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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挺进深海 10.6亿新购海洋物探船


http://www.21cbh.com/HTML/2010-8-6/zMMDAwMDE5MDczM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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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泰成交超2600萬 券商稱有客戶誤為新購申購中招買入

上周五證監會宣布對欣泰電氣啟動強制退市程序,12日複牌後交易三十個交易日內,欣泰電氣證券簡稱調整為“*欣泰”,欣泰電氣證券代碼不變,股票價格的日漲跌幅限制比例不變,複牌首日該股股價一字跌停,跌9.97%,報13.1元,封單359590萬手,開盤後該股依舊維持跌停走勢,值得關註的是,截至午間收盤,該股共計成交1.65萬手,成交金額2158萬元,換手率1.82%,這說明仍舊有資金進場“博傻”。

對此,深交所午間提示提醒投資者特別關註該股票投資風險。

深圳東方港灣董事長但斌午間對此評論:以為即將退市的*欣泰會幾乎沒有成交量,沒想到居然到現在已成交2600萬。大A股真的有點看不懂……

同時,但斌還在其微博中提到:看到微信朋友圈有在券商工作的朋友發了這個緊急通知——大家註意,有其他券商的客戶今天收到短信稱今天要申購新股“300372”,實為即將退市股欣泰電氣,已經有客戶中招。大家註意一下這類事件的風險!今天沒有新股申購!!!如真應該涉嫌犯罪了!公安應該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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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限購!居民2套及以上住房不得新購新建商品住房

據南京發布25日消息,9月25日南京市政府出臺了主城區住房限購政策,於9月26日起實施。

限購政策明確,在主城區範圍內,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購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再新購新建商品住房。針對不同的購房需求,采取差別化措施,保護剛需和改善性購房,打擊投機購房。

限購政策要求,執行限購的主城區包括玄武、秦淮、建鄴、鼓樓、棲霞、雨花臺、江寧和浦口八區,不包括高淳、溧水和六合三區,體現了調控政策的差別化和精準化。

限購時間明確,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鑒證時間為準,二手住房玄武、秦淮、建鄴、鼓樓、棲霞、雨花臺六區以存量房網簽時間為準,江寧、浦口兩區以存量房合同網簽或受理時間為準。

限購政策的操作細節已經明確,對於在9月26日之前已經完成認購手續,交付定金、簽訂認購協議,並上傳到網上房地產的商品住房,買房人可正常辦理後續簽約及合同備案登記手續;對於在9月26日之前購房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已與賣方簽訂存量房買賣合同,合同信息已上傳至存量房網簽系統的,買賣雙方可繼續正常辦理交易登記手續。

限購政策的工作流程也已明確,為落實好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市房產和國土部門聯合確立了限購政策執行具體操作流程: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應憑不動產登記機構出具的確認信息(《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證明》和《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證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違反限購規定的,房地產交易部門不予辦理交易手續,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手續。

限購政策按照“因地制宜、完善措施”的原則,體現了政府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規範市場秩序的決心,有利於科學引導市場預期,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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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樓市限購新政來了!每戶家庭在城六區只能新購1套住房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1-01/1066420.html

12月31日,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網站發布西安市人民政府文件《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區(新城、碑林、蓮湖、雁塔、未央、灞橋區)範圍內只能新購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通知》還指出,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等未取得相關金融資質,不得利用P2P網絡借貸平臺和股權眾籌平臺從事房地產金融業務。

以下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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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明起實施樓市調控新措施:新購住房滿2年才能交易

3月24日,據廈門市國土房產局網站消息,廈門市六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在嚴格執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後,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據通知,在嚴格執行2016年10月5日出臺的《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廈府辦[2016]154號)有關住房限購措施基礎上,新增對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的措施。對於2017年3月25日(含)之後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後,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

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起實施。

以下為全文:

六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產管理局

廈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廈門市公安局廈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廈門市司法局廈門銀監局

關於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

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廈國土房〔2017〕136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嚴格執行2016年10月5日住房限購政策基礎上,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二、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後,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

三、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

四、各商業銀行嚴格貸款審查審批。通過不動產交易信息共享,商業銀行嚴格按照二手住房交易價格為基數發放貸款,防止虛增房價套取銀行貸款。嚴格審查首付款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堅決杜絕“首付貸”。嚴格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防範通過虛假收入證明、虛假流水、虛假交易騙取貸款。

五、公證機構不受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產辦理委托權限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內容的公證;涉及轉委托的,只能轉委托一次。

持未取得房產證即辦理委托,以及超過1次以上轉委托的公證委托書,申辦房產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予受理。

六、業主、房地產經紀機構公開發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須標明房源信息編碼。二手房辦理網簽時,須具備房源信息編碼。

七、加強對市場主體經營行為監管,加大聯合執法查處力度。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違規“炒房”、制造或散布虛假消息、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誘騙消費者交易、違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涉案開發企業、中介機構,暫停其網簽備案資格,予以公開曝光,並將相關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平臺;對涉案從業人員記入“黑名單”;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個人,由公安等部門依法處理。

本通知自2017年3月25日起實施。

2017年3月24日

進一步完善調控措施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政策解讀

一、完善調控措施的背景和目的

近期,我市房地產市場交易明顯活躍,二手住宅價格有所上漲。為貫徹落實中央 “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精神,打擊投機炒房行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我市進一步完善了調控措施。

二、完善住房限購政策

在嚴格執行2016年10月5日出臺的《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廈府辦[2016]154號)有關住房限購措施基礎上,新增對本市戶籍成年單身(含離異)人士在本市限購1套住房的措施。

三、新購住房限制上市交易年限

對於2017年3月25日(含)之後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方可上市交易。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後,再次購買住房需滿3年。

四、嚴格住房信貸審核

嚴格住房信貸審查審批,主要是要求各商業銀行嚴格審查首付款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嚴格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杜絕“首付貸”,防止虛假收入、虛增房價套取銀行貸款,通過去杠桿,遏制炒房。

五、規範公證委托交易行為

公證機構不受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產辦理委托權限為出售、抵押(按揭除外)等內容的公證;涉及轉委托的,只能轉委托一次。3月21日起我市已開始執行。

持未取得房產證即辦理委托,以及超過1次以上轉委托的公證委托書,申辦房產交易和抵押(按揭除外)登記的,不動產登記中心不予受理。公證委托書時間界定為2017年3月25日(含)之後。

六、進一步重申推行房源信息編碼

推行房源信息編碼目的是為了推行真房源,杜絕虛假房源、虛標價格擾亂市場,保障交易安全。

七、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

為維護我市房地產市場秩序,各有關部門形成合力、聯合執法,重點查處捂盤惜售、炒作房價、違規“炒房”、制造或散布虛假消息、發布虛假房源及價格信息、誘騙消費者交易、違反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

八、購房時間認定

2017年3月25日(含)之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按本通知執行。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為準;購買二手住房以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業務收件時間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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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限購加碼:認房認貸 新購住房兩年內禁止上市交易

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消息,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門發布《關於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確定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應按照“認貸又認房”的要求嚴格執行。

據通知,在本市範圍內(六區四市)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本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實施。

以下為全文:

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中國人民銀行青島市中心支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青島監管局

關於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為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經市政府同意,現提出有關意見,通知如下:

一、在本市範圍內(六區四市)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二、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部門《關於保持和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的通知》確定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應按照“認貸又認房”的要求嚴格執行。

本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實施。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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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連夜出臺樓市“限賣” 新政新購住房兩年內禁止上市交易

來源: http://www.nbd.com.cn/articles/2017-04-09/1092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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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查道坤 每經編輯 姚治宇

近期,有超過30個城市出臺樓市新政。4月8日晚間,常州出臺樓市新政,再次將調控政策升級,公積金二套房首付比例將從30%提高至50%。新購買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才可上市交易;新政4月9日起開始執行。

值得註意的是,雖然常州並不是江蘇第一個緊縮樓市政策的城市,卻是江蘇首個“限賣”的城市,政策可謂是相當嚴厲。

在3月南京加碼限購政策之後,眾多剛需購房者開始向環南京都市圈城市尋找購房機會,但是隨後鎮江、句容,以及安徽滁州紛紛出臺新政,對購房者提出更高的要求。此次常州出臺樓市新政,進一步收緊環南京都市圈城市樓市政策,對那些資金實力不足的南京購房者沖擊最大。

江蘇現首個“限賣”城市

近段時間以來,不少城市選擇在晚間公布樓市新政。4月8日晚間,常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連夜發文,再次將樓市調控政策升級,公積金二套房首付比例將從30%提高至50%。新政4月9日起開始執行。

此外,調控還涉及土地供應、商品住房供應、住房交易政策、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備案管理、二手住房交易稅收管理、商品住房價格管理、房地產市場秩序規範、住房保障等八大方面。包括今年新增經營性開發用地1000 畝;新購買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才可上市交易;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價格的調整周期不得低於2個月等。

事實上,這是常州時隔10天時間,第二次出臺樓市政策。在3月28日上午,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發布《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公轉商補息貸款)還清後,為改善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30%。

值得註意的是,常州市政府最新規定,新購買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在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才可上市交易;新建商品住房備案價格的調整周期不得低於2個月等。

對此,房地產行業專家張健初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常州是江蘇首個“限賣”的城市,“此次政策最嚴厲的規定則是限賣,打擊了投資客炒房快速套現。”

此外,4月8日深夜,廣東惠州也出臺樓市新政,規定新購買(4月9日起購買)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方可轉讓。此舉也被解讀為嚴厲打擊投資客炒房。

環南京都市圈樓市政策收緊

3月15日,南京加碼限購令明確表示,在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範圍內,暫停向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主城區(不含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範圍內,暫停向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非南京戶籍居民購買首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3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證明。

上述限購令出臺之後,讓不少在南京工作暫時不具備購房資格的購房者開始放眼環南京都市圈城市。其中,包括鎮江、揚州、常州,安徽滁州、馬鞍山等城市。3月21日,江蘇句容出臺限購政策,非本市戶籍限購1套。3月24日,鎮江市下發限購新政,取消外地人購房補貼政策,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增至60%。

此前,作為環南京都市圈城市的安徽滁州也出臺了相應的樓市收緊政策,居民購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40%,購買第三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

此次,常州出臺的樓市新政,是又一個樓市政策收緊的城市。在業內看來,揚州有可能是下一個出臺樓市收緊政策的環南京都市圈城市。

對此,張健初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常州出臺緊縮政策後,下一個很有可能是揚州出臺政策。從去年下半年以來揚州樓市,遭到投資客以及南京購房者的高度關註,房價出現大幅上漲的局面,所以揚州很有可能對比常州出臺樓市政策。”

南京盈嘉地產副總黃如濤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說道,“環南京都市圈城市紛紛緊縮樓市政策,提高購房要求,這對於在南京加碼限購令之後,想在南京都市圈城市選擇購房的人沖擊最大。因為這些購房者大都是在南京工作,暫時不具備購房資格,並且資金實力不足的剛需,所以都市圈城市收緊樓市政策,對這部分人群影響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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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蕪湖發布樓市新政:新購住房轉讓須滿兩年

據央視新聞報道,今天(9日),安徽省蕪湖市住建委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意見》,即日起正式實施。意見要求在蕪湖新購買(新購買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購買)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方可轉讓;同時規定開發商每次開盤不得少於20000平;在售樓盤必須建到1/3才能出售;高價樓盤一律不允許網簽等一系列調控措施。

具體內容如下:

一、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力度。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6月底前編制完成住宅用地供應中期(2017—2021年)規劃和三年(2017—2019年)滾動計劃,並及時向社會公布。結合我市當前實際,實行差異化供地方式,在商品住房供應偏緊的區域,顯著增加住宅用地供應量,2017年計劃出讓住宅用地3500畝,上半年公告出讓不低於1500畝,同時要加快供地節奏。(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國有土地收儲中心、市城鄉規劃局、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排名第一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采用多種方式控制地價不合理增長。根據出讓地塊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不同的出讓方式,包括“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競拍無償提供安置房面積、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等方式,堅決防止出現區域性總價、土地或樓面單價新高等情況,嚴防高地價擾亂市場預期。(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國有土地收儲中心)

三、認真落實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制度。按照上級統一要求,市國有土地收儲部門在向市規劃部門征詢擬出讓土地規劃設計條件前,征求市住建、教育、衛計等部門和各區政府建設條件意見,由市住建委出具《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作為擬出讓地塊的出讓條件之一。市住建委負責在後期項目實施中會同相關部門監督落實。(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城鄉規劃局、市國土局、市國有土地收儲中心、各區政府)

四、加快推進存量土地開發。全面梳理房地產開發用地情況,對已出讓住宅用地的開工、竣工等情況作進一步核查,督促開發企業按出讓合同約定開發建設,增加存量土地住宅項目上市供應量。市國土部門會同市國有土地收儲中心、相關區政府、市住建委,對因企業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建設的住宅項目,嚴格按照土地出讓合同執行,並限制購買新出讓土地。屬於征遷遺留項目逐一進行落實,各區要加大拆遷力度,責任到人,限期完成,盡快將土地交付給開發企業建設。(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國有土地收儲中心、市住建委、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加強商品住房項目預銷售管理。(1)嚴格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市發改委(物價局)會同市住建委加強對新申請預售許可樓盤的價格備案管理,價格按同區域、同品質樓盤並結合樓面地價合理確定。(2)對不接受價格指導的企業,暫不辦理價格備案,暫不核發預售許可證;對已辦理過價格備案的項目進行清理,對價格明顯偏離的進行糾正,對不接受糾正的企業暫停網簽,轉為現房銷售。(3)樓盤單次預售面積不得少於2萬平方米(實際成交價格低於6000元/平方米的樓盤除外)。(4)新出讓地塊開發項目,高層建築主體施工形象進度達到總層數的三分之一、多層建築主體形象施工進度達到正負零(含地下部分)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手續(實際成交價格低於6000元/平方米的樓盤除外)。(5)居民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本文發布後新購買的商品住房,以網簽時點為準),須在取得產權證2年後方可轉讓。(6)達到預售條件的樓盤,在15日內應申請辦理預銷售許可,且7日內一次性上市,嚴禁捂盤惜售。〔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國土局、市發改委(物價局)〕

六、調整契稅補助政策。取消《市住房城鄉建委、財政局關於加快商品房去庫存促進住房消費相關規定的通知》(蕪市建〔2015〕264號)中“一、化解房地產庫存滿足居民改善性需求:在市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簽訂購房合同並備案的,凡應交4%契稅的購房者,在其繳納契稅後由財政部門給予應繳50%的補助”。(本文發布後新購買的商品住房,以網簽時點為準;蕪政〔2013〕51號文件中的高校畢業生、專業技術人才及蕪政辦秘〔2015〕143號文件中的棚改居民除外)(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財政局)

七、擴大公租房保障範圍。多渠道解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和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的住房問題。做好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加強信息公開,確保公平分配。(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各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宜居公司)

八、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築建設。將裝配式建築納入土地出讓條件,明確項目的預制裝配率,引導開發企業大力實施建築產業現代化。2017年市區新出讓土地中安排不低於20萬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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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地產市場調控升級:新購住房3年內不得轉讓

南京樓市調控進一步升級。5月13日,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要求購房人新購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後,3年內不得轉讓。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委托的代理銷售機構應采用由公證機構主持的公開搖號方式公開銷售商品住房,搖號排序,按序購房,搖號排序名單現場公示。

具體調控措施如下:

1.加大住宅用地供應。增加住宅用地供應量,加快土地供應節奏,有效增加供應規模。2017-2021年全市計劃供應5150公頃,其中2017年880公頃、2018年950公頃、2019年1020公頃、2020年1100公頃、2021年1200公頃,年均計劃供應量比2016年增加47.1 %。

2.加強土地供後監管。督促開發企業嚴格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時間開工建設,加快已開工地塊建設速度,盡快形成有效供應。對未按時開竣工、閑置、故意囤地等違規行為,一律采取收取違約金、征收閑置費、收回土地、限制參與市場競買等處罰措施,並納入房地產企業信用系統和土地市場誠信系統。達到商品住房銷售條件未申報銷售的,房產、建設、國土、物價部門加強督促,經督促仍未申報銷售的,房產、物價部門在一年內不受理其銷售申請,銷售備案價格不予上漲,建設、國土部門將其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在房屋銷售前不得參與土地公開出讓市場競買。

3.提高土地市場準入門檻。嚴格土地市場競買人房地產開發資質要求,提高住宅、商住用地競買保證金比例;進一步加強購地資金監管,購地資金應經江蘇省財政廳公布的在南京市範圍內經營的3A級及以上會計師事務所審查。違規使用資金購買土地的,取消其競得資格,並按規定沒收競買保證金或定金。

4.調整優化土地出讓方式。土地出讓時,地塊競價達到最高限價時停止競價,改為競爭保障性住房面積,面積最多者競得,所建保障性住房無償移交政府,相應房屋建設成本不納入房價準許成本。進一步增加中小套型和中低價位住房供應,選擇河西新城、江北新區、南部新城等區域和江寧、仙林地鐵沿線的部分地塊,采取“限銷售對象、限房價、限套型、限轉讓、限銷售方式、競地價”的出讓方式。

5.加大人才安居房供給。落實《南京市人才安居辦法(試行)》,通過共有產權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和購房補貼、租賃補貼多種方式,建成“購、租、補”人才安居體系,用五年時間,解決16萬人才居住問題。其中,通過獨立選址新建、在商品住房中配建或從市場上購買等多種方式籌建人才安居房350萬平方米,2017年籌建76萬平方米。

6.購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新購住房在取得不動產權證後,3年內不得轉讓。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的,自簽署《贈與合同》並辦理轉讓確認手續之日起,贈與人滿3年後方可再次購買住房。通過贈與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執行住房限購政策。

7.指導開發企業按照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合理申報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住宅配套產權車位和儲藏室實行價格備案,備案價格水平保持基本穩定。

8.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委托的代理銷售機構應當嚴格落實購房實名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對外銷售。客戶積累大於可供房源的商品住房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委托的代理銷售機構應采用由公證機構主持的公開搖號方式公開銷售商品住房,搖號排序,按序購房,搖號排序名單現場公示。

9.加強二手住房交易管理。加強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管理,完善管理服務平臺,建立信用評價體系,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規範代理行為、規範房源信息發布、規範調控政策執行、規範交易資金監管、規範門店管理、規範經紀人員管理。

10.進一步強化房地產市場綜合執法。加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理銷售機構、經紀機構違反調控政策和銷售規範(含應公證搖號未公證搖號)、炒賣房號、哄擡房價、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一經查實,一律暫停網簽,責令限期整改,降低直至取消房地產開發企業或經紀機構資質,並列入房地產企業和土地誠信系統。加大對虛假不實信息的查處力度,對涉嫌造謠以及發布、傳播不實信息情節嚴重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代理銷售機構、經紀機構等單位及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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