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4-28 NM
美孚牙籤樓事件鬧得民怨沸騰,事 緣發展商企圖強霸屋苑的剩餘地積比率,計劃在八期加建一幢牙籤樓。小業主當年花盡畢生積蓄,只求置業安居,怎料今天要瞓街示威兼收律師信。本刊全方位調查 五十個大型住宅項目,發現美孚牙籤樓非屬個別事件,原來全港逾三十個屋苑,都有剩餘地積比率,足以忽然再發展。其中,南區老牌屋苑置富花園的商場,隨時可 搖身一變成為一百八十度全遮擋海景的牙籤樓。另一港島藍籌太古城,發展商太古早已加建四星酒店和甲級商廈。屯門的黃金海岸隨時可起多三幢住宅,還有荃灣的 海濱花園計劃在廣場上加建屏風商廈。原來,不少發展商在開售樓盤之前,早已部署兩大陰招,預備日後食盡剩餘地積比率。美孚翻版牙籤樓暗藏全港各區,梗有一 幢在左近。
自發展商祥達的工程車,於三月中駛入美孚新邨八期的空地後,有受影響的居民,每日都到在地盤附近,由帳篷臨時搭成的「保家亭」打躉。住在九十六座C單位的 葉少舟,單位露台對正地盤。「如果真係起樓,唔好話個海景,連個太陽都會被完全擋晒。」葉少舟一邊說,一邊帶記者在地盤位置走了一圈。依記者所見,地盤外 圍被畫上一條黑色線將來會建圍板。站在黑色線上往上看,就是四座美孚新邨對海單位的露台圍欄。「低層嘅露台欄杆與地盤圍板之間嘅距離,應該少過一隻手 掌。」葉少舟說。祥達早前入稟法院,控告美孚居民在四月三日阻礙起樓,葉少舟與該區區議員王德全齊齊成為被告。本刊訪問被告之一,退休前是教師的葉少舟, 他眼神顯得有點愁緒:「無端端做咗被告……唉……都無計啦。依家都擔心o架,要我哋賠百四萬,個地盤啲嘢邊值咁多錢呀。四月三日仲要係星期日,邊有人開工 o架!」惹上官非,但葉少舟表示會堅持到底。「我哋會喺政府賣地當日(二十七日),拉隊去賣地現場嘅新伊館抗議。另外,廿九日十點,我哋被禁制進入地盤嘅 禁制令宣判時,我哋都會在高院門外集會。」
剩餘地積比解構
1. 發展商買地起樓,均受屋宇、地政及城規三個政府部門規管。屋宇署批出的地積比率(指總建築面積與地皮面積的比率),一般較地政總署地皮地契內的地積比高。 2. 發展商受地契和其他規劃條例(如高度限制)的規限,未能用盡屋宇署批出的地積比。但發展商在起樓賣樓前早有部署,留有兩大陰招,希望日後能與政府商討改地 契再進一步發展。
3. 陰招一:分割地段原本政府把每一塊地皮劃為一地段,地段上所有小業主共同擁有該地段的「不可分割份數」(undivided share)。發展商日後要發展剩餘地積比,本來要得到所有小業主同意,可謂十分困難。故此發展商在賣散住宅單位給小業主前,會把地皮劏開成若干小地段, 然後保留游泳池、停車場、會所等有發展潛能的小地段,只把住宅部分小地段賣給小業主。
4. 陰招二:不平等大廈公契若沒有在售樓前把地段割開,發展商可在大廈公契內列明日後有權再發展,用盡剩餘地積比。根據土地法,發展商只須與第一位買家簽大廈公契,發展商容易找來友好買家簽字。
牙籤樓危機遍港九
剩餘地積比的誘惑
美孚鬥爭的根源,是剩餘地積比率。不論美孚新邨、國金二期、還是半島酒店,香港所有樓宇都身負地積比率(plot ratio)。以一個十萬呎的地盤為例,五倍地積比率代表可以建五十萬呎的多層樓宇。換言之,地積比率愈高,發展密度愈大。現時市區呎價上萬元,每塊階磚 都是錢,賺到盡的發展商誓用盡地積比率,此舉在地產界稱為「炒盡」。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助理教授姚松炎指,六、七十年代起的樓不少還未「炒盡」,原因五花 八門。「當年大型屋苑好罕有,發展商嘅憂慮係怕賣唔晒,所以唔需要用盡地積比率。」他分析道。另外,受飛機航道的高度限制(如美孚新邨),以及遷就建築設 計(如九倉在天星碼頭的海運大廈),甚至太過複雜計錯數(如北角英皇道的嘉信大廈),都解釋了為何發展商不把樓盤「炒盡」。但是,原來政府的行政漏洞,才 是發展商玩轉地積比率的罪魁禍首。發展商買地起樓,受屋宇、地政及城規三個政府部門管制。屋宇署根據有近五十年歷史的建築物條例,限制樓盤的地積比率。現 時,香港的建築物條例適用於全港任何一個地區、任何一類物業的地盤。過了屋宇署一關,發展商還要把發展項目拿到城規會討論。城規會再根據分區規劃大綱圖, 規限土地用途和樓宇高度等。此後,地政總署會為每塊地皮制訂地契,列明最多可以起的總樓面面積。換言之,城規會和地政總署針對個別樓盤限制發展規模,屋宇 署則按放諸四海皆準的成文法辦事,尺度不一。「三者互不從屬,又互有漏洞。」姚松炎總結道。
欲要改契必先劏地
本刊翻查屋宇署的建築圖則和地政總署的地契,調查全港五十個地皮面積超過十萬呎的大型住宅項目,發現逾三十個樓盤剩餘超過兩倍的地積比率,多個藍籌屋苑如 置富花園和太古城,以至屯門的黃金海岸和荃灣的海濱花園,統統榜上有名。這些屋苑的發展商多數把地契和城規會限制的地積比率「炒盡」,而按屋宇署的準則, 則有剩餘地積比率。樓盤落成若干年後,發展商可與政府協商補地價改地契,以便把屋宇署的剩餘地積比率也「炒盡」。根據現時土地條例,假如在樓盤落成後已將 業權賣散給小業主,發展商除非取得所有業權人的同意,否則無權改地契。故此,為了有利日後與政府談判改地契,發展商一早部署兩大陰招。多位資深測量師和建 築師均表示,發展商多會用整塊地皮計算地積比率起樓,在業權賣散之前,將一塊大的地段劏開幾份,然後只把部分地段賣給小業主,自己則持有一些有剩餘發展潛 力的地段,待往後霸佔小業主的剩餘地積比率起牙籤樓。即使不劏開地段,發展商也可在業權賣散前,利用大廈公契的不平等條款,獨吞剩餘地積比率。本刊翻查全 港三十個大型住宅項目的公契,發現發展商為了保留將來發展剩餘地積比率的特權,訂立辛辣條款,在公契內寫明日後可再在屋苑內發展而毋須得到小業主同意。姚 松炎這樣比擬︰「就好似一個蛋糕,劏契(地段)就係將個蛋糕同士多啤梨切開,我(發展商)就有士多啤梨;而用公契的協議,就係話個士多啤梨係我嘅,個蛋糕 係共有嘅。」
置富設施轉手新地
美孚八期不是特例。時光倒流至三十五年前的香港,今日位於港島南區的置富花園,當年仍是牛奶公司的牧場。七六年,發展商香港置地透過補地價,發展大型住宅項目。
據七六年的建築圖則,置富花園的地盤面積近八十萬呎,按屋宇署的規例,可發展成數以十幢共超過六百萬呎的多層住宅。不過,由於受到地契和城規會的限制,發展商未能「炒盡」,造成地積比率剩餘逾四倍。
就在置富花園落成的七八年,置地在把業權賣散給小業主前,向地政總署申請,將一整塊地皮劏開十份,其中五份由置地的附屬公司持有,並於八五年轉手賣給母公司。九一年,置地以近三億五千萬,把該五個地段賣給新鴻基地產的一間附屬公司。
這五個地段除了是出租商場和停車場,更包括供小業主使用的網球場等康樂場地。「小業主買樓,除咗係買單位嘅擁有權,亦都係買『不可分割份數』的地權(undivided shares),即係話一啲公家地方,其實小業主都有份。」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說。
換言之,由於已被劏成獨立地段,小業主買樓的時候並不知道,他們買的只是置富花園的單位和其「不可分割份數」,另外五個地段並不屬於他們。
翻查屋宇署和地政總署的紀錄,假如非住宅部分,把剩餘地積比率「炒盡」,可額外獲得超過三百萬呎的總樓面面積。只要改契補地價和過城規會一關,新地隨時可以在置富花園興建牙籤樓。港大的姚松炎直言,發展商在業權賣散前劏地的做法是「最乾淨」!
這五個地段包括十七座對出的網球場及石屎平地、置富南區廣場平台、鄰近十四座平地、一至六座對出的兒童遊樂場和平地以及雅緻洋房停車場上蓋。
記者走訪該屋苑,認為十七座對出的網球場、置富南區廣場平台及一至六座對出的兒童遊樂場這三個範圍較大,最有機會及空間加建物業。
劉先生的家人兩個月前才斥資三百多萬,購入置富十二座富雅苑一個五百多呎的望海單位,他剛跟進單位裝修進度而準備離開,雖未見屋苑有再起樓的動靜,但顯得 十分擔心,「唔係啩?幾高呀?咁個海景單位咪拜拜囉?對成個屋苑環境都唔好啦。」他表示一直有跟進美孚牙籤樓一事,覺得一眾業主好無奈,始料不及家人的物 業有機會變成翻版,「如果香港咁樣真係好恐怖,住住吓前面又多幢嘢。但置富起咗好耐啦,又係新地,應該唔會嘅。」他自言自語說。
而住在二十座富興苑幾年的王先生,指着對出的網球場嘆道:「對我嚟講,置富可以加建完全係新消息,不能置信!(屋苑有剩餘地積比)全是隱蔽式資料,我冇話發展商錯,但小市民只可以無奈接受。」
現時,最令居民、學者和測量師摸不着頭腦的地方就是,政府有何法理依據,容許發展商用大的地段計算地積比率起樓,然後劏地改契,獨吞其他業權人都應該享有的剩餘地積比率?
黃金海岸起多三幢
除了港島藍籌屋苑,信和集團也曾經計劃施展先劏地、後改契的策略,企圖「炒盡」位於屯門海邊的黃金海岸。八十年代中,信和購入現址為黃金海岸的一幅一百多 萬呎地皮興建住宅。九○年一期落成前,信和入紙向地政總署申請劏地,之後才把一期的業權賣散給小業主。至九五年,二期陸續落成,信和重施故技,入紙劏地, 地皮劏開十五份,然後賣散業權。據屋宇署和地政總署的紀錄,信和雖然用盡地契條款限制的總樓面面積,卻沒有「炒盡」建築物條例的規限。九六年,香港樓市接 近頂峰,信和以逾四億元補地價獲地政總署批准改地契,在二期興建多三幢總樓面面積近三十萬呎的高層住宅,每呎成本約一千五百元。不過,此舉立刻招致小業主 大力反對,因為其中兩幢新樓遮擋着第六至十一座的無敵海景。後來經歷金融風暴、樓價大跌的洗禮,信和決定收回起多三幢的計劃,反而向政府索回補地價金額, 至今仍在法律訴訟階段。換言之,信和隨時可以發功「炒盡」黃金海岸。推着嬰兒車的陳先生,剛搬進屋苑不久,未聽聞擴建一事,卻已打定輸數,「人哋信置係大 業主,邊有得爭o架?嘥氣啦。」有駐黃金海岸十多年的地產經紀表示:「拖拉好耐,發展商隔幾年就開業主會試水,睇吓住戶反應仲大唔大,冇抗議就可能即刻開 工。」
地積比率知多啲
六十年代之前,政府以體積限制樓宇發展規模。賺到盡的發展商為了不浪費一尺一寸地盤範圍,勢必起一幢幢樓貼樓的建築物,有損環境。「所以政府在五五年從英 國引入地積比率,建築師可以揀起矮又肥或者高而瘦嘅樓,改善採光、通風、密度等。」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助理教授姚松炎說。不過,由於在計算體積的年代,大 騎樓可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發展商可用騎樓發水,新例令發展商大為不滿。故此,遲至六七年才實行用地積比率計算。
大廈公契知多啲
身兼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副教授的大律師梁慶豐表示,大廈公契是根據土地法而非合約法訂立。「土地法嘅理念係,賣地嘅人唔單只希望第一個買家受土地條款約 束,亦希望以後任何一個買家都自動受約束。」梁說。在多層大廈林立的香港,購買一個大廈單位也是同樣道理,只要第一個業主與發展商簽署大廈公契,其他業主 都自動受公契條款約束。「可以理解為,第一個買家簽咗公契之後,跟住張地契走。」
太古城加高商廈
另一個老牌藍籌屋苑太古城,亦藏牙籤樓危機。七十年代中,太古船塢遷拆,原址發展大型屋苑。發展商太古地產為了把太古城分五期發展,於動工前,先後把地皮 劏開六十三份。翻查屋宇署的記錄,太古地產沒有「炒盡」建築物條例的地積比率限制。以最後一期第五期為例,現址是四星級酒店「東隅」、海天花園、太古城中 心連同一座商廈。由於發展五期前已經劏開地段,海天花園的小業主並不擁有「東隅」、商場和商廈的地權,而是由大業主太古地產持有。據太古地產的年報,自太 古城中心一座在九七年落成後,發展商考慮利用剩餘地積比,提出在二十七層的商廈再垂直加建十六層,涉及近四十五萬呎總樓面面積。不過,由於未能通過城規會 的高度限制,太古地產自○九年已沒有在年報提及加建計劃。當然,這並不代表太古地產不會捲土重來。記者上週六來到太古城,看見太古城中心一座的樓高,已經 比附近住宅如海天花園和高山台高出數層。如太古在大廈上蓋再起十幾層,加上其藍色的反光外牆,感覺就像一根金剛棒壓住太古城一眾住宅。其實,早於○三年, 太古地產已開始發掘可用的剩餘地積比,現時位於太古城與鰂魚涌中間的港島東中心,便是一例。記者由太古城出發,會先穿過一個名為「匯圃」的休憩公園,公園 內有小瀑布、樹蔭、長椅等,儼如一個私人會所內的公園。步行約五分鐘,才來到樓高七十層的港島東中心。港島東中心原地的地積比,本身不足以起一幢七十層的 大廈,但太古地產巧妙地先轉移原位於匯圃內的高爾夫球場用地,並與原本同在華蘭路的萬邦工業大廈合併,才成功取得足夠的地積比。而附近居民沒有反對,全靠 在正中間的公園匯圃。住在面對港島東中心的太古城順安閣,並為太古城區議員的趙家賢說:「我哋知道地產商如果要用plot ratio,事先要經業主同意。而我哋亦一直都驚佢哋亂咁起,影響到班居民。太古自○六年話起港島東中心之後,就不停諮詢我哋意見。匯圃原本只係一個好舊 嘅公園,我哋要求加長櫈俾老人家坐,又加種好多棵樹,最終成為依家俾居民行逛嘅匯圃。」趙家賢說,而且當時地盤與太古城的住宅之間相隔接近五分鐘步程,因 此居民對興建一幢七十層高的大廈,都沒有作出反對。
美孚八期民怨載道
今日的美孚新邨在四十年前仍是美孚石油的油庫。七一年,美孚石油與港英政府協議,透過補地價把油庫搬到青衣,聯同新世界在油庫原址發展住宅,也就是後來的 美孚八期。據七三年的建築圖則,美孚八期的地盤面積近廿萬呎,按屋宇署的規例,可發展成約一百三十萬呎的多層大廈。但是由於位處飛機航道,受高度限制,發 展商未能「炒盡」,造成地積比率剩餘○點六七倍,即約十二萬呎。(舊契並沒有限制總樓面面積。)就在七八年把美孚八期賣給小業主前一年,發展商向地政總署 申請,把近廿萬呎的地一分為四,包括兩條私家路、西南角的石油氣庫和十幢住宅。由於兩條私家路和石油氣庫已劏契成為獨立地段,小業主買樓的時候並不知道, 他們買的只是美孚八期的單位和其「不可分割份數」的地權,另外三個獨立地段並不屬於他們。九八年美孚八期對開的石油氣庫搬走後至今,發展商四度向屋宇署入 建築圖則,欲在原址起樓,總樓面面積由五萬多呎至十二萬呎不等。由於原址一直是住宅用地,發展商毋須補地價就可以建住宅。○九年,祥達發展有限公司以約一 億二千萬元購入石油氣庫和旁邊通道的地,翌年獲批建築圖則,建樓高二十層的住宅。
二期六期︰照辦煮碗
除了八期,二期和六期正面臨同樣威脅。據本刊獲得一份○九年美孚居民與時任新世界發展總經理梁志堅的會議紀錄,梁主動表示,二期的社區會堂和六期的油站都 有剩餘發展潛力建住宅。六六年,美孚石油透過補地價,在原來的油庫地皮發展住宅,也就是後來的美孚一至四期。七十年代初,美孚首四期陸續落成。同樣是因為 高度限制,發展商未能「炒盡」,剩餘地積比率為○點九七。以一至四期近一百萬呎的地盤面積計算,剩餘近十萬呎總樓面面積。位於二期南端的社區會堂「孚佑 堂」屬獨立地段,新世界的子公司匯秀管理有限公司曾聲稱由其擁有。不過,二期的大廈公契寫明「孚佑堂」屬於美孚居民,即使該地段一直是住宅用地,發展商要 在此起一幢望海牙籤樓,必定困難重重。至於美孚六期,同樣在六六年換地,起樓前已把地皮劏開八份,也是因為高度限制,發展商未能「炒盡」,剩餘地積比率為 ○點五二倍。以五、六期逾四十萬呎的地盤面積計算,剩餘超過廿萬呎總樓面面積。位於六期東邊的油站屬獨立地段,由美孚石油持有,並不屬於美孚的小業主。不 過,油站是非住宅用地,如果要起牙籤樓,須先經城規會改土地用途。
海濱花園不平等公契
位於荃灣西的海濱花園,前身是加德士的油庫。八六年,油庫拆卸後,加德士聯同新世界發展透過補地價興建大型屋苑,地皮面積超過五十萬呎。據屋宇署的紀錄, 當年發展商原定在第二期興建一座商業大廈連商場,後來把計劃擱置,只建了商場,也就是今日的「海濱廣場」。所以,雖然發展商用盡地契規限的住宅總樓面面 積,但是商業部分仍有剩餘。不過,建商廈的計劃擱置時,發展商已於八八年把海濱花園賣散給小業主,無法劏地保住商廈的地皮。但原來發展商早已在大廈公契做 手腳。翻查海濱花園的大廈公契,契上寫明︰「發展商在適當的情況下,經權衡後,毋須經小業主的同意,也有權直接入紙申請附屬公契發展商廈。」果然,新世界 在九三年把商場賣給自己的附屬公司,並加入附屬公契,再次寫明商場的擁有人可以利用剩餘地積比率再發展。○七年,屋宇署批准在「海濱廣場」上蓋加建樓高廿 四層、總樓面面積近二十五萬呎的商廈,惟至今仍未動工。由於海濱花園當中有七座都是圍着海濱廣場而建,有居民及地產經紀估計,建成後,景觀最受影響、完全 被遮擋的有十七、十八、二十至二十二座。記者在現場視察,外貌似文化中心的海濱廣場,共八層高,內有超市、食肆、溜冰場等,但有多個鋪位空置,場內陰暗, 扶手電梯亦沒有運作。堅持每天到場跟鄰居聊天的曾婆婆謂:「寫字樓起好之後,會好似一支香插喺中央,真係啋!依家商場冇人行o架,以前有戲院同永安,現時 四、五樓變咗護老中心,不過我都老啦,唔理得咁多。」對於一眾長者,可能只是少了一個舒適的休閒設施,但其餘大部分業主,都高呼反對。住近廣場的鄧小姐, 對加建一事表現非常愕然,「唔係嘛?我租咗兩年,覺得治安好又夠寧靜先買依家個單位。真係加建,實有排嘈啦,工人出出入入,人流都複雜晒,我好擔心,今次 死啦,出面啲樓又咁貴,想搬都未必搬到。」正前往洗衣店的她,指日後居住密度、空間環境,一定受影響,「海濱花園本身都好密,再加一幢嘢點搞?」既然公契 對小業主如此不利,為何所有小業主買樓時都簽署了?關鍵就在於,「根據土地法,只要第一個業主簽咗公契,其他業主都受公契嘅條款約束。所以第一個買家通常 都係同發展商有關係嘅人,其他業主冇得選擇。」身兼港大房地產及建設系副教授的大律師梁慶豐說。
拜讀先生分析,獲益良多。小弟行年38,有幾個問題困擾, 盼先生能幫忙幫忙, 不勝感激。
小弟與女友剛結婚,小弟月入4萬,太太月入8萬, 現租往青衣。另有銀行存款約50萬, RMB60萬及股票約$50萬(股息回報約4%)。除太太與其家人有一供了10年的聯名物業(太太月供約8千)供老人家居住外,我們兩口子的日常花費不大。兩公婆目前均於中環上班,但太太礙於工作壓力大都想另找工作,到其時她的入息那部份將會減少很多。加上現在因為SSD, 導致四處盤荒, 加上樓價飆升, 實在有點不知如何是好的情況。 小弟應該怎樣辦,是否應找個單位上車後再說? 還是等調整再上車?單位的名可否再用老婆的名? 如上車,目前那裡比較有保值能力? 謝謝!
先計算最大購買力
讀者加上太太月入共12萬,係申請按揭時入息夠數上會好少因往後轉職而要收樓。為保守計,假設家庭入息會往後降低至8萬。
太太有8000蚊要幫屋企供,銀行唔太理你要供幾多間樓,只要入息同負債比率不過50%(第一間樓及樓換樓自住者適用),銀行就會批比你。另外,樓齡同借款人年齡都係考慮因素。一般你四十歲或樓下,做廿五至三十年按揭應冇問題。樓齡當然唔好大於三十年,同埋有lift有馬路到既樓一般問題不大。呢幾年多左人問就係危險斜坡同大廈維修令呢兩樓野,因樓而異。不過只要識字既你知道有以上既野要注意,買幾百萬樓之前我信你一定會問到篤。
講返最大購買力,即係如果你每月可還一萬元既按揭金額下究竟你可以借幾多? 係息口收實2.15%,拉長到30年,應可借2.65mil。而每月還到一萬元既家庭(人),最少都一齊夾埋搵兩萬蚊啦。
而讀者夾埋80000,減去老婆要供8000蚊樓,每月可還32000,即佢可負擔一間3.2*2.65mil = 8.48mil。係呢段旺市日子,只用你借貸能力一半比較合適,即係應target市價4.5mil既樓。呢個價錢係市淨連何文田都買得到,可以你而家係青衣連灝景灣都冇得諗。而再加碼雖然你有能力,不過市跌你睇住自己蝕然又冇子彈再「溝貨」,會非常冇癮。
呢個budget如果係東九龍如麗港城、德福,將軍澳一帶,會海闊天空,前兩者更附合你保值之意。沙田都保值而大兩房應該係價錢上仲有得諗。麗港城係前十年大幅跑輸個市,但「今時唔同往日」,現時反而較低水,加上用家多係跌市防守力高。青衣或奧海城或西九四小龍,已唔使諗三房,兩房都好勉強,同埋價錢高水。所以要同太太傾下會唔會搬去九龍東或新界東沙田。如可即睇樓及買入樓宇作九成上會,但年期可減低至15年。因讀者入息高,九成上會而年期短可減低按揭保費支出。但會否減低借成數呢? 諗樣認為不必。因政府收緊按揭下你放左入去做首期既錢好難套返出黎,有cash緊係留係身好。而開始做短既年期想往後拉長則十分客易,因拉長左你就還少左錢,幾乎一定批。所以做九成上會,有能力就做短個期,錢「跟身」最好。
萬一你地唔想搬,咁又可以出買半間樓之策。即係某區域買間樓收租,用「租金幫補租金」。咁做既壞處係至少要比三成首期上會,跟足更要比五成首期。其實七成上會因銀行做生意,你不太張揚又準時還佢都唔想告發你。一經發現,九成九都係加息。(咁你你可以轉走)。當然最高懲罰係即時還錢。而九成按揭有半官方按揭證券公司擔保,係而家一咪收緊借貸下咪試。
收租樓買邊? ,除左前文所列,東涌亦可選。升值能力同樣高,而校綱同偏遠係現時障礙,四百幾萬仲有選擇。至於咩都唔做,難免要捱多幾年貴租,冇樓係手等同做空物業市場,相信你已經聽過。
先計算最大購買力
讀者加上太太月入共12萬,係申請按揭時入息夠數上會好少因往後轉職而要收樓。為保守計,假設家庭入息會往後降低至8萬。
太太有8000蚊要幫屋企供,銀行唔太理你要供幾多間樓,只要入息同負債比率不過50%(第一間樓及樓換樓自住者適用),銀行就會批比你。另外,樓齡同借款人年齡都係考慮因素。一般你四十歲或樓下,做廿五至三十年按揭應冇問題。樓齡當然唔好大於三十年,同埋有lift有馬路到既樓一般問題不大。呢幾年多左人問就係危險斜坡同大廈維修令呢兩樓野,因樓而異。不過只要識字既你知道有以上既野要注意,買幾百萬樓之前我信你一定會問到篤。
講返最大購買力,即係如果你每月可還一萬元既按揭金額下究竟你可以借幾多? 係息口收實2.15%,拉長到30年,應可借2.65mil。而每月還到一萬元既家庭(人),最少都一齊夾埋搵兩萬蚊啦。
而讀者夾埋80000,減去老婆要供8000蚊樓,每月可還32000,即佢可負擔一間3.2*2.65mil = 8.48mil。係呢段旺市日子,只用你借貸能力一半比較合適,即係應target市價4.5mil既樓。呢個價錢係市淨連何文田都買得到,可以你而家係青衣連灝景灣都冇得諗。而再加碼雖然你有能力,不過市跌你睇住自己蝕然又冇子彈再「溝貨」,會非常冇癮。
呢個budget如果係東九龍如麗港城、德福,將軍澳一帶,會海闊天空,前兩者更附合你保值之意。沙田都保值而大兩房應該係價錢上仲有得諗。麗港城係前十年大幅跑輸個市,但「今時唔同往日」,現時反而較低水,加上用家多係跌市防守力高。青衣或奧海城或西九四小龍,已唔使諗三房,兩房都好勉強,同埋價錢高水。所以要同太太傾下會唔會搬去九龍東或新界東沙田。如可即睇樓及買入樓宇作九成上會,但年期可減低至15年。因讀者入息高,九成上會而年期短可減低按揭保費支出。但會否減低借成數呢? 諗樣認為不必。因政府收緊按揭下你放左入去做首期既錢好難套返出黎,有cash緊係留係身好。而開始做短既年期想往後拉長則十分客易,因拉長左你就還少左錢,幾乎一定批。所以做九成上會,有能力就做短個期,錢「跟身」最好。
萬一你地唔想搬,咁又可以出買半間樓之策。即係某區域買間樓收租,用「租金幫補租金」。咁做既壞處係至少要比三成首期上會,跟足更要比五成首期。其實七成上會因銀行做生意,你不太張揚又準時還佢都唔想告發你。一經發現,九成九都係加息。(咁你你可以轉走)。當然最高懲罰係即時還錢。而九成按揭有半官方按揭證券公司擔保,係而家一咪收緊借貸下咪試。
收租樓買邊? ,除左前文所列,東涌亦可選。升值能力同樣高,而校綱同偏遠係現時障礙,四百幾萬仲有選擇。至於咩都唔做,難免要捱多幾年貴租,冇樓係手等同做空物業市場,相信你已經聽過。
當然讀者是幾叻仔的了,製造了月入近100倍之財富,唔知你本金用幾多,亦雖未埋單計數但睇帳面已令不少人羨慕。成績已證明自己有一定膽色同能力,回報已有2000%,何不再進一步,利用手頭上資金再加上一個零呢? 人的生活是在於你怎樣過,你靠自己搵得更多,即見識更多,到死一刻只有更少遺憾,更少去問如果。諗樣的人生觀認為這樣過活令人生更有意義。
咁快就諗四百萬或八百萬夠唔夠守完場,只會輸完一球又一球。現在work hard play hard,過多廿年仲有命然後再諗點去「守」仲未遲。
建議賣出一層,因賣一層所得一百萬已可自己多年所儲金額了。留番一層原因是讀者弱點是借貸力不足,這亦可能是他為自己定下太低目標之原因。淨低一層,問題已由他自己所點出: 就是回報6厘的屋為何未給予正現金流呢? 筆者相信六厘之計法是用現年租金收入除以2010年之買入價。但如用現市價再計,即將8500*12/1.44mil,年回報只為4%。對於一間舊樓來說,4%是偏低的。如果買舊樓都只係得4%租,我不如走去買間翠屏或者好運收租了,又好租樓齡又較後生,冇咁多野煩。
如果讀者的人工未能再向前邁進,他只好努力在被動收入方面入手。倒不如將間屋變成劏房,再谷大回報至7%,然後搵返一個同係今日一樣相信花園街舊樓4%年回報為正常既人去接左貨佢吧。條數係咁計: (1.44mil+1)*7%,即係要造好間樓個月租收入為170000,你要再搵「專業人員」去度下,可否間到值錢套房決定在你的門窗位,當然此事是先投資,間房都要錢,平平地六至七萬做得成。事成搵好租客後,訂好租約作為下次賣樓之證明,話比新買家知你間樓收租都收成萬幾蚊,計番4%年回報,賣價係170000/4%=4.25mil。你咪平些少三百幾萬賣比佢囉! 當然你要搵另一個同當日的你一樣,覺得舊樓年收租4%冇問題之買家。
就當你間唔到咁劏房,租又加唔到咁多,你間返兩間套房執靚張租約佢,用增加租值去扯高叫價是坊間一貫用緊之法。投入金額六萬銀而又賣蚊成百萬,諗樣反向提供一個大賺廿倍之方法。希望可以同你2010年至今大賺二百萬之經歷,一起相輝亙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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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和集團旗下位於科發道的老牌豪宅雅閣花園,○九年以逾二千萬元進行屋苑大維修,業主滿以為翻新後可住得更舒適,豈料承辦商施工質素馬虎,設計更是錯漏百出,一一年完成的工程,拖延兩年至今仍未完成執修,業主均大呻貼錢買難受。 居於九龍城雅閣花園的楊先生,○一年以三百六十萬元購入地下連花園、逾一千呎單位與家人共住。○九年,其時負責屋苑管理的信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雅閣花園業主立案法團,通過進行屋苑維修工程,並委託顧問公司招標,最終挑選利昌工程建材有限公司(下稱利昌)為承包商,工程包括翻新屋苑外牆、公眾大堂、泳池及會所等,總工程費高達二千二百萬元,每戶視乎單位面積須付十多萬至四十萬元不等,投訴人楊先生則付了十七萬元。 不料,利昌於一一年九月「交貨」後,業主不滿工程質素,拒絕發出完工證明書,結果利昌拖足兩年仍未完成執修,楊先生的單位更疑因工程馬虎導致牆身入水,相當無奈:「俾多少少錢無所謂,翻新完住得舒服、放盤樓價仲高,但真係無諗過整完仲差咗,成個屋苑搞到咁肉酸,間屋又漏水,想放盤都難!」 跟進:老牌屋苑翻新觸礁 八九年落成的雅閣花園樓齡二十六年,屋苑有分層住宅及洋房兩款單位,全屋苑共一百一十六戶,發展商為信和集團,現時呎價由一萬至二萬七千元不等,屬區內老牌豪宅屋苑。根據業主大會會議記錄,雅閣花園的翻新工程原定於一○年完工,惟因多番延誤下,拖至一一年九月才完工,當時立案法團認為工程質素未如理想,不同意顧問公司向利昌發出完工證明書,惟當時利昌已獲批約八成工程款項。事後法團向利昌展開訴訟追討賠償,事件擾攘至今仍未獲解決。 射水測試證滲漏嚴重 本刊邀請驗樓師賴達明到訪雅閣花園,賴先到投訴人的單位觀察,發現單位大門外左邊牆身及天花竟未有鋪磚,石屎牆身外露,牆身之間的接縫位又有大條縫隙,若遇上打風落雨,雨水即滲入單位內,楊先生家中木地板更懷疑因此發霉變黑。為證實以上推論,賴達明即場以水噴射門外牆身十分鐘測試,再以紅外線儀器探測濕度,只見屋內地板濕度較射水測試前明顯上升,記者以紙巾輕拭地板,紙巾亦立即變濕,賴達明直言單位滲漏情況嚴重:「屋外牆身無做好防水層、又無鋪磚,係完全無保護嘅狀態,只係短短十分鐘射水,室內已經見到有明顯滲漏,長遠會令地板發霉變黑,情況係好嚴重。」但由於門外牆身屬屋苑公用部分,雖狀甚殘舊,楊先生亦無法自費維修。 空心磚發黃車閘錯尺寸 除了楊先生的單位滲漏,剛完成大維修不足兩年半的雅閣花園,整體外貌卻殘舊不堪。賴達明視察後,發現屋苑圍牆多處有空心磚,部分磚塊積存雨水已發黃,長遠有剝落風險;屋苑停車場出入口牆身仍未鋪磚收口,大閘更明顯不合尺寸,兩邊皆留有約五吋闊的「縫隙」,現時只「土炮地」以鋼筋及圍板封邊,防止外人出入,甚為粗製濫造。而位於屋苑正中心的露天泳池,池邊磚位並未收口,池底磚塊亦告破爛,楊先生透露,該泳池自屋苑進行維修工程以來已停用,業主只能望泳池興嘆。至於剛翻新的會所上蓋,未夠三年便有批盪剝落,工程質素可想而知。賴達明坦言:「綜合整體屋苑情況,呢個維修工程真係好差,完全未達到完工程度,樣樣問題都唔係普通執修可以做番好。」律師伍家賢指出,以楊先生的個案為例,如證實單位的滲漏情況乃因維修工程所致,承包商卻又未能於合理時間內執修,事主可先以相片作記錄,配合專家報告作證,再經管理公司、法團或自行入稟法庭,向承包商進行民事索償,至於公用部分則須由法團代表向承包商追討。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直言,屋苑維修工程的求助個案屢見不鮮,小業主不能盡信管理及顧問公司,最好先對承建商起底,查清對方過去有否被入稟法庭追討或工程爛尾的記錄,以減低風險。 回應:利昌拒絕回應 根據公司註冊記錄,九九年成立的利昌,由江明一人全資擁有,○七年至今有八宗被入稟法庭的記錄,個案均涉及工資追討及賠償等,一○年因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而被環保署罰款三千五百元。利昌登記地址為油麻地新填地街宏昌大廈,記者登門只見上址門口掛有不同會計事務所的招牌,記者表明欲找利昌的負責人,應門者承認利昌在該處登記,但指不清楚工程事項,更拒絕留下聯絡方法。雅閣花園業主立案法團發言人則指,由於已就爛尾問題申請進行訟裁,現階段不會回應事件。至於信和發言人回覆指,過去已將收到的業戶意見轉介至承包商,相關資料亦已交予接任的屋苑管理人,現不能提供更多有關維修工程的資料。(周潔媚、李詠珊) 壹判官 屋苑維修動輒過千萬元,偏偏工程爛尾,承包商執修無影,可憐小業主得不償失!劣劣劣劣(五個劣為最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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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十六年的中產屋苑星河明居,近日於當眼處掛出大字報,指控發展商會德豐(20),在屋苑內僭建八百呎巨型管理處,令小業主蒙受被釘契風險。業委會因此號召一眾業主,罷用鄰近由會德豐同系九倉(4)管理的荷里活廣場,雙方陷入拉鋸。 原來這已是小業主挑機會德豐的Round 2,Round 1在兩個月前已展開。當時一道連接星河明居及荷里活廣場的玻璃門,突然倒塌,還壓傷一名屋苑職員。玻璃門在商場範圍,業權由九倉持有,豈知商場反指該玻璃門是讓星河明居居民通過,故要居民承擔維修費。一場「羅生門」惡鬥,由此展開。 Round 1倒塌的玻璃門 該玻璃門位於荷里活廣場三樓育嬰室對出,平日人來人往,是星河明居居民進出商場的主要路徑,亦有守衞在門外站崗。由出事當日照片所見,整道玻璃門爛個粉碎,手柄飛脫。被塌門擊傷頭部的屋苑職員要即時送院縫針,休養了一個月。六月二十日塌門至今,玻璃門仍未修妥,僅以木板封着半個出入口,另外半邊開放予居民使用。事發後一個月,荷里活廣場突然發信予星河明居的管理公司置邦,指由於玻璃門屬屋苑「保安系統」一部分,平日需要住客「拍卡」才可開啟該門,故星河明居居民擁有該門的「控制權」,需要承擔約一萬八千元的重置玻璃門開支。「我哋小業主梗係唔會負責啦!地契上寫明嗰度係商場地方嚟o架嘛,咁大個發展商邊有得抵賴o架!無咗玻璃門已經好易俾閒雜人入嚟,商場自己都走冷氣啦。如果由我哋負責,一陣間李嘉誠行過責到佢,我哋又點賠?」一向關注屋苑權益、住了十多年的小業主楊先生說。的確,根據地契圖則,在商場與屋苑通道中間的玻璃門,是建於商場之內,業權屬九倉所有。居民外聘的管理公司置邦,立即發律師信還擊,重申玻璃門屬九倉所有,故九倉要為該門負責,並指基於保安理由,要求對方於七日內重置玻璃門。後來,九倉願意承擔一萬八千元的維修費,「佢哋話只此一次,新嘅玻璃門再爛就唔關佢事。而家壓傷人嘅保險邊個賠都仲未知!」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前會計界立法會議員譚香文說,雙方仍然信來信往,處於拉鋸。 律師解畫權責在居民 熟悉物業權益的鍾卓成律師指:「呢啲個案要睇公契有無寫邊個負責,無寫的話,因為居民推出推入,對道門有控制權(in the control),所以權責的確在居民。」鍾指,既然居民堅持玻璃門屬商場所有,商場又的確有權不重裝新的玻璃門,「當初發展商起樓,起道門分開商場住宅,當時根本唔會計較道門嘅業權。如果商場玩嘢,唔裝玻璃門,任人經商場自由出入屋苑,居民都幾頭痕。」至於保險賠償方面,鍾指:「最後都係講番『控制權』,道門由居民控制,好大機會都要由居民負責。」住在商場連接屋苑的你,切記自己的權責! Round 2僭建的管理處 星河明居居民與會德豐的另一場恩怨,在於僭建的屋苑管理處。該位於屋苑平台的管理處約八百呎大,有一個接待處及兩間房。由於是全石屎建築,完全不似僭建。原來,這裡本身是有蓋公園,入伙前已被僭建成管理處。「當日呢度直頭係售樓處嚟!」一手業主楊先生說。譚香文指,入伙數年後才有委員無意之中發現這問題,一直有跟會德豐及當日的管理公司、會德豐子公司夏利文管理公司交涉。今年,星河明居業主向會德豐提出兩個方案,「一係佢哋拆咗僭建辦公室,將佢還回原狀,再搵位起番個辦公室;一係佢俾錢我哋,我哋自己搞掂,初步估計要四百五十萬。」譚香文說。後來,會德豐反建議給一百萬立案法團,作為清拆管理處及還原的費用。「我哋當然唔接受,佢完全無講過點重置辦公室!」譚不滿的說。後來,會德豐透過夏利文發信指,發現屋苑有人掛出涉誹謗會德豐的標語,這時會德豐再把建議清拆及重置管理處的金額進一步縮至五十餘萬。其實,會德豐多次在信中強調,重設辦公室會違反批地條款,故不可能合法地在屋苑重設另一個八百呎的管理處。現時,居民間各有訴求,譚說:「一係佢俾錢我哋利用會所活動室,建造管理處。」然而,業主楊先生卻反對:「呢啲係居民活動空間嚟,最好就係『補地價』,將依家呢度合法化。」屋宇署亦知悉僭建,曾派員到場了解,但未有進一步行動。 律師解畫無得解救 鍾卓成律師聽過個案後,直言無解決方法。因為轉換管理公司的關係,夏利文早於○九年把公共空間的業權轉讓予置邦,「會德豐可以完全不用負責,置邦肯接收有僭建嘅公共空間,可能係出於方便管理。業主要求會德豐起番個office就有啲強人所難。」鍾建議,居民面對此情況,要坐低和屋宇署及各方商討解決方法,「由於僭建位置本身有業權,如果屋宇署釘契的話,首先亦會釘呢份業權先。當然,最後都係追究業主,整個屋苑釘契亦有可能,居民為保障自己,要盡快處理!」 |
4樓提及
其實呢招大陸吹左好耐
都唔敢出
但香港話出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