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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爭議】不動產登記,房產要被稅?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6076

2014年7月30日,國務院法制辦公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征求意見,為期一個月。日前,(1)中央編辦已就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等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向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農業部與國家林業局發送了批複文件。(2)有媒體報道說:在11月30日舉行的“新時期土地流轉中的法律問題”研討會上,來自國土部和學界的消息稱《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於12月出臺。不動產登記這一次真的要來了?

正方:不動產登記意義太大了。征求意見稿中說:“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對於保護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業、方便群眾,具有重要意義。”此外,也是刺向腐敗的利劍。假設一個官員手里有幾十套房,如果登記到自己名下就面臨向公眾解釋財產來源的問題;如果請人代持,就有被人黑吃黑的風險。貪官還敢大量持有房產嗎?

正方:不動產登記最大的亮點是建立統一的數據庫。有了這個數據庫,政府對個人與機構手中持有多少不動產、價值幾何,就了然於胸。在全面真實信息的基礎上,政府出臺的政策才更有針對性。比如在了解了某個地方民眾不動產持有的狀況之後,就可以精確計算這個地方究竟要建多少套保障房。再比如決定要不要開征房產稅,如果開征稅率定多高,也需要不動產登記。

正方:對不動產統一登記不要太緊張,也未必意味著房地產稅與遺產稅“狼要來了”,這些稅種的開征是要通過民意機構的表決程序的。不動產登記是給民眾的財產確權,沒什麽不好的。即使將來要開征房地產稅,也要看到積極的一面:有利於給目前法律地位不明的房地產確權。例如對小產權房開征房地產稅,那意味著對小產權房的合法化;有多套房子的人要多出血了。

反方:許多人對不動產登記反腐賦予了太多的想象。腐敗的根子在於權力太大、尋租機會太多。只要這個問題不解決,寄希望於不動產登記或財產公開等反腐太傻太天真。貪官的腐敗資產配置是多樣化的,除了房產,還可以是現金、貴金屬與藝術品等。深思熟慮的貪官還會向境外轉移資產與洗錢。當然,以反腐的名義來爭取民眾對不動產登記的支持,是很好的輿論策略。

反方:說到底,這個不動產統一登記最終的結果無非是讓政府搞清楚民眾手中有多少財產,不動產顧名思義移不走、不怕你長腳跑了。現在房產是有登記的,但沒有全國統一聯網。那麽合乎邏輯的推理是,這個登記是邁向開征房地產稅的技術準備,好比不動產領域的稅控機。將來開征遺產稅也方便多了,如果不是為了開征額外的稅,官員亦沒有動力推動統一登記的實現。

反方:2012年寬口徑政府收入占GDP的35.58%,這已經是美國日本的水平了。但並不意味著剩余的64.42%就是民眾的收入了,馬超群們的成噸現金也是計算在內的。如果普遍開征房地產稅,那將是一個每年規模達上萬億人民幣的稅種,民眾享有的財富份額將進一步下降。開征房地產稅有利於財產確權的邏輯,就好比多繳個人所得稅有利於給個人生命確權的邏輯。

【點評者說】在《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21條);“國土資源、公安、民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22條)。稅務部門共享不動產登記信息,肯定不是為了隨便看看,不排除將來根據這些信息開征新稅種的可能性。現在對房地產開征的稅可不輕,二手房的各項稅費可達到成交價格的13%左右。真要開征房地產稅,能不能清理這些稅種,能不能把個稅改為稅率不超過15%的單一稅,能不能宏觀稅負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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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布 房產信息將全面聯網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2276

中國政府網22日消息,《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對於普通市民來說,不動產登記條例可能意味著公民擁有房屋情況的“全透明”,正如早已全國聯網的銀行征信系統。

《經濟參考報》此前引述一位地方國土部門人士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實際上是為將來的房產稅開征、個人不動產信息查詢、甚至“以房反腐”做前期準備工作。

住建部住房政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顧雲昌則認為,不動產登記的主要目的有兩個。第一,對全國不動產的數量、類別、分布及產權狀況等“摸清家底”,建立基礎數據,可以大幅提高房地產及其他宏觀政策的科學性和針對性。第二,相關條例可更好地保護權利人的利益,如果遇到爭議,民眾能夠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來確定權利和保護權利。而以前不動產由不同部門管理和登記,導致不同不動產之間的權屬界線不清、權利歸屬不明,容易引發矛盾和糾紛。

關於強制登記還是自願登記的問題,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參與起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常鵬翺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不能簡單地說是強制還是自願,登記條例本身是一個程序,對應的是實體規則。《物權法》中規定有些是要強制登記的,比如不登記就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很多人關心的一人名下多套房,也是需要經過登記的,在現有的房屋登記系統中就可以查到。當然,這種強制不是說不登記將面臨處罰,畢竟交易是建立在自願基礎上的。還有一些是不用登記的,比如按照《物權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在農村只要通過承包合同就可以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這種情況下,登記就是自願的。所以,要根據具體的交易類型和不動產的形態來判斷。

條例全文如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不動產,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

第三條 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適用本條例。

第四條 國家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

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

不動產權利人已經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登記程序的改變而受到影響。

第五條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

(三)森林、林木所有權;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五)建設用地使用權;

(六)宅基地使用權;

(七)海域使用權;

(八)地役權;

(九)抵押權;

(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

第六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不動產登記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確定一個部門為本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並接受上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的指導、監督。

第七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直轄市、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確定本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辦理所屬各區的不動產登記。

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分別辦理。不能分別辦理的,由所跨縣級行政區域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協商辦理;協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級人民政府不動產登記主管部門指定辦理。

國務院確定的重點國有林區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國務院批準項目用海、用島,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等不動產登記,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規定。

第二章 不動產登記簿

第八條 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第九條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采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明確不動產登記簿唯一、合法的介質形式。

不動產登記簿采用電子介質的,應當定期進行異地備份,並具有唯一、確定的紙質轉化形式。

第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法將各類登記事項準確、完整、清晰地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任何人不得損毀不動產登記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記事項。

第十一條 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加強對不動產登記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專業技術培訓。

第十二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指定專人負責不動產登記簿的保管,並建立健全相應的安全責任制度。

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簿的,應當配備必要的防盜、防火、防漬、防有害生物等安全保護設施。

采用電子介質不動產登記簿的,應當配備專門的存儲設施,並采取信息網絡安全防護措施。

第十三條 不動產登記簿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永久保存。不動產登記簿損毀、滅失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依據原有登記資料予以重建。

行政區域變更或者不動產登記機構職能調整的,應當及時將不動產登記簿移交相應的不動產登記機構。

第三章 登記程序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註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第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應當分別按照下列情況辦理:

(一)屬於登記職責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當場更正後,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四)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於本機構登記範圍的,應當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

第十八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的,應當按照下列要求進行查驗:

(一)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

(二)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

(三)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十九條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對申請登記的不動產進行實地查看:

(一)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首次登記;

(二)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登記;

(三)因不動產滅失導致的註銷登記;

(四)不動產登記機構認為需要實地查看的其他情形。

對可能存在權屬爭議,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關系的登記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可以向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或者有關單位進行調查。

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實地查看或者調查時,申請人、被調查人應當予以配合。

第二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登記事項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完成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應當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者登記證明。

第二十二條 登記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決的權屬爭議的;

(三)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超過規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予登記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登記信息共享與保護

第二十三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的信息應當納入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

第二十四條 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與住房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審批信息、交易信息等應當實時互通共享。

不動產登記機構能夠通過實時互通共享取得的信息,不得要求不動產登記申請人重複提交。

第二十五條 國土資源、公安、民政、財政、稅務、工商、金融、審計、統計等部門應當加強不動產登記有關信息互通共享。

第二十六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不動產登記信息保密;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第二十七條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複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

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複制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第二十八條 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錯誤給他人造成損害,或者當事人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登記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工作人員進行虛假登記,損毀、偽造不動產登記簿,擅自修改登記事項,或者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為的,依法給予處分;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偽造、變造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或者買賣、使用偽造、變造的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的,由不動產登記機構或者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收繳;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或者個人違反國家規定,泄露不動產登記資料、登記信息,或者利用不動產登記資料、登記信息進行不正當活動,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有關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本條例施行前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和制作的不動產登記簿繼續有效。

不動產統一登記過渡期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條例實施細則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十五條 本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條例施行前公布的行政法規有關不動產登記的規定與本條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條例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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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動產有望納入稅務抵扣範圍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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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參考報》報道,2015年國家有望將房屋不動產納入稅務抵扣範圍,此項改革或伴隨房地產、建築業“營改增”同步進行。改革或帶來超過8000億元的減稅規模,將進一步刺激投資。

全國從2009年起實施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型的改革,但目前只允許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抵扣。如果今年允許工業、商業企業用購買的房地產進行稅務抵扣,則意味著消費型增值稅改革徹底完成。多為專家向《經濟參考報》表示,2015年建築業、房地產業營業稅改增值稅時,將涉及其開出的增值稅發票能否進行抵扣的問題。因此不動產稅務抵扣應該會與房地產業、建築業“營改增”同步進行、一並出臺的。

《經濟參考報》援引知情人士稱,今年推進的不動產抵扣改革不涉及已經完成的交易,主要是將新購入不動產和租入不動產的租金納入進項抵扣。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是所有的不動產都可以抵扣,住宅是賣給老百姓的,屬於最終消費,沒有抵扣的需求。能夠抵扣的就是企業購買來當廠房、寫字樓的不動產。經過測算,減稅規模在8000億元左右。這是一個粗略的估算,是根據2012年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年鑒大體測算得出。”

張斌表示,不動產抵扣會導致大量減稅,稅基會縮小,所以要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如果把不動產納入進項抵扣,可以采取一些過渡性措施來緩解對財政過大的沖擊,比如可以分五年進行稅收抵扣。”

允許不動產抵扣的改革或許會對房地產行業產生影響,房地產的價格或因此調整。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大中華區間接稅主管合夥人梁因樂向《經濟參考報》表示:“政府不是企業,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因而開發商在取得土地的時候沒有辦法取得土地的進項稅票。在一線城市,土地價格幾乎占到整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成本的三分之一,對開發商來說,要交11%的增值稅銷項稅,卻不能對占成本三分之一的土地進行進項抵扣。有人建議國家給開發商提供一個虛擬的進項稅抵扣。如果國家願意買單,財政的負擔會比較大,如果財政不給進項稅,就不排除開發商有提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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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登記實施在即 滬二手房現緊急拋售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4635

不動產登記條例將於本周末正式實施,而上海已經出現不少“緊急拋售”二手房。

人民網報道,自去年11月國務院公布《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後,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的二手房市場就出現了不少住宅緊急拋售的現象。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著物都屬於不動產。不動產權利的主體、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內容應記入不動產登記簿。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複制不動產登記資料。

如今該條例將從3月1日起正式施行,人民網記者發現,在一些二手房交易網站上標明“不動產登記急售”的房源越來越多,且不少二手房中介也表示,因不動產登記而緊急出售的房源正在逐漸增多,二手房掛牌量出現增長。

中介小峰(化名)是太平洋房屋的一名經紀人,在其手上就有四套因不動產登記而緊急出售的房源,四套房源位於上海普陀區長壽路附近,面積均在100平方米左右,總價在400萬元以上。

人民網記者以購房者的身份針對長壽路上一套104平方米、戶型為兩室兩廳兩衛的戶型房源進行詢問,小峰表示:“該套房業主因家庭成員的工作原因,因為擔心不動產登記實施被查的顧慮而低價拋售,目前該房源總價420萬,已經低於市場價10萬元以上,如果誠意購買的話,還可以便宜5萬元。”此外,在小峰公布的該套房的產權上有註明“滿五年不唯一,無貸款無戶口”,說明房主名下有至少二套住房。

此外,明確標註“不動產登記急售”字樣的房源也頻頻出現在上海二手房交易網站。以安居客上海二手房網站為例,輸入“不動產登記急售”字樣,就出現對應房源91組。這些房源或分布在上海市中心較為繁華地段的徐家匯、普陀區等區域,或分布在上海周邊的豪宅板塊。另外,據數據統計,1-2月上海二手高端住宅掛牌量增幅超過5成。

上述中介表示:“去年年底以‘不動產登記急售’字樣掛牌出售的房源開始增多,這些房源的主人並不乏官員的直系親屬或者是投資客,房子總價低於市場價,議價空間也相對較大。”

對於不動產登記實施前夕上海二手房市場的拋售行為,人民網引述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研究員嚴躍進的評論稱:“不動產登記制度有利於實現對不動產資源的信息一體化和監管統一化。由於不動產登記條例涉及面廣、利害關系複雜,對於部分政府官員來說,可以起到震懾力的作用; 而對於普通的投資客來講,由於擔心條例實施後可能加大稅負,從而轉變資產配置,提高資產流動性。”

此外,因不動產新政登記的細節還有待解釋,對樓市的影響可能被消費者的心理預期放大。

“不動產登記對於房價走勢的影響主要還是通過對消費者心理預期的影響表現出來。”北京商報引述中國社科院城市與環境研究所副研究員、房地產經濟專家李恩平表示,房地產市場的成交情況因買賣雙方心理預期變化而出現波動是非常明顯的,不動產登記推動房產稅加速落地,將會令房主加強對異地持有多套住房產生稅收成本增加的預期,從而觸發市場形成一定規模的拋售現象,對存量房整體形成較強釋放效應。

而北京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也認為,預計隨著不動產登記的開啟,大戶型二手房供應將繼續增加,特別是最近在各地都出現放松調控政策預期的時間點發出這一信號,全國二手房市場價格降溫時期或被進一步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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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清不動產登記、“以人查房”與反腐三者關系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3/4586880.html

如何分清不動產登記、“以人查房”與反腐三者關系

一財網 陳耀東 2015-03-17 15:26:00

通過“以人查房”確實可發現一些官員腐敗案件,故民眾近年來在反腐敗案件中對官員擁有的房屋數量極其關心,但從《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立法功能來看,不動產登記並不承載“以人查房”的功能。

隨著我國反腐敗工作的逐步深入,房產在官員腐敗案件中成為越來越引人註目的“要素”。在這樣的大背景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這個本意在於以登記來確定不動產物權歸屬與交易,明確不動產登記程序,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規範登記行為的法律規範文件,引發了人們對“以人查房”的反腐敗功能的期待。那麽,“以人查房”是否有法律依據?對此,有必要從不動產登記的功能、不動產登記查詢與不動產權利人隱私權保護等角度進行分析,並對不動產登記查詢程序的合法性構建進行思考。

一、不動產登記的功能與“以人查房”

《不動產登記條例》第2條第1款規定:“不動產登記,是指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法將不動產權利歸屬和其他法定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行為。”統一不動產登記是確定不動產歸屬,有序不動產交易的必要,也是不動產物權制度賴以存在的基石。

長期以來,我國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並不統一,這種分散式的登記機構,既增加了當事人的負擔,也給國家行政管理帶來不便,更給不動產交易安全增加了風險。《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出臺,標誌著我國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的正式建立。在《物權法》中,登記作為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規定在“物權的設立、變更、轉移和消滅”一節,這表明不動產登記的法理就是不動產物權公示,意即在依法律行為發生不動產物權變動之時以不動產登記這個重要的法律事實,來確定不動產物權變動的有效。

鑒此,不動產登記主要有三大功能:(1)權利確認功能,即確認不動產的權屬狀態,賦予不動產權利以相應的法律效力,保護不動產與其權利人之間的法律支配關系的職能。(2)公示功能,即將不動產權利得喪變更的事實向社會公開,以標示不動產流轉的職能。公示功能旨在維護不動產交易“動的安全”,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及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權益。(3)管理功能,即通過不動產登記管理機關對不動產的登記檔案、圖紙、卡片等材料的管理,對申請登記的不動產權利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查監督,同時也為城鄉規劃、房地產稅收等提供依據。

所謂“以人查房”,簡單講就是指用姓名查詢的方式獲得他人的房屋等不動產信息。從上述不動產登記的功能來看,不動產登記本身並不負載通過“以人查房”實現反腐敗的功能;而實現不動產登記的功能,自然更與“以人查房”無關聯,“以人查房”推動反腐敗工作的進程只能說是民眾在當今對不動產登記制度的一個溢出期待。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出臺,使統一不動產登記打破了地區之間、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確保了國家、省、市、縣四級登記信息的實時共享”,這使得查詢某個居民在全國範圍內的房產信息成為可能。由於不動產的標的額較大,通過“以人查房”確實可發現一些官員的腐敗案件,故民眾近年來在反腐敗案件中對官員擁有的房屋數量極其關心,但從《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立法功能來看,不動產登記並不承載“以人查房”的功能。

二、私法視域下信息查詢與權利人的財產隱私權

依《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規定,有權查詢的主體主要是兩大類: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和有關國家機關。前者是私法中的不動產交易主體,後者是依法履行公權力的公法主體。就私權交易而言,查詢登記資料的基本功能在於降低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性和交易成本,,使得意欲購買或者租賃不動產之人可有效了解不動產的權屬狀況,並避免因信息不對稱而遭到欺詐。正因不動產是價值高昂的重要財產,因信息不明導致的交易損失過高,故才有必要在政府主導下進行登記,並由登記機構向交易者提供查詢服務。

查詢行為雖然是在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的,但實為私人之間交易行為的組成部分,交易的核心是特定的不動產不是人。所以,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原則上屬於當事人之間的一種私行為,只不過需要借助於政府的登記機構提供服務。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通過一定程序查詢有關登記的文獻,索取登記的資料、了解登記的情況和具體內容,進而獲得與登記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果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或者擅自泄露、公開登記信息,則構成對他人隱私權等民事權利的侵犯。

三、以物為中心的編成主義與“以人查房”

不動產登記簿的編制有所謂物的編成主義和人的編成主義。物的編成主義原則上按不動產編成登記簿,其公示的是物本身和權利;人的編成主義原則上按所有人申請文件的年代順序保存,其公示的是當事人和當事人之合意。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8條第1款規定:“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這表明,我國的不動產登記簿采取以物為中心的編成主義,即“不動產”這一“物”在登記簿中處於核心地位,以不動產所在的行政區域、地段和地號為序,相應地設置不同的登記簿。如果他人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也是按照不動產所處的地段和地號進行的。

所以,所謂“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也是“查房”,而不是“查人”;但通過“查房”可間接實現所謂 “以房查人”的目的,即通過查詢某地段的房屋等不動產信息,進而查詢到該不動產權利人的相關信息。在查詢制度的設計上,“查房”能夠使查詢人清晰地得知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主體和特定房屋上所存在的限定物權的主體以及權利狀況;能夠滿足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的需要,符合最小查詢原則;可以滿足不動產登記制度的需要。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9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應當采用電子介質,暫不具備條件的,可以采用紙質介質。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明確不動產登記簿唯一、合法的介質形式。不動產登記簿采用電子介質的,應當定期進行異地備份,並具有唯一、確定的紙質轉化形式。”事實上,基於不動產登記信息生成電子新數據的過程,電子化在技術上突破了登記簿物的編成和人的編成的差異,電子數據的生成使“人”、“房”交織,也使得“以人查房”在技術上變得可行,亦對個人財產隱私權造成威脅。故此,域外一些國家和地區在肯定“查房”的同時,嚴禁“以人查房”。例如,我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不動產公開查冊制度是全方位的,任何人均可以通過不動產的名稱、坐落、編號等多種線索進行查詢,但禁止以人名或者法人的名稱為線索進行查詢。2013年1月1日,江蘇鹽城市出臺《鹽城市房屋登記信息查詢管理辦法(試行)》,就對房屋信息實行有條件查詢和限制查詢。一是除申請人本人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證券監管部門辦案需要;律師提供法院調查令或受案證明等材料;房屋征收部門、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持政府房屋征收辦公室的介紹信;住房保障部門憑被保障人申請保障住房有關證明、住房保障部門介紹信等可以有條件的“以人查房”;二是其他情形一律嚴禁“以人查房”。

四、公法視域下的“以人查房”與反腐

“以房查人”表達的是私法中的查詢權,而通過“以人查房”實現反腐之目的則是一個公法領域的命題,它承擔著查處違法犯罪、改善政府治理等公共目標。一方面,保護民事主體不動產信息安全是法律不可推卸的任務;另一方面,對某些特殊主體的不動產進行核查,亦為實現政府、國家職能所必需。只要制訂嚴格的查詢程序,也不會損害這些特殊主體的隱私權及其他合法權益。盡管從《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的立法目的及隱私權保護的角度來看,“以人查房”的合法性都存在質疑,但對於檢察、公安、紀檢監察部門等公權力部門,則可以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授權,實現特定查詢,達到反腐敗的目的。當然,進一步明確查詢主體、查詢對象、查詢依據,以及相應的法律責任等,建立“以人查房”的合法程序就顯得尤為必要。

(一)查詢主體

以反腐敗為目的的不動產登記查詢主體應主要包括公安、檢察、法院、紀檢監察等國家機關。具體而言,涉嫌犯罪的,由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以人查房”;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據《行政監察法》的規定“以人查房”;日常核查則依據中辦、國辦《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做好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規定,組織人事部門有權“以人查房”。而地方財產申報的核實,則依據“向誰報告,由誰核查”的原則,按照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二)查詢對象

哪些人屬於“以人查房”的查詢對象?

對此,要嚴格限制可查詢的對象範圍。原則上講,只有對以下兩類人可以啟動“以人查房”程序:一是涉案人員,包括公安、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起訴和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的人員;二是有如實報告不動產義務的個人。有報告才有查詢,按照現行規定,應包括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涉及的人員,以及地方開展的財產申報涉及的人員。

統一不動產登記制度一定程度上為腐敗案件的調查提供了方便,為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和組織人事部門完整、準確掌握官員房產信息,提供了制度和技術條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房產的虛報問題,但不動產登記制度歸根結底是物權法的組成部分,不是反腐敗的法律。

反腐敗要多措並舉,如社會信用體制、財產申報制度的完善等。從反腐敗的角度而言,不能對不動產登記制度予以過高的期許。如果借助於該制度實現“以人查房”,尚需進一步設計科學合理的查詢程序,依法進行。而且,還涉及私法領域的隱私權等民事權利的保護問題,私法色彩濃厚的“以房查人”與公法領域的“以人查房”也有待於現行法進行更好的無縫對接。

(作者為南開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本文有刪節,且未經作者審定。標題為編者加,)

編輯:劉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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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專家:不動產統一登記非開征房產稅必要條件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6/4638008.html

國土部專家:不動產統一登記非開征房產稅必要條件

一財網 葉開 2015-06-28 17:31:00

“當前,房地產市場的波動主要受供求關系,受宏觀調控政策和金融調控政策的調整等不同因素的影響,不動產統一登記可能會一定程度上影響房地產市場的預期,但是它本身是行政管理行為,短期來看對市場的影響不是特別明顯的。”盧靜說。

國土資源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專家近日表示,通過對市場運行情況進行跟蹤分析,情況表明不動產統一登記對房地產市場影響並不明顯。此外嗎,不動產統一登記也並不是開征房地產稅的必要環節和條件。

6月26日下午,國土部官方網站舉行了一次不動產統一登記訪談,訪談中有提問稱,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否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一定的影響,甚至會使房價下降?如何看待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和房地產市場的關系?

對此,國土部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場監測處處長盧靜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一項摸清家底、保護公有和私有財產、保護產權之間合法交易的制度。中國有960萬平方公里的陸地面積,城市建成區的面積只占0.5%,是各種不動產登記中的最小的一塊,更不用說廣大的農村的土地,包括農村的耕地,遠遠大於我們城市建成區的面積。

“通過這個來看,我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更多是想解決全國性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問題,而不僅僅是解決城市房屋登記的問題,或者開展房產稅的問題。”盧靜說。

他表示,今年正式實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以來,國土部設立了一系列窗口聯系點,我們對窗口聯系點的市場運行情況進行跟蹤分析,情況表明不動產統一登記對房地產市場影響並不明顯。

“當前,房地產市場的波動主要受供求關系,受宏觀調控政策和金融調控政策的調整等不同因素的影響,不動產統一登記可能會一定程度上影響房地產市場的預期,但是它本身是行政管理行為,短期來看對市場的影響不是特別明顯的。”盧靜說。

盧靜認為,從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的長遠效果來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有利於房地產市場的平穩健康發展,有利於我們構建房地產調控的長效機制。“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一直是客觀存在的,我們目前做的工作是把分散的登記變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實踐證明統一登記沒有對房地產市場的穩定造成不利的影響。”

在此次訪談中,也有提問涉及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和房地產稅是什麽樣的關系?

對此,盧靜表示,不動產統一登記不是以征收房地產稅為目的,它並非是房地產稅開征的必要條件。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的核心功能目標在於有效保護不動產權利人以及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降低交易成本,保障交易安全,維護市場交易秩序,房地產稅的目的主要是調節供求關系,優化資源配置,調節收入分配,防止房地產市場泡沫,穩定房地產市場運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際上是在鼓勵和保護人們持有產業,其制度設計的初衷並未與開征房地產稅相掛鉤,更不是為了征收房地產稅。

“雖然,不動產統一登記客觀上有利於摸清房地產家底,為房地產稅的出臺奠定更為紮實的基礎,但是不動產統一登記並不是開征房地產稅的必要環節和條件。”盧靜稱。

編輯:劉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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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道:不動產證券化天快亮了 誰來保護投資者利益?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7/4644716.html

專題報道:不動產證券化天快亮了 誰來保護投資者利益?

《中國房地產金融》 趙軼鳴 王聞 叢霄 2015-07-13 20:41:00

讓普通民眾分享中國房地產大發展紅利的時刻,究竟還有多遠?尚處“繈褓”中的房地產資產證券化,面對來勢洶洶的互聯網金融,該當如何應對?

系列報道1:不動產證券化,天快亮了

讓普通民眾分享中國房地產大發展紅利的時刻,究竟還有多遠?

如果評選過去十年間中國最成功與最失敗的產業的話,那麽房地產業一定是當之無愧的雙料冠軍,沒有之一。

說它成功,是因為中國房地產業在過去的十年間,不僅讓無數國人第一次真正意義上,通過相對市場化的手段,擺脫了蝸居的窘境,實現了居者有其屋的夢想,同時,這個產業更是成為中國城市化進程,和在經濟大發展中扮演著異常重要的角色,甚至可以說,如果沒有當年房改撬動了中國房地產市場的誕生,或許,今天的中國經濟就不是一個簡單的“新常態”所能詮釋。

與此同時,伴隨著中國房地產業和房地產市場的持續興旺,這個行業的造富能力也讓世界為之註目。

從2005年開始,無論是福布斯、胡潤,還是國內外各種形形色色的富豪榜單上,房地產開發商所占據的比重與日俱增,如果將中國開發商所擁有的財富集中在一起,不僅足以讓石崇、王凱之輩汗顏,恐怕就連當年號稱匯通天下、富可敵國的晉商也難望其項背。

然而,中國房地產業巨大成功的背後,也埋下了最大失敗的伏筆。

盡管,中國房地產業的發展,為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和百姓安居夢的實現,立下了汗馬功勞,但有意思的是,在過去的十年間,無論是政府的表態,還是民間的輿論,卻鮮有對這個產業及其從業人員肯定亦或是贊揚的言論。

更多的時候,在民眾眼中,開發商是奸商,是暴利的制造者和獲得者,房地產市場則被視為是官商勾結的基礎,是滋生政治腐敗的溫床,甚至有人將開發商直接作為權貴資本主義的典型代表。而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政府也將房地產開發商視為社會不安定因素之一,一場持續了十年的所謂宏觀調控,最終將所有矛頭都指向了房地產業。

對此,有評論認為,房地產開發企業之所以在創造了巨額經濟效益的同時,卻沒有獲得與之相匹配的社會效益,一方面,是由於中國特殊的土地政策,在過去一些開發商和地方政府之間的確存在著諸如腐敗、權錢交易等問題。

但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因素在於,隨著中國各大城市房價的不斷上漲,尚未購房的民眾越來越難實現安居夢想,而已購房者中則多數背負上沈重的房貸壓力,成為了一代房奴。從這個意義上說,在過去十年中,普通民眾和開發商之間沒有合理分享樓市發展的紅利,或者說,在這個新興市場發展的背後,社會財富轉移的過程中,普通民眾和開發商由於財富分配的不對等,形成了新的階層對立,由此引發了新的社會矛盾。

事實上,這絕非中國特有的問題,在歐美發達國家的房地產發展史上,也同樣曾經面臨著這些問題,只是由於在西方國家民眾居住理念上的差異,以及相對發達的租賃市場,使得這些問題不像中國如此突出而已。另外,發達國家早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啟動了不動產證券化之後,這些問題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

然而,時至今日,在經歷了宏觀調控和市場逐漸飽和後,中國的房地產開發商正在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資金短缺的考驗,同過去相比,不動產證券化不僅僅只是一些研究機構或是有識之士關註的對象,包括萬達、萬科、平安、中信等地產巨頭和金融大鱷,都將不動產證券化提上了議事日程,並開始真正付諸實施。

但是,盡管如此,擺在中國不動產證券化發展道路上依然是困難重重,在本期的主題調研中,《中國房地產金融》的調研團隊,通過對平安、中信、萬達、萬科等不動產證券化實踐的調研,試圖去解讀一下“讓普通民眾分享中國房地產大發展紅利的時刻,究竟還有多遠?”的命題。

在中國市場,早在2003年就有人開始呼籲和研究關於不動產證券化的問題,但當時的市場環境,由於開發商和購房者都能從銀行相對輕松地獲得低息貸款,再加上中國資本市場的不發達,不動產證券化的進程始終舉步維艱。

編輯: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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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不動產榮景還會走多久?一年吸近1.5兆元海外資金左右未來行情

2015-10-19  TWM

在外資的推波助瀾下,日本不動產景氣呈現近八年來的榮景。但是這樣的狂熱,是否會一路漲到二0二0年東京奧運前,恐怕得取決於全球經濟的表現。

譯者.江裕真

日本不動產市場的漲勢會持續下去,還是已達高點要開始往下了?現在的行情,隱隱地籠罩在一層教投資人難以掌握方向的迷霧中。

根據日本國土交通省在九

月發表的標準地價,東京都內所有用途的平均地價,已連續三年上漲,其中成長幅度最大的,是靠近東京metro表參道站附近的港區南青山五丁目。這已帶的精品店因中國觀光客的「爆買」,業績暢旺,由於店面需求大,當地租金成長率達二0.二%。

不動產投資的熱潮不僅限於東京,外縣市的大都市也受到影響。JR名古屋站前的名站三丁目,創下全國第一上漲率四五.七%,附近正推動包括二0二七年新幹線車站啟用在內的都更計畫,商辦與商業設施的需求很大。名古屋和大阪的商業地段,地價也都是連續三年上漲。

海外資金質變

長期投資成為目前主流

在景氣平緩回復、空前的貨幣寬鬆以及日圓貶值下,目前各界對商業不動產的投資,成長態勢已迫近0七年「迷你泡沫經濟期」的水準,漸漸引發資產價格的上漲。據國際不動產仲介公司JLL最新預估,一五年各界的不動產最大投資額可達五.五兆日圓(約一.

四八兆新台幣),超越一四年,並無退燒現象。

然而,不動產價格的先行指標——東京證交所REIT 《不動產投資信託》指數卻透露出截然不同的訊息:自一月十六日創下迷你泡沫期以來的高點一九九0.四五點(收盤價)後,就一直呈下滑趨勢,這代表大家對相當於REIT 收入來源的租金收入缺乏上漲的期待。

關於商業不動產,大家原本討論的焦點是,在二0年東京奧運為止能否持續活絡?奧運後又會下滑多少?不料,今年夏天卻出現新狀況:上海股市暴跌,引發全球股 市走軟與日圓走強的趨勢;再加上美國可能調漲利率,以及因移民問題對歐洲經濟的不安,投資人迴避投資風險的需求變高。

據JLL的資料顯示,外資購買不動產的金額,在迷你泡沫期占比曾達三五%,一一年時已驟減至四%,海外資金呈抽手狀態,但一四年時又回到一九%,海外資金再次成為左右行情的一大因素。

不過,也有市場人士持樂觀態度,其根據有二,第一是海外投資金出現質的變化。JLL 指出,都心五區的優資商辦大樓空屋率在六月底時為三.三%,大幅低於被視為租金變動指標的五%,租金仍處漲勢。

雖然物件取得價格增加,租金投報率變低,但由於貸款利率也低,與長期利率間的差距穩定維持在四%左右(德意志證券的調查數據)。

這使得東京都心的不動產成為適於長期投資的「中風險、中報酬」的投資對象。雖然活絡狀況迫近迷你泡沫期,但和香港、紐約等主要都市相比,仍未過熱。

投資客換人做

從歐美人士轉為亞洲人

迷你泡沫時期的投資者,主要是定短期轉售的海外投資人,但不動產顧問公司星號總經理伊藤幸彥說,「現在主要為政府體系的年金與年金基金等走長期投資路線的投資人。」從地域來看也有變動,過去投資人以歐美為主,現在轉至亞洲。

日生(NLI)基礎研究所副主任研究員增宮守說,「人口的增加使得亞洲各國的年金規模擴大,資金也流入日本不動產市場。近五年左右,這樣的態勢逐漸明 顯。」第二個因素是,提供投資資金的金融機構,在放款態度上也有變化。雷曼兄弟風暴後,不動產價格之所以暴跌,是因為投資客以高槓桿投資,一旦價格自頂點 開始下跌,他們全部被迫必須賣房使然。但現在投資客的槓桿串都控制在六成,就算買賣價格下滑,也不會發生大規模的市場崩跌。

不動產價格究竟是往上還是往下定?專家各有不同見解。

JLL研調事業部長赤城感志認為,東京的不動產投資,就算放在全球來看,依然大有可為。若把都市的租金動向做成時鐘的樣子,東京現在大概快要到九點,也就是正要逼近租金成長率的高點。

一五年第二季時,都心五區的空房率低到只有三.三%,租金也比前年同期成長五%,其中的丸之內、大手盯、澀谷等地更是成長達八%之譜。赤城認為,再來到一 六年,東京的租金會到達巔峰。由於一三至一五年的新建大樓供給量低,空房率仍會持續下探。考量到今後的供給量與景氣循環,租金成長率在一五至一六年可能上 看近一0%。

行情往上?往下?

全球經濟是關鍵因素

一七年四月有消費稅再次

調漲的需求面影響因素;王於供給面,雖然一七年供給量仍少,但一八年預計可增加供給。

由於這部分已開

始提前招租,一

七年可能成為判

斷租金動向的關

鍵時期,也就是

租金成長率可能

會跌到五%。但

由於一八王一九

年空房率預計會

維持在五%以

下,也就是租金成長速度雖減,但仍持續上漲,可視為到二0年為止,

東京租金都不會走

到時鐘的右半。

另外,赤城認為,對於東京奧運

過後的行情也不必

太悲觀,成熟都市

的不動產時鐘通常

是七至八年跑一

圈,而東京距上回的租金高點已經過七年,但因為東日本大震災,周期可能延長。至於東京以外的大都市,大阪在一四年後半已通過相當於租金底部的六點鐘,剛好進入租金上漲的局面。

不過,增宮守對行情有不同看法:資產價格將在一六至一七年到達頂點。原因有三:首先是一七年的消費稅再次增加而拉低景氣;接著是美國調漲利率,雖然不清楚 何時會調,但正式影響到日本利率與金融環境,應該在一六至一七年左右;最後是新商辦的供給會集中在一八至一九年。

增宮守表示,每年NLI 都會針對投資人、開發商、銀行等對象,調查其對於日本國內不動產的看法。在一五年初的調查中,大家基本上都回答「現在市況非常好」;相對地,約八成受訪者 覺得一七年之前就會到達頂點。會有這樣的答案,在於他們認知到,眼前的不動產取得價格已達高水準。

至於會影響到不動產市況的因素,最多受訪者認為是「全球經濟」。雖然不動產向來是本地產業,以往都是受到國內的利率因素影響,但現在已變成對國際投資動向 很敏感。這次的上海股市暴跌所引發的日本股價下跌,導致不動產價格比年初時的判斷提早由漲轉跌,正是一大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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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基本達標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6/01/4736445.html

98%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基本達標

一財網 葉開 2016-01-08 11:30:00

隨著2015年中國大部分城市的房地產市場降溫,外界對房產稅開征的預期已經大幅降低,也很少再有觀點將房產稅與不動產統一登記關聯起來。

1月7日,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宣布,截至目前,全國335個市(地、州、盟)、2789個縣(市、區、旗)完成職責機構整合,占比分別達到100%和98%。

據《中國國土資源報》報道,姜大明坦言,打贏這場硬仗,“難度很大”。2015年,國土資源部認真落實“全面發力、多點突破、蹄疾步穩、縱深推進”的改革要求,與編制、住建等部門緊密配合,加強部門協同,同時又借助專項督察力量強力推進,確保了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工作按計劃完成任務。此外,《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也於2015年3月1日正式實施,全國第一本不動產權證書同步頒發,信息管理基礎平臺上線試運行。

因為進展一度十分緩慢,縣級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工作成為國土部頭疼的大難題。為推進地方不動產登記機構和職責整合,國土部在2015年第四季度在全國開展地方不動產登記職責機構整合情況專項督察。專項督察之後要形成專門的督察報告報國務院。

督察之舉對地方政府施加了很大的壓力,這項工作的進度也隨之迅速加快。

截至11月20日,國土督察9個局分別組織了兩輪以上實地督導核查,累計派出77個督察組,到272個市、954個縣進行了實地督導,組織不同層次宣講455場,涉及1.2萬余人,市縣級職責機構整合進度大幅度提高,督察成效立竿見影。

姜大明表示,“十三五”開局之年,要鞏固拓展不動產統一登記成果。產權保護是對群眾權益的有效保護。2016年要重點抓好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在基層落地,力爭年底前所有市縣頒發新證、停發舊證,2017年實現登記機構、登記簿證、登記依據和信息平臺“四統一”。加快推進農村房地一體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

根據此前確定的不動產統一登記“時間表”,這項工作的總體安排是:從2014年開始,力爭1年內基本完成各級職責整合和基礎制度建設;2年內逐步銜接過渡,統一規範實施;3年內全面建立並完善各項制度;4年內建立有效運行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

在中國政府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初始,曾有輿論認為這是為了加大反腐力度,以及為房產稅開征提供基礎條件。

對此,國土部曾回應稱,不動產統一登記的核心價值在於保障不動產交易安全,有效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財產權,不是為了降房價和反腐敗,與降房價沒有直接關系,與反腐並沒有直接關聯。

隨著2015年中國大部分城市的房地產市場降溫,外界對房產稅開征的預期已經大幅降低,也很少再有觀點將之與不動產統一登記關聯起來。

編輯:劉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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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負利率時代,鎖定不動產、建商概念股 日圓將步上歐元貶幅 買日股趁現在

2016-02-08  TCW

日本實施負利率,專家認為兌美元的「一二五防線」遲早會破關,建議有觀光需求者分批買進,投資日股可趁拉回時分批布局。

日圓匯率,二○一六年極可能再次跌破「一美元兌一百二十五日圓」大關!

在今年開春第一個月最後一個交易日,日本央行破天荒宣布實施負利率政策,日圓應聲大貶二%。

歐洲央行總裁德拉吉自從二○一四年六月首次實施負利率政策以來,一年半內連降三階,來到負○.三%,帶動歐元一路狂貶,貶幅一度高達二二%。日圓,極可能走上同樣的路。

日本央行總裁黑田東彥雖未直接實施貨幣寬鬆,卻毫無預警的採用負利率政策,「他是在向市場宣告:『我還有工具可以用』!」摩根日本基金產品經理張台雲說。

瀚亞投信資深經理林元平指出,這次黑田祭出負利率,目的是要把金融機構留存在央行,總額約三十四兆三千億日圓(約合新台幣九兆五千億元)的超額準備金逼回市場,藉以刺激股市,達到預定的二%通膨目標。

一位礙於金管會規定,無法具名分析匯率走勢的外商投銀總經理認為,以黑田一宣布負○.一%,日圓就跌二%來看,只要負利率幅度達到與歐洲相同水準,一二五防線遲早破關。目前會在一百二十日圓左右浮動一段時間,但中長期必趨貶,建議有觀光需求的投資人可分三到四批陸續買進。

日股受惠將上修逾一○%

在投資布局上,麥格理證券出具的報告則是調降對日本十年期國債的報酬預期,看好具有通膨題材,例如不動產、建商等概念股,但對於金融、保險等受到負利率衝擊等類股則趨於保守。

「日股絕對是直接受惠的

首選,」張台雲分析,從去年十二月一日至宣布負利率當天,日經指數一度已跌一七%、破十年線,這次注射了負利率這管強心針,東証指數隨即上漲三.一%。張台雲認為,低檔上來修正至少會有一○%。還未進場的投資人此刻正是好時機,先前受傷的投資人也可考慮加碼攤平。

摩根投信建議,投資人可逐步加碼日本股市,並以美元對沖級別為主,避開日圓下跌的風險,趁拉回時分批進場,達五%到一○%彈幅後即可獲利了結,再找機會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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