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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2015年銀行業務分拆潮:半數上市銀行方向明晰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2/4733599.html

盤點2015年銀行業務分拆潮:半數上市銀行方向明晰

一財網 夏心愉 2015-12-31 16:28:00

分拆賣價加起來,會比混著賣一頭豬的肉要貴。這是招商銀行行長田惠宇在今年的一場發布會上就銀行業務分拆話題打的一個比方。對於“賣大排、賣小排”,多家銀行在2015年里都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

以前豬肉是混在一起賣的,後來分拆成大排、小排、五花肉等,按部位定價來賣。分拆賣價加起來,會比混著賣一頭豬的肉要貴。這是招商銀行行長田惠宇在今年的一場發布會上就銀行業務分拆話題打的一個比方。對於“賣大排、賣小排”,多家銀行在2015年里都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

從業務種類來看,最容易被分拆出來的,往往是那些本來就相對獨立或是事業部制運營的,盈利情況也比較好的業務部門。比如,在理財資管業務方面,光大銀行和浦發銀行都擬分拆業務成立相應子公司;信用卡業務方面,中信銀行已開始開展公司化改制探索,擬由中信銀行和中信銀行子公司出資共同設立中信信用卡公司;在金融租賃方面,中國銀行將分拆中銀航空租賃,並擬推動其在港交所上市。日前,興業數字金融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也在上海開業,這也被一些券商分析師解讀為“銀銀平臺”業務分拆的探路。

目前,多家銀行成立子公司方案已上報監管機構,正在等待批複階段。

除了上述已浮出水面的業務安排,不少銀行也在潛行探索。比如田惠宇就曾稱考慮財富管理和信用卡業務的分拆;民生銀行不但對分拆直銷銀行早有預期,也對剝離第三方支付平臺業務成立子公司有所考量。

從銀行的分類來看,對資產業務分拆表現最積極的是機制最為靈活的股份制銀行,他們的事業部制改革本來就比較早,因此基礎更好。國有大行,相對而言受制於國企改革的總步調,沒中型銀行反應得那麽快。諸如城商行等小銀行則規模尚小,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暫無業務分拆需求。

至於業務分拆的好處,中金公司此前發布一份研究報告稱,理財、信用卡、私人銀行等業務較為市場化,作為銀行一個部門運作,在機制、薪酬等方面都不適應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銀行將會做企業資產的分拆乃至最終上市。

某股份制銀行管理層人士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則表示,利率市場化的深化逼得銀行不得不改革,坐吃息差的時代過去了,分拆業務能讓銀行通過垂直細分的方式集約化服務客戶,謀求更大的中間業務收入。

對具體業務部門來說,在實打實的利潤方面,以資管業務為例,一名資管人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成立子公司本身也能帶來更大的利潤空間。因為在不分拆的情況下,資管部作為銀行的一級部門是無法開展直接經營的,不少項目需要走其他機構的通道,當設立子公司後,這部分成本便會轉化為利潤。

不過,新事物總要配套新監管,眼下還有一些法律政策需要為此做出調整。而對於銀行整體經營而言,一些業務部門如果分拆出去,那在全行業務協同方面,也需要重新做出制度設計安排。

編輯:於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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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金融同業免稅範圍明晰擴圍 確保稅負只減不增

作為世界上首個對金融行業征收增值稅的國家,中國政策制定者正在進一步細化金融業增值稅政策,而目的之一就是確保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近日,財政部發布《關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通知》),進一步擴大了金融同業免征範圍。

《通知》將同業存款、同業借款、同業代付、同業存單、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產品以及持有金融債券,納入“金融同業往來”的適用範圍。

也就是說,金融業增值稅免稅範圍包括:金融機構與人民銀行發生的借款業務、同業存款、同業存單、金融機構間資金往來、同業借款、銀行聯行往來、同業代付、轉貼現業務、持有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質押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

普華永道中國內地及香港間接稅主管合夥人胡根榮表示,《通知》將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納入免征增值稅範圍是首次明確,而持有金融債券納入免征增值稅範圍則意味著所有金融債券持有利息均免稅。這是此次補充政策帶給金融行業較為顯著的利好。

“這一補充《通知》的發布意味著質押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債券將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這將有利於減少資金市場和債券市場受營改增的沖擊,增加了穩定性,降低機構融資成本,也有利於完成稅改後的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的政策目標。”胡根榮稱。

之前,金融業在實行營業稅體制下,“同業往來”免稅的定義相對寬泛,今年5月1日營業稅改增值稅後,《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的通知》對同業往來免稅範圍有所收緊,這使得金融行業的稅負特別是銀行業的稅負會否因此上升成為業內人士關註的焦點。

而此次《通知》則對這一問題給予明晰。胡根榮表示,此次《通知》明確了同業範圍,更加統一了稅務局的稅收政策執行口徑。

他表示,隨著《通知》的落實執行,對於同業業務和金融債占比較高的銀行來說,稅負壓力的緩解也較為明顯。至此,金融機構的主要同業業務基本都被納入免稅範圍,隨著補丁增多、免征擴圍,稅基的縮小無疑為金融行業營改增稅負只減不增提供了政策基礎。

此前李克強總理多次強調,營改增要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國務院曾估算,全面推開營改增降為企業減稅5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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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改革頭號任務推進,中央地方共同事權尚不明晰

緊隨中央步伐,遼寧、山東、廣東等六個省份相繼出臺了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下稱“權責劃分改革”)文件,更多的省份年內也計劃出臺這項改革文件,一度相對滯後的中央與地方權責劃分改革,正在加速推進,也被列為今年財稅改革的頭號任務。

這項改革旨在解決當前中央與地方普遍存在的權責劃分不清晰、不合理、不規範等問題,進而激發中央和地方積極性,將推動著國家治理邁向現代化。

隨著省級改革文件出臺,改革路徑更加清晰: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正向中央和省兩級政府適度集中,中央與省執行能力和調控能力在強化,地方支出負擔被降低。與此同時,市縣的財政事權正逐步清晰並得到保障,更多地將決策權下放給地方。

地方財力不足會影響基本公共服務的供給

接受第一財經采訪的專家認為,這項改革仍面臨重重挑戰。比如,相對模糊的中央、省、市縣共同事權及相應的支出責任如何進一步明晰,地方改革動力和積極性能否真正被激發?

省市縣權責改革啟動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政府職能的逐步擴展,財政事權劃分缺乏法律規範,增加了各級政府間的博弈機會與談判成本,制度可預期性、穩定性不足。諸多事權劃分的不清晰,容易導致多級政府權責不明,效率低下。部分事權劃分不合理,尤其是地方承擔了本應由中央負責的事務,造成了權責脫節,地方動力不足。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一場涉及中央、31個省份、千余個市縣的權責劃分改革啟動。

2016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推進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宣布這項改革啟動,省市縣財政權責劃分迫在眉睫。

截至第一財經記者發稿,遼寧、山東、雲南、吉林、河北、廣東六個省份已公布了當地省市縣權責劃分改革文件。

其他省份相應的改革文件預計年內出臺,包括上海等地的今年預算報告都明確提出適時出臺這項改革文件。一位東部沿海省份財政廳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該省權責劃分改革文件已初步定稿,可能在下半年公布。

關註這一改革的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副院長付文林告訴第一財經,各省相繼出臺這一文件正是在落實《指導意見》。這對理清省級以下財政關系有重要意義,有助於化解各級政府財政事權的越位、缺位問題,改善公共服務供給。

《指導意見》明確適度加強中央的財政事權,強化中央的財政事權履行責任。與此同時,保障和督促地方履行財政事權。多個省份的權責劃分改革方案稱,在中央授權範圍內,適度加強省政府承擔基本公共服務的職責能力,加強省級的財政事權執行能力。同時減少省級政府對微觀事務的直接管理,保障市縣履行財政事權。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汪德華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目前財政事權向地方過度傾斜,因此適度增加中央財政事權很有必要,省級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上劃適宜承擔的財政事權。

相比於其他單一制大國,中國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事務偏少,本級財政支出占比偏少,對地方轉移支付比重過高。

2016年,中國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為45.35%,但中央本級支出占全國支出的比重僅為14.94%,而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占全國支出的比重則達31.54%。

汪德華認為,就中國現實而言,當前地方政府承擔支出比重高,但在具體事項上大多要接受中央部門專項轉移支付的支持,自主權相對不足。在中央進一步集中部分事權和支出責任,而財力分配大格局基本不變的情況下,這意味著中央政府部門應當進一步集中其財力的使用方向,減少專項轉移支付也要相應降低對地方政府負責事項的幹預;地方政府也能夠集中其財力使用到自身承擔的事權上,從而增強地方政府在相應領域的自主權。一定程度上,讓中央集中部分事權,意味著在地方事務領域要向地方政府放權,這對中央部委的改革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地方財政權責逐步清晰

財稅專家普遍認為,目前《指導意見》中列出的中央財政事權、地方財政事權、中央與地方共同事權相對抽象籠統,而部分省份及市縣的改革方案則在部分領域給予了細化。

《指導意見》中列出的地方財政事權比較籠統,主要包括社會治安、市政交通、農村公路、城鄉社區事務等受益範圍地域性強、信息較為複雜且主要與當地居民密切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

山東省公布的《關於推進省以下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意見》對此作了進一步明確。

山東省一級財政事權將包括全省發展戰略規劃、省域經濟管理、重大基礎科學研究、普通本科以上高等教育、跨區域重大疫病防治和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跨區域食品藥品安全保障、環境監測等,體現省級調控職能、維護市場統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保障全省重大戰略實施的基本公共服務。

而山東省市縣財政事權則有社會治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市政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農村公益事業、學前教育、高中教育、轄區內公共衛生服務、適用技術推廣應用、地方文化遺產保護、農村公路建設維護、轄區內環境保護和汙染治理等受益範圍地域性強、信息較為複雜且主要與當地居民密切相關的基本公共服務。

付文林告訴第一財經,山東等幾個省的方案基本上是按照公共服務的外溢性質、公共服務履行中的信息複雜性等來劃分省市縣之間的財政事權,但各省的制度安排還是有一些不同的特點,比如相比於一個簡單的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清單,更重要的是事權劃分的依據。如對於高等教育等事權,我們看到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劃分方式,山東省將普通本科以上高等教育列為省級財政事權,而廣東是將其列為省級和市縣共同財政事權。不同的省份會根據自身社會經濟特點,做出有針對性的事權劃分制度安排,這無可厚非,但如何科學劃分財政事權、支出責任,還是要有一個清晰的原則體系,實現財政管理體系的現代化。

汪德華認為,在中央授權範圍內,省級以下事權劃分決定權在省級黨委政府,具體事權劃分有所差異屬於正常現象,有利於探索獲取更好的經驗。

部分省份在配合中央推動權責劃分改革基礎上,制訂了更為詳細的地方推進計劃。

山東提出,2017年,加快推進省以下權責劃分改革,力爭在所有民生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其中,2017年5月底前,省直有關部門要研究提出分管民生領域權責劃分改革具體實施方案,10月底前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編辦等部門匯總後按程序提報省委、省政府批準後實施。

廣東選擇今年在民政領域開展權責劃分改革試點。將對部隊供應、軍供站和軍人接待站設施維修改造和設備更新等財政事權上劃省級,明確義務兵優待為市縣財政事權,明確死亡撫恤、傷亡撫恤、醫療保障等為省市縣共同財政事權,並細化不同情況下省市縣支出責任的分擔比例。

在財政權責劃分過渡期,一些地方著重強調防範風險。

《遼寧省關於推進省與市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的實施意見》強調,市級政府要切實承擔防範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工作的主體責任,維護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現階段,市級政府要切實承擔確保當地養老金足額發放的主體責任,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支付風險的底線。

在部分省級財政權責文件公布之後,少數市縣也出臺了相應的改革配套文件。

比如,河北省石家莊市出臺了《市以下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方案》,對市以下政府財政權責進行科學合理劃分。

付文林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財政事權的劃分一大前提是界定政府職能範圍,對各省來說,即省以下政府與市場的邊界,目前各地方案對此並未有一個較為清晰的界定,而這是財政事權劃分的重要基礎條件。

各地在明晰財政事權的基礎上,承擔相應財政事權則要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

《指導意見》明確,屬於中央的財政事權,應當由中央財政安排經費,中央各職能部門和直屬機構不得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資金。上述地方財政權責文件明確,屬於省級的財政事權,應當由省級財政安排經費,省級各職能部門和直屬機構不得要求市縣安排資金。下屬市縣也是如此。

對於中央與地方共同財政事權,則按具體情況來劃分支出責任。

比如,根據基本公共服務的屬性,體現國民待遇和公民權利、涉及全國統一市場和要素自由流動的財政事權,如基本養老保險、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義務教育等,可以研究制定全國統一標準,並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或以中央為主承擔支出責任。

而對受益範圍較廣、信息相對複雜的財政事權,如省內跨地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環境保護與治理、公共文化等,根據財政事權外溢程度,由省與市縣按比例或省級給予適當補助方式承擔支出責任。

調動地方積極性難題待解

財政權責劃分成為今年財稅改革的頭號任務。

在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7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的通知》中,加快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被列為深化財稅改革三大任務之首,落實上述《指導意見》,爭取在部分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推進省以下相關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另外,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總體方案,研究提出健全地方稅體系方案,進一步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關系,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告訴第一財經,財政權責劃分改革最大的挑戰就在這兩年,而中央層面的財政權責劃分改革推動是關鍵。

按照《指導意見》給出的時間表,2017 ~2018年爭取在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交通運輸等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參照中央改革進程,加快推進省以下相關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基本養老保險、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可以研究制定全國統一標準,並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或以中央為主承擔支出責任

教育、醫療等領域財政權責屬於中央與地方共同事權,如何劃分清晰並界定相應支出責任是一大難題。

付文林表示,在政府間事權的劃分中,共同事權的劃分既是難點也是重點。目前《指導意見》只是對中央和地方政府間事權做出一個簡單的基礎劃分,但對於共同事權的劃分仍然不夠清晰,因為義務教育、高等教育、基本養老保險等事權,中央和地方各自承擔的責任範圍,以及相應的支出責任大小,在現有的方案中依然不清楚。實踐中很容易出現支出責任下移的問題。

“需要註意的是,即使政府間事權劃分清晰,支出責任劃分仍然可能存在不合理的情況,例如,政府間事權下移,市縣級政府對其事權沒有足夠的財政資金支持,無法有效履行支出責任,這種情況不僅是低效率的,還會造成一些財力較為緊張的地方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不足。”付文林稱。

此次權責劃分改革一大目的是激勵地方政府主動作為,這在各級政府權責劃分改革文件中都一再被強調。如何讓這項改革真正調動地方積極性也是一大難題。

一位西部基層財政部門人士告訴第一財經記者,由於目前省級財政權責劃分比較模糊,如何量化相應財政支出責任很難,且基層人員對這項改革的重要性理解不到位,其他部門改革動力不足,持觀望態度的多,下面推行起來比較艱難。“只有地方真正得到實惠才會重視這項改革。”

汪德華認為,各個領域管轄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財政權責劃分改革方案提出,這種分工模式難以提供事權和支出責任調整的動力機制,也難以避免部門利益的幹擾。從中央部委和各級地方政府的角度來看,實際上都缺乏動力改變當前事權劃分現狀。部委更願意保留以專項轉移支付或審批制度幹預地方的權力,地方政府也不願意放棄具體執行的權力。雙方都缺乏激勵進行事權關系和支出責任的調整。

他表示,落實調整事權和支出責任的改革,必須要借助外部權威並建立專門的機構來推動。當前,可考慮由中央或人大常委會牽頭組成一個專門委員會,充分聽取並綜合各方意見,形成中央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調整的具體方案,並擔負方案實施的檢查、落實等具體工作,解決爭議問題並確定轉移支付資金安排的基本框架。

中國社科院經濟所所長高培勇在《本輪財稅體制改革進展評估》一文中稱,適應、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關鍵看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積極性和活力是過去中國經濟取得成功的關鍵,也是未來中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關鍵。在事權劃分改革方面,要註意在較易發生“亂作為”、外部影響較大的事項上增加中央控制力,其他事項則應充分尊重地方自主權。在收入劃分方面,要避免將一些征管難度大、較為零碎的小稅種給地方,中央則享有相對穩定的、與經濟發展相關程度高的大稅種。這樣做,極易損害地方積極性。

高培勇認為,當前亟待明確2~3年過渡期之後,增值稅“五五開”的收入劃分模式如何調整。應當註意到,對未來的預期不穩定,當前就會幹擾地方政府的行為選擇,加大經濟扭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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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外資股比限制要“確保落地”,金融開放路徑更明晰

在博鰲亞洲論壇的開幕式上,國家主席習近平宣布了中國擴大開放四個方向上的重大舉措。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被作為首條予以強調。其中,放寬金融服務業外資股比限制的措施,被要求“確保落地”,同時加大開放力度。

堅持對外開放,確保外資機構開放政策落地——兩個明確的信號,奠定了中國金融開放接下來的基調。有專家學者在接受采訪時表示,上述表態明確了中國金融改革不會停的立場;同時,金融開放的路線也更為明晰,從外資機構開放入手,進一步向人民幣自由交易、金融市場開放的縱深領域推進。

金融開放路徑更明晰

立場明確、路徑明晰,這是在習近平上述講話發表後,市場對於當前中國金融開放的整體印象。

4月10日,習近平在博鰲論壇開幕式上宣布,中國決定在擴大開放方面采取一系列新的重大舉措。第一條即大幅度放寬市場準入。確保放寬銀行、證券、保險行業外資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落地,同時加大開放力度,加快保險行業開放進程,放寬外資金融機構設立限制,擴大外資金融機構在華業務範圍,拓寬中外金融市場合作領域。盡快放寬汽車行業等制造業外資股比限制。

金融開放的進程,也是本屆博鰲會議期間最受關心的話題之一。聯合國前秘書長、博鰲亞洲論壇理事長潘基文在“改革開放40年”的主題論壇中就指出,國際社會或西方國家此前曾對中國保險等金融行業存在爭議,即便是希望在相關領域與中國進一步拓展,也會對行業透明度、法制和規則等方面存在一定疑慮。但從目前來看,中國將繼續堅持對外開放,並在各個層面推進深入改革,把體系和制度與國際社會實踐相協同和結合,“國際社會肯定會熱烈歡迎”。

事實上,在此之前,對於中國金融繼續開放的預期已經比較一致。“中國金融體系開放的大趨勢是必然的。”中國人民大學副校長、金融研究所所長吳曉求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放寬外資對金融服務業的準入,正表明了我國改革開放的步伐不會停。從進程上來,中國的金融開放從外資機構的準入開始,未來還將繼續在金融體系更縱深的領域推進;推進人民幣自由交易的改革,實現人民幣成為國際貨幣體系內可自由交易的國際性貨幣的目標,同時加大中國金融市場的開放,引導外國投資者進入中國金融市場投資。

“我相信中國金融體系的開放不會停,會按照既定的步伐向前推進。機構、人民幣、金融市場,如果這三步開放都完成了,中國金融體系的開放就基本實現了。”吳曉求稱。

中國金融業競爭力將明顯提升、資本市場將持續健康發展,這是習近平在上述講話中,對金融開放的期許。在上述論壇上,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還表示,在開放的前提下,利用金融體系的配置功能,“中國金融業未來有望改變世界”。

方星海說,過去40年,中國制造業改變世界已經有目共睹。目前,習近平主席要求金融加快開放,這將推動中國金融業改變世界。

“全世界需要更多的投資,哪怕是美國這種大國,其基礎設施等領域也需要更多的投資。就全球來看,最大的儲蓄是在中國,並且中國今後每年都會有很多的儲蓄。如果利用金融體系進行有效配置,在開放的前提下向全球進行配置,中國金融業將改變世界。”方星海稱。

外資機構開放“確保落地”

推動外資機構開放落地的相關政策,已在不斷細化當中。而除了持股比例的“松綁”,放寬外資機構設立限制、業務範圍和合作領域,這也將對中國金融業帶來新的機遇。

去年11月,外交部、財政部先後宣布,中國將按照自己擴大開放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大幅度放寬金融業,包括銀行業、證券基金業和保險業的市場準入。其中,外資投資證券、基金管理、期貨公司的投資比例限制放寬至51%,三年後投資比例不受限制;取消對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單一持股不超過20%、合計持股不超過25%的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一致的銀行業股權投資比例規則。此外,三年後將外資投資設立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的投資比例放寬至51%,5年後投資比例不受限制。

相關監管機構此後分別發布細則。去年12月,原銀監會發布《銀監會積極穩妥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通知,宣布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經營空間,取消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等待期,支持外國銀行分行從事政府債券相關業務、放寬外國銀行分行從事人民幣零售存款要求,支持外資銀行參與金融市場業務。

今年3月,證監會宣布修訂《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以《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重新發布並公開征求意見。修改內容涉及六大方面,包括允許外資控股、放開業務範圍、統一股權比例等。

有券商銀行板塊分析師表示,考慮到國內銀行的不同體量,預計放寬持股比例對中小型銀行影響更大,提高大型銀行持股比例對外資的資金要求較高。對中資銀行而言,外資準入放寬將加劇銀行業競爭,同時也將有利於提高經營效率、改善資產質量等,進而增強經營的穩健性。此外,中外資銀行的業務重點也有差異。外資準入放寬或將加劇銀行在零售業務領域的競爭,但外資行在產品創新、科技應用方面優勢明顯,有利於促進國內銀行業科技創新。

針對非銀行業,國泰君安國際董事會主席閻峰向第一財經表示,金融業開放力度繼續加大,金融機構外資持股比例限制正在逐步放松,這將提高金融業的良性競爭,進一步促進中資機構的高質量發展轉型。此外,有券商非銀行業分析師表示,大幅放寬市場準入有利於保險行業的產品轉型與服務升級。盡管外資保險公司在渠道商方面不具備優勢,但其在定價、資產負債管理等方面的優勢將逐漸凸顯,這也將加速國內中小險企的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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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兩會”發力,金融對外開放路線圖已明晰

隨著“一行兩會”近期的密集發力,中國金融的大開放格局已日益清晰。

4月29日零點之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證監會”)發文宣布,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根據新規向證監會提交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或者設立合資證券公司的申請材料。

4月27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銀保監會”)連發三道監管文件,先是公布了金融業四大開放舉措,表示受理申請已同步開始,緊接著又發布放寬外資銀行市場準入和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的兩大具體通知。

更早之前的4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宣布12項中國金融擴大對外開放舉措,包括取消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等6項措施,今年內爭取開通“滬倫通”等。

國家主席習近平4月10日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上表態,中國對外開放重大舉措“宜早不宜遲,宜快不宜慢”。而銀行、證券、保險行業對外開放具體措施的“快節奏”公布,表明中國金融對外開放路線圖已逐漸明晰。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產業升級與區域金融湖北省協同創新中心研究員李虹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此次金融開放舉措具有全面覆蓋的特征,開放的領域既包括銀行,也包括證券、基金管理、保險公司。在本次調整中,證券、基金管理、保險公司的投資比例放寬至51%。同時,承諾在未來幾年還會進一步放開投資限制,甚至取消。

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趙慶明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從去年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到十九大的召開,中國金融對外開放的路線圖已經非常明確。如今推出具體的開放細節和時間表是水到渠成之事。

金融開放路線明晰

中國資本市場對外開放步履從未停頓。2017年,中國在一系列重要會議上釋放出了要擴大金融領域對外開放的重要信號,從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到黨的十九大報告,對擴大金融開放都有清晰且詳盡的論述。去年年底,中國宣布了一系列放寬銀行、證券、保險行業外資股比限制的重大措施。

今年3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以高水平開放推動高質量發展,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其中提到“放寬或取消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期貨、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外資股比限制,統一中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標準”。

隨著“一行兩會”針對銀行、券商、保險對外資開放政策接連落地,一些外資機構申請陸續開始。

銀保監會4月27日表示,近期已有來自英國、日本、新加坡的商業銀行以及來自法國、德國的保險機構,表達了在上海等地新設機構或增持股權的意向,銀保監會將根據既定的開放方案做好政策和準入輔導,推動一批項目適時落地。在持續完善法規制度建設的同時,銀保監會將同步受理對接各項開放措施的準入申請。

就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方面,去年11月正式成立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下稱“金融委”),作為金融監管的最高機構,金融委在強化統籌協調監管的同時,也為對外開放做出了制度保障。李虹含表示,金融委指導地方金融改革發展與監管,對金融管理部門和地方政府進行業務監督和履職問責等。這也為未來擴大對外開放後強化對外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的監管提升了有效性和效力。

銀保監會表示,“目前中國金融開放不是迫於外部壓力或是被動選擇,而是針對中國經濟改革、金融發展現實情況做出的主動選擇。是根據中國國情,全面慎重評估所做出的舉措,是中國經濟發展規模、實力與監管能力、水平同步提高等基礎上進行的對外開放措施。”

李虹含表示,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格局,外資金融機構進入我國後,我國金融機構通過對其技術溢出的吸收、新產品的模仿,不斷改善自身技術水平,提高人才素質,加強金融創新,以及通過對其先進管理經驗、管理方法的學習,改善了自身管理水平,提高了自身經營效率。這必將會對我國的金融結構產生一定影響,繼而促進我國經濟的發展。

在博鰲亞洲論壇的最後一天,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易綱宣布了12項中國金融擴大對外開放舉措。資料圖

證券行業開放加速

證券業對外開放政策,自征求意見至新規宣布落地實施,僅二十天時間。我國證券行業對外開放正以前所未有的步伐快速推進。

4月29日淩晨,證監會發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並表示,即日起,符合條件的境外投資者可根據新規,向證監會提交變更公司實際控制人或者設立合資證券公司的申請材料。

與此前的《外資參股證券公司設立規則》相比,修訂後的《辦法》主要有五方面不同:一是允許外資控股合資證券公司;二是逐步放開合資證券公司業務範圍;三是統一外資持有上市和非上市兩類證券公司股權的比例;四是完善境外股東條件,境外股東須為金融機構,且具有良好的國際聲譽和經營業績,近3年業務規模、收入、利潤居於國際前列,近3年長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五是明確境內股東的實際控制人身份變更導致內資證券公司性質變更相關政策。

值得註意的是,境內機構持股券商的新規預期也將於不久落地。證監會3月30日發布《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公開征求意見,反饋意見截止日為4月29日。證監會表示,待這一規定正式出臺後,將對內資機構參與證券業進一步做出整體安排。

隨著中國金融業開放路線圖的明確,證券業開放正在進入深水區。業界認為,證券領域開放措施如此迅速落地,折射的是中國金融業開放的決心,彰顯出中國金融對外開放的自信和底氣。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證券業的進一步開放是中國金融壯大的路徑,也是實體經濟發展的抓手。擴大開放能夠讓內資證券機構逐步增強國際競爭力,也有助於引導更多的智慧資本服務中國實體經濟發展。

銀行保險迎更大開放

事實上,中國銀行業開放自有一套按照自身金融發展實際情況規劃的時間表。

例如,去年12月,原銀監會官網發布《銀監會積極穩妥推進銀行業對外開放》,將擴大外資銀行業務經營空間,取消外資銀行人民幣業務等待期,支持外資銀行參與金融市場業務,提升金融體系活力等。

此次銀保監會發布《銀保監會加快落實銀行業和保險業對外開放舉措》及《關於進一步放寬外資銀行市場準入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業內人士表示,這是銀保監會合並後首次對金融機構對外資開放進行的完整表述,系統、明確地寫明了銀行、保險業開放措施,既有原銀監會歷史對外開放政策的回顧,也有結合博鰲論壇新開放措施的具體內容補充。

一位銀行業專業人士說,對外資金融機構的對外開放措施,都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不歧視任何具體國家,但強調尊重平等互利原則,新規將支持合法合規金融機構來中國境內發展。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外資銀行獲得“國民待遇”並不意味著沒有監管,而是中外資的監管標準統一,“國內金融機構很多業務需要資質準入,這樣的標準也應同樣適用於外資。”

除了銀行外,對於非銀機構,銀保監會指出,鼓勵信托、金融租賃、汽車金融、貨幣經紀、消費金融等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引進境外專業投資者。這些領域本來就沒有外資限制,但是由於各種現實、風險考慮,外資進入比較少。

保險行業也迎來了一大波實打實的開放政策。4月27日,《關於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的通知》落地,意味著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將與中資一致,並於當天生效。業內人士表示,此次保險行業的開放力度較大。

“保險經紀在內的中介行業的開放,將有助於外資財險公司深化市場分工與提升專業化經營水平。”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在中國金融業對外開放進程中,保險業開放時間最早、力度最大、效果也最明顯。原保監會數據顯示,截至去年9月,共有來自16個國家和地區的境外保險公司在我國設立了57家外資保險公司;外資保險機構市場份額逐步擴大,截至去年7月末,外資保險公司總資產達到10022.50億元。

面對潛力巨大的中國市場和勢不可擋的金融開放進程,外資險企也在不斷謀變。上述有關放開外資保險經營範圍的通知發布當天,上海保監局就正式為韋萊保險經紀有限公司辦理《經營保險經紀業務許可證》換證手續,標誌著中國銀保監會有關保險中介行業擴大開放舉措在上海正式落地,韋萊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成為全國首家獲準擴展經營範圍的外資保險經紀機構。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保險學系主任王緒瑾表示,放開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範圍與中資一致,(使中外險企)在同一起跑線競爭,引入一些市場主體,尤其是外資主體,使市場進一步完善,使消費者得到更多的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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