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ZKIZ Archives


鋼貿詐騙案情漸明 涉案團夥被指裡應外合

http://www.21cbh.com/HTML/2012-5-18/yNNDE3XzQzNTQyNQ.html

這是一場精心設計、裡應外合、放長線釣大魚的騙局。

5月17日,本報記者從多渠道獲悉,上海鋼貿詐騙案的涉案金額將不止3億元,十多家上海鋼貿公司被騙,為業內罕見詐騙案,目前公安部門正在取證。

本報記者還從多家被騙企業瞭解到,許根龍、高錦慧、高林森、王友軍等四位涉案人員已被公安機關拘留,其中,許根龍已被批捕。包括許根龍的妻子趙燕紅、妻弟趙德寶、上海誠瑪貿易負責人姚文章在內的多位涉案人員在逃。

多位知情人士稱,詐騙團夥冒用上海基礎工程有限公司的名義和項目行騙,許根龍本人為上海基礎工程公司離職員工。

公 開資料顯示,上海市基礎工程有限公司前身是丹麥商人於1919年創辦的康益洋行,1953年收歸國有,現為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公司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 地基基礎工程施工專業承包一級等資質。

出乎鋼貿業內人士意料的是,許根龍等人設計的騙局長達兩年卻沒有被識破,並且滬上多家知名鋼貿公司集體被騙。

天衣無縫

目前,由於公安機關還在調查案件緣由,很多真實情況尚未浮出水面。

一家被騙企業人士告訴本報記者,許根龍等人假冒上海基礎工程公司之名已長達兩年多,之所以未被發現,是因為許根龍巧妙地利用上海基礎工程公司多位內部人士周旋,甚至令人懷疑「內部人士與許根龍等人勾結」。

「我們的合同都是在上海基礎工程公司的辦公室簽的,怎麼會想到是個騙局。」另一家被騙公司人士表示。

一家受騙企業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之所以懷疑上海基礎工程公司有人與許根龍等人勾結,是因為很多合同和交易是通過上海基礎工程公司內部人士完成。

「有一次,對方遲遲不結算,我們打電話去問上海基礎工程公司的於志華要錢,於說,款子已打給許根龍,還有一位姓莫的老總,多次為許根龍掩護。」知情人士稱。

多位受騙企業人士告訴本報記者,除了將鋼材運至詐騙團夥指定的倉庫,甚至還多次將鋼材直接運至工地。「我們還請上海基礎工程公司的相關負責人出去玩,平時也相互宴請,根本意識不到被騙了。」

幾家被騙企業甚至與「上海基礎工程公司」保持了長達兩年多的業務往來,直到不久前,一家企業發現擔保公章系偽造,才捅破這場騙局。

目前,公安機關已要求上海基礎工程公司採購經理於志華、來平、上海基礎工程公司橋樑分公司有關人士等協助調查。此外,上海誠瑪貿易公司、上海輝凰貿易有限公司等有銷贓嫌疑的企業也正在被公安機關調查。

不過,另一家被騙金額較少且追回損失的企業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公安機關尚未獲得明確證據證明上海基礎工程公司內部員工與許根龍勾結,「也可能是許根龍騙術太高強」。

罕見詐騙案

知情人士稱,滬上十多家「有頭有臉的鋼貿企業」被捲入詐騙案,該案件曝光後,在業內引起極大關注。

近年來,鋼貿行業發生多起詐騙案,但涉案金額一般為幾百萬至幾千萬不等。加上最近鋼貿業普遍面臨信貸信譽危機,陸續有銀行接到公安機關通報,反映部分鋼貿企業以鋼材市場為融資平台,通過虛假注資擔保公司,以抵押質押、重複抵押、互保聯保的方式,大量套(騙)取銀行貸款。

在此情況下,銀行紛紛收縮鋼貿領域的貸款,導致不少鋼貿企業面臨資金鏈危機,此次詐騙案更令行業神經緊繃。

「現在國內沒有比鋼貿業神經更敏感的行業了,已到了鶴唳風聲的地步了。」一家被騙企業人士表示。

另一家被騙金額較大的鋼貿企業人士對本報記者表示,不少被騙企業已到了生死存亡的時刻,如果銀行斷貸,「自殺、跳樓也不難」。

此次詐騙不僅金額大,還席捲滬上多家在業內有影響力的企業。目前,這些被騙企業已報案,並盡最大努力追回損失。

不過知情人士告訴本報記者,完全追回損失的可能性很小,因為不少資金已被轉移。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600

等待黄金——泉州黄金诈骗案调查

http://www.infzm.com/content/58011

■編者按:當盲目資本遇上龐氏騙局,會是什麼結果?

無論18世紀初的 「南海泡沫」「密西西比泡沫」,還是金融危機中震動華爾街的「麥道夫騙局」,中外歷史上曾無數次上演過這種情形。結果無一例外:首先進入的資本嘗到甜頭,隨後的那些,永遠都是被狼群圈住的大批肥羊。

同樣的故事反覆上演,以致《經濟學人》的首任主編沃爾特·巴奇霍特怒氣衝衝地寫到:「一大幫蠢貨的手裡持有一大筆的愚蠢資金……我們稱這些人的錢為:國家的盲目資本。」

拋開刻薄的形容,盲目資本的存在確是不容忽視的現實,不管他們使用的是英語、中文、印第安語,還是火星文。

尤其是在當下的中國,負利率時代,掌握在無數民眾手中的這些資本普遍缺乏投資渠道,卻又被越來越明顯的通脹壓力所驅趕。

各種龐氏騙局於是找到了大片肥沃的土壤。

龐氏騙局是一種最古老的騙術。通常是講一個遙遠而美妙的故事來吸引投資,然後拆東牆補西牆,用新投資者的錢給老投資人付高額利息和短期回報,以吸引更多的錢來滾大雪球,直至崩塌。

無論是在中國內陸還是沿海各地,正在上演無數邏輯相同的荒唐劇。南方週末擷取最近的兩例,以警世人保持理智——請相信天上不會掉下大餡餅;以呼喚相關政策——請開放更多投資渠道,並且不要逼所有錢都湧入市場。

一個尚在服刑中的六旬老太,如何依靠一則「打通海上黃金走私通道」的故事,將閩、贛近二百戶家庭拖入一場「黃金龐氏騙局」?

最近一段時間,福建泉州的許多家庭都生活在希望與絕望的煎熬之中,他們都在苦苦等待一船不知何時才能到達的黃金。

這些投資者此前已付給一位六旬老太上千萬元,預定了她走私進來的黃金——如果將這些黃金在市場上賣出,可輕鬆賺取其中高額差價。

2011年4月1日,因老太的「乾兒子」舉報,該案事發,公安機關當天以「涉嫌詐騙」立案。

這位老太其實尚因詐騙罪正處於保外就醫服刑期間,這次也很快被取保候審。第二天,她繼續到投資者們家中要錢。

而投資者們則陷入了極度焦灼:老太名下並無任何資產,那船走私來的寄託著無數人發財美夢的黃金,何時才能到達?

「乾媽」一來,黃金萬兩

只要先付錢買下她提供的黃金,走過幾條街,賣到她介紹的回收黃金的珠寶店裡,1000克就能馬上賺1萬元。

2009年春節前,經一位朋友的前妻介紹,熊大思認識了陳秀珍,幾個月後陳就成了熊的「乾媽」。

這年熊大思36歲,本命年。他十年前從江西老家到福建泉州打工,這年娶妻成家,公司剛剛打算「做些正當生意」——此前熊大思經營著一家「香港鑫生投資有限公司」,從事「信用卡套現」,由於處於灰色地帶,他正思忖著轉型。

陳秀珍年約六十,頗顯富態,操著濃重的閩南口音,自稱已成為香港居民。

彼時陳說女兒要買房,向熊借了6萬塊錢,承諾月息6%,即月利3600元——如果存銀行,當時月利率才0.45%,陳秀珍付的利息是銀行的十多倍。

於是熊將新婚妻子帶來的嫁妝——恰好是6萬元——借給了陳秀珍。春節過後,陳秀珍連本帶利一起還了。

此後,陳熊兩家來往密切。熊大思的妻子回憶,「陳秀珍當時送了很多禮物給我們,先是送衣服,後是送黃金首飾。」

兩家關係迅速升溫。一個多月後,陳秀珍認了熊大思為她的乾兒子。

「乾媽」似乎成了熊大思事業上的「貴人」。她指點了一條財路:熊大思只要先付錢買下她提供的黃金,轉手賣到泉州經營黃金回收的珠寶店裡,就能獲取豐厚的利潤。

「陳秀珍告訴我,這是從海外走私來的黃金,比國內的便宜,賣出就能賺錢。」熊大思向南方週末記者表示,陳秀珍提供的既有金塊,也有黃金首飾。每次少則幾十克,多則幾百克,最多的一次是3000克。品種大部分是「9995」的二號金。

「一買一賣,每克盈利5-10元。」熊大思還記得第一次買賣黃金的情形:2009年5月前後,黃金的國際價格在260元/克左右,熊先付24.5萬 給陳秀珍,兩三天後即拿到1000克黃金,「我的手下接了貨後,只需要走過幾條街道,以25.5萬賣給珠寶店,馬上淨賺了上萬元。」直到如今,熊大思也感 慨「這錢太容易賺了」。

這樣的盈利空間明顯高於正常黃金市場——廣東粵寶黃金投資公司首席分析師朱志剛說,在國內的黃金市場上,由於中國人惜售黃金,國內每克金價較國際價格最多高出1元錢。而陳秀珍提供每克5-10元價差的「走私黃金」極具吸引力。

更為「走運」的是,經陳秀珍的牽線,熊大思還找到了一個好「下家」——浦西街鑫源珠寶店。熊曾經比較了泉州當地各家回收黃金的珠寶店,鑫源珠寶店出 價明顯高於其他人。熊舉例說,當黃金的國際牌價為307元/克,鑫源的收購價是304元/克,僅少3塊錢,而其他多數回收店報價都在300元/克以下。

鑫源珠寶店的蔡姓老闆,對熊大思所賣黃金「來者不拒」。該老闆與陳秀珍一家熟識,陳的兩個女兒楊珊珊和楊婷婷也多次出現了交接貨物現場。據熊大思介 紹,該店只要驗證過黃金是真的即可,不需要出示任何資料。當記者聯繫採訪此店時,被告知已搬遷,而老闆則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

南方週末記者走訪時發現,泉州市區街頭存在很多從事「金銀回收及典當」的所謂珠寶店。這些店的面積一般只有十幾平米,店門外都掛著耀眼的霓虹燈招 牌。幾乎每個珠寶店的店員都在打撲克,只有當客人詢問時才作答。這些店舖一般都要求出售黃金的客戶出具相關發票資料,否則拒絕收購;但也有少部分表示只需 售金者出示本人身份證即可。

陳秀珍為什麼如此「無私」將整條生意通道都介紹給人?據熊的回憶,當時陳的解釋是,因為她擁有的是香港居民身份,「不方便」去店裡賣黃金;而且陳希望讓這個乾兒子分享「龐大的黃金走私集團業務」的利益。

等走私的黃金一到……

等待黃金生意恢復的日子裡,熊大思從陳秀珍的客戶變成了股東——股份的年收益率超過500%。為了投入更多本金,熊大思開始以60%的年利率四處高息借貸,越來越多逐利而來的資金將越來越多的家庭拉進了這場瘋狂遊戲。

「好景」只持續了半年左右。

很快,「乾媽」的黃金「斷貨」了——熊按照慣例先付錢給陳秀珍,卻再也拿不到黃金了。

陳秀珍說了很多理由:負責跑關係拿貨的人背叛了她,收了錢就跑路了;她背後的大集團冶煉了一爐的黃金後,她在派系的激烈競爭中落敗,沒有分得黃金;臨近年末,海上緝私的邊防官兵和警察很多,監察太嚴,不敢運輸。

在等待「黃金生意」的恢復期間,熊大思漸漸從陳秀珍的客戶變成了股東——此前那些付了錢但沒拿到黃金的資金,變成了熊在黃金生意中的出資股份,後者 的收益更高。例如,有一筆始於2009年5月份、金額為94萬的債務,原來月息是9400元,即月利率為1%;而從當年年底開始轉為股本投入,後者月分紅 6萬,即月收益率逾6%。但至於在合作的業務中佔股比例多少,熊大思拒絕回答。

根據後來熊大思向陳秀珍索要的分紅和利息情況來看:在一年左右的時間裡,有借據證明的借貸金額為526萬,承諾支付的高額利潤為2651萬。那麼,紅利為本金的五倍,即許諾的年收益率約為500%。

在高收益的誘惑下,熊大思認同了陳秀珍當時給他灌輸的邏輯:現在投入的錢越多,以現在價格預定的黃金越多,隨著金價大幅上漲,將來賺的錢越多。

為了將資金來源「無限」拓展,熊大思將這個「投資黃金的故事」主動講給了更多人聽,以暴富的底氣承諾高息借貸——在其後一年多的時間裡,熊聲稱在做 正規的黃金加工生意,先後向四十多戶人家借了逾500萬。同意支付5%的月息,相當於60%年利率,是央行規定的基準利率的十倍以上。「由於熊老闆是長期 借款,這樣的利息非常可觀。」一位借款人說,借錢給熊大思賺的利息比放在銀行好十倍。於是,資金追逐利潤而來,由這四十多戶人家口口相傳,他們各自的親戚 朋友也把手中積蓄彙集到熊大思身上。經過層層吸納融資,牽涉的家庭近二百個。

而從這些人手上拿到錢後,熊大思相繼投入到這個融資金字塔「最頂端」的陳秀珍那裡去,每次幾萬、十幾萬或幾十萬不等。在頭幾個月,債主們都能收到熊 大思支付的利息。按500萬計算,熊大思光是每個月的利息支出就在25萬以上。一年下來,熊肩負的利息是300萬——熊之所以敢於以60%這麼高的年利率 融資,背後是陳秀珍給予他500%的年收益預期。

然而,黃金買賣久久未能重新開張,讓熊大思的借貸鏈條成了「無源之水」。時至2010年5月,被拖延了四五個月利息的債主們,一度去陳秀珍家裡討債。雖然直接借他們錢的是熊大思,但他們都認定最終拿了錢的是陳秀珍。

這時,債主們建議熊大思報警,舉報陳秀珍詐騙。但熊的回應是,報警也拿不回錢,等走私的黃金一到,事情就能解決。他始終相信「乾媽是不會害我的」。

在一位名叫嚴盛的債主的多次催逼之下,熊大思不僅償還了八十多萬現金,還通過公證把房子抵押給了嚴盛(去年10月被嚴賣掉)。嚴盛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即使賣掉熊的房子拿了錢後,熊至今還欠他六十萬。

嚴盛的前妻,正是介紹陳秀珍與熊大思認識的中間人。

一張偽造的扣押單

只要能將被扣留的黃金弄出來賣掉,就可以還債。於是,更多的錢進入了遊戲。

「乾兒子」熊大思其實只是這個遊戲中的一個較大的樞紐,並不是唯一的一個。

退休的朱奧夫婦也是樞紐之一,他們陷入這場遊戲的路徑與熊大思極為相似。後來,每到朱奧夫婦退休工資發放的時候,陳秀珍就會「準時」過來「借」錢,而朱奧也使更多的親戚朋友一起捲了進來。

記者根據目前的債權人提供的資料統計,陳秀珍所欠下的債務在千萬以上。

越來越多人的逼問,陳秀珍「實在瞞不住」了,透露了一個信息:她走私的一批黃金被海關截獲扣押了,需要更多的錢來「活動」跑關係,才能取出這批價值數百萬的黃金。

黃金被扣押的說法,點燃了他們最後一線希望:只要能將被扣留的黃金弄出來賣掉,就可以還債。此時的熊大思被債主逼得焦頭爛額——這似乎是他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

在其後的半年裡,陳秀珍多次向債主們要錢跑關係。為了緩和他們的情緒,陳秀珍陸續給了熊大思約20公斤的「木頭」作為抵押,說這些「木頭」是「冶煉黃金必需的原材料礦石」。「陳秀珍說這些木頭每公斤價值七八萬元,後又說只值三四萬。」

從2010年7月份開始,熊大思帶著這些「木頭」奔行於幾戶最熟悉的朋友們家中,以「木頭」為抵押伸手借錢。從一位與熊大思稱兄道弟的債主陳某的所 出示的借據上看,當時熊向他借錢非常頻密,光是去年9月份,熊就先後四次,以14660克所謂「半成品黃金」作抵押,借了共計約五十萬元,而他累計借給熊 大思的近130萬元中,超過一半發生在這段時期。

熊也將「木頭」分別給了部分債主充當抵押物——如今所有這些「木頭」都作為證據存放在泉州公安局豐澤分局。公安人士表示,這全是假的黃金原材料。

熊大思提供給南方週末記者近百條與陳秀珍的通話錄音。在錄音中,每次熊問及從海關取出黃金的進展時,陳秀珍的回覆都是「快了,快了」——結果是一拖再拖。陳並沒具體說明這批走私的黃金什麼時候被扣押,該批黃金數量有多少,也沒說清楚究竟是被哪個海關扣押了。

直到2010年底,陳秀珍才揭開「謎底」。她出示了一張「廈門海關扣留憑單」。這張憑單顯示,被扣留的物品包括「16個方形黃金」和「30個圓形黃金」;當事人為「陳秀珍」;日期卻是一年前的「2009年11月18日」。

然而,這張語焉不詳的憑單讓人疑竇叢生。事實上,在2010年4月,陳秀珍就拿著這張扣留憑單,也是以「到海關跑關係拿出黃金」為由,先後借走了朱奧約五十萬元——這包括他九十歲老母親的「棺材本」,以及他兒子結婚買房裝修的錢。

其實,在陳秀珍出具的扣留憑單中,存在明顯漏洞:關於物品的表述是「16個方形黃金」和「30個圓形黃金」——海關人士表示,應以重量或價格來描述黃金,而不應該以形狀來作描述。

朱奧通過廈門海關的內部熟人,發現分別簽在憑單上「保管人、見證人和經辦關員」上的名字,並不存在該海關的花名冊上;而所蓋的「廈門海關扣留章」也是子虛烏有的——海關並沒有所謂的「扣留章」。

在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區分局的經辦幹警介紹此扣留憑單為偽造。

服刑期間行騙

泉州公安人士調查發現,陳秀珍真名為陳秀輝,泉州石獅市永寧人。早在2005年,她就因詐騙罪被判刑六年半,至今仍處於保外就醫服刑期間。

這次,在取保候審的第二天,陳秀輝就在朱奧家中再次「要錢」,說扣押的黃金即將取出。

「去年整整一年,為了這麼一張海關扣留單,老太婆騙我從年頭等到年尾!」對陳秀珍已失去耐心的熊大思,不再喊陳為「乾媽」,而變成了冷冰冰的「老太婆」。

2011年3月31日,是他為陳的債務設定的「大限」。這天,他將陳秀珍在一間屋子裡關了一天,並且翻出其手機按通訊錄撥打電話——這些電話中的許多人,都跟他有同樣的經歷,投入許多錢在等待一船不知何時才能到達的黃金。

然而,陳秀珍還是既沒錢也沒黃金。4月1日,熊大思到泉州公安舉報陳秀珍進行詐騙,泉州公安隨後立案偵查。

泉州公安人士調查發現,這位所謂「香港人」陳秀珍,實際上是個假名,其真名為陳秀輝,泉州石獅市永寧人。早在2005年,她就因詐騙罪被廣東惠州中級人民法院判刑六年半,因其患有心臟病、高血壓等疾病而保外就醫,至今仍處於服刑期間。

此次因涉嫌詐騙而立案被捕後,陳秀輝被送往看守所,看守所以此人身體不佳為由拒收。隨後陳秀輝即以3萬元為保證金向泉州市公安局豐澤分局取保候審。

但是,在記者的調查採訪中發現,在取保候審的第二天,陳秀輝就在朱奧家中再次「要錢」,聲稱扣押的黃金即將取出,並且在朱奧家中下跪痛哭,請求再伸援手。

事實上,每每債主向陳催債時,陳秀輝總會使出「一哭二跪」的招數求情寬延期限。

從目前調查瞭解的情況看,陳秀輝很可能並非「孤軍作戰」。在所謂的「黃金被海關扣留期間」,一位名叫「鄭中明」的海關工作人員一直與熊大思保持聯 繫,稱正在幫忙解決問題。來信使用繁體豎行書寫,言語講究,字體娟秀,並非陳秀輝本人筆跡。神秘人物「鄭中明」自稱在台灣所轄金門門中海關工作,但記者調 查發現並無此一機構。

不過,泉州公安人士表示,此案目前的障礙在於熊大思,因為熊報案之後就不再露面,無法對所舉報的細節進行補充。熊大思則在電話中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自己目前被詐騙團夥追殺,生命安全無法保障。不過,目前也有債主懷疑熊大思亦有參與詐騙的嫌疑,正考慮向公安機關舉報這位舉報者。

4月14日,南方週末記者來到陳秀珍的住所,然而記者的敲門聲只引來室內的狗狂吠不已。

良久,一位高大的男人打開一道門縫。當記者問及陳秀珍時,他兩次答覆了同一句話——「她不在這裡住」,繼而迅速關門。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6653

巨人網絡被指已成詐騙洗錢平台 史玉柱微博承認

http://www.21cbh.com/HTML/2013-1-19/zNNDE5XzYwNzUzNg.html

家喻戶曉的史玉柱,因一場網絡欺詐,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

最近,有消費者反映,他們通過網上消費所發生的錢款,均被史玉柱執掌的上海巨人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巨人網絡」)悉數「吸走」,更有維權人士直指「巨人網絡」成為網絡詐騙最大的洗錢、銷賬平台。

面對公眾質疑和警方介入,「巨人網絡」終於打破沉默:昨晚8時,該公司向大河報發函,表示願「攜手驅散網絡欺詐陰霾」,並「積極配合警方辦案」。此前,史玉柱發微博承認「犯罪分子」控制了受害人銀行賬號,將錢轉入「巨人網絡」賬戶。

【事件】被指洗錢「巨人網絡」直呼冤枉

「巨人網絡」董事長兼CEO史玉柱,因打造腦白金、腦黃金、黃金搭檔、巨人大廈、巨人公司及征途遊戲而名揚天下。

隨著春節臨近,眾多消費者開始在網站預訂車票、機票,或進行手機充值、購物。不少消費者發現,他們在淘寶、京東或火車票訂票網站12306網上消費,無論是否付款成功,銀行卡或網銀上的錢悉數被轉走,最終流進了「巨人網絡」賬號,致使被「吞走」的資金無法及時凍結和追回。

內黃縣的李先生說,2012年12月8日,他用QQ財付通充100元話費,通過財付通頁面提示完成操作後,一條與銀行卡綁定的手機短信提醒讓他蒙了:銀行卡里的55932.06元只剩下0.06元!他一查,錢先是劃到了快錢支付清算有限公司,再由「快錢」支付平台劃到了「巨人網絡」賬號,想向「巨人網絡」要錢,門兒都沒有。他只好選擇報警。

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的趙友軍反映,1月6日18時30分左右,他在哈爾濱市一賓館使用賓館電腦,進行網上訂票時,105130元被劃撥到「巨人網絡」賬戶。有的受害者曾找到「巨人網絡」交涉。對方回應:此類事件和「巨人網絡」無關,「巨人網絡」也是「受害者」,是替別人背了「黑鍋」。

對此,上海維權代表哈姆告訴記者:「長時間以來,『巨人網絡』成為網絡詐騙最大的洗錢、銷賬平台。消費者到官網訂票、購物,為何錢款會進到毫不相干的『巨人網絡』賬戶上?不僅如此,為何銀行卡內的餘額也會被全部劃走?」

【回應】「巨人網絡」表示「配合警方辦案」

面對大量消費者抱團維權和警方的介入,史玉柱和「巨人網絡」終於打破沉默。

1月14日11時20分,「巨人網絡」發微博確認:已協助公安機關封停30多個涉嫌網銀欺詐的遊戲賬號,並攜手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提升網銀支付安全等級。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43029

揭開政府「掛保證」的荒誕真相 三大紕漏 政府成黑心肉粽詐騙共犯

2013-06-17  TWM
 
 

 

每當食品安全事件爆發,就見廠商拿著檢驗單位的合法認證自清喊冤,但近日爆發的「過期粽」事件,黑心廠商竟自稱CAS認證的優良工廠,「政府掛保證」的檢驗制度也瀕臨瓦解。

撰文‧李建興、林麗娟

繼「毒澱粉」、「毒醬油」事件掀起軒然大波後,在端午節前夕,竟然又爆出黑心肉粽事件||禹昌冷凍食品將去年端午節後,被通路賣場大潤發退貨的一六三二顆(第一批被查出的數量)肉粽冰存一年,今年則剪標再貼上明年六月才到期的新標籤進行販售。

政府掛保證 出事無責任?

截至目前,野火越燒越烈,估計該公司共有十六萬顆問題粽,甚至還以營養午餐的管道入侵校園,被學子吃下肚,這使得民眾不禁感嘆:「到底還有什麼是沒毒的!」而連日來如骨牌效應的「黑心食品」新聞,更有人以「福爾謀殺事件簿」戲謔處處是危機的台灣。

值得注意的是,有別於先前毒澱粉和毒醬油事件,民眾將矛頭指向政府把關不夠嚴謹,造成問題食材有機可乘流入市面,這次出問題的禹昌,卻是頂著所謂CAS(台灣優良農產品)認證工廠的名號,也就是「政府掛保證」的姿態行非法情事;因此整起「過期粽」事件,最讓民眾膽戰心驚的不再是食品有多毒,而是連「政府都無法相信」,問題的嚴重性,不容小覷。

事實上,禹昌在業界並非名不見經傳的小公司,其前身為成立於一九七六年的双麟調理食品公司,剛開始以冷凍水餃、湯圓代工起家,後因前東家經營不善,股東變賣;因此,在二○○一年時,由曾經營多家餐廳的現任董事長吳美珠,與當時在大陸投資房地產致富的現任總經理林金忠,各出資三千萬元購下經營權,由吳負責研發口味,林開發通路。

多年來,禹昌業務推廣有成,不但以「水皎嫂」、「双麟」等等品牌打入各大量販店、公家機關福利總處、學校團膳等,甚至還幫國內各大食品廠代工,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包括水餃、抓餅、生煎包、肉粽等二十四種品項,也外銷至英、荷、法、美、加拿大與比利時等六國。尤其在冷凍水餃通路覆蓋率高達八成,堪稱國內最大冷凍水餃供應商,總體營業額更高達三億元左右。

漂白手法一:以偏概全法

單一檢驗充作全產品合格

因此,當「過期粽」事件爆發後,不少食品業內人士皆感震驚,「如此業績亮麗、信譽良好的大廠也會出事?」而這也讓大眾對平時強調品管嚴格,遇事就拿著政府認證來自清喊冤的廠商,進一步產生了疑慮。

一位退休的衛生署食品管理局官員Mark就義憤填膺地說:「許多人都以為政府『掛保證』就可安心,殊不知政府認證紕漏百出,讓廠商有機可乘,用合法掩護非法,甚至拿來大作廣告,等於政府成為黑心廠商的『白手套』,進行漂白之實而不自知!」Mark的批判並非空穴來風,以禹昌來說,其生產的產品有部分的確通過了CAS檢驗,但荒謬的是,公司竟以「CAS認證工廠」為名對外行銷,讓下訂單的上游廠商、機關團體、通路或社會大眾,誤以為其全部產品皆為政府拍胸脯保證的「安心食品」。

對此,在事發之後,CAS發證單位||農委會就緊急出來澄清,「CAS認證是針對個別單一品項檢驗後認證,並無對整個工廠進行認證的情況!」並重申:「只有CAS產品,沒有CAS工廠。」更值得注意的,事實上,早在二○一一年,禹昌為高雄市中正國小製作營養午餐中的貢丸,被驗出含有氯黴素、恩氟沙星等禁品,該產品即被撤銷CAS認證。但禹昌卻挾著CAS優良形象之姿,甚至公司網站的網址還是www.casfood.com.tw,不只食品業界被蒙在鼓裡,就連前中華職棒球隊興農牛,還曾接受禹昌贊助,將LOGO秀在明星球員陽建福等人的球衣上。

而諸如禹昌這種「以偏概全」的事件,絕非單一個案。以毒澱粉案為例,當事件一延燒,不少廠商就拿著自家的產品送驗,並打著SGS(台灣檢驗科技公司)等檢驗單位認證的字眼大打廣告,對此專家就提醒:「一般檢驗單位只針對送驗的品項與指定的成分進行檢驗,非指定的項目則不主動進行檢驗。」舉例而言,若A廠商拿粉圓來驗順丁烯二酸,檢驗機構只能確認該送驗產品有沒有順丁烯二酸或是否違標,就算合格,也不代表A廠商所有的粉圓都是合格的,或沒含其他違禁成分,更遑論要認證A廠商是合格廠商。

漂白手法二:暗度陳倉法

將產品轉包給下游代工

「就算製造廠是合格的,也不代表生產出的產品就是安全的,畢竟,是誰做的還不得而知。」Mark指出,由於在食品業界,代工生產十分普遍,因此就算客戶向合格的廠商下單,一旦該廠又轉單由下游廠代工,品質就容易出現漏洞。

這次向禹昌下單的桂冠食品就吃了悶虧,據了解,桂冠其實為求慎重,在五月也曾要求到禹昌廠房觀看肉粽製作流程,沒想到禹昌早就沒有生產肉粽了,是轉由下游工廠嘉品公司代工。因此桂冠前往查廠時,禹昌就找來嘉品的人員充當員工,演一齣好戲模仿假生產線,讓桂冠公司信以為真,同意訂購二萬顆肉粽。這也難怪事情爆發後,桂冠出面喊冤。

同樣的情事,這絕非首例。在五月《今周刊》八五六期「要命的恐怖食材」封面故事中揭露的黑心醬油,其中由迪化街通路商台農醬園販售的自有品牌醬油「台農醬油」,就是由問題廠商一江食品代工的。當時台農在本刊召開記者會後也大聲叫屈,表示有看到代工廠最新的檢驗報告,卻渾然不覺被下游廠給欺瞞了。

正因為接單的歸接單,生產的歸生產,才使得黑心廠商有機可乘,用代工的手法瞞天過海。但更荒誕不經的是,就算是接單與生產的為同一公司,卻也未必單純。

拿此次禹昌委託的下游代工廠嘉品公司來說,其有嘉義縣政府核發的合法商業登記,但卻沒有工廠登記;更令人不解的是,該公司在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登記中又註明著「核准設立,但已命令解散」,雖然主管機關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解釋,該公司已於去年五月二十三日核准登記,後來發現其超過六個月未進行營業運作,依︽公司法︾規定,命令解散,然而這對一般大眾而言,實難從字眼上辨別出嘉品到底合不合法?也無疑又給了黑心廠商大鑽漏洞的好機會了。

漂白手法三:魚目混珠法

公司合法登記工廠卻沒登記再看黑心醬油廠商一江,工廠登記的地點為新北市新莊市,早已人去樓空,而真正還在生產的地點在五股區,卻沒有工廠登記,致使廠商做生意時,常常拿著其中一合法商號掩護其他非法據點。由此可知,不可信的政府「掛保證」,絕不只有檢驗認證一項。

對此,以開設粵菜料理與經營坐月子餐而聞名的恩承居負責人林秋香就忿忿地說:「政府每次一出事就大舉查緝餐廳、攤商,但問題很多都出在製造廠,就沒人告訴餐飲業者,哪裡買貨才是安心的!」而台灣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也語重心長地表示:「國內的食品相關檢驗,的確有進步的空間!」看來政府若不檢視驗證機制,不僅民眾吃得不安心,在食品業中,恐怕會有更多的詐騙情事出現。

你一定要知道

詐騙食品業的黑心廠商——禹昌公司名稱:禹昌冷凍食品興業有限公司

資本額:5950萬元

負責人:吳美珠

核准設立日期:2001年9月19日工廠設立:1990年9月4日(原為双麟調理,後於2001年由吳美珠購入,改為禹昌)

營業額:近3億元

產品品牌:水皎嫂、双麟、禹昌、卡大粒、春雨、胖嘟嘟產品系列:水餃、蒸餃、抓餅、鍋貼、餡餅、生煎包、蘿蔔糕、湯包、包子、饅頭、湯圓、餛飩、珍珠丸、燒賣、肉粽、高麗菜捲、春捲、獅子頭、水晶餃、貢丸、營養肉排、香酥魚排、薯條、日式火鍋料等販售通路:全聯福利中心、福利總處、量販店、連鎖超市、農會超市、商店、學校團膳、便當食材、早餐食材、鹽酥雞食材、火鍋餐飲、一元水餃外銷國家:英國、荷蘭、比利時、法國、美國、加拿大

黑心事項:

1. 以部分產品獲CAS認證之名,打著CAS認證工廠進行業務推廣,有瞞騙下單廠商與社會大眾之嫌。

2. 未告知下單食品廠將訂單轉由代工廠代工,客戶查廠時,還臨時召來人員假冒。

3. 下游代工廠為地下工廠。

4. CAS認證已過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59464

集資詐騙罪為何成為民營企業家的「專屬」罪名

http://www.infzm.com/content/92500

湘西州吉首市房產開發商曾成傑,2013年7月12日被最高法院核准、長沙中級法院押赴刑場執行了死刑。自浙江吳英案經過全國經濟界、法律界廣泛討論,法院在全國輿論呼籲下改判死緩後,以集資詐騙罪核準死刑的,這還是首例。

這一案件,再次向人們昭示中國民間金融問題的深層次積弊。

民間金融的三種法律性質

只看有沒有造成損失,是當前集資類犯罪定性出現問題的關鍵所在,這使民營企業家容易陷入牢獄之災。

曾成傑,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原湘西吉首三館房地產聯合開發有限公司、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2003年6月-9月,曾成傑獲得湘西自治州圖書館、體育館、群藝館、電力賓館、東方紅市場等(以下簡稱「三館項目」)開發權。

2011年5月20日,曾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3年7月12日,長沙中級法院依照最高法院死刑執行命令,對曾執行槍決。法院公告的判決罪名是:集資詐騙罪。

中國目前的民間金融行為,涉及三種法律性質。

一是民事的,民間的合法借貸。處理方式按民事方法,民事債務,適用合同法和企業破產法,有錢還錢,沒錢走破產重整程序,不追究刑事責任。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建立在真實意願基礎上的民間借款合同受法律保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在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以下範圍內,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1999年1月26日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規定,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即可認定有效。因此,對超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以上部分,人民法院只是不予保護,而不能將超過的行為,當作犯罪行為來對待。

二是刑事的,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這個罪以金融秩序為侵害對象,不侵佔財產。刑罰最高刑為十年。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又符合「不特定多數人」、「公眾」、「存款」、「非法」的特徵,可以定這個罪。

三是刑事的,定「集資詐騙罪」。這是一種佔有財產的犯罪,不單擾亂秩序,而以佔有財產為目的。以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財產,最高可以判死刑。

因此,分析行為人有沒有騙取的目的,是一個關鍵。

近年相類案件的審判中,往往以後果定性,相關機構越來越忽略這個犯罪的主觀方面,而只從損失有沒有造成、群眾財產能不能恢復來確定是否行騙。這個人一開始是為了什麼借錢,是否準備歸還,是故意不還還是客觀原因還不了,是借錢用於經營還是借錢個人揮霍潛逃,都被忽略。

「客觀歸罪」是當前所有集資類犯罪定性出現錯案的關鍵所在,這使很多的民營企業家容易陷入牢獄之災。

曾成傑所在的湘西是經濟相對落後地區,經濟發展和銀行資金供給長期不平衡。通過公開資料可以發現,從1999年到2002年,湘西地區銀行的存貸款比率基本是一比一,從2003年開始,存款餘額逐年超過了貸款餘額,這意味著本地的存款反而流失到了外地。

在這種情況下,湘西政府曾公開支持民間融資行為。時任吉首市委書記徐克勤2001年2月4日《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就明確提出了要通過啟動民間投資的突破性政策發展地方經濟。在2008年金融危機前,當地政府出台了很多政策文件,鼓勵民間融資。

曾成傑做的是政府「三館」形象工程,但如此重大的工程唯一的資金來源竟然就是民間融資,總的融資額達七億多。他向民間融資不但是政府明知和同意的,而且政府在三館公司設立現場辦事機構,融資協議由公證處公證,群眾由此完全信任其是合法的。

民營企業家的「專屬」罪名

在曾案雙方的法律關係上,其實曾成傑才是楊白勞,因為他欠高利貸不還給黃世仁。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國務院加強宏觀調控。同年3月湘西領導班子被調整,對民間融資由支持變為打擊,6月26日以內部文件形式通知黨政幹部退出融資,引爆社會恐慌和民間融資危機。

在湘西民間融資整體爆發的早期,為安定社會融資群眾情緒,「三館公司」進行過積極的自救行動。2008年8月16日,曾成傑對外宣佈「三館公司」一年內全部還清本金和利息,得到了融資群眾的高度支持。可是,這被政府人員認為違反了當地政府「只還本金、不還利息、三年還清」的總體處置政策,對其他無力還款的企業不利,被湖南兩級政府列為打擊的重點,有個領導在政府會議上宣佈要「殺雞給猴看,要一腳踩死」——當年《州融資風險防範工作會記錄要點》第3頁對此進行了記載。

後三館公司又與融資群眾簽訂《化解風險協議》,被政府阻止。三館公司後來取得中國銀行批準得到8000萬元的貸款(工程款僅需不到1億元),也因政府對曾成傑進行關押而無法兌現,自救道路被堵死。

因為湘西民間融資十年瘋狂席捲全城,時任吉首市委書記徐克勤被免去黨內職務,另兩位領導被雙規。但是最後的綜合效應的後果,落到民營企業家的頭上。

這樣的結果,從政策保護和立法路線上,都早有端倪。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革命的早期,禁止高利盤剝、減租減息,曾經是保護底層債務人、貧困民眾的重要政策。虛構的歷史人物劇《白毛女》很好地記錄了這種歷史真實。革命政府領導人民槍斃了黃世仁,因為他放高利貸逼債,逼死楊白勞、霸佔了喜兒。解放初,陳毅在上海整頓社會治安,也槍斃放高利的,因為印子錢逼得人跳河。新中國計劃經濟年代,民間高利融資按投機倒把罪判刑,可以判死刑,也是打擊放貸而不是打擊借債的。但後來,這一思想發生轉變,財產性收入、資本獲利被國家法律保護了,新中國建國時的保護借方利益的立場,轉變為保護貸方利益立場。

但是在曾案雙方的法律關係上,其實曾成傑才是楊白勞,因為他欠高利貸不還給黃世仁。

我們現在槍斃的是楊白勞,而不是黃世仁。很多人可能對這一比喻無法接受,因為雙方的經濟地位、經濟規模不同。其實,規模只是虛像,負債地位才是實質。

當前,所有的集資詐騙的受害人,沒有一個不是放高利貸,追求暴利的。根據法庭查明,三館公司用於支付融資的利息及獎勵開支共計10.05億。也就是說,借錢給三館的人是實際獲得了這十億多的盈利好處。

逐利當然有風險,這同股市是一樣的。逐利而損失,本來就是預期風險之一。借款損失,並非單方搶劫盜竊行為,刑法上叫被害人有過錯,本是法定從輕理由。集資詐騙本沒有必要設立死刑。

事實上,中國1979年刑法中,詐騙沒有死刑。後來全國人大為了對付民間金融秩序治理,作出了《打擊金融犯罪的決定》,開始出現了死刑。1997年刑法修訂和後來的八次《刑法修正案》,原來死刑最多的盜竊罪全部廢除了死刑,而原來沒有死刑的詐騙罪,出現了「集資詐騙罪」的死刑立法。這就是基本的立法路線圖。

而從客觀結果來看,這個罪名的主要打擊的,就是民營企業家。因為國有企業有國家財政和國有銀行保障和埋單,不大可能出現大舉向民間借債的情況。因此,近年以此罪被殺掉的,都是民營企業主,這成了民營企業家的一個「專屬罪名」。

從「非法吸存」到「集資犯罪」的轉換

這兩個罪名的奧秘,與「政府評估」和「政府變賣」有關。

同為刑事責任,為什麼民間借貸中多定為可以處以死刑的「集資詐騙罪」,而不是量刑更輕(不超過十年)的「非法吸收存款罪」?這兩者之間的真正區別何在?

從「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十年),發展為定性為「集資詐騙罪」(死刑),關鍵是「損失額多少」和「是不是明知資不抵債還在借錢」這兩要點的認定。

通常,在現實中,都是事後評估、政府代私企變賣。出現大窟窿的,就算資不抵債。再從現在「資不抵債」,倒推為你應當知道「當初就資不抵債」。當初就資不抵債,是「明知無力償還借款,還借,那就是騙」。這樣,「非法吸存罪」的立案時性質,結果就變成了「集資詐騙罪」。

所有的奧妙,就在於「政府評估」和「政府變賣」上。

在曾案上,法院判決書和律師辯護提供的證據,清楚地證明了曾成傑的融入資金去向,用於房地產開發和企業集團的合法經營。判決書也承認曾將融到的絕大部分資金投入了房地產項目中,沒有欺騙。

法院的判決認為,曾成傑非法集資34.5億,其中8.3億無力償還。他的辯護律師王少光認為,案發前,其公司資產評估價值23.8億,現在實值四十多億元,負債只有二億多元,完全有能力償還債務,但專案組不評估,將其優良資產悉數極低價變賣,處理給政府的獨資企業。

律師和其家屬舉證,並在網上一一曬出其商業房產物業實圖,認為按現在的房產實際市場價值,超過40億元。

而現實中,案發前三館公司的賬務清產核資價值23.8億元,扣除支付的利息後本金數額對外負債只有2.02億元,公司資產餘額達21.78億元。案發後政府進行的清產核資認定為13.77億元,對外負債2.02億元,資產仍高達11.75億元。政府拍賣價第一次是10.08億元,第二次是7.87億元。而政府接管後委託鑑定的華信鑑定評估公司將三館公司資產評估為7.72億元。就是這個評估價,也沒有作為交易基價。2010年2月4日,政府將其所有資產,以3.3億元價格,賣給湖南省政府所有的獨資企業財信公司(出賣日期見政府網站,出賣價格見一審庭審筆錄第40頁)。

另一個不容忽略的問題,是中介機構不能獨立客觀地出具評估和審計意見。在吳英案、曾成傑和其他的重大案件中,無一例外地都出現了這個問題。

按照國務院《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操作流程(試行)》,第四十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在處理非法集資案件時,資產和負債評估是必要的法律程序。

中介機構不能堅持原審按會計準則出具獨立客觀意見的問題,應當引起嚴重的關注。有時鑑定能殺人。

公司行為還是個人犯罪

對於民營企業家來說,公司與個人之間的界限,始終是模糊或者被模糊的,這很可能會讓更多人掉入這個深淵。

對於民營企業家來說,另一個問題是,這類案件中公司行為和個人行為的界限被有意無意地忽略了。法人犯罪的首要刑罰責任只是罰金刑和沒收財產刑,法定代表人通常怎麼也判不了死刑。

曾成傑融來的錢,都投在公司項目裡。這樣的公司行為,即便構成犯罪,也是屬於公司犯罪,怎麼會成為個人犯罪而被判了死刑的呢?

法院的理由是這樣的:第一,三館公司的股東實際上是曾成傑一人。第二,曾成傑是三館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第三,三館公司曾成傑一人說了算,融資行為是曾成傑的個人行為。第四,曾的口供中有「公司的錢就是我的錢,我的錢就是公司的錢」,公司與個人財產混合。第五,控方認為「三館公司為犯罪而設立」。從以上若干點,認為「三館公司」的融資行為,實際上就是個人詐騙行為。

在公司法上,民法理論有一個「揭開面紗」理論,對一些不能完全獨立對外承擔法人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的公司,否定公司法人人格,按股東個人行為認定。而本案中,並不存在這樣的現象。

陳興良、張明楷、張泗漢等中國刑法學會的會長、副會長認真研究過本案的證據和基本法理,出具的專家論證意見認為:「本案集資行為是以三館公司等單位的名義實施的,集資款項用於單位經營、建設項目,符合單位犯罪的兩個構成要件;三館公司具有合法的公司主體資格,從事的經營活動合法,對外集資的決策由公司集體作出或者公司負責人依據公司決策程序作出,體現了單位意志,集資所得款歸單位使用,不屬於《單位犯罪解釋》所列自然人犯罪情形,應認定集資行為系單位行為,構成單位犯罪,而不能認定為自然人犯罪。」

但是,這樣的意見並未被採納,故事的結局依然是悲劇的:作為三館公司的老闆,曾成傑最終被執行死刑。

對於民營企業家來說,公司與個人之間的界限,始終是被模糊的。實際上中國很有必要建立家庭破產制度或者個人破產制度,否則,還會有更多的民營企業家掉入這個深淵。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67299

泛鑫保險詐騙案起底

2013-08-26  NCW  
 

 

到期日逼近,陳怡一頭把保險產品偽裝成理財產品銷售,一頭在保險公司騙取高額傭金的做法即將暴露,只能“跑路”◎ 本刊記者 王申璐 王曉慶 文wangshenlu.blog.caixin.com|wangxiaoqing.blog.caixin.com 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 (下稱泛鑫)的實際控制人陳怡,突然在8月12日晚攜款“跑路” 。不過,陳怡的亡命之路很快結束。

8月19日晚,公安部通報,中國警方與斐濟執法部門合作,在斐濟抓獲涉嫌經濟犯罪的陳怡,押解回國。

位於南太平洋的斐濟是度假勝地。

接近該案件的人士透露,陳怡出逃時曾在韓國停留,被抓獲時正打算從斐濟逃往加拿大。

此次與陳怡一同出逃的還有泛鑫原副總經理江傑。江傑于一年前加入泛鑫。

泛鑫內部人士透露,江傑和陳怡一同管理泛鑫的財務。

接近江傑的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江傑是中國人壽最早的一批營銷 經理,在溫州分公司管營銷,之後去了好幾家保險公司,一直從事營銷,對營 銷隊伍的建設、產品的設計,甚至整個系統的漏洞都很清楚。

接近泛鑫的人士表示,相比陳怡,江傑更顯加老練。值得注意的是,江傑加入泛鑫的時間點十分微妙。一年前江傑加入時,正是泛鑫開始違規銷售其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財協議之時。

上海保監局對泛鑫的初步調查結果顯示,泛鑫的部分理財協議通過銀行渠道銷售。一位上海市某銀行理財客戶經理的人士透露,泛鑫向銀行理財客戶經理承諾高額“回扣” ,要求他們向銀行客戶推介泛鑫的理財協議, “通常提成1個點(即1%) ” 。

客戶與銀行或泛鑫簽署了理財協議 後,向銷售人員提供自己的銀行賬號,一段時間後,資金就從其銀行賬戶被直接劃撥至保險公司賬戶。

泛鑫據此向保險公司兌現高額傭金,一般為頭年保費的100% 甚至150%。

“泛鑫涉嫌違法違規銷售的這部分保單總額大概有10億元。 ”接近泛鑫的一位人士透露,涉及幾千名客戶,其中包括不少百萬元級大單客戶, “大單客戶主要是小企業主” 。

截至發稿,財新記者瞭解到,已有幾百名受害人前往位於上海兆豐世貿大廈26樓的泛鑫公司登記退保申請,目前還沒有完成退保程序的。

監管層相關人士表示,對於手持保單的客戶,甚至保單持有人為他人的泛鑫客戶,都有望通過保險公司退保或正常給付。但對於只持有泛鑫自己發行的理財協議的客戶,權益則無從保證。

保險變理財

長髮到肩、30來歲的陳怡是一位“美女高管” 。她打造的泛鑫銷售隊伍,最大特點是“美女銷售” 。

泛鑫的辦公地點位於上海市中心的寫字樓,據同在一棟樓辦公的目擊者形容, “這些穿著黑絲襪、高跟鞋的女人非常醒目,全部名牌包、低胸短裙,樓下的星巴克常常被她們佔領談業務。她們在電梯里高談闊論,精神高昂。 ”接近該案人士指出,泛鑫向理財協 議的營銷員提供高額收益率。即如果營銷員能夠與客戶談到一個較低的理財收益率,剩下的收益就歸營銷員自己所有。

公開資料顯示,陳怡于2004年加入太平洋安泰(建信人壽的前身) ,成為該公司的銷售明星。

成立于2007年的泛鑫,最初只是一家從事財險業務的保險代理公司,在上海地區名不見經傳。

2009年底,陳怡與其他五人組成創業團隊加入泛鑫,開始轉型銷售個人壽險,在幾年內迅速做大規模。泛鑫官網顯示,2011年實現新單保費1.5億元,其營業收入已在上海市保險中介市場排名第一。2012年新單保費更是一躍到了4.8億元。

2012年泛鑫的工商登記資料顯示,註冊資本為300萬元,陳怡認繳出資額 270萬元,林才英出資30萬元。泛鑫的內部員工透露,陳怡自2013年3月就不再擔任泛鑫的總經理,但作為實際控制人,負責公司運營和財務。

如果說泛鑫在2010年甚至2011年還是一家正常的保險代理公司,那從2012 年開始,泛鑫開始玩上“龐氏騙局” 。

財新記者瞭解到,不少客戶是2012年7月、8月間購買泛鑫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財產品,期限大多為一年。

根據不同的銷售渠道,泛鑫採取了兩種銷售方式。

其一,通過銀行渠道銷售。

“大部分客戶都以為自己購買的是銀行理財產品。 ”接近該案件的另一位人士表示,客戶認為自己的投資本金通過銀行賬戶直接劃撥,並未經第三方機構之手,對資金安全比較放心。

“劃款後,有些客戶收到的短信顯示收款方是某保險公司,也會有一點懷疑。但是出于對銀行的信任,客戶會以為該款理財產品的投資對象是保險公司。 ”一位受害客戶的代理律師告訴財 新記者。

8月20日,上海銀監局有關負責人通報,針對泛鑫涉嫌擅自銷售自制固定收益理財協議一事,已要求在滬主要中資銀行就是否存在推介或銷售泛鑫公司產品行為進行全面排查。

據銀行初步排查,發現有極個別銀行客戶經理存在私自推介泛鑫理財產 品的行為,並未發現在滬商業銀行與泛鑫這類中介機構建立代理銷售關係的現象,也尚未發現通過銀行櫃面銷售泛鑫理財產品的情況。

目前,泛鑫通過銀行渠道銷售其理財產品的比例不得知。但據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律師黨江舟說,其代理了60多個泛鑫客戶,涉及資金七八千萬元。 “我從未見過這份保險合同,簽名也不是我自己簽的,是泛鑫偽造的。 ”一位在泛鑫拿到最終保險合同的客戶表示。

其二,通過公司營銷員自行銷售其理財協議。

缺少了銀行渠道的權威性,泛鑫想了另外一套說辭。通過泛鑫自銷渠道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被要求簽署兩份合同,一份是理財協議,一份是保險合同。

接近該案件的人士透露,泛鑫的營銷員告訴客戶,可以利用保險保單進行理財投資,從保險公司購買十年期壽險產品,第二年的時候即可轉讓,實現投資收益。保險公司直接從客戶銀行賬戶劃款,不經過泛鑫的賬戶。

盡管營銷員的說法漏洞百出,但靠著承諾較高的收益率,依然成功吸引了不少人。這些客戶大多不了解保險產品、缺乏理財知識。

在泛鑫近千人的保險銷售隊伍中,有不少人購買了泛鑫自制的理財產品,包括銷售員認識的銀行理財客戶經理。

吞吃高額傭金

泛鑫自制的這種理財產品協議,期限通常為一年左右,年化收益率約8%。 “這些理財合同的外表非常粗糙,就是兩張A4紙。 ”接近該案件的一位人士透露。

財新記者從客戶處獲得的一份泛鑫自制的“理財產品客戶協議書”原件上,只看到投資期限、本金、預期收益率等數據及風險提示等,未提及該理財產品的投資去向。

“我有一個客戶,購買了1600萬元的泛鑫理財產品,上個月一年的投資期限到了,向泛鑫索要8% 的收益,泛鑫以公司資金問題為由,要求十天後解決,後來又拖了一次,陳怡就外逃了。 ”黨江舟律師認為,在2013年7月、8月期間,首批一年期的理財協議到期,這成為陳 怡及江傑外逃的直接原因。

8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報案,稱泛鑫實際控制人陳怡涉嫌經濟犯罪且已潛逃。8月14日,市場傳言陳怡出逃攜帶了5億元。次日下午,上海保監局發佈公告,稱上海市公安機關已對泛鑫擅自銷售自制的固定收益理財協議進行立案偵查,實際涉案金額待查實。

“泛鑫涉嫌詐騙。 ”黨江舟認為,如果泛鑫和保險公司最終不能妥善解決客戶的損失,將代表客戶提出訴訟。例如,一位泛鑫的客戶投資本金為25萬元,被泛鑫用來買了海康人壽“喜洋洋”兩全保險(分紅型) ,基本保額為16.6萬元,繳費期間為20年,保險期間為30年,按年繳的繳費方式,每期保費為24.9萬元。

正是因為泛鑫將所有“理財產品”的投資本金全部用來買保險產品,2012 年下半年以來,其代理的保費規模尤其是新單保費增速才如此之快。無論是從絕對數還是從增速,泛鑫的表現在上海市保險中介行業獨領風騷。

一位保險公司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泛鑫提出的傭金要求明顯高于保險中介行業平均水平,一般首期保費傭金比例也就在80% 左右,泛鑫則高過100%。 “最高能拿到150%。 ”一位監管人士表示,與泛鑫有保單業務最多的保險公司是幸福人壽和昆侖健康, “這兩家的量幾乎一樣多,其他幾家保險公司都比較少” 。中小型的人身保險公司, “為了追求保費規模鋌而走險,忽略了核查、風險控制” 。

緊急排查保單

通過銀行渠道購買泛鑫理財產品的客戶,其保單均為泛鑫使用客戶信息購買 的虛假保單, “有些電話號碼就是他們自己捏造的,空號或不存在。 ”知情人士透露。

“對大客戶的保單,保險公司一般會打電話核對,泛鑫就留下自己公司人的聯繫方式,當保險公司核實時,泛鑫的人就出面冒充保戶應對核查。 ”接近該案件的人士指出。

8月14日,泛鑫的騙局曝光之後,與其有合作關係的保險公司紛紛撇清關係。次日周四上午,保監會緊急召開會議,下午立即向地方保監局及各壽險公司下發了緊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中介業務風險。

保監會要求的排查重點是,保費收入短時間內增長迅速、銷售過程中向客戶承諾高收益、將保險產品混淆為理財產品、客戶回訪成功率較低、客戶信息不完整等問題。

泰康人壽的一位人士指出,和泛鑫的合作僅從2012年8月到12月,年末就終止了,涉及到泰康人壽的客戶有一二十名,主要是一些健康險業務。

“2012年發現泛鑫要求的傭金過高,停止了與其合作。 ”光大永明人壽保險公司的一位人士表示。

陽光人壽表示,2013年1月終止了與泛鑫的合作關係。

“大型壽險公司不太依賴中介代理機構, ”一位國內大型壽險公司的人士指出, “始終不大信任。 ”在一年期的理財協議投資期限集中到期前,也即在今年8月之前,陳怡構建的這場騙局還較難被識別,因為表面上看,泛鑫做的是正常的保險經紀業務。

一位監管人士告訴財新記者,去年上海保監局曾對泛鑫進行過現場檢查。

在今年初的一次檢查中,發現泛鑫銷售人員在推介產品時僅告知客戶該產品每年可以取得一定的收益,未說明該產品是保險產品,且有20年的繳費期限,並發現了該銷售人員代客戶簽署保險合同。但檢查人員並未發現保單後面的理財協議,僅認定該銷售人員屬於銷售違規。今年3月1日,上海保監局對泛鑫處以5萬元的罰款,對銷售人員罰款1萬元。

“泛鑫的模式不具有永續性的商業邏輯,除非客戶數能夠以3倍速度遞增,否則拆東牆補西牆難以為繼, ”一位保險公司人士說, “當時我估算,最多能撐個一兩年。 ”黨江舟認為,防範泛鑫式風險,最終的閥門掌握在保險公司手中,保險公司應該把好最後一道關。

至於如何善後,泛鑫要求申請退保的客戶簽署一份新的協議,主要目的是讓客戶承認當初泛鑫保險以客戶名義和保險公司簽訂的保單有效。律師建議,要在有第三方見證或者監管部門登記後再簽署該協議,避免泛鑫借此彌補其漏洞並推卸責任。

大部分客戶會選擇退保,因為他們一直以為購買的是年收益率為8%的“理財產品” ,不知道也不想買保險產品。

但是具體能不能退、怎麼退,還需各家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4512

胡文新女友劉晨芝涉四億元詐騙案被查

2013-08-29  NM
 
 

 

與合和太子爺胡文新傳緋聞的美籍華裔歌手劉晨芝(Adrienne Lau),被發現二○○二年在美國出道時,曾與所屬唱片公司老闆Henry Jones,捲入一宗五千萬美元(三億九千萬港元)的詐騙案被警方調查,這宗巨額詐騙案的整個案情,更被美國一個將案件重演的紀錄節目《American Greed》報道,揭示涉案的部分款項,曾存入劉晨芝的銀行戶口,最後劉晨芝被勒令將涉案款項中二十萬美元,連同二萬美元利息交還。遭美證監會調查

現年三十一歲的劉晨芝香港出生,美國長大,二十歲簽了美國MIG Records成為旗下歌手,唱片公司的老闆Henry Jones,是騙案的主被告。案情指Henry以「龐氏騙案」即香港稱為「種金」的方式詐騙,他報稱擁有四個煤礦生產較環保的無排放煤,並保證投資者於六十日內賺回一倍資金,以吸引更多人出資加入;同時,Henry又涉另一騙案,兩案涉及金額共五千萬美元,涉案人士超過七百三十五人,劉晨芝亦因銀行戶口曾有涉案款項進出,而遭美國證監會調查。對於曾捲入一宗高達四億港元的詐騙案,劉晨芝直認不諱。接受本刊查詢時,她詳述事件經過,指自己年少無知被利用,經過美國證監會調查及法庭審訊後,劉晨芝只須將曾存入她戶口的涉款交還,未有受刑責,而騙案主犯Henry Jones則被判監二十年。

花幾十萬打官司

壹:存入你賬戶嘅錢有幾多?劉:我當時根本唔知道自己牽涉入呢宗詐騙案,因為公司一直過戶出糧,我冇成日check住戶口有幾多錢嘅習慣,所以唔知道嗰筆錢有幾多;只係有一日公司同我講,話過多咗錢入我戶口,要攞番出嚟;就因為有一筆錢曾經存過入我戶口,最後連我自己賺返嚟存喺銀行嘅百幾萬港幣,都變成涉案款項,要我攞返出嚟。因為呢件事,自己又攞咗幾拾萬(港幣)出嚟打官司,最後嗰班人都拉咗啦,經過調查,證明我只係被人利用,我係無辜嘅!如果唔係我都唔會冇事啦,損失嗰啲錢,當買咗個教訓。壹:有傳案中唱片公司老闆Henry Jones係你男友,你哋關係好密切?劉:我唔係佢女友,但老闆簽咗我之後用咗好多錢去捧我,幫我做宣傳,我仲要係一個亞洲人,先令人誤會佢係我男朋友,事件發生後一直都冇聯絡。

搬近胡文新

涉詐騙事件告一段落,劉晨芝○九年回流香港樂壇,推出英文唱片,近日更與合和實業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胡文新(胡應湘長子)傳緋聞。據本刊了解,原本住在羅便臣道的她,最近已搬到深灣豪宅,與胡文新住同一大廈,男上女下,做親密鄰居。「住近啲,大家好朋友可以有照應。」她更承認會煲住家靚湯給胡文新飲,「我以前住羅便臣道,都有煲湯俾住喺附近嘅朋友飲啦。」劉晨芝說。住近啲之外,錢亦兩份使!有傳胡文新打本給劉晨芝開酒吧,助女友創業。上週五(八月二十三日),本刊發現劉晨芝到位於中環蘭桂坊、即將開業的酒吧「Show」睇裝修進度,有關打本開鋪的事,她在電話回應說:「我係酒吧股東之一,其他嘢你問番佢(胡文新)啦,由佢講會好啲。」

破紀錄

現年三十一歲的劉晨芝,是美國著名學府UCLA傳理及社會學系雙學位畢業。○六年在美國推出專輯《Wanna be Happy》,迅即打入美國Billboard流行榜第十四位,○七年再推出《Magic Tricks》專輯,更攀升至第七位,是首位打入Billboard前二十位的華人女歌手。形象性感加上擅長勁歌熱舞,劉晨芝在美國樂壇有「亞洲版Beyonce」之稱,○八年北京奧運會,她亦有份獲邀唱主題曲《北京奧運》。○九年,劉晨芝亦被拍到與荷李活話題女王Paris Hilton的舊愛、美國樂隊Good Charlotte成員Benji Madden在港同遊玩的親密照。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4532

浙江銀泰集團集資詐騙案二審宣判 季文華改判死緩

http://www.eeo.com.cn/2013/0918/249968.shtml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力 經濟觀察網獨家獲悉,9月18日上午,浙江高院對浙江麗水銀泰集團集資詐騙案進行二審宣判,主犯季文華由一審的死刑立即執行改為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浙江高院認為,季文華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好,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

季文華辯護律師、北京市中同律師事務所楊礦生和趙銘律師向經濟觀察網表示:「二審判季文華死緩,暫時保住了性命,以後的申訴之路還很漫長。」

而在7月12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湘西非法集資案主犯曾成傑執行了死刑。

銀泰集團為房地產公司,因2008年金融危機資金鏈斷裂,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於2008年9月16日被麗水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挪用資金罪刑事拘留。

麗水市檢察院於2011年4月22日以季文華等四人涉嫌(個人)集資詐騙罪,抽逃出資罪向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11月1日作出判決,判決認定季文華構成集資詐騙罪,抽逃出資罪,判處死刑;季林青和季勝軍構成集資詐騙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季永軍構成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

截至2008年7月11日,銀泰集團累計集資543534.95萬元,歸還本金385157.64萬元,支付利息92099.47萬元,未歸還集資額為158377.31萬元,涉及集資戶15912戶,未歸還集資額支付利息22086.24萬元。

集資款主要用於土地出讓金、工程建設、公司運營費用及歸還到期的集資款及利息,極少部分用於四被告人購房、購車、捐贈及消費。

根據司法鑑定意見書:季文華、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用於個人投資、購房、購車、購買保險、送與他人、餐飲、購物、娛樂等合計7,450.04萬元。

二審對於季林青、季勝軍、季永軍則維持一審原判。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75583

國內首起比特幣交易平台詐騙案涉案人被捕

http://www.infzm.com/content/96417

近日,比特幣交易平台GBL負責人攜款跑路一案告破,浙江省金華市東陽網警大隊已將三位涉案人員抓獲。

12月2日,浙江省東陽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轉發文章,文章稱,專案組民警確定了GBL交易平台管理人員身份,並及時追捕。三名涉案人劉某、金某和黃某已相繼於11月12日、14日和19日被抓獲。

文章透露,今年29歲的劉剛是湖南省湘潭市人,系GBL網站的負責人。2007年從某學院畢業,從事過通訊公司業務員、經營過港式甜品店和陶瓷衛浴店。近兩年來痴迷股票和比特幣投資,並化名分析師「莊見愁」,在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其他幾人均為其招募。

24歲的金海是網站製作、維護者,也積極參與網站的日常運營,而33歲的黃某是廣東省茂名市人,是劉某以前的同事,負責網站的財務。

文章稱, 10月22日,東陽人喬某因看好「比特幣」的行情,通過第三方支付在該比特幣交易平台GBL公司充值9萬元用來買賣「比特幣」。10月26日,喬某發現該網絡交易平台的工作人員不在線,一些正常的交易程序也無法實施。接報後,東陽公安局對此案展開調查。

而據財新網報導,10月31日晚,金華市網警大隊隊長找到了該QQ維權群,比特幣玩家們在驗明其身份後,於11月5日將證據移交。這些證據包括,玩家們通過技術手段入侵到GBL的服務器,發現服務器被格式化之後,恢複數據;在數據庫找到管理員信息,通過這些信息找到真實的嫌疑人;還有比特幣玩家前往GBL香港的辦公地址查詢公司真假。

11月12日、14日和19日,警方在貴州、安徽、廣東等地相繼抓獲3名涉案人員。

「10倍槓桿」吸引眾多玩家

喬某隻是眾多GBL平台騙局受害人之一。網站建立於5月27日,於10月26日凌晨被關閉,自稱公司總部位於香港,根據資料顯示,在短短幾個月中,這個平台交易量在國內比特幣交易平台排名第四。截至今年9月,GBL平台有交易會員4493名。

《南方週末》早前報導,GBL是在中國第一家沒有預先通知就跑路的平台,GBL受害者QQ群裡,網友們將它稱為「首例交易平台捲款跑路的虛擬幣詐騙案件」。

10月26日凌晨2點前,還有人在提現。這之後,GBL網站無法訪問,首頁顯示一條留言,內容為「該網站已被攻破,請按照我們說的數目匯款到這個賬號,否則我們將刪除網站所有數據。」

據《IT時報》報導,10月26日凌晨,新浪微博有人爆料:「凌晨2點起,香港比特幣交易平台GBL網站無法進入。」當時,網站除無法登錄外,還顯示了一條留言,內容為「該網站已被攻破,請按照我們說的數目匯款到這個賬號,否則我們將刪除網站所有數據。」這一偽裝成黑客入侵的現象被用戶們認為是「自導自演」。

接著用戶們又紛紛被踢出GBL官方QQ群——這是他們與這個交易平台唯一的聯繫渠道。投資者們組織起多個維權qq群。目前,GBL事件維權QQ群的人數已經達到500人,涉及到的損失資金超過3000萬元。

據《杭州日報》報導,在此次詐騙案中,受害者被騙去的財產一般有三種,分別是股權、人民幣、比特幣,價值方面,低的也有幾千元人民幣,高的則是幾十萬元人民幣。

很多受害者說,其實他們都是看好比特幣行情的,他們中的大多數使用GBL平台,是因為平台裡有一個對賭功能,而且是10倍槓桿效應。

「就相當於是1000元當做1萬元來用,舉個例子,假如你有1000元,在10倍槓桿的情況下,你買漲的話可以買10000元的比特幣,如果比特幣在你買的基礎上漲了10%,那麼你就賺1000元,如果跌10%,你的1000元就沒了。」

「如果看清行情的話,10倍槓桿賺錢是來得很快的,有段時間我是準備去借高利貸來投資的。」

據瞭解,目前,有這個對賭功能的交易平台,除了GBL,還有796和貨幣網等幾個平台。有受害者透露「796平台比GBL出來得還要早,但是他的槓桿倍數效應不高,做多只有2倍,做空只有4倍。」

處於灰色地帶的交易

比特幣基於特定算法而產生,是需要「挖掘」的虛擬貨幣,不依靠任何貨幣機構發行,可以無國界進行交易。

據前述《南方週末》報導,當前國內外有很多網上的比特幣交易機構,接受比特幣與法定貨幣的兌換。其中Mt. Gox是最早且最具實力的比特幣交易平台,2010年成立於日本。Bitstamp和BTC-e是另外兩個國外較大的交易所。

國內也出現了大量的交易平台,比如BTCChina(比特幣中國)成立於2011年6月,是第一家在中國境內運營的交易平台(既是中國最大,也是全球交易量第一)。

中國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數量正在與日俱增,但這些交易同時也置身於無人監管的灰色地帶。目前不下20家交易平台,絕大多數網站都把域名服務器架設在海外,沒有備案。

目前,除了德國已經明確比特幣合法化、加拿大則誕生了第一台比特幣ATM機等外,大部分國家對比特幣監管沒有明確態度。中國官方對比特幣的合法性也尚未承認。

南方週末網此前報導,11月20日,人民銀行副行長易綱在某論壇上首次談及比特幣。易綱表示,從人民銀行角度,近期不可能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但他同時認為,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買賣行為,普通民眾擁有參與的自由。此外,易綱還指出比特幣「很有特點」,具有「啟發性」,個人會保持長期關注。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83934

利欲熏心 奇葩華爾街老板詐騙員工410萬美元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71909

華爾街從來都不乏騙子,客戶是最好的小白鼠。殊不知,在利益面前,自家公司的員工也可以成為欺詐對象。芝加哥Infinium資本管理公司六名管理層就隱瞞運營不善的真相,欺騙31位員工購買公司股票,讓他們的410萬美元血本無歸。 據FT,芝加哥Infinium資本管理公司的31位前員工向法院起訴稱,該公司六名前領導人隱瞞事實真相,欺騙他們投資盈利狀況不佳的Infinium股票,讓他們損失超過410萬美元。這31位員工稱,他們中的許多人將畢生積蓄都投入進去,最終血本無歸。 Infinium是芝加哥一家從事期貨和期權高頻電子交易的公司。隨著競爭日益激烈和市場環境惡化,該公司的利潤已經連續萎縮。文件顯示,Infinium公司2012年損失了660萬美元,2013年前七個月Infinium損失610萬美元。 該指控加劇了Infinium公司的困境。目前Infinium正在和外匯經紀商福匯談判被收購事宜。 公司前員工稱,在2012年初,Infinium的幾位執行官和創始人邀請他們將手頭的公司債券轉換成股權,“以便為公司業務提供資金”。在發送給精心挑選的員工的郵件中,領導們將這次債轉股描述為一種“光榮和特權”,並告訴員工到了2014年就可以贖回全部投資。 但事實上,在此之前Infinium就開始“陷入財務困境”,包括創始人Chuck Whitman在內的一些管理層早就開始悄悄減持公司股票。 一些員工在投資之後被公司解雇。去年9月時,Infinium通知31名員工,他們投資的410萬元股票已經虧得只值“-1800萬美元”了。這讓員工們有上當的感覺,因為他們在投資前被告知公司業務非常健康。 對於該起訴,Infinium公司CEO Mark Palchak拒絕評論,但他表示公司正在經歷“戰略性重組”。 福匯正在考慮斥資1200萬美元收購Infinium。對於該起訴,福匯表示:“我們了解這起案件。該案與我們的交易無關,它既不會影響我們計劃收購的資產,也不會影響我們對新員工的招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88566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