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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吳誌祥:與途牛探討創業團隊發展之路

來源: http://newshtml.iheima.com/2014/1203/148112.html

i黑馬:“今天的同程與途牛之爭已不再是兩家企業之爭,途牛是很多年輕人創業的榜樣,如果你路帶錯了,是不是會把更多的創業團隊帶到溝里,因此,這個問題,我必須認真回答。”本文的原始來源是:同程吳誌祥十年創業路
 
\一、創業企業的發展戰略選擇
 
你在《如何客觀地看同程戰略轉型之路》一文中表揚了同程的執行力。這點非常感謝,但我們很清醒,同程相比美團、阿里這樣的公司,執行力還有很大差距。你批評了我們的戰略的多變導致同程和途牛相比,差距越來越大,因為8年的途牛已經上市,10年的同程還在路上。這一點,本來我也準備默認的。但又想到,今天的同程與途牛之爭已不再是兩家企業之爭,途牛是很多年輕人創業的榜樣,如果你路帶錯了,是不是會把更多的創業團隊帶到溝里,因此,這個問題,我必須認真回答。
 
1、一個企業的發展戰略是如何形成的?
 
途牛一再強調他們從創業之初就神一般的預測到休閑遊市場會在8年後爆發並為此規劃了企業的發展戰略,8年堅持,終得正果;而同程從B2B到B2C,從酒店機票到休閑遊的戰略搖擺導致我們一直在困境中跋涉。所以創業團隊應該先畫圖紙,然後根據圖紙打天下,至死不變。
 
可是,我沒有看到一家真正成功的企業是靠規劃成功的。創業環境瞬息萬變,創業者要想活下來,必須具備快速應變能力,必須在變化中尋找機會。今天阿里是成功的公司,但如果有人告訴我,馬雲在15年前就想好了先做B2B,再做淘寶,再做支付寶,打死我也不信,這些戰略方向都是在“試錯”中試出來的。同程的方法論是一個企業能否真正成功,不取決每一步都踩對,而取決於團隊能否用最快速度,最低成本在100條道路中排除掉99條錯誤的,找到那條正確的,然後全力以赴!
 
2、同程幾次戰略轉型是否讓同程不如途牛了?
 
本來我們兩家企業都有非常多的問題,都需要深刻的自我反省,離成功都太遙遠了。但如果你一定要比一下,我也只能厚著臉皮比下。
 
從為客戶創造的價值上:
 
同程今年服務了3000萬人次的休閑遊客戶(不包括預訂酒店機票的用戶);
途牛今年服務了300萬人次(當然,途牛的客單價比同程高);
 
從為員工創造的價值上:
 
同程現有5000名員工,8個事業部CEO全是80後(也包括現在與途牛打仗的兩位),5位是在同程從實習生幹到CEO。公司300名幹部,80%全是自己培養的。
 
從市值上:
 
2014年5月,途牛美國上市,上市當日市值約4.7億美金;
2014年5月,同程接受攜程投資,市值約8億美金;
 
從團隊所擁有的公司股權上:
(這一點其實也蠻重要的,以後你想大秤分金銀,你手里得有貨。)
途牛:團隊不是第一大股東,團隊擁有股份不到20%;
同程:團隊仍是第一大股東,團隊擁有股份超過30%;
這里也發個英雄貼,作為唯一沒上市潛力巨大的在線旅遊團隊,我們誠邀天下英雄共聚大義,共赴前程。
 
綜上:
 
1、創業團隊盯住一個大方向,不斷試錯,在試錯中打磨團隊至少也是一條成功之路。
2、從眼前的結果來看,同程至少不輸給途牛。
 
二、同程是不是看途牛上市眼紅了,又轉型出境遊了?
 
從2013年6月同程放棄了到手的A股受理通知書,獲得騰訊5億投資的時候,我們就想明白了一件事,什麽時候上市不重要,重要的是企業的價值和市場地位。中國第一家上市的B2C電商是麥考林,目前市值0.5億美金,中國目前最晚上市的電商是京東,目前市值300億美金。
 
2014年初,雙程門票大戰,3月21日同程重金購入LY.COM域名並發布新十年戰略“十年同程再啟程,休閑旅遊第一名”。
彼時,途牛還沒有上市,途牛的故事,資本能否接受,還是未知數。
你想一下,
為什麽我們不買MP.COM(門票)而買LY.COM。
為什麽我們不是“十年同程再啟程,景點門票第一名”而是“休閑旅遊第一名”。
 
三、客單價理論
 
你的客單價理念有一定的可取性,我非常認真的學習過,桂林會議、昆明會議與你幾次交流獲益很多。但我覺得紙上得來終覺淺,所有的理論都要在實踐中不斷調整。社會主義理論前面還要加個中國特色呢,對吧。如果客單價理論百分百正確的話,那麽京東為什麽從30元的茶杯到3000元的電器都通吃呢。
 
另外,你一面宣揚客單價理論,嚇唬小創業團隊害怕因為砸不起你們的廣告費,沒有品牌,不敢進入出境市場,另一方面又在跟進同程的一元玩景點,發展周邊自助遊等低客單價的產品,是不是有點知行不一啊。企業既可以選擇單打一,也可以選擇一站式,戰略本無錯,核心是團隊,是執行,是應變。
 
這個世界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化,
沈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
希望我們敞開心胸,擁抱變化,彼此成為各自的磨刀石。
好了,
我想,文章就寫到這里,
同行們一定希望我們這一仗,打出水平,打出風格。
我們出境事業部CEO的約法三章,我覺的挺好,你看如何:
我們雙方可以進行基於消費者滿意度基礎上的價格戰,但不得進行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的零負團費。
我們雙方可以進行基於商業智慧的廣告PR戰,但不得進行無底線的有損行業形象的漫罵和人身攻擊。
我們雙方可以進行基於人才價值最大化的人才戰,但不得進行以損害員工長遠發展,和挖人不用當擺設的惡意競爭。
 
你的好戰友:吳誌祥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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