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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小雞雞,1塊錢1個精準用戶,2天漲粉1萬人,運營妖孽就要這麽玩!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303/161638.shtml

靠小雞雞,1塊錢1個精準用戶,2天漲粉1萬人,運營妖孽就要這麽玩!
東方一柱 東方一柱

靠小雞雞,1塊錢1個精準用戶,2天漲粉1萬人,運營妖孽就要這麽玩!

小雞發卡這種神物,也不是年年都能有的。

本文系東方一柱(微信ID: East1Pillar)對i黑馬投稿

去年我投資了一個母嬰項目——TX媽媽,以微信公眾號為媒介,持續產出育兒知識的同時,佐以場景化的優質母嬰產品銷售,對標年糕媽媽。項目的最大優勢在後端供應鏈,由於特殊資源的導入,中國境內所有母嬰產品我們幾乎都能以極低的供貨價拿到。

我一年只投一個項目,看中的就會立刻出手,不僅出錢,還把自己也“投”進去,這也是矽谷流行的一種“責任型”投資風格。

這些是大致背景,不細表。

今年1月初,我去南京辦事情,吃過晚飯後和助理去逛夫子廟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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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到步行街中間時,看到一大半的人,不論男女老少,頭頂上都別著一個小雞發卡,抱著孩子的年輕媽媽,基本媽媽和孩子頭上都會有。我不禁驚奇地問了一句:現在這個這麽流行嗎?

95後女助理用一副“你out了”的眼神看著我,說:今年是雞年啊,這個小雞多萌啊,女孩子最喜歡了。

後來女助理纏著要,我只好在路邊的小攤上給她買了2個。不買不知道,一買嚇一跳,這樣的1個小雞居然要5塊錢?好坑爹,不就是一塊泡沫、一個發夾子加一個彈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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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助理表示,5塊錢是行業標準價,這個小雞的成本大概只有1塊錢,因為自帶特殊的“萌”屬性,特別受小孩子和媽媽的歡迎。之前微博上有人爆料,很多小商販靠賣這個,一天能賺5000元。在微博上一搜,發現這樣的“創富神話”,並不在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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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然是不會批發一堆小雞發卡然後拿到步行街上進行“創業”的,回到杭州後,這個事情也就翻篇了。

上上周,TX媽媽的運營合夥人小Z跟我說,十七叔,現在項目已經有幾百的種子用戶了,但是業務還不理想,需要想辦法讓用戶快速爆發起來。

我腦海里頓時浮現出了那個讓人愛不釋手的小雞。

我和幾個合夥人講了一下小雞發卡的事情,我說,是不是可以通過小雞發卡來吸引用戶?

小Z脫口而出,掃碼關註公眾號給媽媽和孩子送小雞!

我笑了笑,沒說話。

這麽俗套的運營方式,路邊掃碼送高檔水杯,公仔玩偶的多了去了,基本都沒人要,雖然小雞有“萌”屬性,但這樣做一定不是最佳方案。

我開始和他們分享小馬宋以前的一個Case,驗證了一個叫“tell me what you want, what you really really want”的概念。指的是運營/文案,必須要徹徹底底了解最終的需求,才能做好工作。

Case是這樣的:

暴風的HR跟小馬宋說,希望他寫個文案,公司需要招互聯網產品經理,把招聘廣告發出去。

小馬宋說,之前貼過很多招人廣告,但是都沒有效果,這次寫不是一樣沒有效果嗎?

HR低聲說:好像是這樣。

小馬宋說,那你究竟要的是什麽呢?

HR想了很久說,其實你就把互聯網產品經理的聯系電話給我就行了,我自己去挖

OK,到這里,真正的需求才露出水面,並不是一開始的“寫招聘文案”,而是“需要產品經理的聯系電話”。

後來小馬宋就分析,產品經理的出沒地主要在北京的幾個創業大廈,中關村,望京,西二旗,而這幾個地方,恰好都有西少爺肉夾饃的的店鋪。

於是他和西少爺合作,設計了這樣的一個傳單,主題是“把暴風魔鏡吃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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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少爺的一個原價19塊的普通肉夾饃套餐,搖身一變,成了只要憑產品經理的名片,就可以在西少爺店以1元吃到的“產品經理專屬豪華肉夾饃套餐”。而這個套餐里面包含的,依舊是一個肉夾饃,一個涼皮,一瓶可樂。

活動的效果是,收到了1000張產品經理的名片,成本只花了2萬塊。放眼互聯網,有哪個HR敢說,2萬塊能拿到1000份簡歷的?

Case分享完,我問小Z:不說別的,你怎麽解決掃碼拿了獎品後,用戶轉頭馬上取關的問題?

小Z埋下頭,沒有說話。

我繼續問她,當初我投你們的時候,你們跟我解釋的盈利模式是什麽?

通過電商賣貨賺錢。

我說,對。那你的目的是,究竟掃碼關註,還是賣貨?

是賣貨。

這時候,真正的需求才浮出水面:

並不是需要掃碼關註的用戶,而是需要用戶之後在公眾號里產生購買行為

於是,我把文案改成了這樣:

1塊錢=平臺購買優質母嬰商品的20元代金券+1個可愛的小雞發卡

看似依舊是一句話,里面卻大有玄機,我做了這樣幾件事:

把免費,變成了需要1塊錢

加入了平臺的20元代金券

把小雞從主要贈品的地位拉了下來,變成了次要

1為什麽要付1塊錢?

團隊眾人表示很不解,為什麽還要讓用戶付1塊錢呢?為什麽不直接送?

換位思考,如果你走在街上,通過地推獲得了某樣東西,可,白送的東西你們會珍惜嗎?

從產品設計上來說,如果用戶進來時就沒有在潛意識里養成付費習慣,而僅僅是貪小禮品的便宜,之後再培養付費習慣,是相當難的。

從用戶心理來說,在大街上走,迎面走來一陌生人,無緣無故送我一堆好處,總覺得有詐。

超市的“100元1件,加1元再換一件”,為什麽不改成“100元2件”?1元,是一個神奇的魔法數字,蘊含著意想不到的力量。它可有可無,但卻並不等於0,讓你不知不覺中卸下心防。這也是為什麽手遊公司,都會想盡各種辦法,一定要讓用戶“花出第1塊錢”:因為最開始的那1塊錢,偏偏是免費習慣的終結者。

220元代金券

20元代金券,如果地推人員把公眾號中的產品解釋得足夠有吸引力的話,可以抵禦住一定的用戶取關壓力,同時還能滿足用戶貪小便宜的思想。

3小雞的地位從主要變成了次要

我們設計產品的時候,很容易有先入為主的思想。

小雞一開始引入之後,大家就把他擺在一個非常重要的地位上去看待,其他的點子改了一圈了,唯獨這個被大家忽略。

這也是很多運營容易犯的錯誤。

實際上,在客戶的心中,潛意識里小雞是很重要的,而你反其道而行之,偏偏把小雞放在後面,這無形中給客戶一個心理暗示:這20元代金券比小雞更重要,地位更高。用戶怎能不重新審視你的平臺和產品?

年輕的小Z表示不服,覺得2個文案在實際地推情況中並不會有太大的差別。

我說:要不這樣,印兩套文案,一套寫你的,一套寫我的,怎麽樣?在地推現場做AB測試,咱們用事實說話。

小Z表示贊同。

AB測試需要樣本量的經驗公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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δ是希望檢測到的最小變化,p為轉化率,σ是樣本的標準差。

假設到達看到文案的用戶為80%,假設用戶掃碼轉化率為50%,如果想檢測出10%的效果差異(50%提升到55%),根據公式計算大概需要1600試驗樣本,2000個迎面走來的遊客就夠驗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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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在文印店打印展示牌

3天後,我們從阿里巴巴上訂購的1萬個小雞寄到了,我們便拿著小雞發卡和兩種版本的展示牌就上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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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雞發卡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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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Z的版本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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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版本B

於是乎,4個運營成員開始在吳山廣場,高銀街附近反複遊弋,這一帶人群集中,景點紮堆,在花費了1個多小時的嘗試後,終於把最優地推地點選在了杭州的河坊街一待反複遊弋。究其原因,其他的地區,行人的主要目的是“走”,而河坊街這個步行街,行人的主要目的是“逛”,且以外地遊客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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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地推區域

A小組2個人用的是小Z的“掃碼送小雞”的版本,另外的B小組兩個人用的是我的“1塊錢換20元代金券+小雞”的文案。幾個小時後,A小組的人發現,就算是求著讓別人掃碼,硬塞小雞給人家人家都不要,而B組已經累積了上百的精準媽媽粉絲了。

A組的人終於服了氣,開始用方案B。團隊成員在地推的進程中,話術越來越熟練,介紹平臺和產品越來越言簡意賅,周日全天統計下來,地推的掃碼關註成功率達到了令人發指的80%!其中還不乏很多媽媽來詢問諸如購買之後發什麽快遞,是否是保稅倉發貨之類的問題。

如下是一些地推的集錦,我一直跟著小Z,所以偷拍的都是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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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的兩天,我們大獲全勝,以1塊錢1個用戶的超低成本,成功加到了1萬的精準媽媽粉絲,為母嬰銷售渠道的建立賣出了完美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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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半天過去後的後臺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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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結束後的公眾號後臺統計

對於本次這個成功的地推運營案例,我總結了如下幾點,供諸君參考:

選對核心產品。當然,小雞發卡這種神物,也不是年年都能有的;

把握用戶掃碼心理。在當今遍地互聯網+的時代,掃二維碼並不是什麽新鮮事物,一般人都認為送的禮品的價值並不值得TA掏出手機;

找到那個“really really  want”,發掘真正的需求。思考過程很重要,我們要的是用戶付費,而不僅僅是簡單的掃碼關註;

設計簡單的上手流程。運營團隊的4個人之前都完全沒有地推經驗,但是這兩天內成長神速,幸好前期業務的複雜性設計得足夠簡單,用戶可以快速Get到產品的核心;

如何讓用戶關註後不取關?通過後續的有力誘惑形成黏性,之前我們還想過通過公眾號里搞“誰是戴小雞的最萌寶寶”評比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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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妖孽化”的共享經濟:本質、真相、困境與終局

來源: http://www.iheima.com/zixun/2017/0804/164472.shtml

已經“妖孽化”的共享經濟:本質、真相、困境與終局
黃有璨 黃有璨

已經“妖孽化”的共享經濟:本質、真相、困境與終局

“共享經濟”的商業化之路,也許註定會面臨更多考驗。

來源 | 黃有璨(ID:owen_hyc)

文 | 黃有璨

(1)

如果要給已經進行過半的2017年找一個熱詞,“共享經濟”一定是一個可以入圍的選項。

有些出人意料的,進入到經濟下行周期的2017年,“共享經濟”不僅沒有降溫,反倒似乎變得更加火爆起來。

從共享單車、共享籃球、共享充電寶、共享雨傘、共享床鋪、共享按摩椅,甚至是共享女朋友……一時間,各種與“共享”有關的概念和項目層出不窮,無論創業者還是資本都發瘋似的開始往里紮,似乎我們真的開始來到了“一切都可以共享”的時代。

這場景,像極了2015年時,O2O大潮下,一切你想到想不到的服務都開始“上門”的時候。

然而,2015年的那波潮流中,包括“上門洗車”、“上門洗腳”、“上門做飯”等等在內的O2O項目,事後都被證明大都只是創業者和資本們美好的臆想,既難以支撐起一個成熟的商業模式,也很難對於某種恒定的用戶需求提供穩定、可預期的解決方案。

而當下,在整個互聯網業內,“共享經濟”也正面臨著越來越大的爭議,開始被一部分人視為是某種“妖孽”式的看不懂也琢磨不透的存在。

以至於,當下在行業內,也慢慢出現了這樣的說法——

生態、情懷、共享,堪可並稱當代互聯網三大被炒爛了的概念。

站在“共享經濟”已經無處不在甚至顯得有些泛濫了的這一年,我們似乎有必要冷靜下來,重新對於所謂“共享經濟”進行一些更為深入、理性的思考。

(2)

談論“共享經濟”之前,我們有必要先界定一下,到底什麽是共享經濟?

如果回歸到發展路徑和屬性來看,可能存在兩種意義上的“共享經濟”。

2

最初意義上的“共享經濟”,起源於美國,其目標導向在於“通過閑置資源的共享並將其與有短期使用需求的用戶間實現匹配,從而實現社會效益的最大化”。在這個過程中,使用者可以以較低的價格享有服務,而資源占有者則可以利用資源的閑置時間而獲得收益,大家各取所需。而Airbnb和Uber、乃至Zipcar等等,都成為了這一階段中的代表公司。

而這種以“致力於解放已有閑置資源”為導向的“共享經濟”,也往往被視為是較為純粹的“共享經濟”。我們不妨稱之為“A類共享經濟”。

而進入到2015年之後,“共享經濟”的邊界開始被擴大。雖然仍然關註於“推動社會資源匹配和使用效率提升”,但是否一定是要通過“撬動閑置資源共享”來實現,則開始有了不同的做法——由此時開始,開始有越來越多的“共享經濟”創業項目選擇了自己集中采購或生產大量物品,然後通過出售其臨時使用權獲得回報的模式,其中以摩拜和ofo等共享單車為首。

這個階段的共享經濟,其導向開始全面轉化為“弱化’物權’,強調’使用權’”。

本質上來看,它其實已經高度近似於是一種不折不扣的“分時租賃”模式——它立足的基礎不再在於“挖掘已有的閑置資源”,而是在於“我能集中提供一批產品的’短期使用權’”,並依靠持續出售產品的短期使用權而獲利。

我們不妨稱之為“B類共享經濟”。

然而,A和B二者之外,可能還存在著一類“偽共享經濟”。

在我看來,一個共享項目之所以能夠區分於過往的一些線下傳統生意被稱之為“共享經濟”,可能在於兩點,也恰是這兩點,令之可以顯得顯著比傳統生意更加創新,效率更高——

1.它並非如傳統線下模式一樣,是純粹依托於自然流量看天吃飯的,而是把需求和供給雙方都集中起來進行運營,再統一通過線上方式來重新進行供給端和需求端的匹配,並可以通過運營手段持續提升其匹配效率;

2.它面向解決的並非是用戶“隨機性”的需求(所謂隨機性需求類似於用戶逛街過程中湊巧看到了一個娛樂項目受之吸引,於是決定去嘗試一下,但在逛街之前用戶其實沒有這個需求),而是特定場景下目的和訴求非常明確的需求。

但我們當下正在面臨的局面,卻是大量“吃自然流量+隨機消費”型的業務,開始雨後春筍般,匪夷所思甚至幾近強行試圖要與“共享經濟”沾上點邊(舉例,考慮一下原有的租書店搖身一變自稱為共享書店,原有遊戲廳、網吧等自稱為共享遊戲機、共享電腦等),類似的現象,在業內也飽受詬病與非議。

在我看來,這類“吃自然流量+隨機消費”型的所謂共享產品,是不折不扣的“偽共享”。

“偽共享”的出現,很大程度上跟2017年的資本圈缺乏可追捧的概念和風口,從而紛紛紮入“共享經濟”這個這一年里為數不多的還可以炒一炒的領域有較大的關系——從來資本與“概念”,都是互相催生的。

但,如果排除掉這些純粹只是來蹭個概念的不靠譜玩家與項目,我們上面提到的A和B二種共享經濟之間是否真的存在著本質化的差異?

(3)

如果站在商業立場上看,我傾向的答案是:更加註重“解放現有閑置資源”的A類共享經濟與更接近於“租賃”模式的B類共享經濟之間,或許只是切入點不同,而並不存在根本性的差異。

本質上,無論A還是B,最終必然走向一個成熟的商業項目。而一旦回歸到商業本質,任意一個項目終歸都是要進入到某個可行的市場領域尋求逐利的。

這樣一來,你可能會發現,也許所謂“共享經濟”,只是切入某個現行成熟的商業市場並試圖最終形成壟斷,獲得利益最大化的一種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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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姆.斯利在其2017年出版的著作《共享經濟沒有告訴你的事》當中,毫不留情的揭露了這一切——在他看來,當下的大部分共享經濟公司的必然會經歷的典型發展路徑,事實上是先打著“分享”的旗號,通過種種方式逃避監管,一步步壓低使用其平臺的勞動者的報酬,從而可以切入某個成熟市場中收獲較大市場份額,並逐漸形成壟斷,最終,再在此基礎上獲得巨額利潤。

回顧起來,無論是滴滴、Uber還是Airbnb的發展,都與這一路徑是高度吻合的——在早期,人們享受著“共享”帶來的便利和優惠,也漸漸形成了牢固的使用習慣,滴滴、Uber還是Airbnb也借此得以進入到出行和差旅住房市場,但當最終市場業態接近終局時,你會發現,在各大共享平臺中無論叫車還是住房的價格都在顯著回歸,甚至在繁忙時,一個用戶可能要支付原本車價的2-3倍才能叫到車。如若考慮到整個市場中的出租車數量並未出現太大變化,這可能意味著平臺已經具備了借由壟斷地位擡高市場價格,從而最終收獲更多利潤的力量。

假使有一天共享單車大戰也接近終局,最終仍然出現一家獨大的局面,你猜會不會也會出現在該領域內一家獨大壟斷一切呼風喚雨的局面?

以這個邏輯看來,“解放閑置資源”和“分時租賃”之間,在商業上或許註定殊途同歸。這無關於道德倫理,只關乎於商業邏輯。

這樣看來,拋開我們上面提到的顯著的“偽共享”項目,在諸多A型和B型共享經濟項目之間,或許只存在某個項目的商業路徑能否走通的區別,而不存在“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商業”,又或是“A和B到底誰才是純粹的共享經濟項目”的區別。

(4)

所以,如果理性的思考,在各種從籃球到衣服到按摩椅到床鋪,在各類琳瑯滿目的“共享”項目中,到底哪些“共享”才是真正靠譜和可行的?

我們來看一個故事。

假如,身在帝都的你今天搬家,因為要搬運的東西太多太沈重,你強烈覺得自己需要一輛貨運手推小車來幫助你完成搬家。你可以選擇買一輛,但一想到你如果花掉近千元大洋買完一輛貨運手推小車後,很可能你接下來2-3年內都不會再用到它,相反,為了存放和維護這輛手推小車,你卻需要耗費大量精力和投入成本,比如你需要為它找到一個固定地方來存放,你會擔心放在家里孩子會不會碰到發生危險,定期你還要打掃擦拭一番以至於不讓它變得太臟……

於是,你猶豫了。

這個時候,如果有人告訴你,他知道一個“共享手推小車”的平臺可以出租手推小車,你覺得你會不會眼前一亮趕緊上去試試看?

所以,上面的描述,構成了一個事物在供給端“可被共享”的首要前提——用戶雖然對某一事物的使用需求是剛性的,但該物品售價較高,使用頻次卻往往較低,因而用戶擁有該事物所產生的便利性和用戶因為占有而必須支付的成本(如閑置成本)將接近互相沖抵。故:擁有類似需求的用戶可能會越來越不傾向於“擁有”該事物。

沿著剛才的故事情節繼續往下。

假如你現在真的打開了一個“共享手推小車”的APP,試著要在上面租一輛車,但花了15分鐘找了半天,你卻發現整個APP中,離你最近的可供租用的手推小車,離你可能有10公里遠,且一旦租用,必須上門自提,且用完後歸還也必須自己送還。對比起來,可能離家門口500米的五金雜貨店就能花上幾百塊買到一輛小車,你覺得你還會選擇租用嗎?

所以,這構成了共享經濟在用戶消費端能夠發生的另一個重要前提——供給端可以基於地理位置上相對集中和充分,能夠確保用戶產生需求後獲取“使用權”的便利性,且用戶的使用成本必須顯著低於購買占有成本。

我有點不記得曾經是在哪本書里看到過這樣一個案例,說的是矽谷最早投身“共享租車”的Zipcar,早年發展時增長一直非常緩慢,直到後來,他們基於某個區域做了一個嘗試:在該區域中大量投放車輛,並建設租車點,確保該區域內任何一個用戶只要想要租車,最多在步行5-8分鐘內必定可以到達一個Zipcar的租點,從那之後,Zipcar的業績開始了相較之前幾何級的增長。這個案例的背後,也正影射著我們上面提到的這個前提。

繼續回到故事。

假如你就是那個“共享手推小車”APP的運營方,現在,在你的APP里已經有了數量足夠多的手推小車可供用戶租用,你也已經成功解決了我們上面提到的用戶使用成本的問題,可以確保用戶在產生需求後,15分鐘內肯定可以拿到小車。

但是,你在運營了3-4個月後卻發現了兩個致命的問題——

你發現,在消費端,雖然在某些情況下租用小車是剛需,但存在這類需求的人群基數其實是很小的,平均下來,在一個區域內,你一個星期能接到1-2個訂單就不錯了;

為了降低用戶的還車成本,你設置了一些固定還車點,但卻發現在這樣的方式運轉下,小車的損壞率和丟失率都很高,平均每4-5次租用就會帶來一次損壞或丟失……;

試想,在這樣的背景下,這個項目還能做嗎?

所以,“共享經濟”要能夠成立的第三個重要因素,關乎於商業——

在一個共享經濟項目中,你的預期收益要能夠大於預期成本(包括維護成本、初始投入成本、存放成本、防盜成本等)之和,且面向整個市場的預期收益必須能夠帶來商業想象空間。

(5)

假使以我們如上的幾個思考和結論來重新審視目前我們可以看到的諸多“共享”項目,或會得到一些有趣的答案和判斷。

我們不妨來做一些簡單的思考和延展假想。

對於“共享籃球”這樣的項目,符合“剛需+使用頻次低”的界定嗎?對於那些視打籃球為剛需的用戶來說,他們是不是應該會更高頻的打球?一旦打球變成高頻,他們是不是更應該選擇自己擁有一個籃球才更合理?另外,籃球屬於使用時可多人共同使用的物品,所以,即便打球對我是剛需且我又真的不傾向於自己買個球,我是不是只要知道我身邊誰有球可以借就好了?更何況,擁有一個籃球的成本並不算太高。

對於一個號召家長們把自家孩子的玩具共享出來可供租用的“共享玩具”項目,雖然目前家庭中普遍存在的玩具閑置的現象是不爭的事實,但如何應對小孩玩玩具損毀率高的現實問題?假如租來的玩具小孩玩起來損毀率天然就很高,為什麽家長們不選擇自行購買呢?此外,對於租賃玩具而言,衛生狀況也是家長們極度擔心的一點,但假如你要每次都給每個玩具消毒的話,你的成本又將急劇上升,損毀+折舊+衛生……這些成本加在一起的話,玩具真的能夠滿足“預期收益大於預期成本”的條件?

對於一個“共享輪椅”項目,要在供給端做出多少儲備和投入,才能滿足“用戶獲取便利性”的條件?如果我租用一個共享輪椅的結果是我必須去6公里以外的某地自取,那我還會選擇租用嗎?

同理,包括“共享服裝”、“共享充電寶”、“共享床鋪”等等在內的諸多項目,當你以類似的邏輯去試著思考和驗證它們時,你也會得到一些有趣的答案。

如果結合上面的邏輯粗粗想來,或許倒是一些售價較高、易被閑置、折舊不會根本性影響使用、本身可供持續使用的生命周期更長,且能夠使用較合理方式解決“被盜+損毀”問題的事物更適合被共享。放開猜想一下的話,例如Xbox或PS4等售價不低的遊戲機是否更有可能?

但無論如何,看起來,真的特別適合“共享經濟”的事物,應該已經不多了。

(6)

我們不妨再把視角回到當下。

放到2017年的大環境下看,一方面是依然層出不窮各種稀奇古怪的共享經濟項目,另一方面,現有的一些具備標桿意義的共享經濟項目,也正漸漸來到深水區。

無論是誕生於2008年的Airbnb,誕生於2009年的Uber,誕生於2012年的滴滴,還是從2014年開始漸漸火爆起來的共享單車,正都越來越多的面臨著一家企業在其發展過程中所必須面對的,也是最至關重要的現實問題——盈利。

如前所言,當我們放長周期以商業角度來審視“共享經濟”時,它們看起來其實更像是通過一個細分切入點進入了某個市場的一種行為或策略。

而現在,在出行、住宿等領域,領頭的共享經濟企業們已經占據了足夠多的市場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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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上看,任何一個互聯網產品,在已經獲得了足夠多的用戶,並占據了他們足夠多的使用頻次和時間後,一定會自然而然的轉向商業化導向,試圖獲取到更多利潤,這個邏輯,哪怕一貫號稱“克制”的微信也無法躲過。

於是你會看到Airbnb的房價和滴滴的打車費都在漸漸上漲,你會看到滴滴還在試著擴大自己的邊界不斷上線了租車等業務的同時也試著推出了“豪華車”等商業化產品。不出意外的話,共享單車也會漸漸停止“免費”的補貼,開始試著自我造血。

然而,“共享經濟”的商業化之路,也許註定會面臨更多考驗。

無論是前述A和B當中哪一種類型的共享經濟,其誕生之初,之所以能夠獲得強大的社會認同和輿論支援,或許在於他們都存有一個共同的價值訴求——希望用更少的設備數量,服務好更多的人,提升整個社會的運轉效率。

然而,在商業世界中,隨著企業的發展和一個領域內競爭的加劇,這個原有的核心理念,正在變得越來越立不住腳——當共享單車在許多城市已經幾近“泛濫成災”,擠占了大量公共資源,甚至是開始為城市街道管理帶來額外成本和難題之時,你還能認同它們是在“用更少的設備數量,服務好更多的人,提升整個社會的運轉效率”嗎?

此外,“共享經濟”們一旦開始追求商業化和規模化,也必將在安全、規範、監控、服務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進而無限將服務標準化。然而,這些東西,不正是最早“共享經濟”們試圖顛覆和革命掉的東西嗎?

如此種種,都極容易讓輿論和社會漸漸站到“共享經濟”的對立面,而一旦失去強大社會認同和輿論支援的支撐,共享經濟的商業化之路,每踏出一步,如稍有處理不慎,都將容易招至更為猛烈的反彈——此前滴滴出行在完全取消補貼後曾經階段性遭遇的猛烈吐槽,正源自於此。

從這個角度看,我傾向於認為,既然是任何一家能夠走到市場規模較大化,有資格開始追求商業化的共享經濟公司,其商業化進程亦或必然是一個至少2-3年周期(甚至更長)的漸進式過程,需要抱有足夠強的隱忍和耐心,才有可能沖破桎梏,而鮮少能夠一蹴而就。

而所有懷揣著憧憬奔著“風口”在近兩年一頭紮入共享經濟大潮的創業者,亦當看清此點。

(7)

最後,我們不妨來重新審視一個問題:共享經濟的終局是什麽?我們又該如何看待它?

在我看來,隨著人們的時間、精力越來越稀缺,擁有一件非高頻使用型事物對人們帶來的額外成本亦必將越來越高,如此背景下,“共享經濟”或將成為一個長期存在,且或會持續湧現出各種不同的“共享經濟”項目。

且,在某個市場領域已被充分填充後,該市場或會往進一步細分的方向發展,就如滴滴在打車出行市場趨於飽和後上線了“豪華車”,而共享租車領域的微型電動車租賃項目也開始持續出現。

此外,一切共享經濟的終極追求,或許都是在起始階段借由犧牲掉少數人的利益為代價,進入到某個特定領域內形成壟斷,追求利益最大化,並借此完成該領域內新一輪服務標準和科學技術應用的升級和更叠。

認清上述此點後,或許我們才可以更客觀理性的去審視它——

或許它誕生之初的本意是好的和善意的,但在一個資本和市場驅動的環境中,它必然需要接受資本的驅動,追求增長、財富和利潤,走上一條與最早它被人們所鼓吹的形象截然不符的道路,產生“資本的惡”。

然而,正如《共享經濟沒有告訴你的事》一書中寫到的:“解決複雜的社會問題是沒有捷徑的,遏制共享經濟的惡也沒有捷徑”。

所以,我們既不應用過於理想化的視角來要求“共享經濟”,也不應對之抵觸和恐懼,我們只需要明白和理解:它或許只不過是商業環境下的一種必然產物,伴隨在它身上的一切美好與惡都是自然且合理的,我們或許應該以更長遠和宏觀的視角來看待它,而並不需要一定要在它身上打上幾個蓋棺定論的標簽。

而如果是要站在更長遠和宏觀的視角上,我傾向於相信,共享經濟一定會帶來諸多服務和消費領域的更叠和升級。

這就如同,互聯網也曾經帶來了諸多“善”和“惡”,引發過無數爭議,最終卻幾近被公認為是“史上最偉大的發明”之一一般。

至於“共享經濟”們的規模化盈利,目前看起來,除了苦苦熬過,做時間的朋友之外,似乎難有他法。

或許,借由主動向政府示好,主動納入政府的監管體系下,從而更快、更加名正言順的實現商業化,亦會是其中的選擇之一——至少,在這條可見的路徑上,政府和法規,一定是一個繞不過去的關口,也可能是最後的一個關口。

只是,以這個邏輯看,會不會當下的諸多共享經濟項目面前,只有兩個選擇,要麽如流星煙花般一閃而逝,要麽,則是在漫長蟄伏後徹底完成了對一個行業服務標準、流程和底層技術方面的全面升級,無限趨近成為新時代的一方霸主?(完)

共享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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