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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業管理條例即將實施小貸公司將接入徵信系統

2013-3-4  NCW
 
 

 

□ 本刊記者 李小曉 文《徵信業管理條例》 (下稱《條例》 )自今年3月15日實施,徵信市場有法可依,且有望向民間借貸開放。

2月18日,央行副行長潘功勝在全國徵信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指出,今年要加快制定《條例》相關配套制度,逐步形成比較完善的徵信管理制度體系;要做好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徵信服務,將符合條件的上述兩類機構有序接入徵信系統,提供徵信服務。

目前徵信系統的主要使

用者是商業銀行。一方面,商業銀行向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報送數據;另一方面,商業銀行根據有關規定,向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實時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報告。然而,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 以 及 P2P(Peer to Peer)小額貸款網絡平台等民間借貸機構,均未被納入接入徵信系統的範圍。

不被納入徵信系統造成

的結果是,民間借貸公司無法對接央行的徵信系統,既不能直接進入徵信系統查詢借款人的信用記錄,也不能將借款人的信用記錄納入徵信系統。

“拍拍貸” 總裁張俊表示:“我們一直爭取進入國家的徵信系統,為徵信系統貢獻一些數據。但央行徵信數據目前只對商業銀行開放,P2P 網貸公司連查詢的權利都沒有。 ”

華峰 小 額貸款公司某

負責人表示,未來若能將小貸公司接入徵信系統,全國6000多家小貸公司以及5000 多億元資金都將獲得更好的監控。對小貸公司而言,查詢企業貸款信息就更加方便。

有小貸公司人士認為,接入徵信系統有如下作用:加強銀行和小貸公司信用體系的及時聯繫,達到信用信息共聯共享;防止債務人利用小貸公司信用體系的孤島性質,游離于社會信用體系之外,規避徵信系統的及時監督;有利於各銀行、小貸公司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債務人統一進行信用監督和制裁。

但也有小貸公司的人士

擔憂,如果接入徵信系統,會影響小貸公司生意,因為小貸公司的客戶都是小微企業,企業質量也比銀行的客戶較差,過去徵信都不是很透明,一旦他們在小貸公司的資金往來要被監控,可能會產生畏懼感。

宜信公司總裁唐寧表示,監管層之前也提出過類似意見,說要把小貸公司逐漸接進徵信系統。因此,這並不是一個新方案,而是意味著監管層有決心要把這個事情繼續推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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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數據加快接入央行征信系統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07/4661628.html

保險數據加快接入央行征信系統

一財網 楊芮 2015-07-28 23:55:00

《征信業管理條例》頒布之後,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的腳步不斷加速。

7月28日,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產險”)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在北京簽署合作協議,雙方就太平洋產險接入央行征信系統開展合作。據《第一財經日報》了解,目前平安保險、陽光保險、人保、中信保、眾安保險等保險機構均已接入央行征信系統。

央行征信中心相關負責人告訴《第一財經日報》:“平安保險是第一家接入央行征信系統,意味著保險信息接入的起步,而這次太保產險的接入,是保險信息加快接入的表現。”

2012年底,中國平安與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簽署協議加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首次接入的是平安產險信用保證保險部分,其後接入貿易信用保險業務,開啟了國內保險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統試點。

事實上,保險數據接入央行征信系統是共贏的。據太保產險相關負責人分析:“保險公司可以以央行征信系統為盡調數據,可以共享銀行系統積累起來的信貸信息,而央行征信系統對保險數據亦有需求,可以豐富征信系統的數據來源。”

公開資料顯示,央行征信系統自2006年全國聯網運行以來,已發展成為全球最大的信用信息中心。另據中金研究報告顯示,截至 2014 年 10 月底,由中國 人民銀行建設的全國企業和個人信貸系統,共收錄法人 1963 萬戶,收錄自然人 8.5 億, 是我國唯一的全國性標準化的征信網絡。而根據《中國征信業發展報告(2003~2013)》 顯示,截至 2012 年底,我國有各類征信機構 150 多家,私營的征信公司主要集中在企 業征信領域。在 2015 年初個人征信牌照放開之前,央行的個人征信系統主導了個人征信產業。

去年年底,環保部門環境執法信息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信息已開始定期向征信系統傳送。此外,外匯、證券業的部分業務信息也開始向央行征信系統定期報送,加上保險業的數據,金融業統一征信平臺建設初具雛形。

據上述中金研究報告分析,從接入機構看,征信系統 已經覆蓋了大部分從事信貸業務的機構,接入機構包括各類銀行、信用社、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住房公積金中心、保險公司等,對信貸市場的覆蓋達 90%以上。

另據一位保險業內人士分析:“對於保險公司而言,接入征信系統對於後期了解客戶、提高風險管理能力,以及可能未來更精準的定價均有積極意義。”

編輯:呂值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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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爭相接入央行征信系統 助力信用保證保險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32350.html

近日,本報從華安保險獲悉,該保險公司已經成功接入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成為國內第二家全面接入中國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系統進行征信查詢和報送的保險企業。

據了解,2012年底,中國平安接入央行征信系統,首次接入的是平安產險信用保證保險部分,爾後接入貿易信用保險業務,開啟了國內保險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統試點。今年4月份,中國大地保險獲批接入央行征信查詢系統,另外,陽光保險、中國人保、中國信保、眾安保險等保險公司也實現了部分接入央行征信系統。

近年來,多家險企在發展信用保證保險方面加大力度。中國保監會也加大了對這一險種的政策支持,提出要以信用保證保險產品為載體,發揮信用保證保險的融資增信功能,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而在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發展過程中,多家險企均提出了對接央行征信系統的業務訴求。2016年5月,中國保監會產險部為推動保險公司與央行征信系統的對接工作,邀請部分險企與央行征信管理局進行座談,就目前保險公司接入央行征信系統的審核流程、數據報送、信息使用、監管規則等問題進行了溝通和交流。

華安保險信用保證險事業部負責人李燁表示,保險公司在接入央行征信系統後,可在獲得客戶授權的情況下,自主查詢和使用征信數據,幫助險企更加方便、快捷、全面地了解客戶的資信情況,節約大量審核時間;也有利於甄別業務風險,提高審核效率,提升信用保證險業務的風險管理能力。

與此同時,保險公司及時將企業和個人的代償信息上報央行征信系統,一旦企業和個人在央行征信系統中出現嚴重的不良履約記錄,將對其產生重大影響,通過 “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約束機制有效遏制不良貸款的出現。

可以預見,隨著越來越多保險公司逐漸與央行征信系統實現對接,征信數據必將對中國保險行業產生深遠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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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金融研究所胡濱:呼籲允許互聯網金融機構接入央行征信系統

作為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最快、最為活躍的業態,P2P網貸始終處於風口浪尖。尤其進入2016年,頻頻爆發的風險事件。據第一網貸最新發布的《2016年上半年全國P2P網貸行業快報》顯示,截至6月末,2013年以來,P2P網貸行業發生停止經營、提現困難、失聯跑路等情況的各種問題平臺累計2077家,占全國P2P網貸平臺5685家的36.53%,為歷史新高。截止2016年6月底,問題平臺率36.53%,環比增加0.45個百分點。

在6月30日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以“風暴中的P2P網貸行業”為主題的學術沙龍上,多位業內專家聚焦互聯網金融話題,分析我國互聯網金融蓬勃發展的積極意義,透視行業亂象背後的原則和監管問題,並就完善金融監管提出了建設性建議。

莫將P2P妖魔化

胡濱副所長表示,在黨中央、國務院先後出臺“互聯網+”行動方案、大數據發展綱要、鼓勵支持“雙創”以及進一步深化經濟體制改革中都對互聯網金融提出了殷切的希望,一度讓中國的互聯網金融產業帶上了奪目的“光環”,這是不客觀的。但在一些負面事件的影響和波及下,當下的互聯網金融不僅走下了“神壇”,更有被嚴重“妖魔化”的趨勢和現象,這更是不可取的。

在胡濱看來,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具有里程碑的意義,是中國金融業實現“彎道超車”的機會點。同時,呼籲媒體及社會各界不要用“有色眼鏡”看待互聯網金融,應正視互聯網金融在發展普惠金融和實現共享經濟方面的作用。

風險頻發背後的亂象

在看到互聯網金融在經歷了蓬勃發展的積極現象背後,胡濱也看到,當前行業存在著監管的效率問題、自律的問題。目前有很多跑路的問題,特別是一些線下理財公司,財富管理公司打著互聯網金融的旗號,從事非法集資、非法融資行為,開始出現了一些群體性的事件,出現了局部的重大風險。

對於P2P平臺跑路事件不斷,風險頻發的原因,互聯網創新研究副院長、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鄧建鵬分析,一是宏觀經濟因素,經濟下行,影響項目收益、本息對付能力,二是行業擴張的滯後性,在過去的三到四年,一些互聯網金融企業快速跑馬圈地,融資非常的容易,快速的擴張到現在很多的項目集中進入到本息兌現的時候,又加上經濟下行,這種風險才爆發,對於一些企業而言,存在生存和運營困難問題。三是平臺本身是偽互聯網金融,假借了互聯網這種慈善的外衣,從事違法的活動。

對於違法的形式,鄧建鵬總結歸類為三種:一種是先歸結資金,再對接資產端,典型的涉嫌到非吸;第二種是發布的借款項目,平臺沒有盡到前面審核的業務,發現借款項目是虛構的,要麽平臺自己承擔損失,墊付利息,要麽導致投資人成本損失;第三種是完全詐騙,非法占有,要詐騙投資人的資金。

這些現象背後更振聾發聵的本質是目前P2P網貸的風險狀況還沒有本質上的變化。第一網貸報告同時指出,P2P網貸長期存在的四大缺失嚴重,主要表現為標準缺失、信息缺失、中介缺失和預警缺失。至今還沒有多大改變,並導致了P2P網貸跑路風、倒閉潮。

深圳市錢誠互聯網金融研究院理事長胡爾義進一步解釋稱,規範P2P網貸主體行為的法規、制度、標準仍未落地。國家至今仍未出臺一份正式監管文件和明確可行的監管辦法。目前債務人信息十分模糊、P2P網貸平臺的財務信息匱乏、部分P2P網貸信息造假觸目驚心。P2P網貸平臺定位為信息中介機構,但目前P2P網貸平臺並不獨立。借款人不是以會計師、律師、評估師、評級等獨立第三方中介審定後形成的信用成為P2P網貸主體。由於P2P網貸風險監測預警體系缺失,同時,P2P網貸領域的非法集資隱蔽性強,往往披著各式各樣的偽裝,打著依法合規的旗號,監管部門不易發現。

提高監管容忍度 加強協調監管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胡濱表示,對待金融創新,金融監管需適當提高容忍度,采取分類監管的原則,避免一刀切。對待以互聯網金融為代表的新型金融業態,應該采取更加包容的態度。在有效加強信息披露和防範系統性風險的基礎上,監管機構應采取分類監管的原則,避免“一刀切”,避免“一管就死”。同時,呼籲允許互聯網金融機構接入央行征信數據庫,並通過互聯網金融協會搭建全社會共享的民間金融信用數據庫。

鄧建鵬也強調,整治互聯網金融工作一定要特別的註重區別的對待,對合法,對違法、違規的機構要有不同的措施。同時,把握監管和創新的平衡點,不能夠因為過分的整治工作,把我國很不容易領先全世界的互聯網金融創新業態扼殺。

針對整治工作,鄧建鵬進一步建議,要有配套的法制建設,互聯網金融專項的整治方案提出要建立整治的長效機制,這涉及到兩方面的內容,第一是修訂法律,第二是嚴格執法。同時,金融行業和法律控本需要新式的法律來加以歸置。

圍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問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王剛表示,第一是規範性監管與原則性監管相結合。第二是突出行業自律,減少信息不對稱引發的監管失靈,對於行業自律組織是區域性還是全國性,網絡借貸自律組織與央行互聯網金融協會關系?行業自律通過誰來落實等問題亟需厘清。第三是加強投資者保護。

同時,要加強監管協調,王剛強調,一是進一步加強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合作,特別是考慮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人員編制少、監管經驗等問題,明確銀監會派出機構對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配合和協調,二是進一步理清機構監管與行為監管職責在中央監管部門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之間的具體劃分,三是法律責任部分除規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責任,基於權責對等的原則,也應規定中央部門特別是派出機構的職責。

針對當前P2P網貸面臨的銀行資金托管難問題,胡濱建議,對真正服務於小微、服務於普惠金融的網貸平臺,可嘗試性的建立政策性資金托管渠道及清算平臺,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杜絕平臺跑路和資金占用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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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億臺資產接入物聯網 GE將登錄微軟雲

GE近日宣布,其工業互聯網Predix將登陸微軟Azure雲平臺,雙方的合作目的,其一是為了幫助微軟能夠充分地利用他們所開發的雲應用。其二更是為了幫助全球各地的客戶,從他們的工業資產上捕捉信息,從而優化工作效率,節省開支。

GE和微軟同時表示,Predix平臺和Azure雲平臺的強強聯手,將把通用電氣的工業和制造業數字化經驗,與微軟的信息技術優勢結合在一起。

據Gartner統計,2016年,全球物聯網已接入64億臺各種資產,到2020年這一數字預計將超過200億。 由於企業希望能夠將他們的工業設備從邊緣接入雲,隨著Predix登陸Azure雲,客戶將得到更多的選擇和靈活性,從而安全地駕馭和挖掘來自機器和信息系統數據的力量。

“將工業機器通過雲平臺接入互聯網對於簡化業務流程和重設工作模式具有重大意義,”GE首席執行官傑夫.伊梅爾特指出,“GE希望幫助客戶從設備中所獲取的海量的數據當中提取價值。同時通過與微軟這樣的業界領袖共同合作建設生態系統,這些努力將帶來工業互聯網在全球範圍內蓬勃發展。” 據悉,GE的Predix平臺已經在此領域發揮作用,幫助工業客戶迅速建立、安全部署並有效運營工業應用程序。Predix接入Azure意味著現有的用戶將被賦予更多的能力,例如自然語言技術、 人工智能技術、 先進數據可視化和企業應用集成等等。

GE和微軟還計劃將Predix與Azure物聯網套件以及Cortana智能套件整合,並進一步接入微軟Office 365、Dynamics 365以及BI等商業應用程序中,從而打通工業數據與業務流程和分析的環節。 “在全球任意一個地方,任意一個行業,每家公司都在經歷數字化轉型,"微軟首席執行官Satya Nadella說。"與GE這樣的公司合作,我們將得以接觸到新的客戶,幫助他們在每個業務領域加速轉型—不論是工廠還是智能樓宇。” 開發者預覽版本預計在2016年末發布,Azure平臺上的Predix預計於2017年2季度正式投入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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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電子票據也出了大案!涉案某大行電票代理接入系統已暫停

票據行業又出麻煩了。一度被認為是票據行業安全城池的電子票據,近期也爆出了巨額風險事件,涉案金額超過10億元。

近日,第一財經記者從票據業內人士處獲得消息,本次爆發的電子票據案是焦作某城商行離職員工冒充該行工作人員身份,疑偽造該城商行相關資料及印鑒,在某國有大行廊坊分行開辦電票代理承兌業務,開立該行承兌的虛假電銀。該人員貼現後,通過山東某股份制銀行青島分行過橋賣出,虛假承兌總量30億,已貼金額20億。另有消息稱開出13億銀行承兌電票。上述山東某股份制銀行已經報案。

記者從上述國有大行多位內部人士處獲悉,近期該行確實涉及電子票據風險事件且案件正在調查中,該行電票接入系統已經暫停整頓,而貼現業務照舊。一位內部人士指出,“行里交代此事不能對外說。”另一位消息人士則透露:“確有其事,但上述涉案金額及涉事方可能不完全準確。”

自從年初農行北京分行爆出39.15億票據窩案後,先後有中信銀行蘭州分行(涉案金額9.69億),天津銀行上海分行(涉案金額7.86億),龍江銀行(涉案金額6億),寧波銀行(涉案金額32億)等先後爆發票據風險事件,從已有的公開數據看,涉案金額已經超過100億。而此次電票風波爆發後,無疑將再次刷新紀錄。

同業戶亂象仍未根除

記者梳理此前案件發現,無論是農行上演的“票據換報紙”,還是此次電子票據案,出現問題的風險點大多不是票據本身,而是操作管理環節。業內人士指出,一味強調電票安全性高於紙票,只停留在票據真假層面,如果操作管理沒有改進,紙票就算全部換成電票,風險一樣發生。

記者采訪了解到,由於上半年票據行業上述紙票風險事件不斷,多家銀行都按照銀監會的23號文要求嚴格控制紙票業務,導致紙票大量萎縮。而在此背景下,電票被銀行和監管層寄予眾望。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謝眾5月份在一場論壇上指出:“目前紙質票據交易的真實性和票據的真實性都容易發生問題。紙票克隆、複制等票據案件非常多。但電票系統截至目前尚未發生一筆案件或欺詐。電票從‘出生’一直到‘死亡’,每個點所在的位置都非常清晰。“

但此次爆發的電子票據案無疑給銀行和監管層敲響了警鐘,電子票和紙票一樣有問題,且手法還有相似之處,就是被監管部門多次警示的“同業戶”亂象。上述某國有大行票據內部人士對記者指出,同業賬戶問題是本次電子票據案的風險爆發點,目前該大行電票接入系統已經暫停整頓。

記者此前采訪某國有大行分行票據業內人士,她分析稱,所謂同業戶,一般是指戶名和賬戶所在地不是同一個,村鎮銀行往往被票據中介”包養“,票據中介給同業戶一年開很高的報酬。票據中介跑到大銀行開一個村鎮銀行的同業戶,村鎮銀行對賬戶是不監管的,中介隨時可以劃款。

同樣的手法被用到了此次的電子票據案中。雖然電子票中沒有假票的說法,但是如果開具票據的賬戶是假的,電票就無所謂真假的問題了。

對於同業戶的規範,今年5月,央行與銀監會已經聯合發布了《關於加強票據業務監管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銀發[2016]126號文),其中一條便是直擊票據業務中的“同業戶”亂象。

126號文重申,“需嚴格規範異地同業賬戶的開立和使用管理,加強預留印鑒管理,不得出租、出借賬戶,嚴禁將本銀行同業賬戶委托他人代為管理”。此外要求,開戶銀行和存款銀行應按月對賬,對賬發現同業賬戶屬於虛假開立或者資金流水異常的,應立即排查原因,對存在可疑情形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向監管部門報告。“每月對賬,意味著同業戶將退出歷史舞臺。”上述大行分行票據業內人士稱。

但同業戶亂象收斂未能如願。此次電子票據案“東窗事發”,還是通過同業賬戶,利用代理接入系統對同業戶無門檻接納,使風險發生。

電票系統代理接入有漏洞

此外,業內人士指出,電子票據風險事件從爆發到報案經過了長時間間隔,為何能夠長時間不被承兌行發現?這說明電票系統代理接入也有漏洞。

票據網介紹稱,所謂電票代理接入,即村鎮、三農接入大行電票系統。出票人是大行,但是承兌人卻是村鎮、三農。有時候會出現一張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開出比村鎮銀行自身凈資產高出十倍以上的票。

電票與紙票不同,根據央行《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管理辦法》規定,銀行機構(含信用社、財務公司)接入電子商業匯票系統(ECDS)的途徑有兩種:一是銀行機構直接接入ECDS,二是銀行機構通過接入機構代理。

根據銀監會2015年報告,目前有395家機構直連了ECDS系統,這相對全國4000家存款機構是非常少的。可見這些年很多行是通過代理接入方式連接ECDS系統。

在本案中,便是通過偽造的相關資料及印鑒,在某國有大行廊坊分行開辦電票代理承兌業務,開立該行承兌的虛假電銀。由於代理模式中需要接入行承擔的責任少,所以如果出現問題,有代理行幫助解決和承擔。

但事實運行中,有了同業戶,電票代理接入審核就是虛化的。多家銀行為競爭接入業務,各分行在材料審核等方面必然會有走樣的情況發生。業內人士指出,如承兌行在其代理接入系統中能較好地預警下屬行通過代理接入系統的出票問題,以及對出票的審核程序進行控制,將會很好地限制問題電票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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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資金銀行存管門檻陡增 揭秘首批接入平臺“賬本”

近日,一份被認為將決定P2P命運的監管細則,引爆了P2P行業。

據媒體報道,銀監會近日向銀行下發了《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征求意見稿)》(下稱《指引》),對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中P2P的資質,以及銀行存管業務的資質等做出相關規定。

該指引的“嚴格”之處在於,不僅明確了資金存管雙方的資質,而且規定“存管銀行應對客戶資金履行監督責任,不應外包或由合作機構承擔,不得委托網貸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代開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結算資金賬戶”——被認為“第三方支付+銀行”的聯合存管模式可能行不通了。

“監管部門希望借此解決對網貸平臺的大部分監管問題,因為銀行存管事實上是隱性的牌照。”拍拍貸總裁胡宏輝針對《指引》內容分析稱,存管要求會將絕大部分風控、合規性不高的平臺拒之門外,網貸集中度大大提高將是大勢所趨。

高門檻:P2P須獲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此前,P2P資金只能在銀行進行存管,給P2P設置了一道高門檻,業界翹盼這“高門檻”的細化版本如今終於亮相。

《指引》對P2P開展資金存管業務設立了相關條件,包括在工商管理部門完成註冊登記並領取營業執照,在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完成備案登記,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申請獲得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具備完善的內部業務管理、運營操作、稽核監控和風險控制的相關制度等。

其中被視為“高門檻”的是獲得相應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PPmoney人士表示,要求網貸平臺具備相關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這也設置了較高的門檻,據其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90%以上的平臺並未獲得這些許可證,僅僅擁有一個ICP備案證明。但ICP備案並不等於ICP證乃至EDI證。

而向工商登記註冊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這是去年出臺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提出的監管要求,但目前該辦法的正式文件尚未出臺,網貸平臺仍無法可依。

除了對P2P平臺有資質要求,對存管人及存管銀行,此次銀監會也提出了相應的要求。

例如,設置專門負責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與運營的一級部門,部門設置能夠保障存管業務運營的完整與獨立。具有自主開發、自主運營且安全高效的網絡借貸存管業務技術系統,具備在全國範圍內開展跨行資金清算支付的能力,以及必須申請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完成備案等。

此外,《指引》明確,P2P資金銀行存管業務具體是指,為委托人開立資金存管匯總賬戶和平臺自有資金賬戶,為網貸機構的客戶(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及其他網貸業務參與方等)在資金存管匯總賬戶下分別單獨開立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確保客戶網絡借貸資金和網貸機構自有資金分賬管理,安全保管客戶交易結算資金。

存管系統正式上線的P2P平臺

(資料來源:本報整理)

首批接入平臺“賬本”大揭秘

被認為高門檻的銀行資金存管,究竟有哪些成本,來看看“第一個吃螃蟹”的P2P羅列的“賬本”。

首先是,與銀行共同技術開發的成本。以積木盒子和愛錢幫為例,其與銀行資金存管合作均有8、9個月的時間,其中人力成本是可量化的部分。

“我們是從零開始開發這套系統,雙方基本上三五十人8個月都撲在這上面。”愛錢幫CEO王吉濤向《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估算,這8個月中,人員配置峰值在50人,人均工資2萬元/月,總的成本在1000萬左右。銀行在前期的技術開發成本投入也有幾百萬。

2015年7月底,愛錢幫宣布介入徽商銀行直銷銀行“徽常有財”,以“銀行資金存管+余額理財”的模式合作。

在2015年7月初,積木盒子也啟動了在民生銀行的資金存管。不過,積木盒子的資金存管比其CEO謝群預想的要晚了幾個月。“我們都花了很長時間來聯合開發這個系統,原計劃到2015年3、4月份就可以完成,最後拖到了7月才正式接入。”謝群對本報記者稱,積木盒子與民生銀行開始因為資金存管業務正式接觸是在2014年10月份,到正式接入經歷了9個月時間。

謝群告訴本報記者,在與民生銀行的聯合開發過程中,其人員配置峰值是三四十人,產品、支付、系統運維、開發工程師、測試、全部的交互設計等相關人員期間都會涉及。

其次是接入過程中付出的成本。“接入銀行系統後,自己網站的投資流程都要跟著調整,系統也要根據新的情況不斷調整,切換系統之後,更大的成本就是用戶流失的成本。”王吉濤稱。

培養用戶新的使用習慣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新的系統要重新實名開立銀行賬戶,同時操作流程也會有變化,學習和接受都需要一個過程。

第三是接入銀行資金存管後的成本。對於P2P資金存管,各家銀行涉及的標準及收費模式有所不同,成本也因平臺不同而各異。

《指引》規定,存管人根據存管金額、期限、服務內容等因素與委托人平等協商確定存管服務費,不得以開展存管業務為由開展捆綁銷售並變相收取不合理費用。

據本報記者了解,銀行目前的收費模式有幾種,一是繳納保證金,一般針對上百萬級別,這意味著P2P要做資金存管首先得有一筆百萬級資金存在銀行;二是年費+交易筆數費率,根據各家平臺的交易規模以及活躍度來收取。例如,年費低但交易筆數費率高,這適合規模小交易不活躍的P2P平臺,年費高+交易筆數費率低,這適合規模大並且活躍的平臺;三是按規模收取費率。

費率方面,一家股份制銀行資金托管部門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萬幾到千幾都有,會根據平臺情況來確定。目前市場上費率一般在2‰~3‰,與第三方支付費率並無太大差別。

聯合存管或被棄 小平臺何去何從

降低資金存管門檻,“第三方支付+銀行”的聯合存管模式被寄予期望。

如果資金存管能夠接受“第三方支付+銀行”的聯合存管模式,這個門檻就不高了,現在大部分的P2P平臺是通過這種模式,聯合存管模式意味著已經接入第三方支付的平臺都可以接入資金存管,而第三方支付門檻相對於銀行而言會低一些。

然而,《指引》明確指出存管銀行對客戶資金履行監督責任,不應外包或由合作機構承擔,同時不得委托網貸機構和第三方機構代開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結算資金賬戶。

“事實上小平臺風險大,又不能實際解決政府關心的在消費領域新增貸款的問題,他們實際只是在做資金搬運工,會加大系統風險和風險傳導,監管當然不能放過通過所謂聯合存管,用第三方的方式繞過監管,一定是要求與銀行直聯的存管方式。”胡宏輝表示。

王吉濤則表示,從今年實踐來看,銀行對直連方案熱情不高,如果過於嚴厲的方案無法在銀行積極性和網貸機構合規性方面找到平衡,對行業影響較大。

同時,除了硬性的“高門檻”,賬本之外還有銀行接入的“軟門檻”。銀監會要求,存管人對申請接入的網貸機構,設置相應的業務審查標準。

“監管下來了,肯定還是會對P2P平臺有所篩選。最基礎的條件是要符合監管要求,業務合規方面系統將提出相應要求,同時對平臺資金管理、股東背景等會綜合衡量。”上述股份制銀行資金托管部門人士稱,對於很多P2P而言,光股東背景就難以理清楚,這類P2P接入銀行資金存管就存在阻礙。

與積極的中小銀行相比,大行盡管表態會布局P2P資金存管,不過積極性並不高。一位國有大行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大行積極性不高,主要還是擔心P2P風險事件對銀行的聲譽影響,盡管目前監管已經征求意見,還是需要對行業看清楚才會接。

不過,為了打消銀行對聲譽風險的擔憂,《指引》規定,存管銀行不對網貸信息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若因委托人(網貸平臺)故意欺詐或數據發生錯誤導致的業務風險,由委托人承擔。擔任網絡借貸資金的存管人,不應被視為對網絡借貸交易以及其他相關行為提供保證或其他形式的擔保。存管人不對網貸資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證或承諾,不承擔資金管理運用風險,投資人須自行承擔網貸投資責任和風險。

同時,《指引》也要求在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中,除必要的披露及監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公開營銷宣傳。存管銀行必須在官方指定的網站公開披露包括網貸機構的交易規模、逾期率、不良率、客戶數量等數據的報告。

PPmoney分析稱,尤其是逾期率、不良率兩項指標,直指網貸平臺的風控水平與資產質量,一旦按照監管要求公開披露,將在業內產生進一步的優勝劣汰,逾期率、不良率高企的中小平臺,將在獲客方面面臨巨大挑戰,乃至被淘汰出局,而逾期率、不良率處於合理可控範圍內的平臺,將進一步獲得市場認可。

銀行資金存管這一監管舉措,無論從成本還是門檻來講,都會給一些小平臺造成壓力,如果18個月過渡期內沒有接入銀行資金存管,意味著將不被承認是合規的P2P。

而P2P資金明確銀行存管之後,P2P與銀行的合作正在加速,銀行亦不乏排隊簽約的P2P平臺,然而相對於此前相關數據統計的2600多家P2P平臺而言,能夠真正接入的平臺仍然鳳毛麟角。

根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不完全統計,盡管目前和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協議的P2P平臺已經超過100家,不過僅30余家P2P真正接入銀行資金存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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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醫保可接入城鎮基本醫保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提出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可規範接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推動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參加當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方案》指出,將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參加的基本醫療保險可規範接入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完善並落實醫保關系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妥善處理醫保關系轉移中的有關權益,加強醫保關系轉移接續管理服務,確保基本醫保參保人能跨制度、跨統籌地區連續參保。

《方案》要求,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等政策。加快落實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進城落戶農民參加當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規定享有養老保險待遇。確保進城落戶農民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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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票交所12月8日上線試運行 首批43家機構試點接入

11月2日晚間,第一財經記者從某國有大行票據部門人士處獲悉,11月2日,央行向各地央行分行、商業銀行等機構下發《關於做好票據交易平臺接入準備工作的通知》(銀辦發[2016]224號文)(下稱“224號文”),“224號文”明確,前一階段熱議由央行牽頭籌辦的票交所將於12月8日組織交易系統試運行。首批試點接入的商業銀行共35家,財務公司2家,證券公司3家以及基金管理公司3家,共計43家機構。

第一財經記者發現,首批接入票交所的機構中,國有大行、大型股份制商業銀行基本囊括其中,也包括一些區域性城商行與地方農商行。上述國有大行票據部門人士對本報記者稱,“掉隊”的銀行只能等待第二批接入上線。此外,他表示,此次央行對於票據中介並不認可,均沒有接入票交所系統中。

重塑票據二級市場

“224號文”表示,票交所將分兩期上線。第一期實現紙質商業匯票交易功能,會員以客戶端模式接入。票交所系統(第二期)實現紙質商業匯票和電子商業匯票交易功能,具備技術實力的會員可以系統直接模式接入。

有業內人士對此表示,此次“224號文”首次明確了對票交所參與機構的界定,銀行類包括了分支行以上級別,對於非銀,只能是非銀機構法人以及非法人產品。市場人士認為,上述範圍涵蓋了絕大部分非銀機構,參與門檻不高,有利於推動非銀機構加入票交所。

但是第一財經記者發現,首批公布的名單中,真如此前市場推測的那樣,並無一家票據中介接入票交所。上述國有大行票據部門人士對本報記者稱,這次央行對於票據中介並不認可,票據中介均沒有接入票交所系統中。

今年一季度以來,農行北京分行曝出39.15億元票據案後,先後有中信銀行蘭州分行(涉案金額9.69億元),天津銀行上海分行(涉案金額7.86億元),龍江銀行(涉案金額6億元),寧波銀行、工商銀行等先後爆發票據風險事件,從已有的公開數據看,涉案金額已經超過113億元。

爆發個案中發現大量票據中介的違規身影。票據客創始人洪其華對本報記者稱,原來有些票據的案件、一票兩賣的現象出現,其實也是二級市場交易不規範導致漏洞產生。現在票交所就是希望都在交易所里備案登記交易,私下里的空間就會少,相應的出險案件幾率也就小了。

在洪其華看來,票交所上線後,對票據貼現的一級市場(票據貼現)與二級市場(票據轉貼現)將帶來不同程度影響,票交所上線後,對票據貼現一級市場影響較小,主要影響是價格,“二級市場流轉更通暢後,一級市場的價格會更合理。二級市場買賣更充分了,資金流動快了,相當於一級市場為二級市場輸送子彈,二級市場的子彈多了,一級市場輸送過來很快就能夠被消化。”洪其華說。

對於票據二級市場,則將面臨重塑的命運。其中一些票據中介的原有業務將受到限制,例如,目前一些票據中介的業務涉及幫銀行找一些二級市場的資金做轉貼現撮合交易。

市場前景巨大

對於票交所發展,洪其華認為,票據電子化之後打破了交易物理位置的限制,交易的地域會越來越廣泛,參與度越來越活躍,央行票交所就是想利用一種掛牌交易的方式來達到從業之間二級市場的快速流轉。此外,票交所還有價格發現作用,央行建立了一個市場平臺,自動形成市場認定的價格。

第一財經記者從上述國有大行票據部門人士處獲悉,此次票交所將采取主要大型商業銀行入股的辦法。“認股就要出資建設,利潤分成要看票交所交易量。”業內人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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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交所未接入中介業務 構築票據大案防火墻

2016年由於票據大案頻發,曾經在銀行內部都算冷門的票據轉貼現業務,一下子成了大眾耳熟能詳的高風險代名詞。不過,隨著上海票據交易所上線運營,一個透明而去中介化、高效電子化、統一而市場化、參與主體多元的票據交易所將極大程度顛覆票據市場的原有面貌。

回顧今年票據市場不難看出,發生在銀行間轉貼現市場的紙質票據大案是票據業務風險重災區。農行、中信、天津、寧波、廣發、工商銀行先後爆發的6起票據大案,累計風險金額高達108.7億。

在此背景下,上海票據交易所應運而生。這個由央行牽頭,專門為銀行間票據轉貼現市場搭建的交易場所第一步將瞄準紙票電子化交易,解決票據市場存量巨大的紙票風險。而作為票交所本身,將逐步取代票據中介的作用,為銀行同業提供更加透明的報價和交易信息。業內普遍認為,央行搭建的票交所一系列制度安排將有效防範票據風險。

票據大案背後的元兇

如果將銀行開承兌匯票理解為“票據發行的一級市場”,那麽當企業持票到一家銀行貼現後,票據便到了銀行手中,銀行通過賣斷、賣出回購等方式,票據開始在銀行間市場流轉。這個市場可以看作票據的“二級市場”。

前述票據大案便多發生在這個票據轉貼現的“二級市場”。2016年上半年爆發的6起票據大案中,有4起票據窩案都發生在票據轉貼現市場。除工行票據案外,其余5起全部是紙票風險。由於這個市場並不透明,區域之間信息也不對稱。於是催生出為銀行撮合交易的票據中介,他們利用自身信息優勢,幫助銀行牽線搭橋。作為信息中介,本來也無可厚非。

“其實,目前一些票據業務做的比較好的大型商業銀行所成立的票據運營中心,本質上也有部分票據中介功能,他們是銀行重要的盈利部門。”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指出。

但問題在於,當票據中介不滿足於信息撮合服務,而是動了“期限錯配”賺利差的心思。本應在央行清算系統內流動的票據交易資金,便在票據中介的主導下輕易流出央行清算體系之外而不受監控。

中介直接操作“期限錯配”非常危險。某商業銀行票據內部人士指出,一些中介通過期限錯配,將應付未付留在賬戶中的利息投到2015年上半年的股市配資中,後逢股災爆倉後,即便利率倒掛也要“期限錯配”套出資金彌補窟窿。

但是窟窿越來越大,最終票據中介為了彌補股災中的巨大損失,利用空殼公司開出商業承兌匯票,經過農信社、村鎮銀行或某些商業銀行背書後,從銀行間套出資金,金額達百億級。

於是便有了2016年票據大案中“票據變報紙”,或到期找不到交易對手行的離奇案件。“正常的票據交易融通資金,賺取利差,本來是風險極低的銀行間業務,但因“中介”為了套取銀行資金,采取內外勾結一票多賣的手段,最終出現重大案件。”上述商業銀行票據業務人士對記者指出。

票交所不對接票據中介

“此次央行對於票據中介並不認可,均沒有接入票交所系統中。”某國有大行票據中心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指出,該大行參與了票交所的籌建工作。

根據央行此前下發的《關於做好票據交易平臺接入準備工作的通知》,首批試點接入的商業銀行共35家,財務公司2家,證券公司3家以及基金管理公司3家,共計43家機構,並沒有出現票據中介。票據中介無法接入交易平臺,杜絕了票據中介 “期限錯配”賺利差,甚至“一票兩賣”將錢騙出銀行間市場。

“票交所上線後,即便票據中介收買一家小銀行,利用小銀行的同業戶在票交所上買賣票據,但錢也套不出銀行間市場,可以在票交所上走賬,但是資產拿不走了。票交所對票據的登記、托管使得一票兩賣無法實現。”某資深票據市場人士對記者表示。

不過對於一個承兌總量約20萬億,交易量百萬億級別的交易市場,正規做信息撮合的票據中介十分渴望接入這個市場。某票據中介人士對記者表示,未來央行對於票據中介的定位將是信息中介。但這個身份在票交所上線後,信息更加透明,票據中介在“二級市場”的信息服務功能也將被弱化。

不過有票據市場資深人士對記者表示,票交所上線後,僅對接票據二級市場,即對銀行間轉貼現的部分產生影響,對票據中介在一級市場中的業務影響不大。

某上海票據中介人士看來,即便票交所成立,信息也不能做到完全對稱。正規的票據中介依然可以提供信息撮合服務。就像債券市場一樣,場外撮合,場內交易確認一樣,票交所能夠記錄票據全周期的軌跡,也有交易的功能,但信息的匹配依然有市場空間。他表示,票交所明確不允許出借銀行賬戶,未來如何杜絕中小銀行出借賬戶給票據中介的違規行為,將成為票交所需要重點防範的風險。但他表示,票交所成立上線後,之前遊離於監管之外的同業戶亂象將被有效杜絕,違法票據中介無法再利用不受監管的同業戶將錢套出銀行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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