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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論天下:腐敗的溫床 陸日勤

2008-10-02  AppleDaily



美 國7000億美元救市方案遭國會否決,其中一個絆腳石是權力制衡問題。議員擔心龐大的利益決策權,一旦落在財長一個人手上,會造成濫權,令人民遭殃。權力 使人腐化,不當地運用權力以滿足私利,歷史上有很多例子,即使是看來正直的政治領袖,也不例外。日勤最近看過一本有關俄羅斯政治的書──Putin's Labyrinth,直譯為「普京的八陣圖」,作者Steve LeVine為美國商業周刊外國事務主筆。曾長駐莫斯科的LeVine力陳,一向走開明路線的前任俄羅斯領導人葉利欽,選擇當時名不經傳的普京作為接任 人,並沒有將國家利益放在首要考慮,也管不得這個前特務,如何秉承葉利欽的治國理念,葉利欽選普京是為確保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

棄國家以保己為先

普 京雖然當過國家情報機關FSB主管,但這也是葉利欽欽點的,此前,普京在特務界只是個二打六。冷戰時,當紅的特務通常被派至敵方陣地,例如美國和中東,普 京最多只到東德的二線城市服役。東德這個共產國家是盟友,二線城市更沒甚麼情報值得查緝。普京真正的「功勞」,立於90年代初。他返回俄羅斯任聖彼德堡市 長助理後不久,市長陷入政治危機,被控貪污,普京助他倖免於難,其冒險護主引起葉利欽注意。後期,葉利欽因推行經濟改革過急,導致經濟面臨崩潰要下台。最 令他擔心的是下台後,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因在俄羅斯歷史上,領袖退下火線都沒有好下場。葉利欽一定要找一位信得過的繼任人,不會抽自己後腿。最後,他 選了普京。而99年底上任的普京,首個動作就是宣佈免除對前任總統的任何檢控。普京執政下的俄羅斯,經濟明顯有所改善,可是在克里姆林宮的高壓統治下,俄 羅斯人享受不到西方社會的自由,俄軍對鄰國的軍事行動,更令生靈塗炭。葉利欽當年的選擇是否正確呢?歷史自有公論,但如果LeVine所言是真的,普京即 使是個偉人,葉利欽的選擇,也只能說是錯有錯着。

是否正確自有公論

領導人選擇繼任人如是,財金官員的決策亦如是,權力失衡是腐敗的溫床。經過修訂後,普遍相信救市方案遲早獲國會通過,但權力的問題仍然難以解決。

陸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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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三地:腐敗與穩定 因念


2009-01-29  AppleDaily


 

文章見報日是農曆大年初四,謹向各位看官拜年,恭祝牛年事事順境,身體安康,發財好事!筆者之前提過,最近從國內湧進香港的「貴客」,真的讓我這等行走中國貿易多年之輩不亦樂乎!

中國中產成長史

上 周接到北京朋友來電邀約會面,以為朋友誤會筆者身在北京,沒想到他已坐在香港的酒店咖啡廳,馬上放下手頭工作匆匆赴會,因為上次會面已是3年以前。這位北 京友人的經歷,正正反映中國的「中產」成長史,從本來在醫院當護理員,因當年國企工資低微、收入和專業嚴重失衡(一個醫生的月薪也只有500元),膽粗粗 「下海」從事醫療貿易生意,憑的就是輸掉也不過是幾千塊工資的「決心」。在整個90年代,友人從「零」開始,到公司規模十幾人,總算如李安導演在金馬獎頒 獎禮上說的「終於熬出頭來」。故事在進入21世紀繼續,友人真正起飛其實在過去幾年,公司員工現在差不多30人,一年營業額逾2億元,家人移民美國,自己 留在大陸不但「監督」公司業務,更把多年積蓄以投資者身份尋找機會,譬如兩年前和從澳洲回流的國人投入500萬澳元,在袋鼠國建立生化工廠,一方面使用中 國生產的機器降低成本,另方面把產品賣給本土飼料廠賺取「外滙」,最終等候歐美專業買家收購,以高價套現獲利離場,做一個真正的投資者!

發達靠逆向思維

看 似簡單的故事,但友人能在「特色社會主義國情」下成功,正正培養和實踐了筆者不懂的「逆向思維」。是甚麼?查問天子腳下的友人,會否擔心今年中國因經濟衰 退引發社會不穩定,沒想到他的答案是:「只要國家繼續腐敗,社會就不會不穩定!」假如看官能夠明白和善用這種道理,筆者敢說今年你的A或H股投資,必有收 穫!因念[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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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腐败第一案”背后的上市潜规则


http://www.yicai.com/news/2010/08/386890.html

作为分享上市公司融资盛宴的一种潜规则,Pre-IPO前各利益相关方的突击入股早已被业内所熟知,但是在今年7月国信证券李绍武案被公告前,并无活生生的案例。正因如此,李绍武案被业界称为“PE腐败第一案”。
李绍武曾任国信证券投行四部总经理,今年5月被国信证券开除,其涉嫌违法违规之举亦受到证监稽查部门调查。

从目前曝光的初步情况来看,李绍武显然是一只“硕鼠”。自2001年以来,李绍武通过其妻或通过设立公司等方式,参股已上市公司莱宝高科 (002106.SZ)6万股、轴研科技(002046.SZ)65万股,以及准上市公司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万股,仅此三项总投入不足 143万元,按照目前市值测算金额已经高达3200万元,投资回报率高达20余倍。

大胆潜行

在李绍武一案中,至少暴露出三种PE腐败的形式。

国信证券披露的仅是李绍武“艺高人胆大”的直接之举——李绍武配偶邱利颖(已离婚)以虚假的莱宝高科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徕镀膜有限公司的员工身份,投 资约11.3万元持有国信证券李绍武所在部门IPO项目莱宝高科5万股份(解禁时约为190万元,增值15.8倍)。违反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的相关法律法规。

但相关调查却显示,李绍武也曾采用注册公司等手段曲线入股上市公司。2001年,李绍武通过其妻邱利颖(持股90%)设立昕利科技公司,在轴研科技 上市前的股份制改造时介入。当年12月9日,昕利科技出资70.6万元获65万股,已经跻身第四大股东。同时进入的还有与李关系密切的深圳同创伟业创业投 资、李绍武老乡的公司——洛阳高新海鑫科技。至解禁时,仅昕利科技持有股份价值约为813万元,增值10.5倍。

2007年11月1日上市的中航光电,同样是李绍武部门负责的项目,海鑫科技再次出现在其中,持有中航光电100万股。也许是感觉到了压力,2009年年底,在证监会对IPO项目中的PE腐败问题从严监管之时,李绍武与邱利颖离婚,并且将邱名下的投资公司注销,房产出售。

值得注意的是,在李绍武案中还有一种情况:李间接持股的轴研科技与李妻入股100万股的四方达,最后的上市保荐机构均非国信证券,都是李绍武跟踪项目后来转手至南京证券、国泰君安投行部。

来自西南证券的资深投行分析人士指出,为了规避监管,保荐代表人有时候会互换项目入股,或者推荐至其他券商处,自己“摘干净”再入股。入股的形式也 会被设计得非常之精妙。远方亲友、远方姻亲代持;在公司上市改制时,临时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员工,或者直接假借他人身份参与股权激励计划;设立创 投公司、通过信托基金代持股份……像李绍武这样直接以配偶名字出现在股东中的情况十分罕见。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掌握的李绍武案举报材料称,凡是李绍武为项目企业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公司,都会雁过拔毛,甚至连引进保代、准保、业务骨干时都要公司缴纳转会费用。但是,即便如此,也不能保证企业上市速度。

前述西南证券人士称,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公司雁过拔毛是利益驱动,即便不与保荐代表人搞好关系,因其能在上市前接触到公司管理团队,也会明示或者暗示公司让其参股,对于这类中介机构的监管,与保荐人相比,目前更是空白。

但是,在业内,保荐代表人作为媒介,与引导、掌握、左右企业发展权的政府官员、能为上市护航的监管者、券商直投部门、熟识的创投机构、各类中介入 股,大家结为利益同盟的也不乏其人,这类情形如果不是因为利益分配有内讧和举报,一般很难被发现。而公司为了确保尽快上市融资,往往会对此类突击入股行为 表示默许,甚至主动拉拢。

“金领中的金领”

保荐代表人,是一类顶尖的金融专业人才。由于资格十分难考取,目前全国仅有1000多名。他们掌握着券商投行业务的命脉,历来被称为“金领中的金领”。李绍武正是他们中的一员。

2004年推行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要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及证券上市时,必须由具有保荐机构资格的保荐代表人推荐,同时每一个上市项目都必须有两个保荐代表人签字。在上述制度背景下,人数稀少的保荐代表人越发炙手可热,薪水一路看涨。

保荐代表人的薪酬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保底年薪+保荐代表人津贴+转会费(如果跳槽)+签字费+项目承揽承做等分红”。一般来说,在以上几个部 分之中,项目承做分红占了保荐代表人薪酬结构的大头。目前普通保荐代表人年薪加上津贴一般在120万~150万元,加上签字费和项目奖金年收入基本能保持 在150万~200万的金领水准。

另据业内说法,一个保荐代表人推荐一家公司上市,最多可以获得400万元收入:包括200万元的保荐费提成、30万~40万元签字费、超募佣金等。如此算下来,业务能力强的保荐代表人年入千万不在话下。

但是如此高薪,并没有成功养廉。

代持“潜规则”

事实上,本土投行保荐代表人经过几年的摸索,目前广泛应用的代持模式显得更为隐蔽。

在李绍武案中,有个PE市场上叱咤风云的本土公司——九鼎投资闪现其中。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未成功上市)IPO申报材料前,李绍武通过其 妻邱利颖持有30万股、与李妻一同出现的还有北京惠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50万股。在举报人的材料中,九鼎投 资核心管理人员被称为李的“挚交好友”,与李绍武相识多年,在入股佰利联一事上与李有分成协议。

与其类似的还有一桩公案,华谊嘉信因被举报存在天策创投私募股份代持及保荐代表人参股问题曾被监管层暂停上市程序,后因查无实据被放行。

来自中信证券的分析人士指出,这是目前最隐蔽的一种代持方式,因为无论是远方亲属直接参股,还是通过其设立皮包公司,都很难隐蔽到不为人知,一旦有 举报很难逃脱。如借道信托公司持股,目前监管层要求股东如有信托公司持股且不是其自有资金,则需披露直接受益人。而借道朋友的私募公司,只需达成利益分成 协议和攻守同盟,则神鬼不知。

有些行事大胆的私募公司甚至会直接派出其员工为某些特定的人以个人身份代持,这样一来就更为隐蔽了,这也是监管中很难突破的环节。

他还提到,这实际上是投行人员与私募结成利益同盟的进一步发展。几年前,投行人员自己或者伙同他人设立PE公司用于投资,或者为其他PE公司入股进 行牵线搭桥,从中牟利。而像九鼎投资、天策创投这类喜欢赚快钱的创投公司一般都与投行保荐代表人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保荐代表人身份特殊,他们能够提前对公 司情况深入了解,他们一旦认为公司上市的可能性较大,对于创投公司而言是保驾护航、降低风险的一重手段,所以一些行事风格比较大胆的创投公司也乐于与投行 保荐代表人关系紧密,有些甚至将代持股份视为保持关系的一种方式,以换取突击参股上市公司的机会,以此作为一种盈利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衍生出前述 代持模式。

上市快车道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一味地指责投行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经公关公司甚至政府机构工作人员没有恪守职业道德过于高估了人性抵制诱惑的能力,PE腐败有其更深层次的原因。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管制经济学专家周子衡认为,PE腐败的根本原因在中国的上市机制上,发行上市口子过窄,上市资格仍然是稀缺资源,时间长了自然滋生寻租问题。

众多企业踏破券商门槛,希望上市融资,但是保荐机构可挑选的空间巨大,这令不少资质中等的企业将目光投向了 “保代(即保荐代表人)持股”,希望以此尽快挤上融资的快车道,因为与上市融到的资金相比,所付出的股份不过是九牛一毛。

他还提到另外一个次要原因,公司上市必须由保荐代表人推荐,且同一保荐代表人不能同时保荐两个项目,保荐代表人推荐谁?谁就拥有了上市融资的资格, 这也赋予了保荐代表人无上的权力。此外,券商之间激烈的竞争使其对保荐代表人的争夺愈演愈烈,在现行的游戏规则下,保荐代表人数量是决胜投行座次的一个重 要因素,所以,客观上导致券商对于保荐代表人的违规行为睁只眼闭只眼。

而本次“投行现形记”率先于国信证券上演,并非偶然。前述西南证券资深投行人士称,李绍武案发给予管理模式类似国信证券的投行敲了一记警钟。

国信证券实行事业部制,投资银行部门众多,内部通讯录上随处可见如是标注:27投资银行事业部、32并购业务部××,但实际上一个部门只是一个业务小组而已,最少的两个保荐代表人即可组成一个部门承揽投行项目,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这种组织架构厉害的地方在于:灵活快速,能及时抢占项目资源,正是这种模式让国信证券投行在中小板、创业板市场长期占据头把交椅;但缺点则是,投行总部对这种小团队的管理比较松散,人员少、内控手段少,则容易滋生PE腐败。

据了解,国内不少专注于中小板、创业板市场的券商多效仿国信,只是在管理上略有不同。

查处之难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PE腐败,如果没有核心内部人举报,要查实仍然困难重重。

4月21日,苏州天马IPO申请获通过之时,细心的投资者发现,在上市前夕的第三次股权转让中,国发创投、深创投和海富投资受让苏州天马的股权价格 同权不同价,引起了广泛的利益输送质疑。据了解,这一情形也引起了证监会相关部门的关注和了解,曾要求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平安证券陈华作出解释,但是因为 查无实据,不了了之。

尽管在众多投行界人士看来,李绍武入股上市公司的手段简直是“低级错误”,但在内部人举报之前长达9年的时间里仍然平安无事。

一个显而易见的线索是,李绍武跟踪过的两个项目轴研科技与四方达在转手至南京证券和国泰君安投行部之后,李绍武分别通过妻子邱利颖的公司昕利科技和李妻个人名义参股,却仍然未被发现。

8月4日,本报记者致电国信证券新闻发言人尹力兵,就国信证券是否对李转手上述项目进行追究,在长达9年的时间国信证券为何没有发现李绍武的问题进行采访,他表示上述问题只有投行部能够作答,他将代为转达,但截至发稿本报未收到国信证券的答复。

而国信证券投行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则表示,保荐代表人跟踪过的项目被其他竞争对手撬走,或者企业主转投别家投行未能成功签约的情形在业内并不少见,而且代持一般不会以自己亲属的名义直接入股,这种情况很难被投行总部及公司风控部门所掌握。

而据本报记者调查了解,李绍武东窗事发若非因为个人恩怨遭内部人举报亦是很难暴露的。

关于李之所以被举报,国信投行内部有两种说法:其一是李行事大胆张扬,凡经手的项目必须要持股,否则不干,若企业不同意,就会想方设法挑毛病逼企业 就范。近年来,李对拟上市企业的开价更是高达100万股以上,以至于很早之前在国信投行内部、跟踪项目企业处均有类似传言,这一情况被人掌握。

其二是说李曾经在饭桌上嘲笑过比其名头更大的国信投行五部核心成员能力不行,所负责部门2008、2009年业绩不佳,该说法传至五部后导致该部门成员与其不睦,双方由此结怨,此后该团队的谢风华、樊长勇、先卫国悉数跳槽至中信证券。

但这一版本被演绎之后,就变成了谢风华等为了报复国信时期遭受的不公平待遇,通过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士暗中举报李绍武,李案发后,谢风华从国信证券带 至中信证券的ST兴业(600603.SH)重组也遭对方报复举报内幕交易,迫其远遁新西兰。对于演绎版本,国信证券上海和北京投行部人士均斥之为编造, 但是研究所等其他部门的人士则认为,空穴不来风,而今两大主角一个身陷囹圄,一个逃逸国外,真相如何,外人很难弄清楚了。

对于ST兴业案与李绍武案的进展情况,8月4日中国证监会稽查局一位工作人员在电话里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两个案子还在调查阶段,暂无消息对外披露。 他也承认,保荐人PE腐败和内幕交易案调查难度较普通的内幕交易案更大,因为目前国内投行做项目多是小组承包形式,结成攻守同盟后,违规情况很难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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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嚴打腐敗店小二 近10家店舖被關閉

http://www.21cbh.com/HTML/2012-5-7/5NNDA2XzQyODY5Nw.html

5月4日,阿里巴巴集團對外公佈了一封名為《堅持透明誠信 捍衛大家的淘寶》的信件,呼籲所有誠信合法經營網商,與阿里巴巴集團一起共同創造和維護公正透明的淘寶。

阿里巴巴集團稱,部分網商和個別淘寶小二私相授受、破壞了市場規則。淘寶已經主動公佈了這幾起事件,決不能容忍幾百萬網商辛苦經營的家園被腐蝕。涉案的幾名淘寶小二和網商,目前已被警方刑拘或採取強制措施,淘寶將繼續嚴厲打擊此類行為。

阿里巴巴集團強調,在淘寶沒有捷徑可走,唯有誠信合法經營,才是根本所在。透明、誠信是淘寶以及網商們賴以生存發展的基石,任何動搖這一基石的行為絕對不會容忍。

阿 里巴巴集團在信件中同時向社會各界公佈了舉報郵箱:[email protected],並承諾會有專人負責跟進,並嚴格保密舉報人的信息。而對試 圖通過各種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的網商,一經舉報或查實,阿里巴巴集團表示將一律關店,並視情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在公佈信件的同時,阿里巴巴也公佈了首批被關店和進入司法程序的網商名單,包括五喜旗艦店和檸檬家居專營店等近10家店舖被關閉。

北京大學法律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薛兆豐就此評論說,從企業管理角度來看,阿里巴巴集團公開內省、主動反腐的處理方式非常值得肯定,這是對消費者認真負責的態度,也體現了阿里集團公司內部治理的高度執行力。

這是阿里巴巴集團持續反腐的進一步措施,早在2010年,淘寶網(微博)即成立了廉正部,用以處理內部不正當利益輸送問題。並在此後陸續公佈了一些對內部員工和網商的調查處理結果,部分已經進入司法程序。2011年,阿里巴巴集團反腐敗持續升級,在集團層面成立了廉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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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城管腐敗鏈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7-06/100408170_all.html

  因「暴力執法」備受爭議的城管,近年又相繼曝出腐敗問題。日前,廣州官方曝光數起城 管腐敗系列窩案。據廣州市紀委通報,廣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張建國在2009年至2012年間受賄300多萬元,被立案查處,並牽出天河區、海珠區、越秀區、 花都區另六人,形成系列案。據公開報導,張建國應是目前中國城管系統落馬級別最高的官員。

  據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通報,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白雲分局太和鎮執法中隊中隊長王寶林、教導員周永光,嘉禾街執法中隊中隊長伍金友,均禾街 執法中隊隊員胡有亮,涉嫌利用查控「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工作的職務便利,各自多次收受當地違法建設人員賄送的錢款人民幣235萬元、9萬元、5萬元、 5.1萬元。

  廣州市黃埔區檢察院則通報,黃埔區城管局局長劉曉金、區環衛局局長劉配傑、區城管局業務科科長田某、區城管局辦公室主任孔某正等,收取物業公 司、保潔公司賄送的好處費及過節費等,共計過百萬元。更早時候,2006年,廣州市中級法院審理了廣州市海珠區城管大隊窩案,核心人物是海珠城管大隊原大 隊長劉克祥,為違章商舖、違章建築保安全,共收得好處費逾百萬元。該案引發六起案件,共有七人落馬。劉克祥被判受賄罪,獲刑11年。

  南京市玄武區城管隊員趙陽曾因多次自曝城管「家醜」而被媒體稱為「城管深喉」。趙陽向財新記者分析說,廣州這幾個案件均很典型。一方面,城管直 接對公眾行使行政處罰權,受賄可能性極大;另一方面,城管職權範圍太廣,政府撥款很多,使得負責項目的領導具有極大的尋租空間;此外,部分地方城管會將責 任分包給物業公司,這樣又有了勾結的空間。

違建尋租

  索賄的典型是白云區的王寶林案。據檢察院通報,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白雲分局太和鎮執法中隊中隊長王寶林,在2009年底至2011年10月,利用負責全隊工作的職務便利,在查控和清拆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過程中,放縱當事人進行違法建設,共受賄237萬元。

  王寶林案不是特例。2009年6月,廣州市中級法院審判了白雲區永平街城管中隊長羅慕森案。在羅轄區內的違章建築,即使領到《停工通知書》,只 要送錢就可以重新開工,2008年釀出「3·11」違建工地塌方致四人死亡的重大事故。羅慕森後因受賄45萬元人民幣和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6個月。

  2005年,廣州市海珠區亦曝出城管窩案,同樣是在「拆違」中受賄。法院審理查明,1996年12月至2003年3月期間,劉克祥在擔任廣州市 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後更名為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海珠大隊大隊長期間,多次收受他人賄送的現金共計91.8萬元人民幣、18萬港元、5000 美元,並為他人謀取利益。

  公開報導顯示,劉克祥在庭審時堅決不承認利用職權「關照」過任何行賄人,但行賄者的供詞卻道出了其中的「交易」——只要送了錢,違章建築就會安然無事。

  主要行賄人黃某承認,其在1999年在辦理宅基證的時候與劉克祥結識,由於劉手中握有「拆違」大權,黃便逢年過節主動送禮送紅包以「聯絡感 情」。黃在劉的轄區內共有三處違規建築,其中原本批建為四層的奇星製藥廠超建廠房被黃某蓋成了六層,為了免受城管大隊的處罰,黃向劉克祥奉上巨額好處費。 「收了錢的劉即交代手下對黃的違章建築不要去查,就是查到了,也不要罰款更不要拆除。」

  某地產公司經理稱,該公司未經報建私自修建廠房,因是佔道建築,按照規定應該拆除,於是經人介紹找到劉克祥求情。收了20萬元好處費後,劉克祥便不再過問。

  劉克祥案發前的專職司機也向司法機關作出證言:劉在職期間,經常有些包工頭、施工隊、開發商等請他吃飯,席間一般談一些工地違章或手續不全要求幫忙的事,「逢年過節幾乎每次吃飯都會有紅包」。

  劉克祥案曾牽發六起案件,並有七人落馬,多人獲刑。

  在廣州之外,僅從目前公開資料可以檢索到的因「違建」貪腐而被查的城管還包括:

  2012年3月,云南省昭通市昭陽區檢察院通報,該區太平辦事處城市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向多位違建當事人索取錢財,共計300餘萬元,15人因受賄被立案偵查。

  2011年,安徽省明光市檢察院通報,該市城管行政執法局執法大隊辦公室副主任汪克軍、市容中隊中隊長石永林、市場服務中心主任董豐等人因「放任違建不管,相互聯繫,相互說情,大肆收受他人賄賂」。

  2010年,武漢市中級法院審理查明,武漢市城管局拆違清障處副處長黃祥斌被查出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1.3萬元。當地違建「工商苑」兩次被查 處,黃祥斌兩次打電話指示工作人員撤出工作現場,直至該違建正式建成,黃祥斌從中收取賄賂2.5萬元。此後黃祥斌亦多次通過該手段收取「好處費」。

  此外,2009年,南京市城管鼓樓區華僑路城管中隊長崔李平,在幫助當事人順利建好「違建」後,將其買入,憑藉自己的關係,辦齊所有營業執照,開始經營。

  「拆違」是目前最易引發衝突的社會熱點。近年來,公安部明確,行政拆違和徵地拆遷都屬於非警務類活動,不屬於公安民警的執法範圍,嚴禁公安民警 參與徵地拆遷等非警務活動。因此,地方政府在「拆違」中,日漸倚重城管部門。由於中國的土地和房屋問題紛繁蕪雜,何謂「違建」缺乏明確邊界,處理力度具有 很大彈性。「違建」因此也成為城管執法中最易受賄的領域。趙陽分析說,執行中,不乏當事人向城管行賄、要求其「晚拆幾天」的行為,這樣一方面「違建」可以 「多獲利幾天」,另一方面亦有當事人「找各級領導批條子,使得其最終免除被拆的命運」。

招投標貪腐

  在招投標中受賄,亦成為城管腐敗的重要領域。比如廣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張建國,據廣州市紀委通報,2009年1月至2012年1月,張建國任市環衛局副局長、市城管委副主任期間,利用分管環境衛生管理、計劃財務工作的職務便利,涉嫌收受賄賂人民幣300多萬元。

  官方未進一步說明張建國受賄的具體情節,而廣州城管系統內部則有兩種說法:其一是與分類垃圾桶招標有關;其二是在為環衛工採購設備上存在貪污行為。均與城管系統的招投標有關。

  6月18日,廣州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貴公開表示,「廣州市城管委為了提高機械化水平,去年好不容易從市政府申請到了9460萬元經費用於採購設備。在這個局面下,市城管委領導更應該嚴於律己,把心思放在改善環衛工人作業條件上」。這被外界普遍解讀為對張建國案的回應。

  在貴州,已出現因垃圾桶招標落馬的城管系統官員。該省鳳岡縣城管局的三名領導在合同價為28.7萬元的垃圾桶採購中,三人收取好處費近12萬元。

  此前,深圳城管的調研員在深圳市中級法院受審,亦曝出城管招投標暗箱內幕。深圳的「數字城管」系統,從2006年就開始運行,僅一期投入就超過 9400萬元人民幣。深圳市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調研員(副處級)龔友夫,通過設定對天夏公司有利的資質條件以及推薦天夏公司找來的三名專家參與評標小組 等行為,幫助天夏公司中標,此後得到「感謝費」30萬元。

  而2011年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的中山市城管執法局原局長李健生,在其數項犯罪事實中,亦有多項涉及招投標。比如,在總額不到72萬元的工作制服購銷合同中,他得到好處費45萬元。

  「城管系統的項目太多了,城市需要的每一個井蓋、垃圾桶、路燈,城管內部需要的文具、制服、執法設備,都使得項目負責人有尋租的空間。」趙陽分析說。

  除了實物,城管系統採購的還包括服務,其中也有貪腐空間。在黃埔區檢察院的通報中,黃埔區城管系統的窩案,主要涉及來自物業公司的賄賂。趙陽分 析,物業公司賄賂城管,一般有兩種情況,第一是物業公司希望競標城管內部的清潔工作,第二則是物業公司和城管的職責有交叉,城管將一定的職能「外包」給物 業公司。在不少地方,都有「城管外包」現象,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部分職能委託給民間企業來承擔。

體制病根

  此番廣州城管集中曝出的貪腐案,凸顯的一個問題是,城管的職責範圍過於廣泛。以廣州為例,據2008年8月出台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條例》,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範圍包括授權行政處罰權和受委託行政處罰權兩個部分,共計203項。

  其中,授權執法範圍涉及「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綠化、環境保護、工商、市政、建築施工、燃氣、供水、城市房屋強制拆遷、救助、市白雲山風景 名勝區、養犬管理」等13個方面共160項;委託執法範圍涉及「建築施工、路燈照明、房地產、燃氣、供水、人民防空、社會醫療機構管理」等7個方面共43 項。2011年10月實施的《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細則》,則將城管執法機關行政處罰權細化至232項。而在1999年實施的舊《細則》中,僅有64項 處罰權。

  但與廣泛職責不相匹配的是城管的「執法力量」配備。據人民網報導,目前北京、珠海、咸陽和西安市區實現了全員公務員待遇,上海市為全員事業編 制、參公待遇,其他地方則多是公務員編制、參公待遇事業編制和普通事業編制的混合體。由於編制有限,大多數地方都引入「協管員」協助城管工作。

  2006年,江蘇省通州市城市管理局幹部易君在《南方週末》上撰文稱,「從工作性質來看,城管部門是個『筐』,其他職能部門扯皮或管不了的疑難雜症,全往這個『筐』裡裝。城管部門工作的力度、強度、難度、危險度,都不比人家小,但享受的待遇卻遠比人家低。」

  權力範圍大,收入低,使得城管有貪腐的空間和動力。

  事實上,城管這一中國特色的機構,自成立開始,其合法性就一直遭受質疑。其前身為上世紀80年代北京等城市設立的環衛監察大隊,後來改為城建局 下設的城市管理監察大隊。1996年出台的《行政處罰法》規定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即依法將兩個或兩個以上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集中由一個行政 機關行使,原行政機關不得再行使已集中的行政處罰權,意在解決不同行政執法部門「多頭執法、互相踢皮球」的問題。1997年,北京市經國務院批准,開展城 市管理綜合執法試點工作。這項試點後來逐漸在全國推廣,到2002年,國務院出台《關於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決定》,城管處罰權的範圍進一 步擴大。

  然而,城管部門的體制並沒有隨著其權力範圍的擴大而理順。根據《行政處罰法》,行使行政處罰權的必須是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 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接受行政機關委託行使處罰權的組織,也有明確資格要求。尤其是,「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主體,必須是「行政機關」。

  但很多地方的城管,自成立時即缺乏組織法的依據,也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授權。在因城管暴力執法等引發的非議中,城管往往之指摘為「非法組織」。 隨著一些地方逐漸出台地方法規,以及解決城管部門和人員的地位和編制問題,城管的「合法性」問題看似有所緩解,但問題並未解決。

  曾在夏俊峰刺死城管案中擔任二審辯護律師的中國政法大學講師滕彪指出,行政執法首先需要專業性,把幾十項、幾百項行政權力集中到城管這麼一個部門,不僅違反了專業的原則,也違反了分權的原則。「城管的權力太大,必然導致出現的腐敗的問題。」

  滕彪說,設置城管以前,多個行政部門多頭執法、效率低下的狀況,「是一個管理思路和管理水平的問題」,不改進治理思路,城管職權越來越膨脹,並 且讓它正規化,恰恰是反向解決問題。這亦為行政法學界的普遍看法。行政執法權可以考慮相對集中,但不能忽略專業化要求。城管作為過渡性、臨時性的產物,卻 日益部門化、固定化,形成新的利益格局,並衍生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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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拍賣效率低、腐敗多:上淘寶——法院搞網拍,冷落拍賣行

http://www.infzm.com/content/78430

法院:司法拍賣增值率、成交率「兩低」背後是低估賤賣、縮水貶值、暗箱操作和司法腐敗,必須「從制度上源頭上切斷少數法院工作人員、不良拍賣企業以及競買人的灰色利益鏈條」。

拍賣協會:預備就淘寶司法拍賣的主體違法和程序違法問題撰寫意見書;推出自己的「網絡拍賣平台」;著手起草《網絡拍賣規程》,以「規範電子商務行為對拍賣業的侵蝕」。

吉林遼源人王建軍此前想也不敢想,自己會大老遠從浙江買輛車回家。方法很簡單:上淘寶。

因為兩輛車,法院和淘寶這兩個看似不搭界的機構,聯繫在一起。

2012年7月9日上午10點到次日晚上10點,浙江寧波的北侖區人民法院和鄞州區人民法院,分別將一輛寶馬730轎車和三菱歐藍德送上了淘寶網。經過整整36個小時掛拍,68個回合競價,兩輛車最終分別被吉林遼源和寧波本地的網友拍走。

法院對此歡欣鼓舞,拍賣業老闆們卻叫苦連天。作為改革方向,產權所交易、網上競拍、電子競價等已在各地試行的拍賣形式登堂入室,傳統拍賣業的領地一步步失守。

1991年頒佈的民事訴訟法正式確立法院的強制拍賣權,當時仍以法院自行拍賣為主,1997年拍賣法生效,專業拍賣公司相繼成立,「委託拍賣」則成為原則和主流。

不過,在委託拍賣中,法官和拍賣行有較大的尋租空間,極易產生腐敗。近年落馬的諸多司法官員,包括原最高院副院長黃松有、原湖南高院院長吳振漢、原重慶高院副院長張弢等人,都曾涉及司法拍賣違規行為。據中國青年報援引的數據顯示,全國70%落馬的法官與司法拍賣有關。

最後十秒決勝負

一輛「寶馬7」,19萬起拍,33萬出頭搶回,「咋說呢,值!」

這是王建軍頭一次參與司法拍賣。兩個星期前,他從網上看到消息:甩賣價啊!

這輛黑色寶馬WBAHN730轎車登記6年,起拍價為19.99萬元,而同款新車目前報價約90萬元。網友直呼「奇聞」。王建軍開了一個二手車評估網站,算是「行內人」,他的心理估價是35萬。

開拍前14天,淘寶開出了此次拍賣的頁面,為「展示期」。根據浙江省高院公佈的數據,開拍前圍觀人數已超過30萬人。相較於傳統的舉錘拍賣,這是一個天文般的數字。

意向客戶還可以親赴現場驗車。北侖區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看車的人很多,登記客戶也有8人,其中不乏來自溫州紹興等地的外地人。

7月9日上午10點,競拍開始。醒目的36小時倒計時出現在淘寶「司法拍賣」頁面上。「拍賣流程」顯示,整個拍賣分為六個步驟:項目公告、付保證金報名、參與競拍、支付餘款、結算交付。相比普通拍賣,最大的區別在於這些步驟均在網上完成。

與傳統拍賣一樣,競拍人需繳納保證金才能參與競拍。寶馬車保證金為5萬元,增價幅度1000元;歐藍德保證金為1萬元,不限增價幅度。為避免信息洩露,保證金一律由競拍人通過支付寶劃付。只要經過身份登記、認證並繳納保證金,意向買家還可以在拍賣過程中隨時進場。

「所有流程都由系統自動操作。」阿里巴巴集團公關部負責此次拍賣監控的田心介紹說,包括身份認證、保證金繳納、競價在內的環節,人工無法介入,並不存在一個法院和淘寶的可視「後台」。

長期研究民事訴訟的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譚秋桂認為,傳統拍賣行拍賣至少存在兩大問題:一是信息傳播能力有限,而多大程度上公開,直接決定參與競拍的人數和覆蓋範圍,影響到拍賣結果。二是行業內滋生的潛規則積重難返,法院和權屬人難以監督,一直是司法拍賣的頑症。

發生在拍賣環節中的司法腐敗,常見行為,是法院暗箱操作,指定評估機構或拍賣機構,分別謀取評估費回扣和拍賣佣金回扣,或者收受賄賂,故意壓低估價及成交價,為預定的買受人謀取暴利。

但在譚秋桂看來,司法官員的腐敗還不是傳統司法拍賣方式的最重要毒瘤,「場內勾結串標才是」。

開拍短短一個小時,兩輛車共獲得50多輪競價。開拍後僅10秒,寶馬車便率先獲得第一次報價,20.09萬元。9秒鐘後,寶馬獲得第二次報價,加價2000元。歐藍德也在開拍後第28秒鐘獲得首次報價,5.1萬元。

如果在拍賣行,這樣的輪番競價會迅速拉高氣氛,老到的買家腹中有數,卻也難免被裹挾叫價。但另外一種屢見不鮮的情形是,拍賣行、拍賣師與買方串標不叫價,導致流拍。

第一次流拍後,降價80%進入第二次拍賣。動產可以拍兩次,不動產可以拍三次,如果都流拍的話,就進入變賣環節。流拍和變賣意味著拍賣物的貶值。

在此次淘寶的司法拍賣會,未有跡象表明出現了上面提及的操縱現場、非理性競價等問題。

第一個小時的「戰鬥」鳴金收兵後,躲在電腦後的競拍人,仍然可以在剩下的35個小時內深思熟慮,然後再有條不紊地出價。寶馬車從開拍到成交,總共 53次報價,其中,46次發生在7月9日10點至11點之間,此後頁面未見刷新,直到7月10日上午10點左右,才又出現一次報價。

在截止前一個小時,拍賣迎來第二輪高潮,甚至出現纏鬥。最後半小時,王建軍把電腦重啟了一遍,清除垃圾文件,關掉其餘頁面,同時開啟四個寶馬車的競 拍頁面,不停刷新,志在必得。他與另外一位競拍人叫板4輪,出價7次,「落錘」的時間是7月10日21點59分49秒,距離此次活動結束僅11秒。備受矚 目的那輛「寶馬7」,最終成交價為330900元,溢價率高達65.5%。

「直接推上互聯網」

這樣的局面讓兩家基層法院興奮不已,也讓浙江省高院看到了前景。

「被省外競拍人拍走,這個沒想到。」北侖區法院法官王宇之前很擔心冷場。拍賣那兩天,她一有時間就刷新競價頁面,「還是網絡有力量」。

在以往的司法拍賣中,流拍現象十分突出。據重慶高院的統計,在拍賣改革前,僅2005年至2008年,重慶每年約三千餘宗涉訟司法拍賣案例 中,90%左右的標的物要多次流拍,拍賣額平均縮水30%左右。此次網絡拍賣試點的寧波北侖法院,在2011年通過委託拍賣行拍賣的12輛汽車中,多次流 拍就有4輛,一次流拍1輛。

「如何提高成交率是司法拍賣一直以來的改革目標。」北侖區法院辦公室主任李瑛告訴南方週末記者。

2012年1月,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在全省法院院長工作會議上提出,應該讓司法拍賣陽光化。參會的一位法院院長告訴南方週末記者,當時齊奇提到重慶的產權交易所模式,認為浙江還應該做得更透明,更徹底,要一步到位,「直接推上互聯網」。

院長的話馬上化為行動。1月12日,浙江省高院一行人前往阿里巴巴集團參觀。春節後,馬云帶隊又赴浙江省高院拜會了齊奇,並就司法拍賣上網一事進行了討論。雙方協商的結果,是借助淘寶網的現有渠道,開設「司法拍賣」平台。此時,淘寶網的「拍賣會」模式已積累了相當經驗。

據相關人士透露,考慮到這一嘗試面臨的輿論壓力和不確定性,浙江省高院決定繞開省會杭州,選擇一到兩家案源充足、結案率高、控制力強的非省會基層法院進行先行試點。最後敲定寧波市鄞州區人民法院和北侖區人民法院。

鄞州區和北侖區都是浙江的經濟強區(縣),訴訟資產豐富。鄞州區法院2011和2012年分別獲得全國優秀法院和全國模範法院榮譽,是浙江法院系統的「排頭兵」;北侖區法院在全國首創司法鑑定節點監管機制,曾受到齊奇點頭肯定。

選擇較好的基層法院和最易出讓的汽車,經過多輪平台預演和測試,可見浙江省高院對此項改革志在必得。

此次試水成功,浙江省高院相關負責人終於表態:將逐步擴大試點法院範圍,目前已確定全省19家基層法院作為網上司法拍賣試點法院,將選擇一些適合網上拍賣的標的物進行網上拍賣。

拋棄傳統拍賣業?

在浙江之前,各地推進的司法拍賣改革主要依託產權交易所和訴訟資產網,通過線上線下分離拍賣主體,以杜絕腐敗和非法串拍。

此次消息一經發佈,便吸引全國目光。輿論除了好評,也有質疑。最主要的批評意見認為,按照現行拍賣法,產權所和網絡都不具有拍賣資質,缺失經過認定的合法「拍賣人」。

南方週末記者注意到,2012年1月1日,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委託評估、拍賣工作的若干規定》正式實施,首次給網絡拍賣「正名」。其中第四條明確規定:法院委託的拍賣活動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確定的統一交易場所或網絡平台上進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上述文件,其實早在2010年8月16日就由最高法院審委會通過。而2009年8月24日最高法院審委會通過的《關於人民法院委託評估、拍賣和變賣工作的若干規定》則沒有網絡拍賣的內容。

形勢巨變,僅一年。

拍賣行集中的浙江老闆們,對此次淘寶拍賣提出強烈抗議。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在此次拍賣開始的前晚,浙江省拍賣行業協會的副會長單位和決策層,召開了一次「過冬大會」,預備就淘寶司法拍賣的主體違法和程序 違法問題,撰寫一份意見書。據統計,近兩年中國傳統拍賣行業的成交額呈現下降趨勢,2012年一季度甚至出現同比下降五成的局面。

「浙江省高院的做法,我有些意見。」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秘書長李衛東說,任何行業都有害群之馬,拍賣行業也不例外,但至少拍賣法和最高法相關規定白紙黑字,拍賣行有法可依,依法辦事。

李衛東表示,中拍協也推出了自己的「網絡拍賣平台」,目前中拍協受商務部委託,正著手起草《網絡拍賣規程》,以規範電子商務行為對拍賣業的侵蝕,「我們現在正在研究確定網絡拍賣的標準」,「我們不排斥網絡拍賣,只是想規範它」。

委託拍賣是國內司法拍賣的主要形式。據拍賣行內人士稱,法院委託拍賣一直是拍賣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全行業平均佔比20%,廣州上海等地的平均水平高達40%,甚至出現一些以司法拍賣為生的拍賣公司。

這樣人氣不旺的拍賣方式延續了20年,並完成了大部分訴訟資產轉賣。據中拍協的統計,僅2005-2011年的7年間,拍賣行就實現司法拍賣金額5348.7億元,平均每年執行金額近800億元。

在最高法看來,這卻不是一組值得稱道的數字。2012年2月召開的全國法院深化司法拍賣改革工作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兩名副院長明確指出,中國司法 拍賣增值率、成交率「兩低」現象突出,背後是低估賤賣、縮水貶值、暗箱操作和司法腐敗,必須「從制度上源頭上切斷少數法院工作人員、不良拍賣企業以及競買 人的灰色利益鏈條」。

這次會議特別選擇在重慶召開。從2004年起,重慶在全國率先將涉訟產權打包進入重慶產權交易市場進行拍賣,並在2009年全部實現由「電子競價」 取代「擊槌成交」。產權所交易有效杜絕了黑箱串拍,但卻不能有效解決信息集散問題。於是在2010年12月,重慶啟用司法拍賣互聯網競價系統,邁出了網拍 的步伐。

產權所交易、電子競價和網上拍賣隨後在南京、杭州、廣州、長春、北京、西安、合肥等地陸續鋪開。依託重慶互聯網競價平台,最高法也於2012年2月8日開通了「人民法院訴訟資產網」,逐步實現訴訟資產網上公示和競拍。

在譚秋桂看來,建立一個統一的拍賣平台,是司法拍賣「消毒」的方向之一,雖然大一統平台會增加意向競拍人的信息篩選難度,但至少「程序可以由法院控制」。

據重慶高院統計,2009年4月至2012年1月,全市法院共實施司法拍賣1396宗,總成交率和平均增值率分別達到81.3%和13.6%,與改革前的成交率不到20%、成交價平均縮水30%,形成鮮明對比。並且,此間沒有出現一例因司法拍賣違法違紀的行為。

譚秋桂還有更「激進」的設想。他曾多次赴日本、美國、德國等地考察司法拍賣,都界定為公法行為,由法院自己組織拍賣,幾乎沒見過「委託拍賣」。這種做法的好處在於,可以避免中介尋租,並有效界定責任和權屬關係,「民事訴訟法修訂,就應該把『委託』兩字拿掉」。

(王建軍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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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認馳」腐敗窩案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07-13/100410616_all.html

 一樁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司法腐敗醜聞,正在河南洛陽、鄭州兩地法院發酵。

  2011年底至2012年春節前後,洛陽兩級法院先後有五名法官因涉嫌受賄、徇私枉法而被查,另有至少三名律師涉案被抓。之後,這樁司法腐敗窩案,以串案的態勢向省會鄭州蔓延。「全國模範法官」、鄭州市中級法院民三庭副庭長李曉昱也深陷其中。此外,亦有鄭州律師落網。

  財新記者獲悉,該案由河南省檢察院指定安陽市檢察院牽頭主導偵辦。目前,除了李曉昱,被逮捕的法官還有洛陽中級法院少年審判庭庭長張哲、副庭長 史軍峰,審判監督庭庭長楊傑、副庭長王霖,以及洛陽市澗西區法院執行局法警隊王全林。另有鄭州律師李淑霞、洛陽律師鄭利芳、崔銘、張俊國涉案被抓。其中, 張俊國在做律師前,曾在洛陽中院立案庭任職多年。

  遊走於法院與律師界的掮客「落馬」,醜聞將諸多律師、商家、法官勾連在一起,揭出一條「馳名商標」司法認定的腐敗產業鏈。震盪還未停息。「最近鄭州那邊還有人被抓。還不知道下一步會涉及多少法官、律師。」洛陽司法界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說。

案發馳名商標認定

  2011年底的一天,洛陽女律師鄭利芳被有關部門辦案人員帶走。之後,洛陽市中級法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張哲、副庭長史軍峰,審監庭副庭長王霖,以及洛陽當地律師崔銘相繼被抓。

  目前雖不確定具體哪起案件是推倒鄭利芳、張哲等一干人的第一張多米諾骨牌,但當地律師界多位人士均稱,案發源自多起「馳名商標」司法認定舊案。其中,流傳最廣的說法是,一個台灣老闆與湖北襄樊一家企業老闆的舉報,導致前述人等東窗事發。

  一位洛陽律師告訴財新記者,2007年前後,幾家來自台灣的知名豆漿店商家因商標頻起紛爭,其中一家在洛陽當地找了個「假被告」,狀告後者侵權,並打贏了官司,並由此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另一位台灣老闆不服,幾年來一直申訴,最終告到河南省檢察院。

  此外另一條舉報線索來自湖北襄樊某企業。洛陽當地一企業通過假訴訟獲得「馳名商標」認定,影響了有競爭關係的湖北襄樊一同業企業的商業利益。

  事實上,正是因為司法認定馳名商標存在諸多漏洞,最高法院頒佈了《關於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糾紛案件管轄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規定 自2009年1月6日起,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民事糾紛案件,由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計劃單列市中級法院,及直轄市轄區內的中級法院管轄。其他中級法 院管轄此類民事糾紛案件,需報經最高法院批准,未經批准的中級法院不再受理此類案件。

  因此,除非報最高法院批准,洛陽中院無管轄此類民事糾紛的資格。而影響到前述襄樊企業利益的判決,是在最高法院出《通知》之後,明顯違規。

  多名洛陽律師告訴財新記者,最先被抓的是女律師鄭利芳。她「進去」後很快交待了夥同相關企業收買洛陽中院知識產權庭法官之事。之後,張哲、史軍 峰、王霖三名法官,以及律師崔銘相繼落網。一位洛陽資深律師透露,通過風險代理的方式,鄭利芳等人在相關案件中收受了100多萬元代理費,其中一部分被用 來行賄法官。

  目前年過不惑的鄭利芳,畢業於西北政法大學,現任河南尚中律師事務所主任。尚中所網站顯示,該所主要承接知識產權案件,鄭利芳代理的案件多半是知識產權案件,其中以商標侵權案居多。洛陽中院張哲、史軍峰任現職前,曾長期從事知識產權案件審理工作。

  據洛陽多名律師稱,鄭利芳在當地律師圈中,並不是特別「知名」。她丈夫是洛陽市檢察院的一名中層幹部。據稱,這也是河南省檢察院指定該案由安陽市檢察院承辦的因素之一。

  而來自河南威銘律師事務所的崔銘,現年50歲左右,是當地代理民事案件較為資深的老律師。

洛陽司法界震盪

  據瞭解洛陽中院情況的人士介紹,該院涉案法官張哲、史軍峰、王霖,此前均曾在知識產權庭有過任職經歷,且多次出現在一個合議庭中。其中,張哲曾是知識產權庭副庭長,因該庭當時沒有庭長,工作由張哲主持。

  現年40歲左右的張哲,是洛陽中院資歷較深的女法官。早年曾在該院做過長時間的刑事審判工作。有不願透露姓名的律師說,張哲對律師和當事人態度比較和善,律師們對她印象還不錯。

  王霖稍長於張哲,高個頭。與張哲差不多同齡的史軍峰,其父曾任洛陽中院副院長。目前,史軍峰被取保候審。而洛陽司法界的震盪還不止於此。 2012年春節後,洛陽中院審判監督庭庭長楊傑、洛陽市澗西區法院法警隊成員王全林,以及洛陽律師張俊國陸續被捕。據稱,楊傑的「落馬」源自張哲的供述, 而王全林則是因楊傑的檢舉。楊傑此前曾在執行庭任職,與王全林有著工作上的交集。

  當地一位老律師透露,楊傑涉案,與張哲等人所涉「馳名商標」認定案並無瓜葛,而是其任立案庭庭長時的事情。之後,又牽出律師崔銘、張俊國。

  這位老律師說,今年不到40歲的張俊國,值得特別關注。他曾是洛陽中院立案庭的副庭長。大約兩三年前,張俊國辦理病退後,當起了律師,之後在洛陽律師界很知名,「生意很紅火,經常接一些大案,收費相當高」。

  據這位老律師介紹,張俊國自己並不怎麼辦案,但聲名在外,「因為有案源」。他所做的主要是利用人脈和資源,在律師和法官中間充當掮客。據稱,張俊國涉嫌介紹賄賂罪。

  上述人員,尤其是張俊國被抓後,洛陽司法界風聲鶴唳,很多法官、律師坐立不安。前述老律師分析說,「目前來看,張俊國還沒有開口,否則還不知道會有多少法官和律師進去。」

模範法官墜落

  迄今,源自洛陽的司法醜聞,由窩案發展到串案,進而蔓延到河南省會,鄭州的法官與律師也相繼出事。其中,包括鄭州市中院民三庭副庭長李曉昱。

  今年41歲的李曉昱,湖北人,小巧玲瓏。在當地律師眼裡,她人很聰明,對律師也比較友善。1993年從鄭州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到鄭州市中級法院工 作,至案發時的十幾年裡,李曉昱一直從事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工作。因工作成績突出,先後被授予鄭州市十大女傑、河南省勞動模範等一系列榮譽稱號。

  2008年2月,李曉昱獲得「全國模範法官」稱號,是河南省法院系統知名人物。至今,在鄭州中院官方網站上仍然可以看到多篇報導,李曉昱被認為是「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公正司法,愛崗敬業、清正廉潔」的典型。

  因知識產權案件專業性強,一般實行集中管轄,河南省70%以上的知識產權案件集中在李曉昱所在的鄭州中院民三庭審理。前述報導稱,李曉昱基本上 每天要開兩個到三個庭,曾創下一週內開19個庭的記錄。其自2002年擔任鄭州中院知識產權合議庭的審判長以來,審結各類案件800多件,辦案效率和質量 在全院名列前茅。「沒有人能預料到她會出事。」鄭州一位資深律師慨嘆道。

  今年4月的一天,上午八點半剛過,李曉昱即被檢察院的辦案人員從鄭州中院的辦公室帶走。「全院上下都炸了。」知情人士介紹說,辦案機關還是留了情面,先是監視居住,一週後,李曉昱被刑拘,又一週後被逮捕。

  有知情者介紹,李曉昱是被王霖牽連而事發的,辦案人員在搜查王霖辦公室時發現其跟李曉昱關係不一般,經審問牽出了李曉昱。之後,河南仟問律師事 務所主任、河南省律協副會長趙虎林曾被有關部門帶走協助調查三天後被放回。原本召開的河南省律協大會因此推遲一週舉行。但該所女律師李淑霞則沒這麼幸運, 她被帶走調查至今未歸。

  目前,尚不清楚李曉昱具體涉案事項,但公開資料顯示,李曉昱以往審理的一些案件中,有的是李淑霞代理的。

「馳名商標」認定腐敗鏈

  「馳名商標」因其具有較高聲譽,為公眾熟知。對企業而言,馳名商標具有跨類保護、在不同類別上禁止他人使用的效力,而且,一旦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可以提高產品知名度、增加產品競爭力。加之一些地方政府動輒給予高額獎勵或補貼,很多企業競相追逐「馳名商標」稱號。

  在中國獲取「馳名商標」認定,有行政和司法兩種途徑。前者由工商行政系統認定,後者則是在民事訴訟中,由法院判決認定。行政認定相對較為繁複的 程序,基層工商部門報批後,經各省商標局審查,最後還須上報國家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一般至少需要兩至三年時間,有的甚至更長,成本較高。而司 法認定受到民事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短的一兩個月,長則九個月,即可獲得認定。相對於行政認定,週期短,成本低。

  除認定程序快捷,司法認定標準不統一也給了很多企業以可乘之機。江蘇省鹽城市中級法院法官鮑蓉蓉曾撰文指出,各受理法院對相關公眾對商標的知曉 程度、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範圍等因素缺乏統一尺度,使得少數在本地無法獲得認定的企業到異地起訴,以獲取馳名商標。

  有鑑於此,一些企業不顧自身產品商標不符合標準,通過異地虛構訴訟達到認定「馳名商標」的目的。近年來,類似案件在中國各地不斷出現,由於其中利益巨大,不少律師都參與其中。多年從事知識產權業務的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斯偉江律師說,「這在全國都是一個普遍現象」。

  正因為如此,最高法院才於2009年除下發相關《通知》,遏制司法「認馳」的濫用。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庭負責人當時在接受《人民法院報》記者採訪 時透露,鑑於當前社會生活中馳名商標認定被「異化」的現象較為嚴重,而法律規定的認定標準又不可能非常具體,為儘量統一司法尺度和糾正一些不規範的做法, 才做出了部分中級法院未經最高院批准不再受理此類案件的規定。

  當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施行。其中,對馳名商標的概念、適用範圍、認定 因素、舉證責任、保護要求等方面進行了規範。並對需要認定「馳名商標」民事案件類型作出了規定,規定了不需要認定馳名商標的情形。

  上述文件及司法解釋的連續出台,意在亡羊補牢。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多年來涉及「馳名商標」認定的案件數量龐大,而其中有問題的亦絕非個案。此次河南法院系統曝出的醜聞,即為明證。

  2012年6月28日,引發此次反腐風暴的源頭——河南尚中律師事務所,其位於洛陽市西工區中州路459號的數碼大廈的辦公室,空無一人。大廈一樓大廳的單位名錄上,「河南尚中律師事務所」的字樣已被撕得模糊。

近年部分司法認證馳名商標腐敗案

2009年

  法 院:青海省海東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許正福

  案 情:2007年9月至12月,枉法裁判認定兩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受賄30萬元

  法 院: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覃峰

  案 情:2004年2月至2007年7月,收受賄賂16.5萬 元,枉法認定六家企業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黃偉

  案 情:收受賄賂124萬元,枉法認定三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郭進輝

  案 情:2007年6月至7月,三次收受賄賂16萬元,枉法認定三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2010年

  法 院:遼寧省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馬本俊、審判員陳永紅、助理審判員翟莉萍、立案一庭庭長高乃胤

  案 情:2008年上半年,在六起不同的商標侵權案件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行賄受賄,判決認定馳名商標,使6家原告企業從當地政府騙取國家獎金185萬元

  法 院:遼寧省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法官姜宏

  案 情:2008年,收受賄賂2萬多元,枉法裁判認定兩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法官張熙陶被控在2008年,收受賄賂兩萬元,枉法裁判認定三家公司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2011年

  法 院: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法官李靜

  案 情:為浙江律師蘭加余代理的13起認證馳名商標案件提供幫助,先後收受蘭加余所送人民幣20萬元,並將12萬元轉送其他法官,自己受賄8萬元。該案還涉及阿拉善盟、赤峰市、興安盟、通遼市等地多名法官

  法 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哈密地區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一庭審判員張庭元

  案 情:2007年,收受賄賂,枉法判決認定兩家公司的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

  法 院:新疆克拉瑪依市農七師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庭法官呂秀峰

  案 情:2007至2008年,在十起商標侵權案件中,違法認定數家企業的商標為馳名商標

  法 院:江西省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

  涉案人: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廳長黃厚剛

  案 情:2007年至2008年,非法收受財物149.923萬元,違法認定原告商標為馳名商標,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資料來源:財新記者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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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延伸的是廉政還是腐敗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1-09/100458341.html

「讓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是曾經擔任河南省交通廳廳長、如今正在服刑的張昆桐的名言。他的前任曾錦城和後任石發亮也都因貪腐而被定罪、判刑。中間只隔了一位順利陞遷的安惠元,同一職位上的第四位落馬者董永安又出現了。

  這一系列腐敗案使我們不得不追問:是什麼原因使得四個人在同一位置接連跌倒?前車之鑑為何未能防止類似事件的反覆發生?

  以高速公路為比喻來談腐敗問題是個很好的切入點,因為嚴重腐敗在中國恰恰是與經濟的快速增長同步發生的,而腐敗的重災區也恰恰是以高速公路為代表的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化發展等領域。河南省連續七年高速公路建設的里程數居全國第一,這也是帶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之一。取得這樣的成就,財政資源和信貸資源的傾斜是主要原因。

  《宋史·列傳第五十一》記載張觀嘗言:「利之所在,百姓趨之,雖日殺於市,恐不能止,請弛禁以便民」。張觀在這裡所講的道理,是說鹽市有厚利,禁止私煮的法令再嚴,也無法阻止百姓鋌而走險,不如取消禁令,方便民眾。當下中國的樓市、路市等,同樣是「利之所在」,但卻不是一般老百姓能夠涉身取利的地方,政府權力的深度介入使得這裡成為「官、商逐之」的特殊場合。由於利益巨大,即使是嚴刑峻罰也無法阻止官員前腐後繼。

  但解決之道顯然不是「弛禁以便官」,而是:即使不能引入完全的市場競爭機制,也應引入公開透明的行政決策程序,使得想要拿地、拿建設項目的商人不能與官員私相授受、暗通款曲。

  關於腐敗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係,學界有不同觀點。

  1964年,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納撒尼爾·萊夫在一篇題為「通過官僚腐敗實現經濟發展」的文章中指出:如果一個社會有龐大的官僚系統,經濟行為多受官僚決策之掣肘,那麼,一定程度的腐敗(也就是商人繞開法定程序直接從官僚那裡購買對自己有利的決策)可能有助於經濟增長。這個命題的政策暗示是:要麼精簡官僚機構,要麼允許「有效率的腐敗」。

  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現實在一定程度上印證了腐敗與經濟增長可以互相促進這一命題,但正如反腐問題學術權威蘇珊·羅斯-阿克曼所指出的那樣:腐敗是一種瘟疫,人類無法把它控制在經濟上有效率的範圍之內。

  一旦容忍腐敗,它就會侵蝕社會的肌體,瓦解公正和信任等良性社會所賴以為基的價值。更何況,經濟總量增長不是一個健康社會所應追求的唯一目標,增長成果的合理分配也是政府應當考慮的重要政策目標。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教授呂曉波在一篇影響甚大的英文文章中,建構了一種政府角色、經濟發展與官僚紀律之間關係的類型學。

  根據呂曉波的分析,如果一個社會有廉潔守紀並且富有效率的官僚系統,那麼,(1)倘若它奉行政府主導的經濟發展政策,就會變成國家資本主義-發展型社會(比如二戰之後的日韓)或國家社會主義-再分配型社會;(2)倘若它奉行市場主導的經濟發展政策,就會變成規制型社會或自由放任型資本主義社會。

  反之,如果一個社會有腐敗亂紀的官僚系統,那麼,(1)倘若它奉行政府主導的經濟發展政策,即會變成一個「新傳統主義行政國家」(也就是「四舊」披上新外衣的官本位社會)或者是「分贓式社會主義社會」(也就是以再分配的名義為統治集團謀福利的社會);(2)倘若它奉行市場主導的經濟發展政策,就會變成世襲寡頭型國家或分贓式的資本主義社會。

  在呂曉波看來,改革開放中的中國繼承了一個紀律鬆弛、效率低下、任性武斷的官僚系統,如果不設法馴服和改造政府官僚,無論採取何種經濟政策,都無法避免小集團瓜分財富、多數人利益被忽視的局面。

  社會科學家的主要工作是發現事實並對其間的因果關係作出分析和解釋,上述重要文獻並未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但作為規範科學的法學,卻不得不在認清事實的基礎上提供解決問題的備選方案。這些方案無不包含在「民主」和「法治」這兩個大的制度框架之內。

  首先,依靠官僚系統內部監督機制難以遏制腐敗蔓延勢頭,這已經在一系列重大腐敗案中得到了充分展示。中國的黨紀國法之網不可謂不密,執行法紀的官僚部門不可謂不多,但除了這種辦法,更需要依靠民眾的監督。正如毛澤東在其著名的「窯洞對」中所指出的那樣:「只有讓人民起來監督政府,政府才不敢鬆懈。只有人人起來負責,才不會人亡政息。」

  其次,從「負責」這個概念中,我們可以看到反腐機制的另一個要素,那就是責任分配。中國目前的制度設計,使得官員對上而不對下負責,許多在地方上搞得民怨沸騰的官員,由於得到上級「賞識」而青雲直上。現有的各種「問責」規定,又往往側重於在發生重大惡性事件之後,常規化、具體化、對地方民眾訴求具有回應性的問責機制有待確立。

  再次,腐敗的發生和惡化有一個過程,提早發現腐敗跡象對社會和官員本人都有好處,而最容易發現腐敗的人必然是腐敗者身邊的人。鼓勵和保護「內部爆料者」的法律規則必不可少。

  最後,反腐不如防腐,營造廉潔清明的為官環境十分重要。河北巨貪李真曾經點出了要害:不腐敗你就當不了官。有些賄賂不能不收,如果你拒收,那麼你「推出去的不是金錢,是友誼,是支持」,是仕途上的同盟者。

  防腐的最主要手段就是陽光,是將利益瓜葛和官員財產公之於眾、接受監督的官員財產申報和公示制度。微博等網絡媒介的發展已經使得部分官員「被公示」,「表哥」楊達才和「房哥」蔡彬的落馬就是很好的例子。政府應採取主動,盡快推出相關制度。■

  作者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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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腐敗消費相關?奢侈品在華遇「中國式尷尬」

http://www.yicai.com/news/2012/12/2293908.html

馬車似乎總是「負面纏身」,愛馬仕難擺脫「乾爹」的聯想,拉菲又被與腐敗消費扯上關係……

奢侈品在華遭遇「中國式尷尬」

兩年前在國內,如果在一些高檔西餐廳點上一支1982年的拉菲,無疑是身份和品位的象徵,但如今已很少有人願意在公開場合如此「顯擺」。這個年產量只有20萬瓶的一級名莊酒,最後在中國市場卻成了數千萬瓶帶有羅斯柴爾德集團五箭標記的各種「拉菲」的化身。其在被中國消費者捧上云端之後,又因為品牌提前透支以及大量山寨仿品的出現,導致今年以來身價暴跌,成為消費市場的一個笑柄。

奢侈品的「另一面」

實際上,近年來在中國內地遭遇類似尷尬境地的奢侈品,絕非僅拉菲一個。部分奢侈品漂洋過海來到中國之後,似乎患上了水土不服症。像寶馬車在歐美國家是典型的中產階級用車,車主普遍擁有良好的經濟基礎和教育基礎。但在中國內地,寶馬車卻接連曝出「北京寶馬撞傷人大女生,車主拒不道歉並口出狂言」、「廣州美女雇老牛拉寶馬」、「西安寶馬假彩票案」等一連串負面新聞,其品牌形象難與知名度匹配。

此外,像愛馬仕等全球知名奢侈品品牌,近年來在國內進入公眾視野的方式也並非是正面的。一群愛炫富的「乾女兒」經常主動「挺身代言」,導致品牌形象一落千丈。

列級名莊酒麴線掘金

不久前在廣州舉辦的國際名酒展上,溫州市酒類行業協會首任會長、上海卡聶高公司董事長陳柏龍告訴羊城晚報記者,不少與拉菲齊名的法國的列級名莊酒都對中國市場「垂涎已久」,但拉菲的遭遇卻又讓他們猶豫不決。糾結之下,有列級名莊選擇「曲線」闖華:價值最高的主品牌留守不動,單獨制定新的品牌引入中國市場。

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到,「法國八大名莊中已經有一家專門為中國市場定製了一款新的品牌。」陳柏龍告訴羊城晚報記者,這些列級名莊一方面被中國市場龐大的消費潛力深深吸引,另一方面又怕透支品牌,在深深糾結之下,他們選擇了這樣一條「曲線掘金」的道路。

而在此前不久,陳柏龍已取得了在波爾多主產區聖艾米利永的一級酒莊佳福利酒莊中國區的獨家代理權,這也是法國名莊酒首次授權國家總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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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理性消費市場的「陷阱」

「相對於西方傳統的葡萄酒消費國家來說,中國內地市場顯然極不成熟,但本地葡萄酒的銷量卻以暴增的速度不斷攀升,這簡直讓那些列級名莊無法保持理性。」一位葡萄酒業分析人士向羊城晚報記者說。

有分析人士則認為,中國經歷了十多年來強勁的經濟增長,龐大的人群基數催生了上百萬中國人迅速走入富豪的行列,這些急劇膨脹的財富讓財富擁有者在急於尋找身份的認同,而認同的主要方式之一就是購買奢侈品。爆炸式的消費和強勁的購買力,不僅打亂了原有奢侈品的固有銷售模式,還導致了一群山寨廠家利用從眾心理而大肆銷售假名牌。因此對於一些國際奢侈品牌而言,所謂的遭遇「中國式尷尬」,實際上是「落入了非理性消費市場的『陷阱』」。程行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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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戒與權力腐敗 凱恩斯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8a693a0102e1wq.html
德國哲學家維特根斯坦在八、九歲的時候,曾經佇立門前長久地思考這樣一個問題:「如果說謊對一個人有好處,為什麼他還應該說真話?」為什麼想起這句話呢?據報導,俄出重拳防止官員貪污腐敗。俄國家杜馬21日以437票贊成、1票棄權的表決通過法案,禁止官員在國外擁有不動產和銀行賬戶。法案禁止各級公務員、軍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外國境內的外國銀行擁有或開設賬戶,禁止在國外擁有或購置不動產,禁止持有外國公司有價證券。俄國反腐敗力度是空前的。但是這項政策會成功防止官員腐敗嗎?

   古希臘人格老孔。在一場事關正義的討論中,他講了這麼一個故事:有個名叫古格斯的牧羊人機緣巧合得到一枚可以隱身的魔戒,當他發現真的沒人能夠看見他時,便利用這枚魔戒引誘皇后,謀殺國王,直至最終竊取王位。說完故事格老孔繼續問道:如果有兩枚古格斯的魔戒,一枚戴在正義者的手上,一枚戴在不正義者的的手上,這兩個人會有不同的行為表現嗎?格老孔的回答是:否。他認為無論一個人平日裡是否循規蹈矩、奉公守法,結果都是一樣的。只要一個人擁有了不受監督的權力,他都會用權力做任何事情。所以絕對的權力,必然產生絕對的腐敗。   

    法國啟蒙運動的大師孟德斯鳩早在250年前就發出警告:如果法律的制定權、執行權,判罪權同時由某一個人或一群人所掌握,自由將喪失殆盡。重慶薄王事件充分證明這點:當權力不受監督,就像一個人帶上了可以隱身的魔戒,大家只接受他行使權力,卻看不見他做壞事,法律也就失去了公平,權力就變成了魔戒擁有者腐敗的工具。孟德斯鳩的分權思想影響了美國憲法的三權分立的制度。其實無論哪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國情,具體每個國家釆取分權制的形式不重要,重要的是分權的精神和權力制衡的原則。

    「如果貪污對一個人有好處,為什麼他還應該不貪污?」,沒有制衡的權力只能產生貪敗,絕對權力絕對腐敗。」

   如果你得到了可以隱身的魔戒,你想用它去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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