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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南十八億元詐騙案 中方包庇幕後主謀

2000-12-04  NM




▲九七年時黃曉江(左)榮登最年輕紅籌老總一職,是主席孫觀的心腹。廣南案中,黃曉江轉作污點證人,指證孫觀,但孫觀一直逍遙法外。

香港中資界有史以來最大宗商業醜聞,廣南集團十八億元詐騙案,其集體造假賬的驚人內幕,因近日上庭審訊而全面曝光。 廉署經歷兩年的追查下,廣南案愈揭愈臭,不單揭出廣南高層於九六年後兩年半內,為了作大公司盈利三億五千萬,不惜串通外人,製造虛假交易來訛騙銀行發出信用狀,以至私人將公款挪用炒股票,目無法紀;而且更令人咋舌的,是廣南高層蛇鼠一窩,董事局內十名執行董事中,便有八位涉嫌串謀詐騙。 廣南案於去年初引爆,由於牽連甚廣,涉案人士有人棄保潛逃,亦有人畏罪自殺,或是鎯鐺入獄。然而背後負責策動這宗有組織、有預謀、詐騙行事有如行軍的幕後主腦人——前廣南集團主席孫觀,至今仍逍遙法外。

 

 

▲擁有廣州暨南大學經濟碩士的黃曉江,差半年便居港七年,如今要在監獄中度過。

廣南集團向是廣東省駐港機構粵海企業的附屬公司,主要從事輸港的鮮活牲口及蔬菜貿易,是一盤現金流量極大的生意,所以成為粵海內一個重要的收入來源,九一年時營業額有十五億元。

由於廣南在粵企集團內地位重要,能登廣南揸弗人寶座的,自非等閒之輩。九一年中,原是中山市外經貿委主任、中山水產進出口(集團)總經理的孫觀,來港出掌廣南董事長。孫觀來頭不小,在中山市時,他有出任中山市副市長的姊夫湯炳權撐腰;來港後,軍人出身的他,與廣州軍區的軍頭關係稔熟,而在粵企集團內享超然地位,加上粵企集團董事長何克勤,處事待人一向和稀泥,更形成孫觀在廣南大權獨攬。

九三年,廣南集團部署分拆上市,成為孫觀事業的轉捩點。那年他只有四十七歲,而粵企董事長何克勤已六十三歲,坐多兩年便退休,將由誰人接任,便成為集團上下的「猜謎遊戲」。

對這個集團最高領導人寶座覬覦已久的孫觀,自然要博取表現,最直接方法,便是催谷廣南「快高長大」,業績及股價勝過粵海投資。原來,粵企集團當時的上市旗艦是粵海投資,而廣南於九四年十一月正式自粵企分拆上市時,形成集團內兩大上市勢力。孫觀要贏,他採取了「非常」手段,便是偽造交易來「吹大」盈利,令業績年年有增長,令廣南踏上了「不歸路」。

軍管造數秘密組織

 

▲通輯 梁鎮泉 

 

▲通輯 黃炳桐

 

▲通輯 杜南海

 

▲通輯 梁小謙

 

▲通輯 鄭漢宏

為了方便控制廣南,他自九三年起先後「提拔」自己人入董事局,包括當年只有廿九歲的黃曉江、主管財務的杜南海(卅七歲)等五人,令董事局內的九票,有六票操在他手上。

而在他的指揮棒下,廣南一個秘密「造數」組織亦開始運作,經常在中港兩地開會,會議由孫觀主持,出席的董事及財務高層,全部是共產黨員。

會議主要商討如何誇大公司盈利,並且制定操作指引。軍人出身的孫觀,管理廣南猶如軍隊,連詐騙手法亦講求紀律。在他與杜南海訂出盈利目標後,便由黃曉江負責與部門經理會面,指示他們將利潤「調高」,然後進行造假賬的連串非法勾當。而黃曉江的財務手下,亦負責監督各附屬公司的「造數」進度,而且每月呈交財務報表,有必要時會作出調整。

根據案情透露,廣南自九六年後的兩年半內,便偽造了三億五千萬元的利潤,為廣南營造了年年業績有增長的假象。但扣除上述假賬,廣南九五至九七年三年利潤其實是原地踏步,每年只有一億三、四而已。

吹大盈利偽造交易

 

▲廣南利潤「吹水」表

其實,廣南「吹大」盈利,以達至粉飾業績,及支持股價的作案手法異常簡單。首先,是廣南高層串通外邊的貿易公司,簽訂虛假交易,然後將偽造文件向銀行申請信用狀。如此一來,廣南便可將交易及產生的虛假盈利入賬。

同時,串通的貿易公司便會將信用狀向銀行進行貼現,套回的資金,扣除貿易公司應收的百分之零點一至二的佣金後,全數轉賬至廣南高層控制的數間英屬處女島公司戶口,神不知鬼不覺。這一步,令廣南高層非法套取到一筆資金,可以挪用去炒股票賺短錢,粉飾公司利潤。

而廣南自九六年至九八年底,透過虛假交易及偽造文件,曾先後向多間銀行訛騙達十八億元信用狀貸款。而虛假交易涉獵甚廣,由進口泰國白米、鰻魚飼料的白魚粉,以至煙草機器乜都有。

例如今年六月審結的一宗泰國白米詐騙案,便是由廣南高層,串通已「走路」的前澳門立法委員陳繼杰的大嫂,製造虛假九萬噸泰國白米交易,向十六間包括東亞在 內的銀行,訛騙四億三千萬元信用狀貸款。陳繼杰大嫂將信用狀貼現後,取回百分之零點一五佣金後,餘款轉回廣南高層的秘密戶口中。

作大潮實盤數上市

 

▲九七年底,鍾光超(右二)坐正粵海企業董事長位置,與許浩明(左二)和粵海投資副總經理蔡靖華(右一)談笑風生。

廣南高層串謀「造數」最典型的,要算是為潮州實業分拆上市的部署。潮州實業是廣南附屬企業,以飼養鰻魚貿易為主。孫觀作出指示,要潮州實業於九七年分拆上市

由於公司市值端賴盈利而定,以一般公司市盈率十倍計算,即公司如有一億盈利,其上市市值便有十億。要令潮實上市時更值錢,「製造」盈利便成為當時廣南「造數」組織的最大目標。

九七年八月,亞洲金融風暴掀起,潮州實業生意受影響,做不到申請上市公司,第三年要有盈利的要求。於是孫觀於十月在港召開一個秘密會議,議決挪用四千萬元去炒股,目標是賺取一千五百萬,為潮實製造貿易利潤。

剛於九七年升為董事總經理的黃曉江,今次親自操刀。在孫觀簽字下,他首先自潮實賬戶內,調走四千六百萬元往兩間由他控制、在英屬處女島註冊的公司內,並分別在正達及衛達開設證券戶口,注入二千六百萬及一千九百萬元,在九七年十月中開始大肆炒作廣南、廣信(香港)、金源米業等關係企業的股份。

為了掩飾調走的資金,黃曉江於是偽造一項價值四千六百萬的七千噸鰻魚飼料白魚粉交易,剛好可以對數。

訛騙信用狀貸款炒股

 

▲去年底,李國寶(右二)以債權人身分與一眾銀行家出席粵海重組的記者會。左一是渣打代表戴維思,左二是中銀代表劉金寶。

廣 南高層這種無法無天,利用虛假交易製造盈利,訛騙銀行套取信用狀貸款,以進行炒股圖利的行為,遲早會出事。而事實上,集團財政在長期虧空下,不時要以假文 件騙信用狀融資來冚數,早已左支右絀。而以支持股價為名,不務正業大肆炒股,亦令集團焦頭爛額,單是九七年,廣南高層挪用二億四千萬元,在東泰及正達開設 的兩個證券戶口,炒賣廣南正股及換股債券,當時便損失了千五萬元。

亦由於廣南高層偽造文件已成「慣技」,結果遭「自己人」有機可乘穿櫃桶。如已棄保潛逃的前集團助理總經理黎瑞華,便是涉嫌串通陳繼杰等公司,於九七年三月至九八年六月期間,偽造三張買煙草機器的合同,向銀行申請千五萬美元信用狀,陳繼杰等人將信用狀向南非銀行貼現後,並無將餘款轉回廣南高層戶口,分明是「食夾棍」了。

廣南集團與高層的這盤「混賬」及非法勾當,最終遭揭發調查,除了是有人向廉署告發外,亞洲金融風暴引爆中資債務危機亦是主因,加上廣南有人「裡應外合」有以致之。

籠裏雞揭廣南混賬

 

▲廣南上市後大肆擴張業務,九六年收購廣南超級市場共二十二間。

九七年十月,廣東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因無力償還巨債後宣佈執笠。影響所及,負債高達二百二十億的粵海企業,不利傳言四起。當時剛坐正做粵企董事長的鍾光超,急如熱鍋上螞蟻。於五月時才加入的粵海投資董事總經理許浩明,早已聽聞集團內的問題,而且與孫觀一向不和。於是,許浩明向鍾光超獻計,表示「前朝」留下好多問題,若要掃地雷,只須查清賬目,然後呈上北京劃清界線,便可事不關己矣。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一直想清剿廣東幫的江澤民及朱鎔基,於是抓緊機會,先關廣信,然後整頓粵企,派來朱氏心腹王岐山,委託高盛做財務顧問,畢馬域入粵海企業查數。不查猶自可,一查之下便「捅出」粵企旗下的廣南集團,有三十五億元隱藏負債。

畢馬域不單揭發廣南賬目有不正當交易外,而且有大量貿易融資過去一直未計入債務之內。由於事態嚴重,於是有人向廉署舉報。畢馬域的報告,亦令基金界及分析員嘩然,歐美基金嚇至雞飛狗走,廣南股票被狂沽,一日內跌一成三至五角水平。而廣南非執行董事曾文強,更在廣南公佈債務前一日,以一元四角沽售手頭三十萬股廣南股份。

廉署行動 孫觀出走

 

▲廣南案詐騙四部曲

 

▲廣南案「爆發」過程

廉署行動一浪接一浪,接二連三拘捕涉案高層。直至今年八月中案件上庭時,揭示出廣南董事局內十名執行董事中,有八人涉案;其中六人更被正式通緝,包括廣南案主腦孫觀。而自動投案的主犯黃曉江,近日被判入獄六年,兩名從犯入獄四年。

廣南事件,不單引發出紅籌官商的集體詐騙問題,而上市公司監管亦有漏洞。原是廣南核數師的德勤會計師行,以至廣南三位非執行董事,李國寶、溫嘉旋及曾文強責無旁貸。

現任廣南核數師畢馬域,指德勤核數期間,九七年度有十億元賬項應作撥備而未撥,並要求會計師公會調查德勤有否失職,雙方一度鬧上法庭。上週廣南案甫上法庭時,德勤合夥人方俠對本刊說:「核數師並非一個保證,只是給予一種安慰(comfort ),因為我哋都是靠董事局提供資料做核數,並無權力向對方施壓。」

至於非執行董事,「根據公司法例,非執行董事責任上都幾大,負責監察董事有否失職,不過佢哋被董事局瞞騙亦可以體諒。」方俠說。身兼廣南主要債權銀行的東亞銀行董事長李國寶,已與溫嘉旋於去年辭任廣南非執行董事職務。

向有「市井大班」之稱的孫觀,以往見記者時談笑風生。不過自去年二月被撤職後,已返回廣州,一直為自己的罪行四處解釋。今年中,市傳孫觀中風,一代「造數王」落得如此下場。

而事實上,由於中、港並無引渡條例,大陸方面無意放孫觀來港受審,以免牽連更廣。上週上京述職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與北京官員除商討公安法等事務外,並向北京表明,港府將結束廣南案的調查,以免為中國政府帶來更多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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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債曝烏龍詐騙案

http://www.capitalweek.com.cn/article_14723.html

12月9日上午,劉平、靳福東的家人和代理律師就鐵道部拒兌1995年鐵道債一事前往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進行立案。隨後,本刊記者採訪了兩位當事人及代理律師。面對記者,劉平直搖頭嘆息,稱立案並不順利,並向記者講述了這件歷時兩年半的風波。

今 年46歲的劉平是山東省曲阜市陵城鎮陵北村的一個普通村民,穿著樸素,酷愛收藏。2010年5月末,一張來自濟南鐵路公安局的調取證據通知書將劉平捲入了 一場「鐵道債詐騙」的烏龍風波。一年半後,公安局歸還調取證據,並表示不存在詐騙,但劉平等人持有的面值255萬元的1995年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卻不能兌 付。

幾經波折的劉平深覺不平,與另外兩名當事人靳慶華、靳福東委託北京市煒衡律師事務所楊航遠律師,準備將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下稱「鐵道部」)、中信建投證券有限公司(下稱「中信建投」)和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夏證券」)齊齊告上法庭。

鐵道債風波緣起

劉平、靳慶華、靳福東三人是山東同鄉,也是相交多年的朋友。這場鐵道債風波正是從靳慶華開始,由其三人持有的、面值共計255萬元的1995年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引發的。

靳 慶華是山東省鄒城市嶧山鎮人,一家六口,生活拮据,現在在廣東東莞打工為生。2009年初,靳慶華因為超生需要向當地計生部門繳納6萬餘元的罰款,但由於 經濟困難難以支付。不得已之下,靳慶華拿出手中有3萬多元的鐵路債券,計生部門表示如果該債券有效可以以此償付。隨後,靳慶華帶著37張債券前往北京進行 兌付。這筆債券正是1995年由鐵道部發行,華夏證券承銷的中國鐵路建設債券,單張票面價值1000元。該批債券是鐵道部繼1992年7月後,第二次發行 債券。靳慶華在電話裡告知記者,他持有的債券全部來自其山東同鄉劉平,劉平因欠靳慶華債務,屬於抵債性質,當時劉平告訴靳慶華,這些債券可以收藏,也可以 拿到市場去賣。

劉平告知記者,「這些債券我也不是一次性買來的,最早買的時候大約是1998年前後,2008年才開始大批的買。我在北京、上海、河南、成都等多地打聽,只要市場上有我就買。當時也沒多想,就覺得鐵道部是國家大單位,信用度肯定好,發行的債券也是AAA級的。」

靳慶華拿著這37張債券來到北京,卻被告知華夏證券已經破產清算,於是他找到了接收華夏證券全部證券業務的中信建投。經過雙方溝通,中信建投向鐵道部匯報了該事。隨後,鐵道部資金清算中心工作人員洪泉和中信建投的被授權人將這37張債券送往西安進行鑑定。

2009 年7月3日,該債券的印刷機構西安西正印刷有限公司出具了鑑定報告。鑑定報告稱,「經我公司技術人員鑑定,上述票面基本情況符合印刷原樣,防偽技術符合原 樣,票面本身應為我公司印製。但此37張票據號碼段跨度較大、號碼有不連接現象,且票面無發行章,故本鑑定只對票面本身負責,對票面以外的發行與流通過程 不負責任。此鑑定一式四份。鐵道部一份,中信建投證券有限公司一份,持券人一份,西安西正印刷有限公司存檔一份。」

當天,中信建投與靳慶華 經協商後簽署了《債券買賣合同》。中信建投作為甲方,同意在與鐵道部的代表共同檢驗證明標的債權為真實後購買該債券,並向乙方靳慶華開具收據。中信建投以 50320元(其中:債權本金37000元,利息13320元,該購買款金額扣除了乙方應繳的個人所得稅3330元)購買了靳慶華手中的37張債券。

在 這場交易中,針對標的債券,中信建投採用的方式是「購買」,而非「兌付」。上述合同中也明確陳述,「甲方與鐵道部對乙方的債券兌付債務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關 聯。本合同僅適用於甲方對乙方持有的本合同項下標的債券的購買,不代表甲方將對乙方與鐵道部已發生或未發生的任何其他爭議承擔任何責任。」

針對該事件,記者致電中信建投,其工作人員表示知道此事,但不便以個人身份接受媒體採訪。隨後,記者聯繫中信建投總裁辦,但目前還未得到答覆。

至此,37張債券的買賣告一段落,但這僅僅是此後更大風波的一個開始。

將手中的37張鐵道債賣出後,靳慶華此時手中還有該類債券面額30萬元左右。有了之前的經歷,靳慶華很快聯繫了鐵道部,想將其餘的債券一併兌付,這對經濟困難的他來說無疑是個巨大的意外收穫。可是這一次,他不但失望而歸,還惹上了官司。

當 靳慶華拿著30萬元鐵道債來到鐵道部進行兌換時,面對數量如此之多的債券,鐵道部資金清算中心的工作人員開始擔心,認為「可能有問題」,隨後報案。由於靳 慶華的債券都來自劉平,警方要求劉平就「債券來源」寫一張證明。此時,劉平才知道自己給靳慶華的債券已經被賣了5萬多元,而自己也因此被捲入該案。

2010年5月31日,濟南鐵路公安局以涉嫌合夥詐騙傳喚劉平,並以調取證據為由扣押了劉平手中1199張債券,面值金額119.9萬元。辦案單位為鐵道部公安局專案組。而由濟南鐵路公安局開出的《調取證據通知書》中只寫明了扣押物品,案由一欄為空。

6 月22日,公安局來人取走了之前濟南鐵路公安局開給劉平的「調取證據清單」,給了劉平一張由北京鐵路公安局開出的「扣押物品、文件清單」。並額外取走三張 債券。劉平稱,「第二次他們來的時候告訴我說,這個事情涉嫌詐騙,他們已經立案調查。我要求他們寫明更換原因,但被拒絕了。」

6月24日,北京鐵路公安局對靳慶華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

2011年6月,已臨近解除取保候審時間,警方讓靳慶華來趟北京,並說可以協調解決。靳慶華將此事告訴了劉平。而據靳慶華所說,在這一年間,他並未接受過警方的調查。

8 月6日,奔著「協調解決」的劉平從山東老家趕到北京。而這一等又是整整三個月。據劉平回憶,「那時候我找到北京鐵路公安局,他們說你再等等。我說當時你們 調查說如果沒事就歸還我的東西,他們說東西是肯定不會歸還給你了,我們可以用行政手段給你銷毀。後來他們又說還給你可以,但要打孔、剪角或蓋作廢章。」劉 平認為他交上去的債券都是完好無損的,公安局不能做出這樣的處理。

當年11月17日,北京鐵路公安局向劉平開具「發還物品、文件清單」,歸 還了其之前被扣押的鐵路債券共計1202張。據劉平介紹,公安局經過調查,認為該筆債券是合法所得,不存在偽造和詐騙的問題。而公安局同意歸還這些物品的 前提是要求他在筆錄上籤字,並告知他這些債券是已經兌換過的,他可以買賣、轉讓,但是不能兌換。

針對以上偵辦過程,記者致電鐵道部公安局綜合處、北京鐵路公安局宣交部及當時經辦該案件的警官之一,該名警官表示自己正在外地辦公,不願意就此事接受採訪。

此 前鐵道部資金清算中心工作人員曾對媒體表示,經調查,資金清算中心有當年給華夏證券的劃款記錄,也有原華夏證券的證人證言表明該批次債券被兌換過,只是由 於工作人員疏忽而未作作廢處理。靳慶華二次兌付,按說屬不正當所得。如果對方執意兌付,那就通過法律途徑,讓法院來解決。就此記者聯繫鐵道部新聞處及綜合 處進行採訪,但直至截稿尚未得到回應。

對此,當事人劉平認為自己持有的債券票面是干淨完整的,沒有任何作廢標記,鐵道部的這種解釋不能被接受。而另一位當事人靳慶華也表示,就算是兌換過了,內部工作的失誤,怎麼能讓老百姓承擔損失。

律師函發向鐵道部

在採訪期間,劉平將現有的債券出示給記者。在該債券背面印有《發行章程》,共計11項:本債券經國家計委、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本債券發行人為中 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承銷人為華夏證券有限公司,由中國鐵路建設基金擔保;本債券經債券評級機構評定信用級別為AAA;發行金額為人民幣拾伍億參仟萬元 整;票面值為人民幣壹仟元整;期限三年,年利率為15%,計單利,不實行保值貼補,滿三年後一次還本付息,逾期部分不另計付利息;發行期為二十天,一九九 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起發行,發行首日開始計息;發行對象為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本債券不記名、不掛失,可抵押,發行期結束後即可在指定的證券交易機構上市交 易;本債券投資人不承擔利息所得稅;辦債權到期在原銷售機構兌付。

根據該《章程》,華夏證券應該負擔該筆債券的兌付責任,但如今華夏證券已 經破產清算,不具備經營債券兌付業務的資格。楊航遠律師也表示,「華夏證券進入破產程序之後,一個基本的原則就是經營性的業務全部要停止,比如債券兌換就 不能再進行了,他們的人員基本都被遣散了。留下來的律師、相關部門的負責人都是為公司的後續事務進行清理,它不能再代理兌付業務。」

「一般 情況下,承銷商在破產清算時有義務向債券持有人就債券的兌付問題進行說明。但我們並沒有找到華夏證券在這方面的書面說明。而鐵道部與華夏證券屬於委託代理 關係,其是否劃撥資金給華夏證券和其是否兌付債券是兩回事。」楊航遠如是告知記者。此外,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認為,「從法理上講,發行人應該履行對債權人 的兌付義務。但如果鐵道部和華夏證券在委託代理時另有協議,則另當別論。」

另外,法律專家認為證券承銷本質上屬於證券買賣行為。有價證券是 一種特定財產內容的財產權憑證,證券經承銷而成功發行,認購證券的證券持有人即可憑藉證券享有特定的財產權。就企業債券來說,其是一種債權性證券,即證券 持有人享有向證券發行人請求還本付息的權利的一種證券。但是,如果雙方另有協議規定,則需按協議約定進行。

11月23日,受劉平、靳慶華、 靳福東三人委託,北京煒衡律師事務所的朱慶標、楊航遠律師向鐵道部發出《律師函》,表示「現在華夏證券有限公司已經破產,無法代理鐵道部兌付。故懇請鐵道 部按照發行章程的承諾向劉平等三人履行兌付義務。請鐵道部在2011年12月1日之前給予是否兌付以及如何兌付的答覆,以免訴累。」對此,楊航遠律師稱鐵 道部方面並未給出回應。此外,他們也通過一些途徑和鐵道部接觸,但鐵道部都拒絕兌付。

12月9日,當事人和律師來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進行立案,請求判令被告鐵道部兌付原告面值為20萬元的債券本息共計人民幣29萬元;被告中信建投證券有限公司華夏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兌付義務。

記者瞭解到,法院以「可能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暫緩立案,稱還需經過進一步審查,會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12月20日,記者再次聯繫該事件代理律師瞭解到法院方面仍未做出任何答覆。

對 此,楊航遠律師認為法院的這一做法並不合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2008年8月11日)第一條明確規定, 「當事人可以對債權請求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但對下列債權請求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請求權;兌付國債、金融債券以及 向不特定對象發行的企業債券本息請求權;基於投資關係產生的繳付出資請求權;其他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規定的債權請求權。」

此外,楊航遠律師 還表示,「鐵道債是鐵道部通過合法途徑發行的,應該對投資人履行兌付義務。尤其是今天,鐵道部還在不斷地向社會發行新的債券,這就更需要一個最基本的誠 信,對債券的購買人或投資人承擔責任,對他們的投資行為按照承諾還本付息。對這整件事,我們需要一個法律上的說法。這也是我們啟動訴訟的一個重要原因。」 當事人劉平也稱,「整件事是從債券開始的,也得從債券結束,為什麼不給我兌付,我希望能通過法律的途徑向鐵道部討一個說法。」

鐵道債引發的烏龍詐騙案告一段落,而該事件的後期發展尚在觀望之中。該批次鐵路建設債券是否能兌付,當事雙方將如何收場,還需等待法院的判決。

本刊記者曹聖明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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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黄金——泉州黄金诈骗案调查

http://www.infzm.com/content/58011

■編者按:當盲目資本遇上龐氏騙局,會是什麼結果?

無論18世紀初的 「南海泡沫」「密西西比泡沫」,還是金融危機中震動華爾街的「麥道夫騙局」,中外歷史上曾無數次上演過這種情形。結果無一例外:首先進入的資本嘗到甜頭,隨後的那些,永遠都是被狼群圈住的大批肥羊。

同樣的故事反覆上演,以致《經濟學人》的首任主編沃爾特·巴奇霍特怒氣衝衝地寫到:「一大幫蠢貨的手裡持有一大筆的愚蠢資金……我們稱這些人的錢為:國家的盲目資本。」

拋開刻薄的形容,盲目資本的存在確是不容忽視的現實,不管他們使用的是英語、中文、印第安語,還是火星文。

尤其是在當下的中國,負利率時代,掌握在無數民眾手中的這些資本普遍缺乏投資渠道,卻又被越來越明顯的通脹壓力所驅趕。

各種龐氏騙局於是找到了大片肥沃的土壤。

龐氏騙局是一種最古老的騙術。通常是講一個遙遠而美妙的故事來吸引投資,然後拆東牆補西牆,用新投資者的錢給老投資人付高額利息和短期回報,以吸引更多的錢來滾大雪球,直至崩塌。

無論是在中國內陸還是沿海各地,正在上演無數邏輯相同的荒唐劇。南方週末擷取最近的兩例,以警世人保持理智——請相信天上不會掉下大餡餅;以呼喚相關政策——請開放更多投資渠道,並且不要逼所有錢都湧入市場。

一個尚在服刑中的六旬老太,如何依靠一則「打通海上黃金走私通道」的故事,將閩、贛近二百戶家庭拖入一場「黃金龐氏騙局」?

最近一段時間,福建泉州的許多家庭都生活在希望與絕望的煎熬之中,他們都在苦苦等待一船不知何時才能到達的黃金。

這些投資者此前已付給一位六旬老太上千萬元,預定了她走私進來的黃金——如果將這些黃金在市場上賣出,可輕鬆賺取其中高額差價。

2011年4月1日,因老太的「乾兒子」舉報,該案事發,公安機關當天以「涉嫌詐騙」立案。

這位老太其實尚因詐騙罪正處於保外就醫服刑期間,這次也很快被取保候審。第二天,她繼續到投資者們家中要錢。

而投資者們則陷入了極度焦灼:老太名下並無任何資產,那船走私來的寄託著無數人發財美夢的黃金,何時才能到達?

「乾媽」一來,黃金萬兩

只要先付錢買下她提供的黃金,走過幾條街,賣到她介紹的回收黃金的珠寶店裡,1000克就能馬上賺1萬元。

2009年春節前,經一位朋友的前妻介紹,熊大思認識了陳秀珍,幾個月後陳就成了熊的「乾媽」。

這年熊大思36歲,本命年。他十年前從江西老家到福建泉州打工,這年娶妻成家,公司剛剛打算「做些正當生意」——此前熊大思經營著一家「香港鑫生投資有限公司」,從事「信用卡套現」,由於處於灰色地帶,他正思忖著轉型。

陳秀珍年約六十,頗顯富態,操著濃重的閩南口音,自稱已成為香港居民。

彼時陳說女兒要買房,向熊借了6萬塊錢,承諾月息6%,即月利3600元——如果存銀行,當時月利率才0.45%,陳秀珍付的利息是銀行的十多倍。

於是熊將新婚妻子帶來的嫁妝——恰好是6萬元——借給了陳秀珍。春節過後,陳秀珍連本帶利一起還了。

此後,陳熊兩家來往密切。熊大思的妻子回憶,「陳秀珍當時送了很多禮物給我們,先是送衣服,後是送黃金首飾。」

兩家關係迅速升溫。一個多月後,陳秀珍認了熊大思為她的乾兒子。

「乾媽」似乎成了熊大思事業上的「貴人」。她指點了一條財路:熊大思只要先付錢買下她提供的黃金,轉手賣到泉州經營黃金回收的珠寶店裡,就能獲取豐厚的利潤。

「陳秀珍告訴我,這是從海外走私來的黃金,比國內的便宜,賣出就能賺錢。」熊大思向南方週末記者表示,陳秀珍提供的既有金塊,也有黃金首飾。每次少則幾十克,多則幾百克,最多的一次是3000克。品種大部分是「9995」的二號金。

「一買一賣,每克盈利5-10元。」熊大思還記得第一次買賣黃金的情形:2009年5月前後,黃金的國際價格在260元/克左右,熊先付24.5萬 給陳秀珍,兩三天後即拿到1000克黃金,「我的手下接了貨後,只需要走過幾條街道,以25.5萬賣給珠寶店,馬上淨賺了上萬元。」直到如今,熊大思也感 慨「這錢太容易賺了」。

這樣的盈利空間明顯高於正常黃金市場——廣東粵寶黃金投資公司首席分析師朱志剛說,在國內的黃金市場上,由於中國人惜售黃金,國內每克金價較國際價格最多高出1元錢。而陳秀珍提供每克5-10元價差的「走私黃金」極具吸引力。

更為「走運」的是,經陳秀珍的牽線,熊大思還找到了一個好「下家」——浦西街鑫源珠寶店。熊曾經比較了泉州當地各家回收黃金的珠寶店,鑫源珠寶店出 價明顯高於其他人。熊舉例說,當黃金的國際牌價為307元/克,鑫源的收購價是304元/克,僅少3塊錢,而其他多數回收店報價都在300元/克以下。

鑫源珠寶店的蔡姓老闆,對熊大思所賣黃金「來者不拒」。該老闆與陳秀珍一家熟識,陳的兩個女兒楊珊珊和楊婷婷也多次出現了交接貨物現場。據熊大思介 紹,該店只要驗證過黃金是真的即可,不需要出示任何資料。當記者聯繫採訪此店時,被告知已搬遷,而老闆則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

南方週末記者走訪時發現,泉州市區街頭存在很多從事「金銀回收及典當」的所謂珠寶店。這些店的面積一般只有十幾平米,店門外都掛著耀眼的霓虹燈招 牌。幾乎每個珠寶店的店員都在打撲克,只有當客人詢問時才作答。這些店舖一般都要求出售黃金的客戶出具相關發票資料,否則拒絕收購;但也有少部分表示只需 售金者出示本人身份證即可。

陳秀珍為什麼如此「無私」將整條生意通道都介紹給人?據熊的回憶,當時陳的解釋是,因為她擁有的是香港居民身份,「不方便」去店裡賣黃金;而且陳希望讓這個乾兒子分享「龐大的黃金走私集團業務」的利益。

等走私的黃金一到……

等待黃金生意恢復的日子裡,熊大思從陳秀珍的客戶變成了股東——股份的年收益率超過500%。為了投入更多本金,熊大思開始以60%的年利率四處高息借貸,越來越多逐利而來的資金將越來越多的家庭拉進了這場瘋狂遊戲。

「好景」只持續了半年左右。

很快,「乾媽」的黃金「斷貨」了——熊按照慣例先付錢給陳秀珍,卻再也拿不到黃金了。

陳秀珍說了很多理由:負責跑關係拿貨的人背叛了她,收了錢就跑路了;她背後的大集團冶煉了一爐的黃金後,她在派系的激烈競爭中落敗,沒有分得黃金;臨近年末,海上緝私的邊防官兵和警察很多,監察太嚴,不敢運輸。

在等待「黃金生意」的恢復期間,熊大思漸漸從陳秀珍的客戶變成了股東——此前那些付了錢但沒拿到黃金的資金,變成了熊在黃金生意中的出資股份,後者 的收益更高。例如,有一筆始於2009年5月份、金額為94萬的債務,原來月息是9400元,即月利率為1%;而從當年年底開始轉為股本投入,後者月分紅 6萬,即月收益率逾6%。但至於在合作的業務中佔股比例多少,熊大思拒絕回答。

根據後來熊大思向陳秀珍索要的分紅和利息情況來看:在一年左右的時間裡,有借據證明的借貸金額為526萬,承諾支付的高額利潤為2651萬。那麼,紅利為本金的五倍,即許諾的年收益率約為500%。

在高收益的誘惑下,熊大思認同了陳秀珍當時給他灌輸的邏輯:現在投入的錢越多,以現在價格預定的黃金越多,隨著金價大幅上漲,將來賺的錢越多。

為了將資金來源「無限」拓展,熊大思將這個「投資黃金的故事」主動講給了更多人聽,以暴富的底氣承諾高息借貸——在其後一年多的時間裡,熊聲稱在做 正規的黃金加工生意,先後向四十多戶人家借了逾500萬。同意支付5%的月息,相當於60%年利率,是央行規定的基準利率的十倍以上。「由於熊老闆是長期 借款,這樣的利息非常可觀。」一位借款人說,借錢給熊大思賺的利息比放在銀行好十倍。於是,資金追逐利潤而來,由這四十多戶人家口口相傳,他們各自的親戚 朋友也把手中積蓄彙集到熊大思身上。經過層層吸納融資,牽涉的家庭近二百個。

而從這些人手上拿到錢後,熊大思相繼投入到這個融資金字塔「最頂端」的陳秀珍那裡去,每次幾萬、十幾萬或幾十萬不等。在頭幾個月,債主們都能收到熊 大思支付的利息。按500萬計算,熊大思光是每個月的利息支出就在25萬以上。一年下來,熊肩負的利息是300萬——熊之所以敢於以60%這麼高的年利率 融資,背後是陳秀珍給予他500%的年收益預期。

然而,黃金買賣久久未能重新開張,讓熊大思的借貸鏈條成了「無源之水」。時至2010年5月,被拖延了四五個月利息的債主們,一度去陳秀珍家裡討債。雖然直接借他們錢的是熊大思,但他們都認定最終拿了錢的是陳秀珍。

這時,債主們建議熊大思報警,舉報陳秀珍詐騙。但熊的回應是,報警也拿不回錢,等走私的黃金一到,事情就能解決。他始終相信「乾媽是不會害我的」。

在一位名叫嚴盛的債主的多次催逼之下,熊大思不僅償還了八十多萬現金,還通過公證把房子抵押給了嚴盛(去年10月被嚴賣掉)。嚴盛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即使賣掉熊的房子拿了錢後,熊至今還欠他六十萬。

嚴盛的前妻,正是介紹陳秀珍與熊大思認識的中間人。

一張偽造的扣押單

只要能將被扣留的黃金弄出來賣掉,就可以還債。於是,更多的錢進入了遊戲。

「乾兒子」熊大思其實只是這個遊戲中的一個較大的樞紐,並不是唯一的一個。

退休的朱奧夫婦也是樞紐之一,他們陷入這場遊戲的路徑與熊大思極為相似。後來,每到朱奧夫婦退休工資發放的時候,陳秀珍就會「準時」過來「借」錢,而朱奧也使更多的親戚朋友一起捲了進來。

記者根據目前的債權人提供的資料統計,陳秀珍所欠下的債務在千萬以上。

越來越多人的逼問,陳秀珍「實在瞞不住」了,透露了一個信息:她走私的一批黃金被海關截獲扣押了,需要更多的錢來「活動」跑關係,才能取出這批價值數百萬的黃金。

黃金被扣押的說法,點燃了他們最後一線希望:只要能將被扣留的黃金弄出來賣掉,就可以還債。此時的熊大思被債主逼得焦頭爛額——這似乎是他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在其後的半年裡,陳秀珍多次向債主們要錢跑關係。為了緩和他們的情緒,陳秀珍陸續給了熊大思約20公斤的「木頭」作為抵押,說這些「木頭」是「冶煉黃金必需的原材料礦石」。「陳秀珍說這些木頭每公斤價值七八萬元,後又說只值三四萬。」

從2010年7月份開始,熊大思帶著這些「木頭」奔行於幾戶最熟悉的朋友們家中,以「木頭」為抵押伸手借錢。從一位與熊大思稱兄道弟的債主陳某的所 出示的借據上看,當時熊向他借錢非常頻密,光是去年9月份,熊就先後四次,以14660克所謂「半成品黃金」作抵押,借了共計約五十萬元,而他累計借給熊 大思的近130萬元中,超過一半發生在這段時期。

熊也將「木頭」分別給了部分債主充當抵押物——如今所有這些「木頭」都作為證據存放在泉州公安局豐澤分局。公安人士表示,這全是假的黃金原材料。

熊大思提供給南方週末記者近百條與陳秀珍的通話錄音。在錄音中,每次熊問及從海關取出黃金的進展時,陳秀珍的回覆都是「快了,快了」——結果是一拖再拖。陳並沒具體說明這批走私的黃金什麼時候被扣押,該批黃金數量有多少,也沒說清楚究竟是被哪個海關扣押了。

直到2010年底,陳秀珍才揭開「謎底」。她出示了一張「廈門海關扣留憑單」。這張憑單顯示,被扣留的物品包括「16個方形黃金」和「30個圓形黃金」;當事人為「陳秀珍」;日期卻是一年前的「2009年11月18日」。

然而,這張語焉不詳的憑單讓人疑竇叢生。事實上,在2010年4月,陳秀珍就拿著這張扣留憑單,也是以「到海關跑關係拿出黃金」為由,先後借走了朱奧約五十萬元——這包括他九十歲老母親的「棺材本」,以及他兒子結婚買房裝修的錢。

其實,在陳秀珍出具的扣留憑單中,存在明顯漏洞:關於物品的表述是「16個方形黃金」和「30個圓形黃金」——海關人士表示,應以重量或價格來描述黃金,而不應該以形狀來作描述。

朱奧通過廈門海關的內部熟人,發現分別簽在憑單上「保管人、見證人和經辦關員」上的名字,並不存在該海關的花名冊上;而所蓋的「廈門海關扣留章」也是子虛烏有的——海關並沒有所謂的「扣留章」。

在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區分局的經辦幹警介紹此扣留憑單為偽造。

服刑期間行騙

泉州公安人士調查發現,陳秀珍真名為陳秀輝,泉州石獅市永寧人。早在2005年,她就因詐騙罪被判刑六年半,至今仍處於保外就醫服刑期間。

這次,在取保候審的第二天,陳秀輝就在朱奧家中再次「要錢」,說扣押的黃金即將取出。

「去年整整一年,為了這麼一張海關扣留單,老太婆騙我從年頭等到年尾!」對陳秀珍已失去耐心的熊大思,不再喊陳為「乾媽」,而變成了冷冰冰的「老太婆」。

2011年3月31日,是他為陳的債務設定的「大限」。這天,他將陳秀珍在一間屋子裡關了一天,並且翻出其手機按通訊錄撥打電話——這些電話中的許多人,都跟他有同樣的經歷,投入許多錢在等待一船不知何時才能到達的黃金。

然而,陳秀珍還是既沒錢也沒黃金。4月1日,熊大思到泉州公安舉報陳秀珍進行詐騙,泉州公安隨後立案偵查。

泉州公安人士調查發現,這位所謂「香港人」陳秀珍,實際上是個假名,其真名為陳秀輝,泉州石獅市永寧人。早在2005年,她就因詐騙罪被廣東惠州中級人民法院判刑六年半,因其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而保外就醫,至今仍處於服刑期間。

此次因涉嫌詐騙而立案被捕後,陳秀輝被送往看守所,看守所以此人身體不佳為由拒收。隨後陳秀輝即以3萬元為保證金向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取保候審。

但是,在記者的調查採訪中發現,在取保候審的第二天,陳秀輝就在朱奧家中再次「要錢」,聲稱扣押的黃金即將取出,並且在朱奧家中下跪痛哭,請求再伸援手。

事實上,每每債主向陳催債時,陳秀輝總會使出「一哭二跪」的招數求情寬延期限。

從目前調查瞭解的情況看,陳秀輝很可能並非「孤軍作戰」。在所謂的「黃金被海關扣留期間」,一位名叫「鄭中明」的海關工作人員一直與熊大思保持聯 繫,稱正在幫忙解決問題。來信使用繁體豎行書寫,言語講究,字體娟秀,並非陳秀輝本人筆跡。神秘人物「鄭中明」自稱在台灣所轄金門門中海關工作,但記者調 查發現並無此一機構。

不過,泉州公安人士表示,此案目前的障礙在於熊大思,因為熊報案之後就不再露面,無法對所舉報的細節進行補充。熊大思則在電話中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自己目前被詐騙團夥追殺,生命安全無法保障。不過,目前也有債主懷疑熊大思亦有參與詐騙的嫌疑,正考慮向公安機關舉報這位舉報者。

4月14日,南方週末記者來到陳秀珍的住所,然而記者的敲門聲只引來室內的狗狂吠不已。

良久,一位高大的男人打開一道門縫。當記者問及陳秀珍時,他兩次答覆了同一句話——「她不在這裡住」,繼而迅速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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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鑫保險詐騙案起底

2013-08-26  NCW  
 

 

到期日逼近,陳怡一頭把保險產品偽裝成理財產品銷售,一頭在保險公司騙取高額傭金的做法即將暴露,只能“跑路”◎ 本刊記者 王申璐 王曉慶 文wangshenlu.blog.caixin.com|wangxiaoqing.blog.caixin.com 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下稱泛鑫)的實際控制人陳怡,突然在8月12日晚攜款“跑路” 。不過,陳怡的亡命之路很快結束。

8月19日晚,公安部通報,中國警方與斐濟執法部門合作,在斐濟抓獲涉嫌經濟犯罪的陳怡,押解回國。

位於南太平洋的斐濟是度假勝地。

接近該案件的人士透露,陳怡出逃時曾在韓國停留,被抓獲時正打算從斐濟逃往加拿大。

此次與陳怡一同出逃的還有泛鑫原副總經理江傑。江傑于一年前加入泛鑫。

泛鑫內部人士透露,江傑和陳怡一同管理泛鑫的財務。

接近江傑的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江傑是中國人壽最早的一批營銷 經理,在溫州分公司管營銷,之後去了好幾家保險公司,一直從事營銷,對營 銷隊伍的建設、產品的設計,甚至整個系統的漏洞都很清楚。

接近泛鑫的人士表示,相比陳怡,江傑更顯加老練。值得注意的是,江傑加入泛鑫的時間點十分微妙。一年前江傑加入時,正是泛鑫開始違規銷售其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財協議之時。

上海保監局對泛鑫的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泛鑫的部分理財協議通過銀行渠道銷售。一位上海市某銀行理財客戶經理的人士透露,泛鑫向銀行理財客戶經理承諾高額“回扣” ,要求他們向銀行客戶推介泛鑫的理財協議, “通常提成1個點(即1%) ” 。

客戶與銀行或泛鑫簽署了理財協議 後,向銷售人員提供自己的銀行賬號,一段時間後,資金就從其銀行賬戶被直接劃撥至保險公司賬戶。

泛鑫據此向保險公司兌現高額傭金,一般為頭年保費的100% 甚至150%。

“泛鑫涉嫌違法違規銷售的這部分保單總額大概有10億元。 ”接近泛鑫的一位人士透露,涉及幾千名客戶,其中包括不少百萬元級大單客戶, “大單客戶主要是小企業主” 。

截至發稿,財新記者瞭解到,已有幾百名受害人前往位於上海兆豐世貿大廈26樓的泛鑫公司登記退保申請,目前還沒有完成退保程序的。

監管層相關人士表示,對於手持保單的客戶,甚至保單持有人為他人的泛鑫客戶,都有望通過保險公司退保或正常給付。但對於只持有泛鑫自己發行的理財協議的客戶,權益則無從保證。

保險變理財

長髮到肩、30來歲的陳怡是一位“美女高管” 。她打造的泛鑫銷售隊伍,最大特點是“美女銷售” 。

泛鑫的辦公地點位於上海市中心的寫字樓,據同在一棟樓辦公的目擊者形容, “這些穿著黑絲襪、高跟鞋的女人非常醒目,全部名牌包、低胸短裙,樓下的星巴克常常被她們佔領談業務。她們在電梯里高談闊論,精神高昂。 ”接近該案人士指出,泛鑫向理財協 議的營銷員提供高額收益率。即如果營銷員能夠與客戶談到一個較低的理財收益率,剩下的收益就歸營銷員自己所有。

公開資料顯示,陳怡于2004年加入太平洋安泰(建信人壽的前身) ,成為該公司的銷售明星。

成立于2007年的泛鑫,最初只是一家從事財險業務的保險代理公司,在上海地區名不見經傳。

2009年底,陳怡與其他五人組成創業團隊加入泛鑫,開始轉型銷售個人壽險,在幾年內迅速做大規模。泛鑫官網顯示,2011年實現新單保費1.5億元,其營業收入已在上海市保險中介市場排名第一。2012年新單保費更是一躍到了4.8億元。

2012年泛鑫的工商登記資料顯示,註冊資本為300萬元,陳怡認繳出資額 270萬元,林才英出資30萬元。泛鑫的內部員工透露,陳怡自2013年3月就不再擔任泛鑫的總經理,但作為實際控制人,負責公司運營和財務。

如果說泛鑫在2010年甚至2011年還是一家正常的保險代理公司,那從2012 年開始,泛鑫開始玩上“龐氏騙局” 。

財新記者瞭解到,不少客戶是2012年7月、8月間購買泛鑫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財產品,期限大多為一年。

根據不同的銷售渠道,泛鑫採取了兩種銷售方式。

其一,通過銀行渠道銷售。

“大部分客戶都以為自己購買的是銀行理財產品。 ”接近該案件的另一位人士表示,客戶認為自己的投資本金通過銀行賬戶直接劃撥,並未經第三方機構之手,對資金安全比較放心。

“劃款後,有些客戶收到的短信顯示收款方是某保險公司,也會有一點懷疑。但是出于對銀行的信任,客戶會以為該款理財產品的投資對象是保險公司。 ”一位受害客戶的代理律師告訴財 新記者。

8月20日,上海銀監局有關負責人通報,針對泛鑫涉嫌擅自銷售自制固定收益理財協議一事,已要求在滬主要中資銀行就是否存在推介或銷售泛鑫公司產品行為進行全面排查。

據銀行初步排查,發現有極個別銀行客戶經理存在私自推介泛鑫理財產 品的行為,並未發現在滬商業銀行與泛鑫這類中介機構建立代理銷售關係的現象,也尚未發現通過銀行櫃面銷售泛鑫理財產品的情況。

目前,泛鑫通過銀行渠道銷售其理財產品的比例不得知。但據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律師黨江舟說,其代理了60多個泛鑫客戶,涉及資金七八千萬元。 “我從未見過這份保險合同,簽名也不是我自己簽的,是泛鑫偽造的。 ”一位在泛鑫拿到最終保險合同的客戶表示。

其二,通過公司營銷員自行銷售其理財協議。

缺少了銀行渠道的權威性,泛鑫想了另外一套說辭。通過泛鑫自銷渠道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被要求簽署兩份合同,一份是理財協議,一份是保險合同。

接近該案件的人士透露,泛鑫的營銷員告訴客戶,可以利用保險保單進行理財投資,從保險公司購買十年期壽險產品,第二年的時候即可轉讓,實現投資收益。保險公司直接從客戶銀行賬戶劃款,不經過泛鑫的賬戶。

盡管營銷員的說法漏洞百出,但靠著承諾較高的收益率,依然成功吸引了不少人。這些客戶大多不了解保險產品、缺乏理財知識。

在泛鑫近千人的保險銷售隊伍中,有不少人購買了泛鑫自制的理財產品,包括銷售員認識的銀行理財客戶經理。

吞吃高額傭金

泛鑫自制的這種理財產品協議,期限通常為一年左右,年化收益率約8%。 “這些理財合同的外表非常粗糙,就是兩張A4紙。 ”接近該案件的一位人士透露。

財新記者從客戶處獲得的一份泛鑫自制的“理財產品客戶協議書”原件上,只看到投資期限、本金、預期收益率等數據及風險提示等,未提及該理財產品的投資去向。

“我有一個客戶,購買了1600萬元的泛鑫理財產品,上個月一年的投資期限到了,向泛鑫索要8% 的收益,泛鑫以公司資金問題為由,要求十天後解決,後來又拖了一次,陳怡就外逃了。 ”黨江舟律師認為,在2013年7月、8月期間,首批一年期的理財協議到期,這成為陳 怡及江傑外逃的直接原因。

8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報案,稱泛鑫實際控制人陳怡涉嫌經濟犯罪且已潛逃。8月14日,市場傳言陳怡出逃攜帶了5億元。次日下午,上海保監局發佈公告,稱上海市公安機關已對泛鑫擅自銷售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財協議進行立案偵查,實際涉案金額待查實。

“泛鑫涉嫌詐騙。 ”黨江舟認為,如果泛鑫和保險公司最終不能妥善解決客戶的損失,將代表客戶提出訴訟。例如,一位泛鑫的客戶投資本金為25萬元,被泛鑫用來買了海康人壽“喜洋洋”兩全保險(分紅型) ,基本保額為16.6萬元,繳費期間為20年,保險期間為30年,按年繳的繳費方式,每期保費為24.9萬元。

正是因為泛鑫將所有“理財產品”的投資本金全部用來買保險產品,2012 年下半年以來,其代理的保費規模尤其是新單保費增速才如此之快。無論是從絕對數還是從增速,泛鑫的表現在上海市保險中介行業獨領風騷。

一位保險公司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泛鑫提出的傭金要求明顯高于保險中介行業平均水平,一般首期保費傭金比例也就在80% 左右,泛鑫則高過100%。 “最高能拿到150%。 ”一位監管人士表示,與泛鑫有保單業務最多的保險公司是幸福人壽和昆侖健康, “這兩家的量幾乎一樣多,其他幾家保險公司都比較少” 。中小型的人身保險公司, “為了追求保費規模鋌而走險,忽略了核查、風險控制” 。

緊急排查保單

通過銀行渠道購買泛鑫理財產品的客戶,其保單均為泛鑫使用客戶信息購買 的虛假保單, “有些電話號碼就是他們自己捏造的,空號或不存在。 ”知情人士透露。

“對大客戶的保單,保險公司一般會打電話核對,泛鑫就留下自己公司人的聯繫方式,當保險公司核實時,泛鑫的人就出面冒充保戶應對核查。 ”接近該案件的人士指出。

8月14日,泛鑫的騙局曝光之後,與其有合作關係的保險公司紛紛撇清關係。次日周四上午,保監會緊急召開會議,下午立即向地方保監局及各壽險公司下發了緊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中介業務風險。

保監會要求的排查重點是,保費收入短時間內增長迅速、銷售過程中向客戶承諾高收益、將保險產品混淆為理財產品、客戶回訪成功率較低、客戶信息不完整等問題。

泰康人壽的一位人士指出,和泛鑫的合作僅從2012年8月到12月,年末就終止了,涉及到泰康人壽的客戶有一二十名,主要是一些健康險業務。

“2012年發現泛鑫要求的傭金過高,停止了與其合作。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

陽光人壽表示,2013年1月終止了與泛鑫的合作關係。

“大型壽險公司不太依賴中介代理機構, ”一位國內大型壽險公司的人士指出, “始終不大信任。 ”在一年期的理財協議投資期限集中到期前,也即在今年8月之前,陳怡構建的這場騙局還較難被識別,因為表面上看,泛鑫做的是正常的保險經紀業務。

一位監管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去年上海保監局曾對泛鑫進行過現場檢查。

在今年初的一次檢查中,發現泛鑫銷售人員在推介產品時僅告知客戶該產品每年可以取得一定的收益,未說明該產品是保險產品,且有20年的繳費期限,並發現了該銷售人員代客戶簽署保險合同。但檢查人員並未發現保單後面的理財協議,僅認定該銷售人員屬於銷售違規。今年3月1日,上海保監局對泛鑫處以5萬元的罰款,對銷售人員罰款1萬元。

“泛鑫的模式不具有永續性的商業邏輯,除非客戶數能夠以3倍速度遞增,否則拆東牆補西牆難以為繼, ”一位保險公司人士說, “當時我估算,最多能撐個一兩年。 ”黨江舟認為,防範泛鑫式風險,最終的閥門掌握在保險公司手中,保險公司應該把好最後一道關。

至於如何善後,泛鑫要求申請退保的客戶簽署一份新的協議,主要目的是讓客戶承認當初泛鑫保險以客戶名義和保險公司簽訂的保單有效。律師建議,要在有第三方見證或者監管部門登記後再簽署該協議,避免泛鑫借此彌補其漏洞並推卸責任。

大部分客戶會選擇退保,因為他們一直以為購買的是年收益率為8%的“理財產品” ,不知道也不想買保險產品。

但是具體能不能退、怎麼退,還需各家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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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文新女友劉晨芝涉四億元詐騙案被查

2013-08-29  NM
 
 

 

與合和太子爺胡文新傳緋聞的美籍華裔歌手劉晨芝(Adrienne Lau),被發現二○○二年在美國出道時,曾與所屬唱片公司老闆Henry Jones,捲入一宗五千萬美元(三億九千萬港元)的詐騙案被警方調查,這宗巨額詐騙案的整個案情,更被美國一個將案件重演的紀錄節目《American Greed》報道,揭示涉案的部分款項,曾存入劉晨芝的銀行戶口,最後劉晨芝被勒令將涉案款項中二十萬美元,連同二萬美元利息交還。遭美證監會調查

現年三十一歲的劉晨芝香港出生,美國長大,二十歲簽了美國MIG Records成為旗下歌手,唱片公司的老闆Henry Jones,是騙案的主被告。案情指Henry以「龐氏騙案」即香港稱為「種金」的方式詐騙,他報稱擁有四個煤礦生產較環保的無排放煤,並保證投資者於六十日內賺回一倍資金,以吸引更多人出資加入;同時,Henry又涉另一騙案,兩案涉及金額共五千萬美元,涉案人士超過七百三十五人,劉晨芝亦因銀行戶口曾有涉案款項進出,而遭美國證監會調查。對於曾捲入一宗高達四億港元的詐騙案,劉晨芝直認不諱。接受本刊查詢時,她詳述事件經過,指自己年少無知被利用,經過美國證監會調查及法庭審訊後,劉晨芝只須將曾存入她戶口的涉款交還,未有受刑責,而騙案主犯Henry Jones則被判監二十年。

花幾十萬打官司

壹:存入你賬戶嘅錢有幾多?劉:我當時根本唔知道自己牽涉入呢宗詐騙案,因為公司一直過戶出糧,我冇成日check住戶口有幾多錢嘅習慣,所以唔知道嗰筆錢有幾多;只係有一日公司同我講,話過多咗錢入我戶口,要攞番出嚟;就因為有一筆錢曾經存過入我戶口,最後連我自己賺返嚟存喺銀行嘅百幾萬港幣,都變成涉案款項,要我攞返出嚟。因為呢件事,自己又攞咗幾拾萬(港幣)出嚟打官司,最後嗰班人都拉咗啦,經過調查,證明我只係被人利用,我係無辜嘅!如果唔係我都唔會冇事啦,損失嗰啲錢,當買咗個教訓。壹:有傳案中唱片公司老闆Henry Jones係你男友,你哋關係好密切?劉:我唔係佢女友,但老闆簽咗我之後用咗好多錢去捧我,幫我做宣傳,我仲要係一個亞洲人,先令人誤會佢係我男朋友,事件發生後一直都冇聯絡。

搬近胡文新

涉詐騙事件告一段落,劉晨芝○九年回流香港樂壇,推出英文唱片,近日更與合和實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胡文新(胡應湘長子)傳緋聞。據本刊了解,原本住在羅便臣道的她,最近已搬到深灣豪宅,與胡文新住同一大廈,男上女下,做親密鄰居。「住近啲,大家好朋友可以有照應。」她更承認會煲住家靚湯給胡文新飲,「我以前住羅便臣道,都有煲湯俾住喺附近嘅朋友飲啦。」劉晨芝說。住近啲之外,錢亦兩份使!有傳胡文新打本給劉晨芝開酒吧,助女友創業。上週五(八月二十三日),本刊發現劉晨芝到位於中環蘭桂坊、即將開業的酒吧「Show」睇裝修進度,有關打本開鋪的事,她在電話回應說:「我係酒吧股東之一,其他嘢你問番佢(胡文新)啦,由佢講會好啲。」

破紀錄

現年三十一歲的劉晨芝,是美國著名學府UCLA傳理及社會學系雙學位畢業。○六年在美國推出專輯《Wanna be Happy》,迅即打入美國Billboard流行榜第十四位,○七年再推出《Magic Tricks》專輯,更攀升至第七位,是首位打入Billboard前二十位的華人女歌手。形象性感加上擅長勁歌熱舞,劉晨芝在美國樂壇有「亞洲版Beyonce」之稱,○八年北京奧運會,她亦有份獲邀唱主題曲《北京奧運》。○九年,劉晨芝亦被拍到與荷李活話題女王Paris Hilton的舊愛、美國樂隊Good Charlotte成員Benji Madden在港同遊玩的親密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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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銀泰集團集資詐騙案二審宣判 季文華改判死緩

http://www.eeo.com.cn/2013/0918/249968.shtml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力 經濟觀察網獨家獲悉,9月18日上午,浙江高院對浙江麗水銀泰集團集資詐騙案進行二審宣判,主犯季文華由一審的死刑立即執行改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浙江高院認為,季文華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好,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季文華辯護律師、北京市中同律師事務所楊礦生和趙銘律師向經濟觀察網表示:「二審判季文華死緩,暫時保住了性命,以後的申訴之路還很漫長。」

而在7月12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湘西非法集資案主犯曾成傑執行了死刑。

銀泰集團為房地產公司,因2008年金融危機資金鏈斷裂,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於2008年9月16日被麗水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挪用資金罪刑事拘留。

麗水市檢察院於2011年4月22日以季文華等四人涉嫌(個人)集資詐騙罪,抽逃出資罪向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1月1日作出判決,判決認定季文華構成集資詐騙罪,抽逃出資罪,判處死刑;季林青和季勝軍構成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季永軍構成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截至2008年7月11日,銀泰集團累計集資543534.95萬元,歸還本金385157.64萬元,支付利息92099.47萬元,未歸還集資額為158377.31萬元,涉及集資戶15912戶,未歸還集資額支付利息22086.24萬元。

集資款主要用於土地出讓金、工程建設、公司運營費用及歸還到期的集資款及利息,極少部分用於四被告人購房、購車、捐贈及消費。

根據司法鑑定意見書: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用於個人投資、購房、購車、購買保險、送與他人、餐飲、購物、娛樂等合計7,450.04萬元。

二審對於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則維持一審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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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起比特幣交易平台詐騙案涉案人被捕

http://www.infzm.com/content/96417

近日,比特幣交易平台GBL負責人攜款跑路一案告破,浙江省金華市東陽網警大隊已將三位涉案人員抓獲。

12月2日,浙江省東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轉發文章,文章稱,專案組民警確定了GBL交易平台管理人員身份,並及時追捕。三名涉案人劉某、金某和黃某已相繼於11月12日、14日和19日被抓獲。

文章透露,今年29歲的劉剛是湖南省湘潭市人,系GBL網站的負責人。2007年從某學院畢業,從事過通訊公司業務員、經營過港式甜品店和陶瓷衛浴店。近兩年來痴迷股票和比特幣投資,並化名分析師「莊見愁」,在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他幾人均為其招募。

24歲的金海是網站製作、維護者,也積極參與網站的日常運營,而33歲的黃某是廣東省茂名市人,是劉某以前的同事,負責網站的財務。

文章稱, 10月22日,東陽人喬某因看好「比特幣」的行情,通過第三方支付在該比特幣交易平台GBL公司充值9萬元用來買賣「比特幣」。10月26日,喬某發現該網絡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員不在線,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無法實施。接報後,東陽公安局對此案展開調查。

而據財新網報導,10月31日晚,金華市網警大隊隊長找到了該QQ維權群,比特幣玩家們在驗明其身份後,於11月5日將證據移交。這些證據包括,玩家們通過技術手段入侵到GBL的服務器,發現服務器被格式化之後,恢複數據;在數據庫找到管理員信息,通過這些信息找到真實的嫌疑人;還有比特幣玩家前往GBL香港的辦公地址查詢公司真假。

11月12日、14日和19日,警方在貴州、安徽、廣東等地相繼抓獲3名涉案人員。

「10倍槓桿」吸引眾多玩家

喬某隻是眾多GBL平台騙局受害人之一。網站建立於5月27日,於10月26日凌晨被關閉,自稱公司總部位於香港,根據資料顯示,在短短幾個月中,這個平台交易量在國內比特幣交易平台排名第四。截至今年9月,GBL平台有交易會員4493名。

《南方週末》早前報導,GBL是在中國第一家沒有預先通知就跑路的平台,GBL受害者QQ群裡,網友們將它稱為「首例交易平台捲款跑路的虛擬幣詐騙案件」。

10月26日凌晨2點前,還有人在提現。這之後,GBL網站無法訪問,首頁顯示一條留言,內容為「該網站已被攻破,請按照我們說的數目匯款到這個賬號,否則我們將刪除網站所有數據。」

據《IT時報》報導,10月26日凌晨,新浪微博有人爆料:「凌晨2點起,香港比特幣交易平台GBL網站無法進入。」當時,網站除無法登錄外,還顯示了一條留言,內容為「該網站已被攻破,請按照我們說的數目匯款到這個賬號,否則我們將刪除網站所有數據。」這一偽裝成黑客入侵的現象被用戶們認為是「自導自演」。

接著用戶們又紛紛被踢出GBL官方QQ群——這是他們與這個交易平台唯一的聯繫渠道。投資者們組織起多個維權qq群。目前,GBL事件維權QQ群的人數已經達到500人,涉及到的損失資金超過3000萬元。

據《杭州日報》報導,在此次詐騙案中,受害者被騙去的財產一般有三種,分別是股權、人民幣、比特幣,價值方面,低的也有幾千元人民幣,高的則是幾十萬元人民幣。

很多受害者說,其實他們都是看好比特幣行情的,他們中的大多數使用GBL平台,是因為平台裡有一個對賭功能,而且是10倍槓桿效應。

「就相當於是1000元當做1萬元來用,舉個例子,假如你有1000元,在10倍槓桿的情況下,你買漲的話可以買10000元的比特幣,如果比特幣在你買的基礎上漲了10%,那麼你就賺1000元,如果跌10%,你的1000元就沒了。」

「如果看清行情的話,10倍槓桿賺錢是來得很快的,有段時間我是準備去借高利貸來投資的。」

據瞭解,目前,有這個對賭功能的交易平台,除了GBL,還有796和貨幣網等幾個平台。有受害者透露「796平台比GBL出來得還要早,但是他的槓桿倍數效應不高,做多只有2倍,做空只有4倍。」

處於灰色地帶的交易

比特幣基於特定算法而產生,是需要「挖掘」的虛擬貨幣,不依靠任何貨幣機構發行,可以無國界進行交易。

據前述《南方週末》報導,當前國內外有很多網上的比特幣交易機構,接受比特幣與法定貨幣的兌換。其中Mt. Gox是最早且最具實力的比特幣交易平台,2010年成立於日本。Bitstamp和BTC-e是另外兩個國外較大的交易所。

國內也出現了大量的交易平台,比如BTCChina(比特幣中國)成立於2011年6月,是第一家在中國境內運營的交易平台(既是中國最大,也是全球交易量第一)。

中國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數量正在與日俱增,但這些交易同時也置身於無人監管的灰色地帶。目前不下20家交易平台,絕大多數網站都把域名服務器架設在海外,沒有備案。

目前,除了德國已經明確比特幣合法化、加拿大則誕生了第一台比特幣ATM機等外,大部分國家對比特幣監管沒有明確態度。中國官方對比特幣的合法性也尚未承認。

南方週末網此前報導,11月20日,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在某論壇上首次談及比特幣。易綱表示,從人民銀行角度,近期不可能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但他同時認為,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買賣行為,普通民眾擁有參與的自由。此外,易綱還指出比特幣「很有特點」,具有「啟發性」,個人會保持長期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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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圈子、殺手遊戲 ——一起“疑似詐騙案”背後的人心暗戰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12054

八棟高樓已建好,卻遲遲不能交付。許多購房者曾來此處探訪,並拍下這樣的照片。 (孫良滋/圖)

這套房子,對每個購房者來說都是一種經濟和心理負擔。

有的人已經不相信能入住,希望退錢;而大多數人還是想要房的,覺得“怎麽著房子也跑不了”。

有人堅決報案和維權,有人堅決相信公司,有人退群,還有人組成了反對挑頭維權者的群。

一處違規出售的北京公租房項目,把一群購房者的命運捆在了一起。

警方尚未定性,一切尚處於迷霧之中。所有的欲望與矛盾找不到出口,在他們彼此之間發酵、碰撞。為了房子,他們結成一個個圈子,像在玩一場看不到盡頭的殺手遊戲——里面可能有警察、法官、平民百姓,甚至還有開發商派來的“臥底”。

“面對高樓,我不知道里面是陰謀還是騙局,現在不知道該怎麽辦。”一位購房者對南方周末記者說,自己很痛苦,也很茫然。

“婚前有一套房,跟北京人戀愛也硬氣”

哈爾濱姑娘寧凝來北京6年,練就了一身搬家的本領,可以在半個小時之內打包、找車、拎包走人,“到哪都能睡”。

她已經累計搬過十次家,理由五花八門:房東漲價;房東做生意缺錢;二房東轉租給她,房東卻不同意……最無奈的一次是北京房產限購政策出臺,房東為了避稅打算賣房子。寧凝不願意搬,房東的回答讓她無語:“除非你買下來。”

三年前,她曾無限接近於這個夢想。盡管房子不在市內,而在市郊的通州區。但北京交夠五年社保才能購房的政策和高昂的房價,讓她不得不另尋他途。

在朋友介紹下,以不到7000元/平方米的價格,從通州區建築集團公司手里認購了一套只有五六十平米的在建房,地塊位於通州區範莊村,通州新城商務園內。當時,通州區類似地段的房價平均已近兩萬元,這價格不過是市價的三分之一。2012年6月4日即看房的第二天,她就一次性交了房屋的全款,約40萬元。

“我們是給內部員工建的拆遷安置房。”寧凝重複著當初從銷售嘴里要來的這句話。交錢後,她還上網查到了這處樓盤的根底,確實無誤:北京市發改委、北京市規劃委正式批準的公租房項目。雖然,北京市發改委的核準批複里有一條讓她心里沒底:“公共租賃住房只能用於租賃,不得出售”。

公租房不能銷售,通州區建築集團公司的銷售人員並未否認這條規定。

他們給出的解釋,被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的多位購房者共同證實:範莊村這塊地屬於通建集團所有,雖然蓋的是公租房,但是有兩棟是專門向內部員工出售的拆遷安置房。公司將會跟業主們簽一份勞動合同,這樣,他們就算是公司的員工了,並不違反政策。

“項目是真的,有辦公室,也有工地,房子的確是一直在蓋。他們把這些法律的擦邊球都給你整好了。”寧凝說,之後公司確實和她簽訂了一份勞動合同,但她還沒看清就被收走了。

這次購房並未簽訂通用的購房合同書,而是簽了一份《拆遷定向安置內部認購書》。認購書里承諾,在入住5年後,可以為業主們辦理保障房的產權證,“如因保障房資格申請原因無法辦理所認購房屋的產權證,甲方將與乙方就所住房屋簽訂長期租賃合同”。

但是2014年3月,購房者們紛紛接到通知——房子可以辦大產權,但還需要再繳納土地出讓金、產權變更費、補交房款等款項十幾萬元,並承諾年底交房。

但現實卻是,兩年交房的期限已經過去,眼看已經超期一年,工地上的樓房早已封頂,通建集團卻遲遲不交房,給出“安裝門窗”“通煤氣管道”等理由,業主們也只得一天天等待。

“他給你編織一個夢想,然後你覺得這個能實現,就在眼前;但就是海市蜃樓。有人來戳破你這個夢想的時候你就疼。”說著,寧凝比劃了一個戳的姿勢。

她曾偷偷潛入工地,爬到自己的樓層拍照,幻想著小戶型裝修的風格。她打算把兩居室的一間房用來做衣帽間,另一間作為臥室。她更傾向於宜家的風格,簡單而溫馨。

和北京男友打算結婚的她,覺得婚前有一套房比較有安全感,跟北京人戀愛也硬氣。“你有房子,別人就不覺得你圖他的;我進可攻退可守。爸媽來住我自己的房子,也硬氣。”

由於債務糾紛,通建集團搬出了辦公樓,目前在範莊村這個公租房項目部辦公。 (孫良滋/圖)

“我就算人房兩空,也要讓他們這幫騙子難受難受。”

寧凝高挑的個頭,長發淩亂,素顏,戴著棒球帽,情緒極其低落。兩個月前她已經辭職。“維權不就得抓緊時間嗎,不然維它幹嗎?”

這兩個月的“維權”經歷,能跑的地方她都跑了。通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告訴她,她跟通建集團簽的合同並不符合法律規定。按照規定,應當使用統一制式合同。通州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中心則對她明確表示:範莊公租房項目的房子都屬於公租房,不能買賣。

通州區公共租賃住房管理中心主任邱磊明確對南方周末記者說,目前掌握的證據,顯示通建集團涉嫌詐騙。“很有可能當時企業有這塊地,想蓋公租房但沒有錢蓋。它想集資,但是集資完了,把樓蓋起來了,現在它當初答允老百姓的條件無法實現,因為它也知道,如果它一旦真的按照合同履行的話,不光法律要制裁它,其他部門都要對它進行制裁。”

早在去年,邱磊和通州區住建委等相關部門就聽到通建集團正在出售公租房的消息,約談了通建集團,約談內容主要是告知其範莊公租房的性質,警告其不可私自出售。

“問過他們有沒有這種違規出售的情況,他們保證沒有。這個項目我們是不回購的。”邱磊說,“不論是企業自持還是政府持有,入住公租房只有一個途徑,即面對社會公開搖號。區別僅僅在於,所收租金是直接歸企業所有的。”

在範莊公租房項目的施工現場,南方周末記者看到:工地上林立了8棟高層,七高一矮。項目最大的施工方江蘇南通三建的一位負責人對南方周末記者說,“今年肯定是不能交房了,天氣冷了不能施工,可能外網還會再繼續施工。”

這位負責人說,矮的那棟是老年公寓,其他的是公租房。通建集團本來計劃是還要建兩棟的,因缺資金未蓋成。但,這些是不是就是打算賣給這些業主的房子,不得而知。

通建集團這家成立於1990年的北京本地企業其實已經悄然轉變了性質,法定代表人如今是1970年出生的安徽人賈永革,實際操盤者是他的哥哥賈利。但改制工作遠未完成,至今,它的註冊信息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業”。

在北京市工商局建立的“企業信用信息網”上,通建集團累計擁有27條不良司法信息,無一例外全部是拖欠款項。從幾千元的員工工資款,到幾萬元的建築材料費、燈具費、水泥款,到幾百萬元的工程款,時間跨度由2006年到2014年。看得出有些是陳年債務。每一條信息都有這樣的敘述:“被執行人的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2015年8月17日上午,北京市一中法並案審理了三起與通建集團有關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這三起案件,其中兩起的模式都一模一樣,指控它與賈利、賈永革兄弟“借款期滿後,本息分文未還,而且承諾的用於保障債權的房屋也不交付給抵債。(債權人)催還債務未果,故訴至法院”。這兩起案件的債務數字累計近八千萬元,借款日期均為2015年1月23日。

有關通州住建欠下巨額債務的風聲讓寧凝心驚,越發覺得自己的房子和錢命運未蔔。她去派出所報了案,舉報通建集團涉嫌詐騙。“我就算人房兩空,也要讓他們這幫騙子難受難受。”

同時,她開始聯系其他業主,最終獲取了這樣一個數字:累計涉及銷售房產455套。但這一數據尚無法核實。由於有的購房者不止購房一套,彼此的購房價格也不一樣,這455套房具體涉及多少家庭、多少金額,也不得而知。

看不到答案的殺手遊戲

購房者們溝通的平臺,主要在網上。盡管大家境遇類似,但態度截然不同。

並不是所有人都和寧凝同一戰線,而是形成了一個個圈子。她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很早以前有很多人都想維權,但是都不願意當帶頭人,“就等著坐著吃現成的,過一陣還跟你聯系,問問你咋樣了。”

她想組織一些購房者私下里見面商量報案的事情,微信群里卻有人義正詞嚴地說,“你們可別去參加,參加完了,這個房子可就沒你的了。”

後來這個人退群了。寧凝懷疑這個人的身份,“大家意見不統一可以商量,要真是業主,退群不是瘋了嗎?”

那次聚會也就此告吹。但寧凝還是又組織了幾次見面會。有人情緒十分激動,堅決支持維權和報案。

另一位購房者劉清覺得,自己被卷入這場“爾虞我詐”的紛爭中很不爽。“開會幹什麽?開什麽會?地下黨?我覺得開會就不光明。”

劉清很不理解寧凝。“她們去報案,說公司有問題,房子是公租房,那真要追查出來是這樣,那我們的房子不就不合法了嗎,不就拿不到房子了嗎?”

她不希望開發商有問題。按照她的思路,直接去找開發商就夠了,為什麽要指責政府失察,或者公司的房源不合法呢?“開發商好好把房給我交了,問責政府有什麽用。”

她對南方周末記者表態:自己一直堅信,通建集團是能交房的。她不知道寧凝有什麽目的,“我覺得她背後有人。”

與此同時,寧凝接到了通建集團的電話,先是好言撫慰,後來又表示要給她退房。她心里明白:這是群里有人向公司“出賣”了她。

在群里,有業主冷冷地發言:“要提防有人渾水摸魚。”“開發商反悔了,所以挑撥我們退房,然後好再高價賣給別人。”

讓寧凝“賊無奈”的是,有一次,她想加入業主們的一個QQ群,對方在得知她是寧凝後,立馬把她踢了出去。甚至有人單獨組成了一個反對她的小群。群主勸大家跟著他走,“相信公司”。一位購房者王敏被發現也和寧凝一樣去報過案之後,就被踢出了群。

王敏告訴南方周末記者,其實她對寧凝也是將信將疑,像是在玩一場永遠看不到答案的殺手遊戲。“得根據群里每個人說的話猜他是站在哪一邊的。”比如,有的人堅持“房子沒問題”,對通建集團表忠心的態勢十分強烈。這樣的人就會引起她的懷疑:是不是公司派來臥底的奸細?

2015年9月21日,《北京晚報》刊登了對這起公租房涉嫌違規買賣甚至詐騙的報道,十幾位業主當天來到通建集團要說法,其中包括一些原本還糾結的人。他們如今成了一個圈子。

有的人已經不相信能入住,希望退錢;有的就是來打聽情況,也認為報道是好事,“見光了,我們的事情就辦得快了,是生是死有個日期了”。而大多數人還是想要房的,覺得“怎麽著房子也跑不了”。

三年過去,北京的房價猛漲不說,通州更成為北京市未來的行政副中心,房子甚至不能隨便買賣了。

通建集團開了一上午會。下午一點左右,一位名叫梁霞的女工作人員終於現身。她告訴購房者們,報道出來了,他們要去“運作運作”,過兩個月給信兒;同時,也讓購房者們“不要參與到媒體那一邊”。

它貼出了一份書面回應:我項目小區主體施工已完成,房屋至今未能竣工驗收系商務園大市政不完善,導致本項目小區內小市政無法對接。現因媒體介入,可能對工程竣工驗收造成一定影響。

這處房子現在對每個購房者來說都是一種經濟和心理負擔。而在當初,並不是一般的人都能得到買房的信息。

大部分購房者的電話是不接聽的,尤其是一個人買多套房的那種。有些人聽到是記者後就謝絕了采訪。有些人直接對記者說:警方什麽時候以詐騙立案,我們立刻接受采訪。但現在,對不起了。

就連帶頭維權、報案的寧凝本人,對自己如何拿到購房資格的敘述,以及怎樣拿到這麽多業主的聯系方式,也是一語帶過,語焉不詳。

“我只是為自己,不可能給所有人都要來房子。”她對南方周末記者說。“會哭會鬧的孩子有奶吃,我就不相信他們能住進去我住不進去。現在只要有人敢往里住,沒事,那我就敢進去。”她提高了嗓音。

為了“維權”,不久前她還特地去找了個算命先生。“大師告訴我,今年這事肯定能成功。”

應受訪者要求,寧凝、王敏、劉清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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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友詐騙案外案 王雪紅遭質疑公私不分

2016-04-14  TNM

宏達電董事長王雪紅年初驚傳遭美國加州基督之家(The Home of Christ )教友常如武詐騙760萬美元(約新台幣2.48億元),本刊調查,其中竟有300萬美元(新台幣近一億元)是威盛子公司S3於2004年借款給教會。2011年中,S3以3億美元(約新台幣97.9億元)賣給王雪紅的另家公司宏達電,巧合的是,同年教會文宣稱威盛電子捐款300萬美元。股東質疑是否王雪紅拿不回這筆錢,才把借款轉為捐款,好做帳順利出脫S3。

股東並質疑,當時威盛已嚴重虧損,無論借款或捐款,都不應該。王雪紅公私不分,傷害股東權益,已明顯違反公司治理。

四月初,宏達電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VR)裝置Vive正式出貨,王雪紅緊盯銷售,希望讓宏達電業績出現起色;不過,農曆年前的一樁教友詐騙案,卻讓她陷入識人不明、違反公司治理的爭議之中。

遭詐騙 親信吞捐款

身價超過二○○億元的王雪紅和擔任威盛董事長的夫婿陳文琦,是虔誠的基督徒,常捐款給國內外教會,甚至購地買大樓供教會使用。沒想到,相當信賴教友的夫妻倆,卻遭到教友詐騙七六○萬美元(約新台幣二.四八億元)。

這樁詐騙案發生在基督之家(The Home of Christ),位於美國加州舊金山灣區孟羅公園(Menlo Park),頗具規模的華人基督教團體,目前有七個分部,散布在灣區及洛杉磯,營運與財務各自獨立。王雪紅捐贈的是基督之家第四家,約有二○○名教友。

今年農曆年前,基督四家的教友對長老常如武提出告訴在美開庭審理,因為王雪紅長期以來對基督四家的捐款,都落入了曾是王雪紅夫妻親信常如武的私人口袋。

這件案子,表面上是王雪紅夫妻識人不明,遭到詐騙;但經過本刊詳細查訪之後,卻發現更嚴重的情節,王雪紅夫妻公私不分、甚至違反公司治理。

本刊掌握二○一一年基督四家發放的宣傳文宣,上面明白寫著:「感謝神,王雪紅姊妹所負責的威盛電子公司(VIA)日前奉獻捐款美金三百萬元給基督四家作為購堂經費。」然而,本刊遍查威盛多年來的財報,發現威盛從未揭露過這筆捐款。更何況,二○一一年,威盛仍虧損三四·三億元,並已連虧六年,王雪紅竟慷公司之慨大方捐贈,實在匪夷所思。

說不清借款變捐款

吊詭的是,在這樁詐騙案的起訴書中,載明有一筆三百萬美元的借款,是二〇〇四年由威盛子公司S3與常如武簽訂,簽署者就是時任S3董事長的王雪紅外甥陳主望,這筆借款也同樣未揭露在威盛的財報之中。四月七日,本刊求證陳王望,他表示當時S3非威盛子公司,本案進入司法程序下便回應。

根據公司法第十五條,公司資金下得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除了公司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或公司間與行號間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且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〇。

威盛持股的S3借款給常如武做為宗教用途,與公司並無業務往來,且當時威盛年虧損近五十億元,財報又未明白揭露。公司負責人恐將涉及刑法背信罪,以及商業會計法中的財報登載不實等問題,律師董晉良對本刊說。

二〇一一年,威盛將S3 以三億美元賣給宏達電,巧合的是,同年基督四家宣稱收到威盛奉獻捐款三百萬美元,令人懷疑王雪紅是否為順利完成S3的交易,只好將二〇〇四年的借款轉為捐款,來規避帳務查核。

對於這三百萬美金的借款

與捐款,是否為同一筆,威盛不肯正面回應,僅說此訴訟係教會與常先生之間的訴訟,而非王董(王雪紅)或陳董(陳文琦)所提。S3為王董個人參與投資的公司,並非威盛或宏達電的子公司。

惹爭議 關係人交易

不過,本刊追查威盛過去十幾年的財報,發現二〇〇一年威盛併購s3繪圖晶片部門,持股五〇%,隨後又一路投進S3近兩億美金。直到二〇〇五年,威

盛因虧損而無

力金援,王

雪紅才以個

人投資公司

WTI的名義

繼續加碼,成為佔有八七.

六五%股權的大

股東,但威盛持股仍多達十二.三五%。

二〇一一年,宏達電以三億美元買下威盛子公司S3,大股東王雪紅成為最大獲利者,引發外界撻伐,認為宏達電嚴重違反公司治理。「宏達電以高價買下S3,受益最大的竟是S3大股東王雪紅、而非威盛,當時這筆關係人交易,受到很大的質疑。」一路推動公司治理的交大財務金融研究所教授葉銀華批評。

現在又爆出S3有不當借款或捐款,更讓王雪紅名譽掃地。

據起訴書所述,詐騙案主角常如武及李薇林夫妻,是王雪紅夫妻相當信任的教友。常如武是陳文琦台大電機系同學,經陳文琦引薦進入威盛,擔任北美區總經理。常如武帶引王雪紅與陳文琦進入基督四家,陳文琦在此受洗,二〇〇三年,王雪紅與陳文琦的婚禮,就在基督四家舉行。

事實上,從一九九六年起,王雪紅與陳文琦就下時捐獻大筆款項給基督四家,短短六年,捐款高達一一〇萬美金(新台幣三五八九萬元)。二〇〇二年開始,王雪紅又固定每月捐獻二萬美金(新台幣六四.八萬元)。

未料,常如武夫妻二〇〇四年瞞著教會開設與基督四家類似的基督之家協會(HOC Associates LLC,簡稱H0CA),並告知王雪紅要把捐款匯進HOCA 的帳號,經王雪紅秘書與常確認後,就以信望愛基金會的名義捐二〇〇萬美金(新台幣六四八〇萬元)給HOCA。

後來,常如武又以幫基督四家買新址為由,與S3簽訂三百萬美元借款契約,款項同樣匯人常如武的HOCA帳號。起訴書內容顯示,常如武從二〇〇五年起,每年繳付利息給S3,直到二〇〇九年止付,但此後並未還款給S3。後因教友追討遭詐騙的捐款,整起事件才爆發.

大金主,捐款蓋教會本刊詢問接受教友委託提出訴訟的律師蔡旌明,他表示,一旦順利追回捐款,「屬於神的,都得歸於神:屬於凱撒的,都歸於凱撒。王姊妹(王雪紅)的奉獻當初已經屬於教會,不再屬於她了,追回來也屬於教會。」信仰是王雪紅生命的支持力量。一九七六年,王雪紅的母親楊嬌為避開和王家三房的衝突,遠離台灣到美國舊金山定居,她拿長女王貴雲的嫁妝買了間小公寓,就近照顧在當地讀書的王雪紅等子女。因為信了基督,楊嬌下僅扭轉被抑鬱婚姻綑綁的人生,也走出自艾自憐的命運,因而對神充滿感謝。

受母親影響,王雪紅成為虔誠基督徒。創業過程中,每逢困境瓶頸,她常和母親一起禱告。

威盛舉行股東會及尾牙時,總是由牧師帶頭禱告,公司平時也有活躍的禱告會、查經和團契。被問及對財富的看法,身為台灣女首富的她毫下猶豫回答:「財富是神的恩賜。」除了王雪紅,王家二房姊弟也對教會虔誠奉獻。王貴雲在二〇〇七年買下石門水庫旁知名景點龍珠灣休閒度假中心,打算改建為耶和華宣教中心。士林靈糧堂在大直重劃區買下一七六三坪土地,準備蓋全台最高貴教堂,背後的土地持有者也是王貴雲。

而在台北文山區萬美街的「靈糧山莊」,從土地到建築物都是王家姊妹十多年前所捐贈。

長期觀察王雪紅的人表示,王是一個很浪漫、有理想性的人,對於公益奉獻的事「很捨得」,不會計較後續帶來的效益。但教友詐騙案意外牽扯出,王雪紅動用虧損的威盛和子公司S3三〇〇萬美元,不管是借款或捐款,王雪紅都很難自圓其說,也無法對小股東交代。

王雪紅小檔案

年齡:58歲

職稱:宏達電董事長

經歷:大眾集團PC事業部總經理學歷:美國柏克來加州大學經濟學碩士創業:1987年創立威盛電子

1987年創立宏達電

旗下企業:宏達電、威盛、威睿、TVBS 家庭:已婚.夫婿為陳文琦.育有2子

撰文:曹以斌

攝影:林玉偉、蘋果日報

設計:陳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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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準“奪命”電話詐騙案背後利益鏈

如果不是8月19日的一通電話,18歲女孩徐玉玉在10天後就可以到南京郵電大學報到了。

這通電話,騙走了徐玉玉上大學的9900元費用。此前一天,徐玉玉接到了教育部門發放助學金的通知,而騙子也聲稱有一筆助學金要發放給她。這讓她放松了警惕。在報警回家的路上,徐玉玉突然暈厥,不幸離世。

徐玉玉事件前後,同樣的悲劇發生在一名大二學生宋振寧身上。

《魯南商報》8月25日報道稱,宋振寧在8月18日接到一個來自濟南的陌生電話,對方在電話里稱自己是公安局的,並稱宋振寧銀行卡號被人購買珠寶透支了六萬多元。騙子說出了宋振寧的銀行卡和身份信息,取得了信任。8月23日,宋振寧因心臟驟停而離世。

徐玉玉和宋振寧均來自山東省臨沂市。

在不斷呼籲個人信息保護的今天,電信網絡詐騙手段卻正朝著更貼近用戶特性的方向發展。是誰泄露了“徐玉玉們”的個人信息,甚至知道了她正在申請助學金,從而實施了“精準“詐騙?電信運營部門的虛擬號碼存在著怎樣的漏洞?個人信息泄露案件中又存在著怎樣的利益鏈條?

虛擬運營商落實實名制迫在眉睫

據媒體報道顯示,徐玉玉接到的詐騙電話號碼屬於171號段,即所謂的虛擬運營商號段。

以170/171號段為主要服務平臺的虛擬運營商,無需自己建設通信網絡,而是租用實體運營商(電信、聯通、移動)的網絡開展電信業務。

多地公安部門在發布詐騙預警時表示,170/171號段是電信詐騙“重災區”,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實名制登記存在漏洞。

目前,中國通信行業根據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的《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規定》要求,用戶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含無線上網卡)等入網手續時,要向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真實身份信息,也就是要實名制。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第一財經1℃記者采訪時表示,由於虛擬運營商還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監管措施尚未到位,目前虛擬運營商確實存在對電信實名制落實不力的問題。

朱巍介紹說:“在三大運營商積極推動實名認證的背景下,虛擬運營商明知在沒有進行實名認證的情況下還把號碼放到書報亭、報攤等地方進行大量的推廣。大量此類號碼未進行實名認證是直接導致它們成為詐騙主要手段的原因所在。”朱巍認為,因此虛擬運營商無法脫責,至少應該承擔行政法上的責任。

《人民郵電報》報道的數據稱:目前的惡意詐騙短信中,有近44%都來自170號段。今年一季度,在工信部強力打擊通訊信息詐騙專項活動的背景下,由於虛商用戶的快速增長,虛商垃圾短信、詐騙短信的投訴量也大幅上升,雖然環比下降了40%,但投訴量比去年同期上升了65%。

今年4月,工信部信息通信發展司曾就虛擬運營商監管問題表態稱:“工信部一直高度重視轉售企業的電話實名制工作,在宣傳管理、細化措施、加大查處等三方面采取了各種措施。虛擬運營商被打上詐騙等標簽不利於行業發展,更影響了170號段用戶的合法權益,工信部將繼續支持虛擬運營商依法依規發展,同時要加強監管,做到放管結合,放而不亂。”

朱巍建議,工信部要特別考慮出售、租售虛擬號段的方式和地點,並加以有效監管。

誰泄露了你的個人信息

誰最早“偷了”公民的個人信息,並對外出售、傳播?

為此,1℃記者以“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為關鍵詞檢索了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到的12個判例中,泄露者的身份包括:派出所輔警、醫院街道社區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甚至還有互聯網公司的“內鬼”。

湖南省郴州市中級法院今年4月發布的一份司法文書顯示,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李某在湖南省宜章縣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擔任輔警期間,利用該所其他民警的數字證書進入公安機關內網上的全國人口查詢系統,獲取公民個人信息2000余條,並以每條4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一個手機QQ上認識的網友,獲贓款將近十萬元。

法院二審認定,李某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

山東省日照市的一起判例顯示,陳某甲在日照市嵐山區安東衛街道經營著“大自然婚紗攝影店”和“芝麻開門兒童攝影店”。

為了招攬顧客,自2014年6月份至8月中旬間,他以每條5元的價格分別向張玉、陳某乙購買在嵐山醫院出生的新生兒出生時間及家長姓名、家庭住址、聯系方式等個人信息84條和330余條。

彼時,張玉、陳某乙的身份是日照市嵐山醫院安東衛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

此外,一些網購平臺,因存有大量個人信息交易數據,也為不法人員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提供了可能性。

上海的一起判例顯示, 2010年10月至2011年9月,上海一家電子商務服務公司的副總裁授意該公司信息部負責人購買一號店網站客戶訂單信息。

這位信息部負責人聯系到原一號店網站員工繆某某,從繆某某處取得一號店網站數據庫賬號、密碼、配置服務器的IP地址及端口,並通過技術手段先後三次竊取一號店網站客戶訂單信息共計300余萬條。

最終,法院一審認定繆某某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罰金人民幣1.5萬元。

誰在交易你的個人信息

人人都是個人信息的生產者,卻不清楚個人的信息數據是如何被儲備、保護、使用,甚至轉讓或買賣。

1℃記者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信息網檢索發現,非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幾乎是電話詐騙案件中的“標配”。公民個人信息被層層轉賣,並最終用以實施詐騙。在一些案例中,甚至可以看到“精確”購買某一類公民的個人信息。

吉林四平市鐵西區法院今年7月發布的一份判例顯示,自2015年1月起,被告人付某乙加入了非法販賣公民個人信息數據的QQ群,在該群中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後,轉手以每條信息0.1元至1.2元不等的價格賣給王某丁,獲得8千元。

王某丁同樣加入了類似的QQ群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同時把從付某乙等人處購買的公民個人信息,特別是涉及咨詢或購買過“柏年康成”集團產品的公民個人信息,經過加價,以每條0.5元至1.5元不等的價格二次出售給了王少寶等人組成的銷售假藥團夥。

在此期間,王某丁非法銷售公民個人信息30余萬條,銷售金額達20余萬元,獲利4萬余元。

安徽省馬鞍山市也發生了一起類似的電話詐騙案件:白某通過QQ多次購買包含姓名、住址、聯系方式等內容的公民個人信息。從2013年12月起,白某又把這些信息通過QQ賣給張某,約定每1000元購買13000條,張某利用上述信息實施電話詐騙活動。

在白某被扣押的電腦主機硬盤及U盤存有公民個人信息累計有177萬條之多。偵查人員在其U盤中隨機抽取的公民個人信息與全國機動車/駕駛人信息資源庫、全國人口基本信息庫中的信息相符。

越來越多的案例顯示,當下個人信息數據泄露、非法買賣的形勢正越發嚴峻。

為了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歐盟、美國都正在出臺一系列的法規和文件。例如,歐盟擬在9月份進一步強化個人隱私保護,準備將WhatsApp、臉書和skype等互聯網通信服務商也納入電子隱私指令的監管之下。

在中國,2015年11月起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明確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另外,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從重處罰。

盡管泄露、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已入刑,但是從實踐來看,由於個人信息保護涉及多部門交叉管理等原因,要真正強化個人信息保護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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