苦難言。

  得知中國電信「穿透流量」清理事件發生,鐵通1000萬用戶遭遇斷網後,高紅冰頗感震驚,「這是非常大的事件,不是小事。」

  在姜奇平和高紅冰看來,這一清理事件是弱勢運營商和電信強勢運營商過去各種矛盾的一次戲劇性爆發。他們決定行動,選擇的武器正是已經實施三年、但尚未對國有壟斷企業「亮出牙齒」的《反壟斷法》。

佈局

  2010年10月15日,中國社會科學院一座大樓14層第一會議室,一個名為「互聯網接入與電信壟斷」的學術研討會在此舉行。會議由姜奇平主 持,來自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國家工商總局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的有關領導,工業和信息化部的電信專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信息化 專家,社科院電信法和反壟斷法專家,及互聯網企業代表,共12人參會。

  會議形成了五點意見: 一、建議政府主管部門立即責成中國電信停止清理行動;二、建議政府主管部門責成壟斷運營商立即停止價格歧視、差別待遇的壟斷行為;三、建議及時調整網間結 算的結構與政策,降低網間結算價格;四、建議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明確互聯網接入的開放政策,進一步擴大電信業開放競爭;五、建議國家《反壟斷法》行政執法部 門以此為契機,啟動對電信市場的反壟斷調查。

  姜奇平在2011年11月16日召開的「中國寬帶接入市場競爭政策研討會」上重申,「我們在意見裡面明確建議發改委價格部門要在反壟斷中發揮作用,以清理寬帶接入為契機,立即介入此事,對電信市場啟動反壟斷調查。」

  2010年10月20日,姜奇平將這份闡釋五點意見的會議紀要,遞交至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

  同年11月10日,會議組織方決定在前述專家會議基礎上召開一次更大範圍的研討會,除邀請部分經濟學家和知名維權律師出席,另有包括財新《新世 紀》記者在內的少量媒體人士受邀旁聽。和第一次閉門會議不同的是,這次有媒體出席的研討會還邀請了廣電方面的人——國家廣電總局發展研究中心新媒體研究所 所長董年初,並特別討論了廣電的機會。

  董年初在發言中表示,廣電系統不能介入三網融合的主要原因在於「沒有牌照」。他說:「政府應該盡快給有線電視運營商發一個牌照,這樣有線電視的 改造會大大加快,好多資源往這方面彙集,我們也可以打破獨家壟斷的格局。一旦有了准入權力,廣電系統憑藉內容和播控資源,在寬帶市場可對中國電信形成巨大 壓力。」

  高紅冰亦認為,廣電系統集內容資源優勢和各地方廣電機構形成的全廣電網絡,將從技術層面有力挑戰寬帶互聯網市場的雙寡頭壟斷格局。他說,廣電在 互聯網電視提供服務的基礎上增強信息服務,是有可能在三網融合中佔一席之地的。其做法為:構築IP基礎網,以視頻內容為中心,建設自有的互聯網骨幹網。但 前提是廣電必須放棄建設下一代廣播電視網(NGB)的專網發展思路,那將是死路一條。

  高紅冰表示,廣電如果介入,至少會改變現在中國寬帶互聯網死水一潭的格局。 在寬帶市場,中移動和聯通並不構成威脅,蓄勢待發的廣電卻有可能直接威脅中國電信的腹地。「這個變化就是進步,至少能打破一些超額壟斷的氛圍,有新競爭主體介入,對消費者至少是良好態勢,對此我抱有期待。」

  2010年12月,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在前兩次會議基礎上完成了一份近60頁的研究報告,名為「寬帶瓶頸: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基礎設施短板」。 這份報告介紹了美國、日本、歐洲、韓國和印度的寬帶髮展,並和中國進行對比。指出中國寬帶市場存在著寬帶不寬、普及率低、價格高、服務不好的「寬帶鴻 溝」,要從新興產業的戰略高度推動中國寬帶化發展,打破寬帶瓶頸。報告牽頭負責人正是姜奇平和高紅冰。

  在最後一部分關於「打破寬帶瓶頸的政策建議」中,報告重申了當年10月20日遞交給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的會議紀要裡的幾點建議, 但措辭有所調整。會議紀要裡的第二條「責成壟斷運營商立即停止價格歧視、差別待遇的壟斷行為」,被報告裡的第五條「建議進行第五次電信拆分」取代。報告 稱,在以上四條建議不能制止寬帶接入壟斷的情況下,建議國家從長遠考慮,進行第五次電信拆分。

  具體建議包括,參照英國電信集團2008年的做法(分拆數據中心業務,出售給HP),將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的數據中心業務分拆出來,與中國有線 電視網絡公司合併,組建國家廣播電視網絡集團公司。分拆之後的電信、聯通公司,可入股國家廣播電視集團公司。廣播電視部門的有線電視網仍可以經營互聯網接 入業務。電信、聯通、移動三家運營商則專門負責寬帶互聯接入網的建設運營。拆分後屬於重要意識形態(如時政等)之外的內容資源(如生活類、商務類)、接入 服務資源(如IDC業務、云計算業務)向市場充分開放,通過競爭提高服務、降低價格。

  至此,前期佈局基本完成,只待反壟斷執法部門踢出臨門一腳。

拉廣電入局

  轉年,2011年2月23日,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在國宏賓館再次召開「寬帶鴻溝與電信改革研討會」,主題便是討論去年12月完成的那份課題報告。

  這次會議同樣邀請了部分媒體記者參加。除了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闞凱力、中國信息經濟學會理事長楊培芳等知名學界人士,會議再次邀請了廣電人士,而 且陣容更加強大,包括中國有線總經理沈向軍、歌華有線副總經理羅小布、北京網絡廣播電視台負責人包冉、中國國際網絡電視台副台長周世君,以及中央電視台發 展研究中心主任趙華。

  出席會議的還有來自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發改委相關部門的官員,尤其引人注目的是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處長只升敏。財新《新世紀》記者注意到,會議期間,姜奇平一直在和只升敏低聲交談。

  前述接近調查人士證實,他們是在今年2月收到實名舉報開始行動的。他說,舉報材料有詳實數據,按照《反壟斷法》規定,實名舉報證據充分必須立案。細查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副局長李青在央視節目中的講話可知,數據正是來自社科院的那份報告。

  不過,在2月23日的會議上,與會方就「第五次電信改革方案」展開了激烈爭論,焦點集中在將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的數據中心業務分拆出來併入廣電,是否會加劇廣電在內容和播控資源上的進一步壟斷,相當於從一種行政壟斷變成另一種行政壟斷。

  據財新《新世紀》記者瞭解,這個很多人認為不合理的方案,實則是起草人的「苦肉計」——以激起更多人的關注和討論。誠如高紅冰在會上所言:「這 只是一個建議,供各位批判和討論,能夠觸發各位再提不同方案,推動改革和壟斷的解決,這是我們的目的,我們不擔心方案被打倒或者被人家說得一無是處。」

  而在2010年11月和2011年2月的兩次對媒體開放的會議中拉廣電人士進來,也是主辦方的安排。廣電和電信積怨已久,三網融合政策出台後在 相互進入限制上進一步加劇,離三網融合的實質和精神越行越遠。各地方有線網絡公司在寬帶接入上亦受制於中國電信和聯通,拉廣電入局,可以起到聲援作用,增 強發改委發起反壟斷調查的決心。

  打破電信壟斷當然對廣電有利,但廣電的問題在於無法形成合力,各省畫地為牢。地方電視台和地方有線網絡公司利益訴求不同,前者重視播控資源,對 三網融合和國際帶寬出口並無興趣,急於進入寬帶接入領域的是有線網絡公司。在三網融合政策裡,國家已給廣電成為「第四運營商」留足空間,但廣電至今未能抓 住機會。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通過央視公佈了調查消息後,外界便紛紛猜測廣電是背後推手。

  其實,央視並不是第一家披露發改委反壟斷調查的媒體。早在今年9月中旬,新華社下屬的《財經國家週刊》在一篇名為「反壟斷起點」的文章中,引述 未具名消息人士稱,「相關部委已就寬帶接入問題對中國電信展開反壟斷調查,並有可能進行反壟斷處罰。」該人士透露,「通過前期調查,有關部門基本認為中國 電信存在壟斷行為。有可能對其進行違法收入1%-10%的懲罰。」

  一位接近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的人士向財新《新世紀》記者表示,在哪個環節披露是執法機構的權力。國外也有多種情況,視乎案情需 要:有宣佈調查後對方立即改正,為了節約行政成本終止調查的;也有採取零點行動,比如在串通案中防止對方毀滅證據,直接去堵到門口拿數據的。

  這位消息人士認為,對執法機構來說,重要的不是處罰,而是是否推動競爭。比如前陣子山東兩家藥企的反壟斷案,對方很快就認賬,不需要用公開方式 處理。而電信情況比較複雜,特別是互聯互通問題很麻煩,「涉及大國企,公開是推動事情進展的一種方式」。據他瞭解,相關調查人員之前與電信和聯通相關部門 領導溝通多次,未引起重視,因短期內難以達成一致, 「調查人員決定自斷後路,通過公開明辨是非,在公眾監督下尋找解決方式。此外,也是給被調查企業提供一個公開辯論的機會,大家在陽光下來討論問題。」

起點而非終點

  高紅冰最喜歡引述的,是當年美國小運營商MCI反電信巨頭AT&T壟斷的故事。上世紀70年代,MCI在進入語音、數據通信的過程中, 需要連接到AT&T地方公司貝爾公司的線路上。AT&T當時壟斷了美國的市話和長話。1974年,伊利諾伊州的貝爾公司決定切斷MCI的 環路。MCI認為,貝爾意在限制競爭,遂向法院提起反壟斷訴訟。訴訟歷時六年,最終改變了美國電信行業的競爭格局。AT&T被一分為八,長話與市 話分離,並被迫向MCI支付18億美元補償。

  在高紅冰看來,電信行業的壟斷必須進一步打破,也可以打破,但需要政府作出行政努力。

  事實上,發改委這次能對中國電信與中國聯通發起寬帶接入反壟斷調查,在相當大程度上得益於電信業已經初具競爭雛形——從1999年開始的電信改 革以及電信和互聯網行業的技術進步,使得電信業形成了多寡頭競爭的格局。幾經重組,目前仍有中國移動、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三家基礎電信運營商,加之正欲奪 門而入的廣電系統,這些巨頭相互制約、相互滲透,比如在基礎通話服務等領域競爭較為充分。這是由高紅冰等人發起的反壟斷行動能夠不斷向前推進的基礎。相比 之下,其他一些更為壟斷的行業則很難找到相應推動力。

  這也是「天時地利人和」的綜合結果。今年2月,國家發改委出台兩個反壟斷文件——《反價格壟斷規定》以及《反價格壟斷行政執法程序規定》, 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也宣告成立。同一時間,國家發改委還發佈了《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反價格壟斷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切實增強做 好反價格壟斷工作的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一位反壟斷法專家透露,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是很強硬的反壟斷支持者。

  至於公眾意見更大的油價問題,為何有關部門不能提起反壟斷調查?中國國際信息戰略研究中心理事萬平國在11月16日的研討會上解釋稱,僅就價格 問題,「兩桶油」不在《反壟斷法》管轄範疇,因為政府對油價管制,每次價格都由發改委批,企業因此免責,發改委也有機制去糾正。而電信行業在改革前是政府 定價,現在是企業自主定價,就需要接受對反壟斷定價的管制。

  對此,飛象網總裁項立剛認為,如果市場定價的領域可能違反《反壟斷法》,政府定價的則在反壟斷管轄之外,「那是不是真的壟斷就不違法,而走向市場、參與競爭就違法了?」

  這一質疑,切中中國反壟斷執法的癥結,根子在於政府。作為政府定價部門的發改委,同時又是價格反壟斷執法機構,這樣的機制本身就存在矛盾。

  不過,反壟斷調查只是起點,最終目的是讓消費者受益,增加選擇權利。所以,最重要的問題不是誰發起或推動了此次反壟斷行動,而是最終這次反壟斷是否能夠推進寬帶接入領域的競爭,給消費者帶來好處。

  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目前中國的寬帶髮展確實存在嚴重瓶頸,寬帶接入價格居高不下,服務質量卻很差。電信專家侯自強表示,最近這十年,國際穿 透價格以每年平均40%-50%的速度在下降,比計算機芯片產業的摩爾定律——兩年下降50%——還厲害。但中國的穿透價格至今仍維持在2007年定的水 平,沒有任何變化。政府定完上限價就不管了。「這兩家壟斷(企業)的市場價格老那麼高,不荒唐嗎?」 侯自強認為。

  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提升服務,降低價格,是業內外人士的共識,消費者也樂見其成。不過,如何實現這一目標上,有不同的方案選擇。

  由於骨幹網存在一定天然壟斷性,有學者多年前就提議網業分離,基礎網分離出來作為公共性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政府也可以有補貼。其他業務在上面單獨做。

  「但國家要有一個整體計劃。」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舒華英說。他是這一方案的建議者。而高紅冰則認為,將中國電信像AT&T那 樣肢解未嘗不可。甚至拆得越細越好,市場競爭可以更加充分,包括網間結算,也可以考慮將全國結算中心(NAP)私有化,就像證券交易中心一樣,所有企業都 平等地來上市交易。不過,這同樣需要一個好的制度設計來保障。

  在中國信息經濟學會理事長楊培芳看來, 目前的根本問題在於缺少高層強有力的管制機構,大部制改革後,工信部在電信監管上作為有限,價格上限有的十年不動,有的五年不動。楊培芳認為,要重建管制,需要頂層設計。

  至於發改委此次調查能否達到推動電信改革的終極目標,很多觀察人士感到希望渺茫。這從國家發改委此次發動調查過程中的艱難已可見一斑。據接近調查人士透露,目前中國電信和聯通態度已有所轉變,事件有望和解。

  不過,對於最初的推動者來說,能讓各利益方、各方專家、公眾參與到這個討論中來,就已實現初衷。「下一步仍是進一步推動建立市場化寬帶競爭體 制。」高紅冰說。無論如何,發改委高高舉起第一隻針對壟斷國企的反壟斷調查的靴子,對公眾而言,是提供了一個發言和行使監督權的機會。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9471

國企反壟斷何以零突破?

http://magazine.caixin.cn/2011-11-18/100328922.html

王湧

  反壟斷法在西方誕生之初,就被冠以一個威風凜凜的名銜——市場經濟的憲法。但在中國,反壟斷法與憲法一樣,常處於冬眠之中。最近,它似乎醒了。

  國家發改委對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在寬帶接入及網間結算領域涉嫌價格壟斷問題案展開了調查。此案引起廣泛關注。實施三年多而無甚作為的《反壟斷法》進入公眾目光聚焦之中。這一機緣,讓我們重新梳理和反思中國反壟斷法的背景與本質。

  2007年中國政府頒佈《反壟斷法》,其實是一件弔詭的事情。中國不同於西方市場經濟國家,例如美國。著名的《謝爾曼反壟斷法》(the Sherman Antitrust Act)出台於1890年,它的出台有內在的強大動力,一方面來自根基深厚的傑斐遜主義,即代表小企業主、農場主、工人、農民利益的民粹主義;另一方面是,美國內戰後,大企業迅猛發展,托拉斯開始出現,標準石油公司(Standard Oil)就是第一家托拉斯。它們併購企業、壟斷市場,抬高價格,成為美國民眾的切膚之痛。

  中國式的壟斷主要是行政性壟斷和國企壟斷,它構成中國經濟基本結構的核心,即一定程度上的國家資本主義。中國政府的運行需要巨大的資金來源,除 稅收、土地出讓、通貨膨脹外,行政壟斷和國企壟斷是更為重要的源泉。150多家國有大型企業,幾乎都是壟斷性企業,它們依靠壟斷獲取巨額利潤,為政府輸 血,反壟斷無疑是自掘墳墓。

  應該說,中國政府並沒有1890年美國政府出台謝爾曼反壟斷法時的動力和決心。但是,早在1994年反壟斷法就被列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背後的動力是什麼?可以說,它只是中國建構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一個象徵性的立法工作。

  相比之前的草案,正式頒佈的《反壟斷法》整體刪除了「反行政壟斷」一章。我們看到,中國最大的壟斷之禍——行政壟斷與國企壟斷卻在《反壟斷法》 第七條中被「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等修辭語包裹起來,不僅未被動搖,反而精心保護起來。在某種意義上,中國的《反壟斷法》是一部《壟斷保護法》,其荒誕之 處,正如《國家賠償法》被戲稱為《國家不賠償法》一樣。

  當然,在《反壟斷法》中也有幾處規範政府的行政壟斷行為,如第十七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

  但是,此條針對政府的抽象行政行為,而抽象行政行為又不在行政訴訟的範圍中,更遑論違憲審查和司法救濟渠道缺失,它不過是條文而已。

  應當承認,對於國企壟斷,《反壟斷法》第七條中有一個尾款予以特別規範:「前款規定行業的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嚴格自律,接受社會公 眾的監督,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或者專營專賣地位損害消費者利益。」其他規範壟斷行為的條款,包括第十七條,也可適用於國企,但是,在《反壟斷法》實施後三 年的執法中,幾乎沒有一起案件是針對國有企業的。

  其實,在本案之前,國企濫用控制地位的案例,嚴重者已有多起。例如2008-2009年加油站事件,由於中石油、中石化利用成品油的批發經營壟 斷地位,拒絕向具有競爭關係的民營石油企業供油,導致大批民營加油站油枯倒閉。中石油、中石化此舉已經構成《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的第三款規定的壟斷行 為 :「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但是,中石油、中石化從未遭受任何反壟斷調查,更無反壟斷處罰。背後緣由不揭自明。

  所以,人們對於《反壟斷法》已經形成印象:它是一件奢侈品,屬於權貴,民企勿用。一部出生才三年多的法律,迅速進入了暮年。誰來維護她的尊嚴?——護法使者必須有權有勢,而不是草根民企,否則,結局不過是為國字頭的壟斷家族增加談資笑料。

  這回,與中國電信、中國聯通具有利益之爭的相關部門和企業,充當了「護法使者」的角色,雖然其動機不見得高尚,甚至也只是想擠進壟斷盛宴,但客觀上,它在拂去反壟斷法身上的塵埃,將反壟斷之火引向權勢者。

  這場戰鬥開場就由重量級中央媒體吹響號角,後續必將扣人心弦,引人入勝。可以預測:這部連續劇首先是一部普法劇,因為它將告訴民眾什麼是反壟斷 法;它還將是一部娛樂劇,因為雙方可動用的資源豐富,媒體造勢,專家助威,五彩繽紛;它還將是一部宮廷劇,因為雙方都來者不善,鬥法必然狠辣,不過重要劇 情將被屏蔽。

  其實,法治的精神與規則有時就是在狼與狼之間的撕咬中、在寡頭與寡頭之間的角鬥中形成的。

  在美國,謝爾曼法頒佈之後,其實施也一樣存在重大阻礙,缺資金缺人才。1895年美國訴賴特公司案(United States v. E.C. Knight Co.)中,最高法院竟宣佈製造業不在《謝爾曼反壟斷法》的管轄範圍之內,嚴重阻礙了謝爾曼法的作用。

  我曾經以三句話批評中國的直銷管制立法:「嚴厲的立法——普遍的違法——有選擇的懲罰」,修改一下,可以用於描述國企壟斷的法律規制的現狀,那就是「普遍的違法——零懲罰」。

  這次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調查,算是零的突破。即使是因為有獅子的支持,老虎的屁股才被摸了一下,這也將是中國反壟斷歷史上的里程碑式的案例,因為它在法治薄弱的中國實在太珍貴了。

  作者為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財新傳媒法學諮詢委員會委員

 

  資料

 

  反壟斷還有哪些沃土?

 

  石油

  中石油、中石化是否構成價格壟斷,至今爭議不斷。但在批發零售環節,不時爆出其對民營、聯營加 油站「斷供」,已涉嫌不公平競爭。據公開報導,油源偏緊時,中石油、中石化的直營加油站基本油源充足,而民營、聯營加油站則常常遭遇「油荒」,不少民營加 油站已被迫退出市場,其原因是中石油、中石化壟斷了供應。

 

  鐵路

  既是主管機關又是經營主體的鐵道部,是壟斷低效的典型代表。鐵路建設相關領域的市場,也基本為 鐵字頭國企瓜分佔領。落後的售票體系、退票費問題和強制交通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是鐵路壟斷過去被詬病最多的問題,其服務質量也經常引發投訴。至今,鐵路仍 對開車前的退票收取5%的手續費。旅客仍按照1951年的規定,在買票時支付2%的保險。

 

  電信

  開通新套餐當月生效,取消原有套餐卻需等到下月;包月計劃的通話時長不能累計到下月;長途費和漫遊費居高不下;接聽收費;通話分割計價⋯⋯電信行業的「霸王條款」不勝枚舉。

 

  郵政

  剛剛完成政企分開的郵政,目前仍專營政府公文和平信寄遞業務,其服務質量為公眾詬病。EMS國際信件的郵資,也遠高於國外企業。

 

  電力

  由於電力公司的壟斷地位,消費者在電表標準、電價等方面都沒有選擇和發言權,「信任危機」屢屢 發生。今年年初,由於安裝智能電表後電費飛漲,上海曾引爆「電價門」事件。針對電網建設落後、電壓不穩等問題,用電企業也常有微詞。通過輸配電網分離,促 進電力自由交易,將是電力改革的下階段目標。

 

  食鹽、煙草

  中國對食鹽和煙草都實行特許經營。食鹽生產少數幾個特許廠商按政府計劃進行,食鹽銷售由政府指 定的惟一一家經銷商來執行、負責制定全國食鹽生產和銷售計劃的中國鹽業總公司,身兼經營者和管理者之職。「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中國國家煙草專賣局與中 國煙草總公司,同時承擔行政職能和經營任務。其對高額壟斷利潤的攫取,對「控煙」進程的阻礙,廣受抨擊。

 

  財新《新世紀》記者 任重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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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損百億燒到本業 面板夢一場空 八十四歲不拚了 許文龍放手奇美電 僵持兩年多的奇美電兩大股東爭執大戲,終於在許文龍家族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畫下句點。宣布退出後的第三天,許文龍在自家宅邸拉琴、宴客,透露出他的好心情。他很清楚,無法再為奇美電打拚,只能選擇放手。 撰文‧賴筱凡 五月十八日,就在奇美集團創辦人許文龍捐贈博物館的那個下午,一場小型演奏會緊接著在許文龍家上演。琴聲如訴,緩緩自小提琴弦上滑出,就好像許文龍這天的好心情一般,在他心裡,企業是一時的,唯有博物館與醫院之於社會的貢獻,才能長存。 這是奇美實業宣布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的第三天,許文龍表現平靜,「最困難的時候,已經過了。」貼近許文龍身邊的人士透露,奇美電與群創合併走一遭,經歷整合問題、美國反壟斷訴訟案,乃至於龐大的債務問題,五月十五日奇美實業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許文龍心中的大石終於放下。 據了解,許家不得不壯士斷腕,從去年奇美實業年報可窺一二。過去石化業有「北台塑、南奇美」兩強,奇美實業更是公認的幸福企業,但去年在龐大轉投資的業外損失拖累下,竟繳出五十年來最大虧損成績單,在本業獲利僅七十一.九七億元,不若前三年的逾百億元水準,認列投資損失達一一九億元,最後每股稅後虧損達二.二一元,原來奇美電大虧六四七億元的那把火,已經燒到奇美實業。 幸福企業五十年首見虧損 二○一一年,面板業的景氣蕭條,等不到面板報價回穩,奇美電大虧六四七億元,時任奇美電董事長的廖錦祥,為了奇美電銀行聯貸,擔心到耳中風,「他們都很清楚,聯貸案這關不過,奇美實業也會被拖下水,光看他們手上奇美電股票幾乎都質押,就曉得壓力有多大。」知情人士透露,即使奇美電與群創合併,但給許文龍家族的壓力未減。 眼看奇美電虧損累累,奇美實業只好進行內部大瘦身,「只要資源重疊的部分就整合,cost down再cost down。」奇美實業的員工私下抱怨,「虧錢的明明是(奇美)電子,卻連(奇美)實業也要一起苦。」對於奇美實業五十餘年的幸福企業員工來說,「打從○八年金融海嘯,奇美電大虧開始,奇美實業就不再幸福。」確實,過去一年來,奇美實業的營運費用大幅削減,以前一年營業費用得支出一四八億元,去年縮減到八十六億元。「(奇美實業總經理)趙令瑜上台後,整頓得很厲害,但一切還在常軌。」貼近許家身邊的人士不諱言,趙令瑜節省支出不遺餘力。 一頭灰白頭髮,面對記者追問,趙令瑜總是秉持著低調原則,一貫的笑容、快步離開,但奇美實業上下都知道,這位從基層做起的總經理,採購人員在他眼皮底下,很難搞鬼。 如果年輕三十歲 就跟它拚不過,奇美電的虧損壓力越來越大,即使奇美實業的塑化本業撐住,卻挺不住轉投資的虧損一再擴大。 甚至,奇美電兩大股東之間的矛盾,還倒打奇美實業一巴掌。 奇美電內部人士透露,在群創班底進入奇美電之後,奇美電董事長段行建把採購、財務等大權一手攬,過去奇美實業提供奇美電需要的塑化原料,可是,去年奇美實業送去的報價,居然被打回票。 這看在老奇美人眼裡,幾乎是大忌,「或許兩家公司的關係不若以往,但面對奇美電這種態度,奇美實業能忍嗎?」對此,奇美電發言人陳彥松回應,任何採購案都有其程序,奇美電不會因供應商不同而有差異,實在無需擴大解釋。 隨著外界不斷用放大鏡檢視奇美電兩大股東的關係,許文龍家族與鴻海之間的裂痕更大。就在奇美電董事會召開前兩周,許文龍家族的代表直接向段行建開口,決定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段行建馬上表達挽留之意,卻已留不住許家要退出奇美電的決心。 「我很清楚,如果今天年輕個三十歲,還可能跟它(面板)拚,但我已經八十四歲,能做的有限。」許文龍曾私下和身邊的人如此透露。 最終,奇美實業不得不放手,「或許(許文龍家族)退出,對奇美電好、對奇美實業也好,許董、廖董都比以往寬心得多,所以還能釣魚、拉琴,心情也不像去年跟著銀行聯貸起伏。」知情人士說。 面對外界猜測是否要將股權轉手中資,或讓奇美電引入其他策略聯盟對象,許家人揮了揮手,「許董的立場很清楚,他是重然諾的人,答應銀行團的(對奇美電)增資都會繼續做,其他的就留給段總安排。」許文龍八十四歲的人生,從石化業起家,拓展到電子產業,要投入面板業時,他曾問當時奇美實業總經理何昭陽一句:「賠了,會不會影響到奇美實業?」何昭陽很明確地回答,「不會。」然而,時光移轉,面板景氣不再如他們當年所想,奇美電的百億虧損終究還是燒到奇美實業門口,為奇美電、也為了奇美實業好,許文龍的面板大業最終還是一場夢。

2012-5-28 TWM




僵持兩年多的奇美電兩大股東爭執大戲,終於在許文龍家族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畫下句點。宣布退出後的第三天,許文龍在自家宅邸拉琴、宴客,透露出他的好心情。他很清楚,無法再為奇美電打拚,只能選擇放手。

撰文‧賴筱凡

五月十八日,就在奇美集團創辦人許文龍捐贈博物館的那個下午,一場小型演奏會緊接著在許文龍家上演。琴聲如訴,緩緩自小提琴弦上滑出,就好像許文龍這天的好心情一般,在他心裡,企業是一時的,唯有博物館與醫院之於社會的貢獻,才能長存。

這是奇美實業宣布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的第三天,許文龍表現平靜,「最困難的時候,已經過了。」貼近許文龍身邊的人士透露,奇美電與群創合併走一遭,經 歷整合問題、美國反壟斷訴訟案,乃至於龐大的債務問題,五月十五日奇美實業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後,許文龍心中的大石終於放下。

據了解,許家不得不壯士斷腕,從去年奇美實業年報可窺一二。過去石化業有「北台塑、南奇美」兩強,奇美實業更是公認的幸福企業,但去年在龐大轉投資的業外 損失拖累下,竟繳出五十年來最大虧損成績單,在本業獲利僅七十一.九七億元,不若前三年的逾百億元水準,認列投資損失達一一九億元,最後每股稅後虧損達 二.二一元,原來奇美電大虧六四七億元的那把火,已經燒到奇美實業。

幸福企業五十年首見虧損

二○一一年,面板業的景氣蕭條,等不到面板報價回穩,奇美電大虧六四七億元,時任奇美電董事長的廖錦祥,為了奇美電銀行聯貸,擔心到耳中風,「他們都很清 楚,聯貸案這關不過,奇美實業也會被拖下水,光看他們手上奇美電股票幾乎都質押,就曉得壓力有多大。」知情人士透露,即使奇美電與群創合併,但給許文龍家 族的壓力未減。

眼看奇美電虧損累累,奇美實業只好進行內部大瘦身,「只要資源重疊的部分就整合,cost down再cost down。」奇美實業的員工私下抱怨,「虧錢的明明是(奇美)電子,卻連(奇美)實業也要一起苦。」對於奇美實業五十餘年的幸福企業員工來說,「打從○八 年金融海嘯,奇美電大虧開始,奇美實業就不再幸福。」確實,過去一年來,奇美實業的營運費用大幅削減,以前一年營業費用得支出一四八億元,去年縮減到八十 六億元。「(奇美實業總經理)趙令瑜上台後,整頓得很厲害,但一切還在常軌。」貼近許家身邊的人士不諱言,趙令瑜節省支出不遺餘力。

一頭灰白頭髮,面對記者追問,趙令瑜總是秉持著低調原則,一貫的笑容、快步離開,但奇美實業上下都知道,這位從基層做起的總經理,採購人員在他眼皮底下,很難搞鬼。

如果年輕三十歲 就跟它拚不過,奇美電的虧損壓力越來越大,即使奇美實業的塑化本業撐住,卻挺不住轉投資的虧損一再擴大。

甚至,奇美電兩大股東之間的矛盾,還倒打奇美實業一巴掌。

奇美電內部人士透露,在群創班底進入奇美電之後,奇美電董事長段行建把採購、財務等大權一手攬,過去奇美實業提供奇美電需要的塑化原料,可是,去年奇美實業送去的報價,居然被打回票。

這看在老奇美人眼裡,幾乎是大忌,「或許兩家公司的關係不若以往,但面對奇美電這種態度,奇美實業能忍嗎?」對此,奇美電發言人陳彥松回應,任何採購案都有其程序,奇美電不會因供應商不同而有差異,實在無需擴大解釋。

隨著外界不斷用放大鏡檢視奇美電兩大股東的關係,許文龍家族與鴻海之間的裂痕更大。就在奇美電董事會召開前兩周,許文龍家族的代表直接向段行建開口,決定全面退出奇美電董事會。段行建馬上表達挽留之意,卻已留不住許家要退出奇美電的決心。

「我很清楚,如果今天年輕個三十歲,還可能跟它(面板)拚,但我已經八十四歲,能做的有限。」許文龍曾私下和身邊的人如此透露。

最終,奇美實業不得不放手,「或許(許文龍家族)退出,對奇美電好、對奇美實業也好,許董、廖董都比以往寬心得多,所以還能釣魚、拉琴,心情也不像去年跟著銀行聯貸起伏。」知情人士說。

面對外界猜測是否要將股權轉手中資,或讓奇美電引入其他策略聯盟對象,許家人揮了揮手,「許董的立場很清楚,他是重然諾的人,答應銀行團的(對奇美電)增 資都會繼續做,其他的就留給段總安排。」許文龍八十四歲的人生,從石化業起家,拓展到電子產業,要投入面板業時,他曾問當時奇美實業總經理何昭陽一句: 「賠了,會不會影響到奇美實業?」何昭陽很明確地回答,「不會。」然而,時光移轉,面板景氣不再如他們當年所想,奇美電的百億虧損終究還是燒到奇美實業門 口,為奇美電、也為了奇美實業好,許文龍的面板大業最終還是一場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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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C反壟斷敗訴擧示

2013-03-25  NCW
 
 

 

幻想美國人理解中國改革特殊性,不如自己切實轉變

政府職能

◎ 陶景洲 文

近日,美國紐約東區聯邦法院陪審團作出裁決,認定華北制藥及其下屬公司違反美國反壟斷法,對操控維生素 C 產品價格應承擔法律責任,並判處損害賠償金約10 億元人民幣。面對這一相當于華北制藥2011年淨利潤8倍的 “天價”賠償金,讓人不禁痛心中國企業在這場長達八年的中美維生素C反壟斷較量中的慘敗。

引人注目的是,中國商務部在該案中力挺中國維C生產商,曾三次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向美國政府提交書面聲明,說明被指控中國企業的行為是根據政府要求實施,試圖使被告企業依據“外國主權強制”原則免于法律責任。

商務部提交這一證明很尷尬。為保護維C 生產商,它需要證明中國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是中國政府代理人,出口企業通過進出口商會受到政府有關價格調控的強制性約束。一旦主張對維C 價格調控是政府行為,就等於說中國政府違反 “入世”承諾,未能做到基本取消對維C 的出口限制。因此商務部的書面聲明只能模棱兩可,而看重證據的美國法院根本不買賬。這些聲明最終成了商務部心有餘而力不足的隔靴搔癢。但願這不會為未來西方政府和企業指控中國非市場經濟及政府干預經濟等留下口實,並因此開擧下一輪的反壟斷調查。

此判決是中國為經濟改革轉型不成熟交出的又一筆學費。1997年,根據商務部和藥監局通知,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下屬的維 C 分會負責確定維 C 出口協調價格,維 C 出口企業如果拒絕執 行,可能被取消出口經營權。但在2002 年“入世”背景下,商務部根據 “入世”承諾廢止了1997年通知,取消對維 C 的出口限制。自此,醫藥保健品進出口商會和維 C 分會通過修改章程轉型為“自律性”社會團體,維 C 出口企業不再被要求具有維 C分會會員資格。

然而,在廢止1997年通知後,商務部建立了針對包括維C在內的36種特定商品的出口預核簽章制度,要求出口企業申請出口報關前將合同送達相關商會加蓋預核簽章。進出口商會還肩負著行業整頓,防止惡意低價競爭的使命。這樣一來,進出口商會仍保留了對維 C 出口價格的影響力。很明顯,中國政府這個負責的大家長,捨不得將心愛的孩子放到國際市場自由競爭中接受震蕩。

鼓勵企業逐鹿國際市場,卻又希望在遊戲規則之外給本國企業多罩一層保護傘,自然會遭到國際規則的制裁。其實,早在上世紀90年代,美國反壟斷法就開始緊盯國際卡特爾。針對維生素產業,1999年美國司法部就向多家歐洲公司提出指控。最後,包括瑞士羅氏公司(F . Hoffman-La Roche) 、德國巴斯夫公司(BASF)在內的數家維生素巨頭同意支付逾15億美元罰金和解。中國企業本應從中汲取教訓,但行業協會的干預以及我們的某種“僥倖心理” ,導致中國企業還是補交了學費和高昂利息。

隨著國力強盛,中國也將逐漸參與到國際遊戲規則的制定過程。但現階段中國不得不首先遵守西方國家一早立下的規矩以及各國的反壟斷法規定。如果不敢放手讓本國企業在規則中競爭和鍛煉,結果很可能是因違反規則而被迫出局。其實,維C 並非稀土之類的國家戰略性資源,對其出口及價格進行限制,既無合理依據,也沒有必要性,反而會使得中國在“入世” 承諾面前進退維谷。

值得慶幸的是,自2005年以來中國維 C 和鎂砂企業在美國屢遭反壟斷起訴後,商務部于2008年廢止了備受詬病的出口預核簽章制度。但這一制度曾在多個行業廣泛實施,在維 C 一役慘敗後,會不會有更多的美國債主跑來討債?

維 C 案的不利裁定作出後,商務部發言人立即提出美國法院的判罰 “完全不合適” ,表示支持中國企業維權,希望美國法院尊重中國政府的主權 ,充分考慮中國經濟改革轉型期的特殊性。華北制藥也表示收到判決後將上訴。

中國企業和商務部的回應值得鼓勵,但幻想美國陪審團棄其本國市場利益,容許中國改革之特殊性,會不會是海市蜃樓般的奢望?此時不如亡羊盡補牢,完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儘快實現國家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為中國企業走出去鋪好路。這一屆新政府提出 “要把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手換成市場的手” ,這是符合中國發展需要的正確方向,也是世界經濟全球化對中國政府和行業協會的要求。痛定思痛,只有中國政府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中國企業才能在“市場化”新政府的扶持下,在國際化過程中理解國際商事的遊戲規則和各國及跨國的法律制度,少交學費。

作者為美國德傑律師事務所亞洲業務執

行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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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反壟斷戰一審判決

2013-04-01  NM
 
 

 

中國首個即時通訊領域反壟斷判決出爐。對“相關市場”的界定獲得專業人士好評,未對“濫用行為”做出界定,則是重大缺憾◎ 本刊記者 任重遠 ? 文3月28日,廣東省高級法院(下稱廣東高院)做出一份對中國互聯網領域影響重大的判決。

就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奇虎公司)訴被告騰訊科技(深圳)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下稱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一案,廣東高院一審判決奇虎公司敗訴,認為 騰訊QQ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在這份長達80頁的判決中,法院創造性地闡述了互聯網領域 “相關市場”和 “市場支配地位”的反壟斷標 准,認為互聯網市場競爭的實質是平台化競爭; QQ 所屬的綜合性即時通訊領 域,不構成獨立的商品市場,它與跨網絡、跨平台的即時通訊系統,單一具有文字、音頻或視頻功能的即時通訊軟件、微博、SNS 社交網絡等,都屬於同一相關商品市場。

廣東高院同時認為,互聯網進入門檻低,網絡效應和用戶鎖定效應並非不可逾越,市場份額超50% 也不是認定壟斷的惟一標準,對於這一充滿創新和競爭的行業,法律干預要謹慎。

這是中國首個即時通訊領域的反壟斷判決。盡管對“相關市場”的界定獲得專業人士好評,但未對 “濫用行為”做出界定,是本案判決的一大缺憾。

截至財新記者發稿,原被告雙方尚未正式決定是否上訴。不管最終結局如何,這一判決對中國互聯網領域的反壟斷訴訟,都會起到標杆性影響。

“相關市場”標準

2010年9月27日,奇虎公司發佈360“隱私保護器” ,宣稱能實時監測 QQ 侵犯用戶隱私的行為。在遭遇騰訊公司與金山、百度等公司的聯合抵制後,奇虎360一個月後推出“360扣扣保鏢” ,聲稱將對 QQ用戶提供全方位保障。

同年11月3日,騰訊公司發佈《致廣大 QQ 用戶的一封信》 ,要求終端用戶在 QQ 軟件與360軟件之間只能選擇 其一使用,要麼刪除360軟件,要麼退出QQ軟件, “3Q大戰”升級。

18天後,經工信部等政府部門調停,兩公司停火並對公衆道歉,下屬軟件、網站重新兼容。

2011年10月,奇虎公司向廣東高院提起訴訟,稱騰訊公司逼迫用戶 “二選一”的行為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妨害了市場競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1.5億多元,並在被告網站及相關平面媒體刊登道歉聲明。

就奇虎公司推出的“隱私保護器”和 “360扣扣保鏢” ,騰訊公司也分別在北京和廣州提起訴訟,控訴對方不正當競爭。

2011年9月,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終審判決騰訊公司勝訴。2012年9月,後案也于廣東高院開庭審理,目前尚未有審判結果出來。

本次宣判的奇虎公司訴騰訊公司壟斷侵權一案,在“3Q 大戰”中,分量最重。

除案件本身高達1.5億多元的賠償請 求外,更涉及中國互聯網領域反壟斷標 准的建立,對於百度、阿里巴巴等互聯網巨頭,也將產生潛在影響。

根據《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作為壟斷侵權的一種形式,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必須同時滿足兩項條件:一是在相關市場,即相關商品市場和地域範圍內具有支配地位;二是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濫用行為。

在反壟斷訴訟中,被告的市場份額是指在相關市場中的份額,相關市場的範圍越小,其構成壟斷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 “相關市場”的界定,便成了案件焦點之一。

廣東高院認為,當前互聯網市場競 爭的實質是平台化競爭,對該行業的相關市場不宜界定過細。因為互聯網行業的典型經營模式,是先以免費的服務吸引大量用戶,再通過經營增值業務和廣告業務等實現盈利,並以該盈利支撐免費服務的生存和發展。其競爭實質,是互聯網企業在各自平台上開展增值服務和廣告業務的競爭。奇虎360作為殺毒軟件,騰訊 QQ 是通訊軟件,兩個不同領域的產品會發生“3Q”大戰,關鍵 原因即在於此。

因此,法院認為,QQ 所屬的綜合性即時通訊不構成獨立商品市場,與跨網絡、跨平台的即時通訊系統,單一具有文字、音頻或視頻功能的即時通訊軟 件、微博、SNS 社交網絡等,都屬於同一相關商品市場。

在地域範圍上,考慮到互聯網開放性和互通性所帶來的經營者和用戶的無國界,將地域市場定義為全球市場。

這一緊貼行業特徵、而非單純應用法律概念的分析方法,贏得了多數專家的積極評價,認為這對中國反壟斷司法標準的建立,是一個有利嘗試。

互聯網有壟斷嗎?

除對相關市場作出界定外,廣東高院同時認為:互聯網進入門檻低,網絡效應和用戶鎖定效應並非不可逾越,在互聯網領域,尤其不能將市場份額作為認定壟斷的決定因素,騰訊QQ 並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對於這一充滿創新和競爭的行業,法律干預要謹慎。

用本案審判長、廣東高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張學軍的話說,互聯網行業的主要特點就是創新快和商業模式容易複制。對於這一領域的反壟斷標準,要有一個相對動態的考慮,不應把認定壟斷的時間界定在糾紛發生的某一個節點內,要適當延伸。

“尤其網絡技術的發展非常快,幾乎一天一個變化。前不久還在說服務器理論,現在就是雲儲存的天下。今天,你可能還是老大,明天就沒准沒落了。 ”張學軍說。

支持張學軍作出上述判斷的一個理由便是,據中國互聯網信息中心調查,半年內,用戶使用超過兩款以上的即時通訊軟件比例高達63.4%,QQ 軟件對交易對方並沒有很強的控制力,也無法阻礙其他經營者進入。輿論對本案的最大爭議也在於此。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崔國斌認為,QQ 的用戶粘性和網絡效應已經是有目共睹;即便很多用戶同時使用幾款即時通訊軟件,也很難放棄 QQ;如果連 QQ 都不被認為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那麼百度、門戶網站等就更難被認定具有壟斷地位。

雖然長期看來,互聯網領域難有絕對壟斷,但在短時間內,巨頭們對市場和用戶的影響是非常強的。廣東高院的前述看法,很可能會影響之後的反壟斷 判決,在失去《反壟斷法》這一最直接救濟手段的情況下,中小企業很難面對網絡巨頭的打壓。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 《反壟斷法》起草專家認為,這樣的擔心並無必要,因為互聯網領域的創新勢不可擋,總有新的企業會冒出來。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以及政府行政手段的存在,也能抑制巨頭們的為所欲為。

“比如針對穀歌的反壟斷訴訟,雖然歐盟一直還在調查,但美國就認為壟 斷不成立,因為它鼓勵創新。在互聯網領域必須謹慎使用 《反壟斷法》 ,有時候僅立案就夠了,足以起到震懾作用。 ”這位專家認為,類似此前工信部調停“3Q 大戰”的具體行政行為,也足以保證互聯網領域不會陷入 “叢林法則” 。

雅虎中國前總經理、知名互聯網評論人謝文也認為, “互聯網領域無壟斷” 。

濫用行為標準待定

根據《反壟斷法》的有關規定,對於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即便存在濫用行為也不構成壟斷侵權。

在本案中,廣東高院認為騰訊公司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也就無需對 “濫用行為”的認定作出界定。但在一些反壟斷法專家看來,這恰恰是個缺憾,該判決只是“半個”反壟斷判決。

針對騰訊公司要求用戶“二選一”和QQ 綑綁 QQ 醫生、管家的行為,法院也在判決中作出了評價: “二選一”超過了必要限度,屬於不當行為;綑綁搭售的 QQ 醫生、管家,由於可以自由卸載,不屬搭售。

但長達80頁的判決中,這段僅2000 字左右的說理,並未針對 “濫用行為”提供類似 “相關市場”的界定標準,也就無法對將來的司法實踐提供借鑒。

中國社會科學院規制與競爭研究中心主任張昕竹認為,對於一個標誌性案件而言,這是一個很大的遺憾。這種不界定“濫用行為”就判斷市場支配地位的方法,也有失偏頗。

張昕竹說,有些時候,如果一個企業能夠做出某種限制競爭的濫用行為,本身就說明它具有了一定的市場支配地位。甚至在個別領域,除此以外沒有有效方法來認定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在傳統三段論的反壟斷認定中,濫用行為界定並未受到足夠重視。

反壟斷問題的一個特點也在於,幾乎不存在一個抽象的壟斷標準,其認定標準,很大程度上都是依靠司法實踐產 生。對於“濫用行為” 司法標準的提出,學界依然頗為期待。

這一天有可能到來。宣判當日,奇虎360方面即公開宣稱, “將把互聯網反壟斷進行到底” “公司將會對一審判決的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認真考量,適時決定是否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堅信獲得公正的司法判定。 ”如果“3Q 大戰”繼續打到最高法院,終審判決將會更具標杆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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