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化解地方債風險新武器:項目收益票據正式開閘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99098

作為城鎮化融資的新武器,項目收益票據日前已正式開閘。 按照交易商協會的定義,該工具是指非金融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募集資金用於項目建設且以項目產生的經營性現金流為主要償債來源的新型債務融資工具。 《上海證券報》稱,項目收益票據創新性通過城鎮化建設項目未來的現金流作為償債保障,同時將發行主體與地方政府債務隔離,是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有益嘗試。 其主要特點有以下幾點: 1,項目在銀行間市場發行。 2,企業可通過成立項目公司等方式來註冊發行項目收益票據,可實現與地方政府或城建類企業的風險隔離。同時,地方政府不承擔項目收益票據的直接償還責任,也不為票據承擔隱性擔保。 3,發行主體來看,項目收益票據包括但不限於市政、交通、公用事業、教育、醫療等與城鎮化建設相關的、能產生持續穩定經營性現金流的項目。 4,與傳統融資工具相比,項目收益票據充分體現“使用者付費”理念,主要依靠項目自身產生的現金流作為主要還款來源。 7月11日,我國首單項目收益票據誕生,首期註冊的是鄭州交投地坤實業有限公司項目收益票據,註冊金額12億元人民幣,首期擬發行5億元。 據接近協會人士稱,該項目為鄭州綜合交通樞紐地下交通工程(東廣場)項目募資,指引規定企業可選擇公開發行或非公開定向發行,該首單項目為非公開定向方式發行,由國開行擔任牽頭主承銷商。 目前,基礎設施項目的融資渠道正在打開。《每日經濟新聞》引述中信證券固定收益研究主管、首席分析師鄧海清觀點稱,“現在新的融資模式大概有3種:一是‘自發自還’的地方債;二是項目收益票據;三是國開行針對棚戶區改造的專項金融債。” 國外的市政債分兩種,一種是預算內的市政債,主要是用於公益性、不產生現金流的建設;一種就是項目型的市政債,完全沒有地方政府擔保。 隨著地方債“自發自還”試點以及項目收益票據的逐步推廣,城投債的發行可能會下降。 鄧海清表示,對於存量的城投債而言,應該還會延續以“借新還舊”的方式向前滾動,因為目前地方政府還沒有能力大幅降低債務杠桿。而新增的債務將會以前面所說的3種模式發行,並且這幾種融資方式會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另外,在項目融資票據大規模發行之後,傳統意義上城投債的發行就會下降,這對存量的城投債來說會是個利好。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06216

看上去很安全的票據業務P2P存在的諸多出問題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5/0102/148706.html

i黑馬:新浪微財富接入了深圳一家做票據業務的P2P,結果這家P2P出現了問題,許多人跑到新浪去鬧事,要求新浪兜底解決,最終新浪聯合第三方全額兜底,給事情劃了個句號。此事對票據業務P2P行業來說具有極強的案例價值。本文作者“風吹江南”也以此為引子對票據業務行業進行了深入地分析,揭開了這個看起來安全的行業存在的諸多問題。
 

\ 

先談一個票據以外的問題,就是這種通道模式的P2P的未來在哪里,我很早在全球創新論壇上有一篇演講稿講了P2P的四種模式,這個通道模式其實就是第四種,自己沒有資產,也無能力建立資產,然後就聯合大量的資產生產方來提供資產,他作為通道幫助這些資產更好的在線銷售,通道模式的本質其實是非標資產的證券化的過程。

 

如果能真的實現真正的證券化的話,其實是挺好的一個事情,但是難就難在中國是很難實現所謂真正的證券化的。所謂證券化,一般都是接受金融資產風險的自我定價的,也就是說出了問題以後,是投資人自己承擔的,但是在中國這個顯然是不現實的,所以中國只是一個債權的信貸化流轉,無論經過多少櫥窗,看過多少風景,流轉多少人之後,回到最後,風險點還是集中在源頭,風險無法轉移,也談不上分散,一旦源頭出現問題之後,每個流轉都可以層層追索自己的上遊,最終問題不斷遞延到下一個接盤方。

 

深圳中匯盈出現問題,被立案之後,問題就集中到了渠道方來了,這種渠道模式就成了一個很大的問題,一方面要引入大量的資產來銷售,另外一方面又要為這個資產進行金融風險審核,如果無法有效審核就要承擔風險違約的責任,就使得這種通道模式很容易陷入賺了白菜的錢,卻擔了白粉的心的境地,單獨從風險和收益看是極為不劃算的。

 

但是現在這個所謂的通道模式卻是目前市場上的主流模式,為何會如此呢?我自己想來,一方面是因為大量的資產方重新構建一個互聯網銷售方的實際意義不大,沒有一定的規模情況下,互聯網的成本是極高的。第二個方面現實的原因是,互聯網的玩法和邏輯跟傳統線下的玩法邏輯截然不同,所以,傳統金融公司構建的互聯網渠道,在流量不斷集中的互聯網上,也很難做的好,所以幹脆外包給成熟的互聯網公司進行流量獲得。

 

無意評判這種通道模式的是非對錯,只是感覺最終要走出一片天地的互聯網渠道公司,最合適的道路就是不斷的擴大資本和規模,對沖系統性風險。單純精耕細作,在互聯網上貌似是不可行的,很難做的好,但是規模其實是雙刃劍,容易壯大自己的同時,也容易讓自己逼入死局,且看且珍惜吧。

 

至於如何評價新浪微財富這次聯合第三方兜底的行為,總的來說,我感覺通道方所謂的剛性兌付,其實目前可能暫時是無法回避的一個問題,雖然這種行為是一種傷害未來的行為,但是在現階段的情況下,你又不得不承認剛性兌付又真無法打掉,因為一打掉意味著投資人會流失,沒人願意在不兜底的平臺上進行投資,這個是業務發展問題,行業內是無法形成有效統一意見,雖然看上去開這個會,那個會,但是有現實意義麽?各自情況都不一樣,行業標準,很難成為通用標準,自律很大程度上都依賴他律為前提。

 

另外,我也還是覺得在中國沒必要妖魔化P2P跑路的事情,壓根沒必要,回頭去看看美國的金融史,信貸危機的美國倒閉近千家銀行,次貸危機倒閉四五百家,銀行都會跑路,更何況P2P機構?有那麽恐怖麽。

 

我覺得所謂的新常態的概念就是要告訴大家,社會進入不一樣的發展階段了,下一個階段,金融格局來看,違約會成為常態,大家要學會適應這樣的常態,不斷提高認知水平,形成資產配置能力,別動不動就被忽悠投資了全部身家性命,沒人逼著你讓你投資,很多人說中國投資渠道狹窄,老百姓沒辦法,其實我是不認同這個觀點的,我們看看,美國人大部分人都是把金錢花費在消費上,寅吃卯糧很正常,典型高消費高負債的國家,為什麽會如此呢?我們恰恰相反,有點錢都想著省下來,去投資,今年買一個包,明年就可以買兩個包了,以前我們有極大的無風險套利空間,或許這個邏輯還行,但是現在跑路違約成為常態之後,你就會發現,錢,這東西,你省吃儉用到最後,全給人家跑路去了,何必呢?既然如此,幹什麽不給家人多買點東西,給自己多買點東西,好歹總是開心了,總比被騙要好,生不帶來,死不帶走,趁能花錢的時候,多花錢吧。我最煩每天在講投資收益的事情,投資本身永遠不會出現暴富的可能,尤其是屌絲群體,本來錢沒多少,你理財理來理去,多不了多少錢。反倒容易被騙,不如努力工作,加強學習,或許賺得更多。

 

所以大量P2P跑路從某個意義上看,其實是反應了我國金融改革自由化的一個進程,促使社會更好的進行金融風險定價和自我違約,在這樣的格局里,我們期待平臺能兜底,但是也要做好平臺兜底兜不了的準備,而不是動輒指責這個,指責那個,都沒意義。

 

就事論事談下票據業務為什麽會出現問題,談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了解票據是什麽。因為我個人不太喜歡太專業的用詞,我就簡單的解釋下,專業人士就別來較真了,必然有不嚴謹的地方,但是基礎常識是不會錯的。

 

簡單來說常用票據分兩種,第一種銀行承兌匯票,第二種商業承兌匯票。前者就是企業缺錢,跑銀行開張票,然後,無論是誰只要拿了這張票,就可以跑銀行去拿錢,銀行必須無理由的給你錢。後者就是一般的商業公司自己開了一張票,任何人拿到這張票,都可以跑這家公司去要錢,這家公司必須無條件給錢。就是這麽簡單的東西。看了這個解釋,我們就應該知道,所謂票據業務的安全性,指的是第一種票,而不是第二種票。商業承兌匯票這東西吧,其實就是企業自身的信用,取決你信不信而已。而銀行承兌匯票,則是銀行信用,按照目前我們民眾對銀行的理解,基本認為風險度是較小的,雖然我認為事實並非如此,小銀行破產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但是我們姑且建立在銀行的信用是沒有問題的基礎上,那麽是不是意味著一定沒有風險了?很多人都是這麽理解的,所以我看到很多人都把問題糾結在票據的真假之上來解釋為什麽票據不安全,其實並非是如此的。這里的核心在於銀行承兌匯票的流轉是有嚴格的要求的,不符合這些要求的票據,其實也很難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無風險,這里面就是所謂的流轉過程中的操作環節問題,同樣一張票,不同的操作流程結果是不同的。

 

講到這里,我倒想起了一件心酸的事情。2004年,我第一次進入信貸科,操作了一筆業務,當時這筆業務是珠海一家鋼鐵廠開具給浙江一家很小的企業,金額大概是幾十萬吧,因為我當時自己本身也沒多少經驗,然後帶了一個實習生,自己都不太懂,所以也不太可能把人教得多少好,結果,有一次在票據貼現的業務中,他把印鑒章給蓋錯了(其實蓋章這種事情,是不能我們客戶經理來蓋的,但是因為這家企業當時也剛起步,辦事員也不懂,就讓我們幫著給做了),結果使得這張票作廢,需要原先這個鋼鐵廠開具說明才能有效使用,我怕領導責罵,就找我當時的信貸科長借了錢,連夜飛到珠海,第二天一早跑到鋼鐵廠去想辦法換票,在人家鋼鐵廠門口苦等半天,好不容易找到了財務室的負責人,想盡辦法求情,哀求人家能不能給我解決下這個問題,一個人苦兮兮的在人家辦公室門口,從早上待到人家快下班,一天沒吃東西,後來,財務室一個女領導估計看我可憐,第二天,安排讓人開車帶著我,從珠海到了番禺招商銀行,重新開設了一張票據交給我,我寶貝一樣懷揣著帶回了杭州。算是妥當解決了這個問題,大概幾天後,我們行里一把手不知道哪里聽說了這個事情,就叫我去談話,問我怎麽回事這個事情。我大概說了以後,領導就問我說,你覺得是誰的責任?企業的責任還是我們的責任?我說,不是企業的責任,也不是行里的,是我的責任,是我業務不熟悉,蓋錯了印鑒章,領導說,你是我們員工,你的責任就是我們行里的責任,是我們的責任,我們就要承擔,然後讓我把飛機票去拿來報銷。我說,我不好意思讓行里給我貼錢,我自己的責任,我自己承擔。領導就教育我說,我們國際業務部,都是做大事情的人,這麽點錢都要讓你員工來省,我們還做什麽大事情!你以後工作努力,就是最好的責任承擔。

 

其實,這件事情本身,我已經很模糊了,如果不是很多年後,這家小企業上市了,我估計可能已經淡忘這件事情了,但是我們領導跟我說的這句話,我到現在還記得,勇於承擔責任的同時,要有大格局看問題的方法。

 

這個事情,本身其實就很有意思了,為什麽一張票據那麽簡單的事情,會弄的那麽複雜?其實想起來,這里恰恰就是票據業務最大的風險點了,流程風險是受限制於很多因素的,既定的操作流程下,也是要靠人去操作,而凡是依賴人的能力,包括經驗、道德等一系列外在條件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很難批量複制,往往都無法做大的,同時風險會不斷產生。

 

正常的票據流轉,第一步是企業跟銀行申請,跟銀行說,我要給一個企業付錢,但是不想用現金,想開張承兌匯票來支付,為什麽這麽做呢?兩個原因,目前比較嚴重的原因是許多銀行都給企業承兌匯票的額度,而不是流動資金的額度,為什麽呢?說的好聽點是控制企業的資金流向,可以降低風險,實際上呢?都是扯淡罷了,因為現實情況下,企業拿到了匯票第一件事情就是找人貼現成現金,白白再增加一筆額外的費用,沒啥區別,所以真實的原因就是銀行迫切需要存款,通過開匯票可以增加很多存款。同樣給一千萬的貸款,如果開票的話,可以開成兩千萬,企業自己繳納一千萬的保證金,然後開一張2000萬的承兌匯票,這樣企業是拿到一千萬的現金,但是,銀行存款增加了一千萬。而且在銀行體系內,承兌匯票屬表外業務,是不受存貸比限制的,畢竟承兌匯票更多是未來的現金,而不是現在的現金,所以,很多銀行,尤其是中小銀行都喜歡給企業開承兌匯票,而不是給流動資金,尤其是在流貸資金額度緊張的時候。

 

但是對企業而言,一方面增加了成本,需要50%的保證金,同時還需要去黑市貼現,(這個就是目前票據P2P的主要大市場),另外一方面加劇了流動性壓力,承兌匯票最長期限半年,也就是企業每半年就要周轉一次資金,就要去黑市里找掉頭資金,一般千分之三一天,成本極高,這塊也是很多P2P在準備蠶食的領域。

 

這里就不細說了,總的來說,承兌匯票和流動資金貸款本質是一樣的,但是,對銀行來說規則是不一樣的,也算有中國特色的金融監管下的產物,都不是企業本身的自發性需求,受制於監管而產生的很多畸形需求。

 

這個環節中,承兌匯票開設流程中,本質是企業去銀行交了一筆保證金,假設交了500萬現金,然後銀行給了他一張1000萬的票,然後企業拿到了票之後,就兩個選擇,第一個選擇是真的用了這張票,交給他需要支付貨款的企業,例如給了上遊企業,這個時候票據扮演的角色是支付工具,我買了你的煤,我該給你一千萬現金的,但是我沒錢,我就跑銀行去開了張票,然後給你一千萬的票據,這個是真實交易。煤炭企業拿到票據以後,也是兩個選擇,如果不缺錢,就留著票據到期以後,直接委托銀行托收這筆錢。如果缺錢,就拿到票據之後,立刻去找一家銀行貼現拿錢。無非就是扣點利息。

 

第二個選擇是什麽呢?就是我其實是沒有貨款要支付,我就是需要錢,本來要的是貸款,你們不給貸款,只給承兌匯票,這個時候怎麽辦呢?就是拿到匯票之後,立刻找黑市換成錢,這類其實是市場的主流模式,我們現在的市場可以說每天將近有上百億的票據在這個市場里流轉,這里反應的問題是什麽呢?是我們金融政策一定是有問題的。催生了那麽龐大的黑市票據交易。誰都不想去黑市,但是不得不去,這個問題就要反思了。不繼續噴下去了。

 

那麽在這個模式里,問題出在哪里呢?第一個問題自然是出在法律層面的,我國的票據法里第十條規定,

票據的簽發、取得和轉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具有真實的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 票據的取得,必須給付對價,即應當給付票據雙方當事人認可的相對應的代價。

 

這條規定,確定了一個基本原則就是具有真實交易關系和債權債務關系,中間是和字,不是或字,這個規定的意思是用票據給人家付錢的時候,必須建立在真實貿易背景關系之上,所以以前銀行在給企業開設票據之後,企業都必須提供增值稅發票,來確認這種關系。對於前面的第一種情況,這個是沒有問題的,我向你買東西,付給你票據,完全符合票據法規定,但是對於拿承兌匯票就是為了換成錢的企業,這個問題就很麻煩了。因為沒有貿易背景,也沒有債權債務關系的情況下,壓根無法使用這張票。這個時候,企業就去找一些票據掮客,他們是專業從事票據貼現的工作的,他們的主要工作設備就是剪刀加漿糊再加複印機。

 

你不是規定要貿易背景嘛,簡單,我給你造就是了,所以承兌匯票所需要的增值稅發票,通過剪刀、漿糊、複印件就如同流水線一般的生產出來,企業把票據給他們,支付一定的價格之後,企業的票據就成了錢,而這些潛客就收到了大量的票據,收到了票據之後,他們形成了規模,然後就集中通過幾家銀行定向貼現,賺取其中的差價。這個中間的利潤其實是非常可觀的。基本上可以做到當天進票,當天貼現。一轉手就是千分之幾的利潤。年化收益極為可觀,一年做個幾百億真不是啥大問題。

 

在浙江票據鼎盛時期,大量的西部、北方銀行都跑到浙江來主動尋求掮客合作,提供低成本的資金,讓他們集中收票,為什麽會如此呢,是因為這些銀行所在區域的經濟不好,大量銀行資金不敢發放貸款,又同時受限制我國的區域監管政策,無法離開當地發放貸款,只好變相在江浙地區設立辦事處代表處的方式來暗地收購票據,別的他們也不敢做,因為票據是最安全的信貸資產了。

 

過去傳統的票據產業鏈其實很明晰了。企業缺錢,找銀行開票,然後開完票找掮客貼現拿現金,掮客回頭再找銀行貼現掉,是非對錯,沒啥好說的,現實就是如此存在了十多年了,一直處於邊緣地帶,也抓過不少人。風險度其實一直不大,因為局限在相對封閉的圈子,且流程能被鎖定,所以雖然有大的詐騙案件,主要集中在假票,或者聯合設計騙局等方式,還算是比例較低的。

 

但是,現在互聯網出現了,這個業務開始走出相對封閉的圈子,也從一定的人群中脫離出來,成為了大眾所要接觸的信貸業務了,那麽互聯網出現之後,這個業務,變化了麽?產業鏈重整了麽?

 

我們先看看目前互聯網理論上應該玩的玩法,理論上互聯網該如何玩呢?企業缺錢,找銀行開票的階段,無法改變,因為票據總歸還是要銀行開的,無非第二條要發生變化了。企業拿到票據之後,原先找掮客,現在不需要了,直接找個P2P平臺說,我要用錢,我有票據,我給你票,你給我錢,然後P2P平臺拿到票之後,發一個標的說,我這里有張票,你們給我錢,不用怕,到期之後,票據貼現拿到錢就還給你們。

 

這個流程看上去很清晰,邏輯也很清楚,這個也是為什麽每個平臺都說自己無風險的原因了。因為不得不承認銀行出具的票,的確風險是最小的。但是問題是,很多東西想像都是美好的,真操作起來就不是如此了,現實的問題出現了。

 

第一個問題是企業拿到票據之後,如何交付給P2P平臺,前面說了要麽企業跟P2P有真實的貿易背景關系,直接付錢給P2P,要麽就是P2P本身做成掮客,大量造假,形成真實貿易背景,獲得了這張票的權利。當然還有一種可能是企業把票質押給P2P企業。

 

這里估計得解釋票據背書和票據質押這兩個事情,企業拿到了票之後,是可以背書轉讓的,就是蓋一堆亂七八糟的章之後,可以不斷的轉讓下去,一旦轉讓了之後,權利就交給下一手了,就是說你拿到了錢,票就跟你沒關系了,而對於拿到票的人來說,不管前面轉了多少手,其實跟你都沒關系,你直接找到出票的機構,直接要錢就是了。人家不能找任何理由來抗辯。

 

票據質押,則是票據還是企業的,只是暫時質押在我這里,到時候企業可以拿錢來贖回這張票,一旦質押以後,這張票據其實就不得轉讓了,不能進行再流通了。現實中質押這種行為很少使用,因為質押往往會出現重大糾紛之後無法處理的問題。

 

所以P2P平臺要獲得這張票的權利,一般選擇就是質押給P2P平臺或者就是大量造假背書受讓這張票據,拿到這張票的權利。無論何種方式拿到票據,就意味著問題解決了麽?其實也不是的,解決不了。

 

為什麽呢?P2P平臺拿到了票之後,權利是獲得了,但是他怎麽去別的地方拿錢呢?以前掮客拿到錢一般都直接跑到銀行去貼現的,現在互聯網出現了,開始要向一堆老百姓去要錢了,問題就來了,貼現這個事情啊,票據法規定了,只能跟金融機構貼現,不能跟老百姓貼現,這個我估計都還算小問題,為什麽呢,因為法律總是滯後的,不突破點法律問題,做什麽互聯網金融呢?那麽大問題是什麽呢?

 

大問題是票據的權益,誰來替這些給錢的老百姓保管?一個P2P平臺放出一個票據的標的物,一千萬,然後一千個人,每人一萬塊錢投資進去了,必然是要獲得這張票據的權利的,現實的情況是一張票據不可能背書轉讓給一千個人,所以,背書轉讓在這個環節就不現實了。這個時候只能怎麽辦呢?只能是投資人相信P2P平臺的確獲得了票據,且委托了銀行保管了票據,但是,流程確認呢?

 

誰來確認P2P平臺獲得了真實的票據,且委托了第三方保管了這些票據?又同時因為掮客收上來的票據會非常的零散,這個時候,逐個審核的可能性有多大?如何實現,誰來確認,都成為了麻煩的問題。最後的最後,只能取決於你信平臺麽?信的話,啥都不懂都無所謂。不信這個平臺,懂再多也沒用的困境。而對於平臺而言,如何操作是不需要透明公示的,這個時候,平臺就會出現很多現實的問題了。

 

由於平臺獲得了票據之後,對外發布時,對於票據的托管這個事情,一直沒有明確的說法,很多平臺都說有銀行托管票據的明細,但是實際的情況是,銀行托管這個事情,很難被銀行接受,銀行只能確保進來多少票據,甚至連這個事情,估計都很難,許多銀行的托管都在總行,按照目前我國大銀行的工作效率而言,基本上不會去理這個事情,尤其是加蓋公章確認托管這種事情,我覺得可能性基本為零。

 

很多所謂票據托管蓋章都是支行的業務用章,第一無法律效力,都是為了貪圖業務,私自行為。第二,真實性也缺乏,很多銀行基層工作人員對票據的真實性審核也難度很大。這個時候,沒有所謂的明確的票據托管的時候,你在互聯網上發布了一個標,是真,是假?誰也不知道。那麽這樣的平臺就很容易演變成為了虛假標的物集中的平臺,而且道德困境也會產生,逆向選擇的出現,大量票據平臺的出現之後,你說要成為一個有良知的好平臺,堅持本心,做真票,做真托管,你會發現,你就死了,因為別人不這麽做,但是很長一段時間內,真假是無法辨別的,你大成本的去做真的事情,而很多平臺作假是不需要成本的,他們在宣傳上花大成本,從而使得看上去比你更真,於是,你壓根活不到大家知道你是真的那一天,這種無法辨別真假的行為,最終使得平臺在票據領域很難成為一個商業模式,我個人估計深圳中匯盈公司估計就是一個很典型的案例,我猜測就有很多壓根不存在的票據標的物存在,你新浪來檢查的時候,我就給你真的做視察,然後暗地有不少壓根不存在的票據。這里還是備註下,我只是猜測,存在錯誤的可能,一切還是以公檢法的結論作為最終結論,我的僅僅只是猜測。

 

其實驗證有無真假票的辦法理論上是很簡單的,因為票據的基礎是企業拿票來貼現,作為P2P平臺拿到票,就要給一筆錢,然後形成債權賣給投資人,理論上P2P賺取的只是一買一賣的利差而已,那麽意味著平臺是不可能出現問題的。每個票都是真實的情況下,投資人到期之後,銀行直接會兌付,怎麽可能會跑路呢?就形成了兩個可能性,第一個可能性,壓根沒有票在手,徹頭徹尾是騙局。第二個可能性就是我想說的票據流轉中的最關鍵一個問題,就是黑市交易的票據兌付環節是有很大漏洞的。

 

2006年左右,浙江票據市場很龐大,許多人做兩個生意,第一個是保證金交易,第二個才是收票交易,企業去銀行開設一張一千萬的票,需要交納五百萬的保證金,但是企業連這個錢都沒有,怎麽辦呢,直接找高利貸要五百萬,然後打入到銀行,銀行開設好一千萬的票之後,企業貼現掉,拿到一千萬不到點的現金,然後還給高利貸五百萬多點。這個業務做的很大,理論嚴謹,安全度高,但是就是如此操作都出過很多問題,很多人問,為什麽這都會出問題,那說明很多人不懂成敗在細節這個道理。我們還原這個流程就會發現,其實里面有好幾個漏洞。

 

第一個漏洞就是銀行開設票之後,給的是企業方,這個時候,所有的權利都是在企業手里,他拿著票以後,貼不貼,都是他的事情了,他也可以把這票完全拿去支付掉,就是不給高利貸,或者拿去還給別人。控制權都在他手里了,所以,為了控制這個風險,很多做高利貸的人,都要冒充是企業的工作人員去銀行辦理業務,或者全程陪同,寸步不離,連廁所都要陪著上,確保能拿到票,就立刻後續跟上,立刻把他貼現掉,拿回自己的五百萬加上利息後,再把剩余款項打給企業。

 

這樣的操作,其實糾紛也很多,我這十幾年金融信貸生涯工作中,碰到過很多比電影還暴力、殘酷的事情,人生如戲,遠比電影要精彩,我曾眼看著一個企業主被高利貸逼著無路可走,然後寧願銀行騙貸把高利貸的錢給還了,然後主動走到公安里去自首。如果那天我覺得我人生快結束了,我會寫一本厚厚的書,記錄那些過往的人和事。金融的風險,往往不在大局,不在邏輯,不在宏觀,都在細節和微觀之中,點毫之差,決定生死。

 

第二個漏洞就是按照我們說的P2P平臺,無論是質押方式還是背書方式拿到了企業的匯票,回到最後,都需要到銀行貼現的,誰去貼現,法律規定,誰是持票人,誰去貼現,這個時候,如果是質押方式就是企業去貼現,銀行款項是打入到企業中去的,你這個時候就要控制好企業的賬戶,確保企業把錢支付給投資人,而不是挪用,但是網絡支付這麽發達的今天,你能控制的好麽?壓根控制不住,全憑道德約束,有時候就是你能控制好自己,也控制不了別人,萬一這個企業涉及糾紛了呢?被凍結了呢?都使得控制毫無意義。

 

而如果通過背書方式進行的話,那麽P2P這個平臺,你就會發現,他是個極大的黑色地帶,他自己成了一個極大的收票方,需要造無數的假才能實現,這樣的公司價值有多大?而且,他自己覺得沒有問題了,對於通道方而言,其實還是無法控制,除非通道方,像新浪這樣的公司,難道真去造假做成收票的公司?把他的票據也放到新浪來,進行集中管理,這現實麽?顯然是不可能的。所以對於新浪而言,即使控制了全部,只要收款賬戶無法控制,前面做的多好,一切都還是白搭。

 

我很早前寫《也談宜信》的時候說過,

 

“我一直的觀點就是道德是個很虛無縹緲的東西,或許唐寧是個很有道德感的人,但是建立在道德基礎上的規章制度很難確保不發生問題,沒外部監管的情況下,人的道德很容易被現實擊垮。宜信就需要不斷的在現實利益和道德約束之間做平衡,這種風險點,不管宜信如何來宣揚,我都不能簡單的認為風險點不存在。我想唐寧不應該不明白這個行為的巨大災難性的後果,所以我也希望,這些也僅僅只是我的假設而已。”

 

其實,這句話適用任何的P2P平臺,目前的P2P平臺,真真假假,只有自己才知道,都是靠內心那顆道德來維持自己的平衡,這種每天掙紮在內心和現實的商業邏輯,我個人並不喜歡,可能只是因為我過於悲觀,也不喜歡過太過掙紮的生活吧。這個世界,我相信每個人都希望做個好人,事實上,也都是好人,但是現實會一點點逼迫得你慢慢從好人變成一個人,也未必是壞人,什麽是人呢,人就是好的時候是好,壞的時候壞。趨利避害是人的自然選擇,無法歸罪別人和社會,本性使然。

 

最後談談,宏觀上票據面臨的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其實龐大的票據貼現市場,我前面說過,屬於典型的監管套利的範疇,現行的許多監管規定都催生了這個市場,但是從票據本身來看,應該是屬於萎縮性業務,票據的支付功能來自於信用擴張,純支付功能很大角度上,票據的現實意義基本已經沒有了,互聯網支付的不斷興起,新型支付工具的誕生都在使得票據支付成為邊緣化業務,離開了信用支持,票據業務毫無意義,而金融改革很大程度上會使得票據的信用支持這塊核心都會被弱化,現實中,我個人感覺票據的業務萎縮是趨勢性的,不可能逆轉。所以定位票據的P2P的價值只有階段性機會。

 

第二個問題我想說的是,任何安全的業務,收益率只會越來越低,票據的背後是銀行信用的支持,因此有較高的安全度,所以票據的現實收益是不高的,所有的P2P里面價格最低的就是票據業務,達到8%都已經很不容易了,而且還在持續不斷的走低,這個時候,P2P走到最後,票據業務的可維持性優勢也在喪失,任何安全性強的東西,最終比拼的就是流量本身,而流量本身這個東西,背後其實就是拼爹的過程,沒有足夠的資本支持,基本不可維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25787

中信銀行回應9億騙取票據承兌案:正積極配合公安追查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6/01/4745441.html

中信銀行回應9億騙取票據承兌案:正積極配合公安追查

一財網 一財網綜合 2016-01-28 17:25:00

針對外媒報道稱,中信銀行去年發生9億至10億騙取票據案,中信銀行方面對新浪財經表示,經核查,涉及風險資金金額為9.69億元。

針對外媒報道稱,中信銀行去年發生9億至10億騙取票據案,中信銀行方面對新浪財經表示,經核查,涉及風險資金金額為9.69億元。目前,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並已凍結相應資金和相關資產。

中信銀行表示,“我行蘭州分行發生票據無法兌付風險事件,經核查,涉及風險資金金額為9.69億元。目前,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並已凍結相應資金和相關資產。我行還在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資金追查工作,最大限度保證資金安全。”

編輯:余佳瑩

更多精彩內容
請關註第一財經網、第一財經日報微信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84363

央行欲2至3年內“消滅”紙質票據 曾發函征求意見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22364.html

6月1日早間,一則關於央行將在兩年內取消紙質票據的新聞引發票據圈廣泛關註。

報道指出,針對多家銀行發生的虛假票據等違規案件,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昨日表示,中國人民銀行將用2到3年時間,取消現行的紙質匯票,通過電子匯票系統、網上清算系統,降低票據業務與資金清算中的風險。

這則新聞源自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謝眾5月30日在湖南一場論壇上的講話。謝眾在會上表示,目前紙質票據交易的真實性和票據的真實性都容易發生問題。紙票克隆、複制等票據案件非常多。但電票系統截止目前尚未發生一筆案件或欺詐。電票從“出生”一直到“死亡”,每個點所在的位置都非常清晰。

發函征求意見

第一財經記者從商業銀行處獲悉,今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曾下發《關於就促進電子商業匯票業務發展開展書面調研的函》(銀支付函[2016]273號)。

文件中比較關鍵的兩條調研內容包括:第一,可否強制要求一定金額以上商業匯票必須使用電票辦理?金額起點應該如何設置?第二,可否強制要求金融機構作為紙質商業匯票轉貼現(含買斷式、回購式)買入方時,如交易對手未在電票系統中登記其取得相關票據的業務信息,不得買入該票據?

一位商業銀行票據運營中心業內人士向記者確認,截止目前央行尚未強制商業銀行一定簽電票,同時也尚未下發新規定文件。

據了解,目前紙質票據使用比較普遍。公開數據顯示,2015年電票規模在整個商業匯票出票量中占比僅占28.4%。但2016年以來,農業銀行、中信銀行與天津銀行先後爆發的票據風險事件都是紙票,且累計涉案金額高達56.7億元。

雖然監管層年內已經兩次發文規範票據業務,但對於紙質票據交易和管理的諸多亂象,市場有觀點認為,只有票據徹底實現電子化,消滅紙票,才能從根本上防範風險。

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由央行主導管理的全國電子票據交易系統(ECDS)利用效率並不高,主要原因是紙票才有“灰色收入”。同時企業也更傾向於開紙票,原因他們不能提供真實的貿易背景。

此外,市場人士分析認為,導致電票市場占有率低的另外一個原因是,電票的利率比紙票要高,企業從融資成本角度考量,更願意開紙票,不願意開電票。

而市場上最影響票據利率的則是占貸款規模成本,這是一個機會成本,由於票據占了貸款規模而無法發放其他貸款所帶來的機會成本,可以用票據消規模的通道成本來衡量。在這一項成本上,紙票由於其操作的靈活性和不易被監管的特性,導致其占貸款規模成本很低。同時由於電票容易被監管,導致其消規模的方式較少,使得其占貸款規模成本通常要大幅高於紙票。這就是電票利率高於紙票的原因。

籌建票交所,落地上海

目前央行除了發函就推動電票發展征求意見外,已經開始籌備牽頭組建全國統一的票據交易中心。謝眾指出,下一步人民銀行已經開始在上海籌建票據交易所,可以通過票據交易所平臺做票據的交易和買賣,充分發揮票據的支付功能和融資功能。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5月25日,票交所的籌備小組正式成立,央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徐忠將任總裁。同時,籌備組還借調了包括五大國有商業銀行以及部分股份制銀行的票據產品創新部人士。

在籌備過程中,有商業銀行建議通過公司制形式組建票交所,由央行牽頭,再由幾大商業銀行入股。某商業銀行票據運營中心人士認為,未來票交所可以考慮將ECDS系統納入票交所的接入端口,或先由央行牽頭建立票交所平臺,紙票電子化以後也可以接入該系統,電票也可以接入該系統。

票據圈業內人士指出,無論是證券交易所,外匯交易中心還是票交所,其結構一般都應該分為前臺的下單系統,中臺的撮合系統以及後臺的登記結算系統。

其實由央行主導管理的全國電子票據交易系統(ECDS)已經成立多年,對於這個主要以電票為核心的交易中心業內人士指出,已經具備較完善的登記結算功能,只需要小改。

但票據前臺下單系統,以及中臺撮合系統目前距離票據交易所的搭建還相差甚遠。業內人士認為,下單端口未來可以結合各行的電票系統,但需要央行牽頭規範結構。此外,撮合系統需要從CEDS現有的系統中剝離並進行重構。某商業銀行票據業內人士向記者指出,各行現有的網點互補也可以滿足市場需求。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99248

寧波銀行原員工32億票據違規操作立案

7月7日午間,寧波銀行發布公告稱,近日公司在開展票據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深圳分行原員工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共涉及3筆業務,金額合計人民幣32億元。目前該3筆票據業務已結清,銀行沒有損失。

寧波銀行表示,經公司進一步檢查發現,上述原員工還涉嫌金融票據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已對其進行立案偵查,公司將加強與相關機構溝通協調,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寧波銀行的錢沒有損失為何要發公告?相關知情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本案中,寧波銀行手中的商票為某上市公司旗下企業,由於金額巨大且發生逾期,所以寧波銀行選擇了報案。報案後,企業將錢兌付。但本案進一步牽出有寧波銀行內部員工在該筆業務中存在“不檢點”收取好處等違規行為。所以將該員工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商票的錢已經全部兌付,但寧波銀行作為上市公司,報案後依然需要公告披露。

今年一季度以來,農業銀行、中信銀行與天津銀行曾先後爆發3起票據風險事件,累計涉案金額高達56.7億元。此外,今年4月,銀監會通報了一起不法分子冒用龍江銀行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轉貼現風險事件。該假票案目前已知涉及商業承兌匯票9張,金額合計6億元。

上述知情人士對本報記者指出,與農業銀行、天津銀行票據轉貼現中丟票丟錢不同,本次寧波銀行公告的票據風險雖然涉案金額巨大,但錢已經被追回,沒有產生損失。

據本報記者此前采訪了解,今年上半年中國銀行間市場票據轉貼現交易存在諸多亂象,其中包括商業銀行充當“過橋行”賺利差,利用票據買入返售、賣出回購削減信貸規模,票據中間做期限錯配套利,一些嚴重違法行為甚至還包括票據中介“包養”小型村鎮銀行做“代行”將錢套出銀行間市場等。

目前,監管層對於票據市場的亂象已經高度重視。一方面,年內連下兩大文件規範票據風險。先是銀監會年初發布《關於票據業務風險提示通知》,警示票據風險,隨後,央行與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加強票據業務監管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126號文”)。有業內人士則表示,監管部門密集發文警示票據風險此前比較少見。

另一方面,今年5月,票交所籌備小組正式成立,央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徐忠將任總裁。同時,籌備組還借調了包括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及部分股份制銀行的票據產品創新部人士。

5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謝眾在一場論壇上表示,目前紙質票據交易的真實性和票據的真實性都容易發生問題,紙票克隆、複制等票據案件非常多。但電票系統截至目前尚未發生一筆案件或欺詐。電票從“出生”開始,每個點所在的位置都非常清晰。

實際上,目前即使是正常操作的商業票據也存在風險。一位國有大行分行票據業內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該行已經不做商票,商票外面風險很大,有些企業到最後會發生無法兌付的情況。她表示,寧波銀行案中,該筆業務本來可以不做,但是一些企業為了通過票據融資給與銀行票據業務人員好處,與信貸員收受好處類似。這使得一些準入不合格的企業進入,而銀行到了回款的時候就會發現問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3607

票據風險又起,銀監會緊急發文規範城商行票據業務

繼昨日中午寧銀行公告32億票據違規操作立案後,今日午間,《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銀監會相關知情人士處獲悉,近日銀監會城商行部已經對地方銀監局發放《關於對城商行票據業務風險進行排查的通知》(城市銀行部(2016)52號)文,文件直接由銀監會城市銀行部下發至各省銀監局城商行處。文件指出,近期多起城商行票據案件暴露出的主要問題包括:票據同業專營治理不到位,實物票據管理混亂,與票據中介聯手違規交易,員工管理不嚴格等現象。據了解,這已經是監管部門年內第三次全國範圍內發文規範票據業務。

52號文要求,各城商行對票據風險進行排查,排查對象包括城商行票據業務全部從業人員,重點對買入返售、賣出回購、關鍵崗位敏感環節進行排查。而記者發現,排查方式除了嚴格執行各家銀行內控措施外,還包括采用家訪,通過了解員工消費、交友、出勤等情況來消除票據風險隱患。

“近日,城商行連續發生幾起票據案件,性質惡劣,造成負面影響大,充分暴露出城商行在票據業務管理和內部控制上存在重大遺漏和突出問題。”52號文指出。業內人士普遍認為,此次銀監會城商行部下發52號文的背景直指最近頻繁爆發的城商行票據風險。

根據本報記者梳理,近日寧波銀行在開展票據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深圳分行原員工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共涉及3筆業務,金額合計人民幣32億元。目前該3筆票據業務已結清,銀行沒有損失。寧波銀行表示,經公司進一步檢查發現,上述原員工還涉嫌金融票據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已對其進行立案偵查,公司將加強與相關機構溝通協調,積極配合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相關知情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本案中,寧波銀行手中的商票為某上市公司旗下企業,由於金額巨大且發生逾期,所以寧波銀行選擇了報案。報案後,企業將錢兌付。但本案進一步牽出有寧波銀行內部員工在該筆業務中存在“不檢點”收取好處等違規行為。所以將該員工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目前商票的錢已經全部兌付,但寧波銀行作為上市公司,報案後依然需要公告披露。

此外,今年4月,銀監會通報了一起不法分子冒用龍江銀行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貼現、轉貼現風險事件。該假票案目前已知涉及商業承兌匯票9張,金額合計6億元。而一季度以來,農業銀行、中信銀行與天津銀行曾先後爆發3起票據風險事件,累計涉案金額高達56.7億元。記者粗略統計,目前上述大案的票據涉險總金額已經高達94.7億。

目前,監管層對於票據市場的亂象已經高度重視。一方面,年內連下兩大文件規範票據風險。先是銀監會年初發布《關於票據業務風險提示通知》,警示票據風險,隨後,央行與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加強票據業務監管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126號文”)。有業內人士則表示,監管部門密集發文警示票據風險此前比較少見。

另一方面,今年5月,票交所籌備小組正式成立,央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徐忠將任總裁。同時,籌備組還借調了包括五大國有商業銀行及部分股份制銀行的票據產品創新部人士。

5月30日,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司長謝眾在一場論壇上表示,目前紙質票據交易的真實性和票據的真實性都容易發生問題,紙票克隆、複制等票據案件非常多。但電票系統截至目前尚未發生一筆案件或欺詐。電票從“出生”開始,每個點所在的位置都非常清晰。

實際上,目前即使是正常操作的商業票據也存在風險。一位國有大行分行票據業內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目前該行已經不做商票,商票外面風險很大,有些企業到最後會發生無法兌付的情況。她表示,寧波銀行案中,該筆業務本來可以不做,但是一些企業為了通過票據融資給與銀行票據業務人員好處,與信貸員收受好處類似。這使得一些準入不合格的企業進入,而銀行到了回款的時候就會發現問題。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3748

票據案件之後的思索

近期,隨著平安銀行和江蘇銀行的類票據資產證券化分別獲得深交所和上交所無異議複函,業界無不為票據業務找到新突破歡欣鼓舞,業內評論熱烈,眾多財經分析師在農行票據案後又找到了票據業務的關註熱點。在大資管時代、互聯網時代,票據資產證券化似乎讓票據業務坐上了“開往春天的高鐵”。

姑且不論票據資產證券化的法律爭議,證券化“花開了”,是否就是“春天”了呢?從業人員倒是相對平靜。一方面,從業人員真的希望證券化能讓票據業務迎來“春天”,重新過上每天交易賺錢的日子;另一方面,票據業務能否全部趕上證券化這趟車,依舊是個問題。

玩“錯配”玩出火

農行票據案件後,票據市場陷入低谷,銀行間交易謹慎,成交萎縮,利率上下飄忽不定,票據中介叫苦連天。其實票據業務風險從2015年1月開始便偶露端倪,因貨幣市場利率高企使不少交易的銀行和票據中介浮虧嚴重,但在4月之後,傳統的資金寬松期給與了參與的機構和票據中介緩解期。然後其操作更加大膽,根本歸結於兩個字——“錯配”,2015年的票據“死於”錯配。

何謂“錯配”?票據資產一般票面期限為6個月,平均票面貼現利率約3.5%,如果一個銀行吸收一筆6個月的存款(通常指同業存款),再購買一筆6個月期限的同金額票據,謂之曰“匹配”,但2014年以來,期限匹配的票據業務幾乎無差價或倒掛,而以3個月左右的資金配6個月的票據則有一定差價,一般有20BP左右,資金3個月期滿之後再借一筆3個月資金,這樣的資金期限與6個月一樣,卻有20BP的差,相比期限匹配的票據,盈利巨大,於是“錯配遊戲”便開始盛行:既然3個月有20BP,那2個月可能就30BP,1個月,21天,14天……,資金期限越短,錯配利差空間就越大,於是各路諸侯紛紛祭起錯配大招,極致者甚至以隔夜資金錯配。

銀行經營天然以錯配盈利,如吸收居民或企業的活期存款,然後發放長期貸款,就是傳統的錯配經營。如果是傳統的票據經營大行,如民生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等玩玩錯配,從工行、農行等國有大行套取短期資金賺利差,市場也不會如此動蕩,因為銀行都需要進行流動性管理。問題是“票據中介”直接玩起了錯配。

“票據中介”是什麽?在銀行間,“中介”是個隱晦的稱謂,銀行間開展票據業務既脫離不了“中介”,又都不能明說自己在和“中介”做交易,因為票據轉貼現交易是銀行間的交易,需要有金融許可證明確的經營範圍,這些“中介”並不是銀行體系的人,大多是個體戶,頂著xx投資公司或金融公司的名字,從企業收購票據,雇傭眾多的業務員深入企業,掌握企業獲得銀行承兌授信的信息,等到銀行給企業開出承兌匯票,便動員企業將票據背書轉讓至“中介”掌控的公司名下,“中介”當天或隔天將票款劃至收款企業名下。“中介”從企業中收購過來的銀行承兌匯票因未經貼現,還不能直接在銀行間流轉,因此,“中介”便找到區域邊遠的小型銀行機構如農信社、村鎮銀行之類與之合作,由這類小型銀行做形式上的貼現背書,這樣的匯票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在銀行間不斷地轉貼現了。

企業為何願意將票交給“中介”而不直接到銀行貼現?因為企業將票交給“中介”不需要附帶銀行貼現所需的真實貿易背景資料,而且為了讓企業放心交票,中介一般都是上門服務見票付款;銀行為何願意從“中介”手上買入票據?因為“中介”能提供批量的、金額較大、期限整齊的票據,而且表面上的交易對手是如農信社或村鎮銀行這樣的正規中小機構,而非“中介”本身,交易方式也是以買入返售票據不用占用信貸規模,只要票據真實,資金風險幾乎沒有。農信社或村鎮銀行為啥願意和“中介”合作?因為這類機構地處邊遠地區,本地監管寬松,賬務處理靈活,同時只是借用清算通道收取固定差價,一年輕松賺取上億收益。

票據“中介”遊離於票據交易之外,卻又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根本原因就是:銀行信貸有規模限制,更喜歡采用給企業開出承兌匯票的方式授信,既能增長存款又能節省信貸規模;企業拿到票後需要資金,到銀行貼現卻難於提供增值稅票等貿易背景資料,於是就找“中介”;銀行存款增長後需要投資,轉貼現票據是最安全、流動性最好的資產,於是找了“中介”;“中介”為滿足銀行投資,收集規模巨大、期限整齊的票據,找農信社、村鎮銀行等小機構賣給需要投資的銀行,這樣,“中介”遊離於交易之外卻又制造了一條完整的產業鏈。同時,信貸規模的硬性調控、企業增值稅票、銀行間資金流動性寬松、區域監管失衡等因素催生,助長了票據中介的飛速發展。

“中介”直接玩錯配,起因是2015年央行貨幣政策工具的靈活運用,SLF、MLF、逆回購、降息、降準……銀行間流動性時緊時松,但在持續寬松的預期下,長端資產利率持續向下,而3個月以內的各期限短期貨幣市場利率卻經常保持較高水平,以6個月期限為主的票據利率基本與1個月的貨幣市場利率看齊,因此票據交易只有進行期限更短的錯配才有利可圖,而出於對利率下行趨勢的判斷,不少機構也樂於用更短的資金“養票”,期待利率下降後賺取更大利差;因此,票據錯配盛行隔夜、7天的錯配,而主要的資金供給行,如農行等,為取得短期遠高於貨幣市場的資金收益,也熱衷於融出短期資金投資票據資產,在資金平穩的情況下,錯配到期再續上,因此整個2015年的票據交易猛增,全年票據承兌量約為20萬億元,交易量卻達到110萬億元,錯配近乎瘋狂。如果是銀行間的錯配,風險還是較易控制的,但在票據市場,“中介”掌控了大部分的票據資源,農行等只提供短期資金,同時與“中介”合作的農信社或村鎮銀行甚至提供在他行開立的同業賬戶供“中介”使用,使本應在央行清算系統內流動的票據交易資金,可輕易流出央行清算體系而不受監控。於是,“中介”主導錯配交易,借用農信社或村鎮銀行貼現票據,通過城商行“過橋”,再與農行等進行7天、14天的回購交易,7天、14天期滿後續做或尋找另外一家提供資金的銀行銜接,直至該批票據的票面到期,從承兌銀行收回款項。

由於票據交易的貼現特性(即先收利息),當6個月期限票據進行1個月期限的滾動錯配時,第一次交易時出資銀行只收了1個月的利息,剩余5個月的利息就會留在“中介”控制的賬戶上,市場傳聞“FL中介”錯配金額上千億元,截留利息可以達到幾十億元,恰遇股市大漲,杠桿配資如火如荼,此資金又用於股市配資,後逢股災遭爆倉。貨幣市場短期資金價格上漲,中介繼續瘋狂收購票據,即使利率倒掛也要錯配,只為套現彌補窟窿。然而,因為利率倒掛,窟窿越補越大,為彌補股災中巨大損失,各路“中介”盡出奇招,利用空殼公司開出商業承兌匯票,經過農信社、村鎮銀行或某些商業銀行背書後,從銀行間套出資金,金額達百億級。

從2015年10月開始,市場便有回購違約傳聞,某股份制銀行6億商業承兌匯票涉虛假回購,協議到期無法收回款項;某城商行17億回購票據到期不能收回款項;某股份行回購到期按“中介”指令將票據送到其他銀行卻未能收回款項,損失高達10億;還有農行38億票據案後引爆的系列“報紙封包”案件。正常的票據交易融通資金,賺取利差,本來是風險極低的銀行間業務,但因“中介”為了套取銀行資金,采取內外勾結一票多賣的手段,最終出現重大案件。

票據資產證券化的“春天”

即使農行的票據案件不爆發,票據市場仍然存在很多問題。票據本是貿易結算的支付工具,因銀行信貸規模限制、資本充足率約束、存款規模增長需要等原因,變成了企業的融資工具,因監管對貿易背景真實性要求,對銀行轉出已貼現票據計算風險資產占用的要求,又使企業和銀行都在尋求監管套利的空間,於是帶來中介和農信社的參與。

初期巨大的套利空間催生了如工商銀行、民生銀行、招商銀行等票據巨無霸,賺取巨額利潤,也吸引了更多的銀行和中介機構參與其中,轉貼現票據因其具有銀行信用,風險低、流動性高、期限短,引發參與者不斷創新交易手段,在信貸規模受限、貼現要求較高的情況下,這些做法也確實讓持票企業快速獲得融資,並且利率貼近市場,又不反映在表內信貸。

此外,在創新無止境的時代,監管方面也“樂於”看不見而任由發展,無底線的創新終於讓票據轉貼現業務“把低風險業務做成高風險業務”。農行票據案件引發的風險讓很多銀行,特別是某些大行“一刀切”地限制了票據轉貼現交易,並未深入研究票據業務風險實質,硬性限制票據交易,使票據市場嚴重萎縮,同業信用嚴重下降。

但是,票據市場已經經過近10年的發展,票據因具有銀行信用,期限短,流動性高,一直是各路資金投資的至愛,眾多的理財平臺也以票據的安全性吸引投資者。從2015年的數據來看,市場票據資產約10萬億元左右,大部分在各銀行表內。票據市場的風險案件導致銀行投資標的減少,同時去年表內投資的票據資產陸續到期,刺激銀行更多的投資需求。在資產荒的背景下,銀行資金仍有大量的票據投資需求,如何安全地投資票據成為銀行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於是票據資產證券化和票據電子化便成為談論最多的話題。

農行票據案及之後其他銀行的同類案件,頗受關註的焦點就是封包票據變報紙,一票多賣。因此,市場普遍認為應推行電子票據,避免報紙封包,監控票據流轉的各環節,從而堵住操作環節的漏洞。電子票據肯定是趨勢,但是本次案件是內部道德風險引發的操作風險,“中介”的主導是引發的主源。從理論上講,銀行交易雙方之間直接的交易,如果是買斷交易,則錢票兩清,對作為專業人士的銀行來講自然不會將報紙看成票據;回購交易,假如雙方封包的真是報紙,基於銀行信用,到期後也得把報紙取回,把資金還給回購行。本次案件通報中並未出現交易對手銀行,原因就在於交易對手銀行只是一個搭橋通道,對封包的報紙和資金的流向不知情或無法幹預,到期後也無法收到本該取回的封包,自然就無需還錢。

如果“中介”依舊既脫離於交易環節之外,又主導資金和票據的流動,電子票據並不能完全避免此類環節的漏洞,因電子票據可通過第三方銀行代理簽收和代保管,如果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並發,則報紙也可省略。因此中介陽光化及規範準入才是治本之道。今年開始央行推行MPA體系管理後,業內普遍認為“中介”會受到規範。

票據資產證券化可以解決的問題是將票據資產標準化,在交易所自由交易,類似股票交易,即登記在某人的賬號之內而不是交付實物。其次,標準化產品可以根據信用評級降低資本占用,按3A評級只占20%的風險資產,則銀行的杠桿提高5倍。但證券化涉及券商、評級公司、交易所,費用成本較高,使本來就以貨幣市場利率為參照的票據利率並沒有太大的投資空間;況且,已在銀行貼現的票據,本來具有標準化的特點,風險低、流動性高、資本占用少,已無證券化必要,因此有必要證券化的票據一定是未經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企業的融資問題。此外,因證券化基於商業信用、真實貿易背景、評級等要求,也難以惠及急需資金的眾多中小企業。通俗地講,中小企業在真實貿易的基礎上提供擔保或抵押物,從銀行獲得銀行承兌匯票額度的可能性是很高的,某些銀行提供的如供應鏈貸、物流貸等產品甚至無需擔保或抵押,但如果這些企業想通過開出的商業承兌匯票證券化融資,難度還是很高的。這也是票據市場依然活躍並仍需活躍的原因。

五點探索

一個十萬億級存量、百萬億級交易量的票據市場不可能因為幾十億的損失就否定取消,而且這幾年票據市場的發展是解決企業融資的最直接的渠道之一。但票據案件發生後,是應該思考如何更好地發展票據業務,讓票據能更充分地發揮其直接連接企業與金融市場的功能。筆者提出以下幾點探索;

一、回歸本源。即回歸票據支付結算的本質功能,先是支付工具,才是融資工具,從源頭上把控企業的貿易背景或債權債務關系。在信息化和互聯網的今天,銀行、稅務信息交互並不困難,只要制定好法規,規定將類似企業在銀行開立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票據貼現等行為視作銷售資金往來,並依法計稅,對於違反法規的嚴格處罰機制,把單一的以增值稅發票作為真實貿易背景依據的方式科學化、信息化,從而簡化貼現流程,讓眾多中小企業持票人不再需要中介就可直接從銀行貼現;《商業銀行法》取消存貸比的硬性規定,央行實行MPA管理,可以降低銀行要求企業改用票據進行非貿易融資的沖動,票據回歸本源,就可在《票據法》的框架內更好地管理,監管套利的空間不複存在,就不會有當前方式運作的“票據中介”。

二、交易電子化。農行案件之後,便傳出有央行主導建立票據電子交易平臺,類似債券、外匯的交易平臺。但紙質票據的交易實行電子化有一定難度,因此又傳出央行強推電子匯票,2017年開始300萬以上的票據必須使用電子票據。電子交易平臺難度不大,但強推電子票據卻會存在問題,因為票據作為支付工具可以背書轉讓,電子票據在企業間的流通仍然會有很多困難,屆時類似299.99萬元的紙票就會多如牛毛,以期通過強推電子票據規避風險的願望將會落空。筆者認為,可以實行紙票電子化。思路就是目前方式在企業間流通的紙票,一經銀行貼現,貼現銀行便按標準格式將票據進行電子化采集,承兌銀行與貼現銀行同時向央行交易平臺上傳信息校驗,此後的流轉按電子票據方式進行,實物票據則寄回承兌銀行,票據到期在央行交易平臺清算或按電子票據方式清算,這樣紙票和電票可在企業間的支付活動中並行,銀行間的交易平臺則只有電子票據,實物紙質票據銀行間的流轉也只在貼現銀行和承兌銀行間流轉一次,而且采用目前托收的郵寄方式,操作風險大大降低,待時機成熟,紙質票據就自然地退出歷史舞臺。

三、票據資產標準化。目前在票據轉貼現市場中還有一個讓各銀行頭痛的問題,即風險資產占用的問題。按銀監會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一般占用25%的風險資產,商業承兌匯票的貼現占用100%的風險資產,而按《票據法》,持票人可向任何前手實行追索權。因此,銀監會要求銀行將賣出的具有被追索風險或有負債的票據,視為風險資產,這導致票據在銀行間轉賣4次以後各行計提的風險資產總和大於票面,消耗銀行的資本金,不利於銀行開展其他業務。目前各行計算票據賣斷風險資產的方法五花八門,簡單粗暴的,賣掉的資產統一不計入,稍技術一點就和交易對手簽免追索函,據此不計,而沒簽免追索函的交易就計入風險資產。票據資產標準化的目的,就是引入評級,特別是商業承兌匯票,按承兌人的評級計提風險資產,流轉後只在表內計提,這樣貼現、轉貼現的流通性大大提高,標準化後轉貼現票據不再計算信貸余額,類似實現證券化功能。

四、市場要開放。目前票據市場除隱晦的“中介”外,還有券商、信托、資管公司、保理公司、P2P平臺等都名不副實地參與其中,充當各種包裝票據產品的通道。投資的資金大部分仍然是銀行自有資金,這樣做的目的無非就是規避信貸規模、資本計提、期限錯配等問題。如果采用電子交易平臺,則需要允許符合資格的非銀行機構參與,在平臺上進行產品創新的同時,也能有效進行監管。

總之,案件的發生不是末日。2011年發生杭州票據案後,市場進行重整,幾年間交易規模飛速發展。因此,吸取案件經驗教訓,進行規範、創新之後,票據業務的春天必將來臨。(作者系商業銀行票據業務人士)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4648

票據涉案資金達94.7億背後:銀行內鬼與中介合謀騙錢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6-07-24/1024716.html

記者統計,今年票據涉案資金已經高達94.7億元。銀行虛假貿易票據、票據變報紙等內外勾結的騙局層出不窮,銀行員工涉案或違規,少不了“神一樣存在”的票據中介,其與銀行員工內外勾結,利用虛假票據、一票多賣、期限錯配等手段來套取銀行資金。與此同時,監管層越來越嚴厲的監管和排查也開始襲來。

001-002thumb_head.thumb_head

一堆堆紙質票據,從銀行換出數千萬、數億元的現金,這是企業融資的一種方式。然而票據交易造假案頻現,目前累計涉案金額接近95億,海量紙質票據當中還有多少問題票據?一位地方銀監局人士稱,對於票據業務風險排查繼續進行,未來電子票據將逐步取代紙質票據。

銀行虛假貿易票據、票據變報紙等內外勾結的騙局層出不窮,監管層越來越嚴厲的監管和排查襲來。本報記者了解到,由於高風險和嚴格監管雙面擠壓,銀行紙質票據業務大幅萎縮,優質票據資產成為稀缺品。

內外合謀騙錢

問題票據不斷浮出水面,監管層對銀行票據業務的風險排查力度不斷加碼。

寧波銀行日前發布公告,稱在票據業務自查過程中,發現深圳分行員工違規辦理票據業務,涉及3筆業務,共計32億元,目前已兌付結清。今年以來銀行票據風險不斷,年初農行北京分行曝出39.15億元票據案件,而且發現部分票據變報紙。此外中信銀行蘭州分行9.69億元票據無法兌付、天津銀行上海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7.86億元風險資金,龍江銀行發生冒名辦理貼現的6億元。《華夏時報》記者統計,今年票據涉案資金已經高達94.7億元。

銀行內鬼為何盯住紙質票據下手? “紙質票據通過克隆和塗改方式進行偽造,而且手法越來越高明,甚至到了肉眼很難辨別的地步。”一位股份制商業銀行票據部門管理人士稱,如果銀行收票人員動心,就會鋌而走險有意放行虛假票據,內外勾結使得詐騙得逞。

從監管層對違規案件清查當中,也可以看出問題票據原因所在。過去10年銀監會公布了1000多條處罰信息,其中有四分之一是有關票據違規的,違規包括無真實貿易背景、調查不盡職、票據查驗不力等。

7月6日,銀監會城市銀行部下發《關於對城商行票據業務進行風險排查的通知》,直指票據業務專營治理落實不到位、實物票據管理混亂、與票據中介聯手違規交易、資金劃付違規操作、員工行為管控不力。並且要求各城商行排查全部票據業務及票據從業人員。

“排查票據人員”成為此次重點,這在清查當中還是第一次。上述《通知》還要求了解員工的消費、交友、出勤等情況,並對重點排查對象進行談話,發現疑點,跟蹤分析,消除隱患。此次全面排查要求7月31日前上報。

銀行員工涉案或違規行為,少不了“神一樣存在”的票據中介,雖然遊離在交易環節之外,但與銀行員工內外勾結,就會利用虛假票據、一票多賣、期限錯配等手段來套取銀行資金,高風險隱藏其中。

票據風險讓監管層操碎了心,早在去年末,銀監會就發布了《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票據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今年4月27日,央行與銀監會聯合發布《關於加強票據業務監管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摸底和治理票據中介。如今,寧波銀行再次出現票據風險,銀監會更為嚴厲的風險排查文件又下來了。

交銀國際最近報告稱,中國銀監會要求城商行更嚴格地進行風險排查,表明監管層判斷區域性銀行票據業務存量風險仍未充分釋放。由於監管延續趨嚴的方向,不能排除未來再次爆出個別票據案件的可能性。

紙質票據雕零

曾經繁榮的紙質票據交易,在風險頻現、監管收緊之下,逐漸變得冷落起來。

“以前只要跑得過來,就會出差收票,現在一個月都難得有一單。”華南一家城商行專門負責收票的人士說,接下來要考慮辭職的事情了。

本報記者了解到,現在銀行更多地選擇了電子商業匯票交易。早在2009年,央行就在銀行系統推行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但是紙質票據交易更廣泛。現在紙質票據業務收縮,本報記者從銀行了解到,一是優質紙質票源不多,收票難度加大;二是銀行主動轉向電子票據交易以防止風險。實際上,由於監管層的清理整頓使得不規範的票據業務大減,行業因此得以肅清和規範。

央行副行長潘功勝認為,建設電子票據交易系統,有利於提高票據市場交易效率,降低票據市場交易成本和交易風險。

6月,央行相關負責人稱,用2-3年的時間取消現行的紙質匯票,通過電子匯票系統、網上清算系統降低票據業務和資金清算當中的風險。

建立票據交易所成為央行當下工作重點。7月初,落地上海的票交所相關負責人召集農行、招行、平安、中信等商業銀行開會,要求銀行系統接口盡快同步,以確保票交所11月正式上線。

建立票交所的意義不言而喻,不但能夠規避風險確保交易安全,信息共享電子操作效率更高,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票據和資金實現全國最快“配置”,甚至電子票據付款最長可以由此前的半年延至1年等。

然而,銀行卻不那麽情願,上述股份制商業銀行票據部門管理人士認為,強推電子票據還存在現實的問題,比如互聯網的普及、電子票據流通問題等等,“為了防止紙質票據風險,可以雙重防風險,比如將紙質票據進行電子化信息,銀行之間信息對稱核實。”

銀行如何在制度上防止票據風險?上海市金融學會票據專業委員會會長肖小和認為,銀行總行需要制定全行票據業務有序發展的總體規劃,制定完善的票據風險防控制度與機制,加強對票據業務事前、事中及事後的監督管理,並設定合理的票據業務考核指標。分行層面應加強風險防控執行力,將票據風險管理措施落到實處,不以短期利益降低風險防控標準等。

  • 華夏時報
  • 姚茂敦
  • 肖君秀

每經網客戶端推薦下載

每經網首頁
網友評論 0
Default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並不表明每經網立場

Sumbit

最新評論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6637

票據大案背後的元兇

被稱之為安全系數最高的業務之一的票據業務,風險卻在集中暴露。

繼農業銀行、中信銀行、天津銀行、寧波銀行之後,近日,廣發銀行也被卷入票據風險漩渦中,據了解,廣發銀行是由於外部同業機構在票據交易中的不規範行為導致出現9.3億元的風險敞口,截至7月22日,其已收回約5 .2億元,但其余4億元目前仍在繼續追收中。

事實上,票據風險幾乎每年都會發生,而今年則集中出現在轉貼現的環節,尤其是出現了“丟票丟錢”的現象。

“票據業務的風險點無外乎操作風險和信用風險,對於銀行承兌匯票來說,信用風險較小,主要是操作風險。而在操作風險中,同業戶是一個關鍵所在。所以,可以看到,今年以來包括銀監會和央行連續下發的多個監管文件,意在截堵規範同業戶。”一位票據行業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說。

票據風險每年有 只是今年大不同

“廣發銀行這筆票據的事情我們很早之前就聽說了,事情發生比較久了,他們也一直在追這筆款項。”一位銀行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稱。

根據廣發銀行去年年報,截至2015年末,公司貸款余額4377.63億元,較上年下降158.78億元,降幅3.50%;個人貸款余額4019.58億元,較上年增加746.38億元,增幅22.80%;票據貼現余額271.30億元,較上年增加171.53億元,增幅171.94%。

今年,票據風險集中爆發,年初1月22日,農業銀行公告稱,北京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重大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為39.15億元。隨後,1月28日,中信銀行公告,蘭州分行發生票據業務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9.69億元。4月8日,天津銀行又公告,上海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風險事件,涉及風險金額7.86億元。7月7日,寧波銀行公告在開展票據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深圳分行原員工違規辦理票據業務,3筆業務金額合計32億元。

事實上,票據風險幾乎每年都有,但本報記者整理2016年之前的案例發現,銀行票據業務的風險主要發生在開票或貼現環節,包括虛假貿易背景開票或持假票到銀行申請貼現。

比如,2015年曾經發生一筆犯罪嫌疑人夥同公司員工前後三次以虛假質押擔保方式在銀行辦理1.2億元的銀行承兌匯票,此後全部貼現,給銀行造成重大損失。

包括中信銀行蘭州分行發生的票據業務風險事件,問題同樣出在開票環節,據公開資料稱,有犯罪嫌疑人與中信銀行工作人員夥同,利用偽造的銀行存款單等文件,以虛假的質押擔保方式在銀行辦理存單質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並在獲取銀行承兌匯票後進行貼現。

所謂開票-貼現,其過程簡單來說:假設A公司要向B公司購買10萬元的原料,但A只有5萬元現金,於是找到銀行A,以公司做抵押或交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開出5萬元匯票,半年後兌現。於是,B拿到5萬元現金和銀行A開具的5萬元匯票後,將10萬元的原料賣給A。

由於B急需現金,於是找到銀行A提前兌付匯票,前提是由銀行扣留部分利息,假設扣留的利息為2000元,結果是B拿到48000元,把匯票給了銀行A,這個過程就叫做貼現,銀行A賺取的就是利差。

失控的同業戶

而除了中信銀行以外,農業銀行、天津銀行和此次的廣發銀行票據風險集中出在轉貼現的環節,尤其是出現了“丟票丟錢”的現象。

所謂轉貼現,舉例說,即銀行A也如客戶B一樣,急需資金,所以以損失部分利息為條件,把未到期的匯票賣給銀行B,以取得資金融通,銀行B出資買票,同時賺取銀行A損失的那部分利息,這個過程叫轉貼現,是銀行與銀行之間的交易。

按理,銀行間的交易具有較高的信用背書,理應更安全,然而現實卻是“當頭一棒”。

年初的1月22日,農業銀行公告北京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由此拉開了今年票據系列案件的序幕。

據媒體報道,該案件涉及買入返售項下的票據業務,農行與某銀行開展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業務,在回購到期前,銀票應存放在農行的保險櫃里,但實際情況是,在回購到期前,票據就被一家重慶票據中介提前取出,與另外一家銀行進行了回購貼現交易,資金並未回到農行的賬上,而是進入了股市。

這與天津銀行的案例極為相似,即在買入環節出了資金,返售環節票不見了,資金無法回到出資行的賬上。

“我認為這幾個案例都涉及員工違規操作,業務本身存在監管漏洞;資金幾乎都被挪用,流入股市並受股市波動影響而資金鏈斷裂。”融360理財分析師馬郢對本報記者說。

“按照我的理解,這幾筆風險事情普遍存在操作風險,涉及的都是紙票,大部分問題出在同業戶身上,涉及銀行內控的問題。”上述票據行業人士分析說。

他稱,部分銀行的一二級分行在其他銀行開立同業賬戶從事表外業務,行內可能並不知道,銀行的資金就這樣通過同業戶劃轉到企業里,內控環節沒有觸達同業賬戶,甚至票據被提前挪用都不知曉。

據了解,也有部分村鎮銀行被票據中介“包養”,票據中介在大銀行開立可以控制的村鎮銀行的同業戶,其賬戶的劃款權甚至都在中介手中,這種現象在票據圈內被稱為“代行”,即代理村鎮銀行,“代行”的存在,使得同業戶失控。

“賣斷+逆回購”的魔術

根據商業銀行的票據業務品種,大致包括貼現、轉貼現買斷/賣斷、賣出回購/買入返售業務。

按照會計準則,貼現納入信貸規模;買斷進入銀行的資產負債表,占用銀行的信貸規模,而賣斷之後,該筆票據可以從“票據融資”科目中扣除,進而“出表”;而賣出回購(正回購)和買入返售(逆回購)業務,對資金融入方是票據回購,只占資產規模,不占信貸規模,對於資金融出方是票據買入返售,不納入信貸規模統計。

2015年之前,商業銀行轉貼現業務的交易對手包括農信社、信托和券商,其中,信托模式於2012年下半年被叫停,農信社模式一直存在。

“因為部分地區的農信社依舊沿用舊的會計處理方法,票據賣斷和票據回購業務在會計處理上混為一談,將票據‘賣斷’變為‘回購’出去,都可以在‘票據融資’科目下扣除。”上述票據行業人士說。

典型的“商業銀行+農信社”模式是:賣斷+逆回購+遠期買斷。即,當銀行信貸規模超標時,商業銀行先將票據賣斷給農信社,再從農信社逆回購買入票據,該筆交易計入“買入返售”科目,不再“進表”,而信用社也不願到期來辦理“托收”,所以在回購到期後,商業銀行再從農信社買入票據托收,於是,這筆票據對應的信貸規模就憑空消失了,在業內,票據業務有信貸規模調節器之稱。

據票據行業人士透露,由於銀行間的轉貼現有著嚴格限制,例如,股份制銀行不可以為村鎮銀行開出的匯票貼現。但是,城市商業銀行可以為村鎮銀行開出的匯票貼現。所以,城市商業銀行會被找來用作“過橋行”,即通道行,在村鎮銀行和股份制銀行之間充當通道並收取通道費,最終導致原本不符合股份制銀行貼現要求的匯票流入股份制銀行,帶來風險。

票據資管接替買入返售

今年,在票據風險集中爆發的背景下,監管層接連出手,年初,銀監會發布《關於票據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今年5月份,央行和銀監會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票據業務監督促進票據市場健康發展的通知》(126號文);近日,銀監會城商行部向地方銀監局下發《關於對城商行票據業務風險進行排查的通知》【城市銀行部(2016)52號文】。

根據126號文,監管層已經想到一系列辦法堵住可能造成風險的做法。例如,開戶銀行必須通過大額支付系統向存款銀行一級法人進行核實;不得出租、出借賬戶,嚴禁將本銀行同業賬戶委托他人代為管理;不得利用貼現資金借新還舊,調節信貸質量指標;不得發放貸款償還銀行承兌匯票墊款,掩蓋不良資產;禁止離行離櫃辦理紙質票據業務;嚴禁銀行與非法票據中介、資金掮客開展業務合作;禁止無背書買賣票據等。

“通過央行的大額支付系統的確認,可以保證同業戶的開戶行為是銀行行為,而不是銀行里面某個人的行為,等於說從源頭上控制同業戶的風險。”上述票據行業人士說。

“銀行票據業務一直存在不規範現象,監管收緊後,業務趨向規範化,當然,也使曾在短期內迅速壯大的票據業務迅速收緊,尤其國有大行的紙質票據交易大規模縮減,發售額度變小,票據業務核查從嚴,紙質票據轉貼市場對於為多次轉手的票據背書非常謹慎,目前部分銀行只允許在該行系統內部進行票據期限錯配,部分銀行暫停對鋼鐵、煤炭等行業的票據貼現業務。”馬郢說。

如今,在信托模式早被叫停、農信社模式也難以為繼的背景下,商業銀行轉貼現模式開始轉向券商模式。

“事實上,銀證合作下的票據資管計劃目前已經成為主流,2015年,農信社模式的比例就在不斷下降。”上述票據行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說。

“兩種模式都使得銀行間的票據業務達成非正規的資產出表,實現資金向表外轉移,不占用信貸規模。”馬郢說,票據資管對票據買入返售有替代作用,因為在銀行間加入了證券公司作為第三方,使資金流向更透明,業務更合規。可以說,票據資管對票據買入返售會造成一定的擠壓,這種擠壓將長期存在。

【相關】

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是指金融機構為取得資金,將未到期的已貼現銀行承兌匯票以貼現方式向另一金融機構轉讓的票據行為。

轉貼現,包括轉貼現買入業務和轉貼現賣出業務,轉貼現買入業務包括轉貼現買斷業務和買入返售業務,轉貼現賣出業務包括轉貼現賣斷業務和賣出回購業務。

轉貼現買斷業務是指,轉貼現行買入經持票人背書轉讓的已貼現尚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

買入返售業務是指,轉貼現行對持票人持有的已貼現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實施限時購買,並按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將銀行承兌匯票返售給持票人的業務。

轉貼現賣斷業務是指,轉貼現行向其他金融機構背書轉讓已貼現尚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業務。

賣出回購業務是指,轉貼現行將持有的已貼現尚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依約定方式和價格向其他金融機構限時轉讓,並按約定時間以約定的價格和方式將銀行承兌匯票贖回的業務。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9398

票據產業鏈大起底:他們一天就可以倒騰幾個億

廣發銀行9.3億元票據案日前被證實後,今年以來頻發的票據風波所涉資金已超百億,讓原本不為普通人所知的票據市場引起廣泛關註。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發現,除基層銀行員工造假外,其中一些案件都與隱身於票據市場的中介不無幹系。

票販子一般都隨身攜帶驗票儀

以年初發生的39億元票據大案及此次的廣發銀行案為例,多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表示,這兩起票據案都有一個共同點,都是因為票據中介(又稱“票販子”)或與銀行有著長期經營起來的“良好”關系,或是操控了小銀行的同業賬戶,導致在回購到期之前,票據資金被中介挪用至股市或其他投資渠道,最終因為出現虧損無法堵漏釀成大案。

更值得關註的是,票販子可以出現在票據貼現及轉貼現的任何一個環節中,通過買票賣票的利差或者撮合銀行之間交易來獲取利益,且不受到監管。換句話說,只要他們自身不夠自律,就能找機會從票據業務中套取資金挪作他用。

“往往在有巨大利息誘惑的時候(股票暴漲)或業務有巨大虧損的時候(錯配業務虧損),缺乏風險意識的民間票販子就會想套出資金,賺取更多的錢或彌補窟窿,最終造成了這樣的票據案。”一名資深票販子張總(化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為了堵上“漏洞”,央行與銀監會今年以來接連發出通知,加強票據業務的監管。此外,已經曝光的票據案都是操作風險較高的紙票,一些銀行已暫停紙票業務,僅支持更為透明且更易受到監管的電票業務。央行近年來也一直大力推廣電票,以期從根本上堵住票據市場的風險。

票販子套取資金很常見

一個偶然的機會,在老家經營餐館的張總2010年開始轉行幹起了票據中介。“當時一年普普通通就可以賺到七八百萬元。”張總告訴第一財經記者,“這真是個體力活兒,每天都是打電話、掃樓、派傳單、找百度推廣。”

商票樣張

銀票樣張

票據中介最需要解決的就是票源,為此,剛入行的張總除了會從大一點的“票販子”那討一些他們不願做的小面額票據,還通過各種關系找到銀行客戶經理,說服他們給自己介紹票據業務,並返點給他們。久而久之,張總的票源和合作的銀行越來越多,業務量開始猛增,“2013年時,高峰期一天可以有20多個億的交易量。那時,一筆1000萬元的交易差不多能賺20~30BP(基點)的利差,利潤有2萬多元。”他說。

類似張總這樣的票販子不少,雖然缺乏監管,但他們本身很註重信用,憑借與銀行多年打交道建立起來的“良好”關系,交易量越來越大。“這個圈子有很多不規範的灰色地帶,但‘灰有灰道’,尤其註重信用。”張總說。

但也因為這種“良好”關系,使得一些票販子開始“打擦邊球”,利用票據買賣的時間差,將資金套出來,博取其他市場的短期高額利潤。

“雖然這些無良中介畢竟是少數,但從我們的經驗看,這種做法並不少見。”張總告訴第一財經記者,一些票販子在與銀行長期打交道過程中,控制和承包了某些小城商行、農商行、村鎮銀行和農信社的同業賬戶、公章等,並租給更小的票販子使用,“資金想劃給誰就劃給誰,一旦做票賺不了大錢,就有可能挪用資金到風險和收益更高的領域,比如去炒股和做短拆過橋。更常見的是,他們將資金套出來對票據業務‘擴大再生產’,賺取更多的利差。”

“對他們來說,反正錢是銀行的錢。”張總感慨。

事實上,票據案之所以今年以來頻頻發生,很可能與去年年中的股災有一定的關系。雖未經監管部門證實,但已有多家媒體從知情人士處獲悉,近日曝光的廣發銀行9.3億元票據案,以及年初的農業銀行39億元票據案,都是因為無良票據中介在回購到期之前將票據資金挪用至了股市。去年6月股災前,票據市場生意極為火爆,不少資金借道票據進入市場。但在暴跌中,通過票據套利進行場外配資的風險非常大,資金鏈出現斷裂。而銀行承兌匯票期限多為半年,當到了兌付期還無法補上漏洞時,票據大案最終便浮出了水面。

8億本錢三個月賺了1.5億

票據市場之所以能吸引不少票販子,離不開暴利的誘惑。事實上,一條鮮活而狡猾的票據產業鏈就藏在銀行季報、年報“買入返售”科目下的枯燥數據之中。

“2008~2010年的時候最賺錢。我一個朋友,2010年從銀行套出來8億元,三個月就賺了1.5億元。因為那時市場參與者少,發現這個賺錢方法的人還比較少,再加上地域之間票據的利差相差很大,那時一買一賣之間賺取300~500BP的利差很正常,當時甚至有些小地產商都轉行做起了票據。”張總說。

當然,賺錢的不只是票據中介,市場那麽紅火的直接原因便是參與的各方都有利可圖。

以下是最簡單的貼現操作流程:A公司向B公司購買商品,以100萬元價款、6個月期限為例,A沒有足夠現金,或者不想立刻支付現金,可以向甲銀行申請貸款額度,銀行審批下來後,幫A開票給B,為避免A拿著票據直接去貼現,甲銀行會將票據寄給B公司。6個月後票據到期時,B公司向甲銀行或乙銀行申請托收兌付100萬元現金。

整個過程中,每個當事方都可以獲得一定的利益。A首先要向甲銀行申請貸款額度,並預先存保證金到A在甲銀行開設的賬戶中,一般保證金比例是50%,在上述案例中,即A要先存50萬元的保證金。如此,甲銀行就相當於獲得了一筆50萬元的存款。此外,甲銀行還要先向A收取開票手續費,一般是票據面額的萬分之五,在上述案例中,即為500元手續費,此為銀行中間業務收入的一種。

“這正是銀行願意給企業開票和承兌的重要原因,一是可以派生出存款,二是創收了中間業務收入。不過,這50%的敞口,甲銀行先要做授信調查,確信A的資產可以覆蓋。”張總說。

相對於貸款,銀行會鼓勵企業開票,因為這可以限制貸款用途,銀票一定要有收款人和真實的貿易背景,需要提供A與B的貿易合同、單據、發票等,銀行至少可以從形式上保證銀票資金用途是合規的。

而對於A公司來說,可以不必立刻支付100萬元現金給B公司,減輕了現金流壓力;其存在甲銀行中的保證金,也能收到甲銀行的利息。

此外,B公司如果持有到期再找銀行兌付,可以拿到100萬元現金。如果B想提早拿到現金,提前貼現或者賣給C票據中介,則要損失一部分利息。而C無論是選擇持有到期還是再轉賣,都可以賺取利差。

監管效果初顯

“2008~2010年還能賺不少,那時票販子還不多,銀行貼現也不積極。後來大家都看到賺錢的機會,一窩蜂而上。現在呢,小票頂多能賺20~30BP的利差,大票更慘,利差只有一兩個BP。現在做一筆1億元的交易,利潤也可能只有幾千元,基本沒什麽賺頭。”張總說。

去年,張總也離開了這個行業。“我有個香港朋友,前段時間還說給我2個億,讓我幫他做票據投資,不要多的,只要每年給他10%的收益就行。我拒絕了,幹這行真的太累,我現在看到飛機就要吐。”

張總在業務高峰期的時候,手機響個不停,他加入了50多個QQ群和微信群,這些群從早到晚不停地發出買票和賣票信息,撮合交易。因為經常要“打飛的”運送票據,票販子在圈子里有很多非常形象的自我調侃式別稱,比如“人肉快遞”、“空中飛人”、“航空公司金卡客戶”。

“那時我每天早上六七點起床,還在刷牙呢,電話就進來了,都是談哪里有票,什麽價格的。我每天要打幾百個電話,找票、賣票,長此以往,耳朵都要耳鳴。一般趕在上午與對方把價格談攏,然後馬上訂機票,下午或晚上的飛機飛到對方城市,當天把票賣給對方,然後坐第二天的飛機回來。”他說。

“我還是國內所有航空公司的金卡客戶。”張總笑道,“你去看看每天最晚的一班航班,或者最晚的一趟高鐵,上面肯定有很多身背票據和驗票儀的同行。”

不過,接二連三的票據案已經引起了監管層的重視。第一財經記者采訪發現,多家銀行已暗中收緊票據業務,在真實貿易背景審核、授信額度和審核上更加嚴格,也開始拒絕與票販子合作。

央行2016年第二季度貨幣政策執行報告顯示,票據承兌業務小幅下降。上半年,企業累計簽發商業匯票9.4萬億元,同比下降16.7%;期末商業匯票未到期金額為9.8萬億元,同比下降9.2%。

如今,張總的一些“老票友”,有些早已賺夠了身家,紛紛轉行。“手握重金,什麽不能幹。有些去做高端禮品了,有些去玩古董藝術品了,有些去找機構做股權投資了。”張總說。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0940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